2023年资金托管合同(通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1:4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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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需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交付条件。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应该具备可执行性和合理性,不能过于苛刻或不公平。希望以下合同范文能够为你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和指导,祝你在合同的撰写中取得成功。

资金托管合同篇一

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账户管理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账号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种,其运作范围为:_____________。

五、授权范围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

签署地点:xxx。

资金托管合同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有效运作资金以获取经营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使用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仅限于在甲方经营业务的范围内管理使用受托资金,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 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 万元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乙方应每 天向甲方汇报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知识履行其管理义务。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八条 甲、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10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 合同的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资金托管合同篇三

资金管理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国营企业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进行计划、控制、监督、考核等工作的总称,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资金委托管理。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甲方为了有效运作资金以获取经营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使用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第二条乙方仅限于在甲方经营业务的范围内管理使用受托资金,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年月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汇报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知识履行其管理义务。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八条甲、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10%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合同的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授权签字: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乙方将受托资金用于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20xx年月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放入乙方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第五条乙方按当日收盘的净权益制作资金累计收益率曲线,在每周日发到甲方电子信箱。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受托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第七条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资金的运作如果发生亏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九条当日结算后资金损失额(期初资金-当日结算后净权益)一旦达到初。

电子信箱:

始资金额的30%,在双方有新的协议之前,将暂停一切操作。如若甲方要求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头寸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十分钟内及时予以平仓(若因涨跌停板无法平仓,则在可平仓的时候立即平仓;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将剩余资金(期初资金-亏损)在7个交易日内交还给甲方。

第十条除因本合同规定而不应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管理费。期末盈利率不高于100%时,管理费为该资金盈利的5%;期末盈利率在100%以上,100%以内盈利管理费为该部分盈利的5%,超过100%部分盈利收取该部分盈利的10%。

第十一条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三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投资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资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4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五条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根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帐户的清算。

第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次日对该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使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处理该帐户的损益。

第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7个交易日内将甲方按合同约定该得资金返还甲方(若订立新合同,则按照新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乙方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0.3%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清算价值的计算以期满日清算后资金余额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终止时的清算价值减去此帐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二十四条盈利率为盈利与委托管理帐户初始资金额的比率。

第二十五条净权益=期末余额+浮动赢利-浮动亏损。

第七章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授权签字: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一章声明。

第一条委托人承诺及声明。

委托人保证及委托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阅读本合同全文,并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说明。

第二条管理人承诺及声明。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金,但不保证委托资金的一定盈利,亦不保证委托资金的最低收益率,管理人过往业绩和对委托资金未来收益预测仅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保证委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第二章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委托人权利。

(一)可通过中国国际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二)监督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资金管理委托。

第四条委托人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管理人交付足额的委托资金;。

(三)不得干涉管理人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委托资金管理的投资策略及下单指令;。

(四)不得自行对委托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操作。

(一)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及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及运作。

第六条管理人义务。

(二)发生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变化时,应该提前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委托人。

第三章委托资金。

第七条起始委托资金。

(一)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够的向期货管理账户___________(期货公司名称:___________)移交起始委托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以完成资金的委托。

本产品的委托管理运作期限为___年,自**年**月**日(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九条合同存续期内的委托资金提取。

本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委托人对委托资金进行提取,如果委托人确有需提取委托资金,则委托人需要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受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委托方收取违约金后委托人方可提取委托资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2、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3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3、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6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4、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2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5、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魔兽、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管理人业务出现重大故障、瘫痪、停止运作、期货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十一条投资标的。

(一)本合同下的资管管理业务投资范围为:中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交。

(二)根据实际投资需求,委托人和管理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调整投资范围,否则管理人无权对约定以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第四章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风险承担机制。

(一)委托人不承担管理账户由于交易发生的亏损。

(二)如果合同到期时,委托账户剩余资金加上客户已经分配利润后金额低于起始委托资金,则管理人需要将低于委托资金的部分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委托人。

第五章资产管理业务费用及业绩报酬。

(二)管理人管理费用及利润分配进出账户:

第十四条业绩报酬。

(一)投资收益分配结算时间点;。

投资收益超过8%部分的分配采取按月分配的方式,从20xx年5月30日起开始计算,每个月的15日为月度委托账户收益结算时间点,进行一次投资收益的分配。

(二)投资收益分配的具体措施: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账户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账户盈利,账户资金收益的前8%(包含8%)优先分配给委托人,8%(不包含8%)以后的收益委托人和管理人按照4:6进行利润分成,委托人获得资金收益的40%,管理人获得资金收益的60%。

2、每个月结算时,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是,委托人需要对超出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全部提出并进行利润分配,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则账户依旧保留最近权益资金进行下一个月度结算周期的操作。

3、在合同到期时,统一按照全部已分配收益加上最新权益后计算账户最终总收益后得出委托人和管理人最终应获得的收益分配,按照管理人多提取的部分退回资金产管理账户,不足的部分从资产管理账户扣划的方式统一进行最后一次分配。

例如:假如一个3个月合同周期的资产管理账户(假设管理人按50%的比例分配),1月。

收益10万,管理人获得5万,2月份收益20万,管理人获得10万,3月份亏损10万。那么最终账户总的已经分配的收益为10万+20万-10万=20万,则管理人应该获得的收益分配为10万,实际管理人已经分配了15万,那么多分配的5万管理人应该退还给委托人的资金管理账户。

4、账户结算后得出相应的利润分配比例,委托人应将管理人应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在结算日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第十三条选定的管理人账户内,否则视为委托人违约。

第六章资产管理账户信息。

第十五条委托人查询委托资产管理账户方式。

(一)委托人可以每天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网址为。登录用户名:_______,登录密码:_____。(二)银行密码:

委托人需要自己保管好银行密码,管理人无权从任何渠道获取委托人的银行密码。

(三)交易密码:

交易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并不提供给委托人,以防止资金账户异地登陆给资金账户管理带来的影响。(四)资金密码:

资金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只有在第一次的管理费用提取日以及每月结算日告知委托人以供委托人对账户的管理费和每月的收益进行出金、分配。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委托人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管理账户提取委托资产。当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资产管理账户最新的权益额度,管理人将不再对亏损部分进行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管理人违约责任。

若管理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全部金额,不对收益进行任何利润分配,全部的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如果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低于起始委托资金的_100%,则管理人需对低于100%的额外亏损进行全额承担。

第八章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一方可以免责:

(一)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二)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如果委托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则对超过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依然按照第十四条约定的比例在委托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三)由于政策法规修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该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本合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法律、会计、雇员除外,但不包含关系企业)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章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一)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后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管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__年__月__日

资金托管合同篇四

托管方:受托方:临沧市大理商会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托管方与受托方共同发展壮大,现托管方与受托方欲就资金托管事宜,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第二章托管方及托管资金。

第二条同意向受托方托管资金人民币万元(万圆整);托管方托管的资金不低于一万元,不设上限,但必须是一万元的整数倍。

第三章托管方的权利。

第三条托管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监督托管资金的用途;

(二)可适时向受托方查询账目;

(五)经受托方审核同意借款后,有权按照月利率2.5%支付相应利息;

(六)结算时,在扣除受托方管理费用后,有权按照托管资金的比例获得相应收益;

(七)经受托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前可退回不超过70%的托管资金;

(八)有权向受托方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托管方的义务。

第四条托管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于8月3日前将托管资金交付受托方;

(三)未经受托方同意,不得退回任何托管资金;

(四)托管方不得将受托方借给的资金转借给其他社会成员牟取私利;

(五)在受托方合理履行托管义务期间,应当理解并支持受托方的各项决定。

第五章受托方的权利。

第五条受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收托管方交付的.托管资金;

(二)有权委托商会成员对托管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三)托管资金借给商会成员或其他社会成员,由受托方决定;

除利息条件外,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出借给商会成员;

(六)结算时,有权收取全部托管资金所获收益0.5%的管理费用。

第六章受托方的义务。

第六条受托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管好托管人交付的托管资金;

(四)每次结算前,应当将托管方的利息收益计入其原有的托管资金;

(五)适时向托管方通报托管资金状况。

第七章收益的分配及损失的承担。

第七条对于托管资金的运作,每年结算一次。

第八条托管资金产生收益时,首先由受托方按照收益的0.5%提取。

管理费用;剩余收益由托管方按照托管资金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托管方结算时获得的收益,可以领走,也可以作为新的托管资金托管给受托方。将收益托管给受托方的,应当签订书面《资金托管协议》。

第十条如受托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借托管资金后无法回收,则受托方不承担责任,有关损失由托管方按照托管资金的比例承担;如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出借托管资金导致无法回收,或者因受托方管理不善等其他原因导致托管资金损失,受托方应当向托管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如托管方未如期向受托方交付托管资金,则受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与该托管方的托管协议。

第十二条如托管方将受托方借给的资金转借给其他社会成员牟取私利,则应当向受托方承担所借资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除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外的其他违约情况,违约方除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相应赔偿数额的3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条本届商会会长、执行会长、理事换届时,本协议自行终止。第十五条本协议如需补充、变更或者提前终止,应经托管方与受托方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托管方或受托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各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条争议发生时,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则应当向临沧市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托管方与受托方另行协商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托管方及受托方各执一份,自托管方与受托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托管方:受托方:临沧市大理商会地址:临翔区海关小区18幢。

法定代表人:张若云。

执行会长:张政健。

签订时间:201x年月日。

签订地点:

资金托管合同篇五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设立_________资金信托,拟聘请丁方担任甲方信托资金运用的投资顾问。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资金的托管业务;丙方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丁方为合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保证信托财产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安全,增加证券投资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将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证券品种全部委托丙方进行托管。为规范甲、乙、丙、丁四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几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1证券账户: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深、沪股东账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证券资金账户:甲方依据证券账户在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信托专门开立的资金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资金号:__________________)。

1.3交易指令书: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标明交易品种、价格、数量、委托期限等要素的书面指令。

1.4信托账户:甲方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1.5托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投资顾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资金清算:指证券交易的资金、费用和交易佣金在证券资金账户和信托账户间划拨的过程。

1.8本集合资金信托或本信托:指甲方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

1.9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

1.10投资顾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投资顾问合同。

1.11估值日:托管银行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以及认购或赎回信托单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12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或赎回的单位。

1.13信托资产净值:最近一个估值日,本信托项下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证券投资市值的总和。

1.14信托单位净值: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资产净值-信托费用)/信托单位总份数。

1.15委托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资金信托合同中的委托人。

1.16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所有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证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计划书,交易计划书应由丁方审核,并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甲方按照经_________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执行操作。具体的交易程序根据有关规定操作。

2.2甲方在收到经_________亲笔签名确认后的合法交易计划书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在证券账户上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如因交易条件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停牌、证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交易指令书不能执行,则甲方执行该交易计划书的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3甲方在证券交易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复印资金对账单并加盖甲方的业务专用章,传真给乙方和丁方以资核对。资金对账单正本于每星期一与托管银行交换文件时提交。

2.3证券交易完成后,如有买差,丙方应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划拨资金的金额;如有卖差,则丙方应将证券资金账户上剩余的全部资金划入信托账户。

3.1丙方保证:在本集合资金信托存续期间严禁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如果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被挪用的资产归还本信托,且支付挪用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2丙方保证:不为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用于任何质押担保的手续和可能对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如果由于丙方出具质押担保手续和其他手续(提供资金对账单除外,但资金对账单上须注明本对帐单不可作为质押担保或承担其他义务的资产证明文件的字样)而造成该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产被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于任何质押担保及其他用途,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的资产并支付被质押及其他用途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3丙方保证:不受理除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证券监管机关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对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对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进行转托管。如果证券账户被撤销指定交易、拆户、销户,或证券资金账户上资产被转托管,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生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果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了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即指本信托符合规定的终止条件,并且已经进行了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信托财产分配)后除外。

3.4丙方保证: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丙方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且有及时通知(以传真件发出为准)甲方和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如果丙方未能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认购所配售新股的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的损失,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后,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认购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5丙方负责监督甲方的证券资金账户。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购买st、预告亏损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3.5.2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证券,超过该上市公司发行证券额的5%;

3.6乙方和丁方有权从丙方得到本信托证券资金账户上的资金对账单。

3.7丙方应在发生交易(含证券分红、派息、中签、送配股等)业务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将上一日资金对账单通过加密数据设备发送到乙方,并电话确认乙方已接收资金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出现发送延迟等情况,传输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应确保所发资金对账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一旦_________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负责本信托投资业务,或满足规定的其他信托终止条件之一,本集合资金信托终止。乙方和丙方监督甲方立即开始按规定的信托清算程序和信托财产分配程序进行清算,并将信托财产分配给所有受益人。证券账户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卖出证券账户上所有股票、撤销指定交易、拆户和销户等。

5.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采用净额清算方式,具体如下:在发生证券交易后次日即(t+1)日,对于证券交易买差资金,甲方于(t+1)日上午9:30之前,凭丙方签字盖章的资金对账单和丙方通知甲方划拨资金的传真件,向乙方下达划款指令书,乙方根据从丙方取得的资金对账单对该指令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当日12:00前将交易所需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2款所列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对于证券交易卖差资金或证券派息,丙方自动在(t+1)日12:00前将资金准确及时地划入5.3款所列信托账户。

5.2证券资金清算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3信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5.4丙方保证甲方证券资金账户上除证券以外的信托资金应以(t+1)方式及时划拨到信托账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丙方违约,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划付。除此以外,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归入本信托财产。如给信托财产、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丁方造成损失的,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5.5甲方保证将证券交易买差资金于(t+1)方式及时划拨到证券资金清算账户。如果甲方未及时划拨,即视为违约,甲方须向丙方支付按未划拨资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5.6甲方在证券交易后一个工作日内应与乙方及时对账,若发现误差,甲、乙双方应共同查找误差原因,并由过失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属于本信托的其他收益或权益,则丙方应保证本信托全额享有这些权利且有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时划拨资金的义务。若因未及时划拨资金而造成无法享有这些权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1乙方应在其网站_________公布信托单位净值,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更新信托单位净值,否则视作违约。

6.2如因甲方不按经_________先生的亲笔签名确认的交易计划书交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6.3因丁方违反证券交易法规,恶意操纵股份或联手操纵股份,或利用内幕消息谋利等造成损失的,由丁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4丁方在投资证券市场时,不得进行国债回购融资业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丁方负全部责任。

6.5从本信托成立到本信托终止并清算、分配完毕的整个过程,本协议各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对证券账户进行监管和处置。如果丙方对证券账户的监管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而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对证券账户及乙方对信托账户的监管和处置未达到合同其他条款的要求,则由此给信托财产和投资于本信托的所有投资者和协议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赔偿责任。

6.6甲、乙、丙、丁各方仅依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顾问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而不因其根据信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以外的事由与协议各方或其他当事人一起对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暴雨,地震,飓风,雷击,以及通讯、网络、电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损失的扩大和确保信托财产的完整。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由于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9.1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五条的主要内容为:

9.1.1信托终止时应进行信托清算。

9.1.2信托清算程序:停止购入证券品种,除非遇到证券停牌或其他原因无法卖,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尽量以市场最高价格卖出持有的所有证券品种并清算头寸。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应支付给受托人的信托报酬,应支付给托管银行的托管费,应支付给投资顾问的管理费和绩效费后,计算每单位信托净值。

9.1.3受托人在信托清算程序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管理、运用及清算报告书),并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

9.1.4受托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在信托清算期间的利息。

9.2本协议第4.1款所引用的信托合同第十六条的主要内容为:

9.2.1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受益人。

9.2.2信托财产在信托终止时,经过信托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托清算并得出每信托单位净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委托人持有的本信托单位的份数乘以每信托单位净值计算出的金额,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付至委托人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10.1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补充合同与有关函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资金托管合同篇六

甲方:(受托人):

乙方(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发放委托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并愿遵守合同所有条款。

1、借款人:

2、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以下第项的规定确定。

(1)贷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乙方委托甲方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及贷款用途自行确定。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以下第项的规定确定。

(1)贷款利率:按月利率执行。

(2)乙方委托甲方根据贷款期限、法定利率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浮动的规定自行确定。

5、贷款用途:

1.乙方自愿将上述合法的、自有的资金委托给甲方,用于向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委托人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委托贷款的资金必须等于或大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贷款金额,否则本合同无效。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委托贷款事务,授权范围从《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不得将上述资金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3.乙方提供发放委托贷款所需的资金。乙方必须将上述资金于年月日前交存甲方,交存的资金不计算存款利息。

4.乙方提供贷款资金,保证该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可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业务,并承担资金来源及用途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年费率为。手续费的计算方法为:手续费=贷款金额年费率贷款期限(年)。

2、手续费在贷款的发放日收取,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1年收取。

4、委托贷款业务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放贷款款项时,甲方依照其会计规范及乙方的授权从乙方存款账户将等于贷款金额的款项划入甲方账户后向借款人出账放款。

甲方以委托收款方式办理委托贷款利息的代收,并在收到利息之日将收妥的利息款项(扣除税费)划入乙方存款账户。

在被拒付和逾期收到款项的情况下,甲方应当及时将拒付、逾期情况通知乙方。

委托贷款业务到期代收时如被拒付,乙方可委托甲方以甲方的身份对借款人行使追索权,是否行使追索权以及追索方式由甲方决定,有关追索的金额、追索的`程序按照甲方自营贷款业务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行使追索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于发生之日由乙方直接支付或直接自乙方存款账户扣收。如因乙方末能及时支付以上相关费用影响甲方行驶追索权,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收取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和划入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

4、制定、调整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条件;。

5、贷款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根据乙方要求,采取诉讼等追收措施。

6、对借款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和延缓执行委托资金借款合同中甲方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对乙方的违约。

7、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乙方的授权和核准,办理委托贷款事务;。

2、仅负有该项贷款的代为发放、协助收回的义务;。

3、根据本合同的贷款用途及时发放贷款款项;。

4、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确定贷款对象(借款人);。

2、核准甲方划付乙方存款账户资金发放贷款款项;。

3、贷款发生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其催收和诉讼;。

4、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足额地提供贷款资金,并保证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并承担用途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责任。

2、支付手续费、税费和在贷款发生纠纷的同时支付催收费、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旅差费等的一切追索费用。

4、承担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等的贷款风险;。

5、全权委托甲方办理委托贷款事务;。

6、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1、乙方是在其设立的司法辖区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及拥有良好声誉的法人或自然人,拥有全部的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及政府许可和批准从事其目前从事的业务或工作。

2、乙方委托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资金来源合法、可自主支配,在法律法规上、民事行为上不具任何与本业务相抵触的约束和限制。

3、乙方拥有合法的权力、权利和授权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构成对乙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对乙方执行。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乙方谨此承诺,其将以善意方式完整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若未取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其不会作出任何行为(包括其应作为而不作为,或其不应作为而作为)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

6、乙方谨此承诺,尊重和配合甲方为避免本合同项下受托权利受到损害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甲方应尽其认为合理的告知义务。

7、乙方谨此承诺,若其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人代表等事项,其将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

8、乙方同意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资金借款合同。乙方在此声明,对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的内容已明知,认可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9、甲方已经充分、清楚地向乙方阐明了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乙方亦充分、清楚地理解委托贷款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风险。

10、乙方谨此确认,其已经认真审阅、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

各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不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及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署,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资金托管合同篇七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乙方将受托资金用于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月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放入乙方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一年,从20月日至月日。

第五条乙方按当日收盘的净权益制作资金累计收益率曲线,在每周日发到甲方电子信箱。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受托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第七条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资金的运作如果发生亏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九条当日结算后资金损失额(期初资金-当日结算后净权益)一旦达到初。

电子信箱:

始资金额的30%,在双方有新的协议之前,将暂停一切操作。如若甲方要求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头寸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十分钟内及时予以平仓(若因涨跌停板无法平仓,则在可平仓的时候立即平仓;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将剩余资金(期初资金-亏损)在7个交易日内交还给甲方。

第十条除因本合同规定而不应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管理费。期末盈利率不高于100%时,管理费为该资金盈利的5%;期末盈利率在100%以上,100%以内盈利管理费为该部分盈利的5%,超过100%部分盈利收取该部分盈利的10%。

第十一条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三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投资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资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4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五条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委托管理期限届满;。

2、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根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帐户的清算。

第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次日对该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使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处理该帐户的损益。

第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7个交易日内将甲方按合同约定该得资金返还甲方(若订立新合同,则按照新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乙方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0.3%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清算价值的计算以期满日清算后资金余额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终止时的清算价值减去此帐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二十四条盈利率为盈利与委托管理帐户初始资金额的比率。

第二十五条净权益=期末余额+浮动赢利-浮动亏损。

第七章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声明。

第一条委托人承诺及声明。

委托人保证及委托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阅读本合同全文,并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说明。

第二条管理人承诺及声明。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金,但不保证委托资金的一定盈利,亦不保证委托资金的最低收益率,管理人过往业绩和对委托资金未来收益预测仅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保证委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第二章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委托人权利。

(一)可通过中国国际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二)监督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资金管理委托。

第四条委托人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管理人交付足额的委托资金;。

(三)不得干涉管理人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委托资金管理的投资策略及下单指令;。

(四)不得自行对委托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操作。

第五条管理人权利。

(一)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及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及运作。

第六条管理人义务。

(二)发生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变化时,应该提前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委托人。

第三章委托资金。

第七条起始委托资金。

(一)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够的向期货管理账户___________(期货公司名称:___________)移交起始委托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以完成资金的委托。

第八条委托资金的管理期限。

本产品的委托管理运作期限为___年,自**年**月**日(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九条合同存续期内的委托资金提取。

本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委托人对委托资金进行提取,如果委托人确有需提取委托资金,则委托人需要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受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委托方收取违约金后委托人方可提取委托资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2、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3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3、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6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4、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2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5、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魔兽、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管理人业务出现重大故障、瘫痪、停止运作、期货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十条资产管理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投资标的。

(二)根据实际投资需求,委托人和管理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调整投资范围,否则管理人无权对约定以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第四章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风险承担机制。

(一)委托人不承担管理账户由于交易发生的亏损。

(二)如果合同到期时,委托账户剩余资金加上客户已经分配利润后金额低于起始委托资金,则管理人需要将低于委托资金的部分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委托人。

第五章资产管理业务费用及业绩报酬。

第十三条委托账户管理。

(二)管理人管理费用及利润分配进出账户:

第十四条业绩报酬。

(一)投资收益分配结算时间点;。

投资收益超过8%部分的分配采取按月分配的方式,从5月30日起开始计算,每个月的15日为月度委托账户收益结算时间点,进行一次投资收益的分配。

(二)投资收益分配的具体措施: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账户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账户盈利,账户资金收益的前8%(包含8%)优先分配给委托人,8%(不包含8%)以后的收益委托人和管理人按照4:6进行利润分成,委托人获得资金收益的40%,管理人获得资金收益的60%。

2、每个月结算时,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是,委托人需要对超出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全部提出并进行利润分配,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则账户依旧保留最近权益资金进行下一个月度结算周期的操作。

3、在合同到期时,统一按照全部已分配收益加上最新权益后计算账户最终总收益后得出委托人和管理人最终应获得的收益分配,按照管理人多提取的部分退回资金产管理账户,不足的部分从资产管理账户扣划的方式统一进行最后一次分配。

例如:假如一个3个月合同周期的资产管理账户(假设管理人按50%的比例分配),1月收益10万,管理人获得5万,2月份收益20万,管理人获得10万,3月份亏损10万。那么最终账户总的已经分配的收益为10万+20万-10万=20万,则管理人应该获得的收益分配为10万,实际管理人已经分配了15万,那么多分配的5万管理人应该退还给委托人的资金管理账户。

4、账户结算后得出相应的利润分配比例,委托人应将管理人应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在结算日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第十三条选定的管理人账户内,否则视为委托人违约。

第六章资产管理账户信息。

第十五条委托人查询委托资产管理账户方式。

(一)委托人可以每天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网址为。登录用户名:_______,登录密码:_____。(二)银行密码:

委托人需要自己保管好银行密码,管理人无权从任何渠道获取委托人的银行密码。

(三)交易密码:

交易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并不提供给委托人,以防止资金账户异地登陆给资金账户管理带来的影响。(四)资金密码:

资金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只有在第一次的管理费用提取日以及每月结算日告知委托人以供委托人对账户的管理费和每月的收益进行出金、分配。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委托人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管理账户提取委托资产。当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资产管理账户最新的权益额度,管理人将不再对亏损部分进行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管理人违约责任。

若管理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全部金额,不对收益进行任何利润分配,全部的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如果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低于起始委托资金的_100%,则管理人需对低于100%的额外亏损进行全额承担。

第八章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一方可以免责:

(一)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二)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如果委托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则对超过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依然按照第十四条约定的比例在委托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三)由于政策法规修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该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本合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法律、会计、雇员除外,但不包含关系企业)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章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一)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后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甲方为了有效运作资金以获取经营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使用提供财务管理服务。

第二条乙方仅限于在甲方经营业务的范围内管理使用受托资金,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年月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汇报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知识履行其管理义务。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八条甲、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10%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合同的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金托管合同篇八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并使用资金托管服务的法律实体(以下称“用户”或“您”)、北京凤凰理理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平台方”)、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共同缔结,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一、定义及解释。

(一)资金托管服务(以下称“本服务”)是由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为平台方的用户提供的包括资金托管、互联网支付服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与服务。

(二)平台方:是搭建网络平台,并为投融资活动提供金融居间、信息发布、交易管理、信用咨询或风险评估等服务的经营主体。

(三)用户:本协议是指使用甲方平台发布的信息并进行投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借款、还款、委托理财)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用户,以下简称个人用户;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以下简称企业用户)。

(四)用户账户:是指用户在平台方的平台开立的用于进行投融资等活动与交易信息管理的虚拟账户,用户可以使用其用户账户进行投融资活动。您在注册开通用户账户时一并开通本公司的资金托管服务,本公司将为您在本公司的后台开通相应的资金托管账户,并对您在平台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资金进行托管。

(五)托管账户:是指本公司在u付软件系统为用户开通的后台资金管理账户,用户通过其用户账户可以对相应的托管账户进行查询、充值、提现、收付款、转账等操作。

(六)平台网站:用户可以通过直接登录与本公司合作的平台方的网站(包括后续可能开通的其他网站或客户端)开展投融资活动并实现对其用户账户及其托管资金的管理。

二、声明与承诺。

(一)本协议已对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请您注意。您确认,在成为本公司及平台方用户并接受本服务前,或您以其他本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通过互联网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或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本公司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三)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成为本公司的用户时,您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投融资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自行判断交易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交易对方进行交易,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您的交易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也对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本公司不介入平台方的基础交易以及用户的投融资相关活动,不对任何基础交易及用户承担担保责任,亦不对基础交易的任何一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您同意,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按照您通过平台方及平台发送的指令对您的托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扣划),对本公司按照平台方传送的指令对您的托管账户的资金进行冻结、扣划完全来自于您的授权,若您对您在平台网站发生的相关交易存在异议的,应当自行与交易对方或平台方协商解决,本公司对您在平台网站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责任。

(五)若您使用借记卡快捷支付(只有自然人可以使用)进行充值,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协议下的借记卡快捷支付时绑定的借记卡为您本人所有,并确保您将您的用户账户与该借记卡绑定且用其支付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持卡人、平台方和本公司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您应妥善保管您的银行账户的开户户名、开户类型、与之相关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固定电话、通信地址等与该卡有关的一切信息。如您遗失因银行卡、泄露身份信息或银行账户信息,您应及时通知银行,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您泄露银行密码、支付密码、数字证书、丢失借记卡等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您同意,您通过用户账户发生的所有交易,您不可撤销的授权平台方及本公司按照本协议、各方的争议处理规范、交易规则等规范进行处理;同时,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有权按照您已经授权的平台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指令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同时本公司有权从平台方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主体、交易类型、交易流水号、交易数额、交易时间等)。您确认,您使用本服务时时,您应完全遵守本协议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则及页面提示等。

(八)您同意,在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您同意本公司将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名称)。

资金托管合同篇九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将受托资金用于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20xx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放入乙方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

第五条 乙方按当日收盘的净权益制作资金累计收益率曲线,在每周日发到甲方电子信箱。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受托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第七条 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 资金的运作如果发生亏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九条 当日结算后资金损失额(期初资金-当日结算后净权益)一旦达到初

电子信箱:

始资金额的 30 %,在双方有新的协议之前,将暂停一切操作。

如若甲方要求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头寸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十分钟内及时予以平仓(若因涨跌停板无法平仓,则在可平仓的时候立即平仓;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将剩余资金(期初资金-亏损)在7个交易日内交还给甲方。

第十条 除因本合同规定而不应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管理费。

期末盈利率不高于100%时,管理费为该资金盈利的5%;期末盈利率在100%以上,100%以内盈利管理费为该部分盈利的5%,超过100%部分盈利收取该部分盈利的10%。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甲方、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投资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资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4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 委托管理期限届满;

2、 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根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次日对该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使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处理该帐户的损益。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7个交易日内将甲方按合同约定该得资金返还甲方(若订立新合同,则按照新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乙方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0.3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 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清算价值的计算以期满日清算后资金余额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终止时的清算价值减去此帐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二十四条 盈利率为盈利与委托管理帐户初始资金额的比率。

第二十五条 净权益=期末余额+浮动赢利-浮动亏损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资金托管合同篇十

现阶段,信托产品以其高收益、低风险的特性已经成为国民理财的重要投资方向,对于信托资金托管。

合同。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托资金托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

第二条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

姓名(名称):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受益信托资金(元)受益账号:_________。

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信托生效。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条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

第六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

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第八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3.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

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权利与义务。

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风险揭示与承担。

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的计算及交付的时间、方法。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管理费用及管理佣金。

2.乙方管理佣金_______%,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托管费用。

第十五条信托事务的报告。

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

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在信托生效_______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

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___%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与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

1.未经本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当事方无权变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

a.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

b.信托期满;。

c.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其他。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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