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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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人们通往成功的一条重要途径,它可以使我们更加有效地利用时间和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可用的工具,如日历、提醒事项等。在这里,我们精选了一些成功人士的计划心得,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一

为了更好地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平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计划生育体制创新,加快实现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的转变,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责任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坚持持证怀孕凭证生育,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2、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流出人口登记率达到98以上,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流入人口持证验证率达到95以上。

3、各单位、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一把手(或法人代表)亲自抓,负总责,分工一名领导具体抓计划生育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要保障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投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计划生育协会要经常开展活动,按时缴纳协会会费。

4、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教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5、对已婚育龄妇女和离下岗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搞好优质服务工作:

(1)定期对重点对象开展“三查”服务,一年不少于3次,“三查”率均达到100。

(2)对当年怀孕、生育和节育手术对象及使用药具避孕对象随访服务率达90。

(3)当年生育对象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比例达到65以上。

(4)全面开展生育对象优生检测。一、(二孩生育对象优生检测率达到95以上v。

6、离职下岗的已婚育龄妇女有明确的主管机构,落实责任人和管理措施,离职下岗的已婚育龄妇女能得到正常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

7、对本单位辖区内的孕妇定人包保,签订计内孕妇正常分娩责任书,怀孕三个月登记上报,建立月访制度,实行跟踪管理,坚决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发生,落实引产报批制度。

8、出生婴儿实行七十二小时申报制。由出生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负责计生的干部四十八小时内向单位所在社区居委会和女方常居地居委会申报,最后由社区居委会申报到街道计生办。

9、按时参加月报例会及计划生育活动,按要求填写上报各种计划生育数据资料。

二、一票否决指标。

1、因工作方法等原因,引发计划生育恶性案件、重大案件的。

2、出生瞒报漏报严重,出生性别比上报弄虚作假的。

3、在省市抽查、年度考核发现问题严重,被通报批评或被列入重点管理的。

三、考核办法。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将由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组织年度检查考评。经考核不合格的,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拟定出给予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纪律处分。

20xx年月。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二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使我队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本单位计生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我队精神文明建设,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三明京福高速公路公司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与各干部职工签订如下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实现“五个百分百”(计划生育率100%;晚婚率100%;晚育率100%;独生子女领证率100%;节育率100%)的计生管理目标,并做到“三无”(无早婚早育、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

二、、干部职工主要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及规定。所有干部职工必须自觉加强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有关计生的政策、法规的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提高对计生工作的认识,增强计划生育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明确计生工作是作为我国基本国策的精神。

2、所有干部职工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主动参加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学习教育及有关的活动,学习有关优生优育的知识,积极为路政大队(中队)的计生工作献计献策,自觉接受路政大队(中队)或公司的指导和检查。

3、自觉遵守计生有关政策规定,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确保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落实,实现“三无”及五个百分百。未婚员干部职工要主动参加婚前健康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优育指导,自觉实行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晚育(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全体干部职工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按规定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查环查孕)。

4、凡要求登记结婚的干部职工,不论其户口是否在集体户,必须符合晚婚年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并提供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大队申请,经核实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后,应将结婚证原件交到大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复印备案。未申请或有申请但不具备法定条件而未获批准就结婚的同志将不享受婚假、独生子女费,不给予批准婚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凡要求生育的干部职工,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生育计生证》或准予生育的证明,凭证怀孕、生育,并及时将准生证(独生证)及复印件交到大(中)队计生管理员进行核实登记。禁止计划外生育,凡计划外怀孕必须采取措施,中止妊娠。

6、婚前(含未达法定婚龄)怀孕生育或未按晚育要求生育者,属违反晚育规定提前生育。严禁早婚、早育、超生、未婚先孕和再婚未审批先孕、再婚超生、婚外生育,和非法抱养、收养、送养以及遗弃孩子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如发现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应及时报告。

7、无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妻都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定期、自觉参加孕情检查;育龄夫妻在不生育期间应当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8、已生育子女的同志,应在婴儿出生三个月内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报出生,并凭出生证明,到当地公安和粮食部门办理户口和粮食关系,办好独生子女证,并自觉实行有关的避孕措施。

9、已育夫妇应自觉采取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经常检查,并接受避孕节育检查。已婚的女干部职工及男干部职工的配偶须按规定办理查孕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组织的每季度计生“两查”(查环查孕)工作,证明是否计划外怀孕。在每季度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将“查环查孕”证复印一份交至中队计生管理员和大队计生领导小组(综合科)登记存档备案。夫妻是双职工的,可由女方当地户口所在村、街道或单位开具计生管理证明,以示管理责任区分,并由对方单位管理。经办人员在审核育龄对象查环、查孕证时,必须详细审核是否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盖章、签名,方可进行登记。

10、主动配合做好计生工作,自觉将所持证件(《结婚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和“查环查孕证”的复印件交队部存档。

11、发现违反计划生育的苗头及时报告并配合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计划生育目标实现。

三、奖惩办法:

1、每年度中队对计划生育工作均应进行自查,大队每年度都将组织检查验收。

2、凡认真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按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享受相关待遇。干部职工独生子女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3、坚决执行计生“一票否决权”。凡不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发现干部职工或家属有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劝说无效的要采取必要的、坚决的行政措施保证落实,并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交由政府计生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处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中队(科室)、班组、个人,将不能参加一切评先评优活动。大队同时根据责任人违反计生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视情况给予扣发3至12个月的奖金,并上报公司处理。

4、对有不签订责任书和不按时送交计生部门或医院妊娠检查报告单,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给单位或计生部门和不配合计生管理人员管理等行为的,大队将给予责任人停发工资或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并上报公司备案。

5、计生工作人人有责,举报本单位其他人员有违反计生规定,经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6、计生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计生管理工作,单位全年度无发生计生问题,组长奖300元,副组长奖200元。计生小组工作不细,管理不力,单位干部职工年度发生违反计生问题,除追究领导责任外,组长罚款500元,副组长罚款300元,违反地方计生条例有规定的,从属地方管理规定处理。

四、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责任书内容执行。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不受负责人、干部职工变动的影响。负责人、干部职工的变动,必须及时做好交接工作,对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五、本目标责任一式叁份:三明京福路政大队、干部职工所在中队各一份,干部职工一份。

甲方(中队、科)乙方(干部职工)。

责任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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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三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以下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

(二)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三)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

(四)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左右;

(五)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6%以上;

(六)第四轮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率年内达到85%以上;

(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应查人群达到85%以上;

(八)人口信息“一证通”系统应用率达到80%以上;

(九)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满意率达到92%以上;

(十)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内。

(一)继续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一”领导机制和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区本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9元,单列免费技术服务和5%的流动人口管理经费。落实兑现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经费和重点工作项目配套资金,农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转移支付总额的12.84%。

(二)扎实推进机构改革,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同步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优化整合,配套推进卫生计生执法机构和队伍整合。

(三)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网络,稳定机构和队伍,保留或合并原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年内至少有一个乡镇开展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

(四)深化第四轮母亲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和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服务信息平台管理。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协调相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打击“两非”行动,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出生性别比控制任务,年内至少查处打击两例“两非”案件。

(七)创新人口信息采集机制,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推进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八)强化依法行政,年内县区、镇便民服务大厅全部建成,积极推进网上办 证、代办服务和制。解决好上访问题,杜绝计划生育恶性的事件发生。继续扎实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考核工作年终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oxx年三月二日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完成鼓楼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___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特向新民社区下达20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1、经费投入落实到位(实用实报);。

2、干部计生政策和知识知晓率达98%以上,群众知晓率达93%以上;。

3、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8%以上;。

4、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兑现各种政策奖励额应达95%以上;。

7、巩固提高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整体水平;。

8、提高人口素质,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

1、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社区包片计生干部具体抓,落实责任目标追究制,实行“一票否决”。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计生工作常抓不懈,每月不低于一次研究计生、协会、流口工作;配齐配强计生干部,健全稳定计生网络,组织开好每月一次中心户楼组长、协会小组长例会,定期听取中心户楼组长、协会小组长汇报计生工作动态,实现计生管理规范化。

2、加强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待育对象应跟踪管理,主动配合卫生院开展围产保健,每月定期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辖区医院、民政结婚抄录核对名单,防止性别比失调及出生、结婚漏统。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巩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重点、难点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做到每二年一次的妇科普查,普查率达100%,一般育妇一年一次随访,重点对象每季一次面访,及时发现政策外孕情并采取补救措施。切实按照市政府《关于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要求;持之以恒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形成社区书记、主任、卫生、公安等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局面。

3、认真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按照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的要求,不断完善“流出地流入地共同配合,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新体制,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积极推动流动人口“一站式”、“一证式”服务管理模式。各社区要成立以段警、治安、卫生、劳动、计生等部门组成的巡检队伍,定期巡检,流出人口办证率和流入人口验证率均应达100%。全面落实“社区管理、物业配合、业主参与”的管理机制,社区封闭住宅小区进管率达100%。发挥国家、省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及时入录、通报、接收、反馈流动人口信息率均应达100%。提高已婚育妇“双查”及妇科病普查率。出租户、建筑工地、店面,签订责任状、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4、贯彻国家“八不工作纪律”规定,做到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把好符合政策再生育审查关,坚持再生育对象张榜公布、群众监督、上级审批、送证上门。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征收面达到100%,征收额达75%以上。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广泛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居自治,把计生工作中心下移到楼户,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村居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基础设施,计生台帐(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卡、信息报告单),月、季、年各项报表准确率达100%,严禁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瞒报、虚报统计数据,做到台帐、报表、实际三一致。身份证录入的有效率要达100%,全面实行微机管理。

6、做好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管理,做到定人、定时、定量,避孕药具使用有效率达99%以上,做到有指导、有随访、有记录,无过期变质。社区计生干部应掌握避孕药具的基本知识,并在辖区内开展咨询、宣传、指导服务工作。认真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使育妇能掌握三种以上的避孕方法,育龄夫妇的综合避孕节育率达到90%以上,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100%。

7、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教育本单位职工主动参加,免费婚检、免费新婚教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确保出生缺陷干预一级预防体系健全。本单位女职工,必须每年一次参加生殖健康普查。做好职工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生产、生育。

8、充分发挥经社区计生协会理事、会员、中心户长的作用,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全面开展计生协会“四联创”活动,协会五好小组达90%以上,配有一名“三优”工作保健员,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全面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访视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与计生工作政策法规等知识的了解,知晓率达98%以上。社区要以人口学校为阵地,因地制宜认真开设人口课、新婚教育课、法制课,积极向街道宣传口投稿,确保投入必要的宣传经费。社区必须有一面宣传画、固定宣传刊、十五面标语、一个宣传长廊和每月出一期计生专刊。

9、认真落实计生奖扶政策,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继续加大小额贷款帮扶力度,社区应帮扶6户以上的计生困难户,认真实现“安居、致富、成才、保障、亲情”五大工程,做好优生、优育、优教的“三优”工作为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培养工作。

10、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好信访案件,做到“三无”(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信访结案率达100%,对发生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评先资格。

三、检查考评与奖惩。

1、各社区采取平时调查、年终考核相结合办法进行考核。无政策外生育现象,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无水份,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责任书各项指标。街道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兑现奖惩。

2、本责任书规定任务不受换界和人员变动的影响。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五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租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把握出租屋居住人员的婚育、节育情况。根据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如下:

三、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按如下标准处罚:

1、将房屋出租给未办或未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每人交纳违约金500元;

2、将房屋租给应查环查孕者每少查一次缴纳违约金100元;

五、甲方应主动协助乙方搞好租住户的计划生育管理、协同上级政府对乙方进行抽查验收,对违反合同条款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六

旨在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

3.1 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各工段、班组长为信息员,分会女工委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3.2 各工段、班组必须定期学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文件或有关规定,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为100%。

3.3 各工段、班组要保证计划外生育为零(含半边户)。

3.4 实现无非婚生育,无早婚、早育,无人流、引产。

3.5 严禁抱养小孩和弃婴。

3.6 半边户孕检、环检率为100%(每季一次),如有未参加孕检、环检者,在职职工停止其工作,直至其配偶参加检查为止。

3.7 以上如有违反,除按厂及上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并扣除所在班组20元/人奖金。以形成计划生育责任人人担,人人管的局面。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七

为切实加强我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使我校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有序、规范开展,提高学校的计生工作水平,完成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根据《石城县教育局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与教职工签订20xx--20xx年度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一、所有教职工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二、学校职工必须持证结婚、持证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拾养孩子。

三、已生育一孩以上职工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节育管理办法。

四、积极参加属地计生部门和学校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完成各级部门交办的计生工作任务,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职责的,学校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六、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市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双独户经上一级部门同意可生育二胎。

八、3月和9月要按时参加县环孕检。

龙岗初中(签章): 责任人(签字):

时间: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八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计生部门与部分兼职单位协调工作制度》以及《20xx年**市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为切实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医院与各相关科室签订20xx年**市**医院计划生育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计划生育职责:

(一)积极支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计生“四术”工作,在接收孕产妇时,必须查验其《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填写记录相关信息;对无《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产前检查、待产、生育的,必须1小时通知本医疗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无《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急产孕妇,要在接生后24小时内将情况通知本医疗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

(二)对非法接生、搞假手术、假证明、假医学鉴定、擅自作胎儿性别鉴定、保胎结扎的医务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交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计生行政部门处理。

(三)凡接收怀孕十三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的孕妇,必须凭镇(街)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政策外怀孕十四周以上,需做人工终止妊娠的对象(含未婚先孕)必须凭镇(街)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政策内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对象,必须凭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本省内流动人口,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做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凭《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外省流动人口(指夫妇双方户籍在外省)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凭现居住地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紧急情况下的人工终止妊娠,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并及时将孕妇的家庭住址等详细情况提供医疗保健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

(四)每月将孕检、接产、补办《出生证》和计生手术的准确信息提供给当地计生办。

(五)协同当地计生部门做好计生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

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与治疗工作,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须遵守《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计生“四术”对象因各种疾病原因暂不宜施行手术的,应做好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并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乙方制订的有关规定要有利于计生工作的开展,不能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抵触。

三、乙方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如签订责任书的主任工作变动,新任主任自然成为履行责任书职责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和履行分工职责。

四、甲方根据责任书对不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的科室或经办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检讨、通报批评、提醒注意、黄牌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科室主任给予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或合格等次,扣发年终奖金。

五、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科室主任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3月日。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九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确保xx年度人口计划的落实,使人口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实现我乡计划生育目标,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各村积极完成帮扶目标,“三结合”帮扶户人均增收500元以上。

二、党支部、村委会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

三、积极配合镇计生服务部门开展好一年四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三查”率达到 00%,每少查 人,扣村工作经费。

四、计划生育报表要做到及、准确、无误、确保无漏报、错报现象。若当年出生人口漏报、错报 人扣村三职干部活动工资。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到家底清、对象准,外出流动人口办证率 00%,外来人口验证率90%,。

六、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率达到 00%。

七、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误差率小于0.05%,党支部、村委会严格审核奖扶资料,确保准确无误,对于虚报隐报的扣除村三职干部活动工资。

八、积极配合镇计生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完成的,扣三职干部活动工资。

九、对计划生育严重失控的村,按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村干部、驻村干部进行组织和经济处理。

十、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十一、安排符合政策的人员生育。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管理人,目标责任人各一份,一并纳入全乡工作目标内进行考核。

乡党委书记: 村支部书记:

乡政府乡长: 村委会主任:

乡分管领导: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十

根据武侯区计划生育局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物管小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成武计生[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特制订计划生育服务责任书。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物管小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小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维护其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各物管单位(公司)要将计划生育纳入服务范畴,协助社区居委会为小区居民提供好计划生育宣传,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服务。

二、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调动住宅居民参与本辖区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的积极性。

三、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建立管理服务网络。将物管小区的计生工作纳入管理范围,帮助指导物管小区确定计划生育信息员或工作人员,把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延伸到所有小区,切实保障实行计划生育居民的合法权益。

2、建立联系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物管单位,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掌握情况,指导、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通过办培训班、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法提高物管单位工作人员或计生信息员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管理服务知识水平,调动他们共同为物管小区居民提供有关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

4、搞好服务,寓计生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窗口、设点、上门等方式,为物管小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兑现落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生殖健康为主的计划生育“三查”等服务。做好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利用好小区文化阵地资源,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法规、优生优育科普宣传活动。

5、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在提供好各项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对物管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的检查和监督。要在小区内公布计划生育举报电话,发现违反政策法规生育的、流动人口未持《婚育证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

四、物管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物管服务的内容。物管公司要确定本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协助配合计生部门、社区居委会做好小区内计划生育工作,将小区计划生育的服务纳入其工作职责之中。

2、协助计生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建立宣传阵地,设立计生宣传专栏、墙报和固定式的计生标语,把计划生育融入到小区文化建设。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入户工作,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文化,提高小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小区内居民需办理一孩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物管公司应及时为其出具“居住情况证明”,并提供相关服务。

4、为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兑现落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5、物管单位对群众的来访、举报、投诉应作好记录,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当事人。

6、物管单位按时通知小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生部门组织的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免费“三查”服务。

7、物管单位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工作。

8、要配合社区做好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作,对未持证者,要提醒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有关计划生育手续。

9、按计生部门的规定,对小区人口的入住动态、育龄人口及其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进行登记。

10、协助街道、社计办对小区内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人员及时进行依法处理。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社区居委会和物管单位各一份。

社区居委会: 物管单位:

书记、主任: 负 责 人:

计生专(兼)职干部: 计生专(兼)职干部: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稳低、提质、惠民、创新”四个重点,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服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实现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的预定目标,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市司法局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下达20___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倡导婚育新风,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切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三)抓好本单位、本系统计生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100%;出现政策外怀孕,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切实兑现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四)制定、兑现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1.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积极开展人口计生法律咨询,维护人口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打造幸福漳州”活动的实施意见》(漳委〔20xx〕65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参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优先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流动人口和农村“二女”户、独生子女户的困难户提供法律援助。

(五)服从属地化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所在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共管协议,服从其相关管理。2.积极协同所在社区居委会做好“三查一治”工作。在岗人员由单位向居委会通报,并负责管理;下岗人员、聘用的外来人员或出租房(店面)承租人,由单位协助社区居委会,通知并督促其按时参加“三查一治”。3.加大公益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积极参与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生育关怀行动”等,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六)帮助挂钩村(居)做好计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挂钩村(居)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积极开展“挂一村帮五户富万家”活动,加大对计生困难户和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帮助其解决生活、生产、生育等方面的问题,使其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保障措施。

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层层制定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政绩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凡出现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指派一名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工作,指定专人专(兼)职负责本单位人口计生工作,建立必要的管理台帐,保证经费投入,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积极参加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种会议和活动,年终按时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履职情况。

三、检查考评。

市局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组织有关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各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意见(试行)》等规定兑现奖惩。

四、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局计生办、责任单位各持一份。

(二)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不受换届和主要负责人变动的影响。主要负责人变动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对其完成责任目标的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市局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人。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十二

为了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完成,(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年度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本单位职工及外来流动人员无计划外生育;。

2、无出生漏报;

4、职工(含三个月以上临时工),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由用工单位负责发放;。

5、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开展二次以上查孕查环;。

6、配有计划生育专(兼)职联系员,按时参加镇各种计划生育会议;。

7、基础档案完整,记录正确,变动及时,按时正确上报各类报表;。

9、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离岗、内退、留职停薪、驻外工作后仍须建立档案;并纳入常规管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四、本责任书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十三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20___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远办发〔20___〕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县文体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以上,杜绝政策外生育。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充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达100%,人口出生准确率达100%,提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办证率达98%,督促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8%,验证率达100%。

3、依法协助征收社会扶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

4、按政策和规定标准落实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发放,落实上年和当年长效节育措施率达70%。

5、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排演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建设等系列活动。

二、责任:

1、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负责范围:本单位职工(含临时工)及其二级单位、单位所在院落内居住人员及房屋出租对象。

2、各二级单位每月1号向局机关提供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出生信息、政策外生育信息,流入、流出信息。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参加的妇女保健知识学习活动。

三、措施:

1、各二级单位必须有稳定的人员专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确保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当年有效政策外生育和在省、市、县、乡镇、半年、年度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

3、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互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和通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镇计生部门。

四、考核。

责任目标由局机关汇同各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总分为100分,得95以上的为优秀,得90—94分为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作为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计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单位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责任书最新处罚篇十四

根据武侯区计划生育局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物管小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成武计生[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的实际,特制订计划生育服务责任书。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物管小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小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维护其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各物管单位(公司)要将计划生育纳入服务范畴,协助社区居委会为小区居民提供好计划生育宣传,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服务。

二、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调动住宅居民参与本辖区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活动的积极性。

三、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建立管理服务网络。将物管小区的计生工作纳入管理范围,帮助指导物管小区确定计划生育信息员或工作人员,把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延伸到所有小区,切实保障实行计划生育居民的合法权益。

2、建立联系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物管单位,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掌握情况,指导、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通过办培训班、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法提高物管单位工作人员或计生信息员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管理服务知识水平,调动他们共同为物管小区居民提供有关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

4、搞好服务,寓计生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窗口、设点、上门等方式,为物管小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兑现落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生殖健康为主的计划生育“三查”等服务。做好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利用好小区文化阵地资源,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法规、优生优育科普宣传活动。

5、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在提供好各项服务的同时,要加强对物管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的检查和监督。要在小区内公布计划生育举报电话,发现违反政策法规生育的、流动人口未持《婚育证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

四、物管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物管服务的内容。物管公司要确定本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协助配合计生部门、社区居委会做好小区内计划生育工作,将小区计划生育的服务纳入其工作职责之中。

2、协助计生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大力开展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小区资源,建立宣传阵地,设立计生宣传专栏、墙报和固定式的计生标语,把计划生育融入到小区文化建设。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入户工作,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育文化,提高小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小区内居民需办理一孩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物管公司应及时为其出具“居住情况证明”,并提供相关服务。

4、为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兑现落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5、物管单位对群众的来访、举报、投诉应作好记录,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当事人。

6、物管单位按时通知小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生部门组织的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免费“三查”服务。

7、物管单位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工作。

8、要配合社区做好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作,对未持证者,要提醒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有关计划生育手续。

9、按计生部门的规定,对小区人口的入住动态、育龄人口及其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进行登记。

10、协助街道、社计办对小区内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人员及时进行依法处理。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社区居委会和物管单位各一份。

社区居委会:物管单位:

书记、主任:负责人:

计生专(兼)职干部:计生专(兼)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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