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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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一

20xx新学年开学伊始,为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盱眙县市管局开展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针对校园特点,突出重点领域。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主要以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店及餐饮服务单位为主。

二、针对经营特点,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仓库是否存在问题食品等情况。重点检查校内食品店及校园周边食品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等。

同时确保各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制作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

三、针对行业特点,强化执法力度。该局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20xx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及受到过行政处罚的食品经营单位,增加监管频率。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经多次教育仍屡教不改的食品经营单位,一律进行立案查处。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二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5。

42。

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2019。

80%。

以上,风险隐患问题解决率达到。

100%。

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

97%。

以上,食品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全面落实

“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手段”的要求,解决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等问题,做到职责明晰,工作有序。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到首要位置,在内设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保障到位。

2016。

年底前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伍接受公安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双重领导。

2017。

2018。

年底前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2018。

年底前实现省食品安全信息直报系统覆盖全部乡镇(街道),

2019。

年底前延伸至重点监控部位。

各县、区政府及乡镇(街道)成立并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修)订工作规则。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把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加强各级政府食安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的作用。各级政府食安办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暗访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评体系。

建设覆盖全市服务全社会的

“食品安全云”工程,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原则,整合政府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社会中介组织等方面的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库资源,融合监管、追溯、投诉举报、舆情分析、应急指挥、公众互动等功能,进行大数据监测分析,实现信息共享、风险可知、源头可溯、流向可查,促进食品安全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守信与失信行为信息库,健全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招标采购等挂钩,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力争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企业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之间建立实施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认真做好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标准覆盖所有食品品种;建立食品安全标准数据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优化标准服务,加强标准执行的跟踪评价。建立问题收集机制,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全领域、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每年对辖区内

20%。

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每。

5

年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品种全部覆盖一次。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高毒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激素滥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突出问题。坚决惩处明知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公开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案件查处结果等信息。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的监管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政府和沈抚新城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解决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要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把确保食品安全的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内容。

按照省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标准,督促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质量追溯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主体责任标准,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到

2019。

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

100%。

100%。

实现可追溯。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到。

2019。

年重点领域。

70%。

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民意征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联系点制度,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建立覆盖城乡、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体系,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并落实有奖举报政策。鼓励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线索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要动员各条战线及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科普宣传。新闻媒体要依法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倡导健康营养的食物消费理念,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安全素养,曝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注重发挥食品安全专家智库在咨政建言、风险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检验检测、信用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支持消费者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待《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出台以后,根据我市实际出台配套规章和执行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地方性食品安全法规规章解释工作。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纳入

“七五”普法计划。

2016。

年底前,公众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内容知晓率达到。

20%。

2019。

年底前达到。

70%。

100%。

明确市场监管机构和事业编制食品安全执法队伍的执法主体资格,明确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细化量化裁量范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跨辖区、跨部门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涉案产品鉴定处理等问题。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执法公开,实行监管标准、程序、结果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制定实施食品安全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基层监管业务骨干培养工程和监管人员三年轮训制度,积极参与省食品安全卫士评选和专业技能竞赛。

2017。

年底前,每个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至少配备。

1

2019。

年底前,全市每个食品安全专业领域至少有。

2

名国家或省级的食品安全专家。

支持鼓励企业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考核力度。

2019。

2019。

年,建立千名志愿者队伍,培训率达到。

100%。

按照《辽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标准》,制定抚顺市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达标进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将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作为食品安全专项规划的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2019。

年底前实现食品安全放心市的目标。

统筹分布于三次产业中的食品产业资源,编制食品产业发展

+

”、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传承和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饮食文化,推动食品产业与健康、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依据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大力推动实施

“多证合一”、“电子证书”,鼓励监管方式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流程,减少时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为其发展提供政策、法规、培训、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确立“食品安全是发展中的安全,产业发展是安全中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核心利益,营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

各县、区和各部门、各机构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民生实事抓紧抓实抓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分散在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经费,强化对重点工作的保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展改革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基层监管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装备建设项目。联合各类科技资源力量,开展产学研合作,对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组织科技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将食品安全的相关研究作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中公共安全领域的优先主题予以保障。

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平安抚顺建设及综治考核,并增加权重,列为市政府重点工作优胜奖项目。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向上级政府承诺目标的政府,由上级政府对该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市政府食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和各部门、各机构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报告通报。

依据《食品安全法》,出台、修订抚顺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规定及问责流程,明确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程序等,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无过就是功,时刻准备着”的校园安全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完善安全制度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综合改革、破解关键问题,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防控体系,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3.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

(三)工作目标。

到20-年底,全市学校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安全工作队伍素质过硬,风险防范硬件建设完备,保险保障全面覆盖完全托底,全面构建“五防一险”(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制度防和保险保障)校园安全防范与保障新格局。各区市学校安全工作既均衡发展、又特色鲜明,全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有序,安全防范与管理水平保持全国先进、省内一流,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持续巩固,为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的校园安全基础。

(一)推进制度机制完善工程。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出台学校安全管理办法。与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会商研判制度,重点研究校园周边安全、舆情动态、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和应对举措。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动机制,形成校园安全工作合力。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工作制度。研究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和上下学校园门口教职员工值守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安全检查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幼儿园和低年级学生上放学家长接送制度,防止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人员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制造事端。实行学校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个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人人抓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强化校园安全巡查制度,严格落实每月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对各类涉校园安全信息的搜集掌握、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线索,迅速采取防范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学校舆情处置制度,增强重大案事件发生后的舆情应对能力。健全涉校园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在做好案事件调查处置的同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和恐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推进队伍建设强能工程。实施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知识技能作为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培训内容。加大学校专兼职安全员的培训力度,纳入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学分,通过培训全部做到持证(电工证、消防职业资格证、特种设备操作员证等)上岗,使专兼职安全员队伍成为本校安全工作的“明白人”、校内资源沟通和家长教育沟通的“协调人”、校际间安全检查的“专业人”。到20-年底,学校专兼职安全员每人至少取得一种资格证,到20-年底,每人至少取得两种资格证。加强学校“专职保安”“护学岗”“护校队”三支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校园专职保安队伍建设,各级各学校要依法依规配齐经过相关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保安员,定期对校园保安开展以作风养成、仪容仪表、队列训练、防暴处突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保安员的安保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公安民警、协辅警、学校安全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队伍建设,由区市统一标准要求,学校为参与护学岗的人员佩戴袖标、反光背心、护导旗;加强学校护校队伍建设,按照学校在校学生数千分之十、最低不少于十名的比例,组织学校体育教师、后勤人员、物业人员等教职员工成立“护校队”,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与专职保安一起定期开展培训与演练,成为校园安全应急处置的重要储备力量。到20-年底前,所有学校三支队伍建设率达到100%。

(三)推进教育培训增效工程。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治教育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构建“多位一体”新型校园安全教育模式。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课题研究,制定不同学段学生的生存知识与技能体系、评价标准,纳入安全教育课程内容;根据标准要求,逐步将全面开展中小学生生存教育“达标”建设作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技能的主要抓手,不断提高学生生存技能、生存能力和生存素养。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安全负责人对学生间伤害事故及本校其他伤害事件应急处置规范化培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应对类似事件的能力水平。强化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假期前教职工安全部署课、家长安全提醒课和学生安全教育课的“三堂安全课”制度和假期中教师家访制度,学校假期中每周、平时在特定时间节点通过家长群发送安全提示信息。推进应急安全体验活动,扩大参加体验学生规模,进一步提高体验效果。从20-年起,教育部门与市应急部门合作,每年安排不低于20万名中小学生参加情景式、互动式应急安全体验活动。积极推进各区市通过财政支持、市场运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建立不少于一处主要面向中小学生的应急体验基地。以全市广泛开展利用“海恩法则”大讨论活动为抓手,各区市、各学校全面分析学校重点安全隐患的各种可能性,提出切实有效整改措施,形成指导学校安全防范的研究成果。本着简捷、有效、可操作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答辩、现场演练等形式,全面修订完善学校各种应急预案。联合应急管理、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广播电视、保险经纪、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加大校园安全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制度等方面的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安防设备升级工程。与应急、消防等有关部门合作,通过购买服务、集中研发等形式,制定中小学校安全设施配备基本标准,对不同规模、区域、性质的各类学校的安全设施配备标准做出规定,提出逐年达标和更新的要求。加大“互联网+”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力度,加快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更新。到20-年底,学校视频监控全部为高清摄像头,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一般部位达到一个月以上、重点要害部位达到三个月以上要求。全面落实20-年市办实事,推进音视频对讲式一键报警系统与校园门口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到20-年底,学校可视化一键报警系统、校园门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达标率100%,实现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相关系统联网。到20-年底,全部局属学校视频监控纳入-教育e平台,积极推进有条件区市学校的视频监控逐步纳入e平台。

(五)推进心理安全防护工程。各区市、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校园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建好用好心理辅导室,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身心特点以及不同阶段的易发心理问题,给予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强化学生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增强“珍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抗挫折能力。要在尊重学生、谨慎保密的情况下,全面覆盖、多频次的开展心理健康普查,为每个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有心理行为异常表现的学生重点给予关注和心理干预,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同时做好家校沟通,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化解心理压力,提高抗挫折能力,防范发生自杀、自伤、他伤等意外事故。加强教育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合作,关注个别学校的校园欺凌问题,引导教师尤其是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要注意发现和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对发现的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推进校园饮食双保(保质保量)工程。以全面创建“标准化食堂”为切入点,强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工程、落实《-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标准管理规范》《-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市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成本控制管理规范》三个标准规范、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校园饮食保障”的“1+3+n管理模式”,深化“餐饮6t管理法”,实行色标管理、带量食谱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最大限度消除校园饮食安全隐患,使学生家长最关心的“数量保障”和“质量保证”落到实处;加快“-市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集中智慧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步伐,实现学校食堂智能采购和进货查验视频全程监控,建立市、区、校三级高效监管机制。

(七)推进网络建设安全工程。积极研究开展ipv6、5g等下一代互联网业务部署,调整优化网络架构,建立网络服务清单,提升网络服务能力。强化网络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增强网络的精准感知、安全预警、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组织机构、技术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消除管理盲区,建立上下联动通报整改机制,重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制度。加强网络管理队伍建设,实现学校网络管理员学习培训全覆盖,组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专家组,支持引领教育网络安全建设。

(八)推进校舍安全管理工程。各学校要全面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重点落实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充分发挥相关专业部门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的作用,定期对校舍及相关设施和特种设备进行安全鉴定工作,按规定做好维修保养。要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档案材料完整齐备。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管理、指导和督查工作职责,确保所辖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扎实,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九)推进防范体系完善工程。推动校园安全防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到20-年底,制定实施《-市学校安全分级防控标准体系》和《-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体系》,推动安全防控分层实施,规范安全隐患排查程序,实现校园安全预防体系化、标准化、制度化、经常化。推进学校封闭化管理,学校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防攀爬、防冲撞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各出入口要配备必要的物防、技防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20-年底前,城市学校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20-年底前,城镇学校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20-年底前,全部学校封闭化管理率达到100%。各区市必须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批准学校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所,并在制度、硬件、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切实保障运转。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形成“合法采购、规范保管,科学处置(废液)”的闭环管理模式。20-年底前,各学校要建立实验室危化品储存专用室,配备标准足量的智能危化品储存柜及相关配套应急施救工具。危化品储存专用室需远离教学区并安装监控和入侵报警装置。强化安全督查,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服务,对校舍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等进行专业化评估,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标准,组织验收考评。

(十)推进应急处置保障工程。各学校要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制定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处置程序,完善案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配齐配足应急保障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力有序开展快速高效处置。开展常态应急演练活动,确保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教职员工要明确职责任务、熟知处置流程,提高第一时间参与应对处置突发案事件的能力,使学生、幼儿掌握基本的防范应对突发风险的方法。构建政府、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保险保障体系,有效化解学校安全风险,合理分担学生安全保障: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校(园)方责任保险,由学校出资购买校园综合保险,引导和鼓励家长购买学生平安保险,进一步提高学平险投保率、扩大覆盖面,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各区市教体局要在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出台新举措,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力争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到政策保障支持。各级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给予保障,对标对表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强化基础保障。要结合国务院部署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将校园安全经费需求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学校安全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民办学校举办者要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经费。各学校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机制,推进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广泛提炼总结区市、学校好的经验和做法,遴选推广一批各具特点的安全工作亮点和品牌,整合宣传资源,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在校内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校内宣传媒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努力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推进任务落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检查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推进措施,对条件较差的学校要实行重点帮扶。修改完善区市、学校两级安全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估、对学校工作综合考评及阳光校园建设评价标准。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和事故处置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强化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区市和学校,督促其认真整改,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加之近期城区个别幼儿园又有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我区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区委xxx书记、区政府xxx区长于近期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14家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提出了相关要求。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今天组织召开全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这也是区政府对目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一次集体约谈。刚才市场监管局x局长就如何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局单局长传达了市食品安全专项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落实也对各单位做了强调,卫健委x局长。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就信息管理和应急处置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下面就如何做好近期食品安全工作,遏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我再强调几点:

学校食品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倍受社会关注,家长关心,前段时间,通过各级领导检查发现,目前学校的食品安全仍存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台账记录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法定的工作职责,学校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会后,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抓紧落实好此次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监管岗位、监管人员、经营单位主体这“五个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没有盲区。同时,各部门要全面摸清了解所管辖区域实际情况,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安排得力人员主抓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对硬件不达标的要及时增补,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确保问题在限期内得到有效整改。各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学校要组织开展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近期,区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部门及学校的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市场监管分局要和区教育局联合,在会后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深入下去,对学校校园及周边进行集中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要加强食品采样和抽检,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下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对于整改不了的问题,及时报给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卫健委要立即组织专业机构对学校用水和学生饮用水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执法大队要加强春夏季的早夜市及校园周边肉类、熟食、油炸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疑似食品相关问题,要及时通报给市场监管分局。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逐类、逐项督导整改到位,涉及需要多部门联合解决的,要及时同区政府和区食安办联系,通过采取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确保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各部门要完善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人员培训,根据职责和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响应能力。安排好值班值宿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渠道畅通。我在这里再强调一下,一旦出现突发事件,首家接到信息的单位一定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通报主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接到信息后一定要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采取现场控制措施,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涉及一个环节的,由涉事监管部门处理,按要求报告处理情况;涉及两个环节的,主要环节的监管部门要主动联系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处理,处理情况由主要环节监管部门汇总上报;涉及两个以上环节的,由食安办汇总上报。遇到突发事件各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不允许相互推诿,确保在第一时间使事件得到有效处理,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可同区政府应急办和食安办联系协调,不能出现因处理不当而导致事件扩大的现象。

食品安全工作,国家、省、市高度重视,也是2022年民生实事之一,各部门领导要把工作抓实、抓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守住全区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避免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五

导读:2017年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指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学生目标是: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学校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学校教育教学是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的主要渠道。学校师生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扎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切实发挥语言文字事业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的关键环节。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本内容。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要从小抓起,良好的口语、书面语表达水平和语言综合运用能力,是国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要素,在个人成长成才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坚实基础。学校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三)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语言文字事业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力量,与社会同发展、与时代共进步,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及社会辐射作用,将语言文字工作从校园向社会延伸,提高全民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生和青壮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在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

(一)总体目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一)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中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定位准确,目标明晰,措施到位。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相关要求贯穿于学校常规工作和主要环节,常抓不懈,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列入科研项目的总体计划,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入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通过高标准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求,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加强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促进整体师资水平的提升;通过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地根据《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见附件)的要求,结合原有工作基础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标准和评分细化方案,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高等学校应更加注重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推广,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工作方法和活动组织的创新实践;幼儿园应更加注重校园语言文字环境规范建设、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及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建设,结合幼儿的学习特点,积极发展幼儿的倾听、理解和表达能力,民族地区双语幼儿园应注重为幼儿创设普通话交流的语言环境。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推迟达标时限,所有学校最迟应在2025年前完成达标建设工作,2020年前应完成一半以上。各地可在学校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各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

(四)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按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将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领域,切实按照每5年一轮的频度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达标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责,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专管或兼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主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六)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要保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教育部 国家语委

2017年1月17日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六

(一)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学校1家。学校“营养餐”由xx方圆超市统一定期配送,未发现过期及发霉食品,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标识合法。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留样登记及营养餐发放记录建立详细。食品贮存、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学校保卫安全等应急措施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并未过期。

(二)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共检查镇区餐饮服务单位29户、商店17户、小作坊3户,摊贩1户,共50家。下达责令整改2户。整治的重点品种是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散装食品。

整治的重点内容是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进销货台帐和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完备,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标识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以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七

(一)重点检查了学校的环境卫生、学生“营养餐”发放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对学校营养餐,重点检查了食品采购、存储、进货记录台账、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执法人员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

(二)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发放等环节指导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四)要求学校及幼儿园严格做好食品安全的管理、学生活动的管理、用水用电的管理等安全工作,并就学校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现象、黑恶势力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还要求学校加强对传染疾病的预防与教育,防止传染病在校园里爆发。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八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安全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运行机制,完善“校长负总责、全员有责”的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校(园)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履行相应安全管理职责,做到“每周一巡查、每月一研判、每学期一总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重视家校联系,督促家长自觉履行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坚持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出台安全工作失职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动态考评机制。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推进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教育常态化、安全排查立体化、安全演练专业化和安全台账标准化。学校坚持每日一次隐患排查,每月一次维稳安全专题分析会。按照“每月一检查、每季一排名、每半年一督查、全年一考核”的要求,县教育局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维稳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教育、预警、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息报送、台账档案建设等工作,真正实现校园安全管理“从应急式向常态化”转变。

3.加强安全依法监管。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安全,加强科学管理,推行精细管理,实现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由常规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坚持安全法治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问题。

4.明确校园反恐怖防范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学校要按照《-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和《嘉兴市校园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的要求,加快推进校园反恐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管理,在完成嘉兴首支校警大队组建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培训,转变校警职能,努力打造一支能切实担负起“护校安园”重任的安保队伍。

5.实施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各校要依托海盐县校园安全智能管理平台进行安全的日常管理,使学校的访客管理、隐患排查、安全巡检、消防管理、校车管理、实验室管理、宿舍管理、应急演练、安全教育等方面纳入平台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同时要积极做好各类安全数据的整理,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来增强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效率和管理效果。

6.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校园安全管理的需要,从20-年起校园安全办公室作为校内机构单独设立,统筹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7.实现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常态化。学校要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及校园安全工作,坚持全面排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多措并举。各校要根据《海盐县校园安全风险清单》,结合学校实际,每学年更新一次学校《校园安全风险清单》。按照《-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的要求,细化责任,将每个风险点落实到人,加强检查、分析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形成检查、研判、上报的风险管理制度。

8.强化督导检查。完善“三查三整改”工作机制,做到自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查突出重点,瞄准要害;督查强化问题导向,严查整治情况,严肃查处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学校整改措施、引发安全责任事件的学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9.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要求。按照《海盐县教育系统门卫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登记管理,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10.提升校园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要求开展“日巡查、月检查、年检测、重要节点重点检查”。着重消除食堂、学生宿舍、教师办公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已经建设“校园微型消防站”的学校,规范管理,发挥作用。推进消防安全智慧化管理和建设,运用科技手段,落实消防防火机制。抓好消防安全“进校园、进课堂、进军训”工作,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1.夯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各学校要建立完善中小学学生道路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每学期不少于3个学时。同时,加强学生骑乘电动车管理工作,严格实施校车许可制度,进一步深化校车运行规范化管理,强化校车安全全程监控管理。

12.落实学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各类食品卫生事故发生。健全各项制度,做到学校食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学校食堂、饮用水安全和校内超市食品安全等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智慧阳光厨房”工程,实行信息化监管,提升食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饮用水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充分发挥学校膳管会、家委会作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13.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省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14.建立学生集体活动安全风险预案机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事前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有关科室批准。

15.健全校园安全教育机制。各学校要依托嘉兴市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实现学校安全教育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构建有效的安全教育管理机制和安全教育体系,引导广大教师利用信息化平台实施安全教育,使全体学生自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带动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基础知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逐步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教职员工、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学生家长,新教师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

16.创新安全教育形式。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板报、参观等方式,积极发挥安全教育试验区平台作用,通过典型案例、主题活动、网上学习等形式,集中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救护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继续深化安全教育前置,充分利用开学初、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将安全指南等相关安全知识发放到每一位学生手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手机移动端应用,运用微视频、线上安全平台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积极组织法治副校长、片区民警等专门力量参与校园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等活动。

17.扎实开展各类专项安全教育。各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活动为载体,重点加强防溺水、防欺凌、防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禁毒等方面的专项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预见安全风险及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

18.家校协同强化安全教育。各校要建立家校联动机制,通过家长学校、发放致家长信、家访、家长会、qq群、微信群、公益广告、专题宣传片等途径,提醒督促广大家长切实增强学生安全监护责任意识,引导家长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防诈骗、交通安全、饮食、消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19.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学生安全。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各校要充分利用好辅导站,定期开放,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每个教学周内,心理辅导站开放时间小学不少于5课时,中学不少于10课时;二是各校组建好一支由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到2023年底所有中小学校均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班主任进行中小学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增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技能;三是开设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做到课时保证,每学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的课时总量,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不少于15课时,职校不少于20课时;四是开展心理危机筛查工作,对重点学生要建立一人一档。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全员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力争每年开展全体学生的心理普测,以年级为单位,建立动态追踪式心理档案。对排查出的二类及以上危机学生制定“一人一策”干预方案,提高干预的精准度、有效性;五是开展并做好高危学生危机干预管理工作。各中小学要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应对学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定期演练。校内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不得瞒报。

20.深入开展各类安全演练。要依托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平台“学安”系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结合“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日”“防震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时间节点,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安全演练工作,确保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21.强化应急处置。按照《海盐县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学校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事件级别立即做出反应,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坚持敏感时期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敏感时期不安排休假。

22.强化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盐教〔20-〕79号《海盐县教育局关于成立紧急信息处置和报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值班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等工作,落实信息报送时限、内容以及续报工作纪律。事发后15分钟内,力争10分钟内口头或书面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同时电话报教育局分管领导,能够书面报送的尽可能书面报送;对重要敏感事件、重大事故灾难等重要紧急信息,要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决不能迟报、漏报、瞒报。因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3.强化舆情监测管控。加强与网信、公安、国家安全、通信等部门联动,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完善舆情危机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抓住最佳时机,舆情初始最快作出反应,对舆情层级、扩散速度和预期后果实时分析、跟进研判,正面发声应对,不给舆情危机发酵的时间和空间,把各种不良影响降至最低。热点舆情、重大舆情出现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共同做好引导处置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篇九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每个学生要学会两样受益终身的体育锻炼项目。而对学校来说,如果学生体质连续三年下降,学校评优就将一票否决。在体质检测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并通过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对高考产生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活动。积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每个学生要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通知指出,要逐步扩大免费师范生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的机制。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

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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