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间借贷合同规定(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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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撰写合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你对合同的格式和内容不太熟悉,可以参考以下范文进行学习和借鉴。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9.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年利率%;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 年月日至 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计算;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三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100,0000元整(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炒股。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4月6日止;由于股市行情存在周期性及不确定因素,在借款期限内,具体还款本金时间可按个股实际收益情况而临时决定,借款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出借人,执行还清本金。

第四条出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确定为月息3.5%,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月计息,按季度结息,借款到期按合同第三条商议执行还清本金。

第六条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七条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xx向出借人提供xx方式担保,并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双方义务

(一)借款人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出借人提供股票账户操作个股的浏览查看权限,出借方可随时查阅本金的使用情况,此期间股票操作账户由借款人提供。(第一资金操作手续费用只有万分之三;第二是此前借款人账户已经满仓金额达到18万元整,如进行账户调整时机不正确而要卖出股票会带来账面上的亏损)。

(4)本着对出借人本金安全性的考虑,借款人账户保证金为18万,实际操作账户总额开始应为118万,既保证股票账户总额在操作期间账面实际余额总不低于100万,如少于100万,借款人立即补出相应的差额进入股票操作账户;按月计息,按季度结算不变。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7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资料,如实告知出借人与借款有关的股票情况。

(二)出借人义务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在操作股票期间,应对所提供的股票信息进行有效的保密。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1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出借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并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一项时,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借款逾期,除应按实际借款时间按本协议利息计息外,还应对逾期借款按每逾期一日加收万分之三违约金。

第十一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叁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此期间以股票账户的实际收益情况而定,当利用出借人本金100万获利(除去借款利率月息3.5%支付和借款人本金18万获利的费用外),最终收益额外支付给出借人10%的收益。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附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借据xx。

借款人(签章):出借人(签章):

身份证:身份证: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股票账户开户行:出借人账号:

担保人(签章):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签定地点:厦门市思明区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四

摘要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民间借贷利息的有关问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四倍利率上限”的规定已不符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借款人已支付完毕的超出“四倍利率上限”的利息系自然债务,不应返还出借人或折抵本金;对仅约定了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逾期利息按借期内利率计算利息,但不能超出“四倍利率上限”的利息规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并存,二者之和不受“四倍利率上限”利息规定的限制。

一、“四倍利率上限”的规定是否合理。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利率上限的把握主要依据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借贷意见》),《借贷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至此,“四倍利率上线”确立,并使用至今。

“四倍利率上限”已经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了20余年,是否仍然适应当前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尚存疑问。有学者认为,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规定的四倍上限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和意义。更有学者直言,这一管制信号的边际效益正在不断降低,其不仅未能保护金融弱势群体,反而更加扭曲资金的市场配置,导致逆向选择、妨害竞争,已成为民间金融市场发展的制度障碍。因此,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四倍利率上线”的规定,或取消,或变动。

二、借款人已支付完毕的超出四倍利率标准的利息如何处理。

借款人已支付完毕的超出四倍利率标准的利息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超过利率上限的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强制性规定,借款合同自始无效,对于借款人已支付完毕的超出四倍利率标准的利息,依据不当得利规则,借款人可主张返还。第二种观点认为,借款合同仅超出利率上限部分的利息的约定无效,借款人已支付完毕的超出四倍利率标准的利息的超出部分系自然债务,对于借款人的履行,出借人可以受领,借款人无权要求返还或折抵本金。

第二种观点更符合司法实践,理由有二:第一,民事活动以意思自治为原则,如果借款人按照合同的自愿原则,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并支付了超出四倍利率上限的利息,此种情形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范,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第二,如果允许借款人要求出借人返还其自愿履行的利息,现实中大量已履行的高利借款合同将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社会关系的稳定。

三、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逾期利息,指逾期借款(即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的那部分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贷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借贷意见》第9条仅是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规定,但对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现行法上未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比照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的情形,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二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三是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逾期利息。

30%-50%,容易超出“四倍利率上限”。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明确,当事人仅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请求自逾期还款之日或者主张权利之日起的利息的,应予支持。该纪要对第二种做法予以肯定。

对于借款合同中约定了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合同约定计算,但逾期利率超出“四倍利率上限”的超出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四、逾期利息与违约金可否同时计算。

当事人约定了借款逾期的违约金,出借人又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违约金和逾期利息可否同时支持?现行法对此未做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主要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逾期利息就是违约金,出借人可选择其一要求借款人支付;第二种观点认为,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并存,但是二者之和不能超过依据“四倍利率上限”计算出的数额;第三种观点认为,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并存,二者之和不受“四倍利率上限”规定的限制。

第三种观点更符合司法实践,理由如下:第一,逾期利息仍属于利息,是因使用资金而产生的费用,同利息的性质相同。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是在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的款项。第二,适用违约金的必须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前提;第三,违约金具有震慑、惩罚违约行为的作用。如果借款人在支付了逾期利息后不能请求支付违约金,借款人会一直延长借款期限,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保护。

综上,如果借款合同中对违约金做出了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计算。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过低的情形,出借人、借款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8、29条的规定请求调整。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放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出借人在将款项出借给借款人之前,应该明了借款人借款的用途。借款的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于非法活动。如果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与借款人串通一气或者明知故做而借款给借款人的,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总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立《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___)。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___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给乙方。

风险告知:上述条款约定了借款的利息,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____%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

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六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因,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月,年月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年月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第四条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加收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

第六条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一)支付宝转账;(二)微信转账;(三)现金支付。

第八条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

第九条乙方自愿用作抵押,并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请求拍卖抵押物优先收回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第十条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还款,经甲方书面告知后个工作日内仍未还款的,按日计算,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欠付金额的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

第十二条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还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第十四条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个工作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十七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也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各方还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九条各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便于各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名捺印)/(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七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略)。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略)。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八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民间借贷)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潜力等状况。借款方应如实带给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九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立《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为____)。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务必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____%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民间借贷合同规定篇十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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