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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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不仅要注重实施的过程,也要关注结果的评估和总结,以便为以后的工作提供经验教训。制定方案需要进行多方位的思考和协调,以确保方案的全面性和综合性。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的逻辑和思维,以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一

为深刻吸取“7.10”重大校车翻坠事故、沪昆高速隆回段“7.1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结合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2014年8月至11月在全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任组长,邓新任常务副组长,庞祥贵、陈高君、颜少江任副组长,王长青、王晓云、贺风华、刘伟臣为成员。专项行动由中心学校、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运管站、农村公路办参与,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整改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第一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滩头中心校,接受举报电话:xxxxxx。

第一阶段:安全培训阶段(8月10日前)。中心学校8月2日前将所辖各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培训名单报县教育局综保股,要求全镇所有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全部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缺席将取消校车准驾资格,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训时间为8月10日一天,培训地点:万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第二阶段:整改排查阶段(9月1日前)。整改排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8月17日所有过渡期内未加改装的且已取得校车准运证暨校车标牌的车辆在指定地点(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驻隆回县非专用学生校车整改办事处)进行改装。第二步是9月1日前对全镇所有校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学校8月22日前将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县教育局综保股。

第三阶段:抽查督查阶段(10月30日前)。县校车办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专项行动采取排查整改、集中改装、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排查,不漏一校一车一人一路。

检查内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标牌、线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安全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日常管理情况。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项目到位、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要求对本次行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对合格的准予继续运营;对短期内(今年秋季开学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准予运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暂停校车运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中心学校9月10日前要按照管辖关系将整改措施报送县教育局综保股。整改措施要求:

1.一事一方案。对排查出的每个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措施、时间和达到的效果。

2.一事一落实。每个整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3.一事一验收。对于要求整改的项目要进行逐项验收,确保完成时间和效果。

4.一事一报告。对于短期内确实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报告;对于暂停校车服务后的学生上下学交通解决方案,学校及有关部门要逐级报告。

要对排查整改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整改内容、效果等情况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校车办将于11月1日前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二

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要点是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具有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章。

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署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1)、承包商在工序正式开工前应编制好该工序使用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并于正式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审查,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三

1.各部门建立纪律簿,由队队各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部部长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席论。

5.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缺勤三次以上活动的,不得参加评优。

1.艺术团活动室不对外开放。

2.场地:艺术团的活动场地适用于团内的日常排练,不得外借,活动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清扫各队需要活动室时应向办公室提前申请并登记,以免冲突。

3.保持活动室卫生,严禁在活动室抽烟,吃零食等,违者重罚。(重点强调:禁止抽烟)。

4.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团委。计划包括:工作目标,训练安排,演出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5.学期初,各部门要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指导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要让全体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所需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6.每次重大活动完成后,各分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7.每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部门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8、每次活动,艺术团各部应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促使工作和谐进行,对于出现的问题追究的各部各负责人。

9.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1.物品指各种乐器及其附件、服装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物品由管理办公室派专人管理,各队可以借用,借用后的物品由各小组组长负责管理。建立物品管理薄并履行借用登记制度。

3.发给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在物品薄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放日期、物品名称、有无破损等。

4.由个人保管的物品不得擅自借用他人,不得损破遗失。

5.各队每学期对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的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须记入物品管理薄并报艺术团管理办公室。

6.公共或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出现损坏或遗失,当事人应及时如实向团委报告,并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

7.艺术团物品出现损坏,属正常磨损或无法预防的由团委负责修理;属人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的由使用或保管人负责修理,无法修理的应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8.艺术团物品出现遗失,属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由本人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属管理办公室保管的由保管人或管理办公室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9.团委应对艺术团的物品进行不定期抽查。

1.艺术团财务要设立总账薄,由专人负责登记。

2.艺术团在活动中所获得的各种性质的现金收入,均须全部上缴团委统一管理和使用。

3.艺术团需使用金额较大经费,应事先由办公室向院团委申请,团委审批后方能使用。

4.凡购买所需物品者,应带所购买的物品和发票支票根由管理办公室验收、审核、登记、并办理报销。

5.艺术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均须由当事人签字。

6.凡未事先得到批准购买的物品,均不予报销。

7.学期末,艺术团将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公布一次,以接受艺术团全体团员的监督。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四

每4名同学一个学习小组,组长由科任教师提名,班主任任命。

(2)竞选班长、副班长。

由班级同学推荐竞选班长候选人名单,确定8――10名同学为班长竞选候选人,通知家长帮助孩子撰写竞选演讲稿,召开班长竞选会,选举前5名同学,1名班长,4名副班长。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具体职责分工表见班级组织机构。

2、班级文化建设。

(1)建立德育角。

张贴好人好事、德育故事、德育手抄报、德育绘画等,由其中一副班长负责。

(2)建立高效课堂评价表,不断完善晋级制度。

课堂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红星”奖励,表现优秀的小组给予“月亮”或者“太阳”奖励,10个“红星”给小组晋升1个“月亮”,5个“月亮”给小组晋升1个“太阳”,获得太阳后,给小组内所有人员奖励铅笔或者橡皮等。具体张贴由其中一副班长负责。

(3)建立每周之星评价制度。

设立“文明星”“纪律星”“卫生星”“学习星”“体育星”“艺术星”,由负责星评价的副班长提名,正班长通过,班主任同意后,由负责该星的副班长张贴。

(4)建立图书角。

充实图书架,鼓励学生多读书,由其中一副班长负责组织学生填写读书感言册,对读书多的同学给予铅笔或橡皮等奖励。

(5)设立“心语心愿”板。

引导学生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愿望、祝福等通过“心卡片”的形式表达出来,具体由其中一副班长负责。

(6)建立荣誉角。

张贴班级奖奖、流动红旗,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

(7)张贴班训“自主管理快乐成长”,张贴“优美优雅”。

3、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要求,积极开展班团队活动,详见班务工作计划。

4、积极与学校心理咨询室沟通,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干预治疗。

5、做好各科任教师的沟通、协调工作,增强科任教师的团队合作意识;做好家长沟通、交流工作,与家长共同努力,和孩子一起成长。设立家长开放日。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五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六

1)施工方案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工程重点部位施工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

2)方案责任人:编制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

审批:公司总工。

3)管理流程:

根据施组、规范等。

形成。

形成。

4)编制施工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总原则: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至少10天编制审批完,

(2)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3)要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劳力及流水段划分相协调。

(4)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选取多种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选用。

(5)使施工方案具有严肃性、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6)安全施工措施必须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科学预测,并做好预防措施。

5)方案编制内容:

(1)工程概况:只写与本方案有关的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机具准备;人员、劳力准备;技术准备;其它准备。

(3)作业条件:包括前道工序、测量的验收情况、现场的水电等条件、人员上岗条件、其它条件。

(4)主要施工工艺;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5)质量验收标准;包括各种检验、试验等的要求。

(6)保证措施:包括质量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

(7)其它注意事项:包括安全注意事项、环保注意事项等。

5)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完后,由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队工程技术人员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并审批后,报监理审批,并办理相关技术资料。

6)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发放后,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队进行施工方案交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机具、人员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对方案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优化、修改,确认并交完底后即作为强直性文件执行,任何人不得私自随意更改。

7)在方案执行过程中,设计或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影响方案的正常执行时,由项目专业负责人及时进行修改,并按正常手续进行审批后执行。

8)对不按方案落实或私自更改方案的,造成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另进行一定的处罚。

(1)方案编制不合理且未进行及时变更和办理审批手续,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2)因方案内容不完善,造成施工无据可依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责。

(3)任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4)对方案未按要求的时间进行编制,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施组编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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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七

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要点是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具有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章。

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署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4.1承包商在工序正式开工前应编制好该工序使用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并于正式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监理部报审。

4.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审查,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八

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标准请假条格式)。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对违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组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团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队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计划要让全体队员都知道,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助和支持。

3、每次重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组(或排个表)去看他们的节目(已成形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1、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组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维护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南职工医学院天使艺术团所有。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九

第一条商学院学生会艺术团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团委学生会,受其领导,对其负责。

第二条艺术团内部组织构成:全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若干名(分管舞蹈团、合唱团、话剧团),团员若干。

第三条艺术团团长、分团长职责如下:

1、团长职责:定期召开团员大会,通报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广泛听取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领导团员积极参加排练、展演等活动,具体策划各项活动、安排及分配每次活动所需的各项工作;团长应当定期向院学生团委、学生会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积极听取团学领导对艺术团发展的建议。

2、分团长(3名)职责:协助团长完成和落实各项工作,具体分管负责本团工作,具体安排集体活动的时间、地点、细节等,安排新老团员的经验交流和技艺传授等工作。

第四条艺术团团长、分团长任期均为一年。任期届满,表现优异、有意愿的干部可以参加下一届的艺术团干部竞选,可连选连任。干部在职期间,受党团等纪律处分、工作表现不好、学习成绩严重下滑者,经学生会常委会集体决定,可免除其职务。

第五条艺术团的组织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

第二章团队活动。

第六条艺术团在新学年伊始应积极招募新成员,为艺术团的长远发展不断地注入新鲜的血液。

第七条商学院学生会艺术团负责组织本院同学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文艺活动及比赛项目。同时,艺术团应负责此类活动的教练聘请、排练安排、后勤保障、上引下联等具体工作。

第八条艺术团通过有计划的各项排练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专业的培训,并积极与学校或其他院系艺术团进行广泛的交流与沟通,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第九条艺术团每两周进行一次舞蹈、声乐、话剧的训练排练,提高团员在各项目上的艺术能力,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以期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特长,并主动发现艺术天赋突出的团员并加以重点培养。各分团长应该严格保证适当的日常训练,妥善处理本团事务工作,及时和团长沟通本团的训练进度与训练成绩等相关事宜。

(一)舞蹈团的训练主要是以挑选参与校“五四”舞蹈比赛的选手为目的,并积极参加院内外的各种文艺演出。

(二)合唱团的训练要强化重点,培养优秀歌唱人才,力争在“一二九合唱”比赛和“五四”声乐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三)话剧团的训练主要是为“五四”小品和主持人比赛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从而在相应赛事中为我院争得荣誉。

第十条艺术团团员必须是在我院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日制学生。凡承认本团章程、符合章程要求的同学都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第十一条艺术团团员的权利包括:

(一)团员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二)团员有权要求参加艺术团的相关活动,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三)团员有权了解本团的活动计划并提出恰当的意见。艺术团负责人在听取意见后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反馈给意见提出者。

(四)团员有权拒绝参加影响自身学习、生活的团内活动。但是,该团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分团长请假,经批准方为有效,否则以缺席论处。

(五)团员有权监督艺术团的活动、社团经费支出等,并提出恰当的意见。

第十二条艺术团团员的义务包括:

(一)团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高校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公德,遵守艺术团纪。

(二)团员不得亵渎艺术,不得侮辱他人人格,不得进行任何有损艺术团声誉的宣传和活动。

(三)团员应自觉练习艺术科目,不断提高自身艺术水平。

(四)团员应按时参加艺术团的活动,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室内活动注意现场秩序,不得擅自离开;外出活动时,要听从团内干部安排,注意人身安全。

(五)艺术团全体团员应团结一心,在学习、生活上相互帮助,严禁进行小团体、拉帮结派等行为。

(六)团内干部应做出良好的表率,积极活动,关心团员,关心艺术团发展,认真踏实地工作。

第十三条艺术团团员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和权利。其退团后,艺术团欢迎其继续参加本团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十四条艺术团鼓励团员进行广泛的社会交往,特别是与艺术界和与艺术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五条艺术团团员的奖惩实施包括:

(一)全勤或请假不超过三次的团员方有资格参与艺术团内部的各项评优活动。

(二)艺术团内部的各项评优活动原则由正副团长视情况自行组织,但需报学生团委、学生会备案。

(三)艺术团团员代表我院参与各项文艺演出、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我院争得荣誉者,可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团委嘉奖评定标准》的规定,参与我院团委嘉奖的评比。

(四)对于不遵守艺术团章程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以及对演出、比赛有不良影响者,我团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该团员内部警告的处分。

(五)对团内各项活动,擅自缺席三次以上,不求上进,不遵守社团纪律,我团团长会议有权取消该成员艺术团团员的资格。对工作不负责、不积极,屡次违犯社团纪律的艺术团干部,我团应及时向学生会常委会提出客观的报告,建议罢免其干部职务。

(六)对于损坏、遗失艺术团办公用品、服装、乐器等公物的团员,除批评或处分外,该团员应视损害情节轻重予以部分赔偿或全额赔偿。

(七)凡受表彰、奖励和处罚的艺术团团员,均应在艺术团内公开通报。成绩突出者或有严重违纪的行为,均应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艺术团为非营利性的学生组织。未经学院团委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的文艺活动。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团委,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八条如对本办法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咨询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团委。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

第一条 天津市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经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同意组建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第二条 艺术团秉承志愿精神,展现滨海新区优秀文艺人才的风采,宣传公益理念,服务社会大众。

第三条 艺术团以参加公益性的演出为主,同时积极和相关单位、友好公益组织进行交流,并按业务指导单位要求开展其他公益性文化活动等。 为保证艺术团积极、健康、向上发展,所有活动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四条 艺术团管理团队由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等构成。团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带领管理团队策划制定艺术团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具体活动等。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团长开展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后勤保障等。

第五条 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以及外聘顾问专家组成滨海艺术团艺术委员会(艺委会),为艺术团开展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第六条 艺术团管理团队人员如个人原因主动退出或不能很好的履行本职岗位工作,重新选举或任命人员,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艺术团初期设立3个队:戏曲队、综艺队和舞美队。每个队有专人负责业务管理、活动组织和节目编排等工作。

第三章 成员及演出守则

第八条 艺术团的演职人员是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经艺术团艺委会组织认定后吸纳为正式成员。原则上艺术团成员应当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本人是中国文联各协会或天津市文联各协会的会员;

2.参加过省市级以上文艺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艺术人才;

4.具有其他特殊技艺的优秀人才;

5.有特殊需要的文化机构管理干部。

第九条 艺术团演职人员参加彩排和演出活动记入参加公益活动时间,该记录工作由艺术团各队管理员负责完成,年底统一提交给秘书长汇总。

第十条 艺术团成员应发扬团队精神,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团队。

第十一条 艺术团成员应积极配合参加排练、彩排和演出,不得迟到早退。已确定安排演出计划人员,有事临时不能到场的,应提前3天通知队长,以便安排调整人员。一年内两次擅自不参与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团。

第十二条 参加演出的人员,除了演出人员有节目需要穿特定服装以外,其他人员需要佩戴艺术团统一标识。

第十三条 每场演出的服装根据节目安排原则上由演员本人解决,演出必要的音响、舞美制作、人员交通等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 艺术团出资编排的节目,版权归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所有,任何个人或者团体未经许可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滨海新区艺术团对贡献突出的成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主要包括:

1. 每年评选十大“公益文化之星”,由滨海新区宣传部、区文广局向其颁发荣誉证书。

2. 每年选择部分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参加省市级以上文化机构和文艺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进修活动。

3. 聘请专家对艺术团优秀团员进行业务辅导。

4. 推荐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参加相关评优活动。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艺术团成立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一

一、艺术团成员要积极参与社区文体演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二、艺术团成员要服从文体艺术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

三、艺术团要宣传健康、文明、科学积极向上的内容,在不同时期结合当前形势,紧跟党中央的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四、不准参与或宣传低级和非法活动。

五、演出不得损坏群众利益。

六、艺术团成员要向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学习请教。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二

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日益完善,薪酬管理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其进行改革迫在眉睫。应根据企业内外的特点,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和富有竟争力的薪酬体系,使其逐步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真正起到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作用。

企业的薪酬管理,就是企业管理者对本企业员工报酬的支付标准、发放水平、要素结构进行确定、分配和调整的过程。传统的薪酬管理仅具有物质报酬分配的性质,而对管理者的行为特征考虑较少。现代企业薪酬管理理念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薪酬管理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按照传统的类别划分,工资、奖金和福利等物质报酬属于狄义的薪酬概念;而岗位的多样化、从事挑战性的下作、取得成就、得到认可、承担责任、获得新技能和事业发展的机会等则属于广义的薪酬概念。

对企业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一方面,企业的发展战略决定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另一方面,人力资源管理策略应该有效支撑企业的发展战略。薪酬管理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管理策略应充分体现企业发展战略意图,保证发展战略有效落实。

企业经营管理从内容上说,包括生产、供应、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研发等诸多方面,归结为一点:绩效管理。企业管理=绩效管理。企业经营绩效好坏,与广大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行为密切相关。在我国现阶段,对大多数人而言,相对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的需求更现实、更普遍,激励效果更明显、更直接。薪酬作为个体绩效的回报,应当是企业对个体表现出来的符合企业期望的业绩行为的肯定和酬劳。因此,在设计薪酬支付策略时,应充分调研,精心设计绩效考核指标,通过绩效考核和薪酬支付体系,对员工表明企业所期望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也就是明确对员工个体绩效的目标,进而对组织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绩效进行有效激励,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牵引作用。

薪酬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企业的薪酬策略、薪酬实践作出了制度性规定,关系到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影响各级组织和生产经营单元的经营管理行为。因此,薪酬制度不宜轻易变动,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以便于个体、组织形成清晰、可靠的薪酬理念、收入预期,进而保持比较稳定、可以信赖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另一方面,随着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重点的调整,尤其是外界环境发生的剧烈变化,薪酬制度不能固守旧式,一成不变。例如,近年来cpi指数逐年攀升,就要求在薪酬制度中予以及时、必要的修正;组织管控模式发生变化,各下属单位由成本中心转变为利润中心,就要求在薪酬制度设计上必须作出重大调整。

现实中,同工不同酬、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体外循环、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任意克扣工资奖金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做法,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对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也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和冲击。这就要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人力资源工作者,必须强化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真正做好企业经营管理层的参谋,担当起广大员工利益的代言人、保护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做好本职工作。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三

为加强学院驾驶员及车辆管理,确保驾驶员管理规范和车辆运行安全,提高驾驶员工作水平和车辆使用效率,根据江苏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驾驶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思想,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坚持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杜绝违章驾驶,严禁晚上长时间打牌甚至赌博,确保行车安全。

(二)要切实做好车辆防火、防盗工作,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驾驶员应服从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出车和随意交换车辆,更不得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四)驾驶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五)驾驶员对车辆要经常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车辆整洁。

(六)驾驶员应及时填写车辆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修保养情况及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行详细记载。

(七)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应在学院指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杜绝在车辆维修和油料使用中弄虚作假、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等舞弊行为。

(八)车辆实行单车核算,一车一档,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定时进行统计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自觉主动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提高自控能力和约束能力。要注重提高业务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二、派车制度。

(一)除学院驾驶员外,任何人不得驾驶学院车辆。

(二)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管理。除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人员不得指派用车。

(三)严格车辆派遣审批制度,切实履行车辆派遣审批手续,完善公务用车日常派车手续,认真做好出车记录。

(四)严格车辆回场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特殊情况不能回场停放的,由单位领导批准,指定就近停车场或安全地点寄放。

三、车辆维修制度。

(一)车辆发生故障确需维修时,无论问题大小,先由驾驶员申报维修项目,填写一式两份的《车辆维修申报、验收表》,经驾驶班班长提出意见或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厂维修,若执行公务时发生故障,应就近维修,并报告驾驶班班长和办公室主任。

(二)车辆应送申报表指定的厂家送修,不得随意变更厂家。未经批准私自维修的,费用不予报销。

(三)严格按申报表申报维修的项目检修,对在修理过程中发现的新故障,应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续修。

(四)对维修更换下来的部件,驾驶员应带回交办公室,否则办公室不签验收表。

(五)驾驶员应随车进厂督修,以便掌握维修项目的到位情况和质量,不随车进厂或车进厂人就离,按缺勤处理。

(六)驾驶员应亲自调适维修后的车辆,确认合格后方可在厂家的维修项目单上签字认可,并填写验收表内容报办公室审批结算。

(七)需维护、更新车内设施及购买相关用品时,均应填写申报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四、驾驶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对驾驶员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安全用车的,给予部门通报表扬,并给予以下奖励:

1.全月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者,发月度安全奖100元。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无交通违章者,年终发安全奖500元。

2.驾驶员补贴实行行驶里程补贴制度,海陵区外长途加报长途补助,政策不变。驾驶员夜餐补助100元/月。

(二)惩罚制度。

对驾驶员却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进行以下处罚:

1.不服从调度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时间内因擅离职守耽误出车者,每次扣50元。

3.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院领导本人要求驾驶除外)发现后,一次扣100元,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4.行车中因人为原因造成违章罚款的,财务不予报销。

5.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或致人伤害医疗费500元以上的扣发当月安全奖;1000元以上的扣发季度安全奖;3000元以上的扣发半年安全奖,重大交通事故或因违反驾驶员管理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扣发全年安全奖。

驾驶员相关。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四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五

一、招新背景:

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即将成立。由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组成的,是我院学生文艺活动的生力军。它以服务全院师生为宗旨,以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是代表我院学生整体艺术水平的群众性文艺团体。

二、招新目的:

1、吸纳一些有艺术特长、有才华、有能力的同学,给大家提供一个自由发挥的舞台,让大家能够尽情展示自己的才华,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以承担起建设好艺术团的重任。

2、给个别能力需要提高同时又积极进取,想锻炼自己的同学创造机会,在艺术团活动中学习,提高自己的独立策划、集体合作、交际等多方面的能力,让他们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完善自我,同时丰富了课余生活,扩大交友圈子。

3、提高我院的文化艺术水平。

三、招新对象:我院全体学生。

四、招新时间:20xx年12月3日——12月10日(暂定)。

五、招新地点:学院演艺厅前(暂定)。

六、招新要求: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组织纪律性、热爱音乐、有一定艺术修养。

七、招新形式:

1、通过海报、电视台、微博等形式提供同学们艺术团招新报名时间和地点。

2、在招新地点,我们将安排团委干部现场介绍和指导同学报名。

3、网络报名:qq邮箱:

八、前期准备:

1、进行团委干部会议,确定招新现场人员及招新工作安排。

2、制作招新海报3张、条幅1条。

3、桌子6张:用于咨询、登记。

4、音箱、插座、笔。

5、注册登记表、文件夹若干。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六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各生产单位安排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列超出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3、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4、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1、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3、生产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安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专家组认为专项安全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4、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生产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5、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生产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1、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安全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2、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在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安全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4、各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安全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各生产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各生产单位组织。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七

第一条天津市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经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同意组建成立,业务主管部门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第二条艺术团秉承志愿精神,展现滨海新区优秀文艺人才的风采,宣传公益理念,服务社会大众。

第三条艺术团以参加公益性的演出为主,同时积极和相关单位、友好公益组织进行交流,并按业务指导单位要求开展其他公益性文化活动等。为保证艺术团积极、健康、向上发展,所有活动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艺术团管理团队由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等构成。团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带领管理团队策划制定艺术团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具体活动等。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团长开展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后勤保障等。

第五条艺术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以及外聘顾问专家组成滨海艺术团艺术委员会(艺委会),为艺术团开展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第六条艺术团管理团队人员如个人原因主动退出或不能很好的履行本职岗位工作,重新选举或任命人员,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艺术团初期设立3个队:戏曲队、综艺队和舞美队。每个队有专人负责业务管理、活动组织和节目编排等工作。

第三章成员及演出守则。

第八条艺术团的演职人员是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经艺术团艺委会组织认定后吸纳为正式成员。原则上艺术团成员应当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本人是中国文联各协会或天津市文联各协会的会员;

2、参加过省市级以上文艺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艺术人才;

4、具有其他特殊技艺的优秀人才;

5、有特殊需要的文化机构管理干部。

第九条艺术团演职人员参加彩排和演出活动记入参加公益活动时间,该记录工作由艺术团各队管理员负责完成,年底统一提交给秘书长汇总。

第十条艺术团成员应发扬团队精神,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团队。

第十一条艺术团成员应积极配合参加排练、彩排和演出,不得迟到早退。已确定安排演出计划人员,有事临时不能到场的,应提前3天通知队长,以便安排调整人员。一年内两次擅自不参与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团。

第十二条参加演出的人员,除了演出人员有节目需要穿特定服装以外,其他人员需要佩戴艺术团统一标识。

第十三条每场演出的服装根据节目安排原则上由演员本人解决,演出必要的音响、舞美制作、人员交通等由艺术团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艺术团出资编排的节目,版权归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所有,任何个人或者团体未经许可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章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滨海新区艺术团对贡献突出的成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主要包括:

1、每年评选十大“公益文化之星”,由滨海新区宣传部、区文广局向其颁发荣誉证书。

2、每年选择部分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参加省市级以上文化机构和文艺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进修活动。

3、聘请专家对艺术团优秀团员进行业务辅导。

4、推荐表现突出的艺术团成员参加相关评优活动。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自艺术团成立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滨海新区群星艺术团。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八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衣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男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保安部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十九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艺术团管理制度方案篇二十

大学生艺术团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团委直接指导管理的大学生艺术团体。艺术团是由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组织建立,代表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艺术整体水平的群众性业余艺术实践和文艺演出团体。艺术团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和营造校园文娱氛围,成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为推动我院大学生艺术团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为艺术团增加新的活力,繁荣校园文化,充实大学生活,服务学生成才打造出一支“充满时代气息,展现学生魅力,融合多种才艺,团结友爱”的艺术团体;特此于20xx年9月份迎来新生之际,展开新一轮的招新活动。

二、招新主题。

梦想新飞,志在远方。

三、招新目的。

吸纳一些有才华有能力的同学到大学生艺术团,为艺术团注入新的活力,完善每个分团的人员需要,满足大学生艺术团任务的需要,为文艺表演、重大演出、文娱活动、院校交流储备人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同时也给新生提供一个自由发挥的梦想舞台,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尽情展示自己的才艺并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高各方面的能力,丰富课余生活,改善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和梦想追求。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大学生艺术团。

五、可行性。

3.招新对象:全校新生以及热爱艺术团有一技之长的老生。

4.招新要求:(1)思想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能服从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2)。

5.招新机构:合唱分团,舞蹈分团,电声乐团,器乐分团以及直属办公室。6.前期宣传:(1)互联网+:微博、贴吧、新生qq群。(重要)。

(2)海报展板:在银杏餐厅、柳院餐厅以及活动中心前摆放海报展。

板(展示大型表演成果)。

(3)广播:通过广播站在中午下午进行宣传,包括简介奖励制度,

好处及报名方式。

(4)传单:考虑到很多人消息不通的缘故,艺术团指定人员进公寓发放宣传单,

宣传单有办公室制作(可与宣传部商议)。

(5)演出:最好以快闪的形式,在人流集中的时候展示,出奇制胜,

细则需要详细构思。新生慰问演出时也可以宣传艺术团。

7.招新形式:(1)前期宣传之后,现场报名,室外招新,届时原艺术团高水平人。

员会进行即兴表演,让同学们了解我们。吸引大家关注并进行现场报名。

(2)室内面试:通过现场报名的宣传之后,再次纳新,主要作用在于再次招收有实力的但错过室外纳新的人,并且面试报名的所有人。室内纳新会严格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给每个人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之后让每个团长确认是否有自己中意的人选。

(3)收尾工作:再次确认每个分团入选名单、通知每一个入选人成功入选的消。

息以及召开本学期首次迎新动员大会的时间。

七、经费预算。

八、应急措施。

(1)展板放置过程中可能遇到下雨等恶劣天气情况,应该准备好棚子等应对措施。

(2)现场纳新遇到恶劣天晴情况推迟时间进行,或者延长招新的时间。(3)由艺术团团长任总指挥,各分团团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协调本次招新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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