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业务部考核细则(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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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并为自身发展和成长提供指导。我们应该思考一种适合当前情况的最佳解决方案。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一

“万人保洁”工作是我镇共建美丽元坑的一项重要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共建美丽顺昌营造宜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顺委发〔20xx〕1号)和县共建办关于印发《20xx年顺昌县万人保洁工作专项考评办法》(顺共建办〔20xx〕7号)精神,为进一步有力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要求。

(一)万人保洁机制建立。万人保洁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做到有专人负责抓环境卫生清理,保洁员足额配备,聘用合同规范,管理到位。

(二)保洁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每户60元保洁费收缴到位;在乡镇实行专账专户管理,实行乡镇报账制,用于村庄卫生保洁,不允许套用。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有记录、有公示。

(三)宣传带动。

1、各村要不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六大员、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内环境卫生大清理(每年至少二次,各村挂点领导督促)。

2、组织人员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喷绘、横幅;在村里组织的大型会议和活动中地村民进行宣讲,引导村民讲文明卫生,爱护环境。

3、每半年开展一次美丽家庭评选,由镇妇联组织实施。每个村评1-3户,对家庭卫生环境良好和热心环境保护及宣传的家庭予以挂牌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日常卫生保洁情况。

村庄及外围环境卫生,沿途道路和河岸(沟渠、水塘)两旁环境卫生。

二、考评办方式和奖励。

(一)根据市县工作要求,要在20xx年4月全部完成保洁费征收工作。现对保洁费征收工作单列奖励,各村以人口分为二个档次;福峰、九村、槎溪、蛟溪、谟武、洋坊6个1000人口以上的村为一类村;秀水、东郊、曲村、光地(含纸厂)、赖源、宝庄、际下7个1000人口以下的村为二类村。对在4月15日之前完成保洁费征收的村,一类村奖励3000元;二类村奖励20xx元;对在4月20日之前完成保洁费征收的村,一类村奖励20xx元;二类村奖励1000元;居委会在12月31日前完成店面保洁费的收取奖励1000元。奖励金由各村里支配,用于奖励征收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二)考评工作实行每月一次考评计分,半年累计计分奖励一次。按照总额控制、分类奖励的原则进行。考评成绩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对半年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上的村,将总额10000元的奖励金按照村大小均衡发放,奖金的40%用于村庄保洁工作经费,(使用须经共建办审核后拔付);60%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村主干、分管保洁的干部和保洁员个人;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下的村,不予工作经费补助。考评结果及排名情况将在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每月考第1、2项,总分70分,按10%累计入半年考评总分;第6月和12月加评3、4两项,按得分计入半年总评分。半年总评分分值为100分,13个建制村的村庄卫生为“万人保洁”必考核项目。

(三)在本月镇考评成绩的基础上,在市县对镇的考评中,如被市县检查到的村,被拍到3张(1-2张不加分,不扣分)的在半年总评分上扣分3分,每加1张多扣分,扣完为止。未被拍到的村,在半年总评分上奖励5分。

三、加强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全新面貌的文明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从党员做起,从干部做起,从家庭做起,全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考评成绩与年终农村工作考评相挂钩。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二

2.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其他值班领导报告。

3.保安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逻任务。

4.严格执行《保安巡逻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阻止闲杂人员在大楼内乱窜,阻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大楼重点要害部位。

5.遇有盗窃、流氓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吵架时,应予以劝止,发现打架斗殴等情况无法阻止时应及时报警。

7.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警。

8.每班员工每个晚班每人按大楼巡逻3圈共9圈。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接岗队员尚未到岗时,原班队员不得离开,可通过对讲机系统向值班室或保安队长查询。

10.巡逻队员下岗后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三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反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四

为优化枫香岗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辅导员队伍,加快推进少年宫建设,促进少年宫活动正常、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枫香岗乡中心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小组(辅导员)考核评估细则》。

一、组织管理(20分)。

1、小组活动计划、总结(6分)。

每学期写好本活动小组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按时上交存档,缺一样扣3分,迟交一样扣1分。

2、学生考勤(4分)。

做好学生考勤记录,并按时上交,对学生的出勤由督查处抽查,查看学生出勤记录,缺一次记录扣1分,学生出勤率低于95%扣0.5分,扣完为止。

3、活动过程记录(8分)。

认真填写好活动记录表,拍摄好活动图片,美术、书法、湘绣、经典吟诵、趣味数学组保存好相关实物。活动记录表缺一次扣1分,活动图片占活动总次数的60%以上,实物占总次数的三分之一,没有的扣3分,未达标准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4、辅导员培训(2分)。

积极参加市、县、校的少年宫辅导员培训,缺席一次扣2分。

二、教学活动(25分)。

1、教学预案(10分)。

认真设计活动教学辅导预案,每学期不少于12次,每少一次扣2分。

2、活动教学(10分)。

精心组织活动教学,在培养学生兴趣的基础上提高其技能和素养,教学秩序混乱酌情扣1—3分。

3、教学展示(5分)。

每学期至少向全校展示教学活动一次,未展示的此项不记分。

三、工作责任(25分)。

1、出勤(10分)。

个人请假一次扣3分,小组2人不到扣3分。

2、安全(5分)。

无特殊情况,学生出现一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扣1分,随意到他处走动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项不计分。

3、活动辅导(5分)。

认真辅导学生,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教师未到活动现场的扣2分,在活动现场玩手机、聊天、会客等发现一次扣1分。

4、器材、资料管理(5分)。

器材无故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另酌情扣1—3分,教学资料、学生作品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扣1—3分。

四、辅导成果(15分)。

1、参加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相关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2、成果展(5分)。

每学期能获得县级以上的辅导奖项或者举办一次成果展或者相关活动,未完成者此项不计分。

五、竞赛活动(15分)。

1、参加竞赛(10分)。

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的每次扣5分。

2、获奖(5分)。

所辅导学生获县级以上奖励记5分。

被评为校级优秀活动小组,该小组辅导教师每人记5分。

六、其他奖励加分(10分)。

1、优秀计划、总结(2分)。

2、优秀器材管理员(2分)。

3、优秀教案(2分)。

4、优秀教学活动展示(2分)。

5、优秀资料(3分)。

6、优秀成果奖。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的,其他每上升一个等次加2分。

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选派干部到村(社区)包抓贫困户的部署要求,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如期完成精准扶贫任务。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习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围绕“扶真贫、真扶贫”的思路,不断开创精准扶贫新局面,为实现“两个吴堡”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考评对象。

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

三、考评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

2、坚持全面考评和重点工作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组织考评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3、力求全面、科学、准确、实效。

4、考评等次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5、考评等次分值范围。

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分至90分),基本称职(60分至70分),不称职(60分以下)。

6、考评分值比例:考核采取百分制,履职情况占50%,遵守纪律情况占30%,民主评议占20%。

1、考核时间:分季度和年终四次考核(第四季度与年终合并考核),第一季度考核时间3月份,第二季度考核时间为6月份,第三季度考核时间为9月份,年终考核时间为12月份。

2、考核方式:由镇党委、政府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打分考核。打分根据履职情况、遵守纪律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分值,并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履职情况(50%)。

1、惠农政策宣传(5分)。

能够积极参与惠农政策宣传的,记5分;未能积极参与惠农政策宣传的,记0分。

2、协调干部帮扶(5分)。

3、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5分)。

能积极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记5分;未能积极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记2分。

4、制定脱贫计划(10分)。

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协助村两委,根据本村实际,科学制订村级三年发展规划,并能按规划实施,记10分;有规划,未实施,记5分;无规划未实施,记0分。

5、组织实施扶贫项目(10分)。

能够积极组织实施扶贫项目,且被验收达标,记10分;实施扶贫项目验收率达到90%,记6分;实施项目验收率达到80%,记4分;产业项目验收率低于80%,记0分。

6、协助综合治理(5分)。

协助完成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目标,加1分;成功解决矛盾纠纷并有记录,加2分;全年无越级上访、信访案件,加2分。

7、争取设施项目(5分)。

积极为本村争取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5分;未能争取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记0分。

8、完成其他任务(5分)。

如期完成镇党委、政府、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记5分;未能如期完成,记0分。

(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30%)。

1、驻村工作时间情况(20分)。

在村工作时间全年达到220天,记20分;达到190天,记15分;低于190天,记10分。

2、履行请销假制度情况(10分)。

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每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会议,每次扣1分。

(二)民主测评(20%)。

对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考核实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测评。

1、根据个人包抓的村,由村两委负责人、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分别进行测评打分(10分)。

2、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根据第一书记在镇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10分)。

六、考评结果运用。

镇党委依据全年四次考核测评的结果,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的考核测评结果进行整理,对考核优秀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六

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5、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6、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3、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4、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

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七

(一)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模范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成绩突出。

(二)有一个好的干部核心。

1、班委会、少先队能主持班队日常工作,组织教育活动,完成好学校交给的任务。

2、有干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班上工作,干部的模范作用。

3、有分工,每个干部都能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4、有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配合好。

5、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每学期应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二次,以检查学生干部能力和集体水平,并上交主题班会活动汇报,给政教处。

(三)班集体有学期的奋斗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步骤措施并做到人人皆知,有正确的舆论,是非观念清楚,能抵制不良作风,对本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向老师反映,配合老师做好个别生转化工作。

(四)有浓厚的学习气氛,课堂纪律好,学习成绩三分之二以上的科目学习成绩的及格率、优秀率在年级平均值以上,全勤率高.

(五)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军训、劳动及其它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六)全班学生讲文明,有礼貌,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班级之间团结好,有良好的组织观念,无严重违纪现象。

(七)体育活动开展较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课间操检查后年级中游以上,体育成绩及格率85%以上。

(八)无严重破坏公物现象,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九)班级中不断树立学生中各种类型的好的典型。

二、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

(一)学校德育量化评比扣分情况在年级后平均值以下。

(二)班委会根据“优秀班集体条件”和本学期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

(三)年级组长召开年级学期工作总结会,各班代表汇报工作,提出申报,年级任课老师评议,学生干部和老师投票,初评选出先进班集体。

(四)年级把书面材料及填好《优秀班集体评选申请表》报政教处,经校行政会通过。

三、奖励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一次,第一学期初评张榜公布;第二学期总评授发奖状。

(二)优秀干部人数可适当增加。

(三)照像奖励,学校光荣榜公布。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八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言行。

2、争做服务型教师,确立教育服务理念,兑现优质服务承诺,赢得学生和家长的满意。

3、争做学习型教师,确立终身学习理念,自学笔记1万字以上。

4、争做创新型教师,在工作上具有创新精神。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歪理邪说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利用网络媒体等方式散布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言论;不遵守信访条例,擅自越级上访的;违背学校制定的学习规则的等。

二、敬业爱岗。

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学校认可。

2、全面履行相应的教师职务职责,学校认可。

3、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工作量饱满。

4、在教学工作中,坚持既教书,又育人,注重德育渗透。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旷工误课的;上课时会客;擅离课堂或其他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场所的;听任学生错误言行或遇(险)难而不作为的;出现责任事故的等。

三、热爱学生。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地对待学生,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和学校认可。

2、执行家校联系、家访制度,掌握一套与家长交流沟通的方式和策略,有效果。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歧视学生的;与在籍学生谈恋爱或调戏骚扰、猥亵奸污女生的;公开与学生家长吵嚷打闹的等。

四、廉洁从教。

1、关心尊重同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和谐、奋进、向上的局面,学校认可。

2、自尊自爱,廉洁从教,不搞“学钱交易”。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在校有无理取闹、拉帮结派、诽谤诬陷、打骂、伤害、威胁、侮辱他人的;乱办班或联系学生参与乱办班;向学生及家长收费;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资料、购买保险等;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等以教谋私行为;在上班时间从事经商(含参与亲友经商)等活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及科研成果;徇私舞弊;涉黄、涉赌、涉毒。

五、为人师表。

1、使用礼貌用语,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课上教学行为文明规范。

2、在学校衣着整洁得体,仪态规范自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项不得分:在校穿过短、透、露的衣服;染黄、红、绿等怪异发色及留长须怪发;衣冠不整,穿拖鞋到课堂或其他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接听、拨打电话及吸烟;饮酒后上课、失态、误事、闹事等;上课迟到、早退、坐着讲课、打瞌睡或看无关书报等。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九

办公室、产业科教科、法制科、经营管理科、农技110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粮棉站、蔬菜办、农机管理总站、特产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

执行纪律、廉政建设、服务企业、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三、计分办法。

执行纪律30分,廉政建设20分、服务企业20分、行风建设10,效能建设20分,总分为100分。各单位考核实际得分乘以15%后计入综合考核分。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特色,获得区级以先进单位或被上级、领导批示推广的,按照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法规定直接加分。

1、自评申报。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考评,并填写《衢江区农业局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细则(考核评分表)》,向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申报。

2、组织核查。由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3、结果应用。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结果计入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相应分值。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系列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素质,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养浩然正气做谦谦君子”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一、总体思路。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道德素质,文明礼仪程度为目标,以道德讲堂为平台,坚持学习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培育和发掘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好人,使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在增强文明礼仪意识、增长文明礼仪知识、遵守文明礼仪规范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展示我局工作人员弘扬传统美德、争做谦谦君子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

在全局工作人员中开展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提升工程,重点在个人礼仪、公务礼仪、交往礼仪、习俗礼仪、会议礼仪、文书礼仪、电话礼仪等方面加强文明礼仪教育。

(一)个人礼仪基本内容。

1、我局工作人员着装要符合身份,提倡朴素大方,服装颜色、款式应与工作环境相协调。工作时间内要求整洁、美观、得体,表现出稳重、大方、干练、富有涵养的交通工作人员形象。男士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不得敞胸露怀。女士不得穿低胸、露背、露脐,超短裙、吊带衫、透明装及拖鞋。

2、我局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端庄大方,卫生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头发要梳理整齐。男士不染彩发、不留胡须、不留怪异发型;女士不留长指甲、不涂鲜艳指甲油,不梳艳丽怪异发式,不浓装艳抹,佩戴夸张饰物。

(二)公务礼仪基本内容。

1、我局工作人员上班时应佩带或摆放岗位卡,表明身份职责,方便群众办事;工作态度和蔼,不得粗暴、蛮横。特别是交通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严格按照本行业的规定,做到文明执法。

2、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增强透明度,办公指南公示清晰,工作流程指示醒目。

3、办公环境整洁、卫生、俭朴、庄重,物品摆放有序。

4、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人员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态度诚恳、文明用语。

5、落实首问责任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主动,认真高效办理;对自己职责范围外的事情,要积极引导,协调办理。

(三)交往礼仪基本内容。

1、我局工作人员在交往过程中要做到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宽容。

2、内部交往:同事、上下级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勉励、不搞分裂,不搬弄是非,不乱起称呼,不对同事进行有损形象的评头论足。下级要维护上级的威信和形象,上级要善于听取下级的意见和建议。

3、外部交往:在执行公务及日常对外交往中,要时刻牢记身份,检点言行,公私有别,文明规范;在接待来宾及外面工作交往中,体现相互尊重,开放兼容,谦逊得体,有礼有节,自觉维护本单位本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会议礼仪基本内容。

1、大型会议应按规定提前入场,按位置入座,坐姿端正,聚精会神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事先请假,不应迟到或早退。

2、遵守会场纪律,不随便讲话、议论,不打瞌睡,不离席随意走动,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入场前将手机关机或调到静音、振动状态,保持会场安静。

3、尊重会议发言者的劳动,鼓掌要主动、热烈,会议结束后也应以掌声表示敬意和祝贺。不得鼓倒掌或喧哗起哄。退场时不乱拥乱挤,礼让领导,客人先行。

(五)文书礼仪的基本内容。

1、文书在内容要求上须遵守法律法规,真实准确。

2、文书格式上要求规范,具有一定的严肃性,一般公文格式包含文头、正文、文尾和标记四项基本内容。

3、正文是文书的主体,一般应当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等七个部分,每个部分的行文都要符合文书规范性要求。

(六)电话礼仪基本内容。

1、接电话时,应向来电者问好,表明接电单位或自己身份,并主动询问对方身份和来电来访事由。

2、如果不是自己的电话,应说“请稍等一下”,并尽快转给相关人员,如当事人不在,应说“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

3、通话时,语言要简洁明了,对重要事务做好记录,通话结束时说“再见”或“谢谢”。

4、使用移动电话,除遵循一般电话礼仪外,还要遵守公共场合的礼仪。

(七)习俗礼仪基本内容。

1、我局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要做到行为文明,举止优雅,注意维护公共秩序,特别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严禁随手扔垃圾、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举止。

2、出入电梯时要礼让,做到先出后入,依次进出,让老人和妇女先行。若与客人或领导一起乘坐电梯,主人或下级应先进入摁住开关,让客人和领导进入;出去时,摁住门的开关,让客人和领导先离开。

3、外出乘坐交通工具,须遵守所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到旅游景点应遵守旅游景点的规定,做到文明旅游。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份)。在单位显要位置设立宣传警示牌,利用机关学习日、文明居民学校、道德讲堂等平台进行学习、宣传发动,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让礼仪规范的具体要求入耳、入脑、入心。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9月份)。我局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对照各项礼仪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和互比互学活动,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其存在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拿出整改意见,开展整改活动。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一言一行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文明服务示范岗等教育主题活动。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我局要以文明礼仪规范来严格要求公务人员。约束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在文明礼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文明礼仪规范执行情况纳入公务员考核、科干考核,与文明单位管理,评选评优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保证文明礼仪规范教育取得实效。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司和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卫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建队、班子带队、从严治队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保驾护航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护卫队员动态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从而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动工资200元,以100分为基数,逐月进行考核。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第三条大队成立动态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和各中队长组成,中队逐月按规定考核队员,大队逐月按规定考核中队长及中队,并对中队考核进行核查,形成考核结果,报科领导审批。

第四条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开,接受队员监督,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一条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保卫工作纪律,当月发现违规现象一次,扣5分,违规两次,扣10分。

第二条树立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应该主动,无敬业精神,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挑三拣四,扣5分,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扣1―3个月的浮动工资。

第三条上岗执勤巡逻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顶撞领导,违反一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全月浮动工资。

第四条发现当月工作时间迟到,半小时之内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时至4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分,超过4小时的则按旷工处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条在工作时间内,看小说,吃早餐,发现一次扣5分,在当班中喝酒、辞职报告范文打牌、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一次扣25分。

第六条请病假、事假一天,从浮动工资中扣5分,并依次类推,超过15天,扣全月浮动工资,无故旷工一天,扣全月浮动工资。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待岗6个月。

第七条班中请假,半小时以下扣2分,半小时至1小时扣4分,依次类推,4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严禁带信请假、口头告假、电话告假、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经中队长批准的,4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未经中队长同意,队员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25分。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岗位当面交接班,严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后方可洗澡,以上现象违规一次,扣交接当事人各5分。

第九条不按规定考勤或弄虚作假的,考勤员扣25分,主管人员扣10分。伪造、骗取、涂改病假条,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各中队队员加班必须报大队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条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待岗1―6个月,受到治安处罚的,待岗3个月。

第十一条班中拉帮结派、搞分裂,影响小队团结,与组织闹矛盾,无理取闹,在队里发生争吵、漫骂、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发现一次待岗1―3个月。

第十二条立足本职,积极协作他人工作,协作精神不主动,扣5分。

第十三条遇到突发事件,接到指令必须到岗,无故不到岗,扣本人10分。

队容风纪。

第一条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队容风纪的规定,保持队容严整,第3条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好作风。严格执行“四项标准”,未做到的扣当事人10-20分。

第二条队员执勤时,第7条应按要求着制式护卫服,第8条未做到扣5分。着制服出厂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不得有着装不整影响护卫队声誉的行为,未做到扣当事人20―40分。

第三条护卫队员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节、由武保科下达通知换装装季节单、棉警服可以混穿,呢、布料护卫队服不得混穿,违反者扣5分。

第四条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应着较新的制式队服,鞋袜要整洁,未做到扣5分。

第五条队员上岗执勤巡逻时,着装不标准、上岗不扎腰带、打赤膊、穿拖鞋、涂口红,描眉、染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项链等违反队容风纪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第六条着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搭肩、挽臂、敞怀、袖手、卷裤腿、插兜、嬉笑打闹,违反一次扣5分。

第七条护卫队员必须精神振奋,姿态良好,遵守护卫队员职业道德,讲究文明礼貌,做好窗口示范作用,不得有违反精神文明的举止,随时维护护卫队声誉,未做到者扣10分。

思想学习。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中队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民主管理会、民主生活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会,中队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不按时组织召开的各扣10分,队员不参加的扣5分,开会和学习时间迟到的扣2分。

第二条会议和学习无记录,参会人员无发言记录,组织者,参会者各扣2分,会议、学习记录弄虚作假,伪造记录,填补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各扣5分。

积极参加科、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第四条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时举办黑板报、上交宣传稿件,当月未按时完成的,扣中队长、宣传员各10分。

第六条做好环境卫生和定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排班室及卫生区卫生,未清扫或不清洁,扣当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乱,扣当班人、责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许晾晒内衣、内裤,发现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扣当事人10分。上级机关检查扣款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章劳动技能(业务素质)。

第一条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条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月未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两次扣20分。

第三条积极努力工作,做到“当班一日保安全”,杜绝、减少发案率,如当班发生盗窃案件,看守的物资被盗,扣当事人25分,当月发生看守物资被盗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动工资,三起扣全月岗位工资。

第四条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时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条日常勤务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记录,台帐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乱涂乱画乱撕,每发现一次扣5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扣20分。

第六条严格依法办事,对被抓获的违规违纪及违法人员和关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打骂、虐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看守关押的违法人员逃脱,扣当事人20分,视案件性质轻重的,给予当事人1―3个月待岗。

第七条组织开展军事业务技能训练,提高队员军事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各中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军事业务训练活动,未组织训练扣中队长20分,队员无故不参加扣5分。

第八条因保管、使用不当,损坏通讯设备、技防器材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35分,损坏的设备按价值赔偿。各队严格控制电话费用,超出部分一律从各中队浮动工资总额中扣除。

奖励。

第一条在同犯罪分子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无畏艰险、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奖50―100分。

第二条抢险救灾,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厂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三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值勤,严格“四标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突出事迹的,奖50―100分。

第四条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本职业务,在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大队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奖50―100分。

第五条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在执行政策、管理队伍、维护团结、完成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六条认真履行职责,辞职信范文维护警队声誉,受到领导、职工表扬者奖当事人20分。

第七条凡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一次,奖2分。

第八条在文明执勤、队容风纪、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环境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20分。

附则。

第一条当月考核其中分值为零时,如仍然违规,则按同等分值续扣。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考核细则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考核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二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乡镇建设,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根据《太平镇20xx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法。

各村、各有关单位。

考核内容分组织建设、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基础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灭火器管理。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等八大块,共计100分。

(一)组织建设(8分)。

各有关单位应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确定1名领导。

分管消防工作;村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8分)。

各单位制度完善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村及相关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村委会应与辖区职权管辖企业、个体工商户、出租房业主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三)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应加强本区域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出租房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使现有“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出租房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消防基础设施。

已有总体规划的单位必须制定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方面的相关内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单位要装消防栓,确实困难的要充分利用河道增设消防用水的取水口,配备消防器材。出租房、“九小”场所按要求配置灭火器。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10分)。

各单位应设志愿消防队与义务消防队。

(六)灭火器管理(15分)。

各单位应加大对村的灭火器的管理工作,做到物在、好用、严禁私借、外用现象发生。

(七)消防演练工作(15分)。

各单位是否举行消防演练工作。

(八)消防宣传教育(9分)。

各单位应加强消防宣传,每个基地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或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每个平安村设置一块村民防火公约牌、一个固定的宣传栏和二块固定的宣传牌。

三、其他附加分。

(三)“三合一”等场所发生一般火灾的,扣10分。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三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良增。

副主任委员:刘新涛孙步策。

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指令性工作;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个人论文发表、科研立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执业医师要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3、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4、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考核实施与管理。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业务水平的测评于第二年的10月至11月集中考核,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二)具体实施时间。

9月10日前,医务科应将考核医师的基本信息表(连同excel电子版)汇总、建档。

10月10日前,完成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

11月10日前,完成业务水平测评。

11月20日前,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将医师考核结果录入考核管理系统,将《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连同excel电子版)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对有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列举情形的要提供相关材料。

12月5日前,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

12月20日前,卫生局医政科应当将考核机构的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完成医师考核结果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的记录工作。

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一)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二)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依据之一,医院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

(三)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一般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对其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最后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业务水平测评可采用以下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2、简易程序为:医师根据本人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由医院考核委员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对医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不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20xx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5)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进行再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四)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11、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八、有关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师考核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廉洁、公正执法。根据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与各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好各类民间纠纷、行政纠纷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竭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特别是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平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确保两个力争”:确保不发生由于处理不当、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由于工作不力、工作不实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确保全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力争我镇在巩固无毒乡镇、创建平安乡镇、以及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中取得全县较好水平,力争保留“平安乡镇”的称号。

三、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主要做好九件事:

1、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包保责任制。各村(街)、单位要对本辖区内重点稳控人员及有上访迹象的重点信访隐患实行干部包保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谁包保,谁负责。”并将包保责任情况随时上报镇综治委。

2、量化分解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各村各单位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结合本村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措施,把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努力做到综治维稳工作“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分明的综治维稳工作大格局。

3、积极开展专项活动,竭力破解“维稳”难题。重点抓好民事纠纷排查调解和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工作。

4、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重点打击杀人、贩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严重刑事犯罪形成气候。

5、积极投入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三件事:一是严厉打击危及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努力保一方平安;二是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通过开展了民情、知民意、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四调联动”工作,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维护我镇社会治安坚实基础。

6、完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7、发挥司法调解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好20xx年度普法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农村群众学法意识、提高他们的知法水平,通过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依法治镇作出积极贡献。

8、大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努力构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不必为”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清正的干部队伍,为综治维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9、结合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各法制副校长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每学期到各中小学上好法制教育课。对中小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进行全面的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有道德、守纪律、懂文明、讲礼貌,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孩子。为创建和谐、平安、文明的社会环境扎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中共xx镇党委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周任主任、镇长汪x、镇党委副书记黄x同志和政法委书记束任副主任,综治维稳成员分别是詹(党政办主任)、张(镇综治办副主任)、谈(镇财政所所长)、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程(中心小学校长)、韩(中心学校校长)、肖x(卫生院院长)、梁(派出所所长)、贾(司法所所长)、冯(镇民政助理员)、蔡x(林业站站长)、孙(土管所所长)、张x(计生办主任)。

社会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张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县综治委办公室的联系,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综治维稳工作健康开展。

为切实抓好全镇的社会综治维稳工作,xx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各单位签定《20xx年度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镇综治委制定了《20xx年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细则》,根据考评结果对先进村和先进个人分别予以表彰,对考评位于后进村,镇给予“一票否决”。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五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五型”班组创建竞赛活动为载体,融合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不断增强班组长的组织能力、执行力、判断力、决策力,全面提升班组建设的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学习知识、提高技能、团结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公司大发展、快发展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大力开展班组长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班组建设的长效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技术精、管理强的复合型班组长队伍。培育先进班组文化,用先进的企业文化凝聚职工,激发职工参加班组建设的热情,拓展职工发展平台,力争在三年内,90%以上班组达到学习型、创新性、节约型、安全型、和谐型班相统一的“五型”班组目标。

三、参赛范围。

两公司各单位所属班组。

四、竞赛内容及创建标准。

1、五型班组:

见哈汽轮机、哈汽工字[20xx]第3号文件。

2、优秀班组长:

能认真负责地带领全班人员长期致力于企(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争、工人先锋号、节能杯、安康杯、技术比武等活动,在建设学习型、安全型、创新型、节约型、和谐型班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创建标准:

1、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注重政治理论、专业技术的学习,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热爱班组工作,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结合班组实际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关心班组成员学习、生活和工作。

2、具有创新意识,精心设计班组创建方案,并能运用有效工作方法,调动班组成员学习、工作积极性,激发班组创新活力,善于总结经验,提高班组科学管理水平,能够团结带领班组成员不断向工作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目标迈进。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能独立解决和处理班组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合理有效的组织安排班内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掌握班组各项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并能很好地开展班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有成效。

五、考评与奖励。

1、各单位选树班组建设典型,3月底前报公司工会组织工委,并附带本班组20xx年建设规划。

2、公司工会深入到各班组,了解班组建设情况,进行具体的指导、服务。

3、评选班组建设竞赛优秀班组长40名,优秀班组长标兵10名。

4、被评为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班组长标兵的均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并组织优秀班组长到兄弟单位学习考察。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公司“五型”班组建设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六

1、根据我市开展“建设平安无锡、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活动三年规划,本办法主要考评全市各乡镇(街道)20xx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政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驾驭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创建活动的整体绩效。

2、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所在乡镇(街道)考评范围。

4、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安全村(社区居委)考评暂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对小区、单位按照原“创三安”的标准,继续抓好创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评和命名办法。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3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分)。无规划扣2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创建活动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3分)。村、社区居委、辖区单位以及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创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责任查究,按规定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未对创建活动建立专项奖惩激励办法的扣1分;抽查中发现有职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该实施责任查究、一票否决而未实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队伍建设(15分)。

4、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5分)。乡镇(街道)按照规定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司法所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3人以上,落实待遇,未按规定配备、落实的扣1分;社区100%设立警务室,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备1名社区民警,警务室运作正常,未达标准的扣2分;村(社区居委、单位)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运作正常,未达要求的扣2分。

5、专职保安辅警力量建设(8分)。城市(镇)社区配备党委、政府筹资组建的专职保安标准: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的标准;农村地区专职保安联防配备标准:平均每个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的标准。专职保安联防力量配备有一个社区或村不达标准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地区按400:1,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未达标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组织建设(2分)。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群众治安防范参与率达80%以上。有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3分)。

7、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4分)。发生邪教人员3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人员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全市有政治性影响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的扣1分;“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数在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年平均发案数以上的扣2分;发生进京集访,或在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去省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分。

9、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及时,处置得当(3分)。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础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层安全文明创建(6分)。安全文明小区和村达标率低于80%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已创成市(县)、区以上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长效机制不落实的,有1个扣2分,扣完为止。

11、城镇新建住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务(2分)。未实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务的分别扣1分。

12、巡逻守护(6分)。城市(镇)社区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街头路面夜间有保安联防人员巡逻;农村地区夜间有专人巡逻,各班次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有专职门卫值班。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3分)。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发现有一处未落实扣1分,发生1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户,帮教率达95%以上,不达标的各扣1分;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消防车或机动泵及相应器材设备,未建立或未配备的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死3人或伤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乱在全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扣2分;封闭管理小区围墙、大门完好,楼宇式电控门完好率达98%以上,不达标的扣2分。

16、治安重点混乱地区(行业、场所)以及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不及时的扣1分;未认真组织专项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严重混乱地区并长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项不得分。

17、意识防范(3分)。社区(村)未设立治安警示栏的扣1分;无专门的宣传橱窗,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击犯罪绩效(17分)。

18、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高于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2分。八大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型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3分。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坐大成势的,本项不得分。

19、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场所无明显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上述现象而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1分。有活动窝点,本项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和历年在逃人员追回率分别达到70%和30%(2分)。每项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项扣1分。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4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创建活动的保障(10分)。

23、乡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6分)。有一项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

24、专职保安、户口协管员、村(居委)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4分)。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

(七)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视科技防范建设,高标准建成技防镇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区,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别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获省以上通辑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市综治委(办)总结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2分、1分。

28、建成无毒社区(村)每个加1分,建成无刑案社区(村)每个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八)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分:

29、提供考评的情况和数据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和信息,情节一般的扣2分。

30、党委、政府给政法综治组织下达职责之外的经济指标和任务的扣1分。

31、发生凶杀案件,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窝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未及时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分。

以上四项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

33、发生“六个不发生”之一的。

34、考核数据和情况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要情况,情节严重的。

35、年内被上级综治委实施综治一票否决的。

36、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取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评方法。

1、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2、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的考评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自评,市(县)、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市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3、各市(县)、区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需要复核审定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报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组织人员复核审定。

4、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乡镇(街道)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

5、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不搞照顾平衡,不按地区分配名额。

6、本办法中有关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在内。考评中,某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7、本办法由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七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兵团团场连队(社区)治安员管理,充分发挥治安员作用,根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兵团团场连队(社区)治安员是在连队(社区)从事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三条治安员在团场综治委领导下,由所在连队(社区)管理、使用,团场综治办负责业务指导。

第四条团场根据辖区连队(社区)人口规模、社会治安复杂程度确定连队(社区)治安员人数。一般连队(社区)设专职治安员1人以上,兼职治安员若干人;人口较多、社会治安复杂的连队(社区),设专职治安员2人以上,兼职治安员若干人。

第五条治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社会治安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第六条治安员由连队(社区)推荐,团场综治办审查同意后,连队(社区)聘用。

第七条治安员聘用期实行年度制,一年一聘,由连队(社区)颁发聘书,每年考核合格后续聘。不合格者,由所在连队(社区)提出意见,经团综治办审查同意后解除聘用。

第八条专职治安员聘用期间,享受连队(社区)副连职工资福利待遇。

第九条治安员的职责任务。

(一)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防范知识;。

(三)掌握连队(社区)重点人员情况,协助落实帮教管理措施;。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五)检查重点场所、部位值班和看家护院巡逻情况;。

(六)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收集上报各类治安信息和维稳情报;。

(八)完成连队(社区)交办的其它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第十条治安员在工作期间持“治安员工作证”,佩戴“治安员”臂章。

第十一条团场综治办对治安员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政治学习制度;。

(二)业务培训制度;。

(三)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连队(社区)对治安员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三)值班登记制度;。

(五)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治安员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三)忠于职守,公正公道;。

(四)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第十三条治安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其它工作纪律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治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各师(市)、团场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兵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业务部考核细则篇十八

为规范班级学生学习行为、日常行为等,以小组为评价单位,通过小组成员互相学习监督,展开合作,发挥群体的积极功能,提高个体的学习动力和能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达到完成的教学任务的目的。

此小组合作学习评价方案以小组为单位记分,个人表现同小组成绩挂钩,每小组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课堂学习。

1、早课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最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每个小组加1分。值周小组负责评选记录。

2、课前按任课老师要求,预习学案任务完成和学案整理情况,按人次加减分,1分/人。

3、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成员积极参与,会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并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有团队合作意识。小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小组展示前达到全组全会,回答无误。回答完问题不管对错要说:“x组x号回答完毕”,上黑板展示先在最上面写下“x组x号+姓名”。

4、课上根据表现加减分,正确回答老师问题的,按组内号数或答题情况相应加分。

5、各科课代表根据课上老师的得分评价将得分写到《课堂量化评价表》中,并详细记录下当堂课中各小组详细得分情况。学习委员每天将各小组当天成绩统计汇总,然后记录到一周小组课堂得分表中。

二、作业。

1、以小组为单位收交作业,每一成员都担任组内学科小代表,明确分工,按要求及时收交作业,凡交上的作业先检查完成情况,不做或未完退回,做好统计交于课代表。

2、课代表每天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反映给任课老师。按时收齐的小组,加5分,每少一人小组扣1分,写不完交的扣2分/人。一星期一汇总。周末汇总给学习委员。

3、若任课老师有详细规定的,按任课老师规定执行。

三、测试。

期中、平时各科正式测试、期末考试成绩,前10名同学给相应小组加10分/人。小组平均成绩按排名高低加10、8、6、4、2、1分。成绩进步班内5名以上给小组加2分/人。

四、纪律。

遵守班规规定中的八项要求,无论是课间、课上、午休等都按“静”的标准要求自己,若出现违反班规现象,按人次给小组扣1分/人。

五、卫生。

1、平时卫生注意保持,小组范围内小组负责,有垃圾纸屑按数量给相应小组扣1分/个。

2、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不耽误上课老师上课,耽误者扣1分/次。

3、不做值日,不倒垃圾,按人次扣分,1分/人次。

以上由卫生委员注意观察,做好统计。

六、其他。

好人好事、参加文体活动等,加1分/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七、奖评。

1、每周末将上述各项小组成绩累加汇总,按成绩评出一个明星小组,颁发奖状并在展板上公布。

2、每2周评出各组明星组员:学习之星、进步之星、纪律之星各1人,组内不重复,在展板上公布表扬。

3、每周小组成绩相加,学期末评出冠军、亚军小组。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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