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实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17: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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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形式可以多样,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但书面合同更具法律效力和证据性。合同的起草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语言要准确、清晰。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和执行。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产权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根据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甲方将该房租给乙方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房屋月租金为(币)。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和押金,押金、一个季度租金。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予缴租金用完之日的前5天向甲方予缴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期限结束,如乙方不续租,应提前15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

第六条: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天然气、物业管理、停车费用由乙方支付。月电底度为:支付方式:

第七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合同结束,甲方退还乙方交付的押金(币)。

第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半个月;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非法经营活动;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九条:甲方要收回房子提前1个月告诉乙方;乙方不租赁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第十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社区号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该房屋月租元,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在每月/季度/年月初天内向甲方支付整月/季度/年的租金。

三、在乙方租赁期内,因乙方住所而产生的水、电、暖气、煤气、电话、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支付欠款。

四、乙方同意以人民币预付款作为保证金,作为合同终止时的租金抵充。

五、该房屋租赁期限为(日/月)至(日/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转让该房产,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出租房屋而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或出借;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改变。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无产权纠纷;乙方因业务需要要求甲方提供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teda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三

1租房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水费由方负责,电费单价按供电所收费单据平均价计,租房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丙方的中介促成下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该房屋内部着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

但未办理分户土地证。

如该房屋确需办理土地转让使用手续,甲方需提供协助并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三条价格。

按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五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时或不付清房款。

甲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于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处罚。

甲方未按时或不交付房屋及产权证书按上述条款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丙方应对甲、乙双方交易起配合和协助义务并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___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契税和房产证登记费由乙方向国家交纳;房屋交易如有其它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区(县)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字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寂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_______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和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出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塘南xxxxx单人房。用于普通住房。

1、这所房子的租期总共是一年。来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按月支付,每月提前五天。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终止时,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普通房屋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补偿。

2、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甲方应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1、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出借。

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直至所有损失得到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3)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一个月以上。

水、电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及其他承租人平均分配。

(入住时水电: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七

虽然说经济发展很快,但是还是有很多普通家庭在收入方面是不足买得房的,所以只好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了,那么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购买条件有哪些?详情可以点击“申请书模板”查看更多相关申请书的模板内容参考喔。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

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安居商品房。

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支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产生背景。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

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

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出租,也有销售。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中低收入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八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房位于xx县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2、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住宅使用。

第二条:租赁、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佰拾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按每壹年结清一次,不得拖欠。

第三条: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终止,甲方收回使用权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产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屋修缮。

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损坏应照价赔偿或修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擅自拆改、扩建或者增添大功率的家用电器。

2、租赁期间,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负责维修责任,乙方应给予充分协助。

第五条: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一方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使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转租他人或拖欠租金2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乙方家庭人口、收入资产或住房等发生变化未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腾退房屋。

4、乙方在所分配的廉租房居住期间发生的人生、财产安全等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高龄、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乙方必须有监护人进行监督,并提供监管协议书。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在廉租房分配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城镇计生家庭提供廉租房。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县房产管理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九

承租方(乙方):

依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号,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属于公租房。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租赁后作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房屋改善及相关安全要求。

1、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装修、装饰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的墙、柱、楼板等影响房屋安全的结构,装修、装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不能私拉乱接线路影响房屋的整体外观。

2、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6、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7、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容留传销人员;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药;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迷信活动、传播^v^及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区域内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10、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2、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4、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计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还甲方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双方经协商后可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按全县公租房价格进行支付。

(二)租金支付时间:

第七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房屋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乙方结清水、电、物。

业管理等费用后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其他费用。

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规费。卫生局委托卫生监督所对公租房进行管理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日内交付给乙方用于使用。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并经甲方验收认可,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返还房屋时,乙方添置的新物可自行收回,但不得作破坏性拆除。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房屋的供水、供电部分从水、电表至房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保护和维修。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转租、退租。

(一)乙方严禁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出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实际租期(整月)计算,余额退还乙方。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第十二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超期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或者把房屋转让给不符合本单位公租房使用人员资格人员使用的。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经办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篇十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更多2021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请点击“申请条件”查看。

1、“三房”轮候家庭。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保障性住房是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他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是不可用来交易的。

(2)、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3)、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满五年,购房人上市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应当按原购房价格与届时相应地段保障性商品房上市交易指导价格的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市住宅办可以优先回购。

(4)、限制上市交易时间从不动产登记簿上权属登记之日起计算。

公租房拆迁的补偿方式都有哪些。

1、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理由如下:

(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3)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4)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目前,并无出台公租房拆迁政策.公租房的拆迁政策,适用一般房屋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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