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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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依法自愿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制定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的可执行性和合理性,确保实施过程顺利进行。阅读以下范文,您可以了解如何在合同中使用适当的措辞。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一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字第。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额为。

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签订合同地点: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二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贷协议:

1、甲方因__________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

2、借款日期由__________起,到__________止。

3、甲方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之物业抵押给乙方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物。并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完好无损,负责维修保养。乙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及管理。

4、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未能将该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完全归还给乙方,又未与乙方签署续约合同,乙方无需知会甲方有权利将甲方抵押物__________的物业处理或买卖。用于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为止。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并按乙方要求将该物业清空、迁出,交由乙方处理或使用。

5、抵押借贷期间,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抵押物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向银行提前归还贷款赎回房产证)。否则,所引发的一切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违约责任方负责。

6、甲方授权约定,见公证书。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所述授权委托及合同有关承诺不可撤销。有效期至甲方完全清还该项借款之日止。

7、以上协议经双方核实无误,自签章日起生效。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所发生费用(包括涂销)由甲方支付。

8、甲方若逾期无法归还借款,如需续约,甲方需提前十天知会乙方,条件另议。若甲方逾期不归还借款且双方没有签署续约,属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贷款为止。

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备注:甲方发生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立即处理抵押物,甲方不存在任何异议。

a、甲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声明书)。

签约时间: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三

抵押。

合同。

虽被规定在担保法之中,但这并不妨碍统一合同法对它的适用性。个人抵押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抵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为确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

第五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登记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住址: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营业地址:联系方式: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2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

全真实;。

1.3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5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8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1.9甲方以仔细阅读乙方与被担保人合同编号为的内容,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编号:)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差旅费等)。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为位于。抵押物的价值约定为元;。

4.8、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日内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为。

6.1.1转让和赠与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额;。

6.1.2对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害;。

6.7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7.2.1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债权未受清偿;。

7.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6乙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

7.8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后,抵押权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与承诺,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债权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9.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争议解决。

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交备案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物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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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四

为确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登记后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五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土地证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_______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如到期后_______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_______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六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1.2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1.3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5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8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1.9甲方以仔细阅读乙方与被担保人合同编号为的内容,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编号:)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差旅费等)。

4.1、抵押物为位于。抵押物的价值约定为元;。

4.8、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日内理变更登记手续。

6.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为。

6.1.1转让和赠与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额;。

6.1.2对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害;。

6.7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7.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7.2.1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债权未受清偿;。

7.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8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后,抵押权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与承诺,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债权总额30%的违约金。

9.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交备案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七

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编码:

抵押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编码:

为确保抵押权人(甲方)         与         的借款承诺,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贷款用途为             。

第二条乙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三条抵押物清单如下:

1.房地产座落:

2.土地面积:

3.土地使用年限:

4.土地来源:

5.土地(转让、划拨)合同号:

6.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7.房屋建筑面积:

8.共有权份额:

9.房屋所有权证号:

10.抵押物确认价值合计为:

第四条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五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他项证)交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甲方代为保管。乙方以所购地产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或证明文件、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交甲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房屋土地及房地产权证收乙方执管。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抵押金额(大写)人民币?整。

第七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甲方借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十五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用乙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甲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甲、乙方双方若一方违反本合同,需承担另一方因此合同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借款人连续逾期利息未付时,属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回收借款,并依据甲方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行使担保权利。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部门一份,_______律师事务存档一份。副本?/?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八

保险赔偿应首先用于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如保险赔偿尚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并且该项还款义务应于保险赔款获得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保证条款。

第二十二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条款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通知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

第二十六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九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乙方因购买房屋资金紧张,现向甲方请求借款,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金额:元。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息为%。

二、还款方式:

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

三、逾期付款责任:

借款到期后,乙方未按约定归还本金,逾期每日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利息。

四、抵押担保责任。

1、乙方自愿同意将其购买的位于处的房屋套作为还款保证抵押给甲方,若乙方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甲方有权就该抵押房屋进行变卖、拍卖。

2、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还本付息,丙方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五、其它约定。

1、在借款本息未付清之前,乙方自愿同意将抵押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全部钥匙及产权证等交甲方保存,在乙方付清借款本息后返还乙方。在付清借款本息之前,乙方对抵押房屋进行装修、使用等须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前述自愿担保行为拒绝缴纳抵押房屋的'物业管理等费用。

2、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十

抵押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详情。

第二条抵押详情。

第三条特别约定。

1、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其他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2、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十二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传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十三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2完全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

1.3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1.5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1.8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

1.9甲方以仔细阅读乙方与被担保人合同编号为的内容,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2.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其与(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定的主合同(名称:编号:)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差旅费等)。

第四条抵押物。

4.1、抵押物为位于。抵押物的价值约定为元;。

4.8、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日内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6.1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行使以下行为。

6.1.1转让和赠与抵押物及其所享有的份额;。

6.1.2对本合同下的抵押物再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以及出租抵押物;。

6.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避免侵害;。

6.7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下的抵押物。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7.2.1依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主合同的债权未受清偿;。

7.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7.6乙方主债权存在其他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

7.8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它应付款项,并履行了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后,抵押权终止,乙方应协助甲方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与承诺,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债权总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9.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条争议解决。

十一条其它。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交备案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物共有人:

月日年月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十四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年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路(街)______号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十五

抵押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大写)(小写),利率为,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抵押物名称,数量或面积,质量(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

3.抵押物所在地点。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抵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抵押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抵押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抵押物,从而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对抵押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抵押物共有、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重复、抵押、毁损、出(合)资、转让抵押物以及虚假登记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抵押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并将抵押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抵押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乙方的,甲方须承担毁损或灭失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拒不配合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须承担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起诉。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应按其签订或出具的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中的约定,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甲方经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末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抵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十六

(保证人):个人公积金账号:联系电话:为保证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借款额为(人民币):万元的住房公积贷款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甲方、乙方对使用乙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约定保证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偿还甲方贷款做保证。

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合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乙方在保证期间不提取贷款担保额度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五、一旦发生贷款逾期,同意甲方从乙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还借款本息(含罚息;在协议保证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债务时,乙方须在其保证范围内清偿债务。

六、乙方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七、乙方在保证期间发生情况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重新落实保证责任;

八、在本协议保证期间内,乙方不得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在甲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合同简易版篇十七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x(小写:x)。

二、借款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三、借款期不足x天的按x天计息。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x(汽车登记证号__________x发动机号(x)。

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x(x)。

抵押期间,抵押物,乙方负有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x2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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