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土地联合开发合同(通用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09 23:06:57 |
  • ZTFB |
  • 9页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接下来是一些合同起草和审核的注意事项。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阳西县县城黎昌朗村委会张公桥村和黎昌朗村留用地地块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 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额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

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土地交接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 个工

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 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金由 负责。

5、甲方收取乙方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后,甲方须协助乙方解决土地上现在建筑物迁移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1、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项。

2、土地交接后,合作开发土地所产生一切债务及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三期付款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号地块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地块位于×××,地块出让编号为×××号,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折合×××亩,地块具体四至以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为准,现该土地使用权正由××区国土资源局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如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顺利摘取该土地使用权用于商品房开发,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组建项目公司开发。该地块四周尚未挂牌的______亩土地在后期能顺利摘牌的情况下也纳入合作范围。

第二条 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

1、项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竞得×××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后______天内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2、项目公司名称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__万元,占______%,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_____%,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4、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信岳担任。

5、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选派2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选派2人,乙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双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6、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双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双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双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

7、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项目公司开发的土地为上述第一条所指地块,地块的取得、手续的办理、地价的确认等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负责该地块的摘牌,并在项目公司成立以后及时协助完成以项目公司为主体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办证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

通下水、通留和路、通讯、通燃气、通热力至开发地块及地面平整)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证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原则上在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

3、项目公司取得净地的价格确定为______万元/亩,其构成为实际支付给土管部门的土地毛地出让金(具体单价以最终的摘牌价为准)、支付给甲方的甲方为取得土地已经发生的各项支出、甲方在将“毛地”转化成“净地”过程中尚需发生的各项支出。

×××号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补偿,尤其是闲林镇里项村地块拆迁和补偿由甲方负责,其费用已包括在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之中,由甲方承担。

×××号地块的竞得价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占总价款_____%的可作为基础设施配套抵扣的款项、及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额抵扣的征地成本包括在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之中,由甲方承担。

4、如果以_______万元/亩作价的土地总价款中扣除实际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让金及由项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项用于土地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开具正式票据给项目公司,该部分差额如税务部门认定不能税前列支,责任由甲方承担,其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

所有费用,甲方均应向项目公司开具合法的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的完税发票,否则,其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有关资金配套、款项支付、利息支出等双方约定如下:

1、项目公司的资金投入根据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相应配比并及时到位,资金返还也按双方的股权比例返还。

2、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投入项目公司的相应的配套开发资金应全部汇入项目公司帐户,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支出一律从项目公司的帐户中支付。

3、项目在具备融资条件时,双方同意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对外抵押融资,并保证资金的封闭运作。

4、项目公司开发资金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际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权比例配套投入并承担,具体约定如下:

(1)注册资金:以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注册资金总额按股权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项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后______天内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万元,同时由甲方开具票据。

(3)土地出让金: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总价一次性由甲、乙双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转净地开支:即以每亩______万元的'作价与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已支付的______万元的差额,其中的______万元在留和路延伸段开工时支付,其余在项目公司成立后_______个月内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项目开支及成本:包括各项规费、管理费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权比例配套投入。

5、双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除注册资金以外作为项目公司向股东借款,由项目公司支付利息费用,利率约定为年息_____%。

第五条 鉴于地块周边尚有甲方已征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权的土地____亩,双方约定甲方必须负责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______年_____月前摘牌取得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国家宏观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后也按本合同的条件以_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进入项目公司,合并进行开发,“毛地”转“净地”费用同样由甲方承担,资金在土地摘牌后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鉴于可能在售楼过程中双方均需在价格上照顾部分业主,双方约定在售价确定的基础上安排______万元作为优惠额度,由甲、乙双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销售,甲、乙双方分别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万元,乙方_____万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额度,将在项目分利时扣除税金后按对方股权比例补贴给对方,未用足额度则由乙方以分利时提前享受。

第七条 考虑到客观存在的一些因素,双方约定本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原则性问题并且双方无法协商时,任何有异议一方均有权要求终止项目公司并清算,同时有权要求以本项目施工图为基础按各自股权比例分配各种类型的房产,所分配房产的单方成本原则按____元计算,单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区配套、规费、设计规划费用、综合管理费用、资金成本等。

第八条 为体现双方的合作诚意,乙方同意在签定本协议之后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万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个工作日返还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第_____个工作日返还定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生甲方摘得土地后如拒绝按本协议规定与乙方组建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的,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提出放弃合作,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定金。

2、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公司受第三方追索使项目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该方承担。

3、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使项目延滞开发和销售,甲方补偿乙方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__%作为赔偿,迟延超过____个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赔偿比例。

4、项目公司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双方的股权比例向乙方返还房产投入的配套资金的,应按乙方已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_%进行赔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双方确定的时间向项目公司投入配套资金的,违约一方应按对方已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进行赔偿。如逾期超过5个月的,每月超过1%的赔偿比例。

总额的 %进行赔偿,赔偿金在明确责任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7、双方必须就各自派出人员的个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因个人违法、违规、恶意操作使项目受损,项目公司可通过适当途径追究个人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派出方同时也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本协议第八条外,本协议终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条款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双方股东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担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协商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区 镇 村 村民小组的 亩( )承包地(详见附件1)的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与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暂为商业用途,使用权全权交由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改变土地用途。)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为20年,自2012年05月01日起至2032年04月30日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结束后,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现行约定,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效益分成与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占10%比例,乙方占90%比例分配效益。所

有商业经营活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分成、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于2012年05月01日之前将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依法全权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4.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分成。

5.乙方负责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经营和产品处置,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土地,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6.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所需水电供应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使用;股份合作土地经营尚欠基础设施部分,由乙方实地考察后提供一定设备,所需用地、取水点由甲方负责解决。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核定情况表作为合同附件2。)乙方提供设备建造的各类基础设施(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期间权属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的损失,另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附加赔偿按本合同所签定的最长年限的租金总额的双倍赔偿。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原有合作关系等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处理清楚,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甲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由本组村民委员会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当地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相关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农垦总局关于 问题,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出地约29亩,乙方出资合作建房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合作地点、规模、名称

1、本项目位于海口市海垦南路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处即原海口保税区对面用地面积约29亩。

2、本项目暂定名称为: 花园,最终名称在项目报批时确定。

二、合作方式和条件

项目的确认手续,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本小区项目规划、报建的相关材料和手续,应协助乙方处理因土地变更合同约定用途延伸出来的规划、土地、建设、城-管、消防、质检、环保等部门的相关问题。

5、负责地上建筑物清点、妥善做好搬迁安置工作,为施工做好一切准备。

6、办理本项目的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报建许可证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必由乙方先垫付)。

7、按分成比例承担所分配到的房产过户应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公证费、维修基金等费。

(三)乙方权利

1、依合同约定获得分成的土地及房产。并按约定回购或定价包销甲方分得的房产(回购或包销合同另签订)

2、对本项目分得房产进行使用、销售、自主经营管理、收益、处分。

3、与甲方协商确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4、选择项目施工队伍,全权实施负责项目管理。

5、有权自行销售乙方应分得房产并自行收取房产销售收入。因对外销售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义务

4

1、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含该项目室外供电、供水、供气、排水、排污、道路、绿化工程费用)全部建设开发资金(含代甲方垫付资金)。并全权确定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选择施工单位、发包工程等。

2、具体负责合作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销售、验收等手续的经办工作。

3、负责合作项目施工管理,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要求保证建设质量与安全。

4、按双方约定的开发计划积极推行项目的开发建设,保证工程按时竣工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5、物业管理:项目建成并交付使用后,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6、乙方设计的方案,必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规划设计方案方能报建。

7、在规划、报建等方案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必须立即进场施工,并在拿到施工许可证个月内完成施工建设任务,达到验收标准。

8、承担该项目分配到的房产政府收取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按分成比例承担所分配到的房产过户应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公证费、维修基金等费。

八、双方特别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15天内,乙方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并通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3、本合同签字正式生效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人民币1亿的合作项目投资金到项目开发公司帐户,上述投资金用在该项目中所实施的该项目的变性、规划、施工报建及建设工程等费用。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交付使用后,在办理土地过户和相关产权证书时,双方应无条件的配合,向双方提供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或拖延。

5、工程建设要求:严格按审批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建设规范、建筑法规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综合评定合格。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不得就在本合同约定事项再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否则,甲方所造成乙方在项目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与2条款相等)

2、本合同签署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签订与项目转让、合作、抵押等有关的任何协议。本协议已约定的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整体项目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5%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的约定及时足额将款项存入约定账户的,每逾期一目按应存入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在15曰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不可抗力

l、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

2、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该方不该被视为违约。但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2天内,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明。

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本合同,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解决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本项目合作土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本合同如甲、乙双方有修改、变动报海南省农垦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

2、甲方提供的土地面积为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具体准确的面积以建设规划的审批文件为准。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另两份由甲方呈交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未完善相关条款进一步协商完善后签订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合作开发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号地块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地块位于,地块出让编号为号,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折合×亩,地块具体四至以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为准,现该土地使用权正由××区国土资源局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如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顺利摘取该土地使用权用于商品房开发,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组建项目公司开发。该地块四周尚未挂牌的______亩土地在后期能顺利摘牌的情况下也纳入合作范围。

1、项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竞得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后______天内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2、项目公司名称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__万元,占______%,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_____%,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4、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信岳担任。

5、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选派2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选派2人,乙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双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6、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双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双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双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

7、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1、甲方负责该地块的摘牌,并在项目公司成立以后及时协助完成以项目公司为主体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办证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

2、鉴于摘牌土地为毛地,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所谓“净地”是指完成“七通一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路、通讯、通燃气、通热力至开发地块及地面平整)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证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原则上在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七通一平”工作。

中尚需发生的各项支出。

号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补偿,尤其是闲林镇里项村地块拆迁和补偿由甲方负责,其费用已包括在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之中,由甲方承担。

号地块的竞得价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占总价款_____%的可作为基础设施配套抵扣的款项、及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额抵扣的征地成本包括在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之中,由甲方承担。

4、如果以_______万元/亩作价的土地总价款中扣除实际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让金及由项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项用于土地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开具正式票据给项目公司,该部分差额如税务部门认定不能税前列支,责任由甲方承担,其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

前款由项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项用于土地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支出,甲方应负责由收款单位向项目公司开出合法的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的完税发票,否则,其所得税由甲方承担。项目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甲方均应向项目公司开具合法的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的完税发票,否则,其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1、项目公司的资金投入根据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相应配比并及时到位,资金返还也按双方的股权比例返还。

2、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投入项目公司的相应的配套开发资金应全部汇入项目公司帐户,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支出一律从项目公司的帐户中支付。

3、项目在具备融资条件时,双方同意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对外抵押融资,并保证资金的封闭运作。

4、项目公司开发资金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际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权比例配套投入并承担,具体约定如下:

(1)注册资金:以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注册资金总额按股权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项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后______天内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万元,同时由甲方开具票据。

(3)土地出让金: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总价一次性由甲、乙双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转净地开支:即以每亩______万元的作价与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已支付的______万元的差额,其中的______万元在留和路延伸段开工时支付,其余在项目公司成立后_______个月内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项目开支及成本:包括各项规费、管理费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权比例配套投入。

5、双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除注册资金以外作为项目公司向股东借款,由项目公司支付利息费用,利率约定为年息_____%。

鉴于地块周边尚有甲方已征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权的土地____亩,双方约定甲方必须负责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______年_____月前摘牌取得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国家宏观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后也按本合同的条件以_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进入项目公司,合并进行开发,“毛地”转“净地”费用同样由甲方承担,资金在土地摘牌后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鉴于可能在售楼过程中双方均需在价格上照顾部分业主,双方约定在售价确定的基础上安排______万元作为优惠额度,由甲、乙双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销售,甲、乙双方分别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万元,乙方_____万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额度,将在项目分利时扣除税金后按对方股权比例补贴给对方,未用足额度则由乙方以分利时提前享受。

考虑到客观存在的一些因素,双方约定本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原则性问题并且双方无法协商时,任何有异议一方均有权要求终止项目公司并清算,同时有权要求以本项目施工图为基础按各自股权比例分配各种类型的房产,所分配房产的单方成本原则按____元计算,单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区配套、规费、设计规划费用、综合管理费用、资金成本等。

为体现双方的合作诚意,乙方同意在签定本协议之后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万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个工作日返还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第_____个工作日返还定金。

1、发生甲方摘得土地后如拒绝按本协议规定与乙方组建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的,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提出放弃合作,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定金。

2、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公司受第三方追索使项目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该方承担。

3、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使项目延滞开发和销售,甲方补偿乙方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__%作为赔偿,迟延超过____个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赔偿比例。

4、项目公司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双方的股权比例向乙方返还房产投入的配套资金的,应按乙方已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_%进行赔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按双方确定的时间向项目公司投入配套资金的,违约一方应按对方已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进行赔偿。如逾期超过5个月的,每月超过1%的赔偿比例。

6、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不参加23亩土地使用权的摘牌或参加但不摘取23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乙方投入项目公司资金总额的%进行赔偿,赔偿金在明确责任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7、双方必须就各自派出人员的个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因个人违法、违规、恶意操作使项目受损,项目公司可通过适当途径追究个人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派出方同时也须承担连带责任。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本协议第八条外,本协议终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条款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双方股东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担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协商意见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三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县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甲方: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田亩名称。

面积亩。

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xx年3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四、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xx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xx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xx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xx年3月日。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四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贷款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五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出让人:

受让人: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六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三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四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七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甲方: 乙方:

土地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已经取得座落于 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并达成一致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第二条 项目合作形式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建设、销售,乙方委派财务人员监督资金流向。

3.在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出资与收益均按股权比重进行分配。

4.开发资金投入总额与时间:

4.1 乙方投入本项目土地成本按规划楼地面价为jb45-02地块:2264.83 元/ m2;2 ,本项目总投入土地费总价为 19800.0万元 。

4.2甲方前期投入本项目合作开发资金为 人民币叁亿元 ,具体投入方式依项目建

设进度分期分批投放建设资金。

4.3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十天内,甲方打入泰宇公司帐户人民币xxx元 作为定金。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项目开发期限为三年,自签约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销售、全部办理完小业 主房产证并项目清算完成时止。

第四条 合作期间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和所需要资金的投入,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项目设计、建安工程以及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所需费用的投资,确保本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2. 负责选择、确定和安排合适的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的建设。

3. 负责项目全部营销总策划和销售工作,负责处理项目销售收益问题,并以投资商的名义出现在媒体上。

4. 甲方在签了本合同并支付了定金后,有权使用该项目及土地使用权进行融资。

5. 负责本项目广告设计、媒体宣传工作及相关费用。

6.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请求乙方配合工作。

7. 甲方保证,在以乙方名义开发本项目过程中,凡涉及该项目开发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风险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在本项目开发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被有关部门追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作期间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建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并按政府要求缴清了相关土地费用。

2. 确保提供的建设项目的使用权真实无其它争议性;确保该土地使用权无其他所涉债权债务,无任何第三方纠纷。

3. 协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提供完整齐全有效的资料。

4. 协助办理本项目融资工作,并提供一切按金融机构或银行要求提供的完整齐全有效的资料。

5. 乙方保证在甲方以乙方名义开发项目过程中,不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的正常开发、销售;不因乙方债务等原因查封甲方投资的本项目房产。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违约一方除应承担 人民币伍百万元 违约金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负责赔偿。

2.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违约,由甲方有权没收甲方支付的定金。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 按本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时间到达后,协议即行终止。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的不抗力事件,只是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时间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中国惠州市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阳西县县城黎昌朗村委会张公桥村和黎昌朗村留用地地块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 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额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

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土地交接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 个工

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 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金由 负责。

5、甲方收取乙方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后,甲方须协助乙方解决土地上现在建筑物迁移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1、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项。

2、土地交接后,合作开发土地所产生一切债务及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三期付款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签订地点: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响应莆田市人民政府大力推进“三旧”改造的号召,积极发挥自身的地理优势,致力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合作开发“三旧”土地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 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额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

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土地交接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 个工

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 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

相关税金由 负责。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年月 日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为振兴本地经济,尽快把国家重点支持扶持、造福子孙后代、造福全人类的优质项目落到实处,既达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安置就业的目的,又能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共创辉煌。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生产经营手续,甲方属于集团核心公司、紧密型公司、半紧密型公司、松散型公司或集团公司一般成员合作单位。(选择其中之一画)。

2、甲方无偿为乙方派驻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办公费用和食宿场所等,并提供新办公楼建设用地,新办公楼建成后,取消临时办公场所。

3、凡属甲方能生产的零部件按图纸要求产品质量必须达标,产品出厂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出厂价格,能满足生产要求就不再组织联系外加工。

4、甲方负责制定产品售后服务条款,注明保修期限和正常寿命期限。

5、及时向乙方通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便于乙方安排向客户供货和按排生产加工安装施工等工作。

6、积极配合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做到甲乙双方工作的协调和互通情报。

7、甲方合理安排乙方派驻技术人员和协调工作人员与甲方相关人员配合对接,乙方派驻人员为2名技术人员、2名副总经理、2名外部市场总指挥、2名财务主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主甲方配合,把双方共同的事业所需各种各类资金操作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各类方式和渠道尽最大努力满足双方共同事业的'资金需求。

2、乙方负责产品推广销售工作,负责在各地设立营销推广服务机构、安装施工服务机构,维修保养服务机构、培训指导服务机构。

3、乙方负责及时把销售订单报甲方,根据订单数量做出生产计划和供货日期。

4、乙方负责及时向甲方通报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类问题和产品技术改造、升级意见,甲方及时修改,必须达到用户满意。

5、乙方负责委派2名技术人员、2名副总经理、2名外部市场总指挥、2名财务主管,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及时传达乙方各种各类意见和建议。

6、乙方负责策划运作全过程,制定行之有效的各种各类实施方案,长短期发展规划,经双方相关负责人审查后及时实施,确保双方共同的事业顺利进行。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即成为一体化一家人关系,双方全力协作配合,尽快把双方共同的事业做大、做强,双方求大同、存小异,相互谅解支持,以大局为重。

2、甲乙双方委派专人成立生产领导班子和财务领导班子。遇事尽快协调协商,不允许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重大问题和分歧双方主要负责人及时沟通协商。

3、甲方把主要精力用在研发、生产、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生产成本上,乙方把主要精力用在策划、销售、推广、资金筹措和售后服务上。

4、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组织联系项目技术专家现场服务,提供各种各类先进技术、优质配件和生产过程中所需专利技术,施工图纸及技术参数。

5、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组织联系项目技术专家教授,现场讲课培训甲方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乙方销售、推广、服务人员。

四、甲乙双方合作股份分配和财务监督管理。

1、生产甲方占50%,乙方占25%,技术研发占25%。

2、销售由全国各地各级代理销售分支机构按xx集团要求自主分配。

3、甲方委派2名财务总监,2名财务主管;乙方委派2名财务总监,2名财务主管;技术方委派1名财务总监,1名财务主管;财务账目日清月结,财务总监和账务主管监控帐目和项目资金利用。

五、甲乙双方及相关合作单位和个人均属集团一个大家庭,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无连带责任。合伙做的事业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必须立合伙协议规范合伙行为。正常运营过程中每个人都按集团九自管理模式自我管理。

六、凡属成员单位独立操作、独自开办的业务,各自均有独自生产经营权,相互不干涉,风险收益各自承担,无连带责任。

七、凡属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本协议未尽事宜,相关各方及时提出,经协商协调达成相关补充条款,另立协议共同执行,补充条款与原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发生重大分歧协商协调不成的,均可以通过当地司法机构出面解决。

九、出现违约现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不可抗因素除外。

十、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一、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人民币,分期分批到位。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账户:账户:

地址:地址:

主办人:`主办人。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九

甲方: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

田亩名称。

面积亩。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xx年3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1、对于xx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xx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xx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xx年3月日。

关于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述职报告范文。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邮码: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 日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阳西县县城黎昌朗村委会张公桥村和黎昌朗村留用地地块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 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额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

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土地交接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 个工

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 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税金由 负责。

5、甲方收取乙方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后,甲方须协助乙方解决土地上现在建筑物迁移问题,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1、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项。

2、土地交接后,合作开发土地所产生一切债务及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三期付款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方面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签订地点: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响应莆田市人民政府大力推进“三旧”改造的号召,积极发挥自身的地理优势,致力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经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合作开发“三旧”土地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全新公司运营。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并协助乙方输一切开发手续;甲方不参与新公司经营、管理,采取固定预期收益的形式与乙方合作开发。

2、乙方负责出资组建公司,并负责开发、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合作的利益分配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共须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收益总金额 万元(以实际测量证载面积为准,面积如有变动,则金额相应调整)。

2、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开发土地的预期收益款,第一期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月内支付总额的 %;第二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第三期土地收益款在 支付。

3、该土地项目开发至结束过程中,产生利润的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

租金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上述款项甲方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支付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的每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

5、甲方对已收取乙方的合作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如各种原因造成合作开发土地不能转为项目用地时,甲方需要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四条、土地交接

甲方须在乙方支付第二期土地预期收益款时,须在 个工

作日内将本项目土地的相关证件及资料交给乙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有完整合法的关于项目用地用于开发的手续。

2、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用途变更、设臵及办理招拍挂条件等手续。

3、鉴于乙方前期投入大量资金,甲方承诺,无论乙方在招拍卖会上以任何价格拍得土地,甲方仅向乙方收取开发土地预期收益款 万元/亩。

4、甲方收取乙方土地预期收益款后向乙方开具发票,所发生的一切

相关税金由 负责。

1、甲方必须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项目用地转换功能等开发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拒绝协助办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土地交接,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变动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年月 日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a地块合作开发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

双方合作的项目为:

位于a地块商场(地块 号)。

二、合作形式

合作的形式为甲方以两块出让土地作为出资,地块a地块百货商场{土地证号为 )第 号}。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负责全部开发项目所需资金。

三、项目预算

双方在上述两块地块上建两幢综合商住性质的农贸市场和百货商场,高十八层,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投资总额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三年。最后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指示为准。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全部地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

3、甲方为负责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

1

4、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便利,由乙方具体实施。

5、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

6、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分配销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销售所分的房屋,并为办证提供一切便利,因此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90天内本项目方案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

3、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

4、乙方负责组织工程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5、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

6、乙方负责确定的交房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工。

2

7、乙方注入资金从合同签定后申请土地变性开始,变性所需资金列入本项目的投资成本。

五、合作的利润分配及股权分配

1、甲方以土地形式出资,占股权的40%。

2、乙方以货币出资,占股权的60%。

3、利润分配形式以实物分配形式为主、货币分配形式为辅。实物分配形式是建成后按双方各自的股权比例分配已建成的建筑物,建成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按双方拟定的价格出售变为货币后再按各自的股权比例分配。

六、合作的组织形式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的有效证明,并以甲方的名义办理设计、报建、招投标、预售、办理房产证等一切需要甲方办理的事宜。

2、乙方负责筹集资金,组成管理班子管理全部开发项目的全部过程,在管理过程中需要甲方名义办理各种手续等,甲方必须及时给予盖公章。

七、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提供的土地必须是没有抵押、没有争议纠纷的,如果开发过程因土地问题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

2、乙方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前期资金不能低于二千万,出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3、房地产销售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销售分配到甲方名下的物业时,可派人参加售楼部自行销售或委托乙方销售,销售货款分别存入各自的账户。

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通过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十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特签订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万元,用作开发________的周转资金。附用款计划。

二、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为月息______‰,每季结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本息,附还款计划。

五、______________为甲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愿按《贷款办法》第6条的规定,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六、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影响甲方用款时,按照《贷款办法》第11条的规定,付给甲方违约金。

七、其它事项,按照《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及担保单位签章后生效,贷款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签章各方各执1份,副本报各自主管上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十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林木买卖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将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镇【】村(实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所种林木【】颗(占地三亩)出售给【】。

二、林木品种、价格、数量及总价款。

1、林木品种为:2、林木价格:3、林木数量:4、总价款:

三、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在【】日内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和期限:本协议签订后天内交付。

2、交货地点: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售林木已如实陈述上述林木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所售林木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证按协议约定支付林木价款。

3、甲方保证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弃对林木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方法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6、本协议签订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权利。

六、本协议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甲方三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三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国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特别约定。

九、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十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_________

田亩名称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家所分包的责任田在本轮三十年责任制所剩年限约16年,(即xx年3月_________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流转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

承包价格按每亩每年人民币1400元。每4年递增200元亩/每年,即xx年至20xx年为每年14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6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1800元;20xx年至20xx为每年xx元。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经过村组监证认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1500元,作为土地到期稻田还原费。田租一次性预付四年即xx至20xx年的田租,计费标准依据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四年期满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第五年期满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经营费,往后依次类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满后,每年付款的时间定为11月12月之间。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过期不付甲方有权处理苗木。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6、乙方承包土地经营期内保证周边的水源、道路畅通。甲方现有水利设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损坏,甲方协助维护乙方所建园内的安全设施。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1、对于xx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xx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xx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20xx年3月日

土地联合开发合同篇十五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乙方:县 乡 村 村民小组。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县 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