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汇总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09 21: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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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一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坚持不懈改进学习制度,加强理想化信念教育,加强执政工作能力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努力提高领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群众,控制工作全局的能力。

2.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领导,及时全面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3.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精神、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4.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规党纪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执行纪律规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领导、县委八项要求,积极倡导务实重行、勇敢负责的工作风格。

(三)推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

7、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为重点,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消除贫困的攻击。

联系帮扶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志愿者深入扶贫点,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方式,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8.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引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立足实际,把志愿服务覆盖到职能业务和公共场所等各方面;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提升党员素质能力

9.推进xx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10.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完善教育培训方式,强化机关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党性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微党课”活动,利用各类培训、学习讲座、专题调研、典型案例征集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11.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教育、红色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勤政廉政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五)落实服务保障

12.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并按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既懂业务又懂党务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党建工作岗位。

13.切实保障各党组织活动经费,将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对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14.按照规范适用、功能完备的要求,完善机关党组织活动和服务阵地,建立规范的党员活动阵地,配备必要的设施、资料等,确保党员的学习、活动所需。

15.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和党组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

16.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切实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部署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17.围绕加强党性锻炼、严明党的纪律、解决自身问题、提高党员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七)强化责任制落实

18.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职务:副董事长、总经理。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要求。

风险环节。

存在问题。

具体举措。

时序进度。

1

强化责任担当。

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当中。

责任担当方面。

担当意识有所淡化,开拓进取能力不强。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报告制度,全年向集团党总支书记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2次,年底对全年个人履责情况开展自查。

执行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做到有迹可查。

抓好集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主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在工作中,努力用******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干部标准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政廉洁”国有企业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面对集团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敢于担当责任,始终充满干事创业的激情。

全年。

2

严格教育管理。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带头讲党课,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学习教育方面。

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用结合不足。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自觉。带头讲党课,督促主管部门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

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全年。

3

加强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主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督促检查方面。

布置工作较多,督促检查不够。

定期检查主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主管部门员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廉洁从业、大胆负责、主动担责。增强抓企业发展抓精细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务实开拓、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等不靠、立说立行。

全年。

4

密切联系群众。

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联系群众方面。

基层调研不够,倾听群众意见不足,了解群众诉求不多。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深学笃行******关于调研的重要思想,在调查研究上狠下功夫,不搞花架子,加强与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全年。

5

带头执行规定。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执行规定方面。

在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有时主动思考不够,联系实际不够紧密。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和公务外出及集团出台的管理规定。

全年。

职务:副总经理。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要求。

风险环节。

存在问题。

具体举措。

时序进度。

1

强化责任担当。

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

责任担当方面。

进取精神有所退化,为党建功立业、不断进取的劲头不足。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报告制度,年初向国资委党委报告上年度个人履责情况,全年向集团党总支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2次,年底对全年个人履责情况开展自查。

执行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做到有迹可查。

协助抓好集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铭记党交给我们的任务,不断增强担当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执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好上级交办任务。

全年。

2

严格教育管理。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带头讲党课,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学习教育方面。

与时俱进地用政治理论武装自己不够,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做得还不够。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带头讲党课,督促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

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全年。

3

加强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督促检查方面。

在分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强调要求多,监督检查少,没有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员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廉洁从业、大胆负责、主动担责。

分管部门在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执行“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操作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全年。

4

密切联系群众。

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联系群众方面。

深入工地一线解决问题协调矛盾不够,调研少,靠前指挥意识不强。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工作一线,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团队精神,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和谐氛围。

全年。

5

带头执行规定。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执行规定方面。

自身要求有所放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或多或少存在实际工作之中。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和公务外出及集团出台的管理规定。

全年。

职务:副总经理。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要求。

风险环节。

存在问题。

具体举措。

时序进度。

1

强化责任担当。

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

责任担当方面。

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改革创新的思路不够开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报告制度,年初向国资委党委报告上年度个人履责情况,全年向集团党总支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2次,年底对全年个人履责情况开展自查。

执行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做到有迹可查。

协助抓好集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及下属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注重实效,不说空话套话,不唱高调。

全年。

2

严格教育管理。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带头讲党课,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学习教育方面。

思想武装不够扎实。政治学习内容缺乏系统性。理论学习形式比较单一。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带头讲党课,督促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严格按照新党章的要求约束言行,自觉做到讲政治听召唤,守规矩固底线,令行禁止,言行一致。拥护党的各项政策决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权威。

全年。

3

加强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督促检查方面。

注重安排部署和调度结果的多,对有的工作缺乏直接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做得不够。

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员工的教。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廉洁从业、大胆负责、主动担责。

加强督查监察,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集团工作目标和重要工作事项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全年。

4

密切联系群众。

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联系群众方面。

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办理,跟踪督查不够。集体座谈多,个别谈心少,对员工真实的所思、所想、所盼还不能及时全面的了解。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将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单位需要、员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深入一线,联系基层,倾听各方意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经常深入下属企业,倾听企业负责人和职工意见,了解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难点,寻求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资金和配套服务。

全年。

5

带头执行规定。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工作作风方面。

在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有时存在以文传文、以会贯会现象,主动思考不够,联系实际不够紧密。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和公务外出及集团出台的管理规定。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集团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

全年。

职务:副总经理。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要求。

风险环节。

存在问题。

具体举措。

时序进度。

1

强化责任担当。

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

责任担当方面。

有时认为只要工作中坚持原则,遵照集团部署,不出差错,按部就班完成任务就可以,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发挥的不够充分。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报告制度,年初向国资委党委报告上年度个人履责情况,全年向集团党总支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2次,年底对全年个人履责情况开展自查。

执行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做到有迹可查。

协助抓好集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及下属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确保完成集团安排的工作,自觉在大局之下谋划工作。聚焦水生态治理、重大项目建设这一主线,突出抓好槐泗河、长江堤防能力提升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全年。

2

严格教育管理。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带头讲党课,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学习教育方面。

在学习理解上缺乏深度,在贯彻落实上不够彻底,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够。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带头讲党课,在水建公司利用支部会、党员大会、总经理办公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学习,在项目工地,成立临时党小组,加强外出党员的管理与学习教育。

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全年。

3

加强督促检查。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督促检查方面。

工作方法上注重安排部署和调度结果的多,工作过程关注的不够,对有的工作缺乏直接督促检查,一抓到底做得不够。

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员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廉洁从业、大胆负责、主动担责。

水建公司在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执行“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操作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全年。

4

密切联系群众。

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联系群众方面。

深入项目工地和基层一线虽然较多,但多是与干部交流谈心,与普通群众深入交流少。调查研究不够全面深入,通过调研来改进工作、创新方法的办法措施不多。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工作一线,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团队精神,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团结和谐氛围。

全年。

5

带头执行规定。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执行规定方面。

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四风”现象、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没有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特别是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重视不够,只是批评教育,没有严肃处理,纪律的震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永葆******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和公务外出及集团出台的管理规定。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积极推进水建公司党组织建设,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全年。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三

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支部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纪委委员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1.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十九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扎扎实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要求,推动全村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不断发展。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着力强化政治引领,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执行党的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4.定期分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年1月底,向镇党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5.督促支部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工作。

6.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压实责任。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组织实施村“两委”换届工作。推进党建规范化制度化。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关于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8.预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9.党支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实行“三务公开”,推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10.加强党规党章党纪学习,加强反腐倡廉宣传,营造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组织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1.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村党支书记对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第一责任,对村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要求的各项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监督检查。

2.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执行。

3.组织党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事项亲自安排部署。

4.抓好队伍建设,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5.加强党员管理,通过三会一课形式对党员进行思想意识形态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党员服务群众意识。

6.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亲自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7.认真履行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努力解决整改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巡视巡察整改事项有着落。

8.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保持清正廉洁。

9.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廉洁从政表率作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1.主动认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及时召开村委会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传达部署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任务。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事项亲自安排部署。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4.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通过召开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巡视巡察中需要整改的工作,同事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5.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的各类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于自身建设的全过程。

6.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主动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党内统一和班子团结。

7.严格遵守《党章》和各项党规党纪,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行为准则,严于律己,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做人。

8.在工作中,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群众关切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真正利于发展、惠及村民。

9.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工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自觉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1、在党支部集体领导下,协助书记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负责组织、纪检、宣传、以及群众团体等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转接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做好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3、了解党内外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4、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

5、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

6、加强国防意识,做好征兵工作和民兵训练工作。

7、协调群团组织的关系。

1、对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对村党支部主题责任清单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到抓紧部署,认真落实。

2、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分管责任。

3、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的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链接自律各项规定,教育亲属和身边人,树立良好形象,自觉租售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4、加强自身学习,及时学习和传达楼市中央和上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于自身建设的全过程。

5、在工作中,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开展工作调研,主动对接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6、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主动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党内统一和班子团结。

7、纪检委员协助村党总支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村党总支成员履行监督责任、完成任务分工、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个人重大实行报告的监督。加强对各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权力清单制度等情况的监督。

1.协助村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检查。

2.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和要求,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工作的要求。

3.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对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及时谈话。

4.认真落实上级部署,预防“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关于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村内生产生活环境。

6.从抓队伍建设角度履行监督责任、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

7.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高群众共同奋斗的思想意识。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四

““一个职位”该职位是否与领导干部的职位相对应双重责任”即领导干部不仅要对本岗位应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本岗位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即单位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负有双重责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2.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落实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审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强化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5.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6.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严格日常监管。每年至少2次对分管部门成员进行约谈,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和批评。

8.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9.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10.管好“身边人”。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

1.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2.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落实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审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强化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5.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6.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严格日常监管。每年至少2次对分管部门成员进行约谈,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和批评。

8.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9.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10.管好“身边人”。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

1、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工作。

2、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3、亲自指导联系地区、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约谈。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对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与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

6、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1、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工作。

2、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3、亲自指导联系地区、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约谈。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对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与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

6、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五

1.工作上对员工开展价值激励和情感激励,推进经营工作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2.实习中,学习的理论知识联系实际的潜力有所欠缺。

3.与同志们沟通交流较少,营造宽松活泼氛围不够。

4.不比奉献比待遇,工作上图轻闲,待遇上想丰厚。

5.不爱学习,不能应用电脑等现代化办公工具处理公文。

7.把握全局整体工作的本事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8.在工作态度上,作风纪律不能做出表率。

9.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重要理论思想。不足之处在于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希望该同志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10.该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足之处在于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希望该同志能够正确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改变自己的工作学习态度。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六

1、每年年初,审定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督促明确任务,制定推进措施。

2、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汇报,及时协调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对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开展有关情况进行把关,并到会指导。

4、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督促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扎实开展党内重大主题活动。

5、落实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强化工作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6、围绕解决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指导。

7、注重抓好分管领域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先进典型培育工作。

8、每年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讲党课。

9、围绕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每年都要与分管领域部门、基层单位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10、对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

述职报告。

进行审核把关;按照分工参加指导述职评议会,并进行点评。

11、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七

1.严格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带头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牵头组织制定党组指导本单位及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把党建工作列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二)抓严抓实部署指导

3.把党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考核,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牵头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4.每年至少听取2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强化业务指导,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制定相关措施。

(三)抓严抓实组织生活

5.带头开展xx教育,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按照上级部署主持召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立完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党组织书记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带头定期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谈心交心,了解本单位干部思想动态,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每年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至少谈心谈话1次。

(四)抓严抓实作风改进

7.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带头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县委“八条要求”,积极倡导务实重行、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

8.构建作风建设常态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领导干部作风评析制度,及时研判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及时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

(五)抓严抓实队伍建设

9.加强本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务工作队伍,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

10.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提高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抓严抓实党风廉政

11.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2.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政治保障,持续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达到整治效果和目的。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八

领导小组是由若干领导成员按照一定的结构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一个由地区、部门或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团结和领导干部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工作。

2、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3、亲自指导联系地区、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约谈。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对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与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

6、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1.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2.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落实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审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强化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5.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6.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严格日常监管。每年至少2次对分管部门成员进行约谈,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和批评。

8.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9.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10.管好“身边人”。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

局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局全面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查找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股室和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各股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

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三)抓好作风建设。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外出管理等制度。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县纪委有关规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四)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

1.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部门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2.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

(五)推进源头治理。

1.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结合国资工作实际,努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2.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加强对“五项权力”监督制约。

3.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年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健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五德”教育,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制度,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

(六)严格检查督促。

1.主要负责人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

2.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股室、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七)做好带头示范。

1.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2.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

黄恒山。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精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专题会议、警示教育会议、讲授党课、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主持召开国资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

4.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6.对本单位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领导、支持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

7.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问题。

8.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9.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0.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责任情况。

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4.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报告,支持查办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

5.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黄立新主任主持营运中心全面工作作为班长,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求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负总责。

黄恒山党组书记对分管的营运股、处置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是负责好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维修、租赁费的收取和资产处置等领域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李俊敏副主任对分管的办公室、城投公司、宜诚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是对办公室、安全生产、房屋拆迁、融资等领域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林草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具体落实以下11方面共同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河北对承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协助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落实工作机制,优化督办流程,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

3.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决定、支持书记开展工作,维护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4.抓好分管部门党内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5.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深入分管部门讲党课。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结合分管工作,按程序、负责任地向局里推荐优秀干部。

7.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8.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

9.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着力精文减会、厉行勤俭节约。

10.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11.结合工作分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林草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具体落实以下11方面共同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河北对承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协助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落实工作机制,优化督办流程,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

3.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服从集体决定、支持书记开展工作,维护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4.抓好分管部门党内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5.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深入分管部门讲党课。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结合分管工作,按程序、负责任地向局里推荐优秀干部。

7.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8.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

9.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着力精文减会、厉行勤俭节约。

10.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11.结合工作分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单位所有领导和全体职工。

一、要勤政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对待群众热情主动,诚恳耐心,严禁冷漠蛮横、摆官腔、说官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二、要履职尽责。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禁接待服务对象懒散懈怠、语言粗暴、态度恶劣;严禁接受工作讲条件、落实工作打折扣、推进工作低效率、完成工作没质量。

三、要高效作为。工作要有创新,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相互掣肘、争利诿过。

四、要求真务实。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禁远接远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五、要忠于职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办理公务,不准擅离职守、延误公务、串岗闲侃、干私活、办私事、占用工作电话私聊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工作时间打瞌睡、睡觉、下棋、打扑克、打麻将;严禁上班时间吃早点、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视、观球赛、听音乐、网上炒股购物、传递私人信息、下载与工作无关内容;严禁工作日中午酗酒、进歌厅舞厅唱歌跳舞、到洗浴场所洗浴。

六、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为政规定,自觉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不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参加高消费娱乐。严禁履职过程中“吃拿卡要报”、接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发放、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请吃和馈赠。

七、要遵规守纪。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规定》,履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严禁参会无故缺席;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通讯不畅。

八、要整洁有序。工作时间衣着庄重简洁、大方得体,严禁衣冠不正,邋遢散漫;办公物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办公室保持简洁卫生、明亮清新。严禁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保持办公楼内卫生清洁,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公共卫生。

九、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局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随时抽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职工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人:x第一文档网。

日期:2021年xx月xx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xx]16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内容如下:

(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一致的原则;。

(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一)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下属(科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下属(股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及桂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的一系列文件,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廉洁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监督,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加强对所属科(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领导、组织本单位(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坚持执行重大案件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作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实行干部考核责任制,对由于干部考核失实,造成用人失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行为,惩治用人上的腐败现象。

(七)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全,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八)模范遵守党的纪委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九

1.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2.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落实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审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强化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5.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6.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严格日常监管。每年至少2次对分管部门成员进行约谈,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和批评。

8.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9.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10.管好“身边人”。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

村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全市xx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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