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隐患督查通报范文(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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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一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xx年xx月xx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二

督查,即督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督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局8月24日安全生产推进会,8月27日至9月9日,由局纪委郭书记牵头的安全督查组,采取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抽问、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单位都及时传达市、县和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机构并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有检查记录、整改验收资料完善归档。从检查来看,总体效果明显,反应迅速、人员到位、主动作为。工作突出的单位有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工作迟缓的单位是航运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县运管所。

1、对龙祥运输公司、江阳车站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限时内未整改完毕。

(二)县路政大队。

1、安全隐患排查里程桩号与整改、验收资料不一致、轨迹体现不完整。

2、对新排查出的6处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三)县养路段。

1、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未形成完整的轨迹闭合。

2、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现场检查、指导较少。

3、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

(四)县海事处。

1、对旅游船舶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2、安家坝、星光大桥建设施工未办理水工许可证。

4、内业资料建设有待提高。

(五)航运公司。

1、安全会议未记录传达局安全推进会内容。

2、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有待提高。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六)运输企业。

1、平安运输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2、腾达、巨川运输公司未建立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资料不完善(没有影像资料体现)。

3、巴运集团159队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隐患整改推。

进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8.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网双线”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进一步扎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细化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一线操作层面,逐一进行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按时按质抓好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建设,选用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内业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四式”管理建好台账,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验收轨迹清晰,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各单位务必在20xx年9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安运股。联系电话:;下一步局督查组实地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单位启动约谈机制、严究其责。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年9月14日。

9月13日,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区领导带队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贾发[20xx]38号)文件,根据区主要领导的要求,将安全隐患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要求9月底前整改到位并销号。

截止目前,多数责任单位已按要求将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并将结果上报区安委办进行网上销号。但还有少部分单位没有上报整治结果,无法销号,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的17家单位99条安全隐患,区教育局主要负责的10家单位10条安全隐患未能督促整改到位,未按区委、区政府38号文件要求上报有关材料,所公示的安全隐患未能如期整治到位并销号。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教育局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每条隐患,按隐患治理“五落实”的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尽快明确时间表,在11月底前将整治结果按要求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进行网上销号。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区政府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涉及的17家隐患单位: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苏鲁家具商城、徐州市贾汪区老矿金海湾浴所、徐州市贾汪区老矿今乐美休闲娱乐会所、徐州百大超市有限公司贾汪购物中心、徐州天天爱客来商贸有限公司、贾汪文化大厦、徐州市好宜家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市贾汪区人民医院、徐州市贾汪区芳顺百货便利店、徐州市贾汪区金湖世纪华联超市青山泉加盟店、徐州徐轮橡胶有限公司、玛蛊酒吧、徐州市润宏商贸有限公司贾汪上海华联超市大泉店、徐州市友冠商贸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徐州建平化工厂、徐州天擎精细化工公司。

区教育局涉及的10家隐患单位:大吴贝贝乐幼儿园、大吴闫庄幼儿园、耿集曹庄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艺海幼儿园、青山泉后柿幼儿园、榴园幼儿园、影山幼儿园、汴东幼儿园、高庄幼儿园。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0xx〕25号)的要求,决定在12月12日-16日全省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生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呈现良好形势。

(二)掌握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日常执行情况,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预防工作。

(三)全面掌握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省安委会组织的全省综合督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查组随机对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由当地提供目前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从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检查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需填写《环境风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情况表》(附表)。

(二)台账档案检查:20xx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展情况、检查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

》要求,从当前至20xx年2月28日止,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大检查,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岁末年初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市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事故隐患要坚决督促和监督整改,对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20xx年度环境安全。

工作总结。

报告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三

从7月中旬开始,在区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区8个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建筑施工、石化天然气、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8月初,根据副区长洪流工作安排,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宁资军带领区住建局对还未拆除的2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3组)、3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5组)、5号混凝土站(华江站,白沙村2组)、6号混凝土站(昌永站,白沙村1组)进行了整治情况检查,该四个混凝土站现还未拆除,检查组与四个混凝土站负责人逐个进行了谈话,其中2号、3号两家混凝土站同意拆除,但提出了需要适当补偿的要求。

2.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7月28日,区委、常务副区长单绪平带队对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东洲渡口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存在储水池储水量未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仓库内货物不按要求存放等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的行为,责任其店主立即整改;东洲渡口的人员值班情况、客渡船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六不发航制度、上船穿(拿)救生衣制度基本落实,但仍有部分时间段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区交通局督促湘江乡政府、东洲村两委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以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管组:28日下午、29日上午,区委、副区长周春华率领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对辖区幸福嘉园·黄茶副商业中心、福朋·喜来登、金钟·时代城、三鹰国际·城市综合体、美美世界、中心医院、金色家族等16个在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周春华区长对项目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施工、不戴安全帽、未执政上岗、安全标志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做好高温酷暑期间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组:8月1日上午,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孙艳平、副区长江红带队督查辖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先后抽查白沙洲别宿一格、崇尚百货哈特波波餐厅、感叹号餐厅以及人人乐超市,对个别经营户未及时建立台账、购进食用油未索票证、厨房垃圾桶未遮盖,以及超市面点、熟食未遮挡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5.校园安全监管组:8月1日,区政府副区长陈泰山带队对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多多幼儿园、体艺幼儿园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令这两家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并要求他们到专门的校车租赁公司租赁,同时,做好接送记录和台账和校车出车前检查,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6.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安全监管组:近段时间以来,区政府副区长张光耀带队,邀请市执法大队一道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甲胺磷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0余个,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了违禁农药流入生产领域。

7.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组:7月25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雁峰区分局局长陈俊华带队,对雁峰区玻璃瓶罐加油站、香江百货岳屏广场店、森香木业、湘南汽配城、华天大酒店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方大酒店存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雁峰区玻璃厂加油站存在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湘南汽配城存在的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整改到位。

8.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8月上旬,刘浪涛副区长带队对全区的重点工贸企业进行了督查,并召开了安全生产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员工宿舍等重点隐患部位。对在督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现场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对辖区的工贸企业检查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领导小组要针对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号入座,立即督促整改,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克服畏难情绪,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二)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各领导小组要坚持把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同时,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又要落实问责制,对隐患排查不留情面,隐患不除,决不罢休。对发现隐患未整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并定期向区安委办(办公室设区安监局、电话:)报送报表及安全生产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四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及省市要求,8月19日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全面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扬教办〔20xx〕53号),局机关分成七个检查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在开学前后对系统内部所有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开学后的安全督导,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整体上看系统内各单位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基本上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抓好工作的落实。检查小组排查出问题后,不少单位已整改落实到位。但现场检查发现,有的单位仍存有较大安全隐患:视频监控安装不到位、紧急报警系统未及时报修、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未完全隔离、配电房缺乏应有设施、体育设施大型儿童玩具锈蚀严重、化学实验药品管理不规范、学生乘坐地方“三无”车辆上下学、消防设施损坏或性能过期、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等。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务必于10月17日前整改到位;因实际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要积极与相关科室及领导联系,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将报整改报告报局安保科。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校园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

扬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9月17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会议和省、市委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决定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运行不顺畅、消防安全检查不严格、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种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责任分工。

(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领导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查处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消防违法行为。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对居民楼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疏散楼梯超产违规堆放杂物、锁闭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声音建筑等消防安全隐患。

(二)公安机关。消防大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等消防安全隐患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未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村(居)委员会消防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会同公安机关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四)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梳理,将未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的学校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消防器材设施等满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提请县政府同意这类学校具备消防安全办学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积极落实整改后,再报请政府同意具备消防安全办学条件。建立办学许可前置办理消防行政审批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学校、幼儿园不留消防先天隐患,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批准办学许可。重点检查是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日常教育课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五)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标准放,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消防安全条件改造。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风景名胜区、城市燃气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耐火性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配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健全;风景名胜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备,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城市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日常生产管理是否使命有关消防安全堆积,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结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七)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高速公路隧道和服务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高速公路隧道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隧道内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服务区是否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品运输企业及车辆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八)工贸部门。负责成品油储存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爆、防静电措施。

(九)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星级饭店和星级景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值守管理;文物古建筑内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文物古建筑内违规开设经营性场所问题。

(十)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医院建筑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占用疏散通道、擅自锁闭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和培训。

(十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消防产品、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取暖用具等产品质量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十二)电力企业。负责对供电、变电、发电设施(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组织农电工对农户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乱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不规范行为,对发现的用电安全隐患,要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8日)。各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召开会议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层层动员。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确保行业部门和有关单位明晰自身职责、把握工作重点、掌握检查方法。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工作部署方案于20xx年3月8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9日至5月20日)。各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对辖区重点领域、行业单位、农村村寨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治工作。对符合判定标准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要填写《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统计表》(附件1),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政府要主动介入,依法实施挂牌督办。要结合大扶贫战略行动和传统村落保护,制定有针对性的村寨消防安全整改方案,全面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汇总排查整治情况,总结梳理本地区、本部门火灾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台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巩固强化专项整治成果。各乡政府和行业部门专项行动总结和《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于20xx年5月30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总后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维;电话:)。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理念,加强统筹高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从严整治,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依法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到位。对于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顽疾,要采取非常手段,执行刚性执法标准,依法予以严查重处。

(三)整合资源,形成全力。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执法抄告机制,从容易衍生消防安全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入手,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无缝衔接,形成整治合力。

(四)检查督导,严肃追责。县政府将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督办,督促推进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约谈、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对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积极、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衽责任倒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挂牌督办,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20xcx年度全县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1.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统计表。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六

20xx年5月下旬,区督查局、区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示范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到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听取了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相关区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基本上理顺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职责,消防隐患排查比较全面,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效较明显,示范创建带头作用明显,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初见成效。牌口乡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底子十分清楚,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校车安全、人行便桥、烟花爆竹和用电安全等隐患排查、设立安全哨岗,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有条不紊。龙光桥镇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会龙山街道清剿火患战役攻坚行动有机构、有职责、有方案、有检查表、有整改措施,各项台账齐全。泥江口镇、岳家桥镇取缔非法校车措施得力,目前2个镇非标准校车已清零。市区海事分局建立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纠违,强化现场监管,杜绝无证无照船舶非法营运和农用船非法运输行为。由区治超办牵头,赫山公路管理局、赫山道路运输管理所、交警三大队等单位积极参加区治超行动,特别加大了对运载沙卵石超载现象的处罚力度。区商务局加大对非法加油站(点)的打击,强制关停1家,自行关停10家,刑拘1人。区教育局拟投入近180万元,启动所有中小学校的视频监控建设。20xx年赫山区城区规划控制区内共发生村民违法乱搭乱建房屋(棚屋、亭子、构造屋)31处5510平方米,现已拆除22处4120平方米,停工9处1390平方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还需全面落实。除牌口乡、龙光桥镇外,大部分单位未建立党政同责制度,个别单位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齐抓共管执法力度不够,如全区183所幼儿园只有5家到消防部门备案;水上餐饮船只对行洪安全的影响、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个别挖沙船只乱采乱挖等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

(二)“打非治违”还需强力推进。到目前为止,区商务局有21家非法加油站(点),区教育局有97台非标准校车、53家无证无照幼儿园,赫山工商分局有16家无证经营ktv、125家无证经营宾馆的“打非”任务;赫山地矿分局大部分砖瓦窑厂的采矿许可证在20xx年1月就已到期,成了实际上的非法砖瓦窑。

(三)安全隐患整治还需下大力气。一是全区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视频曝光的安全隐患仍有部分未整改到位。分别是赫山街道办事处的耐火材料厂烟囟拆除工作;兰溪镇政府、赫山消防大队的裕盛制衣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区教育局的花亭子学校、逸夫学校、龙光桥学校防雷设施整改工作;区教育局及相关乡镇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及超载整改工作;桃花仑街道办事处的动员陈春秀从雄森国际四号工地地基沉陷的住房中搬迁工作;龙光桥镇政府、区住建局拆除龙光桥违建棚房工作。二是新发现的安全隐患需要加强整治。如岳家桥镇、牌口乡反映的个别标准校车质量问题,龙洲麻纺厂家属区1栋住宅楼东侧边坡滑坡、红星社区益阳铁路职工医院边坡滑坡等多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笔架山乡张家塘墟场2处网吧、塑编行业“三合一”场所、新市渡镇中心幼儿园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全区大部分米厂变压器防尘不到位、偷盗电引发的电力安全隐患问题等。

(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安监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全区17个安监站站长在春节前后就更换了5个,新任安监站长业务不熟悉,有的工作开展跟不上全区步伐,且大部分安监站站长身兼数职,工作力不从心。如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摸清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区安监局根据省、市安监部门要求,在4月上旬向各安监站部署了全区摸底工作,要求在5月8日前上报摸底情况,但至6月4日止,仍有衡龙桥镇、桃花仑街道、龙岭工业园只完成了部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龙岭工业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发改、工商、教育等单位要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三同时”能执行到位;各级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不推、不拖、不靠,认真拿出解决安全隐患的措施,加大隐患整治的投入,集中解决一些突出的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解决到位的安全隐患一定要落实整改方案、措施、资金、责任人、时限。

(三)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牵头单位要主动多和成员单位沟通,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整治、河道采砂整治、水上交通整治、校车专项整治、非法加油站(点)整治等一系列联系会议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组织经常性的打击活动,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要克服乡镇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的困难,挑选工作有责任心、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监管队伍相对稳定性;安监人员特别是新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加强学习,迅速适应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好职责。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七

安全隐患,总是让很多人操心,但是有一些人故意违法不改正安全隐患,这就需要通报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至3月15日,区安监局在隐患排查中,发现16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155项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对这些隐患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当场向在场人员进行了说服宣传。在签发限期整改指令的同时,向企业负责人送达了书面“安全发展友情提醒”和“阳光安监跟踪监督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改安全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通报。

1.江苏博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防毒面具底盖未封,无定期称重记录等11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2.江苏江分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器材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过期未检,一只灭火器失效等9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3.泰州中裕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织造车间安全通道堵塞等12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4.泰州市大金密封材料厂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等12项安全隐患。(大伦镇)。

5.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大丰井区存在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等4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6.江苏曙光华阳钻具有限公司存在设备保养后的油漆未及时清理,随意摆放等11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7.江苏日出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危化品仓库门口人体静电释放桩损坏等7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8.江苏天昊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持续运行等8项安全隐患。(淤溪镇)。

9.泰州金宝来纺织有限公司存在设备电箱箱门损坏等10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0.江苏华辰医用仪表有限公司存在缩喉车间杂物堆积等6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1.江苏利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5项安全隐患(沈高镇)。

12.泰州市曙光轧花油脂有限公司存在未对上岗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情况等21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13.泰州市贝斯特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10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14.泰州市环宇乙炔气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4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15.泰州市万鑫钨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14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16.江苏扬子江天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票证未进行修订更新等11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按时完成隐患整改;请相关镇区(街道)加强督查,督促整改。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势态平稳,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xx]7号)、《关于认真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鄂建办[20xx]70号)、《关于提高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标准加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20xx]84)号)等文件要求,市住建委于20xx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共检查项目153个,总建筑面积787万平方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

通知书。

143份,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复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安全工作取得的进展。

(一)各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各级政府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了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辖区建设工程安全总体平稳,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防治措施到位。

(二)工程参建各方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大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如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东辰心语b区3#楼、c1-c5#楼及地下室工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市虹源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宜昌市西陵二路快速路市政工程,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现场的很多做法可以复制、借鉴和推广。

(三)工程参建各方提高文明施工标准,推进绿色施工。以施工扬尘防治为重点的绿色文明施工卓有成效,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围挡高标准、出口不带泥、工地无扬尘、裸土全覆盖、降尘设施全”的总体要求,为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如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东辰心语b区3#楼、c1-5#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扬尘防治创新点较多,如在塔吊大臂上设置喷淋系统,对施工现场采取全范围的喷雾降尘,砌体切割采用安装有除尘装置的专用切割设备等;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昌市委党校(宜昌市行政学院)迁建工程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方面有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监管尚有漏洞。个别县市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如猇亭辖区内的宜昌市第五医院门诊大楼项目。

(二)部分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脱节。部分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以包代管,未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不能反映现场情况,现场情况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武汉市第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1)期26#、27#工程、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当阳市中央街区a区8#楼工程。

(三)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未认真执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xx〕43号)的要求,未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措施,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宜昌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二期9号楼深基坑、高边坡工程,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二是部分企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不严。部分项目参建单位对高大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专项方案编制不全或未严格执行专项方案,验收资料不真实,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的专项方案不全。

(四)部分企业对文明施工工作不够重视,扬尘防控措施达不到宜市住建委相关规定。部分项目围挡变形、破损,施工现场未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未采取有效的整体降尘措施,或设备未按规定使用达不到防尘效果。如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brt调度中心及停保场一期工程项目、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娇五期一标段1#、3#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

(五)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充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248号)所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如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项目,监理履责不到位。

(六)部分项目安全人员不能到岗履责。如中建四局三公司施工华祥现代商贸中心二期1-5#项目安全员刘昊、武汉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弘洋.拉菲小镇商品房项目安全员李涛、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中兴广场项目安全员许杰、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山多娇五期项目安全员颜剑斌、宜昌华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伍家岗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站前派出所项目安全员李华均未到岗履职。

四、处理意见。

(一)通报表扬。

1、对安全管理、扬尘防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宜昌市坤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王公学、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涂传锋、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冯浩予以通报表扬。

2、对于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到位的武汉威仕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罗时标、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梁庆东予以通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

1、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善,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施工单位华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朱文波、湖北广建建筑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满、宜都兴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王芳、武汉市第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杜淑华、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刘昊、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杨国、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责任人陈静福、湖北宏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谢进洪等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2、对宜昌平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总监程晓黎和陈俊平、宜昌三大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及其总监王昌权、湖北华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监谢瑞刚、湖北大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项目总监朱绪春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未按相关要求到岗履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刘昊、李涛、许杰、颜剑斌、李华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

五、下一步。

工作计划。

20xx年,市住建委将结合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监管,强化总承包单位施工安全总负责的理念,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新修编的《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实施手册》,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

3、强化危大工程监管。严格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深刻汲取“深圳12.20滑坡事故”教训,加强春节前后安全检查,加大对危大工程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抓不懈,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向好。

4、强化扬尘防治工作,推进城市绿色发展。今年,住建委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扬尘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推进我市绿色施工,城市绿色发展工作。

附件:20xx年下半年安全检查项目评分汇总表。

县交通局、住建局:

根据自治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我县要全面加快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前已建立以县安委会办公室为数据中枢的安全隐患动态数据库,全面推行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交警大队于20xx年2月27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5条,提交县委、政府后,县委书记已作出批示,为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求:

一、交通局、住建局要对交警大队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核查确认后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并制定相关。

应急预案。

限期整改治理。

二、交通局、住建局要将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按照木安生办字〔20xx〕5号文件要求,每月填报整改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木垒县辖区易发生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

木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5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八

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通报,供大家参考!

砖工班组:

经检查,你单位项目存在以下事故隐患:1.在2区4楼采光井拆除围墙过程中,拆除的物体过于庞大,导致物体掉落到3楼防护栏杆和耐磨地坪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在3区3楼有个别工人在临边作业过程中,安全扣未挂。3.在2区2楼拆除地坪有多名作业工人未戴安全帽。4.在3区内抹灰作业工人经常不戴安全帽。5.外墙作业工人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安全扣未扣到指定的位置上。6.工人在临边作业过程结束时,未及时恢复临边防护。以上隐患必须采取三定措施,于20xx年5月25号前整改并回复。

发出单位{章}。

接收通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月份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通报如下:7月份全区共排查隐患865条,已整改849条,整改率98.1%,其中重点行业和领域排查出一般隐患549条,已整改546条,整改率99.4%;乡镇(街道)排查出一般隐患316条,已整改303条,整改率96%,1至7月全区共排查隐患4731条,已整改4692条,整改率99.1%,其中重点行业和领域排查出一般隐患2425条,已整改2417条,整改率99.7%;乡镇(街道)排查出一般隐患1839条,已整改1808条,整改率98.4%。其中大有镇人民政府和太平镇人民政府未报7月隐患排查报表,目前,我区尚未排查出重大隐患。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及省市要求,8月19日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全面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扬教办〔20xx〕53号),局机关分成七个检查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在开学前后对系统内部所有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开学后的安全督导,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整体上看系统内各单位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基本上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抓好工作的落实。检查小组排查出问题后,不少单位已整改落实到位。但现场检查发现,有的单位仍存有较大安全隐患:视频监控安装不到位、紧急报警系统未及时报修、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未完全隔离、配电房缺乏应有设施、体育设施大型儿童玩具锈蚀严重、化学实验药品管理不规范、学生乘坐地方“三无”车辆上下学、消防设施损坏或性能过期、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等。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务必于10月17日前整改到位;因实际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要积极与相关科室及领导联系,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将报整改报告报局安保科。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校园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

扬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九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局8月24日安全生产推进会,8月27日至9月9日,由局纪委郭书记牵头的安全督查组,采取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抽问、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单位都及时传达市、县和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机构并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有检查记录、整改验收资料完善归档。从检查来看,总体效果明显,反应迅速、人员到位、主动作为。工作突出的单位有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工作迟缓的单位是航运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县运管所。

1、对龙祥运输公司、江阳车站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限时内未整改完毕。

(二)县路政大队。

1、安全隐患排查里程桩号与整改、验收资料不一致、轨迹体现不完整。

2、对新排查出的6处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三)县养路段。

1、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未形成完整的轨迹闭合。

2、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现场检查、指导较少。

3、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

(四)县海事处。

1、对旅游船舶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2、安家坝、星光大桥建设施工未办理水工许可证。

4、内业资料建设有待提高。

(五)航运公司。

1、安全会议未记录传达局安全推进会内容。

2、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有待提高。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六)运输企业。

1、平安运输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2、腾达、巨川运输公司未建立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资料不完善(没有影像资料体现)。

3、巴运集团159队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隐患整改推。

进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8.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网双线”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进一步扎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细化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一线操作层面,逐一进行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按时按质抓好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建设,选用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内业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四式”管理建好台账,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验收轨迹清晰,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各单位务必在20xx年9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安运股。联系电话:;下一步局督查组实地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单位启动约谈机制、严究其责。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年9月14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十

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xx】4号)要求,学校自20xx年9月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第十四条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如下: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使用部门;。

(七)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八)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九)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各部门、各院(系)按照签订的《潍坊医学院20xx年度校园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并做好班前班后岗位消防检查、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等工作记录,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对所使用管理区域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及时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根据《潍坊医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潍医办发[20xx]4号),制定本部门、院(系)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以消防安全“三懂三会”和“四个能力”为目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

建立健全本部门、院(系)消防安全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和安全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其中,消防安全制度以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的12条制度为准。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每个部门确定安全管理员1名,院(系)确定安全管理员2-3名。每个班级确定学生安全员2-3名(班长、自律委员等)。

各部门、各院(系)要重视消防安全,对所使用管理区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到底数清楚,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填写《潍坊医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备案表》。若有消防设施器材需配置维修的,请填写《潍坊医学院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修申请表》申请配置维修。保卫处将根据工作职责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10月8日前,请将有关材料(附件3、4、5)报送保卫处。10月30日前,请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保卫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行政楼101室,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电话84621。

x年xx月xx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十一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安委办[]2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9月9日市安委会主任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相关企业、单位,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杜绝麻痹、松懈和厌战思想,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二、进一步突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位,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规定监控监管到位,是否聘请专家定期对涉氯、涉及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是否违规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五要突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是否履行相关程序;突出检查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办法。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度要求。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底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工作部署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本部门实际,立即部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9月底前,企业应当将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的主要内容、查出的主要隐患和问题等,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重大隐患要按规定一并上报至当地安委办。

3、检查督导阶段。9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和本系统基层单位部署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10月8日前,各县(市)、区将企业自查及检查督导阶段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

4、整改验收阶段。11月,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11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和回头看。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各县(市)、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由各地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12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年九月十三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十二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现就会被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排查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从3月4日开始,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贵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8家食品安全隐患较突出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对4家无《办园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联合检查组对全县37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各学校食堂改善基础设施和食堂条件,严禁供应剩菜剩饭,严控高风险品种(即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和豆浆,严禁采购使用野蘑菇、发芽马铃薯等有毒动植物食品原料,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食品);要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率必须达到100%,严格落实人员健康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肠胃不适、手部化脓等症状的人员一律暂停工作;要求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各学校食堂首先开展餐饮安全自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县食药监局和教育局;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配备1—2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在食堂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对存在餐饮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时限,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时递交整改报告,对无证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责令立即停止餐饮服务并进行整顿。

二、综合排名。

按照本次检查中实行的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量化评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分类排名如下:

a类食堂(6家):

b类食堂(6家):

c类食堂(9家):

d类食堂(8家):

xx中学食堂、一中食堂、xx镇中食堂正在改建中,此3家暂不参加排名。

xx科技学校已停止招收学生,其食堂已停止为学生提供饭菜。

xx幼儿园、xx幼儿园,xx幼儿园、xx幼儿园在未取得县教育局《办园许可证》的情况下办院并提供餐饮服务,检查组联合当地乡镇分管领导对其进行逐户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并作出书面保证,在未取得相关资质之前,保证不再提供餐饮服务。

各市直学校,各镇中心初中:

根据《关于在全市学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皋教办〔20xx〕18号)文件精神,20xx年8月23~9月3日,我局组织了分别由局长带队的六个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小组对全市中小学校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重点是查找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内容包括学校“五防”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和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情况等。督查组仔细查阅了各校安全管理台账材料,实地检查了学校传达室、食堂、学生寝室等区域的安全设施条件,听取了各校校长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

今年以来,全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通过高效率、快节奏和持续推进,学校安全思路更加明晰、责任更加具体、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全市各学校均按要求聘请了专职保安;校内视频监控8月末已基本安装完毕;各学校配备了辣椒水、警用钢叉等必要的防御器材。经统计,5月20日前我市仅有保安87人。经过全市各个部门的协调和学校督查整改,至8月31日,全市校园保安总数已达412人,并配备防护器械钢叉146把,橡皮棍370根,辣椒水278瓶,防割手套74双,全市保安已基本到位。技防建设方面,已安装视频监控探头1387个,ck72个,远红外报警器504个,周界报警38套,紧急报警装置251个,全市各学校校内技防建设基本完成。设施防方面,全市各学校配备灭火器5632只,消火栓1907个,防坠落、防挤踏、防电水火、文明用语(心理疏导等)各种警示标志5221个,校舍维修经费投入2955.8万元。全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主要表现为三个特征:

1.领导重视,成效显著。绝大多数学校校长都能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做到布置工作时不忘安全,检查工作时不漏安全,早部署,早防范,并能根据不同季节、时节提出不同的安全防范意见。他们对于检查组提出的各种问题能作出详尽的解答,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富有实效。如城、港城实验学校、雪岸、九华、常青、高明、吴窑等镇中心初中都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各学校进行了开学工作检查。

2.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学校与处室和班级层层签订了。

责任书。

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校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安全工作。

规章制度。

传达室有值班巡逻、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食堂有采买、保管、操作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制度,小商店有负责人与学校签定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还有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制度各个环节都有详实的文字记录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如袁桥镇何庄小学、搬经镇中心初中召开了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学校与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级班主任、科任老师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家长接送安全责任。

承诺书。

》,为新学期的学生安全保驾护航。如城大明幼儿园、东城小学严把进出登记关,督查组一行经登记并查实后方可进入校园。

3.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学校针对师生员工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课堂、板报、宣传栏、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教育活动。如城镇中心初中以大明为主的重要交通路口拉起多条横幅进行宣传。如皋中学利用家校通对所有学生进行“每日一条”交通。

教育。丁堰镇中以国旗下讲话为平台,围绕安全教育深入展开,号召全体学生注重交通、饮食、水电等方面的安全,为构建和谐、文明、安全、快乐校园作出更大的贡献。白蒲镇新姚小学举行了隆重的新学期“开学典礼”,教育学生做到“安全永在我心”,特别注意交通安全。

检查也发现,虽然各学校领导都很重视安全工作,但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平衡,少数学校对《关于在全市学校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精神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如:丁堰镇学校保安由城管队员兼职,上班时可随时离岗、睡觉,督查镇中时仅有一名学校职工在岗,且衣衫不整(上身着保安制服,下身着休闲短裤)。白蒲镇中综合楼四楼有90人集中居住的学生宿舍,学校操场堆有大量拆迁物资,安全隐患大。丁堰中学校园监控系统不能全覆盖,食堂货梯不符合相关要求,安全隐患大。丁堰镇、东城镇、吴窑镇、白蒲中学无周界报警系统。雪岸镇中、东城镇中、丁堰小学无心理辅导老师。东城丁北小学技防未能到位,车棚支架需加固。白蒲中学无钢叉等防御器材,部分监控探头已坏。城西中学、搬经镇夏堡小学传达室无视频监控显示器。搬经中学视频监控系统处于瘫痪状态。搬经镇中心幼儿园无周界报警、紧急报警装置,园区未能实现封闭式管理。九华镇中大门前探头、常青镇中校内2个监控探头已坏。常青铁草小学部分校车证件不全,电源插座有老化现象,学校周边有流动商贩、小网吧存在。高明镇东燕小学东大门门卫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无人过问。薛窑中学女生宿舍一号楼出现“露筋”现象。磨头、桃园、吴窑、下原等镇各校专职保安配备不足、技防系统未能完善。吴窑凤毛小学中后排教室墙体出现多处裂缝。桃园中心幼儿园电路跳闸频繁,食堂大灶有裂缝,幼儿蹦床老化,门大梁开裂。桃园新华小学缺少消防疏散指示标志,食堂管理不合要求,上放学期间有流动摊贩在进校路段设摊。桃园镇初级中学教学楼消防安全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不完备;综合楼线路老化,经常跳闸,屋面渗漏。明德楼(男生)消防栓损坏。下原花园小学:设施防装备简陋,缺少心理辅导老师,消防设施简陋,无应急照明设备。下原小学、山珀小学灭火器配备不足。全市部分学校没有配备心理辅导老师。

学校安全工作是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学校领导必须从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落实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局8月24日安全生产推进会,8月27日至9月9日,由局纪委郭书记牵头的安全督查组,采取查阅内业资料、现场抽问、座谈等方式,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各单位都及时传达市、县和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机构并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有检查记录、整改验收资料完善归档。从检查来看,总体效果明显,反应迅速、人员到位、主动作为。工作突出的单位有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工作迟缓的单位是航运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县运管所。

1、对龙祥运输公司、江阳车站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限时内未整改完毕。

2、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二)县路政大队。

1、安全隐患排查里程桩号与整改、验收资料不一致、轨迹体现不完整。

2、对新排查出的6处较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三)县养路段。

1、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未形成完整的轨迹闭合。

2、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现场检查、指导较少。

3、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

(四)县海事处。

1、对旅游船舶安全隐患未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整治措施。

2、安家坝、星光大桥建设施工未办理水工许可证。

3、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4、内业资料建设有待提高。

(五)航运公司。

1、安全会议未记录传达局安全推进会内容。

2、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有待提高。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

(六)运输企业。

1、平安运输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推进表。

2、腾达、巨川运输公司未建立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安全隐患整改、验收资料不完善(没有影像资料体现)。

3、巴运集团159队未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隐患整改推。

进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8.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一网双线”安全监管责任制。

(一)进一步扎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细化方案,将责任细化分解到一线操作层面,逐一进行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按时按质抓好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重视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建设,选用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进一步完善内业资料。各单位要按照“四式”管理建好台账,做到隐患排查、整治、验收轨迹清晰,达到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各单位务必在20xx年9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局安运股。联系电话:;下一步局督查组实地查看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单位启动约谈机制、严究其责。

交通运输局。

年9月14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十三

各代理公司:

20xx年8月24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上海乐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乐欣公司)租赁的物流中心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库内存在电瓶车充电、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饭煲和电冰箱等电器设备及设置床铺住宿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乐欣公司立即进行整改。9月13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前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乐欣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乐欣公司仓库安全隐患问题,暴露出该公司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日常安全管理松懈,隐患整改迟缓,严重影响库区安全。为此,根据双方签署的安全协议,货站事业部对乐欣公司做出以下处罚:

约谈乐欣公司负责人,进行警示性谈话。

责令乐欣公司做出书面整改报告,限令5日内完成整改。

对乐欣公司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望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库区安全管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共创平安库区。

货站事业部。

年9月14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十四

安全隐患是我们身边没发现的安全问题,应该加多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检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各代理公司:

20xx年8月24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上海乐欣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乐欣公司)租赁的物流中心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库内存在电瓶车充电、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饭煲和电冰箱等电器设备及设置床铺住宿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开具《安全隐患整改。

通知书。

》,责成乐欣公司立即进行整改。9月13日,货站事业部检查组对前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乐欣公司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安全隐患依旧存在。

乐欣公司仓库安全隐患问题,暴露出该公司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日常安全管理松懈,隐患整改迟缓,严重影响库区安全。为此,根据双方签署的安全协议,货站事业部对乐欣公司做出以下处罚:

约谈乐欣公司负责人,进行警示性谈话。

责令乐欣公司做出书面整改报告,限令5日内完成整改。

对乐欣公司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望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库区安全管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共创平安库区。

货站事业部。

年9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工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精神,彻查管理漏洞,落实整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集中排查不按标准、不按规定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五类车辆;力争通过开展大检查,全面摸清机动车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机动车生产情况。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质检等有关部门,深入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销售市场,对已经生产尚未出厂,或者已经出厂但未销售的大中型载客、载货汽车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新生产、销售的车辆是否符合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主要包括:公路、旅游客车是否按规定装备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安全带、子午线轮胎、缓速器、前轮盘式制动器等装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货车是否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尾部标志板、侧面和后部防护装置,装备缓速器、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前轮盘式制动器等装备;货车和挂车是否有超长、超宽、超高,车厢为可伸缩结构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或者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机动车等问题。

对检查发现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产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不能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车辆生产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采取通报、限期整改、暂停或撤销“免予安全技术检测”备案、暂停或撤销其相关产品《公告》等措施和处罚;对未经强制性认证或不按照认证条件生产机动车的,由质检部门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规定从严查处。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有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机动车改装情况。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工商、质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机动车改装企业、维修企业、销售市场、交易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有无机动车非法改装活动、非法改装市场等问题。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市场或厂家,是否有加长、加宽、加高车辆的改装行为;是否有购买汽车底盘后加装车厢的行为,汽车生产厂家是否有出售汽车二类底盘给用户的问题等。

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含改装企业)从事车辆非法改装、违反规定擅自销售车辆二类底盘的,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予以撤销或暂停产品《公告》。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车辆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有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机动车登记和检验情况。

各地公安、质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场所,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进行。主要包括:车辆管理所是否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规定,有无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的问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等标准检验车辆,通过检验的货车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合格,通过检验的客车座位数、安全带、应急出口、轮胎磨损状况等主要装置是否合格。

对车辆管理所不按规定查验车辆、为不符合标准和《公告》车辆办理登记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肃查处,对违规办理车辆登记检验牟利的,一律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以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对未取得资质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检验、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检验机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的,撤销检验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机动车维修情况。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机动车维修企业,重点检查进入汽车维修市场的机动车零配件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主要包括:汽车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废旧零部件、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销售的用于车辆维修的发动机、制动蹄片、钢板弹簧、轮胎、灯具等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问题;维修企业是否存在承修报废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的问题。

对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或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的,由质检、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没收假冒伪劣配件,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五)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情况。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重点检查《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情况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的行为,是否存在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行为,是否存在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行为等。

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暂停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利用报废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或“五大总成”、拼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查处,没收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取缔;属于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商务、工商、质检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各地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协调统一行动,同一企业或单位涉及多种违法的,由相关部门分别予以查处。要将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作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保障,解决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整改。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车辆管理所、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重点机动车销售企业、销售市场、维修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检查记录,明确整治要求和责任人。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排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门督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实行挂牌督办,逐一整改验收和回头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集中宣传曝光。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开展访谈等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地宣传车辆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情况。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例,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公布不合格车辆的型号、问题及生产、改装厂家。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微博,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机动车违规生产、非法改装、违规登记检验、虚假报废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零部件等问题进行举报。

(四)健全工作机制。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机动车安全性能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固化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销售、登记、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倒查车辆安全性能及监管责任,对肇事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这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11月10日前为组织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20xx年2月10日为检查整治阶段,2月11日至28日为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大检查期间,各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每月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将适时派出联合检查组赴各地检查督导。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年10月18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及省市要求,8月19日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全面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扬教办〔20xx〕53号),局机关分成七个检查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在开学前后对系统内部所有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开学后的安全督导,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整体上看系统内各单位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基本上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抓好工作的落实。检查小组排查出问题后,不少单位已整改落实到位。但现场检查发现,有的单位仍存有较大安全隐患:视频监控安装不到位、紧急报警系统未及时报修、施工区域与师生活动区域未完全隔离、配电房缺乏应有设施、体育设施大型儿童玩具锈蚀严重、化学实验药品管理不规范、学生乘坐地方“三无”车辆上下学、消防设施损坏或性能过期、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等。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务必于10月17日前整改到位;因实际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要积极与相关科室及领导联系,确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将报整改报告报局安保科。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校园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

扬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9月17日。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十五

各区、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中秋十一工作会议部署,市政府安委办、假日办于9月24日至27日组织9个组进行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分组督查情况。市政府督查组分别由市安监、旅游、公安、交通、建设、国土、工商、经信、总工会等9个部门带队,市质监、林业、公路、环保、消防、农机、卫生、水利、气象等单位参加。督查组共抽查了乡镇政府、企业、建设工地、景区景点等45个单位,排查隐患62条,现场整改51条,限期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有关部门负责跟踪督办。

督查组要求:

1.加强西递景区古民居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火灾;加强景区内餐馆的食品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启用临时停车场,制定停车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增加30%以上的预备讲解员,确保黄金周讲解服务力量。

2.进一步细化木坑竹海高空溜索《滑索乘客安全须知》,明确须知内容;定期检测设施设备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药品等;操作人员要按规程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患有高血压等人群和未成年人不允许参加滑索的规定。

3.对通往唐模景区道路进行平整;对通往潜口民宅景区道路施工方在节日期间确保该段道路通畅。

5.太平湖8艘挂桨机游船因噪音大等因素已不能满足目前舒适旅游的要求,部分游船由于船型问题游客上下船时存在安全隐患,应加快游船淘汰更新。

二、存在问题。

一是新安源有机茶安全通道被占用,有粉尘作业岗位的职工未佩戴口罩。

二是虹川照明、锦绣服饰、徽山食用油、松萝有机茶、龙跃铜业等企业安全警示不明显。

三是歙县程家坞采石场开采面浮石较多,运输通道较窄且道口存在陡崖情况。四是雄村乡柘林渡口渡船和雄村景区的游船操作工无上岗资格证。五是徽州区启华土产日杂有限公司未建立出入库登记表。

针对以上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根据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定专人,跟踪督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隐患督查通报篇十六

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的影响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不消除,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隐患处罚通报,供大家参考!

致木工班组:

你班组在外架及临边堆放材料,以及外架兜网中杂物的整改通知:

1、所有材料必须收到楼层中安全处。2、外架中及兜网中必须收检干净。

3、明天上午必须几栋全部收好。

4、如不完成,你班组自行承担有关单位及公司的处罚。

5、下周为a2栋实际现场。文综实拍图片,由此对你班组进行200元的处罚。

云南云端劳务公司:

公司负责人:

现场安全员:

年3月20日。

各部门。

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

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各县区质监局,市特检所: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今年1月,市局下发了《关于下达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眉质监办〔20xx〕9号),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局通过明查暗访和抽查企业的方式,对各县区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区质监局认真按照省局、市政府安委会和市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日常巡查和市特检所检验过程中发现的166个安全隐患(其中重大隐患47个)以目标任务形式下达给各区、县进行分区治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隐患整治情况,目前,全市已排查安全隐患118个,现已完成整治83个(其中重大隐患整治完成25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除东坡、彭山局外,其它县局在此次隐患排查工作中,对隐患整治工作不够重视,排查进度迟缓,未形成正式书面报告且报送不及时。

(二)仁寿、丹棱局在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整改时,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要求整改,同时,各县区局都不同程度存在“排查整治情况栏”中对隐患是否整治表述不准确。

(三)个别县区局在整改工作中,重处罚、轻整改,未真正落实专人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导致处罚后隐患仍然存在。

三、工作要求。

下一阶段,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各县区质监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议事日程和本单位年度目标内容,并于4月15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特别强调,对已报送区、县政府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向市局报送跟踪整改情况。对隐患的整治,在整治结果中必须表述清楚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如:超期未检设备应注明是否经市特检所检验合格,设备是否办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等)。近期,市局将组成6个专项督查工作组深入各县区抽查3至5个隐患单位,现场核实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对隐患治理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具体的,市局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隐患整治不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徐仲义黄艳。

附件:1.《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2.《各县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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