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汇总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21:5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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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包含明确的行动步骤和实施计划。方案制定的过程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成本和效益等。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挑战和困难,我们需要及时调整和应对。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xx年××月××日。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二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xx县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县信访局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全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一批疑难复杂的重点信访问题,教育转化部分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人员,依法处理部分非正常上访人员,使去年累计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以上,今年新增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和“平安高唐”建设作出贡献。
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范围包括:@@县信访局交办的积案和本镇自行排查的积案。
今年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中旬)。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打好基础。一是思想发动。研究制订行动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工作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强大声势。二是排查梳理。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排查梳理各类信访积案。三是分线分片交办。对于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交办。
(二)集中化解阶段(2月中旬至10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化解的强大合力。一是落实责任。对列入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次协调会交办、一套稳控措施、一个解决期限、与信访人见面一次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信访积案均由镇班子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小组长原则上必须是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讲究方法。各包案领导、化解工作小组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结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开听证、救助救济、复查复核、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方法,切实加以化解。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已化解信访积案要进行回头看。一是审核验收信访积案化解质量。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上旬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审核验收,重点做好信访户的回访工作,检查信访积案是否彻底化解或有反弹的现象,一经发现信访积案有反弹现象,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补救,使其案件彻底终结。二是总结信访积案专项整理活动经验。对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化解信访积案一些好的方法和措施形成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访工作的@@@担任,综治信访办成员和各村(居)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各班子成员和各村(居)要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化解。
(二)强化工作推进。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每个月月底要召开一次相关人员信访积案专项整治行动汇报会,总结一个月来的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统筹兼顾。要坚持统筹兼顾,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是我镇今年平安建设重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信访积案化解有可能涉及方方面面,要同其他专项整治行动和本镇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将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1年,扶风县信访局以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把积案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级重复访与往年相比下降70%,进京非访实现了“零上访”,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彻底化解。2021年度被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区,全省上榜县区只有22家。做好积案化解具体要在“五个化解”上下功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03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21年××月××日。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力度,推动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促进医院和谐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系统内部各种矛盾纠纷,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开发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医院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资料的上报。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发区管委会对园区内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总责,对信访积案,由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与有关单位协同办理。
(二)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原则。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发区管委会做好涉及的信访积案的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 (三)坚持包案负责、终结处理原则。对省、市、县交办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对重点案件和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案件,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包案。包案领导要对经多次处理且有明确结论的行政诉求类信访疑难个案,认真进行复查复核,严格落实处理意见,切实推动信访积案的终结处理。 (四)坚持案结事了、特困救助原则。切实加大信访积案的解决力度,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拓宽化解渠道和方式方法,调动各方力量,坚决把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把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到位,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
四、工作步骤。
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坚持区别情况,因人制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节、帮扶、救助等办法,着力解决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依规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传达部署、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化解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落实领导包案、提出解决措施。具体要求:
1、排查苗头。开发区内涉及到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内的矛盾和苗头隐患。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边排查、边化解。
2、登记建档。各局、办要对排查出的重信重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件把起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事态发展预测、处理情况、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及办结时限等要素登记建档,汇集案卷。
3、集中调查。各局、办要认真接待上访群众,约访重点上访人,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等办法,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参加的情况会议,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重新分析、研究、鉴定,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重信重访的原因和信访人不接受处理意见的原因搞清楚。
4、集中解决问题。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解决办法,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责任、任务。针对普遍存在的重信重访人员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情况,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等办法,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5、集中依法处理。对个别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还无理缠访、闹访,提出无理要求、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坚持原则,避免形成重信重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对信访人坚持不合理要求并缠访闹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落实措施阶段。主要任务是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加大通过社会救助等手段给予帮助。
第四阶段:总结和检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等。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继续组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实行开门接访,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工作窗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二)扎实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各局、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分工要求带头包案处理信访问题,推动重信重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把督查督办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分管领导要经常带领所管部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问题,通过协调处理,限时办结。
(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将选取对群众信访事项不负责任、敷衍推诿以及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开展好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化解重信重访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特别是重信重访突出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解决重信重访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四
平塘县严格按照“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求,多措并举,下大力清理化解信访积案。目前,全县清理排查出的21件信访积案正在积极化解之中。
该县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化信访工作分解任务,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部门、岗位和人员。并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排查信访苗头和隐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并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由属地主要领导带头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一包到底。
在州、县、乡三级联动的基础上,该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信访网络,各村明确一名信访联络员,建立和完善以信访、综治、民调、司法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塘边镇新店村退伍军人龚显恩反映的土地承包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得到处理。老知青刘开叶反映多年的生活困难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该县还把信访工作作为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政策法律依据应解决的问题坚决督促到位,彻底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就做出承诺限期解决;对复杂疑难问题,采取分割剥离的办法,有序解决。大塘镇西关村村民石霞多年反映的土地纠纷问题,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通过县专项工作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最终得到合理解决。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五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方法,重点化解那些久拖未决、久访未息的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县信访形势继续好转,促进我县全面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信访案件,近年重复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为重点,全面排查信访积案,通过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程,对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实行90%以上彻底结案,85%以上息访。
1、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法定途径处理信访积案,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相关管辖机关和机构负责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管辖外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程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处理。
2、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要认真摸底排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分析形成信访积案的前因后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化解方案。要坚决摈弃“先入为主、简单定案”的错误做法,敢于有错必纠。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在坚持依法依规审查、按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4、坚持教育疏导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经严格审查,对确属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的信访积案当事人,要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不听劝阻,执意以上访为名滋事、闹事的,及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制定方案。
学习传达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结合我场实施,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出有关要求,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排查交办,分类化解。
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周密部署,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年来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作为此次工作的重点。针对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且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问题明了。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明确包案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期限,落实措施,逐案分析,逐一化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力促“案结事了”。在调处过程中,要把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个案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上访的隐患问题,要在做好教育、疏导、稳控的同时,主动跟踪劝访、导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发生;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对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符合政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和稳控工作。对可能越级上访和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结案申报,做好总结。
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新重访案件解决和息访罢访情况再进行复查、复核、“回头看”。各单位、村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探索信访工作中一些带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处理重新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村要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情况、主要做法、收获和体会以及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形式于11月5日前报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中要化解的案件大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到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仗、攻坚仗和整体仗。特别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主办和协办等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合力落实问题解决和人员稳控的责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稳当地。
3、强化工作责任。要以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工作落实。对已交办的信访积案,凡信访人再次发生赴省进京重复上访的,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绩效,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信访事项逐级处理和三级终结机制,完善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六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xx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七
20-年,-县信访局以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把积案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级重复访与往年相比下降70%,进京非访实现了“零上访”,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彻底化解。20-年度被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区,全省上榜县区只有22家。做好积案化解具体要在“五个化解”上下功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八
2021年,扶风县信访局以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把积案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级重复访与往年相比下降70%,进京非访实现了“零上访”,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彻底化解。2021年度被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区,全省上榜县区只有22家。做好积案化解具体要在“五个化解”上下功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 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03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九
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
根据省联席会议4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赣信联发[2009]2号)、《关于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通知》(赣信联办[2009]22号)和《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安信访联发[2009]1号)文件要求,为妥善化解信访积案,逐步消化问题积累,减少重复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今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面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根据《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信联发[2008]4号)和《江西省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赣信联发[2007]8号)文件精神,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着力化解一批本地本部门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整合资源,做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一)抓重点,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逐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由同级或上级联席会议明确主办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发生信访问题的地方或部门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单位或部门推动解决,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
(二)抓包案,推动化解。信访积案化解要按照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领导包案处理的制度、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包案情况。包案领导要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访息诉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抓措施,重在落实。承办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批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诉求,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极少数屡教不改,制造事端、坚持无理诉求肆意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以案释法,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四)抓机制,增强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机制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共同化解信访积案的强大合力。要分期分批排查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组织联合会办督办协调处理重点疑难案件,督促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落实。要建立健全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机制。对信访积案逐案按程序予以终结。注重运用信访听证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司法工作者、老医务工作人员的作用,做好老上访户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工作,做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协调化解本单位、本地的信访积案,要协同配合,加强合作,齐心协力推动问题解决。
(五)抓投入,提供保障。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筹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项资金,为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救助金。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做到既有利于问题解决,又要防止引发新的攀比。
(六)抓督导,确保实效。联席会议在活动期间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指导、协调调度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到重点地方和部门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际效果。进一步明确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绩效纳入全年信访工作考评的内容。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镇联席会议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工作,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应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切实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指导,推动化解。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帐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要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此工作。镇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对近期群众信访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快妥善处理到位(见附表一)。
(二)请镇包案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及时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各责任单位应积极主动向镇包案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将包案信访件(见附表一)在60日内(2009年8月30日前)处理完结。届时,各责任单位须将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包案镇领导审核并县有关领导签名认可,加盖单位公章,送县“活动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是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该《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及确定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本村(居)今年1至6月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二是2009年7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排查梳理情况、领导包案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积案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本村(居)、单位今年7月份新增排查化解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三是2009年9月15日前,报送解决和化解积案情况,内容包括:信访积案化解的进度、研究和提供专项资金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本村(居)、单位8、9两个月新增的排查化解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各地各单位收到本方案后,应抓紧部署实施,按要求及时报告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质量,客观反映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水平,确保报送材料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为加强报送工作,加强协调联络,请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确定一名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并填写附表三,于7月10日一并报镇“活动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熊有典,电话:0971—3422150,传真:0971—3425001。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十
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各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群众信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其表现出的负面效应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仍然是当前党委和政府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分析近几年的信访积案,尽管诉求内容、群体构成、形成原因等多种多样,但仍具有共同特征。
(一)信访主体特殊,问题复杂。“年老体弱、生活拮据、固执己见、心理失衡”是这些上访群体的主体,反映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有的是几年、十几年的事情;有的是几个问题连在一起,这个问题连着那个问题;有的是经过多个机关、部门处理,仍然不服的遗留问题。同时绝大多数信访人的现实处境令人同情,部分信访人的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
(二)化解难。信访积案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绝大多数涉及个人、家庭或者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往往时间跨度较大,情况复杂,有的依据、政策不明确,调查难度大。加之信访老户具有强烈的对立情绪,对其处理就显得十分困难,这就要求信访维稳办公室要做好牵头,信访工作人员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了解信访人的诉求,联合信访人所在单位或村,反复协商,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上访方式多样。上访人长期反复信访,对信访工作运行机制非常熟悉,择机、择时、择地上访是这些信访人的行动规律。
(四)重复上访。上访人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采取反复上访的方式向信访部门和有关单位施压。有些上访户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诉求问题也在不断变换。对于解决问题的方案反复不定,而且诉求内容又有所增加,标准又有所提高,循环往复,不断重复上访。
信访积案的存在,使有些群众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留下诸多方面的不良影响。从发生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上剖析,既有历史、政策、群众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因素,也有信访机制体制不健全导致一些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因此,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积案工作,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信访工作部门应加强与各级各部门配合,提高认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创新工作办法,着力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
(一)树立责任意识,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要自觉把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力求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要坚决克服“群众来上访就是来找麻烦”的思想,要学会换位思考,任何时候都不能把上访人当做刁民,都不能对上访老户产生厌烦甚至是抵触等消极情绪;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敷衍塞责。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要建立健全信访接待机制,制定领导接待实施办法,设立领导信箱,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领导经常性地阅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要及时阅批部门上报的和有关方面转送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妥善予以处理。
(三)建立积案化解台账,分类处理。信访工作部门对所有信访积案进行清理排查,逐件登记建档,汇集案卷,把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分解到各责任单位,下发信访积案交办单,明确责任人,落实包保领导,牵头单位,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以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疏导措施。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利用网络、视频、宣传手册等宣传载体做好信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熟悉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上访,明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和程序反映问题,教育其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规范自己的信访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工作,着力整顿信访秩序,对上访人在上访时的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向上级主管信访工作部门报告,避免事项进一步扩散。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定期不定期对群众信访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职责分工,下发承办任务通知单,限期给予解决,要以及时化解矛盾为先,坚决把民怨、民难、民忧、民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总之,各级信访工作部门只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积极主动深入群众生活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就能将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规避信访积案的发生,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一
20xx年,扶风县信访局以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把积案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级重复访与往年相比下降70%,进京非访实现了“零上访”,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彻底化解。20xx年度被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区,全省上榜县区只有22家。做好积案化解具体要在“五个化解”上下功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 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03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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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以及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信访局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确保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措施(一)加强学习。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党委常委会上强调,下大力气再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自治区陈武主席在政府常务会上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当前我区突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分类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督办落实。对此,各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要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解决问题和信访案例分析会制度,推动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二)明确责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部落实主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纪要、一个化解报告”的“七个一”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牵头协商会办、亲自落实工作措施,推动问题化解;县信访联席办作为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的协调机构,要负责本县“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化解的组织协调;县信访局要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压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三)创新方法。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信访。
积案化解,调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干部都参与到积案化解中,把化解积案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做到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二是运用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化解积案.对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要采取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进行化解;三是运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化解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四是依法处理一批信访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正确信访导向,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同时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理性反映诉求,树立正确导向。
(四)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具有指导性、借鉴性的做法,要进行固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工作实践。
全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从4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召开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上来。在此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确保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排查梳理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确定的信访积案均需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积案实行“谁登记、谁标示”。登记录入工作要对照积案台帐,在信访人再次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时作为重复信访件录入系统,并标注“积案”标识,属“三跨三分离”的标注“三跨三分离”标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以报告信息(汇报)的形式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三)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每一件信访积案,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对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竖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息访息诉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10日报县信访联席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活动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集中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积案化解情况的全程跟踪,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信访积案及时就地化解。
(三)严格考评问责。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2017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信访局、贺州市信访局将积案化解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县信访局也将此工作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评。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快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整改补课,直至任务完成;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的落实。
为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7]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接待,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联合下访,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2、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
3、强化信息互通。对下访受理的不属于我局管辖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四
(一)下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访人员。
1、分管下访乡镇(街道)的局领导。
2、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督查中队各派一名人员参加,下访乡镇(街道)的辖区中队要有3名人员参加。
(三)接访重点。
涉及本系统的已按“路线图”处理,信访人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突出问题;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下访活动的组织。
1、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于下访活动开展前10天与下访街道取得联系,确定下访时间、下访地点,并由下访街道就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要求等事项进行安排,提前5天在当地进行公示;下访活动开展过程中,引导群众有序信访,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接访活动顺利进行。
2、政策法规股主要负责下访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包括对信访事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认定,做好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加强法制宣讲,依法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
3、综合执法股负责综合协调下访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当月参加信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受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送区联席办;负责接访工作的登记。
4、督查中队负责督查下访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将材料送至综合执法股。
5、各中队负责协助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至督查中队。
1、包案分工。
我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逐一包案。领导包案原则上实行一人(辖区分管领导)包一案或包几案,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
2、包案工作内容。
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具体责任人、具体办案人、结案和汇报时间,并督促案件的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包案领导应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包案完成时限。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区联席办决定在全区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去年,按照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了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区集中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信访积案还没有得到妥善化解,仍然是困扰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因此,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在“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中,认真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力争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切实提高信访积案的办理质量,彻底解决和化解一批本辖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
工作目标: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力争年底前在破解信访积案上有所突破,解决和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重复赴省集体访和重复进京非正常访的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最大限度地减少赴省集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充分运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预防和处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我区“进位创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群众反映诉求有一定合理成份的信访事项。区联席会议决定将年1月至年5月赴省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列入信访积案化解范围,并将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作为信访积案化解的工作重点。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照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努力实现息诉罢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方法步骤是:
(一)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责任交办。各镇办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抽调得力人员担任工作成员;区直各部门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积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年1月至年5月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及“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为重点,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涉军稳定、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一方面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另一方面镇办、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并限期办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凡中、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各单位必须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包案处理,对辖区、本部门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也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情况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对交办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案卷、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确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核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参与核查人员多数同意,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及经办人参加的集体会商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从法规政策执行的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信访积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各镇办、区直部门要以解决信访积案为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的责任、任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案结事了;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的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多年信访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力所能及且不引发攀比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关心照顾。
(五)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提供各种保障。中、省、市均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解决凝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为彻底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镇办、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联席办将建议区委、区政府予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于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没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一)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对信访积案人员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对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要通过民政救济渠道予以帮扶,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疏导工作。对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对要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联席会议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重点镇办和部门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各镇办、部门也要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区联席办。同时,向区联席办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以便改进工作、完善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办、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精心选取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镇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负责本单位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协调指导。区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以推动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区委、区政府办下发的《区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实施方案》中(咸秦办字[]27号)排查、交办的17个案件是省、市交办我区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请各单位一定要按要求,落实包查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定稳控措施,着力促进“案结事了”。为了掌握个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和工作动态,年底之前,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分4次向区联席会办公室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进展情况。
(一)6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制定的实施方案情况、确定的工作方法和步骤以及积案化解台帐、省、市、区交办案件领导包查和办结情况。
(二)7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辖区、部门排查情况,领导包案、包查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记表、未解决案件的具体稳控措施。
(三)8月20日,报送解决和化解案件情况,内容包括: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有无建议和经验等,并上报书面材料。
根据xx县信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县信访局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全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一批疑难复杂的重点信访问题,教育转化部分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人员,依法处理部分非正常上访人员,使去年累计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100%以上,今年新增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和“平安高唐”建设作出贡献。
列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范围包括:@@县信访局交办的积案和本镇自行排查的积案。
今年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从1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中旬)。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打好基础。一是思想发动。研究制订行动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专题工作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强大声势。二是排查梳理。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排查梳理各类信访积案。三是分线分片交办。对于排查梳理出的信访积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交办。
(二)集中化解阶段(2月中旬至10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化解的强大合力。一是落实责任。对列入专项整治行动的信访积案,要按照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工作小组、一次协调会交办、一套稳控措施、一个解决期限、与信访人见面一次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信访积案均由镇班子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小组长原则上必须是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讲究方法。各包案领导、化解工作小组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结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开听证、救助救济、复查复核、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等方法,切实加以化解。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已化解信访积案要进行回头看。一是审核验收信访积案化解质量。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上旬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审核验收,重点做好信访户的回访工作,检查信访积案是否彻底化解或有反弹的现象,一经发现信访积案有反弹现象,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补救,使其案件彻底终结。二是总结信访积案专项整理活动经验。对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将化解信访积案一些好的方法和措施形成固定下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信访工作的@@@担任,综治信访办成员和各村(居)总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各班子成员和各村(居)要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化解。
(二)强化工作推进。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每个月月底要召开一次相关人员信访积案专项整治行动汇报会,总结一个月来的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统筹兼顾。要坚持统筹兼顾,把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行动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是我镇今年平安建设重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信访积案化解有可能涉及方方面面,要同其他专项整治行动和本镇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将推进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
2021年,扶风县信访局以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坚持把积案化解作为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赴市以上越级重复访与往年相比下降70%,进京非访实现了“零上访”,一些“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彻底化解。2021年度被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三无”县区,全省上榜县区只有22家。做好积案化解具体要在“五个化解”上下功夫,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03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21年××月××日。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17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三
指信访工作部门收到的长期未处理、积累的信访案件。具体来说,应称之为请愿事件,因为它不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范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自然资源局在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范文。
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将于6月在北京举行,为了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依规、释法准确,信访安全保障到位,处置及时。全州县自然资源局信访保障工作,按照市委政府、县委政府及市、县政法委的要求,全州县县委政府信访联席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要求,在全面完成2021年中央、自治区及xx市交办、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包案工作、征地信访专项行动等工作的同时,确保顺利完成进京、进邕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本局信访保障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市委政府、市政法委、全州县委政府、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部署要求,在局党组统一指挥下,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要把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信访安全保障工作,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自然资源业务的同志落实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按照组织、措施、责任、保障“四落实”和疫情防控工要求,统筹谋划,精心布置,多措并举做好涉及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化解工作,积极协助市局和县委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涉及自然资源系统工作职责的各类群体性信访事件,及时消除可能干扰影响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和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xx市、全州县委县政府对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信访保障工作全方位“零报告”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实现“五个坚决防止一个重点监控”的工作目标:
重点监控中央交办的2021年全州县委县政府化解的重大信访案件包案成果和我局包案中央交办的信访积案及自然资源厅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涉及人员进京反流、回流、再次越级上访情况。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
(三)精心组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精准服务,科学研判,果断处置。
(四)对中央、国务院、中央政法委全国通报的信访事项不受法定的时间限制,立即调查处理,一律面见当事人,书面回答上访人提出的诉求,不得推延。
(五)严格遵守“两个一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保密工作规定,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六)严格执行“两个保障”,一是落实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进京、进邕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二是落实信访保障工作经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持续稳定,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在2021年5月24日起成立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信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
组长:xx(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庾全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
五、责任分工。
严格按照自治区、xx市委政府和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相应的处置工作小组,在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紧急协调、处理好自然资源系统进京上访和因自然资源信访问题引发进京上访、群访、集体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
(一)协调组。
由xx同志牵头,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局机关各股室、局二层单位的信访保障工作,及时联系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局二层单位部门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处理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问题的信访事项,及时果断处置好自然资源系统信访人员和在本辖区因自然资源领域引发的信访问题,不留隐患。掌握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全面了解初信初访出现的苗头并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政策法规宣传组。
由xx同志牵头,人员按照相关工职责从各职能股室抽调,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处置到县局上访人员的接待,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系统业务的纠纷调处、政策解析,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无理取闹、缠访、闹访和群体性非法聚集挑头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不留瑕疵,不留漏洞、不留尾巴。对重点信访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问着必答。
(三)信息研判及重要信访信息导控组。
由xx同志牵头,负责在第一时间掌握涉及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信息,特别是群体性聚集非访和群体及敏感人员的动态信息,认真进行筛选、综合,作出科学的分析、判断,及时向领导汇报研判情况。同时负责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零报告,及时准确处理上级政府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
(四)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期间进京赴xx突发事件处置组。
由xx同志负责,协助县政府、市局驻京工作组做好全州县进京赴邕涉及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人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对进京赴邕上访群众做好法制教育宣传、解答、处置分析、研判工作。协助县委政府做好进京赴邕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稳控、信访保障任务,协助县委政府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问题的接访、处置,劝返工作。
(五)网络信访平台的监控及联络、对接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网络信访平台的监管和处理。
由xx同志负责,完成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处理国家信访网络平台、部自然资源信访平台和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局门户网站的舆情监控,第一时间发现有关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网络信息动态。及时了解全系统信访信息网络平台出现的问题,负责与相关部门及县人民政府、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沟通,第一时间向局分管领导报告。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因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引发的信访问题而进京赴邕人员的监控和接访工作,负责及时与县人民政府、市局驻京信访保障工作组的对接、沟通。严格遵守进京人员的工作纪律,不脱岗,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六、工作措施。
要高度重视重大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精心研究谋划,及早部署落实,及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主动防范应对能力,深入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的各项工作,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维稳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开展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的排查稳控工作,按照“一人一策”、“一类一策”的工作要求,落实“五包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细化各个环节,严密各项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超常规处理突发信访事项;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按照“超常规、立即办,无理由、重新查,约访人、释法清”的要求,坚守把关好、守得住这一底线原则。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维稳成员单位主动配合,解决好维稳工作各种需要的保障问题,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顺利举行。
(二)强化协调配合。
局机关各股室、局二层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服从指挥,有效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情报信息、解决信访问题、重点稳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作机制。对实际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重大不稳定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
(三)强化落实制度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法委和xx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从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止要落实好值班和每日书面“零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必须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每日16:30前将当日社会稳定信息情况报送委县政法委和xx市自然资源局,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遇有重要紧急信息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重要的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稳定隐患和信访信息要及时报告,同时向局主要领导及负责人报告。
(四)信访网络平台常监控。
要及时做好广西综合信访网络平台和自然资源部信访网平台查看工作,做到每天上下班都查看,重要信息及时办理,交办、督办要明白,做到不亮红灯。有紧急情况要早请示、早报告。
(五)强化责任追究。
在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要把涉及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上对待,要摆在各级领导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引发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问责,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当今社会,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牵扯,体制改革、企业改制、政策转型、社会结构变动、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不断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既有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先富”和“后富”之间的矛盾;也有因经济社会转轨造成的在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分配的矛盾;还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社会保障救助等政府职能不到位有关。
目前,民间纠纷的主体更多地由公民与公民之间,向公民与经济组织之间、公民与基层政府管理部门之间扩展;民间纠纷的内容也由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婚姻、继承纠纷或邻里之间简单的侵权、债务纠纷,发展为合伙投资纠纷、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安全事故纠纷、城市建设噪声扰民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拆迁征地纠纷、村务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在总体上呈现出非对抗性质的矛盾纠纷。
随着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矛盾纠纷日趋错综复杂;不同类型和性质的纠纷矛盾冲突表现的形式和外在激烈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化解这些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的手段和方式也必然有所差异。经过长期的实践,我国逐步形成了包括诉讼、仲裁、行政处理、调解等涵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该机制中,各种纠纷解决方式首先可以各自独立运行,而且在功能和体系上可以互补衔接,形成动态的程序体系和运作调整系统,得以满足不同性质、类型和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益多元化及冲突的复杂性更为明显,由此决定了社会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以“仲裁”和“调解”为主要组成部分,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因其具有灵活性的优势得到了民众的认同,但因其不确定性又使其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规范性的要求。为了克服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的缺陷,充分发挥其优势,经过近年来的逐步探索,我国有针对性地把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纳入了法律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已基本实现与诉讼的良好衔接。
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各类调解和仲裁与诉讼的衔接进行了规范,允许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调解协议,克服了调解协议不能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不足,进一步推动了调解在民事纠纷解决方面发挥作用。2011年1月,《人民调解法》实施,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人民调解协议的程序依据,从而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在技术层面的衔接。
面对日益增多的繁复的社会矛盾和由此产生的化解需求,司法机关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从未停止。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指出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机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对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民事审判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主要体现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刑事司法领域,则表现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提出和贯彻。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刑事审判中也必须重视社会矛盾的化解,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各地司法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探索,比如尝试刑事和解制度、引入社区矫正等。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尚不完整、系统。虽然近年来《人民调解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在法律层面已经没有问题,但人民调解、仲裁等民间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具体的分工和作用的领域仍不清晰,存在着程序设计和职能替代上的重复,导致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医疗事故纠纷解决中既有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又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在当事人之间认为造成了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冲突和不信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首先是要进行劳动争议的仲裁,不服仲裁后还可以继续向法院起诉,造成了仲裁和诉讼的重复。法律程序设计上的不完善是造成近年来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要实现的社会目标尚不够清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探索应当以“为民”、“人本”理念为基础,以能否体现人民根本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优劣判断的重要标准。在司法与政治关系密切的背景下,实践中很难界定何为司法应当追求的社会目标,何为政治应该实现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正确理解“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的精髓、深刻领会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功能的内涵,否则就会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产生消极影响。
灵活调解与依法调解之间的冲突依然未得到很好的平衡。注重灵活性、不拘泥于法律法规是人民调解的独有优势,而依法调解是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如何平衡好“灵活”与“依法”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时,因为必要的上位法依据缺失,地方司法机关进行的某些探索是否突破了现有法律仍存在不少的质疑。比如,各地法院开展的委托调解在《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刑事诉讼法》中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地方司法机关实践中各自为政造成司法不统一。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对纠纷化解方式尝试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各地司法机关的实践经验值得肯定,但也应当注意由此带来的对司法制度统一性的冲击。以刑事和解为例,有的法院主张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被告人真诚悔罪,即使是故意杀人案件,也可以适用刑事和解;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只能在轻微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这种情形对司法制度的统一性产生了消极影响,对司法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起到了负面作用,终将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坚持以法治为轴心,完善相关立法。笔者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在原则部分加入符合“为民”、“人本”理念的规定。一方面,在《刑事诉讼法》明确引入成熟的、正确可行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另一方面,各地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依法化解当地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既合法理又兼顾情理。
强化和发挥各种调解方式的功能和作用。对现有的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进行合理的分类分工,实现各种调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过渡和衔接,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既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也必须要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动摇。笔者建议,建立由政法委综治办、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机制,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可变性、动态性、复杂性的特点,互通信息、通报案件、分析探讨,使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增强对未来事态发展的预见性,以便有利于采取有效的矛盾疏导和防范措施。
集中优势司法资源,群策群力,不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解决。当前我国的信访案件中,涉法涉诉案件占有较大比例,这部分案件的有效化解,无疑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功能实现的重要体现。要提前预防信访苗头,及时化解当事人积累的怨气,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把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和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
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通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畴,及时催办督办并定期通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分析反馈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治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发展动向,对各类动态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分析预测并作出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领导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息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加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领导,x镇政府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园区安办,由农业园区副主任杨小康兼办公室主任,张浩、刘传宝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风险管控;加强园区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配合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建筑电气设计图纸审核,严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污水和垃圾处理、风景管理区等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源头治理,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
(四)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并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实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责任制,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并逐一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监管,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详细摸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入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加油站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生产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防讯抗早、地灾防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整体与重点相辅相成、互促互进,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保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成效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加强舆论引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含非法集资风险,下同),打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维护本地区良好金融生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区政府[20xx]xx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加强区域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及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农民基金互助社、典当行等准金融组织的监管服务,扎实开展金融风险和资金链安全问题的监测预警与协调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行业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本地区金融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街道(科技园区)金融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街道(园区)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相关工作的统筹推进和上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二)明确职责,协同防范与化解。
1、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要定期对接街道所属企业和个人的逾期借贷情况,及时通报逾期名单,提出解决预案并按月统计报财政所汇总报综治办。
2、农经站牵头各村、资金互助社,社区办牵头各社区就近摸排属地是否存在地下钱庄和非法集资情况,了解本地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运行情况,认真研判各村、社区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及时了解村、社区所属企业经营质态以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好分析比对,一经发觉异常立即会同勤廉督导员回报挂钩负责人研究处理预案并上报。农技站要及时把控监管所有农业生产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各牵头部门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3、企服站全面把握街道所属工业企业运行质态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认真分析企业贷款构成,对于发觉有高利贷企业及时指出危害性,同时要向分管负责人回报异常企业及处置预案。劳保所及时掌握所有企业欠薪情况,做好与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化解。企服站、劳保所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4、建管站重点分析街道(园区)各建筑企业运行质态,排查借贷及对外担保情况,认真做好研判,及时反馈异常信息上报分管领导,研究应急处置预案。建管站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5、三产办重点检查街道(园区)所有三产服务业项目及房地产企业运行质态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在分析比对基础上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并提出处置预案。三产办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6、财政所要核实统计好政府及事业部门债务和所有平台债务,严格按区布置要求,及时汇总分析借贷还情况,随时时向分管负责人和区级提供债务余额、债务构成、债务偿还期限,及时提出建议化解方案。财政所按月统计。
7、综治办为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好各部门情况分析,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拿出处理预案,迅速化解处理。信访、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适时跟进,做好金融风险和债务化解应急处置。
8、文中未涉及部门科室要紧密协作注意信息收集,发现苗头性迹象,及时报告。
1、市场为主。涉险企业(准金融组织)是债务化解和矛盾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要履职尽责,发挥能动性,开展自救工作,要积极与属地政府、债权银行和担保人沟通信息,寻求处置的有效办法。
2、分类施策。对于单个企业,若是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要稳定企业融资环境,维持存量,争取增量;若是结构性生产经营困难,要督促企业调整业务结构,增强造血功能,提振金融机构信心;若是实质性亏损,难以自救,要组织债权人共同研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盘活企业,或依法破产重整、清算。对企业间担保圈、互保链风险,要协调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统一步调,维护资金链安全,设法逐步破圈解链,阻断风险传递扩散途径,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协作共赢。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区金融监管服务部门,引导督促出险企业和债权单位加强合作,共渡难关。督促相关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动担当,努力自救,遵从协调,完善处置方案;各债权单位需顾全大局,统一行动,拓宽思路,放眼长远,妥善化解风险。
4、依法处置。坚持依法合规开展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保护金融机构和担保单位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长远发展。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由区公安部门牵头依法打击,全力维护地方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
(一)注重宣传教育。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工作作为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传单手册、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和微信平台等方式途径,广泛宣传金融知识,提高信用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帮助企业主和经营户正确认识、合理使用金融杠杆,规避金融风险。
(二)落实工作措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三大攻坚战”中首要任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进行常态化排查,积极与主管部门协作联防,抓早抓小确保效果,将风险控制、化解在本地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排查和处置工作情况,常态化排查和处置情况于每月25日内,报送街道综治办如遇突发性涉企较大金融风险,要随时报送。
(三)明确工作责任。
1、各条线分管负责人为本条线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牵头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责任落实人。
2、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由于工作敷衍拖拉被上级部门曝光通报批评或者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施意见》(***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合字〔2020〕79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华容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由各种利益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予以化解。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为本、高效便民,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坚持三调联动、形成合力,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
——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总结我国成功经验,借鉴国外有益成果,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陶伟军为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及其他相关分管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党政负责人、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志辉任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双永华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相应组建班子,压实责任,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共同推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村参加、群众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乡镇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2、综治中心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乡镇综治办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推动等工作,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密切关注本乡镇社会稳定形势,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分析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3、政法机关、政府法制办和信访局要肩负起重要责任。
法院要发挥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协调配合,推动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
检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等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明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条件、范围、程序,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
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治安调解工作,公安派出所积极参与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司法局要指导、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组织、推动律师充分发挥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民商事仲裁等机制建设。
信访局要健全完善与综治中心衔接的工作机制,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
人社局要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推动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托综治中心设置劳动争议调解窗口,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建立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
卫计局要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规范专业鉴定机构,明确鉴定程序和标准。
国土局要依托综治中心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及时调解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农业局要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引发的矛盾纠纷。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要大力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争议作用,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积极引导经营者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健全完善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经营者首问责任等制度,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民政局要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延伸到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调处养老服务、行政区域界线以及孤儿收养、监护等纠纷,协助调解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的土地、山林、草场等纠纷。
住建局要依托综治中心,调解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环保局要依托综治中心,调解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疑难环境纠纷。
人民银行要牵头组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支持和鼓励多方参与。发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坚持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探索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畅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渠道。
总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乡。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我市20-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按照__市纪委《关于做好20-年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准确掌握可能进京上访人员的底数和动态,对去年我市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案件化解情况和存在可能再次进京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对已经调查完毕的案件要做好反馈工作,正在调查的要明确时限、尽快查结;对调查结论有疑义有再次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可能的重点人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逐人落实稳控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失控进京上访。
严格落实《__市纪委关于化解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督导检查办法》、《__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约谈主要负责人办法》、《__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__市纪委关于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问题和中央纪委转办件情况通报办法》等信访工作制度,细化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工作措施。
(一)认真排查化解。_月_日前,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确定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对有可能再次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人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潜在的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人员,研究化解措施,落实包保责任。
(二)切实搞好稳控。在全国“两会”期间,对排查出的信访不稳定因素和隐患,要会同信访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1、各有关单位要逐人建立由所在村(社区)组成的包保工作小组,尽一切力量将重点人员控制在单位内部或居住地。
2、各有关单位要在进出口要道、客运交通站点设立劝返点,对可能外出上访人员进行掌握,并及时报告和劝阻。
3、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队伍,做到人员到位。
一旦发现有人外出上访,立即出发沿途查找,坚决做到人员不带回、队伍不撤回。
(三)注重统筹协调。既要以排除出的重点人员为重中之重,又不能只顾一方,坚持突出重点抓一般,对不稳定群体要落实稳控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人,并随时做好突发问题的处置工作。重点人员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要加强统筹调度、协调统一、形成合力。
(四)坚持多效并举。要始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思想教育与行为控制相结合、防范方式与掌握政策相结合,确保万无一失。对一意孤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协调公安机关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成立__市纪委监察局信访维稳工作临时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__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信访室主任___、信访室科员__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信访室,具体负责“两会”期间有关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动态掌握、情况的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及涉事单位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和包保责任人追究制,“一把手”作为辖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重点人员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制定预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分解到人,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沟通联系。市、乡、村三级组织要保持信息灵敏,跟踪掌握重点人员的动态。从_月_日起,对重点人员的动态落实零报告制度,并逐个实行一日一报,“两会”开始后,实行一日双报告。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在两会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因特殊情况离开本辖区的必须履行书面报告,经批准方可离开。必须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信息畅通,注重细节,紧绷思想,不能心存任何的麻痹和侥幸。
三要严肃责任追究。“两会”结束后,市纪委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在全国“两会”期间进京到中央纪委上访情况进行通报,对排名靠前的乡镇和部门有关责任人员要进行约谈;对因稳控工作不力造成上访人员到中央纪委监察部门前非访、闹访或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构成违纪的将依据有关党政纪条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五
信访积案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拖久未决,久访未息信访案件为重点,以信访积案当事人停诉息访为落脚点,逐案梳理分析,逐案落实领导责任,逐案明确责任主体,逐案制定工作措施和化解方案,做到确保集体访积案80%以上化解,确保个访积案90%以上停诉息访,确保进京访积案100%以上化解到位。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党政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村(社区)、单位要把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挂帅办案,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积案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包案责任,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2.坚持事发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化解信访积案工作责任主体,对属于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统一按照“解决问题以事发地为主、以户籍地常住地为辅“的要求,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
3.坚持情理法结合化解的原则。在逐件核实信访积案案情的基础上,以法律政策为主、帮扶救助为辅,对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要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对诉求无政策依据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教育、经济救助等方法,促使上访人主动停诉息访;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且有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坚决严肃处理。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帮扶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以强化备案、包案、通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抓手,以落实领导责任为重点,综合采取会办、求助、教育、法制处理等措施,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化解。
1.确定界定。信访积案是指信访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两年内进京上访、到省上访、到以上上访、来市上访三次以上的信访老案。主要包括重复进京上访、重复到省上访、重要重复来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三分离”案件;未按信访条例或六步工作法终结的信访事项。各村(社区)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排查和甄别鉴定,将信访积案全部纳入化解规范,打好积案化解的工作基础。
2.分类负责。逐一明确信访积案的性质、责任主体,分类处理、落实责任。对涉及政策层面、影响较大的疑难信访积案,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并将领导包案的情况定期汇报;对涉法涉诉等信访积案由相应工作小组牵头处理;对上报的“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由镇牵头上报市联席办。
3.备案公布。在过细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实行镇、村(社区)二级信访积案备案制度。即将信访积案的基本情况,包括信访人、信访诉求。信访行为以及处理化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等情况,以备案文件形式在全镇公开,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4.一案一策。逐案分析研究,针对信访人、信访诉求、信访行为的差异性,采取听证、阳光处置、六步工作法、救助、法制教育等方法,做到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化解结论明确,确保“案结事了”。
1.集中排查梳理阶段。各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地区、本系统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矛盾纠纷类型、化解结果、稳控情况、责任人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信访办。
2.领导包案化解阶段。信访积案要全部落实领导包案。重大疑难信访积案要有村(社区)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会办。亲自解决,做到一包到底,直至“案结事了”。
3.督查考核阶段。镇信访办对村(社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考评。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
镇要建立积案化解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行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全部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积案得不到有效化解,造成矛盾激化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十六
国土资源局领导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四个注重”想方设法有效化解信访案件。
一是注重“领导包案”。对群众上访案件,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班子包案制度,分管辖区领导负责本辖区的信访案件,重大信访案件由主要领导负责,并对信访案件逐宗建立台帐。
二是注重“因访制宜”。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听取上访人申诉,采取“四多、四心”工作法,即多沟通,政策贴心;多劝导,案情抚心;多变通,献出爱心;多帮扶,解困暖心;以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三是注重“督查回访”。由包案领导对正在办理的信访案件进行督查,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度,充分听取上访人的意见,做到上访人员思想稳定。
四是注重“思想疏导”。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凡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力求让群众满意;一时解决不了,特别是复杂的土地纠纷案件需要逐步解决的,向群众讲明原因,并做出承诺,让群众满意。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方案篇十七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工作的通知》(桂卫办发〔20xx〕1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相关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久拖未决、久拖未息信访案件为重点,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持抓重点带一般,用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促使信访积案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1、建立规范完整、详细具体的信访积案信息资料台账。
2、对本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信访积案开展一次深入全面的排查梳理,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依规予以化解,通过集中攻坚,努力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3、运用集中化解积案的办法和措施,形成化解积案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照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努力实现息诉罢访;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方法步骤是:
(一)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责任交办。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积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20xx年以来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一方面要按要求及时上报信访,另一方面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并限期办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也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情况要上报市卫计委办公室。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对交办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案卷、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确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核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参与核查人员多数同意,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及经办人参加的集体会商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从法规政策执行的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信访积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门部门要以解决信访积案为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的责任、任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案结事了;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的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多年信访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力所能及且不引发攀比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关心照顾。
(五)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提供各种保障。为彻底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于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没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
(一)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对信访积案人员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对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要通过民政救济渠道予以帮扶,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疏导工作。对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对要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卫计委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也要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汇报。
(四)加强舆论宣传。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精心选取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一把手要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协调指导。
五、几点要求。
一、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单位、部门排查情况,领导包案、包查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记表、未解决案件的具体稳控措施。
二、定期报送解决和化解案件情况,内容包括: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有无建议和经验等,并上报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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