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委托业务意向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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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和目标是成功的重要因素,它们可以指导我们的行动,并提高效率。正确使用文章结构和段落结构可以使总结更加连贯和有条理,我们需要注意段落之间的衔接和过渡。以下是权威媒体报道的成功案例,启发我们的思考和行动。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一

委托贷款投资意向书编号:

(投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甲方收到乙方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后,经过初审分析,认为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经双方友好协商,初步达成投资合作意向。签订本意向书是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的原则,拟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利用自有资金或专项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向乙方投资,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进行项目运作。

二、甲、乙双方约定委托贷款金额为 万元,贷款期限为 年。乙方每季度支付甲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甲方另按委托贷款资金数额的 %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服务费。平台公司或中介公司的费用由乙方另行承诺。

三、乙方董事会(股东会)和全体董事(股东)一致同意以乙方名下现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所有权、经营权等作为借款抵押。作为抵押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所有权、经营权等须经甲方委托的专业评估公司认可。甲方不参加乙方的`经营和管理,但甲方和受托银行有权监督、监管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和计划用款情况。

四、乙方向甲方申报的建设项目的批复材料、财务数据等,不得隐瞒、虚报、造假,应保证公开、真实、完整、有效、合法。投资项目必须是乙方自行、自主开发建设的项目(参照政府相关批复文件进行确认);乙方保证与受托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甲方资金。乙方向委托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所需的贷前相关手续自行完备。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或受托银行的正式邀请后,将委派前期操作人员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到达乙方所在地进行实地操作。在委托贷款银行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在三方达成共识后,按照银行工作程序由甲方递交委托贷款申请书,经受托银行批准后,甲方即派出专人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

六、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甲方于受托银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专用帐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在对乙方企业财务报表、公司账务进行核实审计后,双方立即办理固定资产或公司股权的抵押公证手续。甲方按照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向受托银行发出贷款提款核准书,并由受托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

七、乙方责任: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银行的调查和审查。并针对甲方提出的受托银行须履行的委托事项与受托银行协商确认。2.乙方在贷款到期前如发生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通知甲方和受托银行。3.乙方在清偿其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有偿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它足以引起委托贷款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甲方及受托银行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受托银行,并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4.在委托贷款合同有效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其它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乙方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乙方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5.乙方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它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受托银行。6.乙方指定的委托贷款受托银行为 银行 支行,甲方对此予以认可,受托银行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委托贷款的委托费用约定由乙方负担,由乙方按照规定及时向受托银行支付。7.为了保证此项业务的顺利进行,乙方自愿先期支付甲方必要的综合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洽谈咨询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基础服务费用)。

八、甲方责任:1.甲方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资金存入受托银行的甲方专用委托贷款资金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委托贷款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提款金额。2.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损失及风险由甲方承担,受托银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但受托银行有义务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与借款人完成上述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

十、所有与本意向书有关的文件需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合同公证或律师见证。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的项目说明和财务数据等有虚报、隐瞒、造假的情况或在甲方递交委托贷款申请书后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不能得到受托银行正式批复或不能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属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此次融资中的经济损失;甲方如不按用款计划进款属甲方违约,甲方自愿承担此次融资的经济损失。

十二、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商定的委托事项内容由受托银行留存壹份备案。甲、乙双方履约中签订的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确定文件均为本意向书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到之处双方再行协商,书面订立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邮箱: 邮箱: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二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意向书,洽谈过程中如果一方或双方有合作意向,可以签订意向书,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意向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培育良种意向书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大力繁殖和推广优良品种,促进农业生产的优质高产丰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种名称和数量

第二条母本种籽供应及质量标准

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母本种籽________公斤,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乙方。

甲方保证母本种籽净度达到______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______%,发芽率不低于________%,水份不高于________%。

第三条制种质量标准及数量、价格

乙方培植________种的土地(或水田)必须相对集中连片,土质肥沃,无杂草,排灌畅通,精耕细作。乙方必须保证培育的________种籽净度达到______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______%,水份不高于________%。

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_种籽________公斤,甲方以每公斤_____________收购。完成该收购数后,每超卖一公斤,甲方多付给________元。

第四条农药、化肥供应及技术指导

甲方保证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________农药指标________公斤,提供________化肥________公斤,……,由乙方自费购买。

第五条质量检验办法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母本种籽,必须经过有关种籽质量检查部门鉴定,证明达到净度、发芽率、纯度、水份的质量标准,出具质量检验证明书后,乙方才予接受。

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________制种,必须由甲方派代表与乙方在种籽收割前作大田定点纯度检查,抽出一定株数,作百分比检验。然后,由甲方派出代表与乙方取出一定数量的________种籽,做发芽率检验。乙方交付制种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________制种时,必须与甲方代表同时取样,送有关种籽质量检查部门作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的质量鉴定,经检验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正式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价款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母本种籽如果经质量检验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乙方并可以提出中止合同的执行,待甲方提供检验合格的母本种籽后,经乙方同意,方可恢复执行合同。

2.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化肥、农药指标,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如指导失误,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实际损失。

3.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向甲方交付制种,每少交一公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4.乙方制种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按所有制种数量,以甲方每公斤收购价的________倍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________育种的损失,不以违约论。甲方应根据损失的实际程度,酌情减少或免除乙方承担上交制种的义务。

第八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三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中心”)登记结算机构和登记托管企业、挂牌企业、会员、投资者之间的股权登记、交易结算业务,处理各方的清算交收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账户管理

第二条 本中心为投资者开立股东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股份的余额及其变动情况。

投资者申请开立股东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股权应当记录在投资人本人的股东账户内。由于历史原因,股权记录在名义持有人账户内的除外。

第四条 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股东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五条 有关账户的开立、注册资料的查询及变更、挂

失与补办、注销与合并,以及开户代理机构的管理等具体要求,按照本中心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中心可以委托代理买卖机构代为行使账户管理职责。

第三章 股权登记托管

第七条 企业股权登记托管,是指本中心接受非上市企业委托,由中心通过电子化股权簿记系统代为置备股东名册,并为企业股东开立股权账户,记载并确认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行为。

第八条 本中心股权登记托管的主要功能是:

(一)企业的股权登记托管、股权确认及与交易相关的过户。

(二)为企业股东和投资者开立、管理股东账户以及为投资者办理挂失补办、资料查询、资料变更和账户注销等业务。

(三)对继承、判决、赠予及企业因兼并、破产清算、改制和司法裁定、司法协助执行等引起的股东间持有的股权进行非交易过户。

(四)质押股权锁定、司法裁决股权冻结锁定。

(五)提供现金分红、送配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回购减资等服务。

第九条 企业应确认本中心登记的股东名册是企业股权状况的最直接证明,企业自备的股东名册应与本中心登记后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

第十条 企业取得本中心出具的同意其挂牌的通知后,应及时来中心办理全部股权的集中登记手续,企业应承诺挂牌备案文件中的股东与实际股东一致。

第十一条 企业股权登记分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退出登记。其具体办法由本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予以规范。

企业股权登记后的非交易过户、现金分红、送配股、增资扩股、转增股本等各项后续服务,按照本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二条 企业应确保所提交全部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企业股权登记托管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股权登记申请表及其附表;

(二)本中心与企业签署的登记协议书;

(三)企业同意股权登记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四)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企业章程;

(七)工商信息查询单,包含股东及高管人员登记信息;

(九)会员推荐文件(如有);

(十)本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根据企业的要求,本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向企业提供股东清册,核对股权信息。

第十四条 企业的现金分红、送配股和转增股本,根据企业出具的委托函、股东会决议及分配方案,由本中心实施;增资扩股由本中心与企业签订协议后进行股权补登记。

第十五条 企业股权依法依约需进行限售或解除限售的,由企业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本中心确认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挂牌企业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申请终止挂牌交易,其股权处置按以下方式选择:

(一)挂牌企业转板进入其他证券市场,本中心协助挂牌企业将其股权向相应股权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转登记手续。

(二)挂牌企业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挂牌交易,应到本中心办理股权的退出挂牌手续。退出挂牌后企业股权仍可登记在本中心,按照本中心登记结算业务规则为企业办理各项后续服务。

(三)挂牌企业不再符合挂牌条件时,应到本中心办理股权的退出登记手续,本中心将提供全部股权登记数据和资料。

第十七条 企业股权退出登记办理完毕后,本中心在指定网站发布关于终止为该企业提供股权登记服务的公告。

第四章 结 算

第一节 与代理买卖机构结算

第十八条 本中心作为共同对手方负责向各代理买卖机构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主要为:

(一)与代理买卖机构之间的股权、资金的轧差清算和交收;

(二)代理买卖机构各项收入的轧差清算和交收。 第十九条 代理买卖机构负责其与投资者之间的股权和资金的清算和交收。

第二十条 本中心与各代理买卖机构就结算业务及工作职责等具体事宜,签定业务协议。

第二十一条 结算机构和人员:

(一)本中心内设结算部门,专门负责结算工作。

(二)各代理买卖机构应建立结算部门,指定结算人员,并报本中心审核、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中心和代理买卖机构分别开立并使用结算专用银行账户,相关各方的银行专用账户均须开通网上转账功能。

第二十三条 本中心办理资金与股权的交收,并通过代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四

委托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编号: 电话:

受托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编号: 电话:

委托原因及事项:

因本人 ,不能亲自到校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相关手续,特委托 (受托人姓名)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五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

我本人授权我公司员工携带身份证(证件号:______)前来贵行办理事项,授权代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业务,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为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有效期至20____年__月__日。

授权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章:

单位公章:

20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六

市城乡规划局:

我单位在__________区开发建设的__________项目,现授权委托我单位职工____,身份证号____,联系电话:____,为我单位本项目报建、取件与沟通联络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签名)____。

电话: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地址:____。

邮编:____。

单位(盖章)20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七

委托人(企业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受托人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委托人因需到东莞市外经贸局办理 业务,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办理。

受托人一的权限为:代为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 。

受托人二的权限为:同上,或 。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声明:受托人在前述权限内所从事的有关行为均视为委托人自己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及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名、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八

保定车管所:

兹委托代理人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申请(代理业务范围)机动车所有人所有的业务,确认代理人在公安机关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和提供的材料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机动车所有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天内有效。

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下列车辆(车号或车辆识别号)

编号):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我保证我已获得机动车所有人的授权,此授权书真实有效。

代理人签名:

受托人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九

委托人中英文姓名。

委托公司中英文名称。

2.委托人联系资料。

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

4.服务与收费。

服务时间(注明起始日期)

服务收费(可以以港币、人民币和外币现付或汇付)。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日期:

*公司内部使用。

接单人co签批跟进人(1)文件部协调qc。

跟进人(2)财务部(1)co同意办理建两档。

完成两档通知客户财务部(2)检查放行。

客户签收跟进人(3)其他业务。

备注: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十

中国______银行广州____支行:

单位:广州市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____。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____性别: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银行结算帐户销户手续。账号:__________。

授权有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法人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明)。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十一

本委托人,就委托贵行代为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之相关事宜,特向贵行出具本委托书。本委托人在此自愿向贵行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贵行根据本委托书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本委托人并自愿承担委托贷款的全部风险。委托贷款的具体事项如下:

1、委托人与受托人

委托人名称

受托人名称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贷款对象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3、贷款币种、金额及期限本次委托贷款的币种为贷款金额为(大写)(小写)

本次委托贷款的期限为x。

4、贷款用途

本次委托贷款的用途为:x。

5、贷款年利率

本次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x。

本委托人在此保证委托贷款资金为委托人自有、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人委托贵行发放委托贷款,将按照贵行之规定支付手续费。

本委托人在此确认:如果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委托贷款无法收回的,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托人未收到本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在委托贷款逾期满1年后,受托人有权将该笔委托贷款注销,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切责任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20xx年12月xx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十二

____市公安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所有人____公司授权委托____为代理人,去贵处办理新车上牌业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

车辆厂牌型号____发动机号____车架____号____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业务意向书篇十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 行业的中国企业;

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从事 行业的中国企业法人;

3、甲方已就 产品提出了专利申请,申请号为: ,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甲方承诺委托乙方独家加工该同类产品。

甲乙双方为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与之配套的压具(包括: )应由甲方自行生产。

2、产品规格及技术参数:

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发生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2日个工作日内提出,甲乙双方应就异议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2、乙方应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 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 %,若超过 %,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在接到订单后应优先安排、积极组织生产,尽力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质保期: 年,从产品送达交付地点之日起计算。

3、产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国家检验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2)因产品设计、人为损害等乙方加工制造之外的原因所导致的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四、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交付地点及运输: ,物流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交付时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订单为准。

3、检验期限:甲方应在产品送达交付地点后 日内验收完毕。

4、产品质量异议提出及处理:若甲方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者订单要求,应在验收期限内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验收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要求。乙方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在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应妥善封存该产品,不得擅自处理该产品,否则视为产品合格。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应立即与甲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将该产品提交国家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品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甲方垫付,鉴定结果若产品合格,则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若产品不合格,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原材料

1、产品所需原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应确保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目前原材料(主要材料 )的市场价格为: 元/吨。

六、加工费用及支付

1、乙方为甲方加工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所指定的产品,每台

的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主要原材料价格(按照下订单时国家权威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涨跌幅度超过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所确定的价格的 %的,每台的加工费相应涨跌 %。

2、加工产品的技术要求及材耗发生变化,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共同商定合理的价格。

3、甲方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三日内先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所需加工产品的加工费的30%,货到交付地点后 日内,甲方再先乙方支付加工费的65%,余款5%应于下订单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

4、鉴于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为持续状态,甲方应在付款单上注明每笔付款所对应的订单号,甲方未注明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付款所指的订单号。

七、特别约定

1、基于乙方已为甲方研发该产品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试制条件,并且将继续为甲方研发、完善该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条件,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同类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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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甲方系该产品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经核准后为专利权人),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提供或加工该产品。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累计拖欠乙方应付款达 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该产品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八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经双方共同确认或者国家检验机构鉴定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按照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合理选择修理、更换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5、本协议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到期后自然终止。

2、本协议因合法解除而终止。

3、本协议因甲乙任何一方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

4、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终止。

5、本协议因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因而终止。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新颁布法律规定等。

十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自2017年 月 日起至2018年 月 日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

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通知条款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订单及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生产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产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产品。具体加工品类、产品、加工费用待乙方打样产品定型甲方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确认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为××产品进行生产加工、灌装、包装、储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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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应为甲方所委托加工的产品无偿提供条形码、产品标准给甲方使用。协议有

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已使用的条形码,乙方均无权使用。

3、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盖有公司印章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有效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待甲方试制产品定型确定各类产品配方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各类产品的相关产品生产标准复印件一套。上述资料仅限甲方用于本协议履行期内的资料保存、产品销售等,否则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4、 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公司印章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有效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仅限于本协议履行期内产品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5、 乙方免费为甲方办理本协议内加工产品的相关报批手续时,负责提供乙方相关资质证书和相关标准。乙方可为甲方代办产品送检手续,相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质检、卫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6、 乙方同意:在甲方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检查验收、客户参观考察等活动时提供接待和配合,乙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 甲方对乙方的生产安排、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控制等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同意甲方派出二名以内的工作人员在生产期间参与现场的质量管理,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应给予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对本协议约定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各种原辅材料、包装物、印刷品等物质,

均拥有完全自主采购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也可以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9、 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的产品质量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对甲

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验收,如有不合格等异议时,应在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提出。甲方收到乙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书面通知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不认同时,甲乙双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货物现场共同取样封存,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自检,另一份送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甲乙双方认同第三方的检验结论为最终结果。

属于乙方检验出现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付出的相关费用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费用,并负责按时交货。属于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过错,由甲方承担乙方为此付出的相关费用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费用,并应在出具最终结果的第二天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质的调换或补齐,因第三方检验及调换补齐物质所消耗的时间,乙方有权据此顺延交货时间。

10、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仓库,货物的搬运、清点、储存、安全和管理由乙方承担负责。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如发现有差错或有异议时应即时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对有重大问题发生时应形成双方书面意见进行处理。

11、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应自甲方下达生产计划订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达乙方所在地指定仓库,如有延误乙方有权顺延交货时间。

12、当以下条件同时成立时:乙方收到甲方准确下达的生产计划订单、甲方提供的各种原辅材料和物质按期到达乙方所在地指定仓库、甲方足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生产加工费用预付款,乙方应在三十天内保质保量完成订单生产。

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采购原辅材料和物质,甲方应在下达生产计划订单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明确乙方的采购内容、权限和货款支付方式,以便乙方按生产任务的要求时间及时采购到库,保证生产计划按期完成。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采购的原辅材料和物质,货物到达仓库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货,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抽样检验,如有质量不合格等异议,甲方应在取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当甲方的检验结果与乙方发生重大差异时,比照本协议第二条第9款执行。

1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从逾期第六天开始起计算乙方违约责任:每延期交货一天按当期生产计划订单货物价值(原材料价值+加工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4、乙方对本协议代为生产加工的产品,涉及的所有原辅材料、配方和物质不得擅自更换。如有发生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15、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生产加工产品,确保甲方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保质期为三年。

(2)在产品未开封启用以及正常储存的.前提下(储存地方应保持阴凉干燥),若产品在规定的三年保质期内出现发霉、发臭、变质等情况,经由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化验实属质量品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包退包换,退换产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包装材料原因,产生产品质量问题(包装密封性不好,导致产品变干、发霉及包装材料与内容物发生反应引起变味等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6、甲方以传真形式下达生产计划订单给乙方时,除应由甲方盖章外,还应由甲方书

面指定的经办人签字确认,乙方才能予以生产。确定生产时,乙方需出具由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认可的产品小样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同时留样备查,并标明产品原料的成份、含量等相关信息,乙方应确保最终成型产品与小样一致。

17、乙方按期按质完成甲方生产计划订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抽样进行感官目测验收,其感官目测验收的标准,比照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产品小样或已定型的同品类产品为对照,其内容仅限于产品标贴、封膜、重量、生产日期、喷码、内外包装的整洁性、内容物的形态、颜色、气味等感官项目。

(1)如甲方感官目测验收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付款。

(2)如果感官目测项目验收有严重问题时,甲方有权拒绝提货,根据具体问题双方协商弥补或善后处理办法,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8、甲方从接收产品之日起九十天内,有权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产品标准要求,进行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分析检验后提出质量异议。

19、甲方应在下达生产计划订单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加工费用总额的30%支付加工费预付款给乙方;乙方如期按质足额交货时,甲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下的全部加工费。

乙方按期按质交付产品的同时,每一产品品类和批次应向甲方出具检测报告原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原件各一份;若产品报价为含税价格,乙方需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若产品报价不含税金,甲方需另外支付6%的税金后, 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税率17%)专用发票给甲方。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期付款的,从逾期第六天开始起计算甲方违约责任:每延期付款一天按当期生产计划订单货物价值(原材料价值+加工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乙方应及时接受甲方按协议约定要求下达的生产计划订单,并积极组织投入生产,

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履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均无权自主生产与本协议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和品牌,也不得为第三方代加工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和品牌。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行为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22、如甲方因自身原因不再需要已下达给乙方的生产订单,如乙方已经按照订单进行生产,甲方仍应支付该次订单所约定的全部价款,如乙方因为取消生产计划而产生了相关费用或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甲方提供的包材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因包材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任何市场纠纷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24、乙方应保证产品内容物原辅料消耗出品率不低于97%,低于本标准的损失部分由乙方按实际价值全额赔偿。

25、甲乙双方约定包装瓶、宣传品及其它包装材料的消耗出品率,按实际消耗计算。即“实际出品率+实际破损率=100%”。破损材料需要报损的应交由甲方指定人员清点验收签字认可。破损率最高不能超过3%。

第三条:仓储物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所有物质提供足够的仓库位,并免费提供从材料入库到产成品出库共80天的储存保管时间。若乙方逾期交货,免费仓储管理时间顺延。若甲方逾期提货,每天按生产计划订单总额的千分之一罚金给乙方给予补偿。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十个立方体积的尾料(  )存放仓库常年使用。如有超出使用的体积,甲方应按每立方每天0.5元人民币价格给乙方进行补偿。

2、货物运输、搬运费及运输风险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代办运输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书面的要求和指令代为办理,运输费、搬运费及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保密及不正当竞争条款

1、甲、乙双方对合作期间接触到对方所有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成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客户等各方面的各种机密信息均有保密义务。

2、本协议所称“机密信息”指甲、乙双方及其关系企业,所有继续保持其秘密性和经济上利益的一切商业上、技术上的信息。包括书面记载信息、可申请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信息,还包括经营计划、销售计划、产品开发计划、业务模式、市场分析、财务数据、会计报表、客户数据、供货商数据及其他与甲方营业活动有关的数据。还包括各种电子文件、数据库、发现、概念、构想、设计图、产品规格、流程图、模型等。

3、甲、乙双方依约或依法对甲、乙双方以外的人负有保密责任。

4、甲、乙双方同意在协议终止的二年内,依然负有保守前条机密信息的义务,对于因业务需要而知悉或持有对方的机密信息,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影音、借阅、交付等对外披露给甲、乙方以外的人。

5、但机密信息如已经公开或解除其机密性,则对该部分不负保密义务。

6、本协议保密义务,不能因本协议的终止、无效或被撤销而受影响。

第五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在守约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它

1、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协议之内容、信息以任何方式披露、泄露或使双方以外的人知晓。若一方违反此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的条款若与本协议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但不应影响双方已经实施的合作结果。

3、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内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4、 本协议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于本协议内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当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政府的管理行为(如颁布禁令、调整制度等)、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等),双方可免责,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情势变更状况通知对方。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以及甲方签署的委托加工产品确认书、生产计划订单、指定经办人的授权书等文件均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 协议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或委托第三方生产加工印有乙方生产制造或三证批号的一切包装物品、宣传资料。如有违约,甲方须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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