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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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是驱动社会进步和改变人类生活的重要力量。写作需要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为读者提供多样性的观点。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写总结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技巧。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一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

3、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请假可出校门。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填好来客登记表,并实行领入制。

2、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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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二

1.2规范物资储备入库工作。

保管处仓库。

4.1物资的出库。

4.1.1车间领。

料必须有符合规定、符合制度、签字齐全的领料单,对于非生产用料应严格把关(领料单另需有分管副总签字),领料单须写明用途。

4.1.2领料人拿领料单到保管处仓库划价后,才能交单领料。

4.1.3车间领料人到仓库领取新料时,应首先执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4.1.4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凭领料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并严格执行计划限额发料。不允许领料人无保管员在场私自到货架上取货。

4.1.5专用物资严格按计划的申请单位、数量发放,不允许无计划发放,不。

允许超数量发放。

4.1.6通用物资领用单位有物资消耗定额的按定额发放,无定额的采用非限。

额发料,非限额发料因不利于计划性经济核算,必须尽量缩小非限额料范围。

4.1.7各车间单位向仓库领取的物资须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换。

4.1.8原材料发料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免物资自然损耗或久存变质,为节约新料,降低成本,仓库保管员应尽量推荐利用旧滞材料且严格执行“交旧领新”的规定。

4.1.9原材料不可以不经保管员直接送车间使用,如特殊情况急用,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4.1.10对入库时间较长的特殊物资,出库要进行复验。

4.1.11发料后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卡,结清帐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仓库保管员在物资出库中一定要面向生产、面向基层、准确及时、按质按量以最优良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4.2物资的入库。

4.2.1物资入库验收须凭内贸处或国际贸易进口处的入库通知单等凭证,对照物资的月度采购计划或追加(急)计划。

4.2.2对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进行验收,一般采取与供货单位一致的计量。

方法验收,在通常情况下进行全部检验(特殊情况下可以抽检),根据物资不同情况采取过磅、测量、检尺、换算等方法,严格查明运到的物资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计划、运单、发票及合同的规定等相符。

4.2.3对物资质量进行验收,核实运到的物资在质量方面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凡是仓库能检验的(外包装、合格证等),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检验;凡是需要由质检部门或专业部门检验的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检验,保管员依据各相关部门的检验记录进行入库。

4.2.3.1化工原材料、辅料、木浆进入公司后,由过程控制处取样检验,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由内贸处或国际贸易进口处作退货处理;对于让步接收的必须经生产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2.3.2设备备品、配件进入公司后,由设备管理处进行检验,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由内贸处作退货处理;对于让步接收的必须经生产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2.3.3电器、仪表进入公司后,由电力仪表处进行检验,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由内贸处作退货处理;对于让步接收的必须经生产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2.3.4包装材料进公司后,由成品控制处进行检验,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由内贸处作退货处理;对于让步接收的必须经质管部长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2.3.5计量器具进入公司后,由能源计量处进行检验,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由内贸处作退货处理;对于让步接收的必须经生产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2.3.6创新技术工程项目物资入公司后,由项目小组专项技术人员或总工授权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检验,保管员根据检验记录,注明合格的给予入库,不合格的由内贸处或国际贸易处进口处作退货处理;对于让步接收的必须经总工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2.3.7设备零星部件、五金零用、工具等物资进厂后,由保管员检验外观质量及合格证,合格的予以入库。不合格的由内贸处作退货处理;对于让步接收的必须经供应保障副总签字认可后方可入库。

4.2.4进入公司物资经验收发现有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立即向保管处处长汇报,办理补送、退货或调换等处理;进入公司物资经验收发现比物资采购计划数量多,按物资采购计划办理入库手续,并退回多供物资;如果比物资采购计划数量少,则按实收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4.2.5物资验收入库后及时做好收货凭证,正确结算或换算,并且保管员在入库通知单签字作为入库的依据。

4.2.6保管员将物资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并做好台帐备查。

4.2.7对入库物资整齐摆放,进行标识;校对物卡,做到物资帐、卡、物相符。

4.2.8仓库帐目保管员接财务部会计结算处的采购入库单后登记财务帐。

4.2.9仓库保管员要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

5.1各仓库白班时间必须时刻有保管员值班,中午、晚上值班人员离开仓库买饭等不得超过15分钟,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二次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2各仓库严格执行凭手续齐全的领料单发料,违反本规定如果无领料单或内容填写不实不全发货,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0分,二次岗位待业1-3个月。

5.3划价迅速,出现划价、转换单据的错误,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10分,二次3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4出现保管员与领料单位配合或协助弄虚作假,少报、瞒报生产成本,发现一次责任保管员下岗待业。

5.5各仓库为车间发料时,应首先执行《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按《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6各仓库对照车间领料单、按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及用途等要求准确发放,违反本规定发错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20分,二次岗位待业。

5.7各仓库专用计划物资严格按计划的申报单位、数量发放,不得无计划发放,通用物资定额内保证供应,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20分,二次岗位待业。

5.8各仓库为车间、单位发放物资须领料人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换。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二次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9各仓库发货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入库时间较长的特殊物资出库应进行复验,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10分,二次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10各仓库发料后及时清理现场,登记帐、卡,填写发货记录,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10分,二次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11仓库必须完全保存物资采购计划,严格凭物资采购计划及内贸处的入库通知单办理入库,违反本规定,丢失计划,使物资不能及时入库发现一次罚扣现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月累计二次岗位待业一个月;无物资采购计划和内贸处的入库通知单而将物资入库的,发现一次下岗待业。有物资采购计划无内贸处入库通知单而将物资入库的,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10分,累计二次下岗待业(如果出现车间急需或其它特殊情况除外,但保管员必须验收)。

反本规定,品名、数量、品种、规格、产地的验收出现失误的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5—50分,造成一定损失的岗位待业1-3个月。

5.13化工原材料、辅料、木浆、设备备品、设备配件、电器、仪表、包装材料无质检部门或专业部门注明合格的检验记录而对物资给予入库的以及设备零星部件、五金零用、工具外观质量和合格证的验收出现的失误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5—50分,造成一定损失的岗位待业1-3个月。

5.14仓库验收时发现有盈亏、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不符情况不得置之不理,应立即向保管处长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违反本规定出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累计二次扣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15仓库保管员物资验收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以备追查验收责任,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累计二次扣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16物资入库后保管员,要及时清理现场,摆放整齐,进行标识,校对物卡,每违反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累计二次扣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17保管员办理物资出入库手续要迅速及时、认真准确(以半小时为限),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累计二次扣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18本仓库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发料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二次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1-3个月。

保管处。

供应保障部。

8.1本制度由公司保管处制定,并负责技术解释,报供应保障部副总经理批准。修订与终止亦同。

8.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执行。20xx年4月1日实施的《保管处物资入库制度》和《保管处物资出库制度》同时废除。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条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十二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

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视为没有相应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四条周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五条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六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第十七条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八条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分管领导加以额外说明。

第十九条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日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

加班时间。

第二十条因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十一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没有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二十二条《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五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四章加班限制。

第二十四条加班时间限制:

(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一律不得超过36小时,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时间。否则视为工作效率低下。超过36小时的,按36小时计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五章加班补偿标准及计发。

第二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计算加班工资两种,调休时间按1:1计算。

第二十七条周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如员工当月缺勤的,先作调休扣除缺勤后再计加班。第二十八条办公文职人员加班调休应在两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以后月度。凡调休的文职人员均应填写《调休申请单》(附表二),并经主管、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审批。

第二十九条加班工资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工资;。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加班工资;。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加班工资。

第三十条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三十二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第三十三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十四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于二零xx年一月十日发布,自20xx年一月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四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站内所有仓库的管理。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装置。

3.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4.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

4.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4.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4.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5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6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五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三条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第九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六

一、全院学生出入校门时必须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服从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于着装不符合学院管理规范要求、未出示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未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的学生,值班人员将详细情况登记好并将登记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二、学生在如下时间严禁外出:1、周一至周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后。2、周五8:40—11:40,21:00以后。3、周六、周日21:00以后。确因特殊情况外出者,需出具由辅导员签署的放行条,并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后回校的学生不准回宿舍就寝,可到学院招待所免费住宿,但每学期超过三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学生需要携带贵重物品离校,必须由辅导员检查并开具物品放行条,由宿管员签字才可放行。

五、严禁学生携带烟、酒、盒饭、生食(肉、米、菜)、违禁电器、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值班人员有权要求进校学生对自己的书包、行李箱、行李袋、电脑箱等进行有侧重的自查,学生应主动配合,对不配合者交由学部处理。一经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登记在案。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进出校门者,由值班人员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依据泰安市停车收费的相关规定和泰安市停车场秩序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停车场经营资格备案登记证明》,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出入教学区的机动车实行规范管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的车辆在住宅区按规定标准交费的,凭车辆通行卡免费出入各教学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三、学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东校区,按《山东农业大学住宅区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东校区地下固定车位按每车位每年1000元收费)。

四、在教学区有营业网点的商户、与学校相关部门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可申请办理教学区通行卡(小型汽车每卡每月60元,大型汽车每辆每月120元)。

五、学校举办公务活动,由学校办公室提前通知公安处,公安处安排专人引导车辆并免费放行;其余大型活动,活动举办单位应提前与公安处联系,公安处将按实际情况与举办活动单位确定收费方式及数额。

六、学校的公务车辆免费办理教学区通行卡。

七、特殊情况允许出租车进入教学区,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的从进入教学区开始计时收费,按2元/小时标准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八、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入教学区时问明情况免费放行。

九、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外来车辆进入教学区,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超过30分钟的从进入教学区开始计时收费,按2元/小时标准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收费不超过30元。

十、进入教学区车辆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位置停放;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车辆被盗、刮擦、损坏等责任自负。

十一、本办法自2012年11月20日起施行,由公安处负责解释。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八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2.1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九

一、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1、本学校教职员工出入大门,严禁骑车进出。

2、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大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领导批准或打招呼,说明出入事由并由门卫进行登记。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留住或进入学校。

1、凡学校外来人员或家长来访时,应予先与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取得电话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出校时,在接见单上请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签字,将接见单交门卫(备查)后方可出校2、禁止来宾未经准许随意进入校园,如发现请到门房问清事由,与接待领导或教师取得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外单位车辆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经门卫人员查验后,登记单位、车号方可入校。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十

1、物品出入应从指定的地点、路线出入,需要时,对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进行铺垫和保护。

2、物品搬运应由专业人员操作,指定电梯运输,物品过重、高、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货物和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在指定场所以外,不能妨碍交通,堵占道路、通道、电梯门口等。

4、非标准工作时间出入,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专用电梯运货。

5、对运输后的现场及时清理。

二、禁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带入大楼内。

2、《持物出门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物品所属单位留存,第二联由物业管理中心门岗核实是否相符,确认持物出门证明有效、门岗责任人签字放行,如发现证、物不符,须持物人员重新开具《持物出门证》,并盖责任单位公章,经确认方可放行。第三联,交由大楼东门岗查核。

3、责任单位盖章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各部门的物资带出办公大楼,只须盖其本部门公章;。

第二类:大楼基建施工单位物资外出,除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公章)外,须请。

第四类:b座客户物资带出办公大楼,须盖租户单位公章;(租户名单由客服中心适时更新并报秩序维护部备查)。

第五类:与办公大楼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如有物资从大楼内带出,须请其与联系单位盖章;或请其下次进入大楼时,将无须送至大楼的物资在进入时,即在东门保卫处提前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出门时备查。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十一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 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 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 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 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 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 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 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 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1、 人员进出的管理:

(1)与动物实验无关人员、非该责任区的人员及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均禁止进入动物屏障系统。

(2)动物实验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进入屏障系统工作。

(3)所有人员进出屏障系统时,须在动物登记本上填写姓名、目的、进出时间、携带物品。

(4 )人员在进入屏障系统前,必须在专用更-衣室脱下外套,在内更-衣室穿、戴好净化衣、口罩、帽和手套,再经风淋室风淋1分钟后进入动物实验区。

(5)在屏障系统内,人员进出时不能同时开启两扇门,并做到随手关门。

(6)在屏障系统内,人员应注意保持安静。

2、 物品进出的管理:

(1)耐高温高压灭菌的物品,均须经121℃、30分钟的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并确认灭菌指示纸达到安全状态后,放置在物品储藏室。

(2)不耐高温高压灭菌的物品,须在传递窗内用0.5%过氧乙酸喷雾消毒,紫外灯照射15分钟后,从传递窗内侧带入屏障系统。

(3)动物用的笼具、饲料、饮用水等物品从清洁储藏室分配至各饲养室。

(4)每次更换下来的笼具、饮水瓶等物品通过走道运至缓冲间,再由系统外的工作人员从缓冲间取出至清洗间清洗。

(5)与动物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屏障系统。

(6)未经实验动物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准把动物笼器具带出屏障系统。

3 动物进出的管理:

(1) 所有实验动物必须从持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中谨慎购入,并做相应的隔离观察。

(2)实验人员、工作人员不准虐-待动物;不准在动物饲养室内处死动物。

(3)工作人员、实验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有死亡动物时,应立即取出动物尸体,用塑料袋包装,在标签牌上记录动物死亡数、日期,并更换该笼、笼盖、饲料及饮水瓶。双方人员及时沟通,分析死亡原因。

(4)动物尸体用塑料袋包装后存放冰柜,集中焚烧处理。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十二

1.目的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物品进出的管理过程。

2.范围。

适用于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对进出管理区域的各类物品的管理过程与质量要求。

3.1.1门岗与外围秩序维护员礼貌询问客户物品类别和去向,观察判断物品情况,禁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并报告当值秩序维护领班。

3.1.2施工单位使用的装修物品,应提前申请,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入内。

3.2.1物品出门前,持物人应到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处办理《持物出门证》,由综合组主管签字并盖物管中心公章。

3.2.2客户搬迁时,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应与客服主管确认该客户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租户搬迁必须得到业主同意,如无拖欠方可签发《物品出门证》。

3.2.3客户持物出门时应携带《物品出门证》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门岗秩序维护员主动上前请持物人出示《物品出门证》,大件物品与贵重物品应列出物品清单。

3.2.4门岗秩序维护员仔细核实出门物品与《物品出门证》的名称、现状、数量、出门时间等是否相符;确认《物品出门证》中是否有物业管理处经办人签名与公章。

3.2.5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相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感谢持物人员的配合,收回《持物出门证》,并在《持物出门证》上注明物品搬离时间并签名确认。

3.2.6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不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要求持物人重新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物品出门证》,并暂时拒绝物品搬离管理区域。

行劝阻并及时通知当值领班到现场解决,必要时通知监控中心录像备案。

签名后放行。

3.3物业搬运现场管理规定3.3.1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进、出管理区域前,持物人均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处前台接待,前台接待负责通知客服主管、工程部经理、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与外包方安全主管做好相应准备。

3.3.2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根据客户搬运物品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约定指定搬运通道、搬运时间、指定电梯等具体事项,确定客户现场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3.3.3物业管理处工程管理部在客户搬运前24小时内完成对指定搬运通道公共部位的防护,包括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的铺垫和保护。

3.3.4客户搬运物品应从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时间、通道、路线进、出管理区域,使用指定货梯,并对搬运物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免损坏公共部位,如搬运物品过重、过高或过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3.5监控中心负责对搬运现场和路线进行重点监控,现场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搬运现场的公共秩序,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立即要求现场责任人暂停搬运并上报领班处理。

3.3.6搬运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扔杂物,以避免影响其他客户的正常办公。

3.3.7客户搬运车辆应停放在物业管理处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堵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与电梯口等。

3.3.8搬运结束后,现场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查看搬运现场,督促客户及时清理应运输产生的各类垃圾、杂物。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立即与责任人确认,并由工程管理部维修主管现场确认损失价值后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

3.4门岗秩序维护员每天交班前将当日收到的《物品出门证》交当值领班,由领班统一交安全主管每月归档。

物品出入管理规程篇十三

为明确公司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物品出入规则,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 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 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 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 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 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 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 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 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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