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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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正义性。在合同中增加一些解决争议的条款,可以提高合同的可执行性。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一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惠州市惠城区丰山路32号景亿公司四楼租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 100平方米,租期从2014年 8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8月 31,租金为每月 2000 元。届满时,本合同自然失效,若甲方继续出租,新一轮租约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为准。

第二条 租金按月缴交,交租时间为每月 10 日前交纳,每月均开具收据。

第三条 乙方应一次性预交 3个月租金 6000 元,其中租房押金 2000元,剩余 4000 元可抵作租金。租期届满时,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给乙方。乙方应按时缴交当月租金,逾期 30 天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并且不退还押金,乙方提前解除合约或违约将不退还押金。

第四条 乙方用水、电表计量,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自理,本款所缴交的`款项,乙方在每月缴清,逾期不交时,苦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本合同期满时,对出租房屋的装修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一切装修不得拆除。

第六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将房屋转租他人,或改变租赁用途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方可转租。

第七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维护公共卫生整洁,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令及治安条例等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惠州市景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惠州市军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20xx年4月19日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二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_。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_______。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计算。

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三

出租人:(下文简称甲方)。

承租人:(下文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已于二零xx年x月十五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现因有必要就相关合同条款做出细化说明,经过友好协商,兹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专门为《房屋租赁协议》第四条“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恢复合同订立之前的房屋原状”做出细化说明。

第二条:因乙方装修时留下的地面砖、墙面砖、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属于不可拆卸物(即强行拆卸可能会造成房屋结构性损害)的,经甲乙双方公平商议,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条:凡是属于乙方装修后新增的、可拆卸且不会损害房屋安全性及稳定性的装饰品、电器、设备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带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经协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四条:甲方两间房屋原每间卷闸门后均安装有铝合金玻璃门,后因方便乙方装修需要均已拆卸移走。本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保留每间房屋装修后新设臵的玻璃门不得拆卸带走,以抵作对甲方原有铝合金玻璃门的补偿。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具备合同法律效力,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人(签字或盖章处)。

承租人(签字或盖章处)。

合同签订日期:二零xx年月日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下文简称甲方)。

承租人:(下文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及其则分则“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现有位于多宝镇关庙街与省道交汇十字路口以南、广播电视塔以西、原电动工具厂以东的临街门面房间,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五年,自20x年x月16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止。

第三条: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及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第一年即20xx年x月x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止的房屋年租金为1500元/间,以后年租金收取标准按照随行就市原则,即本合同租赁范围内的每间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原则上应该与北面同排其他房主收取的每间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相同(不含本排房屋北边第一家),不另加价,也不降价。

2、房屋年租金收取采取先付款、后使用方式,具体为:乙方应在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先与甲方议定下一租赁年度的房屋租金并足额交清后,乙方下一年度方可使用甲方房屋;甲方收款后,应亲笔写下收款条据交给乙方作为付款凭证。乙方如有资金困难,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可酌情延期支付房屋年租金,但最迟不得超过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后一个月(31日历天),乙方如违约拖延支付,甲方可依法单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后,应在三天内无条件搬出甲方房屋。

第四条:乙方承租后,如因生产经营需要改动房屋结构形式(乙方对房屋结构的改动不得破坏房屋安全性和稳定性),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在承租使用期间造成甲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恢复合同订立之前的房屋原状,乙方应无条件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变动对本合同的处理。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依法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但该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甲方在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之前,应事先通报乙方。

2、免责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法律、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灾难或者意外事件的发生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或双方人员、财产损失,例如遭遇政府部门强行拆除、占用、收购甲方房屋等等;发生地震、洪水等等;发生战争、动乱、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等等,以上属于不可抗逆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均不算违约,相互不对对方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协议需甲、乙双方及第三人(即房屋承租权受让人)共同在场合议制定,合同变更协议一经签订,则第三人获得乙方相应合同权利与义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自动终止。

第七条: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税费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执行,也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或者合法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合同生效后,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

承租人(签字或盖章处)。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四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磋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包租客房数量为:______________间(其中豪华双人房______________间,豪华单人房______________间)。

三、客房的租金为:

豪华双人房______________元/间/天。

豪华单人房______________元/间/天。

四、乙方包租甲方客房期间,甲方不提供早餐、机场及展馆接送等服务。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服务,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在本协议书上注明。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当日,需支付总包租房价金额的50%作为定金,余款须在_________年月日全部结清。

六、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由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中英文本发生差异,以中文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五

甲方:__,男,生于1965年8月15日,汉族,__省__县人,住址:,电话:。

乙方:__,男,生于1972年2月2日,汉族,__省__市人,住址:,电话:。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__省__县__镇竹海路54号(桔湘宾馆)对面_南雅居11栋二单元7—1号住房,东南面一室一厅,约50平方米,专利多联开关配电,水、电、气、电话、闭露、宽带六通及家具。出租给乙方依法居住,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现家具配置:床一称;床垫一张;立柜两个、小柜一个。

二、房屋交付:甲方于20__年4月19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进行居住、管理和使用。

三、租赁费用:实行先交房屋租金在住,安季度三个交房租。房屋月租550元,乙方在20__年4月30日前向甲方租房屋保证金1000元和20__年4月30日-20__年7月30日房屋使用租金1650元共计2650元,以后提前1个月交下三个月房租。期满后无迤欠债务或损坏财物,押金1000元折为房租或照价赔偿破损财物或欠费,各经营管理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限:暂时定为1年,即20__年1月30日至20__年1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房租按市价5%-15%酌情递增减。对装修设备空调等不可移动的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转让房屋应当经甲方许可。

五、费用交纳:乙方使用甲方的水(按业委会要求)、电户号:06_008;、天燃气(户号:152_24),闭路电视(户号:03-_1)、电话、宽带(号码:08_-4_28)物管等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并按时到交费部门支付清结。

六、使用管理:及时维修和保护房屋,确保公共过道的畅通,清洁,灯亮。搞好邻里关系,配合邻里完善设施,完清房屋经营管理的各种税费。

七、债权债务:房屋租赁前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出租后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八、变更解除:甲乙双方任何方要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必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转让。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违约,承担对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一、生效方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  乙方: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六

个人。

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

保证。

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

委托。

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七

房屋。

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房屋租赁格式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格式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

法定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北京市。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房屋结构为砖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小写()。

第五条付款方式。

年结算一次,付款日期为每一付款期前天,乙方向甲方交纳下一期租金,先付后用。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押金(违约金)元整,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押金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管理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定期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并负责修缮及修缮所需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不慎造成的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方管理问题造成乙方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或退租时,乙方应将所租房屋原建及新建设施、装修无偿移交给甲方,甲方已认可的除外。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费元/吨。

(乙方如单设水表按数计价,否则,按该水表计数均摊)。

2、电费元/度。

3、供暖费元/平方米/年。

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要求,甲方应在对外承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的请求,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约定。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另有约定除外)。

3、拖欠房屋租金、水、电、暖及其它费用累计达15天的;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其它任何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和军队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该房屋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限收取。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逾期未交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付款期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违约金。逾期15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房屋,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市(县)区(镇)路(街)号,邮政编码:房产证号:。房屋间数:使用面积:租赁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个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符合使用要求的房屋交付承租方,至年月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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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八

房屋租赁合同书
(供个人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棠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推荐房屋租赁合同格式通用篇九

房屋租赁合同书
(供个人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 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棠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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