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通用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01: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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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需求和利益。需要充分研究和分析不同的方案选择,找出最适合的那一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一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把镇村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齐家务乡“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本乡所有家庭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家庭的关系,讲礼貌、讲文明,诚实守信。
2、好学进取,敬业爱岗。
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成效显著。精心抚育子女,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孩子,鼓励他们自强自立,积极向上。反对虐待遗弃儿童,不溺爱娇惯子女。
3、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夫妻互敬互爱、和谐温馨,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做出积极贡献。
4、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邻里之间以礼相待,相处和睦,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不乱挤乱占共用场地和设施,自觉清扫公共卫生。
5、低碳生活,热心公益。
家庭成员均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爱惜资源,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热心公益事业,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好模范作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比:
1、家庭成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章制度的;
2、家庭成员与邻里吵闹,不能和睦相处的;
3、夫妻、婆媳、翁婿发生纠纷,有不良影响的;
4、其他影响村庄建设、邻里和谐的。
此次活动领导小组为齐家务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表彰展播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20日)。
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评选活动公告,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各村党支部开展一次“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可以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2、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根据“文明健康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集中评议、党支部把关的方式,向“文明健康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对象。各党支部按评选条件推荐五户“文明健康家庭”提名候选人。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7日)。
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党支部评选出的“文明健康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展播阶段(6月8日—6月20日)。
乡党委、政府将对最终入选“文明健康家庭”户进行嘉奖表彰,并对家庭事迹进行展播宣传。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二
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需求,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等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老龄委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本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积极老龄、健康老龄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健康老龄化,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4.11岁。制订实施《上海市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形成三级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布局,服务供给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本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老龄健康政策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教育和促进不断加强,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基本实现一定规模(150张以上床位)养老机构均设置医疗机构的目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愿签尽签”。家庭医生“1+1+1”签约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400万,其中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2-6级的失能老年人签约率达到九成。设置家庭病床近8万张,每年服务近80万人次。安宁疗护整体纳入国家试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建成238所标准化智慧健康驿站和46家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全面推进,惠及老年人近40万人。
“十四五”时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上海是我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本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581.55万,占总人口的23.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4.9万人,占比16.3%。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纯老化等趋势交织共存,慢性病、常见病患病占比高,且存在多病共存特点,对健康服务、医疗保障等需求持续增加,对整合型健康服务的提供、就医的便捷性也提出较高要求。
本市促进健康老龄化面临的挑战包括:一是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需进一步加强,对需求匹配、优质资源布局、多元供给、效能提升等提出更高要求。二是老年人主动健康意识与能力有待提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全专结合、上下联动的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链尚未有效形成,诊疗、康复、护理的服务链条仍不健全,需要构建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四是高龄、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照护能力相对较弱,对家庭健康养老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出发,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形成更加便捷、更高品质、综合连续的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为建设健康上海、打造国际老年友好城市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全民行动。发挥政府在促进健康老龄化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实现共建共享,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倡导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共同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健康优先,全程服务。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在内的适宜高效、公平可及的全程健康服务。
优质高效,便捷连续。着眼于为老年人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全面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丰富家门口服务体系中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连续的健康服务。
科技赋能,创新发展。主动顺应科技和产业变革大趋势,提升医学科技创新策源力,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应用,提升供给效率和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与为老服务多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有效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老年健康服务质量有效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一)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加快健全健康支撑体系。
1.推进健康老龄化政策协同与融合发展。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引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资源,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实现共建共享。发挥政策协同作用,在全市建立健全“市区上下联动、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协作机制,定期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健康老龄化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和政策协同。发挥医保在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市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加强老年健康与养老、养生、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促进老龄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将老年健康服务相关项目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基本医疗保障支持。稳步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不断推进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定点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继续支持共保体推出“沪惠保”。支持引导形成高效合理的分级诊疗秩序,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落实签约服务费支付机制,促进激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做实做细社区健康服务。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断扩大医疗康复、护理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上海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继续深化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市发展实际,优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合理确定长护险基金支付水平。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失能老人的关心关爱。积极探索建立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第三方综合评价标准体系。(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上海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和推动商业保险、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社区健康服务等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支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强化医疗健康大数据在医疗支付方式及健康保险开发领域的应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老年人风险保障需求,研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产品。通过保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积极投保门槛较低、价格实惠、保障责任明确的保险产品。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上海银保监局负责)。
(二)强化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
5.完善多元化老年健康教育服务供给格局。拓展老年健康教育阵地,依托上海开放大学、老年教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场馆以及“金色学堂”等各类频道、广播电视健康栏目等,提高老年健康教育服务覆盖范围。强化健康教育咨询点和标准化智慧健康驿站建设,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老年常见慢性病、退行性疾病和常见心理健康问题的健康指导。推进科普服务配送项目,及时向老年人及家人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丰富老年健康教育服务内涵。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宣传活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普及“健康骨骼快乐生活”理念,加强预防骨质疏松、防跌倒等健康知识宣教。开展“合理用药·关爱老人”行动。在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合理用药”专题课,在养老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开展合理用药宣传和指导。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教育,提升老年人对健康信息的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开展健康促进社区建设,推进老年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家庭”,提升子女在老年保健、居家护理等方面的意识和技能。(市卫生健康委、市老龄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老年人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帮助老年群体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培养老年人主动健康的意识和能力,鼓励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坚持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病的监测与自我管理。积极推进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引导老年人主动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构建“互联网+健康”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模式。加强老年健康政策宣传,进一步推动老年人有效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健康自我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健全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
8.针对性加强老年人预防保健。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三级预防体系,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服务等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疾病的早诊早治和综合干预,推动老年人整合型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均达85%以上。推动老年人失能(智)预防与干预。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对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进行早期干预。推动老年人高发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加强癌症早诊早治。开展老年女性乳腺癌、宫颈癌等早期筛查。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加强老年口腔健康管理,提升基层开展口腔预防保健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开展老年视觉、听觉健康促进试点项目,为老年人提供视、听等感觉能力筛查和干预服务。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9.全方位提升老年人传染病防控力度。建立健全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加强老年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深化推进本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0岁及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项目。大力宣传防控知识信息,提高老年人、养老服务人员的防控意识和科学防护能力。指导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志愿者作用,做好社区居家老年人传染病防控。(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老年健康管理。优化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提升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能力。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老年人实施分层分类健康管理,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老年人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发挥智慧健康驿站功能,拓宽老年人自我健康检测与获得健康指导渠道。建设老年健康管理信息库,汇集智慧健康驿站自检记录、医疗机构体检和诊疗记录等多方信息,建立连续、综合、动态的老年健康管理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1.加强老年心理关爱服务。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依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利用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持续推动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心理健康筛查评估,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心理健康与精神障碍的甄别能力,畅通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通道。加强老年人看护人员、家属等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关爱和照护知识及技能。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各区(街道、镇)均设置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心理援助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2.改善老年营养状况。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强化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建设,组织制定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和养老服务机构营养健康相关标准,开展老年膳食营养指南的宣传培训。开展为老助餐点健康食堂达标建设项目,创建一批示范健康食堂;启动老年肌肉减少症、吞咽障碍等老年人营养风险筛查、评估及营养管理,具备老年人肌少症筛查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占比超过65%,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体医养融合。积极倡导科学健身,提高老年人体质健康水平,形成体医养融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模式。将运动干预纳入老年人慢性病防控与康复范畴。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环境,新建一批市民健身步道、益智健身苑点、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等社区体育设施,推进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身、康复、养老等“一站式”运动康养服务。发挥各类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作用,带领更多老年人参与健身,推动老年人体育生活化、健身常态化。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开展老年人健康检测、评估、干预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智慧化服务,广泛开展“你点我送”社区体育服务配送,帮助老年人掌握健身知识和技能。(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连续性服务为重点,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
14.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以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为引领,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人口导出区域二级综合医院功能转型为康复和长期护理机构。加强优抚医院建设。发展老年医学专科医联体,将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纳入到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远程医疗等形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推广多学科合作诊疗模式,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营养不良、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医疗急救(120)分站网络建设。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符合老年人疾病发展规律的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以三级医院康复科为龙头,二级医院或康复医院为枢纽,社区康复为基础的三级联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各区按每千人口0.4张配置康复床位,各区至少拥有一家康复医院或200床规模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病区。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整合各类资源的功能,为疾病恢复期老年患者提供以门诊、上门服务和居家为主的社区康复训练与指导服务。建立以智能康复装备为标志的现代康复中心,融合先进科学的康复理念,运用现代康复技术,提升康复服务能级,打造一批以康复为特色专业的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康复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让居民享受到“家门口”优质康复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6.推广安宁疗护服务。建设具有区域特点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居家为单位、二三级医疗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源为补充的安宁疗护“五位一体”服务模式。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开设安宁疗护床位。建立各类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机构间分工明确、协作紧密、流程清晰、转介顺畅的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建立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安宁疗护学术与科研水平。推动成立上海市安宁疗护协会。建设安宁疗护培训基地,促进安宁疗护培训向专业化、规范化迈进。广泛传播安宁疗护服务理念,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安宁疗护服务的氛围。加强各区安宁疗护中心建设,在本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17.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聚焦老年友善文化、管理、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应建尽建”。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五优先”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导医等相关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和实际困难,保留线下、人工等传统服务方式,疫情期间持卡/证核验健康码,优化老年人“互联网+就医服务”,实现跨越“数字鸿沟”。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和风险防范,推进老年护理、康复、临床药事、营养、安宁疗护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改造。到2022年,全面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并不断提升内涵,形成一批示范性机构和典型经验。(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满足失能照护需求。
18.加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管理。优化统一需求评估制度,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与照护计划智能衔接。完善政府督导、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估机构行业管理体系,引导和培育社会化评估机构有序规范发展。推动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质控中心建设,加强对各类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确保评估质量。加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队伍建设,完善评估员培训考核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根据老年人疾病特点、自理能力和医疗护理需求,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按需分类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护理、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对接失能老年人迫切需求,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延伸护理服务,将机构内医疗护理服务拓展到社区和居家,鼓励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保障,以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为基础,长护险服务为补充,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完善长期照护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护理服务标准及质量评价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加强对护理站等长期照护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健全老年认知障碍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推动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标准制定。深化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实现街镇全覆盖。加强养老机构内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全市护理型床位不低于10.6万张,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达到1.5万张。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医养结合,推动高质量发展。
20.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平台功能,以家庭医生制度为核心,以“三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建设为抓手,以“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智慧健康驿站)、“室”(村卫生室、家庭医生工作室)为网络,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实施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建设指导标准,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并增加康复功能。优化家庭医生团队配置,加强对失能、失智、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签约服务。做优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增加服务频次和服务项目覆盖。按照常住人口3‰设立家庭病床,推进针对养老机构内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一定等级且符合建床标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加大流动医疗车、远程医疗技术等应用,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和能级。(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区域医养结合服务能级。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推进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功能建设,按照服务半径、需求特点等,通过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或家庭医生工作室(团队)实现功能覆盖。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医疗护理机构技术支撑力度,不断提升区域医养服务能级。深化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机制,探索以项目方式,为在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护人员支付劳务费。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组建医养联合体,内部建立有序转诊、双向转介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区、示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优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康复科建设,在“区域+专科”四大中医医联体建设中,以老年病为方向,加强中医药诊疗方案下沉和人员培训,通过基层中医骨干人员双聘和医联体内联合门诊建设,推动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间提供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同质化发展。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和多样化调养服务包。(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23.提升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具备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拓展服务领域,推动中医药人员进养老机构提供服务。积极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在养老服务中的推广应用,鼓励老年护理机构配备中医诊疗康复等设施设备,加强对老年护理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为老年人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本市家庭医生团队至少配备1名中医医师或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中医基本医疗和个性化的中医药服务包,做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提升老年人中医药服务获得感和满意率。(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24.加大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培养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理念。加强中医药健康传播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康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进中医药科普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针对老年人不同体质开展药膳食疗科普、指导等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八)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科技与人才支撑。
25.推进智慧健康为老服务。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赋能便捷就医、“为老服务一键通”应用场景。推动老年健康管理档案的信息共享和运用,探索开展老年人健康状况智能评估和健康指导。依托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实施新一轮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紧急救护、智能康复辅具、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远程实时健康监测等信息化服务,为做好老年健康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老年健康科学研究。加强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区域中心建设,打造老年健康科研高地。加强重大老年医学问题研究,提高老年医学临床研究水平。加强衰老机制与延缓衰老的基础性研究,系统创制符合国情和大都市特点的衰老及老年健康标准、指标和评定方法。支持老年健康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加快老年疾病研究成果转化。支持研发适合营养不良、肌肉减少症、吞咽障碍等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和营养膳食,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医疗和康养结合的产品及技术。(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建设。支持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加强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在人才引进、科研经费、教学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上海开放大学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以及针对老年人群的药学、康复、心理、安宁疗护、中医药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覆盖中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学历教育,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在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医药等专业中开展老年医学内容的学习,加强老年健康相关复合型人才培养。(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全面加强老年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与激励。组织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老年医疗护理员培训项目。加强老年护理、康复、药学、营养、心理健康、医务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按国家要求实施老年医学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加强老年健康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营养师等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按国家要求统筹推进老年健康相关职业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落实医师区域注册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在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的激励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健康老龄化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各市级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宣传促进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意义,共同推进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落实。各区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落实属地责任,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把促进健康老龄化必要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基层能力提升、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加强健康老龄化工作各项经费的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健康老龄化多元化筹资投资机制,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慈善捐助等多元资金的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健康老龄化事业,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
(三)强化监督考核。
充分发挥市老龄办的综合协调作用,把促进健康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作为评价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内容。完善信息统计和需求反馈机制,组织开展行动方案实施评估工作,建立评价制度,实现对行动方案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的全面检查评估。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三
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减少因环境导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最大限度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确定开展“健康山东行动”。
意义:广泛宣传省政府开展的“健康山东行动”,引领全省9400万人民群众参与到“我行动,我健康――健康山东行动”中来,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一、活动主题。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全国相关健康企业等。
三、组织领导。
山东省爱卫会成员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联络员名单王玉江。
省委办公厅行政处副调研员张萍萍。
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主任科员团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妇联宣传部部长。
济南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卫生防疫处助理员。
省武警总队卫生处助理员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副调研员。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消费品产业处副处长。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副调研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调研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中心主任。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省水利厅农水处副主任科员。
省农业厅生态农业处副调研员省商务厅办公室副主任。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副调研员。
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处长省广电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
组
长:包文辉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省爱卫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元宁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成员:张立祥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邱枫林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王正武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
葛永宏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
张爱国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
丁凤深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处处长。
万书臻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处长。
宗玲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
刘勇省医务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洪昌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副处长陈国锋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副处长黄。
5,《健康山东》台历。20万册。6,《健康山东》精美宣传画册。10万册。7,《健康山东》宣传t恤衫。10000件。8,《健康山东》宣传手提袋。10万个。9,健康山东行动通用信封。100万个。10,健康山东行动纪念礼品。10万个。11,健康山东行动一次性纸杯。100万个。12,健康山东行动社区宣传展板。20万块。13,健康山东行动宣传张贴画。100万张。14,健康山东行动宣传折页。200万张。15,健康山东行动纪念签字笔。10万支。16,健康山东行动纪念笔记本。20万本。
七、健康山东传播推广平台。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厅下发文件,面向全省9400万人民群众进行广泛传播。
1,在山东省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传播,覆盖全省。2,在全省100家省、市、县电视台打造《健康山东》电视专栏。3,在全省17000余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推广传播。
4,在全省100场健康山东宣传活动现场推广传播。
5,在健康山东――20000场次健康讲座中面向居民家庭推广传播。
6,在全省机关、企业、学校、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推广传播。7,在全国各电视台进行推广传播。8,在全国大型门户网站进行推广传播。
9,在100家健康品牌企业市场活动中进行推广传播。
10,在100家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上进行专题报道。11,组织开展健康山东大型论坛研讨会进行推广传播。12,邀请山东10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健康山东行动形象大使。
八、企业参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健康山东”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健康山东行动工作三年目标如期实现,推进全省健康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特邀请全国100家知名健康企业参与协办,共同引领全省9400万人民群众参与到“我行动,我健康――健康山东行动”中来,精心打造“健康山东――100家健康品牌企业”。
参与企业范围:
1、健康综合单位: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饮水产品;空气健康产品;健康电器;健康传媒;健康通讯等。
2、营养与美食单位:健康营养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功能食品和饮料;天然乳制品;健康饮料;儿童营养食品;中医食疗;营养与膳食添加剂等;其他天然药物及保健品;食品安全检测。
3、健康护理单位:家庭与个人健康护理产品;口腔卫生;眼保健;生殖健康;消毒杀菌;功能化妆品;育婴护婴;防衰抗老;家用物理康复治疗及助残产品。
4、居家健康单位:健康生活用品、健康睡眠系统;生态功能纺织品;健康服饰;居家健康产品等。
5、运动健身休闲单位:运动器材及用品;美体塑身产品;运动疗法;运动饮料和食品;健身休闲及培训机构;中医药和民族特色疗法等。
6、心理和谐单位:减压产品、芳香疗法及产品、自然疗法、心灵舒缓课程等。
九、企业赞助费用及回报条件。
第一:独家冠名:880万赞助方式:资金。
总冠名单位仅限一家,冠名健康山东行动所有活动,出现在健康山东行动所有对外宣传中。
2,新闻发布会:召开健康山东总冠名新闻发布会,省领导、省爱卫会成员领导出席并讲话,企业负责人发言,省市新闻媒体进行专访报道。
3,产品授权:以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颁发“我行动,我健康――健康山东行动唯一指定产品或总冠名单位”证书和铜牌,并进行市场推广。
4,科普专题片摄制:作为山东省卫生厅健康山东行动办公室100集科普健康专题片的总冠名单位,以联合摄制形式署名。紧密围绕国家卫生政策、百姓健康生活话题及赞助单位重点产品特性改编剧情脚本,将赞助单位产品、服务特性直接融入剧情或故事中,以外景拍摄、专家访谈、动漫图画演示、演员示范、专业解说配音等形式摄制。
(一)根据剧情需要,拍摄内景时,可以出现赞助单位包装产品、疾病防治张贴画、手提袋等。单位服饰、标志根据剧情需求作为剧中指定道具出现在专家访谈、演员演示场景内。
(二)根据剧情需要,拍摄外景时,可以出现赞助单位的各种户外广告牌或灯箱。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特色。
(三)剧情广告不少于100个镜头,时长不少于50分钟。
(四)赠送片尾5秒定屏标版广告(静态或动态,无声)。
(五)dvd/vcd音像制品:山东省卫生厅制作dvd、vcd图文版音像制品200万套,音像制品封面以联合制作形式署名,每集插入10秒广告时间。
(六)音像资料可用于总冠名单位或其产品的宣传。
5,健康山东行动: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厅下发文件,授权企业以“健康山东行动总冠名单位”名义,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宣传企业形象,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6,企业品牌推广:本次活动印刷品包括:《山东省居民健康知识手册》、画册、张贴画、折页、宣传单、挂历、台历、手提袋、t恤衫、海报、礼品、签字笔等重点体现总冠名名称或品牌logo。
7,联合发放: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总冠名单位面向指定重点人群、部门机构发放赠送《100集科普健康专题片》、《山东省居民健康知识手册》、《手足口病健康知识问答》、《健康山东》挂历、《健康山东》台历。
8,特别表彰:应邀参加省政府组织召开的“我行动,我健康――健康山东行动”总结、表彰大会,授予企业领导人“健康山东特别贡献人物”、授予企业“健康山东特别贡献奖”,颁发证书和奖杯。
01112***81920-。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四
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村民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技能,根据《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南府办发〔20**〕20号)和《永乐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永乐乡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府通字〔20**〕1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健康促进区”工作,通过“健康家庭”评选活动,营造“家家健康,人人幸福”的氛围。
通过健康家庭评选工作,创建和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健康家庭典型,健康村“健康家庭”评选户数达总户数的20%以上,组织评选“健康示范家庭”6户。
成立永乐乡健康家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严明(乡党委书记)。
郝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杜礼梅(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邓忠全(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龙光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员:马荣(乡党政办负责人)。
陈兰祥(乡科宣中心主任)。
黄桂珠(乡计生办负责人)。
龚道祥(水塘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计生办,黄桂珠同志负责健康家庭评选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
(一)时间:20**年4月至5月。
(二)活动范围:水塘村。
(一)宣传启动、申报和推荐阶段(4月22日-5月1日)。
1、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广泛宣传健康家庭评选的目的、意义,扩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2、申报方式,申报家庭填写《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申报表》。
3、推荐方式:(1)组织推荐,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2)家庭自荐,凡自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家庭都可以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可以自行向村评选活动办公室申报。
(二)活动实施阶段(5月6日-5月15日)。
1.严格按照《南明区“健康家庭”评选标准》(附件1),对申报的家庭进行初评,初评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公示无疑后,将《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申报表》《南明区社区健康家庭事迹材料》上报到乡。
2.乡健康家庭评选办公室根据村级评选情况,评选出6户健康家庭示范户,填写《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初评汇总表》(附件3)《南明区永乐乡“健康家庭”初评名单登记表》(附件4),报送至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命名健康家庭(5月16日-5月31日)。
1.对照“健康家庭”评选标准,由村提出健康家庭初步名单,综合各种方式推选出健康家庭,并进行结果公示。
2.对评选出的健康家庭南明区创建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对“健康家庭”示范户进行表彰。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一)统一思想,强化意识。深刻认识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工作,抓好做实,根据“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组织辖区村民积极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以“健康家庭”建设活动为契机,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为抓手,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如led显示屏、标语、宣传栏、微信群等,宣传和引导广大村民了解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并积极培育、挖掘、提炼各类健康家庭的先进事迹,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活动具体、措施有力。开展活动要经常,主题突出、富有特色、家庭参与面广,以点带面,推动“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五
20xx年4月13日至4月17日乌鲁木齐市卫生保健所将为我校初一年级至高二年级的学生,开展为期5天的健康体检工作。应市卫生保健所《关于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相关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体检前我校需做好以下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体检安排在校乒乓球馆进行,体检前的场地的卫生打扫及布置由医务室工作人进行安排,场地内要求明确贴好内科、视力、五官、外科、验表及出入口等标识。
2、为了有一个良好安全的体检环境,4月10日由总务将体检场地彻底进行消毒(因为10号体检器具就要全部到位)。体检期间的消毒由医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3、场地内的乒乓球案子,需与体育组进行沟通协调,在体育组的指导下进行摆放。体检所需的课桌椅由总务进行安排配备。
2、初一到高二五个年级每个年级组安排一名负责老师,负责协助维持本年级秩序及调班,各年级负责人如下:
初一:
初二:
初三:
高一:
高二:
3、保卫处负责保障学生体检过程中的安全;
4、体检过程中班主任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必须全程跟班;
5、体检项目共计四大项,分别由德育室工作人员全程负责:
内科:
五官:
眼科:
外科:
4月10日联系车辆到前一所检学校运体检设备,4月17日体检完毕后我校车辆负责将体检设备运送到下一所学校。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宣传老年健康政策、普及科学健康观念,增强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己保健能力,创建有益老年人健康的宜居环境,根据省上文件要求和市卫健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将20xx年度泉州市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如下:
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
20xx年6月10日-16日。
全市拟组织开展活动,具体如下:
(一)举行一场启动仪式。
市本级老年健康周启动仪式选择在丰泽区进行,届时邀请市领导出席。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开展启动仪式,带动基层开展相应活动。
(二)创作十份宣传资料或视频。
全市创作不少于10份的.宣传资料或视频。各县(市、区)要聚焦基层,聚焦老年人,因地制宜,通过led屏、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设计宣传资料、视频开展宣传,并报送市卫健委。要求每个县(市、区)都要至少创作1份宣传资料或视频上报。市卫健委将择优推荐至省里。市卫健委还将在本委网站开设老龄健康专栏,常态化宣传老年健康相关信息。围绕老年健康核心信息20条,市卫健委拟制作宣传视频,与全市共享,在新媒体上播出,并协调纳入老年大学远程教育内容。
(三)开展百场义诊送健康活动。
全市开展不少于100场义诊送健康活动,基本覆盖全部的乡镇(街道)。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宣传周期间,都要至少在一个村(社区)开展义诊送健康活动,实现全市联动联合。各市、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也要主动参与,支持基层开展义诊活动。
(四)开展千名老人学健康知识答卷活动。
组织发动不少于1000名老人,一起参与学健康知识答卷活动。拟在东南早报或泉州广播电视报刊登老年健康核心信息20条。并设计刊登问卷,以有奖问答形式吸引老人参加。
(五)开展万份健康资料送基层活动。
全市印制不少于10000份的.老年健康知识宣传资料,送进老年协会、老年活动场所、老年人家庭或老年人手中,为老年人提供权威的健康知识。市本级印制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宣传册1000份,在本次活动及今后相关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地也可招募一批医疗保健专家,到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健康讲座,宣传健康知识。
(一)今年开展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是首届活动,今后将形成常态性的宣传活动周。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务必使全市的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健康宣传活动要做到三个深入:深入基层社区、深入贫困农村、深入老年组织,提高健康宣传活动的实效性。
(三)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创作的宣传资料、视频请于20xx年6月底前上报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七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确保我局卫生环境整洁、优美,根据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全系统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推动我区经济全面进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以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单位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为重点,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本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不留空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确保环境区卫生整洁、干净、达标的同时,与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好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验收小组复审的正式考核。
1、领导重视爱国卫生。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召开爱卫工作会议,对本单位爱卫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保障经费投入。通过自查、检查、督办和考核相结合,抓好单位的创卫达标复审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2、认真宣传,营造浓厚的卫生城复审氛围,通过举办爱国卫生职工培训及其它创卫知识宣传,使水利系统爱卫知识知晓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积极完成区爱卫办、复审办下达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区爱卫办、创卫办督查督办的各项爱卫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率达到100%。
3、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健全和完善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和创卫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指导、督促下属各单位的爱国卫生和创卫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单位做好爱国卫生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水利系统卫生管理水平,确保通过国家级卫生城市复审的正式考核。
1、爱卫组织健全,水利系统爱卫组织由主要领导人负责。有创卫活动、爱卫活动、病媒活动、控烟活动、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网络,有专职管理人员,有爱国卫生工作会议记录。
2、有完整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爱国卫生月活动有方案、有内容、有成效,爱国卫生文件、资料收集整齐并装订成册,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卫生分片包干,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周末卫生劳动制度和禁烟制度。
3、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将卫生工作纳入奖惩评比条件,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单位积极参与争创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无吸烟单位。
1、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内容经常更换,其中有控烟和预防传染病的宣传资料,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完整的.活动纪录。
2、职工健康知识入户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公共场所有醒目、固定禁烟标志。
1、环卫设施配套、完好,道路平整硬化,排水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垃圾箱、厕所卫生管理良好,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2、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开展经常性卫生大扫除活动,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无暴露垃圾、无露天闲置积水容器,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环境区内排水系统完整,“三废”处理达标,噪声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综合防制措施落实,积极开展灭鼠、灭蟑、灭蝇、灭蚊工作,有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有效防止使用违禁鼠药。有健全的鼠情、蟑情报告制度,四害(老鼠、蟑螂、苍蝇、蚊子)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以“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健康单位”为抓手,大力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宣传吸烟的危害性,提高干部职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减少被动吸烟的危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控烟的自觉性,努力创建无烟单位,实现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八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全县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二)阶段目标。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中)医院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全县口腔科床位数和牙椅数达到8张和54张以上;配备专职口腔医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4家;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和口腔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9人;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以上。
2023年,全县口腔科床位数和牙椅数达到10张和67张以上;配备专职口腔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数达5家;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和口腔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9人;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2%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7%以上。
2024年,全县口腔科床位数和牙椅数达到12张和81张以上;配备专职口腔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数达7家;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和口腔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1人和65人;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4%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9%以上。
2025年,全县口腔科床位数和牙椅数达到15张和92张以上;配备专职口腔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数达10家;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和口腔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65人和72人;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6%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1%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依托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发挥县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作用,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县级牙病防治体系,综合(中)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
3.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推广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教材,在幼儿园及中小学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开齐开足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等进校园活动。幼儿园和小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4.加强口腔健康教育。通过制作宣传动漫、图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五进”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厂进家庭活动)。
(二)加大医保支持力度。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扩大我县医保支付范围。积极参加全省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和价格管理。
(三)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中)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实行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创新诊疗模式,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
(四)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1.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持续推进全县口腔医疗资源提质扩容。2025年底前,全县口腔床位数和牙椅数达到15张和92张以上。
2.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积极加强与江苏省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合作共建,加入其口腔医联体或口腔专科联盟。参与滁州市口腔医联体,构建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
(五)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提高口腔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及留全率。简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能干好。
2.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全椒县人民医院及医联体三甲医院口腔科,加大对县级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5人;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10人。
3.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6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建成县级远程诊疗中心,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2.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3.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县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制定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一)完善规划体系。将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建设纳入《全椒县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健全完善县、镇口腔健康医疗服务网络,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县财政加大投入,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综合(中)医院口腔科改造、二级及以上综合(中)医院新增牙椅以及口腔远程诊疗中心建设等,谋划编报县级健康口腔行动专项债项目,支持口腔专科建设。2022年7月1日起,全县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三)实施定向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四)强化督导考核。坚持把健康口腔行动纳入政府对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综合督查、考核。每年年底按照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九
33团医院的xx是发热门诊医生。二十多年来,为33团团内的职工、群众提供了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基层医疗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7年前,抗击非典疫情,她勇敢地站在基层的第一线;17年后,新冠肺炎疫情来袭,1月24日春节值完班,来不及和家人团聚,又投入到抗击新冠肺炎的战斗中。
作为33团防控新冠肺炎的门户,发热门诊的职责就是为团场职工、群众的健康安全保驾护航。她事无巨细,均亲力亲为,不仅要配合团医院、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落实应急预案职能,实现全院疫情防控工作无缝对接,还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各项诊疗方案,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落实各项防控流程和措施。根据外省回团的人员仔细询问往来路径、密切接触情况、与疫区的往来情况及与疑似病例的接触情况,对发热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仔细认真的询问相关情况,对疑似患者及时报告、隔离,对外省回团人员及发热人员的数据采集、病史情况分析、报表及汇总每天准时上报上级防控部门,为33团防控领导小组提供准确的防控数据和下一步的工作决策提供翔实的数据信息。
在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中,病例的接收、上报是核心内容,疑似病例、发热病例随时都可能出现,接到病人后,2小时之内上报,为了保证信息上报的及时准确,不出现纰漏,她在疫情期间吃住在医院,不仅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严格自我防护,还督促发热门诊同事按国家卫健委的严格要求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抗疫工作中的零感染。
在这场全国性的疫情防控战役中,她没有丝毫退缩,虚心向同事及科主任请教,利用碎片时间记录并查阅相关资料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xx医生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不断更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不断增强对当前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能力,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
她以一位医务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和高度责任感,以最严格的责任落实,最有力的防控救治,为最终夺取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胜利默默贡献着自己微薄的力量。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
口腔健康是全身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深入推进“三减三健”健康口腔行动,结合当前中国居民口腔健康状况和口腔卫生工作现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资源,以提高群众口腔健康水平为根本,以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技能培养为基础,以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推广为手段,以完善口腔卫生服务体系为支撑,全面提升我国口腔健康水平,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行动目标。到20xx年,口腔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口腔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口腔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到20xx年,健康口腔社会支持性环境基本形成,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一)口腔健康行为普及行动。
1.加强口腔健康教育。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国内大专院校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编制与推广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教材,在口腔医务工作者、口腔专业学生、中小学教师等群体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开展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口腔健康教育。以“全国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将口腔健康教育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提高口腔健康教育的可及性,引导群众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
2.开展“减糖”专项行动。结合健康校园建设,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限制销售高糖饮料和零食,食堂减少含糖饮料和高糖食品供应。向居民传授健康食品选择和健康烹饪技巧,鼓励企业进行“低糖”或者“无糖”的声称,提高消费者正确认读食品营养标签添加糖的`能力。
3.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严格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
(二)口腔健康管理优化行动。
1.生命早期1000天口腔健康服务。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强化家长是孩子口腔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医疗保健人员和儿童养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和技能。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和口腔专业机构的协同作用,预防和减少乳牙龋病的发生。
2.儿童口腔健康管理服务。动态调整全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覆盖范围,中央财政新增资金优先用于贫困地区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实施儿童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疾病干预模式。积极探索以防治效果为考核指标的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将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作为民生工程,在有条件地区实现适龄儿童全覆盖。
3.中青年(职业)人群口腔健康管理。以维护牙周健康为重点,推广使用保健牙刷、含氟牙膏、牙线等口腔保健用品,推动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倡导定期接受口腔健康检查、预防性口腔洁治、早期治疗等口腔疾病防治服务。
4.老年人口腔健康管理。倡导老年人关注口腔健康与全身健康的关系,对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慢性病患者,加强口腔健康管理,积极开展龋病、牙周疾病和口腔粘膜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服务。
(三)口腔健康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依托口腔专科医联体建设,规范口腔疾病诊疗行为。充分发挥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在口腔疾病防治中的技术指导作用,逐步建立省、市、县(区)三级口腔疾病防治指导中心。积极发展口腔疾病防治所等防治结合型专业机构,引导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工作。
2.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充分发挥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的专业资源和人才优势,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口腔疾病防治和口腔护理等实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继续教育实施方式,加大对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植力度,全面提高基层在职在岗人员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和规范口腔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口腔健康人才合理流动,创新人才配置机制。
3.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将口腔健康内容纳入现有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口腔健康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信息的收集和调查,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有效评价防治措施效果和成本效益。建立口腔健康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居民口腔健康基本状况和防治信息的定期更新与发布。
(四)口腔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1.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口腔非基本健康领域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口腔健康服务筹资方,提升保障水平。依托“互联网+”,扩展口腔健康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居民口腔健康档案连续记录和信息交换,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口腔健康需求。
2.推动口腔健康制造业创新升级。聚焦口腔科技发展和临床重大需求,加强口腔疾病防治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加快种植体、生物3d打印等口腔高端器械材料国产化进程,压缩口腔高值耗材价格空间。推动前沿口腔防治技术发展,突破关键技术,加快适宜技术和创新产品遴选、转化和应用。支持地方打造医教研产融合产业基地,鼓励健康产业集群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健康口腔工作,完善协调机制,确定工作目标,制订本地区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各方资源,逐步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健康口腔行动保障力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口腔健康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口腔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倡导,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健康口腔行动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合作交流。加强口腔卫生国际合作研究。积极与世界牙科联盟等国际口腔健康组织及科研院所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展现中国口腔卫生工作成效,合理利用国际资源,提升我国口腔卫生服务水平。
(四)加强效果评估。各省份要制订健康口腔行动考核评估方案,定期开展过程与效果评价,对口腔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口腔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一
20xx年1月,卫生部第3号公告向社会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在此基础上,卫生部组织专家编写、出版了针对卫生专业人员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和针对城乡居民的《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以下简称《健康66条》);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健康素养,和谐中国”为主题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简称“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并于5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
为推进社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根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xx-20xx)》,结合当前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我社区工作方案。
(二)小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专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
(三)建立公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四)《健康66条》传播活动以小区为单位覆盖率达到60%。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社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工作网络由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多部门合作等系统组成。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系统。
2.建立健全技术指导系统。技术指导系统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组成。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人员为兼职健康教育人员。3.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系统。协调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全国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平台和品牌,共同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
在建立健全工作网络的.同时,加强对网络专业人员的分级培训。培训内容:对于从事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的人员,主要培训社会动员、计划设计、组织协调、传播与教育、监测与评价、《健康66条》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多部门合作的人员,主要培训《健康66条》。通过层层培训,提高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能力。
(三)传播健康66条。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小册子、宣传画、巡讲等传播手段,普及《健康66条》,逐步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水平。20xx年重点开展健康素养巡讲师资培训活动。
(四)定期开展监测。
结合每年的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建立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及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动态掌握公民健康素养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水平作为关系民生、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保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利用项目,促进发展。
充分利用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组织开展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群众乐意参与的活动,推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面发展。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二
xx,女,19xx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主任中医师。19xx年高中毕业后作为知青被组织上分派到峰峰矿区青年林场下乡2年,后考入河北医学院中医系学习,19xx年毕业后分配到市中医院工作至今。现任邯郸市中医院脑病科门诊医师。
xx大夫从医近30年,曾先后在医院针灸科、内二科和脑科担任临床医师和门诊医师。她为人谦恭低调,对技术精益求精,对待病人满腔热忱。20xx年初,单位组织职工体检时查出肺部有肿块,被确诊为肺癌,后到天津肿瘤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后,刘大夫立即回到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继续默默无闻的投入到门诊医师工作中,她没有向单位和组织提出任何的照顾要求。
当朋友和同事们得知情况后都劝慰她提前退休治病,因为按照年龄明年就可以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了,跟医院领导和组织上提出来也并不为过,然而刘大夫却说:“作为一名医生,为患者诊病治病是我的职责所在,每天能够见到病人,为他们打开心结,解除病痛,我心里才踏实。虽然自己身体有恙,我有信心战胜它。来医院工作30年,对单位同事们和患者存有一份特殊的情感和眷恋,我有一些信得过我的患者群体,他们需要我,单位也需要我。是党和国家培养我这么多年,使我从一名下乡知青成为一名人人敬仰的高级知识分子,这点病痛不算什么。我要用乐观向上的心态,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去挑战病魔,感染身边人,给所有病人和患者作出榜样,树立战胜病魔的信心。只要是身体情况允许,我就会多尽自己的一份力,多位社会做一点贡献”。朴实的话语中透露着xx大夫对生活、对工作的热爱,传递出一名医务工作者勇于面对病魔、战胜病魔的信心和毅力。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现在xx大夫仍坚持每周一到周五上午到诊室出诊,耐心接待每一位患者,悉心为病人诊治。在全省卫生系统大力倡导实践“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的今天,我院xx大夫的事迹深深的感动着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市中医院党委号召全院干部职工向某某同志学习,她就是我们的“最美医生”。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三
健康教育工作是乡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县督查室《关于对政协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发展的建议案相关任务分解交办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居民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特制定《泗洪县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规范要求与卫生宣传节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正确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各项有益身心健康活动,提高居民自身健康知识水平和保健能力。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和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基础工作,定期召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专(兼)职人员职责,制定本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配备健康教育设备,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资料和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考核、总结及效果评价,把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防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作用,组织网络人员,对重点人群开展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健康教育工作,特别是对重大传染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重点疾病,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工作。结合中国居民健康素养66条内容,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广大居民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结合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工作内容。
1、发放印刷资料。村卫生室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放置在村卫生室诊室、咨询台等处,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健康素养66条达每户1份。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户外有防雨设施,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按季度定期对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内容,将季节多发病、常见病及居民感兴趣的健康常识列入其中。要求每两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定期开展健康素养、健康生活方式、慢性病、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健康知识讲座,做到有计划、有通知、有教案、有签到、有小结、有活动记录表和活动图片。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要求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4、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
5、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健康主题日和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要求全年不得少于9次。
(四)时间安排。
1—2月份: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
3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
4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4·25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重点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等知识教育。
5月份:结合世界无烟日、碘缺乏病日,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科学食用碘盐、吸烟危害等知识教育。
6月份:结合世界爱眼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近视防治等知识教育。
7月份:重点开展夏季肠道传染病,饮水饮食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8月份:结合世界母乳喂养周,开展家庭常用消毒知识、科学育儿常见病宣传教育。
9月份:结合世界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开展口腔保健知识宣传教育。
10月份:结合全国防治高血压日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1月份:结合全国糖尿病日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2月份:结合世界艾滋病日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该项工作的实施。
2、加强资料收集。各单位每个月对资料进行汇总,并于每月28号前上报疾控中心健教科。
3、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该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该项工作将纳入20xx年全县健康教育年度考核目标。各乡镇卫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对乡镇卫计服务中心和乡镇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估。主要考核指标如下: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与数量。
2、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3、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与咨询活动次数和参与人数。
4、居民健康素养66条传播覆盖率。
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与行为形成率。
6、健康教育网络、工作资料台账。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四
健康山东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10〕32号)。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康山东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省上下,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广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3年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2个以上;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4个,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0-150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办事处)30-50个、卫生社区(村)100-150个、卫生户100-15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70%以上。
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3年内解决8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积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2011年实现100%的县(市、区)城区、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5.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做好沼气项目“一池三改”的改厕工作。
6.开展村镇卫生清洁活动。搞好乡村柴草堆、粪土堆、沙石堆专项整治,每年新增20%的村做到“三大堆”合理设置、有序堆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5%.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7.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冬、春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8.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单位所占比例3年间分别达到10%、20%、30%,2010年50%以上的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2011年所有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9.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疫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10.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1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个体化管理率达到80%.12.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0年城市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30%;2011年、2012年按照国家的要求逐年提高。
1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14.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质。到2012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继续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继续控制在国家平均水平以下。
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12年,全省市、县、镇、村四级健身设施网络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层健身站点超过10万个。
二、行动内容。
健康山东行动,既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又要着力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形成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
(一)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采取各类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卫生知识与保健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
1.召开动员大会。各级爱卫会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健康山东行动。(卫生、宣传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方式,注重挖掘典型,搞好新闻报道,及时播报健康山东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卫生、宣传部门牵头,广电、新闻出版、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工作经验。通过工作通讯、简报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方式和人群,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加强学校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卫生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农业、广电、大众日报社等部门、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各地创建省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卫生部门负责)。
6.加快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重点公共场所等基层单位建立固定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社区广播、市民学校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卫生部门牵头,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卫生部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铁路等部门配合)。
8.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卫生部门负责)。
(二)卫生创建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和督导力度,使其尽快建设成为高标准的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抓好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复审。(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卫生镇(县城)、卫生单位和卫生户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每两年复审一次,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三)城市环境清洁行动。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垃圾分类收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环保部门配合)。
2.加大城区卫生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及车站、码头、机场、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抓好城市单位及居民区的卫生管理,加强宠物及流浪动物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铁路、民航等部门配合)。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的垃圾。(卫生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单位配合)。
4.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环保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安监等部门配合)。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坚持城乡统筹,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推进环境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及柴草、粪土、沙石等乱堆乱放问题。
1.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积极推广适合各地实际的改厕模式,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搞好镇村重要街道硬化、绿化,配备足量的垃圾收纳设施,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水利、卫生、农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农业部门负责)。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市、区)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卫生部门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农业、质监部门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政策措施。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卫生部门负责)。
2.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卫生、工商部门负责)。
3.组织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系统控烟目标实施力度,确保全省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卫生部门负责)。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倡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财政、卫生部门负责)。
2.加强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卫生部门负责)。
3.强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加强癌症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提高受益人群的数量。(卫生部门牵头,妇联、体育、老龄办等部门、单位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卫生部门负责)。
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负责)。
(八)全民健身行动。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办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鲁发〔2009〕6号)要求,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继续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政府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行动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健康山东行动顺利开展。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及专项行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和村镇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搞好学校卫生;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和相关广告监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各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病媒生物防制、卫生创建和控烟等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服务;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步骤,扎实推进。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抓好行动的组织、部署和落实。第一年,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开展行动,努力加以推进。第二年,重点抓好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第三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科学制定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五
按照“政府组织、部门牵头、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原则,以传播健康知识为载体,提高人们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营造优质健康生活环境,倡导良好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以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为重点,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确保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港口、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禁止烟草广告。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一)组织网络。
1、健康教育机构。
(1)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目标,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
(2)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设备落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经费不少于当地当年卫生事业经费的5%。
(3)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应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对基层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专业考核、信息交流等,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成立和壮大健康教育讲师团师资队伍,每年讲师团都要开展健康教育“五进”活动,根据健康教育知识核心内容和日常保健知识制定授课计划,并义务向各单位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结合卫生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5)大力开展健康素养宣传推广,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和问题,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监督管理。
(6)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对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
2、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1)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主导,专业机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基础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网络。
(2)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健康教育网络,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健康教育网络体系,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能力,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各单位要有专兼职人员,经费和设备配置齐全。
(二)全民健身活动。
1、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30%以上。
3、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学校健康教育。
1、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市学校健康教育方案、标准,并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校督导考核,组织大中专院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2、各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职责明确。
3、学校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每年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或相关活动。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资料齐全。
4、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100%,使用正式出版的统一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课时、有考分、有评价,课时在学校总课表和班级课表上标明,并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时数,资料齐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高中)均要针对即将步入社会阶段的在校学生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各幼儿园要上好健康教育课,注重效果,强化儿童健康行为的养成,定期召开家长会,通报本园卫生保健工作。
5、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有独立的校医室,并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有健康教育工作记录,档案资料齐全。
6、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机构对主要健康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学校根据指导意见,研究制订并落实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学校设有心理辅导室,聘请具备资质的心理健康教育老师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缓解学生生活、学习上的压力。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使学生掌握与其年龄水平相适应的健康知识和技能。
7、学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两个月更换一期,班级黑板报有健康教育内容。底稿、图片等资料齐全。
8、中、小学校健康教育活动形式多样,每学期至少两次,活动记录详实。
9、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应率先建成市级“无烟单位”,教师带头不吸烟。
10、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有控烟制度和措施,校内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吸烟劝阻人员,校园内无吸烟现象。
11、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资料,每学期按档案工作要求形成卷宗资料,并填写健康教育工作目录。
12、各学校有促使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的条件。校园内环境整洁优美,树木花草养护较好。
(四)医院健康教育。
1、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形成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档案资料保存完整,管理规范。通过培训,医护人员掌握相关健康教育理论知识,能够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能为就诊者提供必要的健康教育设备、设施和场所。
2、各级医院门诊和病区及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两个月更换一期。图片、底稿资料保存完好。
3、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有完整的培训档案。健康教育列入病区常规工作制度。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健康教育处方;通过座谈会及口头、文字、声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候诊、就诊、住院、出院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健康教育处方、座谈会记录和有关宣传教育资料齐全。
5、医院积极参与社会性健康教育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记录资料详实。
6、各级医院均应创建无烟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无烟医疗机构标准”创建。控烟工作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考核,奖惩落实。
7、医院健康教育资料齐全、规范,并按年度装订成册,实施档案化管理。
(五)社区健康教育。
1、各街道办事处要有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网络健全,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有年度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2、社区有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宣传员;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资料。
3、居民小区均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2个月更换一期;宣传栏每期底稿、图片资料齐全。
4、社区活动室有卫生报刊、资料,种类不少于4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项目,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
5、各社区能紧紧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以及举办社区健康促进学校等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活动计划内容、讲稿等资料齐全。
6、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课堂,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场地,教学设备(如彩电、投影仪等)落实。
7、街道组织辖区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并有重点地开展社区健康教育示范点工作。
8、各社区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吸烟劝阻人员,社区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六)企业健康教育。
1、建立建全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年度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
2、企业单位建立厂——车间——班组三级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完整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季更换一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活动记录详实,资料齐全。
4、企事业单位应定期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掌握职工的基本健康状况,根据职工中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5、厂报、厂广播和电子显示屏等均有健康教育内容,常年安排;按要求积极订阅卫生报刊等宣传资料;对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有针对性的进行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培训,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6、各企业单位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有条件的可创市级“无烟单位”;会议室、办公室、车间等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不摆放烟缸,有吸烟劝阻人员,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有控烟奖惩措施和记录。
(七)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
1、各部门、各单位有领导分管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宣传员;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健康教育工作记录完整。
2、有独立院落的机关事业单位,要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素养相关知识,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季更换一期。
3、机关事业单位要主动邀请健康教育专家、医疗专家到本单位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1次;要全面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4、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争创市级“无烟单位”;公务员要带头不吸烟,强化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
5、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吸烟劝阻人员,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6、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掌握职工的基本健康状况,根据职工中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八)媒体健康教育。
1、各媒体有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要营造浓厚的迎检和健康教育宣传氛围,设置健康教育固定栏目,健康教育节目应安排在黄金时段播放,每周一次,并预告波段、频道内容和播放时间。
3、节目预告单、专题节目播出情况汇总表、录音带等资料齐全完整;各报社有健康教育内容的报刊要装订成册。
4、自行编辑的电视节目中不得出现在禁烟场所吸烟的镜头,各新闻传媒做到无烟草广告,有控烟宣传专题内容。
5、新闻从业人员要带头不吸烟,新闻机构要率先成为市级无烟单位。各单位的会议室、工作间、演播室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有吸烟劝阻人员,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是“无烟单位”的.,在单位入口处要有公示。
(九)公共场所健康教育。
1、各集贸市场要设有固定的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内容每个季度更换一期;办好场内健康教育广播节目,常年不断;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工作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健康检查,定期面向工作人员和营销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2、各商店、商场(城)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地面无烟蒂,入口处有醒目的禁烟公告,有吸烟劝阻人员,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售烟点要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对从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有个人健康证明。组织学习健康知识,有完整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和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
3、各影院、网吧,银行、税务、邮政营业厅,车站、交通工具内等场所要确保禁烟工作达标,室内有良好的通风设施;要有控烟组织网络,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入口处有醒目的禁烟公告,有吸烟劝阻人员,无吸烟现象;舞厅、网吧必须有禁烟灯箱,无流动的吸烟者,无烟蒂;组织职工学习健康知识,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有完整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
4、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云龙示范区要在辖区内人员聚集地设置大型户外健康教育广告或宣传栏。
5、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广场、公园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6、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市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市健康教育机构设置合理,承担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对各区、各单位进行督导和考核,督导各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宣传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三)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督导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和市直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督促有独立院落的市直机关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每2个月更换一次内容。
(四)市经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开展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确保企业对新职工、女工、特殊工种等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五)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学校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和标准,并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校督导考核;组织大中专院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确保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
(六)市文体广新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督导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动员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确保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30%以上;图书馆等大众文化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落实控烟措施。
(七)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经费的落实。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汽车站、火车站开展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确保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公共交通工具内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控烟标识。
(九)市商务粮食局:负责督导集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督导广播电台、电视频道等单位设立健康教育固定栏目,各广电媒体杜绝烟草广告,有控烟宣传内容。
(十一)市城管局:负责配合健教部门在5个区的中心位置设置至少一处健康教育宣传栏;配合区卫计局在主要街道、社区、公园及公共场所适当设立面向公众的社会健康教育宣传栏;督促广场和公园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栏设置健康教育内容;协调户外广告单位进行集中宣传配合行动。
(十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导餐饮行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对城市建成区无烟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督导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五)株洲火车站、株洲西站、湘运集团:负责车站内外环境达到控烟要求,有健康教育专栏,电子屏幕要有迎接国卫复审和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六)株洲日报社:负责开设健康教育栏目,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杜绝烟草广告,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十七)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和标准,配合行政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十八)市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督导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十九)“五区”政府(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健康教育网络,督导辖区内街道、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共分为四个阶段(总体时间20xx年3月—12月)。
(一)摸底排查阶段(3月10日—3月25日)。
各区各部门要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督导责任范围内健康教育工作,将责任范围内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汇总,于3月30日前报送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组,并将健康教育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组。
(二)全面推进阶段(3月25日—4月10日)。
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组要组织专业人员依据工作台账逐一督导检查,指导各区、各单位完成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重点督导健康教育阵地的建立与改进以及宣传氛围的营造,五区必须于4月上旬前依据健康教育阵地工作台账的数据全面完成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各单位按照本行业健康教育标准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补缺整改,于4月10日前全部整改完成。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严格按照迎国卫复审健康教育标准督查各迎检单位的工作,对不合格的单位全市通报,督查组要对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到位,确保4月中旬省级复查通过。
(四)提高巩固阶段(4月21日—12月31日)。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复查通过后,马上转入国家级暗访复审程序,各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巩固,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级暗访不丢分。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各部门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导实施单位按阶段如期完成本辖区、本部门(系统)的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及时督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以点带面,推动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展开。要抓好社区、公共场所、学校、企业等行业迎复审健康教育标杆建设,五区要推选出行业健康教育工作标本,将标本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列入重点督导对象,把标本单位建成行业品牌。行政部门要及时探索和总结标本单位经验,指导本部门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动员社会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多部门协作,发挥各部门优势,动员各部门在保证本系统迎复审健康教育工作达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引导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健康教育活动,构建健康教育社会网络,营造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国家卫生城市提升工作指挥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组要定期督查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对未能按阶段如期达标和工作不配合、推诿扯皮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西安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发〔2021〕1号)精神,推进实施健康长安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系列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领域,实施健康长安专项行动,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区实施“三三三”战略、努力建设美好新长安及实现“医疗康养首善区”的奋斗目标筑牢健康之基。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区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健康环境不断改善,重大慢性病导致的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得到有效控制,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显著提升。
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服务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健康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健康产业高速发展,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精神障碍防控效果明显,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完善全区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加快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健康教育人员能力,建成以专业健康教育机构为引领、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支撑的健康教育体系。建立以健康促进为核心、社区为基础、家庭为单位、学校与工矿企业和公共场所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区创建。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区级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开展全区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19%和3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编办、区教育局、长安开发采编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分别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街办、常宁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下同)。
2.建立健康科普传播平台。逐步建立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科普专家准入机制和管理办法。建立区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共建共享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健康知识,针对全区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健康科普核心信息。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鼓励全区各类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栏目,各类传媒平台定期发布健康科普公益广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家庭等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长安开发采编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分别负责)。
3.大力倡导健康文化理念。强化政府在健康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将健康文化建设融入城市文化建设体系。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就医理念和对医疗服务结果的合理预期,树立敬畏生命、关爱健康、尊重医学规律的理念,增进全社会对医学、医务人员的理解和尊重。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强化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加强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的崇高职业精神。以“世界卫生日”等各类相关节日为契机,深化健康理念传播。至2022年,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至2030年,健康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注健康、促进健康的良好氛围。(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长安开发采编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分别负责)。
4.切实提升居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升居民健康意识、健康素养与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家庭医生、社会体育指导员主动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健康指导。倡导个人定期记录身心健康状况,了解掌握基本中医药和急救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促进自救互救。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大型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救护技能。(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投资商务局分别负责)。
(二)合理膳食行动。
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以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利用各类媒介传播健康营养知识,鼓励全社会参与以减盐、减油、减糖及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孕妇贫血率预期分别低于14%和10%,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比2019年提高10%、比2022年提高1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和应用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标准。提高各级食品、农产品及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标准。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其中农药兽药残留检验量不低于2份/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全面推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区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力度,鼓励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和推广基础好的生产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企业和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食品网络销售企业为重点的高风险食品安全整治。分级分类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形式,提升餐饮智慧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开发低糖、低油、低盐的食品,推动低糖或无糖食品的生产与消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督管理,探索在外包装标识每人每日油盐糖食用合理量建议等信息,积极推动在食品包装上使用“包装正面标识(fop)”信息,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
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和屠宰场等环节监测抽检和农产品生产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专项抽检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依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行为。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受污染土壤耕地安全利用。研发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加大宣传与引导,做好涉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风险解读,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群众咨询。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城管局分别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7.打造体育品牌赛事。全力唱响“我要上全运”“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主题,坚持“精品化办赛、品牌化打造”的思路,着力提升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形象、质量效益和辐射影响,带动全区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体育+”发展理念,持续打造长安女子半程马拉松赛等精品体育赛事,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科技等多方面的大融合;着力打造“舞动长安”全民健身技能大赛等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在赛事组织、群众参与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新发展;持续推进长安区体育品牌创建,进一步扩大长安区品牌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带动街道体育品牌活动的创建,推动基层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协作,推动各人群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积极承办国家、省级、市级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不断提高我区全民健身活动的层级水平。(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8.实施多样化多功能全民健身惠民工程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建管并举”的工作思路,实施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项目;同步推进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室内健身房、社区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采取插件的形式,建设集综合健身区、球类运动区、儿童健身区、健身步道等于一体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全民健身园区;加大力度做好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器材设施安全性、公益性,不断夯实“15分钟健身圈”和全运惠民工程任务,提升群众全民健身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城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分别负责)。
9.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全面建成覆盖区、街、社区(行政村)三级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并向大型企业、学校等方面延伸扩展。加强体育社团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区级体育社团的数量;持续推进体育晨晚练活动站点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思路,提高体育晨晚练活动站点的数量及服务水平;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到“十四五”末,我区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2500名。(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分别负责)。
10.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施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区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在体育场、社区中心等区域布局一批国民体质监测点,不断扩大体质监测辐射面。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开展体质监测,推广运动处方,推进体医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群众科学健身;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科学指导”的思路,通过开设健康大讲堂、国民体质监测、体育健身技能指导、发放科学健身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让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分别负责)。
11.强化保障措施。制定《西安市长安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一2025年)》,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机制的组织领导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全区全民健身重大事项;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考核评价体系,将其纳入“15分钟便民服务圈”、“健康长安”和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定期实施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区文化旅游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四)控烟限酒行动。
12.持续推进控烟执法及宣传工作。加大对《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聚焦重点场所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执法。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鼓励成立控烟协会,鼓励志愿者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控制吸烟工作或者为控制吸烟工作提供支持。建立区级烟草监测评估体系,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烟草流行调查,掌握烟草流行现状。(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公安长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分别负责)。
13.大力打造无烟限酒环境。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等无烟示范场所建设,积极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无烟环境建设。开展烟草危害科普宣传,在全社会普及倡导无烟文化,鼓励和帮助个人戒烟,提高公众控烟意识,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多形式、多元化的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努力降低人群吸烟率。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和20%。倡导适度适量饮酒和文明饮酒,不劝酒,不酗酒,提高人群的整体认识水平。(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公安长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分别负责)。
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公安长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15.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区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等服务机构,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机构或基层综治中心等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设立区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鼓励和培育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试点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或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加大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养力度,稳步推进心理健康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完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劳务价值。倡导医务人员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加大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力度,普及实用知识和技能,促进居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妇女、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重视流浪乞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系统,帮助特殊人员融入社会。
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服务,完善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机制,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热线服务、评估咨询、精神科治疗等相衔接的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预期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分别为3.3/10万和4.5/10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公安长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区计划生育协会分别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6.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长安,全力打嬴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攻坚战,切实解决影响我区健康的生态环境因素。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源头预防,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工业源、移动源、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城市及周边造林绿化和防风固沙林带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建筑,推进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河流水体管理安全保障,全面整治黑臭水体,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加大饮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实施土壤污染治理,加强土壤环境现状详查工作,推进重金属、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防范污染地块社会环境风险,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长安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务局、公安长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分别负责)。
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18.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环境卫生提升行动,按照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对全区城区道路、街头广场进行冲洗和保洁;开展卫生死角“大整治、大清理、大扫除”活动,集中清理成堆垃圾、乱放杂物、违规张贴涂画的广告、涂鸦等;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治理市场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打造卫生创建升级版,把健康政策融入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保障与健康相关的公共设施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环境与人民健康的协调发展。完善评价体系,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等建设监测与评价。(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19.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和绿化环境建设。积极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完善和提升城乡环卫设施设备,加快厨余垃圾处理厂建设,实现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全面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完善城乡环卫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经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深入推进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努力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加强城市空间设计,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强化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快老旧公园改造,建设绿道绿廊,开展城市周边、城市各板块之间绿化带建设。到2030年,全区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建设绿地小广场、口袋公园不少于50个,新建绿道绿廊不少于50公里,全区绿道体系基本成形。
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淘汰敏感区域周边的有色金属冶炼、采选矿等行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改造。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保护和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开展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建立自然保护区监测数据库。(区城管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发改委分别负责)。
20.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估。完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与健康影响监测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及防护干预的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实施环境卫生和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掌握重点公共场所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和健康风险,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持续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针对性开展健康防护指导;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农村环境卫生健康危害因素和卫生状况;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加强水质监测和供水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城区和农村村街饮用水水质监测网全覆盖,掌握我区城区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规范水质信息公开,指导公众健康饮水和健康用水。(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发改委分别负责)。
21.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扎实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城乡结合部、新修道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深入摸排梳理堵点乱点,切实加强治理,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完善盲道、残疾人轮椅通道设施建设,提升公路安全管控能力水平。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推广实施“路长制”,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作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公安长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22.维护室(车)内环境健康安全。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安全性评价,聚焦重点场所,组织“靶向式”监督抽查。加大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置力度,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消费品,完善产品风险监测体系。推动目录内消费品绿色产品认证,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不合格消费品造成的伤害。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现场装饰装修材料抽检抽查。倡导居民购买带有绿色标志的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和带有节能标识的家电产品,降低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推动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加快推进建筑装饰节能与绿色发展。对于新装修的房间应增加通风换气频率,降低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的室内空气污染。倡导居民定期清洗或更换家用空调机滤网、饮水机滤芯、空气净化器滤网,定期检查、维护壁挂锅炉、燃气灶及油烟机。鼓励居民根据实际需要,选购适宜排量的汽车,不进行非必要的车内装饰,注意通风并及时清洗车用空调系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投资商务局、区住建局分别负责)。
(七)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2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建设项目作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22年10月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标准建设一所集医疗、康养、养老为一体的中医康养公园式医院,满足长安及城南地区人民群众对优质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以中医优势专科专病为重点,培育发展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非药物疗法。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稳定和健全医保支付方式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在分级诊疗、签约服务等方面发挥优势作用。到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中心)卫生院全部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到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设置康复科。到2030年,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80%,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医药医疗服务网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分别负责)。
24.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针对重点人群、慢病患者开展治未病服务与研究,形成并推广干预方案。鼓励中医门诊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孕产妇保健等方面作用。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传播中医药文化、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提高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率。到2022年,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规范设置治未病科室,西安交大一附院长安区医院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中医特色治未病服务。到2030年,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中医治未病中心功能定位明晰、服务规范。(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残联分别负责)。
25.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挖掘整理民间中医特色诊疗、传统中药技术,全面继承国家、省、市、区名(老)中医学术思想、诊疗经验,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的中医师带徒制度,推荐优秀中医药人才入选国家、省级和市级人才计划。以国家和省、市、区名(老)中医工作室和重点专科为依托,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落实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大对制假制劣行为责任的追究力度。到2022年,中西医结合协同治疗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机制趋于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到2030年,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积极组建区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八)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26.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贯彻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妇幼保健临床服务,推进区妇幼计生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妇幼健康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管理。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推行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实行孕产妇五色分类、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转诊体系,实行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制度,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完善三级防控措施,积极推行婚姻登记与婚育健康教育“一站式”服务,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积极落实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努力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等妇幼健康促进项目,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妇儿工委、区妇联、区残联分别负责)。
(九)青少年健康促进行动。
27.提升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符合要求。制定健康学校标准,加快健康学校示范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普遍开设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课程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完善学校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常见病监测和传染病预警网络,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学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学生营养与健康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学校集体供餐食品安全和营养质量监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强化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倡导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1小时以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9、8个小时。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推进近视综合干预,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倡导中小学生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健全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强化青少年网瘾预防与控制,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预防学生肥胖、营养不良、口腔疾病等,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20%及以上和30%及以上;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水务局、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分别负责)。
28.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采用能有效防治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认真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重点在矿山及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及监督执法检查活动。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制定相应政策,适时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调查,系统收集信息,加强“互联网+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防护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及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分别负责)。
29.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区级防治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及以上和90%及以上。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病报告网络,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5%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分别负责)。
30.深化职业病患者救助救治活动。加大职业病患者工伤保险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行动,重点关注农民工参保情况。到2022年和2030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并于2030年实现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积极开展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重点对具备已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形的患者,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其中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31.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重视劳动者健康监护,建立完善健康监护档案。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的知晓率。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与评价制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分别负责)。
(十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32.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政策。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制订《西安市长安区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意见》和《西安市长安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到2022年,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33.合理配置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加强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街道(中心)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达30%以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34.不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和康复等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积极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老年健康大讲堂等活动。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服务,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认真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保健补贴发放工作。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进行上门服务。落实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住建局分别负责)。
35.着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2022年,建设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形成老年人、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分别负责)。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36.维护残疾人健康。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健全和完善跨部门合作的残疾预防体系、工作机制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施西安市长安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致残因素预防和致残疾病防控。主要致残因素得到一定控制,传染性疾病、地方性疾病、慢性病、交通事故、工伤致残等重点领域和精神疾病、儿童少年等重点人群残疾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加强精神病防治,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残疾预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残疾预防日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将儿童残疾初筛、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有效控制残疾发展,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行动。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强化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合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建设专业化骨干康复机构,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建设。到2022年,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置康复医学科;到203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和设施无障碍改造,新建、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达到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强化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完善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政策。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对0-16岁残疾少年儿童予以康复救助和辅助器具常态化适配。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商务局分别负责)。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3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倡导18岁以上成年人及高危人群定期监测血压、血糖、血脂,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鼓励、动员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普及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网络,以区医院为牵头医院完善全区脑卒中急救地图,以区急救中心为中枢,打造胸痛救治高速通道网。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提供心脑血管疾病风险评估、健康教育以及综合干预等相关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1.7/10万和265.2/10万及以下;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和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和70%,高血压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红十字会分别负责)。
38.癌症防治。全面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癌症筛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管理能力,制定工作场所防癌抗癌指南,编制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和个体防护管理工作。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制定全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实施方案,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完善肿瘤登记报告及死因监测等基础监测工作,有序扩大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针对发病率较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较成熟的结直肠癌等重点癌种,推广适宜癌症筛查技术,开展规范性筛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及妇女两癌筛查,继续开展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分别负责)。
3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中心)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设备。加强基层专业人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探索开展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加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重点人群早防、早诊、早治。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0/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预期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不低于15%和3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40.糖尿病防治。加强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依托西安交大一附院长安区医院成立糖尿病防治中心,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开展血糖筛查行动,做到早发现、早干预。规范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0%和60%,糖尿病治疗率和控制率持续提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41.强化口腔疾病防治。建立健全口腔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口腔疾病防治技术方案,提出防治规划、计划、考核标准、控制策略和建议等。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有效提升口腔卫生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口腔健康行为普及和口腔健康管理,倡导居民每天刷牙2次。开展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开展监测与评价,推进口腔健康工作。针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专项口腔疾病防治宣传教育,深入学校、社区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及义诊,增强儿童口腔保健意识,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实施窝沟封闭和局部用氟,降低儿童恒牙龋病患病率,提高儿童口腔健康水平。对儿童口腔疾病防治工作进行过程管理、质量评估和效果评价,持续巩固工作成效。(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分别负责)。
(十四)传染病防控行动。
42.推进区域检测平台建设。强化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完善病原微生物检测、鉴定、生物信息分析技术平台体系,加强检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储备与应用,提升常见、新发、输入及罕见传染病快速检测能力。积极推进以市级疾控机构实验室为核心、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区疾控中心为辅助、临床机构实验室和第三方实验室共同参与完善的协同互补型区域检测平台建设。(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43.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以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为重点,整合传染病、职业病、饮用水、食品安全等监测系统,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监测哨点布局,在医院、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学校等重点场所设立监测哨点,形成多点触发、动态灵敏的预警研判模式。加快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数据库,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加快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健全会商研判、分级响应、救援联动等机制。加快建立公共卫生专家库,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应急状态下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提升响应能力和效率。完善信息直报系统,强化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和先期控制措施同步启动机制,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完善公共卫生社会心理干预体系,强化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投资商务局、区统计局分别负责)。
44.实施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健全重大疾病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持续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深化艾滋病防治“三个全覆盖”策略,推进艾滋病防控“六大工程”,探索创新艾滋病防控模式,持续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2022年、2030年全人群的艾滋病感染率控制在0.15%和0.20%以下。加强结核病患者发现、登记、报告、转诊、追踪、诊断治疗及全疗程的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病原学检测能力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发病率分别下降到50/10万以下和45/10万以下并得到有效控制。完善犬只管理,加强牲畜检验检疫,从源头管控,减少和避免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发生。完善犬伤处置、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结核病等诊疗费用报销机制。防范输入性疟疾造成本地传播,维持消除疟疾状态。开展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农村寄生虫病流行区域人群感染率。(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公安长安分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分别负责)。
45.规范疫苗接种。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升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水平,大力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和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倡导高危人群接种ev71疫苗、水痘、流感疫苗。到2022年和2030年,以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及以上。(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分别负责)。
(十五)地方病防控行动。
46.落实地方病防治行动计划。完善医保政策,将大骨节病、氟骨症中重度和慢型克山病3种常见慢性病纳入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范围,并将地方病重症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建立全区地方病患者信息档案,实现地方病监测、评价和患者治疗全覆盖。完成饮水型氟中毒、高水碘地区改水工程建设,确保改水工程良好运行;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在碘缺乏地区持续推广居民食用碘盐,在高碘地区推广无碘食盐。到2022年和2030年,地方病危害持续消除。(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医疗保障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分别负责)。
(十六)健康细胞示范建设行动。
47.深化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坚持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并建立持续推进机制。对健康长安行动中的倡导性指标,在健康细胞建设中予以落实。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健康需求调查,结合各类健康场所建设特点,不断丰富健康细胞建设的工作内核、方法和措施,优化健康服务,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弘扬健康文化,强化监测评估,全面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到2022年,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形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健康细胞。到2030年,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社会各个方面,健康服务落实到社会所有居民。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寿命分别达到77.7岁和78.5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提高。
48.建设健康机关。明确有益健康的制度政策,建立持续推进工作机制。掌握机关人员健康基本状况,机关人员年体检率达90%以上。针对健康风险主要问题,实施有效指导干预,预防和控制过度疲劳和与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实施健康风险评价。营造健康教育氛围,培育文明健康文化,提升心理健康素养。推进无烟机关建设,掌握吸烟人群状况,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机关食堂、餐厅符合卫生规范,满足健康需求。完善健身设施,开展健身活动。到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到2030年健康机关建设效应扩展到全社会。(区卫生健康局、区直机关工委分别负责)。
49.建设健康军营。将健康优先理念融入军营,建设健康营院。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健康教育,定期进行健康讲座。完善健身训练设施,组织健康体检,体能达标状况符合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要求。创建无烟戒酒军营,建设健康食堂,倡导科学膳食。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实时监控风险评价,实施有针对性的健康管理。建设健康军营文化,建立健康小屋,促进军营健康文化发展。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军地联合疾病预防控制等健康维护促进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武部分别负责)。
50.建设健康社区。着力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和健身场所,形成方便可及的文化娱乐和健身圈;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引导居民养成“三减三健”等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患者为重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兴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老年人生活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重点做好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到2022年,社区健康环境有效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到2030年,健康服务保障更加完善,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分别负责)。
51.建设健康村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垃圾、污水、厕所革命为重点,开展农村村庄清洁行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到2022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大农村改厕力度,推广适宜改厕技术产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定期进村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常见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有效管控。加强文化健身场所建设,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群众身心健康。(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分别负责)。
52.建设健康学校。加强健康校园主题建设,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教学和生活设施布局合理,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设计、布局、内部配置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健康安定。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健康课、体育课达到国家规定课时,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建立师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机制,有针对性地实施健康管理干预。建设健康食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应对预案,提高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学生近视、营养不良、超重肥胖、龋齿、贫血等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提供心理咨询帮助。通过示范建设,校园师生健康素养和体质逐年提高,心理健康素养逐步提高。(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
53.建设健康医院。将健康理念融入医院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全过程,制定有利于健康促进的工作制度,建立持续推进健康建设的工作体系。推进医防结合,建设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平台,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融入医疗服务。大力营造健康和谐诊疗环境,医护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在诊疗过程中主动提供健康指导。加强医院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和年休假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干预,实施对医护人员的健康保护。创建无烟医院,建设健康食堂,提高住院病人和医院职工健康饮食供应服务质量。传播医院健康文化,传递健康理念,参与社区健康公益活动。(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54.建设健康企业。建立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掌握全员健康基本状况,依据存在问题,实施干预效果评价,落实健康管理责任。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增强职业健康防护意识,防范职业危害,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开展评估,常见病、慢性病和职业健康危害控制取得明显效果。开展健康企业示范建设,提高企业职工身体素质和职业健康防护意识。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完善健身锻炼设施,培育健康文化。建设健康食堂,倡导合理饮食,宣讲健康知识,提供健康服务,防范慢性病发生。倡导用人单位评选“健康达人”,鼓励企业建立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等相关制度。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正确运用自我健康保护措施防范工作压力症、骨骼肌肉系统疾病和职业病的发生。(区卫生健康局、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分别负责)。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七
xx,女,1972年11月出生,1996年3月参加工作,全科副主任医师,201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几年来,她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怀、帮忙下,处处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广大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她坚持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2020年初,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席卷全国,面对严峻的防疫形式,全国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放弃假期,坚守岗位,守护百姓的平安。xx就是其中的一位,今年48岁的她患有糖尿病多年,从新冠肺炎疫情开始至今,她始终坚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作为医务科主任的她,勇挑大梁,每日不仅要做好日常看诊工作,同时还肩负着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住院部的管理及病人治疗等工作,白天正常看诊、巡视病房、做好当日对发热病人的研判、紧急状况处理等工作,晚上还要给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常常工作到凌晨5、6点,才能暂时休息几个小时,尽管她家离医院仅有几百米的距离,但自从她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工作的第一天起,她再没见过因脑梗塞瘫痪在床的'九十高龄的父亲,患有糖尿病的母亲,以及从外地放寒假回家每年只能见1、2次的女儿。但她毫无怨言,没有因为家中的困难而耽误过一天的工作。她始终坚守着医务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发挥着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将全部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将所有关怀都给了患者。同事问她累不累,她说“我父亲从小他就教育我,要听党话,感党恩。我是女儿,是母亲,但我更是医生。家人需要我,但24团的群众更需要我。国难当前,我必须舍小家,顾大家。”
“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是xx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生命价值的追求,历年来,xx先后荣获2012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2016-2017年度“医德医风先锋岗”,2013年度“女职工岗位明星”,2020年度二十四团疫情防控一线“最美巾帼奋斗者”等荣誉称号。多次在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她的工作很普通,虽然做的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但却一向以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正是这种坚持敬业的信念一向鞭策着她,把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参与、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减少因环境导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最大限度消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全爱卫发〔20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山东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以“健康山东行动”为载体,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动员全市上下,再用2年的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抓好“15项指标、8项行动、4项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精心打造“健康山东”品牌。
(二)目标任务。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
2.搞好卫生创建工作。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础上,2年内全市力争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卫生镇(街道)1个;每年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0-15个、卫生镇3-5个、卫生村15-20个,创建市级卫生单位40-50个、无烟单位5-10个,创建市级卫生模范镇3-5个、卫生模范村40-50个。
3.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实施《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规范达标率为75%,城镇单位与居民楼院卫生达标率80%以上,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达到20%,全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70%以上。4.加快农村改水工作。2年内解决45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规模化供水率达到7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积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2011年实现100%的区市、2012年实现100%的街道(镇)纳入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系统,规模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覆盖率达到100%,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94%。
5.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做好沼气项目“一池三改”的配套改厕工作。
6.开展村镇卫生清洁活动。搞好乡村柴草堆、粪土堆、沙石堆专项整治,每年新增20%的村做到“三大堆”合理设置、有序堆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外排污染物达标率达到85%。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7.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冬、春季组织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密度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对相关机构、药械及广告的监管。
8.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2年内无烟单位所占比例分别达到20%、30%,2011年实现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9.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体系。强化657个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疫情报告及时率和准确率分别达到95%以上。
10.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一类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11.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个体化管理率达到80%。
12.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1年城市社区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2012年达到85%以上。
1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
14.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质。2011-2012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保持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传染病总发病率、死亡率继续控制在国家平均水平以下。15.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11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比例达到总人口数的47.5%、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总量达到14000人,2012年分别达到50%、2.2平方米和15000人。
二、行动内容。
实施“健康山东行动”,既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又要着力干预和控制影响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形成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
(一)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健康山东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采取各类有效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卫生知识与保健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
1.广泛动员部署。市及各区市爱卫会要采取适当形式,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健康行动。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挖掘典型,搞好新闻报道,及时播报“健康山东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工作简报、网络等形式,交流工作信息,通报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各区市工作经验。建立爱国卫生网页,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方针政策和卫生防病知识,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行动深入开展。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4.深入开展“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组织专家及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和疾病防治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教育内容、方式和人群,提高宣传教育效果。着力加强学校及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及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委、青岛报业集团等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5.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传播平台,做好农村健康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创建市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镇。
(市卫生局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6.加快城乡居民健康宣传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健康教育基地”、“健康广场”、“卫生知识园地”等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重点公共场所等建立固定宣传栏;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社区广播、市民学校定期宣传和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及其他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7.加强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在流动人口聚集的车站、工地、广场等地点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普及卫生常识和除害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和习惯。
(市卫生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局、铁路部门配合)。
8.加强职业卫生教育。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作坊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其开展职业卫生教育、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引导职工加强劳动防护,有效预防有害、有毒物质的侵害。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等行业管理部门配合)。
9.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大力宣传既俭约、环保,又卫生、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引导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加强锻炼、戒烟限酒,合理膳食,保持愉快心情,提高健康素质,减少慢性病的发生。大力倡导低碳生活,搞好节能控污,提倡垃圾分类与再生利用,减少生活垃圾,促进环境改善。
(市卫生局牵头,市体育局、市政公用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10.培养公众文明卫生习惯。依托各种健康教育项目,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的良好风尚。
(市卫生局牵头,市文明办、各区市政府配合)。
(二)卫生创建行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单位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水平整体提高。
大力开展国家、省级卫生城市、卫生镇(街道)创建和巩固发展成果工作。加大申报城市、镇(街道)的督导力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抓好现有国家、省级卫生城市、镇(街道)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审。深入开展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加大管理力度,定期复审,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市爱卫办牵头,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三)城市环境清洁行动。认真实施《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脏乱差问题,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
1.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设施齐全、配套完备、以人为本、方便使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配建各类环卫设施,改造升级现有标准较低的环卫设施;保障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垃圾分类收集。
(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2.加大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治理保持交通干线及车站、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和景点景区等重点区域、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集中整治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市出入口环境;加强流浪动物管理和宠物防疫。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及铁路、民航、各区市政府等部门配合)。
3.深化楼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单位与居民楼院卫生达标活动,在巩固近几年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院为重点,加强管理、提升档次、树立榜样、推进工作。
(市爱卫办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4.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与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垃圾与卫生死角。
(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牵头,各区市政府、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配合)。
5.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除按规定建设绿化配套绿地外,并应建设防护林带,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环境卫生,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
(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市政府配合)。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坚持城乡统筹,认真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紧密结合和谐城乡建设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设施、队伍和制度三项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围村及柴草、粪土、沙石等乱堆乱放问题。
1.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项目和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积极推广适合各地实际的改厕模式,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搞好镇村重要街道硬化、绿化,配备足量的垃圾收纳设施,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
(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2.集中治理“脏乱差”问题。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
(市农委、市畜牧局牵头,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3.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市处理模式。(市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农委、三区五市政府配合)。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重点加强灭蟑知识宣传,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市爱卫办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强培训。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和防制技术培训工作,为病媒生物防制提供技术支持。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办、各区市政府配合)。
3.强化监管。加强对灭“四害”所需药械质量和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评估,推动病媒消杀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单位及居民用药安全有效。
(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卫生局配合)。
(六)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和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1.制定控烟政策措施。出台适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降低吸烟率。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2.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开展控烟和履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3.组织开展控烟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的创建工作。加大卫生系统控烟目标实施力度,确保全市镇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市卫生局、工商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市及区市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2.加强传染病防控。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传染病的发病率。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3.强化慢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加强癌症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提高受益人群的数量。
(市卫生局牵头,市妇联、市体育局、市老龄委、各区市政府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体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6.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与特色,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对55岁以上居民免费进行养生保健指导,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倾向的人群制定规范的个性化的养生保健方案;进一步加强养生保健基地(治未病中心)、养生保健指导门诊、膏方服务示范单位、药膳特色餐厅建设,开展针对健康、亚健康人群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探索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需求。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八)全民健身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和《山东省加快建设体育强省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
(市体育局牵头,市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档次。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区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建立并举办市、区市、镇三级全民运动会或体育节,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以各级全民运动会为总抓手,扶持资助品牌赛事和区域性健身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政府和爱卫会成员单位及责任单位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实施“健康山东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要加强各级爱卫会组织及其办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推进措施,提高行动实效。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健全完善部门协作、配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各区市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切实保障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及专项行动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开展工作。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和村镇环境卫生清洁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搞好学校卫生;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相关广告的监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财政部门负责工作经费保障;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病媒生物监测、卫生创建和控烟等工作;各级爱卫办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服务和病媒生物防制。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细化步骤,扎实推进。在抓好行动宣传发动、组织部署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明年重点抓好总结评估,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健康发展。市级以上卫生镇(街道办事处)、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模范带着作用,率先达到有关指标。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各部门、单位要将以上有关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评估工作。
(五)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一是检查监督,建立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既要及时宣传各部门、单位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也要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二是开展群众监督,公开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电话。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和有关部门。三是舆论监督,要加强舆论监督的力度,促进一些托而不决的问题尽快得到解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家庭生活健康行动方案篇十九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3日。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提前实现小康社会健康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主题,利用3年时间,落实综合防病措施,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发动社会参与,促进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山东”品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6年,我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3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5‰以下。具体任务是:
1.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12%。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达到75%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2.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成年男性吸烟率降至50%以下,成年女性吸烟率降至2%以下。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降至10克/日以下。中小学生视力检查率达到100%,肥胖率低于8%,龋齿患病率降低10个百分点。
3.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城乡居民健康人群《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普遍建设相应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场地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6万人。
4.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10个,省级卫生乡镇(县城)100个、省级卫生村(社区)500个、省级卫生单位600个。
5.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全省林木绿化率达到25%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70%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1%。
6.加强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工作。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传染病监测与处置水平,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100%,暴发疫情处置率达到100%。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覆盖率达到9%以上,符合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覆盖率达到85%以上。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5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低于1%。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以市为单位至少创建1个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人群死因与肿瘤监测覆盖全部县(市、区)。县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4‰,规范管理率达到80%。
8.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对各类生产经营业态和重点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合格率达到95%,农村规模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合格率达到80%;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抓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新版《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达标工作。基本药物抽验和电子监管覆盖率达到100%,抗菌药物及静注使用比降至50%以下。
二、行动内容。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广泛普及健康知识。鼓励各类媒体设立卫生健康栏目,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楼宇和车载电视等媒介,面向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刊播(登)健康素养和卫生防病知识等,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省委宣传部、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2.继续开展“健康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广泛举办生理、心理、健康行为和中医药文化等知识讲座,向广大居民发放健康知识手册,让广大居民知晓掌握健康生活方式、卫生防病、膳食营养等健康知识和各类突发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自救措施。(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咨询。规范健康教育咨询点,组织开展健康咨询和行为干预指导服务。在医疗卫生机构开辟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基地。鼓励各地建设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基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实施意外伤害干预行动。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开展校园和社区伤害干预行动,减少儿童和老年人跌落、溺水等意外伤害的发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二)健康生活方式推广行动。
1.引导合理膳食。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以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家庭厨房为重点,继续实施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同步开展合理营养干预。鼓励开发减盐食品,开设减盐食品专柜。开展健康示范餐厅(食堂)创建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盐务局负责)。
2.严格控烟禁烟。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厅字〔2013〕19号精神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通知》(鲁厅字〔2014〕19号)要求,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党政机关、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率先实现室内无烟目标。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馆、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大烟草危害宣传,加强对商店(场)的控烟宣传和监管,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负责)。
3.创建健康家庭。开展健康家庭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健康家庭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的健康素养,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氛围。提倡健康家庭“六个一”行动,即每户拥有1份健康读物、每周至少清理1次居室内外卫生、每天至少1顿减盐健康营养餐、每人掌握1项健身技能、每年至少测1次血压、每年至少参与1次“健康山东”相关活动。(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负责)。
4.创建健康校园。落实学生健康保障措施,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对校园传染病和龋齿、肥胖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开展青少年视力低下综合防治,降低近视眼发生率。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推广“快乐十分钟”身体锻炼项目。经常性开展健康主题活动,通过学校向家庭、社区传播健康信息,带动家庭和社会关注健康,提高健康技能。(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1.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全民健身设施覆盖基层为重点,加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城市社区各类示范健身工程的建设,不断提高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设施面积人均拥有量和设施设备质量。(省体育局负责)。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扩大体育场馆等面向社会开放的范围,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公共体育资源利用率。(省体育局负责)。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围绕“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活动,推动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健身项目的普及推广。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人群协会的作用,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省体育局负责)。
4.加大体育科学健身指导力度。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人人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这一目标,组织开展体育健身项目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等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达标争创活动,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指导服务。(省体育局、省总工会负责)。
(四)卫生城镇创建行动。
1.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加大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省级检查力度,巩固创建成果。(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2.加大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创建工作力度。推进创建工作向县、乡、村延伸。制定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评审程序、工作制度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规范评审过程。强化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管理,严格落实复审工作制度,促进卫生城镇品质提升。(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各地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公共政策,打造卫生城市的升级版。(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五)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快形成齐抓共管防治大气污染的新格局。以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为重点,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和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大气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大气质量与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积极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规范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加强工业异味、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污染控制。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不断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省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2.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新农村。扎实推进农村改厕进程,消除环境因素导致的疾病流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负责)。
3.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开展集中灭鼠活动,减少鼠类危害。开展“除四害”先进城镇创建活动,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省爱卫会成员单位负责)。
(六)健康关爱行动。
1.老人健康关爱行动。大力发展居家为主、机构为辅的养老服务模式。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的能力。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老龄办负责)。
2.妇女儿童健康行动。继续开展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提高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开展儿童营养干预,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儿童疾病综合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对儿童疾病早发现、早转诊、早干预,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省卫生计生委、省妇联负责)。
(七)疾病预防控制行动。
1.提高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艾滋病、结核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布鲁氏菌病、病毒性肝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与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认真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大力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积极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和质量,规范疫苗购、销、存和使用管理。完善麻疹等重点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适时开展易感人群补充免疫,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2.推进重点疾病防治。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有效遏制高发态势。针对高血压、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及其高危人群,落实有效干预措施。开展慢性病及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死因登记报告、肿瘤登记报告和急性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推广癌症高发地区重点癌症筛查适宜技术,开展早期筛查和治疗,提高早期治疗率。推广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的适宜技术,强化综合干预,控制发病率。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普及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培养基层慢性病管理骨干,加强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以慢性病综合防治为重点,推进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基层精神疾病防治医师与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医师点对点指导关系和社区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加强精神疾病的康复管理,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设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市、县(市、区)全部开通心理卫生援助热线。(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食品药品安全行动。
1.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比率。深化治理整顿,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省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
2.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预警和控制。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能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倡导食用绿色食品。强化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3.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企业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降低水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负责)。
4.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和药品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积极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和监督管理效能,全面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环节全过程、全品种电子监管。(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5.提高医疗机构和居民的用药科学性。规范医务人员临床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居民科学、正确用药。(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评。各级爱卫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本系统的考核督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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