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汇总16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3:55:14 |
  • ZTFB |
  • 11页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未来的发展做好准备。写总结时,要注重整体结构的安排,清晰地呈现出问题、分析、总结和对策等要素。以下总结范文的写作风格和结构各异,可以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二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包括办事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产品研发、产品生产情况、新产品代理情况。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控文件和制度、流程、收发文。

5.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7.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行政部负责保密。

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0元以上500以下;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秘密的;

第六条 本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维护x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利益和权利,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是指对公司秘密加以保护,使之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外泄的行为。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制度、措施的具体检查与落实工作。公司各单位、部门和员工均负有保密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包括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主要有以下方面。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规划及经营决策;。

(四)公司内部各类财务资料、统计资料、帐册、凭证等;。

(六)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等;。

(八)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和员工薪酬资料等;。

(九)其他尚未对外公开的各类信息和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公司保密内容的密级应依据秘密事项一旦泄露对公司利益损害的程度进行划分,一般应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其中:。

(一)绝密级为: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文件资料和信息,如:集团公司莆事会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决策方案,网站管理维护程序密码、招标项目的标书、合作条件,公布前的商品房调价信息等。

(二)机密级为:公司的财务、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计算机程序文件和密码以及不宜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信息等。

(三)秘密级为:公司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员工薪酬资料和其他不宜公开的资料、信息。

第七条公司保密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声像资料等),均应按规定标明密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保密期限。

第八条保密范围内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主办部门拟定,分管领导确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在秘密文件资料制作过程中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禁止在起草文件、编制报表或设计技术图纸的场所会客;。

(二)对于作废的草稿应及时作碎纸处理;。

(三)文件起草或制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将正在起草或制作的保密文件妥善收存;。

(四)打印文印资料要明密分开,秘密文件资料专机处理,设置加密口令,严格按规定份数印制,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条在查阅、复制、收发、传递和保管秘密文件资料时,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凡查阅、复制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卜领导或授权人批准:凡查阅、复制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经相关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

(二)综合管理部文书收发人员在对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递中,应作登记,避免误发误传,未经批准不得扩大传阅范围;秘密文件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绝密文件不得通过计算机传输。

(三)密级文件资料形成后应及时整理,单独组卷,妥善保存。

(四)各部门保管的过期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处理,应在每年3月份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须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在安排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活动时,主办部门应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与会人员范围;。

(二)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四)会议开始时,应宣布会议保密纪律;。

(五)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不得在与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传递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在无加密措施的计算机网络上传递秘密信息,不私自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一旦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公司员工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告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作出处理,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除名,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文件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计算机控制机房等重要工作场所,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可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保密管理工作会议,了解保密制度执行情况,改进保密工作,并于每年的长假日前进行保密安全检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资料共享平台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五

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秘密。

1.4 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 确定公司重点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 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 负责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 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1 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 严格划分围,严格划分密级。

3.4 严格管理事项。

4.1 上级下达或公司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项。

4.2 公司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 属于国际、国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 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情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十九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 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 文件借阅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根据情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维护集团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团长期稳定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员工有义务保守集团秘密,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集团秘密的范围。

第四条集团发展战略的秘密事项。

第五条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企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七条企业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第八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九条企业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十条企业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十一条其他秘密事项。

第十二条集团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

集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集团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集团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集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三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机密级:副总经理(总助)及其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六条员工须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第十七条总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八条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团秘密的事项,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和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团秘密。

第二十条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机要部门人员获准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须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三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八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潜力的体现来到达自己所期望的工资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资保密制度,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对公司每月所发放给本人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询问,暴力等)打听同事的工资。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工资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当员工存在轮换岗位、升降职等状况时,对原有和现有的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状况都有保密的义务。

5.员工对所发工资存在不明之处时,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或向人力资源部主管薪酬负责人咨询,不得自行理论。

以上制度是从对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的,请大家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处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开自己工资的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2.特意打听他人工资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非特殊需要泄露员工工资的记过一次,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的处以15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对上述制度及处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本该制度于2011年2月21日起执行,期望全体员工及各部门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xx公司。

2011年2月11日。

1.0目的:。

为营造公司和谐氛围,令全体员工能更快乐地工作,规范员工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机密不外泄。

2.0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制度适用于监督全体员工的薪资保密行为、违约处理等过程。

3.0定义:。

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等各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财务。

人员。

4.0权责:。

综合部主办,其它相关部门协办。

5.0资料:。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全体员工不准打听其他同事的薪资水平;。

5.1.2全体职工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3任何员工发现薪资泄密状况都务必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做及时、有效处理。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实施方法:

5.2.1由综合部向全体员工宣导本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督与控制;。

5.2.2由财务部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4除总经理、区域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分店人员薪资资料;。

5.3.5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员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3综合部应不定期深入到员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状况,并对违反本制度者做出相应。

处理;。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打听同事工资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200元;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

违约罚金人民币300元;员工因不谨慎而泄露其工资条等基本信息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300元;管理者因管理不当而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500元;薪资作业员操作不当泄露工资机密者,一次处以违约罚金人民币500元;凡打听、泄露工资机密双方当事人,除处以相应罚款外,将工资待遇高的当事人工资降低与工资待遇低的当事人同一工资标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职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6.0相关文件资料:。

《薪资保密协议书》。

7.0相关记录表单。

《薪资保密制度及协议书阅读签收表》。

总经理签批(日期):

员工工资保密协议。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十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销售政策;。

4、销售协议;。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维护集团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团长期稳定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员工有义务保守集团秘密,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集团发展战略的秘密事项。

第五条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企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七条企业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第八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九条企业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十条企业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十一条其他秘密事项。

第十二条集团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

集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集团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集团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集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十三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机密级:副总经理(总助)及其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员工须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第十七条总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八条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团秘密的事项,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和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团秘密。

第二十条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机要部门人员获准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涉密人员工作变动须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三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即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种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为“绝密”、“机密”、“秘密”三极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极;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极;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极。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秘书和行政部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对于密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行政部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产品报价,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若干金额罚款。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规定;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出卖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这知悉的。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企业的正常发展和利益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切实加强对保密的工作的管理,公司保密的工作实行总裁及部门经理负责制。总裁办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保密制度的指导、贯彻、监督和检查;并对有关泄密、窃密等违规现象的查处。

第三条加强对员工保密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第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密的工作并落实保密措施,对重要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含驻外分支机构)。

第二章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发展与安全,在一定时期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公司需应保密的内容范围包括:

第六条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人事决策及管理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知识产权、专利、专有工程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包装设计技术;

第九条公司生产或经营合作条件,营销贸易渠道,招/投标项目的标底;

第十条重要合同、客户和销售网络;

第十一条公司非向员工或公众公开的财务及经营状况、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情况;

第十二条供一定范围内讨论研究,尚未正式颁布的制度方案等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领导确定应当保密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员工薪资、年终奖金等涉及个人收入分配的情况。

第十五条凡与公司产生的需予以确定保密的文件、资料和新设计样品、软件由公司相关部门填写《确定保密项目及密级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表),并经确定保密范围和密级后送公司总裁审批。

第十六条对科技成果评定获奖之科技项目在进行技术鉴定的同时,产品技术开发部门要组织评审该项目的保密程度,为确定该项目的保密级别提供依据。对本部门不能确定密级又认为应予保密的事项,由主办部门将保密事项提请总裁或总裁办予以确定。

第十七条凡由公司下发的密件,统一由部门经理负责签收、拆封、查对、编号、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所产生的保密事项经总裁确定并核准密级后,由产生保密事项的主办部门负责办理标明密级(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其中“绝密”为最高密级,其次为“机密”和“秘密”)、编号、登记和管理事宜。

第十九条对密件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和清退归档保管。对要销毁的密件,由本部门经理会同总裁办负责保密管理人员对密件进行鉴定和登记造册,并提出书面申请销毁报告,经总裁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公司重要密件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两人以上监销制度。各部门对密件提出变更密级或解密,要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司总裁办签署意见后,呈报总裁审批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凡属公司确定必须保密的事项,要根据需要严格控制知密范围,只限于知密范围内的人员及总裁批准同意的人员接触。

第二十一条阅读密件只能限于本人的工作岗位/总裁办内进行,不传扬、不积压,不准携带密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密件阅后应尽快归档;到外地出差办事须携带密件时,必须报总裁批准,并认真办理登记借用手续;使用过程必须严格保密,保证不泄密、不失密。

第二十二条非经总裁办或总裁同意,不准私自复印、摘录、汇编公司确认为三密(绝密、机密、秘密)的密件内容,若因工作需要复印公司保密文件资料的,必须经过资料的主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总裁办批准。

一、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场所;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有效管理会议的文件、资料、采取适当的安全保密措施;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和传达范围。

第二十四条举办各种类型性质的展览文字、数据、图片、样品(模型)、录音录相或出版刊物等,内容不得涉及秘密事项;凡涉及秘密内容的,必须经过妥善的技术处理或经总裁批准。

第二十五条在技术咨询、商务洽谈、客户服务、技术转让及品牌经营、外单位来访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中,需要接触秘密事项时,须经总裁办审核;并经公司总裁同意。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人提供保密内容。

第二十六条对外业务活动或技术交流、合作等活动中,需向外提供技术资料或数据时,应限于该项目的部分;凡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必须经过妥善的技术处理,并经总裁办审核、报公司总裁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七条严格做好资讯保密的工作,涉及秘密的电讯,图文传真、电脑资讯等重要资料、资讯,必须设置保密装置或措施,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扬,泄露,严防泄密。收发电传、图文传真,用电脑进行重要信息资料录入、查阅、传递(资源共享)和统计数据等,要指定专人专职管理,建立检查和管理制度,严格登记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总裁室、财务室等重要部门及文档室,打字复印等地,非工作人员禁止随意进出,有关工作人员也不得随意带外人进入。

第二十九条总裁办应定期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的保密的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堵塞漏洞。发生或发现泄密、窃密事件时,必须及时报告总裁并查处。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条对保密的工作有下列成绩之一的部门或个人,公司给予适当表彰或奖励。

一、在关键情况下,不畏困难和个人得失,维护公司秘密安全的;

二、泄露或非法剽窃、收集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破获者。

四、一贯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确保企业秘密安全,积极推动保密的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轻重及危害或损失后果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口本公司总裁办。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原则。

档案工作人员应以维护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为准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传播密级档案内容。

第三条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阅利用档案资料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做到签字、登记、注销等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查阅密级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在档案室内查阅,复印只能在档案馆复印。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

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守国家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的内容,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复印档案材料。

3.凡规定不能查阅和不该摘抄的档案材料,一律不准查阅、摘抄和复印。凡需复制保密档案材料,须经______批准后,方可复制。

4.档案室无人时,应将门、窗关牢,柜上锁,确保安全无误。

5.严守保密规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6.在工作形成的废纸,不得随意乱扔。

7.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则,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严防泄密。

8.防止通过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设备等泄密,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登陆国际互联网,不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秘密载体。

9.每年进行_____次保密检查,并报上级______。

二、档案销毁工作要求。

1.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按有关规定写出鉴定报告、销毁清册,经______批准后,由_____人以上监督销毁。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若所借档案丢失,档案工作人员须及时通知_____部门,并写明情况(丢失时间、地点、具体档案名称等)以便及时处理。

第四条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