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模板8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11:13:30 |
  • ZTFB |
  • 8页

在学习和工作中,总结是一种重要的反思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合理运用段落过渡词,使总结更具连贯性。如果你对某项运动充满兴趣,以下的范文可能会给你提供一些灵感。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篇一

财产是保障学生生活和教学的重要基础设施,维护校园财产安全是每一个师生员工应尽的职责。基建后勤处是学院财产综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财产管理。为了强化师生员工维护学院财产的责任心,减少财产非正常损耗,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特制订学院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财产的交接

1、每年新生入校前,由基建后勤处对学生公寓、宿舍财产进行维修或更新,制作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宿舍财产管理办法张贴在学生公寓和宿舍内,使学生心中有数。

2、学生处在学生入住前务必同基建后勤处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学生处负责人在核实所使用财产完整无误在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上签字后,基建后勤处方可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

3、对空置不用的宿舍,学生处应及时向基建后勤处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4、对不按照上述第二和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办理财产交接和移交手续造成财产损失的,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贯标考核扣分、赔偿财产损失等处理。

二、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

1、班主任、宿管员应负责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到每间宿舍进行巡查,对本班学生宿舍的财产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班主任、宿管员对发现损坏财产的不良行为、不良苗头应及时制止,对发现已造成财产损坏的人和事,应及时向基建后勤处报告,做好损坏财产行为登记,并责令其赔偿,赔偿款交学院财务处。

3、班主任、宿管员没有及时发现和及时报告损坏财产情况,要追究班主任和宿管员的责任。

4、要保持宿舍墙面和地面卫生,如墙面有乱写乱画或有脚印等痕迹,由使用该宿舍的学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5、宿舍外墙面及走廊墙面如发现乱写乱画或脚印等痕迹,由对应宿舍的住宿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6、基建后勤处负责对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处室、系部通报,检查督促财产管理办法的落实。如基建后勤处检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基建后勤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财产管理责任。

三、学生宿舍财产损坏的处理

1、在检查中发现损坏的财产,由基建后勤处开出书面通知,由其所在处室、系部负责签收,并由处室、系部负责落实到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2、责任人对损坏的财产必须在一周内自行购买或维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购买或维修,就由基建后勤处负责购买或维修,购买或维修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通知学院财务处扣款。

3、财务处对学生财产赔偿款项每学期清算一次,如不及时交款,由财务处书面通知基建后勤处备案,学生毕业时,由后勤处书面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停止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如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依然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及发放毕业证书,要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责任。

4、对人为损坏财产现象,除责令赔偿损失以外,还要通报全院并处以损失财产等值罚款。

5、同一财产使用部门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第二次破坏行为,不但要对其在经济上加倍赔偿,并针对其行为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为加强学校宿舍公共财产的管理,保证宿舍公共财物的安全与完整,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爱惜国家财产的优良品质,确保宿舍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现将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宿舍设施

1、保管好宿舍内的公共财产是每位住宿学生的共同职责。

二、宿舍设施使用和管理

1、宿舍公共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切记对门、窗、水龙头、球阀等要轻开轻关。

2、宿管员每天要对宿舍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属正常损坏的,宿管员、寝室长要及时报告宿管科进行维修。人为造成的损坏或遗失,则由相应责任人照价赔偿。若找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宿舍集体负责赔偿。

3、宿舍的用水、用电要厉行节约,用完水后要关闭球阀、开关,人离宿舍要关闭电源。

寝室财产是保障学生生活和教学的重要基础设施,维护校园财产安全是每一个师生员工应尽的职责。后勤处是学校财产综合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财产管理。为了强化师生员工维护学校财产的责任心,减少财产非正常损耗,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原则,特制订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财产的交接

1、每年新生入校前,由后勤处对学生公寓、宿舍财产进行维修或更新,制作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宿舍财产管理办法张贴在学生公寓和宿舍内,使学生心中有数。

2、政教处在学生入住前务必同后勤处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政教处负责人在核实所使用财产完整无误在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上签字后,后勤处方可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

3、对空置不用的宿舍,政教处应及时向后勤处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4、对不按照上述第二和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办理财产交接和移交手续造成财产损失的,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绩效考核扣分、赔偿财产损失等处理。

二、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

1、班主任、宿管员应负责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到每间宿舍进行巡查,对本班学生宿舍的财产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班主任、宿管员对发现损坏财产的`不良行为、不良苗头应及时制止,对发现已造成财产损坏的人和事,应及时向后勤处报告,做好损坏财产行为登记,并责令其赔偿,赔偿款交学校财务处。

3、班主任、宿管员没有及时发现和及时报告损坏财产情况,要追究班主任和

宿管员的责任。

4、要保持宿舍墙面和地面卫生,如墙面有乱写乱画或有脚印等痕迹,由使用该宿舍的学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5、宿舍外墙面及走廊墙面如发现乱写乱画或脚印等痕迹,由对应宿舍的住宿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6、后勤处负责对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政教处通报,检查督促财产管理办法的落实。后勤处检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后勤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财产管理责任。

三、学生宿舍财产损坏的处理

1、在检查中发现损坏的财产,由后勤处开出书面通知,由政教处负责签收,并由政教处负责落实到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2、责任人对损坏的财产必须在一周内自行购买或维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购买或维修,就由后勤处负责购买或维修,购买或维修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通知学校财务处扣款。

3、财务处对学生财产赔偿款项每学期清算一次,如不及时交款,由财务处书面通知后勤处备案,学生毕业时,由后勤处书面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停止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如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依然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及发放毕业证书,要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责任。

4、对人为损坏财产现象,除责令赔偿损失以外,还要通报全校并处以损失财产等值罚款。

5、同一财产使用部门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第二次破坏行为,不但要对其在经济上加倍赔偿,并针对其行为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一、热爱学校,爱护公物是全体师生员工应有的美德,也是大家共同的责任。

二、宿舍校产实行生活教师负责制;学校与有关老师签订财产保管协议,由后勤处定期检查。

三、寝室内财产实行专室专用。未经后勤处或生活领班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

四、发现财产损坏,应及时申报维修,同时应查明原因,属人为损坏的及时进行教育,并办理赔偿手续。

五、维修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维修申请单”,写清物品方位,损坏情况及责任人,以利提高维修效率。

六、生活老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严防意外伤害和公物损坏现象。

1、开门、关门动作要轻;

2、室内活动不应伸拳踢脚、你推我操;

3、不可在电灯、电扇下抛掷物品;

4、不准从一个床上跳到另一个床上;

5、拉窗帘应左右方向轻拉;

6、千万不要把杂物丢入便池或下水道;

7、不可在家具、墙壁上乱写、乱刻、乱涂乱贴;

8、离开寝室时要检查水咀、水箱和电器是否已经关好;

9、爱护消防安全指示灯和消栓箱内器材,人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10、因特殊原因去寝室,应告诉有关老师,严禁擅自爬窗或踢门闯入。

七、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公私分明、做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榜样。

八、本制度执行情况列入教师形成性考评中。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篇二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gh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二、请购制度:

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采购。

三、验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及时计帐。

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四、领用制度: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五、报废、报损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2、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加的校产年报会。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篇三

一、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人尽其职、物尽其用的原则。

二、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三、学校财务财物进出要有审批意见,要办理进出库(室)借还手续,谁借谁还,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无理强行借物和无偿使用。管理人员也不得擅自将财产、物资出借,一经发现,必须追查责任。

四、学校财产、物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对财产实行管理责任制。按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定期检查,谁用谁管,明确责任。

五、学校财产如有丢失、损失等,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如遇抵赖或无理取闹不赔偿者加赔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六、学校的房屋、场地、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换或出售。

七、财产物资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工作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负责和使用学校的财产、物资都要清点交出,不得自行带走。

八、财产管理人员要勤勤恳恳,廉洁奉公,一视同仁,敢于坚持原则。所有物品要做好验收、保管,严格手续制度,做好收发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九、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维修保养工作,平时加强检查,发现有损坏,立即向总务处汇报,及时维修,延长财物的使用寿命。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篇四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篇五

一、学校财产物尽其用,让所有财产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工作、活动中发挥其作用。

二、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和对外出租。不经允许、不按规定办理追究保管人员和经手外借人员责任。

三、按正规操作程序在额定功率、范围内使用,正常损坏,不追究责任。

四、不按正规操作或超负荷工作使用损坏,按损坏金额追究其使用人员20%—30%的责任。

五、不爱惜、乱丢乱扔,或搬运不慎损坏,按损坏金额,追究相关人员50%的责任。

六、租、借、遗失,由出租经手人或保管人员按遗失财产金额100%追回损失,不能追回者,追究出租或保管人员100%的责任。

七、电器、实验器材等不按说明妥善保管、定期清洁或管理,造成损坏,按损坏金额的30%—60%赔偿。

八、学校财产在保管室被盗:有确实依据不属保管人员保管上的疏漏(如门已反锁,窗已完全关插好),按损失金额追究保管人员5%—20%的责任,追究值班保卫20%—40%的责任;若无确实依据证明自己已尽管理责任,属管理工作失职,按损失金额追究管理人员20%—40%的责任,追究值班保卫30%—50%的责任。莫名其妙遗失,追究保管或使用人员100%的责任。

九、凡属学校设施不到位,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总务处应在一天内提出整改措施上报学校,学校同意后,三天内完成(或动工)整改。否则:造成财产损失追究相关领导10%—30%的责任。

十、此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有财产的使用保管。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篇六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篇七

一、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人尽其职、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学校财务财物进出要有审批意见,要办理进出库(室)借还手续,谁借谁还,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无理强行借物和无偿使用。管理人员也不得擅自将财产、物资出借,一经发现,必须追查责任。

四、学校财产、物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对财产实行管理责任制。按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定期检查,谁用谁管,明确责任。

五、学校财产如有丢失、损失等,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如遇抵赖或无理取闹不赔偿者加赔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六、学校的房屋、场地、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换或出售。

七、财产物资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工作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负责和使用学校的财产、物资都要清点交出,不得自行带走。

八、财产管理人员要勤勤恳恳,廉洁奉公,一视同仁,敢于坚持原则。所有物品要做好验收、保管,严格手续制度,做好收发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九、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维修保养工作,平时加强检查,发现有损坏,立即向总务处汇报,及时维修,延长财物的使用寿命。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篇八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