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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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让我们不断追求更好的自己。总结不仅是对过去的总结,更是对未来的引导。希望大家能够善于借鉴和吸收范文中的写作经验,提升自己的总结写作能力。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一

1、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乡镇纪委普遍由5—7人组成,大部分包括纪委负责人(纪委书记或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主要由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承担。二是部分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并非专职。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三是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不能专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我县24个乡镇中目前有4名纪委书记是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中有17人兼任了其它职务。18名专职纪委书记中有16人分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2人分管了计划生育工作,因为手头工作繁琐,又多是乡镇的重点工作,所以严重影响了他们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

2、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该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3、办案经费难落实。县财政普遍没有明确乡镇纪委的办案经费,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无钱支出。我县乡镇纪委目前办案经费主要来源于同级财政,这就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办案时必须取得乡镇主要领导的认可。

4、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2005年来,我县24个乡镇的28名纪委书记(含8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参加中央纪委培训4人次,市纪委培训28人次,县纪委培训78人次。这离每年至少参加一训的要求相差较远。特别是参加市级以上纪委培训的次数少、人员少、面窄。

1、理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名和考察,并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同意。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的调动、提拔由县纪委监察局推荐、考察并报经县委同意。

2、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乡镇大小和纪委自身工作特点由县编委办确定2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办案经费便于乡镇纪委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纪检干事有大部分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5、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县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二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乡村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体现在乡村,乡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在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农村基层党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乡风文明等方面尤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正确认识当前乡村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找准乡村振兴的关键点、着力点,结合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开展。

(一)基层党建薄弱。

乡村振兴,需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来推动,需要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力量来支持,但最核心的,是村级基层组织。无论是一个国家也好,还是一个企业也好,是否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将决定着它们能不能有好的发展,能在多大程度上发展。乡村振兴的任务,落实在乡镇、村,主要落实在村。村委会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引领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机构,村支两委班子扮演着带领村经济社会发展领头雁的重要角色。实践证明,强村之所以强,归根到底是因为有一个强班子、强书记;后进村工作之所以滞后,根本在于村级班子的领导力不强,带头人作用没有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

问题在于,在当前中国的广大农村,大部分基层组织是软弱涣散的,村干部的综合能力是比较低的。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小。村干部在村民中的影响力小,村干部说话没人听,无钱办事、无人办事、无章理事,村委会作出的决策在村民中推行起来很难一呼百应;二是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偏低。由于村干部大多数是民选干部,工资待遇低,事务繁杂,很难吸引真正有能力有水平的年轻人,大多是由上了一定年纪、赋闲在家的老年人担任。由于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导致政策理论水平低,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领会不全、把握不准,很难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对于引领村经济社会发展,更是缺少足够的创造与担当。

(二)城乡二元体制影响。

从2014年户籍制度改革开始,到脱贫攻坚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论是制度上还是政策上,我国都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改革,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体制影响仍然明显,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过大。比如,在中国的广大农村还是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医疗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高于农村,城乡发展体制机制还不一体,要素交换还不平等,资源配置还不均衡。当然,改革是一个过程,不会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这一长期存在的体制导致优质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基本上被城市占有,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调、主体失衡,造成了公共基础服务设施配置的“农村总量不足”与“城市局部过度”的矛盾现象。虽然国家不断加强对“三农”的投入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国家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还不是很大,基础设施配置的资金受限,建设的质量也无法得到保障。

对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来说,比大多数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产品被城市占据更为严重的是,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市。作为当代中国一个最重要的经济社会现象,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不仅在经济方面,同时也在社会层面对中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农村人口所能获得的生存工资远低于城镇生产部门的生产工资,在城镇生活的质量往往远高于农村,这是导致大规模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主要原因。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城市化率大幅提高(20xx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达58.52%),另一方面使得无数的村庄人去楼空,许多村庄严重空心化,农村成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三留守”之地。很明显,当一个国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市的时候,乡村就缺少了活力,乡村振兴将会变得举步维艰。

(三)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低。

尽管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实现了长久以来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温饱愿望,农业农村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总的来看,中国农业发展现状是: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但文化、技术素质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由过去的长期供给不足,变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但品质与效益较差;农村经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经济发展的封闭性仍具有巨大慣性。

具体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小。中国的自然资源绝对量大,但人均占有量很小,人均耕地不足0.1hm2,森林面积平均每人0.12hm2,草原平均每人0.375hm2,水资源平均每人仅2700m3,这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去甚远。二是过度开发,生态环境恶化。长期以来,由于只重视粮食生产,生产结构单一,资源利用不合理,造成地力下降,植被破坏,草原退化,沙漠化面积扩大,水土流失加剧,旱涝灾害频繁,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三是产业发展缓慢,规模化经营小。当前中国的广大农村,还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大多数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传统农业生产,农业科技水平低,规模经济效益小,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面对这些年迅速推进的城镇化、工业化、组织化、产业化、市场化浪潮,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呈现出高风险和低收入的状态,不能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西部贫困地区,这种传统的小农经济现象更为明显,贫困程度也更深,全国14个集中连片贫困区、12.8万个贫困村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就是证明。近些年,贵州六盘水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把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激活起来,安徽小岗村、河南南街村、贵州塘约村等把单打独斗的村民组织起来,把闲置荒废和小块的土地整合起来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分配方式,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重大成就,这让我们看到了革新的力量,看到了合作的力量。尽管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而区域差异又十分显著的广大农村,任何一种统一化、全盘式的制度构建,事实上都难以应对无穷无尽的问题,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但是我们同样也相信,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单打独斗是没有出路的,农村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合作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恰当的时候对原有的生产模式进行改革,是农业农村唯一的出路。

(四)乡风文明落后。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离不开乡风文明建设。乡风文明不仅是全面振兴乡村的外在体现,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铸魂工程。从本质上来说,乡风文明就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靠近,农村经济面貌和农民的物质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农村农民物质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和改善的同时,精神文化生活质量非但没有因提高,反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相对于丰富的物质生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滞缓,乡风文明落后成为乡村振兴中又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农村教育发展缓慢,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不高。由于农村各类教学设施严重不足,教育人才缺乏,教学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比较低,农村教育水平质量普遍偏低。长期以来的教育发展滞缓,进一步导致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不高,人们的精神素质、文化素养、思想意识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二是价值观、人生观落后。当今的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第一个百年目标在望,社会处于变革转型期。在这样社会急剧转型的时代,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极易发生扭曲,容易金钱至上,精神空虚,奢侈享乐,唯利是图、重利轻义。农村中不讲诚信、不孝敬老人、邻里不和睦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村民个人的一些不文明、不健康陋习较为普遍。三是传统文化被忽视。中华文明很大一部分发源于农村,农村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传统文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开发,甚至农村的许多本土文化被抛弃。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选优配齐村干部,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打造一批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雁,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是第一位的问题。

首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支两委干部,打造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基层干部,真正实现人才引领村经济社会发展。其次,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再次,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最后,政府出台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身乡村建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二)进一步突破城乡二元体制,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城乡一体化是城乡之间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相互协调、优势互补、以城帶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以及生态等日益融合的动态发展过程,其出发点在于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和谐发展。要解决城乡公共基础服务设施配置差异,真正实现“一体化”,必须进一步突破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和影响,取消城乡有别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完善农村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最终实现城乡地区间的均衡发展。

首先,大力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让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是目前影响乡村振兴的明显短板。近年来虽然农村的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建设得到了全面提速,但是依然存在着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偏远的农村,短板尤为明显。加快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消除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差异,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满足农民基础性需求,加大对基层健康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农村医疗体系,关注农村高发病症,定期开展农村健康体检,让广大农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其次,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政府应加大教育专项投入,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建立健全教师人才激励机制,充实提高乡村教师队伍。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有学上,有书读,结合本地实际,把农村有需要的特殊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

最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勤劳守法致富,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力助推农业农村产业化发展。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产业振兴,重点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与规模化相联系,但是在中国农村仍然以传统技术来耕作,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的分散式经营,生产效率低,经营成本高,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

这要求我们对原有的生产方式进行革新,把握当前农业规模经营不断发展、产业跨界融合不断深化、新业态新动能不断涌现的时代特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农业发展制约因素,重塑农村产业形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尤其是要重视把单打独斗的村民组织起来,把资源、资金、技术、人才有机统一起来,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全力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化发展,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生产、管理、销售方式,提升农业农村生产力水平。

当然,这需要政府尤其是需要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积极主导作用。一方面,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前提下,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完善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民住房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与自愿退出机制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实现方式,明晰集体产权,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结合实际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四)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现有的农村精神文化活动存在不少问题。在私人精神文化上表现为文化形式单一,文化生活时间少,家庭用于文化生活的支出少,一些地方甚至有颓废文化抬头现象。在公共文化生活上,农村很少组织集体的文化活动,缺乏组织,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简陋,没有共同的活动场所,农村文化建设不受重视,缺少对农民进行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的指导。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三

税务稽查作为一种行政执法活动,具体包含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结案等工作环节,其中税务稽查审理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的必经程序。从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内容和性质上看,税务稽查审理可以理解为税务机关及其专门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取得的稽查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法判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处以何种行政处罚或者作其他处理的审查判断过程。加强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对于保证税收执法的合法性、正确处理税务违法案件、健全税务稽查机制及促进专业化分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有助于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保证税务稽查职能充分发挥,还可以促进稽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从而逐步规范税务稽查具体行政行为,避免、减少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发生。

初,顺义地税局稽查局正式成立。为构建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稽查办案管理模式,稽查局内部设立了四个职能科室,即立案科、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使得税务稽查工作更加专业化。其中,审理科作为专业审理机构,主要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和税务检查业务的培训辅导。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审理科认真落实“五重”“五做”的总体要求,以做强稽查为目标,认真梳理、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制定了岗位工作标准,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其次,在科内推行了层级负责制,成立三个审理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形成了组员、组长、科长一一对应的关系,有效提高了审理工作质量。再次,及时组织召开重大案件审理会议,对涉及偷税、抗税、罚款额度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进行集体审理。此外,还加强了对科内人员的培训,强化了对稽查办案人员的指导。通过采取上述举措,近一年来审理科共审结案件120件,发挥了税务稽查审理的作用,税务稽查审理质量逐步提升,为全面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税务稽查审理是一项对税务稽查材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对案件进行定性处理的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有一些问题不利于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

1、审理方式多局限于书面审理,影响审理工作准确性。税务稽查审理大部分是对纸质报告进行审理,依据稽查实施环节取得的案件资料进行判断。由于缺乏与纳税人直接沟通,难于掌握稽查案件的全面情况,加之检查实施人员对案件的理解以及工作水平存在个体差异,因而对案情的描述、资料的取证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这就会造成审理案头材料的局限性,制约审理工作有效开展,从而影响审理定性工作的准确性。

2、审理报告程式化,不能反映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内容。实际工作中,案件一般要经过“送审-退回补正-再送审-通过或退回”几个步骤,而审理报告格式固定,对于经过几次反复最终通过的案件,审理部门只能用“你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施检查,所查违法事实清楚,数据计算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意见妥当”等格式化用语在审理报告中体现审理结果,而对于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审理意见或建议却难以反映。

3、对法律边缘性的问题缺少探讨解决机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法律边缘性的问题,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各方认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不统一,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法律、法规、规章效力等级不同、内容冲突。(2)立法的原则性与执法的复杂性之间存在差异。即各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都是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特点制定的,对于执法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难以面面俱到的予以规范。(3)审理人员与税务稽查人员存在个体理解差异。随着经济形势的日益变化,各种经济现象错综复杂,人们的知识结构、理解程度有所不同,对于同一问题的看法、意见难于统一。上述因素的存在,使得审理过程中的争议时有发生,但是目前没有相应的问题探讨解决机制,掣肘了税务稽查审理工作。

4、新系统功能不能完全满足审理工作的需要。稽查系统分为案件登记、案件实施、案件审理、执行和结案等环节。目前,稽查案件资料需要纸制资料和电子资料并行使用,系统只具有文书上传和处理结果录入功能,缺少数据计算及文书制作功能,无法满足审理工作的需要。

5、对同类案件缺乏归纳、,规范指导作用不够。当前工作中,税务稽查审理对于税务稽查案件的把关意识较重,审理人员将过多的精力集中在个案审理上,对于某类案件缺乏归纳、总结、分析,未形成相应的指导意见,审理的规范指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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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审理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我局审理工作为例,审理人员主要负责审理所有稽查案件并制作《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从审理工作量上看,每个干部平均都要负责3个以上检查组查处的稽查违法案件,还要完成执行环节各种文书的'制作以及处理结果的录入,加之稽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对于同一案件在理解上往往存有差异,致使一些案件难于一次通过审理,增加了审理工作的难度;从审理内容上看,具体包括审查整个稽查案件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取证的合法性、证据的针对性、充要性、相关性,审查案件定性处理的准确性和引用法律依据的正确性,审查稽查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这就要求审理人员具备法律、税收、财务等综合知识,但目前审理人员所具备的具体稽查工作和法制工作经验较少,也没有经过系统全面的稽查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够完全满足以上工作要求。

1、扩大税务稽查审理概念的外延,使“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税务稽查工作过程。狭义上的税务稽查审理可理解为税务机关及其专门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处以何种行政处罚或者作其他处理的审查判断过程。而广义上的税务稽查审理可理解为是对税务稽查整个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审查,把税务稽查执法过程看作是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取证过程,并对其进行内部司法审查的一系列活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扩大税务稽查审理的外延,依据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相互把关,相互纠错,互相制约,互相完善。如,案件实施环节是对案源选取环节的把关,审理是对案源选取和实施环节的把关,以此类推,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审理过程,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2、将审理工作前伸和后延。审理工作前伸,就是对疑难案件的实施检查环节进行指导,特别是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实施人员介绍情况,共同进行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使问题得以解决。审理工作后延,即审理工作对执行环节存在困难的案件实施跟踪指导,同时对已结案案件涉及到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归档等进行检查。

3、严格落实《税务稽查调查取证管理办法》,做好查前、查中的证据分析。广泛详尽地占有案件资料是开展审理工作的前提,因此,稽查人员必须按照《税务稽查调查取证管理办法》严格取证,同时结合实际,归集整理出案件的基本证据,认真分析,才能更加有利于审理工作的开展。

4、提高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审理工作对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审理人员要精通税收业务、相关法律等知识。因此,从事审理工作的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及时将所学理论联系审理工作实际,善于总结经验和方法,同时牢固树立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另外,稽查审理部门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围绕业务问题及政策问题进行探讨,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以提高办案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别是对大案、要案或者疑难案件,审理人员应介入案件分析会,加深对案情的了解,提高审理工作的针对性。

5、强化审理的审查、监督、评价作用。工作中,税务稽查审理需要对实施稽查人员提供的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判断稽查实施环节对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公正,是否符合法律依据,对于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全、定性不准确、法律依据不足等情况,有权要求稽查人员重新稽查或改变原有结论。基于审理的这一职能,要强化其具有的审查、监督、评价作用,促进稽查人员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6、建立和完善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底稿制度。针对目前审理报告程式化所带来的不足,应建立和完善审理工作底稿制度,对审理工作过程进行记录。这样既有利于案卷使用者了解案件的整个处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

7、建立业务探讨机制。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邀请主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稽查实施人员参加讨论,明确案件查处工作重点,找出疑点、解决工作难点,提高稽查效能。

8、建立稽查局内部岗位轮换培训制度。为了使审理人员能够熟悉实际稽查工作程序,掌握稽查工作技能,提高审理工作水平,一方面,可将审理人员定期派到检查实施单位进行实践。另一方面,可抽调检查实施单位的业务骨干到审理部门,学习案件审理的方法、技巧、工作重点,进一步掌握取证、执法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从而提高审理与稽查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升稽查工作质量。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四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市政协联谊委组建专班,到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部门听取情况汇报,并到市妇幼保健院实地考察,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近年来,我市逐步建立起以市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以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保健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体系。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履行部分管理职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妇幼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镇、村卫生机构承担着妇女儿童保健相关服务以及为辖区孕产妇和0-6岁儿童立档建卡,健康体检和随访服务,建立各项台账,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等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及流动人口提供基本的妇幼卫生服务。综合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儿科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撑。2019年全市健康管理孕产妇总数为6321人,其中早孕建卡6225人,0-6岁儿童65692人,5岁以下儿童52564人,3岁以下儿童28955人。

(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初见成效。

落实“两癌”免费检查。从2012年开始,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宣传、组织、筛查、数据上报、信息反馈和随访等工作。8年来,共筛查乳腺癌58478人次和宫颈癌55787人次,确诊乳腺癌10例,宫颈癌8例。达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的目的。

夯实“两免”服务,优生优育关口前移。市妇幼保健院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前医学检查部,为群众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对适龄对象集中开展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免费提供孕前、孕期咨询、保健指导等服务。并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对象及时随访,提供正确的医学指导意见,提高优生优育率。

注重群体保健,关注幼儿生长发育。市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各托幼机构按照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等7个方面进行实地评估,督促各园所开展日常晨午检、传染病预防、伤害防护等工作,保障在园儿童生理和心理行为健康发展。

全面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一系列妇幼健康重大项目服务,累计20余万孕产妇儿童受益。

(三)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面摸排,建档立卡强服务。提高孕产妇早孕建档建册率,规范服务流程。免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的较低水平,各项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突出重点,高危人群早干预。在妇幼健康系统管理工作中,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建立高危专案,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做好红色标识并上报。由专人负责协调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转诊制度。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9年2.69/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17‰和3.76‰。

(一)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依然薄弱。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妇幼保健机构精准化、高效化的服务和医疗治疗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妇幼保健院作为我市唯一的妇女和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医疗用房布局不合理,发热门诊、孕产保健等科室布局不规范,就诊流程不畅通,无三区两通道,业务用房面积和硬件设施达不到2016年国家新出台的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要求。无法面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保健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目前,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工作因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等因素尚未落地。

(二)妇幼保健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不稳,编制不足。

我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一部分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另一部分从事临床业务。目前基层医疗机构保健和临床工作性质和薪酬待遇不稳定,一批有工作经验、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妇幼保健人员改行或转临床岗位,存在重临床、轻保健的现象。

产儿科人员短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产科、儿科大夫的需求呈增长趋势,人手紧缺问题更加突出,国家出台系列产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地方难以实施推广。

基层妇幼人才缺乏。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生活比较艰苦,且待遇难以保障,外出学习机会少,部分有事业心、要求上进的保健人员不安于现状,想尽方法跳槽,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人员流动大、力量薄弱,导致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不是缺空就是每年重新配备,乡村妇幼保健工作连续性失衡,基层工作难上加难。

我市妇幼保健院核定事业编制135名,实有在编人员180人,临时聘用人员168名。受编制数的限制,在招聘与引进中难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只得通过协议用工解决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影响工作质量,因待遇上的差别,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积极性较低。

(三)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淡薄和就医认识偏差问题依然存在。

妇幼保健意识亟待提高。因对现行妇幼健康政策和自我保健知识的了解不多,群众在按时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期检查和疾病筛查方面还缺乏主动性。部分群众仍将婚检与一般健康体检混淆,认为自己身体健康而拒绝参与婚检;部分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淡薄,缺乏对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正确认识,甚至讳疾忌医,不配合参与“两癌”筛查,为个人健康埋下隐患。

分级诊疗制度急需完善。由于缺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和儿童常见疾病常识,多数家长在儿童就医时,会直接选择儿科专科或三甲综合医院就诊,导致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需求过度集中,也造成儿童就医难、住院难等问题。

(四)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妇幼保健服务项目落实难度大,基于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属性,财政投入是该项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市财政局2020年拨付儿童健康管理、计划免疫、孕产妇健康管理专项资金641.26万元,妇保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经费101.06万元;涉及重大公卫的项目投入816万元;对妇保院按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体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款1166.22万元。目前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多,涉及人口广,大部分农村流入城市人口没有建立健全的信息,城市辖区管理提供服务难度加大,部分重点健康服务项目得不到落实,存在服务质量普遍不高等问题,打造智能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全生命周期为妇女儿童提供智能化健康服务迫在眉睫。

市政府于2016年把妇幼保健院的迁建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建议加快妇幼保健院征地工作,争取相关部门与单位大力支持与配合,开辟迁建项目绿色通道,完成土地预审、环评、稳评、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政府专项债券,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为妇幼保健院迁建工作提供便捷与支持。

建议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统筹兼顾儿科、妇产科和妇幼保健综合功能,解决家庭化病房“一床难求”的状况,以温馨、高端、优质、惠民的服务环境和模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把新市妇幼保健院打造成为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和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全方位提升。

(二)探索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一是重新核定人员编制。贯彻落实《省编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试行标准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编制暂按辖区人口的1/15000左右核定;其他人员编制总体暂按核定床位数的0.6—1倍核定,其中实际开放床位数小于核定床位数的,暂按核定床位数的0.6—0.8倍核定”规定,重新核定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编制数量。优先扩增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编制,巩固三级妇幼保健网底。

二是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组织人员编制和项目、建设经费,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拨款标准,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为核心的考核激励机制。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教育和卫生部门探索妇幼保健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通过联合办学、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专业型、实用型人才队伍,使人才用得上。

(三)积极畅通妇女儿童健康工作部门协作渠道。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健康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畅通卫生、民政、教育、医保、人社等部门间合作,明确解决收费标准、医保准入、群体保健等突出问题的对策。探索“妇幼健康教育宣传新机制”,改变以往单一的医院宣传模式,由卫生、妇联、宣传等部门以巡诊、义诊等方式和官网、官微等新媒体途径,倡导群众培养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配合参与各项妇幼保健服务,形成全社会关注并支持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鼓励倡导民间资本以社会办医形式参与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面对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总量不足的现状,可进一步拓展财政投入与民间资本的合作渠道,吸引更多优质民间资本参与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支持民间资本以社会办医形式开办妇产和儿童专科医院。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五

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已越来越激烈,提升员工的学习能力、工作胜任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企业的核 心竞争力日显重要。农村信用社在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和提升全员素质工程、人力资源开发上,要进一步对员工的创造力与创新精神进行发掘、培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适应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和自身发展的需要。

一、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培训的盲目性

极少部分员工上岗前没参加过培训,主要通过老同志的“传、帮、带”熟悉业务流程,能办理基本业务,对自己无职业规划,不知自己哪方面应进一步强化培训。

(二)培训受益面窄

由于很多业务是由临柜的会计经办,所以一般培训时,信用社都是安排内勤员工参加学习。加之现在新系统,客户经理无权办理会计业务,导致培训时,客户经理难有机会培训会计业务。

(三)新员工基本制度掌握匮乏

在调查中发现,自去年进入信用社的新员工中,被扣违规积分较多。这部分新员工虽经短暂的岗前培训,但入门培训时间短,内容有限,对基本的制度掌握不全面。

(四)培训脱离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有些培训是理论居多,可操作性不强,加之培训时间短,导致部分员工培训后回到单位,因业务繁多,对培训知识淡化或没及时消化,弃之一旁,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二、对培训的有关建议

(一)加强心智培训,转变工作态度

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工作的胜任力,从而也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信用社在对于员工的培训与引导,除了知识层面、技能层面的培训外,更要注重员工对工作的态度的转变。培训员工养成系统思考的习惯,抓住问题的关键。“我如果做这工作,如何做到提高工作绩效?”“如果换个角度来思维,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在这种“创新思维”的信念支持下,员工转变工作态度,实现对自身工作能力的主动开发与不断提升。从而自觉把联社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

(二)配套培训,提高岗位胜任力

培训必须与人力资源的各个模块相结合,如果员工的培训与职位不符合,依然会出现“事倍功半”的情形。

“一将无能,累死千军”,信用社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信用社的灵魂,加强对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上的培训,从提高受训人员的认识水平,转变经营理念,提高管理能力,拓宽工作视野上进行配套培训,这对调动管理者的能动性、进取性、创造性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在对员工的培训上,针对老员工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学习、实践之后形成了自己的“定式思维”,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固定更强化了这种“轨道效应”。虽然经验丰富,但时间长了就没有新的想法,所以对工作时间较长的老员工要防止其职业倦怠期,侧重充实新知识、提高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培训;而新员工面对一个新的工作内容和环境,冲劲十足,但业务经验和技能欠缺,所以对新员工培训时应该涉及到本部发展状况、机构设置、运作方式、市场竞争环境、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教育,让员工在进入信用社后,对本部的整体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从而调整自己对信用社的预期,同时确定个人在信用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使员工更快地适应信用社的环境和自己的工作。

(三)收集培训信息和及时总结

在培训流程中,建立严格的反馈机制必不可少。联社在组织培训之前,通过下发培训相关内容的问卷,了解员工需要学习什么,希望学习什么,根据员工目前的学习需求,结合本部对员工适应信用社发展方向的要求,了解员工迫切需要掌握的知识、技能,提升员工参与学习的热情,让员工感到意见受到重视,实现对员工的有效激励。培训时要紧密结合员工需求的实际情况,做到培训有重点,学习内容有实用性、可操作性。防止单纯的就理论讲理论,脱离实际的倾向。同时培训中,利用员工休息时间或在培训课程结束时,要求员工填写的反馈问卷,了解相关培训时的难易、重点、进度等建议,并将员工的建议反馈给讲师,以便讲师更好地把握员工的现状和需求。培训后做一次总结,做好今后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

(四)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给每一个参加培训的员工增加一份培训档案,员工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要进入个人培训档案,从而增强员工责任感、紧迫感和竞争意识。培训档案要详细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考核的分数等相关指标,动态反映员工接受了培训之后的成长过程。通过了解员工的培训档案为培训员工的拟定个人职业规划,即 “个人发展计划”。开展 “职业发展阶梯”的培训。所有员工都能看到自己的岗位可以融入哪个地方、优势是什么以及哪些知识的储备更适用自己的发展,同时联社通过参考培训档案及其他信息对员工进行岗位(职位)的调整。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六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建议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七

当前动物疫情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建立动物防疫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基础免疫做细做扎实,建成阻断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免疫保护屏障,已成为当前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群众的认识不到位。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公开公布制度。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动物疫情处于封闭和保密状态,社会对动物防疫的认识还处于一个较为低下的层面,没有将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当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养殖户认为防疫员打防疫针是为了完成任务,以致在免疫接种过程中主动支持配合少,刁难阻碍多。

(二)饲养方式相对落后。农村畜禽散养比例大、饲养条件差、管理粗放、防疫难度大。

(三)畜禽交易和长途调运容易引发疫情。畜禽调运、交易频繁,引发疫情的风险加大。

(四)机构不健全。目前还有一些地区乡镇机构不健全,乡、村防疫员经费没有保障,防控工作不能全面到位,影响了免疫等基础性工作的落实。

(五)法制观念淡漠。养殖户认为饲养的畜禽是私有财产,打不打防疫针、畜禽是否病死是自己的事,其他人无权干涉,这种思想严重影响免疫工作的实施。随意抛弃、宰杀和食用病死畜禽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六)动物防疫的组织管理薄弱。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纳入政府公共卫生管理的程度不够,基层政府对基础免疫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的事,在免疫实施过程中的宣传、组织、管理上存在不力、不作为的现象。

2、兽医管理体制建设滞后,动物防疫体系网络不完善,村级动物防疫组织形同虚设,防控政策、计划、方案等行政技术措施不落实。

3、动物防疫法制建设滞后,动物防疫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国家制定的防疫政策、技术措施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4、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强制手段不足,不能有效打击抗拒、阻挠强制免疫行为。

1、防疫工作中必要的免疫过敏反应抢救费、反应死亡补偿费、防疫设备运行维护更新费、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补助费等公共财政没有纳入应有的`预算,未真正得以保证。

2、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承担了基础免疫的主要工作,()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加之管理松散,致使人员不稳定,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技术水平不高,造成免疫密度低、免疫质量差的不良局面。

3、疫苗运输、保管设备缺乏,难以保证疫苗质量。因而免疫效价低,免疫抗体保护率不高,免疫后发生疫病的事件时有发生。

4、农村防疫中的免疫程序得不到认真组织实施,往往是只能集中进行春秋两次大面积免疫;新补栏动物免疫工作得不到有效监管,因不能及时进行补免留下免疫空档,存在着疫情隐患。

5、基层防疫人员存在着政治意识不强、业务技术水平不高、防大疫的意识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虚报免疫密度、免疫进度,不按规定保存、发放、使用疫苗,不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的情况屡见不鲜。

(八)候鸟迁徙易造成疫情传播。

我国水网密布、低湖洼地较多,冷暖季节变换时候鸟迁徙频繁极易造成疫情传播。

二、对策。

(一)健全法律体系。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虽于1月1日起实施,但相应的配套法规仍未出台,应注重可操作性和强制性,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应更加细化,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重大动物防疫目标层层落实到人,防止重开会布置,轻检查落实、处理处罚的情况出现,加强动物免疫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基础免疫扎实有效。

1、将“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规定落到实处,政府不仅签订目标责任书,而且要加强检查监督,切实履行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领导、宣传、组织职责,将免疫密度与工作业绩挂钩。

2、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实行分片定点联系责任制,县到乡、乡到村、人到场,严格技术要求、目标任务、工作纪律和奖惩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照免疫操作技术规范实施免疫,确保免疫效价,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3、对防疫工作中主要指标,如免疫密度、免疫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免疫密度根据动物标识、免疫档案、调查养殖户、疫苗领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免疫质量以抗体检测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规定密度和有效保护率的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进行补免,情节严重造成疫情发生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网络,设立村级动物防疫室,主要承担每年春秋两次普免和新补栏畜禽的补免、防疫档案的建立、动物标识的加挂、畜禽圈舍消毒、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督、疫情监测等公益性工作。村级防疫室的设立能密切与养殖户的联系,利于补免工作的开展,利于动物疫情的及早发现,利于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村动物防疫员从素质高、业务精的兽医中选聘,公共财政实行按村建制大小、禽禽饲养量多少按月定额补助,并建立养老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乡村动物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或讲座,分层次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防疫人员的责任心,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动物防疫队伍,提高动物防疫科技含量,确保防疫工作科学规范。

3、增加防疫设备的配备和更新,延伸防疫设备到村防疫室,彻底杜绝使用无效苗的现象,提高免疫质量。

4、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对农村养殖者的科技普及力度,改变传统养殖陋习,逐步过渡到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并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约定畜禽实行笼养、圈养;大型养殖场采取防护罩,减少与鸟类的接触,逐步形成养殖户支持防疫、配合防疫、主动防疫的局面。

5、落实免疫副反应补偿机制,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在实施免疫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副反应,给予及时补偿,密切养殖户与防疫员的关系,全力推进强制免疫工作。

(四)加大经费投入。在保证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和更新的同时,保证动物免疫、检疫、消毒、监督、诊断、监测、疫情报告、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积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要严格实施从春秋普免逐步过渡到按程序常年实施免疫,进一步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效价。

(七)切实强化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应对突发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的充分准备。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严禁畜禽及相关产品流出疫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八)广泛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控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动物防疫科普知识,大力宣传国家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加强对广大农民、养殖户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经营户的法制教育,使动物防疫工作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九)大力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步伐。依靠自然屏障,建立人工屏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提高各级政府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能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动物防疫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进一步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1、加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程,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2、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通过报送规模养猪场标识和生产防疫信息,及时掌握母猪生产繁育情况,与能繁母猪补贴、保险以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工作紧密结合。落实母猪补贴和生猪保险,以佩戴耳标为依据,进行跟踪管理。

3、加大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促进强制免疫工作开展。

(供稿:姜顺传)。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八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平台。基层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定期了解民情、查找和分析问题、加强沟通、凝聚智慧和力量的重要组织形式。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我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现进行如下党性分析。一、存在的问题1、政治敏锐性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作为咸宁车站的站长,我能够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中央和党组织保持高度的一致,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但对一些政策的精神实质把握不够细致,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缺乏系统的研究,政治敏锐性不高,对于单位职工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动向和不良苗头掌握信息滞后等。工作中埋头实务的时候多,思考的时候少;执行任务的时候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时候少;运用常规性思路解决问题的时候多,创新的点子少;倾听群众意见的时候多,采纳合理化建议的时候少。2、作风不够扎实,服务意识有待加强。能够牢牢把握勤政廉政的大方向,能够严守党的廉政纪律,能够严格约束亲人、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在工作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

近年来,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放在党的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

领导体制方面,一是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和对同级党委副职的初核等,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专职不专现象严重,工作关系不顺,精力难以集中,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工作机制方面,科学的工作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科学的工作方法尚未探索形成,加之缺乏有效的落实措施,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实现预期的效果。

职能发挥方面,一方面职能错位,存在“大包大揽”倾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成了“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有时还充当了“开山斧”、“救火队”的角色。另一方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做到全面履职。

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知识素养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二是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三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亟待加强。

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存在不满情绪。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畏难思想抬头。

三是纪律约束不够严明,自律意识不强。

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全面,自身素质不高。

五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权威监督不强。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使用等引发的问题突出。

1、承包合同不规范,给以后生产发展过程中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2、决策运行程序不健全,时有损害村民利益或集体利益的事件发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往往不完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行,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发生矛盾和纠纷。

二是查办案件力度不够,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有待进一步深入;腐败预防难见效果,腐败大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和惩治腐败工作的信心。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观念上浮躁,理论学习松懒。

二是公务消费上奢靡,铺张浪费严重。

三是干群关系上“疏离”,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采取措施:

(一)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先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

(三)以严肃党纪政纪为关键,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保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机关效能建设存在哪些症结,有什么解决办法。

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热情有待提高。

二是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工作纪律有待加强。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工作责任心有待增强。

四是考核制度不尽合理,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解决办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确保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入。

(二)强化教育,熟练技能,使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明确职责,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效能建设在工作中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效能建设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影响长远。

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干部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

二是少数村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时有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三是干群之间缺乏理解和沟通,影响村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不利于村民群众权益的维护。

四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村民党员或埋头于生产经营或外出务工,村级组织力量有所减弱,村集体凝聚力不强。

对策措施:

(一)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按照年初市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规定的要求,在全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二)改进村干部工作作风,特别是要加强干群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帮扶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找到群众满意与村务工作顺利进行的结合点。

(三)加强村一级组织建设,对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指导,合理搭配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助手作用,为村级组织建设和各项组织活动的开展贡献力量。

一是权力的授予和行使不够规范,给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全面覆盖造成困难。

二是定岗、定员、定责尚不完善,权利运行监控指向不明,力度不够。

三是权力行使缺乏有效公开,监控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四是权力监督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影响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发挥最大效能。

(一)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加强对单位和个人“有什么权力,怎样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二)着力在定岗、定员、定责上打基础,加强对“什么人去行使权力”的监督。

(三)着力在公开上下力气,构建便民服务平台、建造高标准公开栏和利用网络进行公开,加强公开,保障监督。

如何加强全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教育,怎样创新教育形式和突出教育效果。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集体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廉洁勤政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加强正反典型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正反面典型电教片、图片展,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三)对比思廉教育。组织开展“爱心一日捐”、“新农村建设帮扶点”、“企业服务月”等社会实践活动,寓“思廉”于“帮扶”之中;进农村、下企业,切实帮助解决现实问题;组织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使干部职工的心灵在生动的事实面前受到震撼和洗礼。

(四)加强勤政教育。组织开展以“勤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不尽职就是失职,不勤政也是腐败”的理念,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观念,着力解决好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问题。以改进工作作风为突破口,解决好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问题。

(五)发展“家庭助廉”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家属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常吹家庭廉政风,牢牢筑起家庭反腐倡廉防线,为党员干部家庭祥和、个人幸福、事业成功提供保障。

(一)扩大宣传,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夯实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工作机制。

(三)广泛发动,推动廉政文化与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机关文化相融合,扩大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四)大力创新,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充实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

网络直评是对民主评议在形式上的重要创新,促进了民主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实现新增强;促进了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实现新转变;促进民主评议工作的效率实现新提高。

与评价对象的关联度的角度出发,以行政部门的服务对象作为评价行政部门的主要评价者,增强服务对象评价的影响力,赋予行政相对人跟多的话语权。使评价结果更为直观,促进民主评议更具针对性,保障民主评议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对基层股、所、队季度评议工作有哪些建议?

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经费、人员工资渠道不顺,靠收费、罚没养人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有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公权意识差。

(三)行政执法监督乏力,不能有效制约行政执法权力的正常行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问题:

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要尽快建立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的制度,坚决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2、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3、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

(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录用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3、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不正之风。

科技反腐:首先,运用科技手段监督制约权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是保障。新形势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和法规制度尚不完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必然选择。

其次,运用科技手段查办案件,提高惩治腐败效能。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渐融入科技因素,需要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以应对“科技”腐败的挑战,提高办案效率,发挥惩腐效能。

第三,运用科技手段搭建宣教平台,开展互动式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特别是多媒体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开展互动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实现宣教效果的最大化。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为指导,建立思想防线,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提高防腐拒变自觉性。

2、发挥警示作用严肃党纪政纪,规范行政行为。

3、充分发挥主题实践活动的作用,积极开展自我教育。

4、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化建设,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时俱进,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和纪检监察内部管理制度的体系化建设。

(三)坚持严格的党内外监督管理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党内监督,拓展党外监督途径,细化监督管理程序,使监督机制系统化、常态化、体制化。

(四)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落实反腐倡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和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体系。

上下功夫,既要完善程序和服务,也要改进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

在程序建构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中心的便民化服务水平,突出程序安排的人性化;细化工作程序,避免服务中的疏漏,让老百姓的困难和问题在便民服务中心得到有效解决。

在完善服务方面,开展预约服务和电话服务,群众有什么要求和问题,可以通过提前预约和电话咨询,中心可以协调各单位及时提供优质服务;能上门服务的,提倡上门服务。

还要努力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通过开展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要实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同时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乡镇纪委普遍由5—7人组成,大部分包括纪委负责人(纪委书记或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主要由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承担。二是部分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并非专职。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三是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不能专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我县24个乡镇中目前有4名纪委书记是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中有17人兼任了其它职务。18名专职纪委书记中有16人分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2人分管了计划生育工作,因为手头工作繁琐,又多是乡镇的重点工作,所以严重影响了他们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

2、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该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3、办案经费难落实。县财政普遍没有明确乡镇纪委的办案经费,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无钱支出。我县乡镇纪委目前办案经费主要来源于同级财政,这就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办案时必须取得乡镇主要领导的认可。

4、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2005年来,我县24个乡镇的28名纪委书记(含8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参加中央纪委培训4人次,市纪委培训28人次,县纪委培训78人次。这离每年至少参加一训的要求相差较远。特别是参加市级以上纪委培训的次数少、人员少、面窄。

1、理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名和考察,并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同意。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的调动、提拔由县纪委监察局推荐、考察并报经县委同意。

2、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乡镇大小和纪委自身工作特点由县编委办确定2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办案经费便于乡镇纪委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纪检干事有大部分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5、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县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

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原因分析(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九

金寨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黄遵碧、汪永芳、程晋江等近日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发现:。

一、家庭教育缺失极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通过对村街、社区的调查了解到,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都有着家庭教育缺失这个共同的起因。表现在:父母外出打工对子女无暇照顾,使得留守儿童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诱惑和影响;单亲家庭或者父母残疾对子女无力照顾,使得子女无人管教、放任自流,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没能给未成年人很好的教导,使得子女胆大无畏。

二、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等场所是危害未成年人的“第一毒瘤”。

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星罗棋布,监管部门对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严,整治不够彻底,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整天沉迷于此,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极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而且黑网吧已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

大部分中小学校没有校车,学校周边道路拥挤,未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暑期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玩水溺死现象难以杜绝,学校周边小卖部、食杂店出售垃圾食品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条件差,大部分学校没有门卫或者警卫,存在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学校、学校和教职工财产被盗、学校学生被殴打现象。

四、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新形式。

在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流动人口和信息交流加快,导致未成年人生存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人员利用未成年人实行愉窃、抢劫、贩毒等案件有所上升。

五、健康的户外娱乐场所匮乏。

留守儿童活动室和农家书屋的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没有完善的社会实践基地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脱节,而与之相反的是不良环境场所盛行,在节假日期间,难免吸引部分未成年人进入。

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目标管理。

立足我县实际,在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牵头组织带动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民政、执法队、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和单位系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细化各部门考核指标,提升整体工作合力,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路子。

(二)做好法制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建议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形成更加浓厚的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氛围。继续实施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入户活动,量化法制副校长的考评机制,出台管理办法,促其屋职常态化;重点加强对农村、学生家长和经营场所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力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三)加大监管力度,净化社会环境。

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无证经营的地下网吧坚决取缔,对依法登记的要严格管理,推进“星级网吧”评比活动和“公益性绿色网吧”的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适时开展“警校共建”工作,严肃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出现“黄、赌、毒”现象,整治音像、出版物市场,从源头上杜绝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流入未成年人手中;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的整治,查处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倡导健康消费。

(四)坚持教育为本,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坚持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相结合,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的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鼓励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培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和方式,掌握科学的方法和知识,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行,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

(五)突出重点群体,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加强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重点跟踪管理留守儿童和特殊未成年人的入学情况,防止因失养、失学、失教而流向社会;整合资源,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公益助学活动,进一步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教育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切实担负起教育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家庭责任,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纳入到创建“文明户”、“党员示范户”等活动中。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十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巩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以来,张德江委员长多次就基层人大建设进行调研,提出要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中共中央于今年6月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这些为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和工作方法。近几年来,我县乡镇人大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乡镇人大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笔者以我县乡镇人大为例,拟在剖析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谈一点粗浅的想法和认识。

(一)对乡镇人大认识上存在较大偏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明确的性质、地位和职权。《宪法》第九十五条和《地方组织法》第一条中都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宪法》第九十六条和《地方组织法》第四条进一步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还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13项职权。现实生活中,由于诸多原因,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上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应有尊重,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一些地方,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人大;有的认为乡镇人大工作没有硬指标,都是务虚工作;有的乡镇人大干部认为干人大工作看不见摸不着,工作局限于被动应付;基层人大工作者的人大意识有待提高,以我县为例,换届以来,全县16个乡镇人大副主席大多数是从党政岗位上转岗过来的,对人大及人大工作的认识不是很到位,其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一时还难以适应人大工作的规律,尤其是对人大依法按程序履职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凡此种种,均反映了对人大性质与地位认知上的成见和偏差,这些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代表素质与履职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乡镇人大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综合素质不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不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较少或质量不高,参加活动“一言不发”,评议报告“没有意见”,表决随大流,没有能够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而一些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议政能力相对较强的代表看到有领导在场,怕自己提出不同意见会影响领导对自己的看法,因此在发言时,讲成绩洋洋得意,讲问题吞吞吐吐,提意见马马虎虎;相当一部分代表对“代表”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参加代表大会和代表活动仅仅是例行公事,缺乏代表意识,履行职责被动参与,平时不关注政情、社情、民情,因而代表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各乡镇人大及其干部队伍则存在“弱化”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地位有所下降。以我县为例,2013年按组织要求调整党委委员后,所有乡镇的人大副主席都不再兼任党委委员,这样乡镇人大副主席的排位从前列变成了中后甚至排尾。二是人大干部年龄偏大。多数乡镇人大副主席由年龄较大、有一定资历的干部担任,让人感觉人大好象是安置性岗位。

(一)乡镇党委要切实重视、领导、支持人大工作。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的,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建设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尊重和支持乡镇人大代表人民行使乡镇一级的国家权力,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二)健全队伍,人员配备要落实。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后,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这本来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但绝大多数党委书记都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一些从乡镇党政主要岗位转任为人大副主席的同志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据了解,我县16个乡镇人大副主席在实际工作方面又都参与了党政事务性方面的工作,主要精力放在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真正用于人大工作的精力较少。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必须要强化他们的履职意识,人员配备落实不能只停留在纸上,更重要的是工作责任要到位,要让他们在其位就要谋其事、干其事。党委书记要重视人大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副主席要从政务性事务中脱离出来,集中精力抓好人大工作。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要专心做好人大工作,劲要用在人大工作上。

(三)提高认识,坚持统筹兼顾,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自觉置人大工作于党委领导之下,主动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要在工作中努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并通过自身的工作,努力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意志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党委多沟通,争取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的支持。做到人大工作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心、合力、合拍。二是要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人大在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不能单纯地为监督而监督,而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以支持发展、促进稳定的理念来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努力做到通过监督和支持、帮助,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要树立有为有位的观念,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和政府工作,在参与工作的同时,找准双方的接合点和切入点,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努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以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要在规范制度建设上给力。目前,乡镇人大虽然建立了各种制度,但只局限于如何管理人大代表、如何发挥人大作用,并没有形成全民开展人大工作、人大工作与党政工作互动的效应。而要使当前人大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和新常态下社会发展趋势,就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要建立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在对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在作出决策前,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制定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定期向乡镇人大工作会议通报情况,人大代表也要将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三是要建立代表与部门互相监督制度。人大代表担负着监督职能,同时也要接受党政各部门的监督,这是民主的体现。要在年中、年终开展互测互评活动,达到互督互促的目的。

(五)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适时掌握基层人大工作动态。要把乡镇人大队伍建设纳入全县人大工作总体布局,统一谋划,同步部署。要坚持端口前移,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德才兼备的年轻优秀人才选配到人大队伍中来,为人大工作的稳步推进打好基础。要进一步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组织上要关心人、培养人,对优秀人大工作者要给位,让其有为,既要保证经济待遇,又要保证其政治待遇。对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大干部,要积极向县委推荐,提拔重用到党政部门任职,形成进出有序、良性循环的机制。

(六)要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把好代表的“进口”关。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才能胜任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任。其次,加强代表培训,练好内功。人大代表是法律监督的实施者,打铁必先自身硬,自身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就难以依法开展监督,因此,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代表履职做好法律储备。最后要改善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渠道。认真落实《代表法》和党的十八大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以推进“三项工作”建设为契机,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应定期组织代表视察、座谈、听取政府工作汇报等方式,让代表知政情诉民意,这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必备条件,也是尊重代表参政议政民主权利的体现。

(七)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首先,可以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其次,县级人大可以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第三,鼓励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深入乡镇,为乡镇人大摇旗呐喊,不断扩大乡镇人大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十一

防控廉政风险就是防范控制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的防控。近年来,孟津县纪委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以科学治本的举措、科学制度的保障、科学方法的运用,努力提高防控廉政风险有效性,积极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发展。

一、提高防控廉政风险有效性要注重落实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深入排查风险。以界定工作职权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围绕人、财、物以及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人员,把查找的重点内容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五方面风险上,把查找的重点环节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上,力求全面深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点。二是强化风险意识教育。对新任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告诫在先;对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定期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在先;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廉政谈话,预防在先;对可能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及时进行廉政谈话,警示在先。同时,通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有权力就有风险”、“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三是提高制度执行力。针对一些权力运行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制约,公开透明度不强、行政效率不高、随意性较大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工作程序,控制暗箱操作、无序操作、粗放操作行为的发生,形成“以制度规范流程,以流程优化管理,以管理完善制度”的风险防控机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方案,通过定期自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社会调查、民主评议等有效方式,科学运用检查与评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有效方法,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相联系,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二、提高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性要注重把握“四项举措”。一要强化责权意识,增强防控的实质性。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必须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同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使各项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二要坚持“三位一体”,增强防控的系统性。一方面坚持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建立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所有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要从制度设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三个层面进行整改,做到制权有制度,用权有程序,越权要问责。另一方面加强对权力的制衡和监控。沿着权力的内伸与外展,梯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明确权力行使的责任界限,形成科学、完整的廉政风险防控链条,不断提升覆盖面。三要构建长效机制,增强防控的实效性。通过明确领导责任,促进各级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党政领导班子统一抓、纪检监察机关总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共参与、机关和基层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以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政承诺、廉政学习等为依托,逐步建立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以制度的形式强制提高防范管理的针对性,以制度的规范性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理的实效,使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四要突出“三管齐下”,增强防控的主动性。要结合部门的业务性质,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将廉政风险的防控过程转化为干部自我教育、提高风险意识的过程,真正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将清理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建立的岗责体系、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向社会公开,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让群众知晓,让群众监督。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加大问责力度,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提高防控廉政风险有效性注重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一个抓手”,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直各单位、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层层宣传发动,形成了“县委带头、纪委牵头、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县四大班子带头、县直委局和各镇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查找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有效地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二是强化“三个步骤”,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县领导班子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215个,制定防控措施267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4块,制作廉政风险警示桌牌45个,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7项,为全县各镇、县直各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起到了引领带动作用;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针对实际工作和管理中存在制度缺失的权力,建立完善新制度,确保各项权力运行和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和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风险制度防控体系;选定县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环保局、工商局等行政职能较强的单位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典型单位进行培育,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在全县先行先试、快速推进、示范带动,保证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稳步健康推进。三是强化“四项机制”,增强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针对敏感的人事问题、极易发生权钱交易的工程领域、“三重一大”事项、机关中存在的作风不实、吃拿卡要等问题建立防控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工程招投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国库集中支付、大宗物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等29项制度,通过这些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督查、考核、谈话、责任追究机制,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对风险点实施动态管理,通过考核监督、述职述廉、行风评议、民主生活会、明察暗访等有效途径,及时掌握各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问题,判定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有无实际发生,及时提出廉政风险预警,从而控制和化解腐败风险;通过“8个一”即一网(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一台(孟津电视台)、一报(《孟津手机报》)、一栏(党政务公开栏)、一屏(电子显示屏)、一刊(《新孟津》报刊)、一册(公开手册)、一机(便民查询机)进行公开,延伸公开深度,拓宽公开广度,做实行政审批平台,构建阳光机制;把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年度工作绩效目标任务考核范畴,与干部的考核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完善考核机制,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及时将风险化解于未然。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十二

我县现有8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1名。每个乡镇人大配备专职主席1人(目前没有配备副职和工作人员)。

近年来,乡镇人大的工作基本上是维持日常运转,因为诸多原因,除少数乡镇外,大部分乡镇人大在届中没有召开例会,也没有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评议等活动,没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没有依法监督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一是乡镇人大自身职权行使不够充分。表现在各乡镇人大主席注重抓中心工作,却忽视了人大自身工作,也就是所谓“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通过调研,发现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明确,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各乡镇人大各项工作制度也不够健全,已有制度落实不够,缺乏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欠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光杆司令),经费紧张,办公条件较差等问题在调研中反映较为普遍,这些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乡镇人大宣传工作比较薄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够,不少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工作还缺乏了解,认识上还有的认为人大是“摆设”、是“牌位”等这样那样的偏见。此外,县、乡镇人大之间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沟通,县人大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大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它对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基层的正确实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最基层的权力机关,乡镇人大是广大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和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但从实际情况看,乡镇人大权力普遍虚置,处于边缘化状态,其权力最薄弱、角色最尴尬、权威最虚弱、体制最不顺的状况,很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和关注。

(一)乡镇党委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的工作。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基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人大主席提出任务和要求;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对人大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应该在乡镇设立人大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乡镇人大在工作中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主动配合党委的中心工作,是人大工作永恒的主题。乡镇人大要认真领会和贯彻好党委的意图和重大决策,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发布决议、决定,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执行。要坚持并逐步规范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组织的重要活动,要报请乡镇党委批准。日常工作要主动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三)乡镇人大要摆正位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要不以监督者自居,对政府工作既监督又支持,要明确监督是手段,支持是目的,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要通过对政府工作评议、视察等方式,行使乡镇人大监督职权,支持和推动政府工作开展。

(四)要积极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要进一步强化乡镇人大的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召开例会以及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密切同代表和选民的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及时处理和反馈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乡镇人大真正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问题的重要民主渠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人大的各项活动制度。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作和成效扭转人们对人大的模糊认识和偏见,在基层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县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经常组织对乡镇人大主席、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乡镇人大干部能够深入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较好地适应角色、较快地熟悉业务。县人大常委会要经常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活动,使他们了解人大工作的程序,并且在此基础上对乡镇人大的工作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防乡镇人大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进而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乡镇人大干部,增强他们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信心和自觉性。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十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0xx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乡村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体现在乡村,乡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在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农村基层党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乡风文明等方面尤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正确认识当前乡村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找准乡村振兴的关键点、着力点,结合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开展。

(一)基层党建薄弱。

乡村振兴,需要靠全社会的力量来推动,需要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的力量来支持,但最核心的,是村级基层组织。无论是一个国家也好,还是一个企业也好,是否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将决定着它们能不能有好的发展,能在多大程度上发展。乡村振兴的任务,落实在乡镇、村,主要落实在村。村委会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引领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机构,村支两委班子扮演着带领村经济社会发展领头雁的重要角色。实践证明,强村之所以强,归根到底是因为有一个强班子、强书记;后进村工作之所以滞后,根本在于村级班子的领导力不强,带头人作用没有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

问题在于,在当前中国的广大农村,大部分基层组织是软弱涣散的,村干部的综合能力是比较低的。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小。村干部在村民中的影响力小,村干部说话没人听,无钱办事、无人办事、无章理事,村委会作出的决策在村民中推行起来很难一呼百应;二是年龄结构偏大,文化偏低。由于村干部大多数是民选干部,工资待遇低,事务繁杂,很难吸引真正有能力有水平的年轻人,大多是由上了一定年纪、赋闲在家的老年人担任。由于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导致政策理论水平低,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领会不全、把握不准,很难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对于引领村经济社会发展,更是缺少足够的创造与担当。

(二)城乡二元体制影响。

从2014年户籍制度改革开始,到脱贫攻坚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论是制度上还是政策上,我国都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改革,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体制影响仍然明显,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过大。比如,在中国的广大农村还是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医疗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高于农村,城乡发展体制机制还不一体,要素交换还不平等,资源配置还不均衡。当然,改革是一个过程,不会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这一长期存在的体制导致优质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基本上被城市占有,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调、主体失衡,造成了公共基础服务设施配置的“农村总量不足”与“城市局部过度”的矛盾现象。虽然国家不断加强对“三农”的投入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国家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还不是很大,基础设施配置的资金受限,建设的质量也无法得到保障。

对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来说,比大多数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产品被城市占据更为严重的是,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市。作为当代中国一个最重要的经济社会现象,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不仅在经济方面,同时也在社会层面对中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农村人口所能获得的生存工资远低于城镇生产部门的生产工资,在城镇生活的质量往往远高于农村,这是导致大规模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主要原因。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城市化率大幅提高(2017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达58.52%),另一方面使得无数的村庄人去楼空,许多村庄严重空心化,农村成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三留守”之地。很明显,当一个国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市的时候,乡村就缺少了活力,乡村振兴将会变得举步维艰。

(三)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低。

尽管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实现了长久以来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温饱愿望,农业农村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总的来看,中国农业发展现状是: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但文化、技术素质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由过去的长期供给不足,变为“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但品质与效益较差;农村经济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经济发展的封闭性仍具有巨大慣性。

具体到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则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小。中国的自然资源绝对量大,但人均占有量很小,人均耕地不足0.1hm2,森林面积平均每人0.12hm2,草原平均每人0.375hm2,水资源平均每人仅2700m3,这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去甚远。二是过度开发,生态环境恶化。长期以来,由于只重视粮食生产,生产结构单一,资源利用不合理,造成地力下降,植被破坏,草原退化,沙漠化面积扩大,水土流失加剧,旱涝灾害频繁,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三是产业发展缓慢,规模化经营小。当前中国的广大农村,还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大多数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传统农业生产,农业科技水平低,规模经济效益小,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面对这些年迅速推进的城镇化、工业化、组织化、产业化、市场化浪潮,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呈现出高风险和低收入的状态,不能充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西部贫困地区,这种传统的小农经济现象更为明显,贫困程度也更深,全国14个集中连片贫困区、12.8万个贫困村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就是证明。近些年,贵州六盘水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把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激活起来,安徽小岗村、河南南街村、贵州塘约村等把单打独斗的村民组织起来,把闲置荒废和小块的土地整合起来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生产、经营管理、销售、分配方式,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重大成就,这让我们看到了革新的力量,看到了合作的力量。尽管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而区域差异又十分显著的广大农村,任何一种统一化、全盘式的制度构建,事实上都难以应对无穷无尽的问题,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但是我们同样也相信,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单打独斗是没有出路的,农村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合作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恰当的时候对原有的生产模式进行改革,是农业农村唯一的出路。

(四)乡风文明落后。

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离不开乡风文明建设。乡风文明不仅是全面振兴乡村的外在体现,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铸魂工程。从本质上来说,乡风文明就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靠近,农村经济面貌和农民的物质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农村农民物质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和改善的同时,精神文化生活质量非但没有因提高,反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倒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相对于丰富的物质生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滞缓,乡风文明落后成为乡村振兴中又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是农村教育发展缓慢,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不高。由于农村各类教学设施严重不足,教育人才缺乏,教学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比较低,农村教育水平质量普遍偏低。长期以来的教育发展滞缓,进一步导致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不高,人们的精神素质、文化素养、思想意识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二是价值观、人生观落后。当今的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第一个百年目标在望,社会处于变革转型期。在这样社会急剧转型的时代,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极易发生扭曲,容易金钱至上,精神空虚,奢侈享乐,唯利是图、重利轻义。农村中不讲诚信、不孝敬老人、邻里不和睦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村民个人的一些不文明、不健康陋习较为普遍。三是传统文化被忽视。中华文明很大一部分发源于农村,农村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传统文化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开发,甚至农村的许多本土文化被抛弃。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选优配齐村干部,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打造一批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雁,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是第一位的问题。

首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支两委干部,打造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的基层干部,真正实现人才引领村经济社会发展。其次,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创新培训机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再次,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最后,政府出台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身乡村建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二)进一步突破城乡二元体制,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城乡一体化是城乡之间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相互协调、优势互补、以城帶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文化以及生态等日益融合的动态发展过程,其出发点在于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和谐发展。要解决城乡公共基础服务设施配置差异,真正实现“一体化”,必须进一步突破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和影响,取消城乡有别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完善农村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最终实现城乡地区间的均衡发展。

首先,大力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让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是目前影响乡村振兴的明显短板。近年来虽然农村的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建设得到了全面提速,但是依然存在着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偏远的农村,短板尤为明显。加快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消除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差异,提高农业的生产水平,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满足农民基础性需求,加大对基层健康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农村医疗体系,关注农村高发病症,定期开展农村健康体检,让广大农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其次,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政府应加大教育专项投入,全面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建立健全教师人才激励机制,充实提高乡村教师队伍。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有学上,有书读,结合本地实际,把农村有需要的特殊人群纳入特殊教育体系。

最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勤劳守法致富,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力助推农业农村产业化发展。

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产业振兴,重点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与规模化相联系,但是在中国农村仍然以传统技术来耕作,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的分散式经营,生产效率低,经营成本高,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

这要求我们对原有的生产方式进行革新,把握当前农业规模经营不断发展、产业跨界融合不断深化、新业态新动能不断涌现的时代特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农业发展制约因素,重塑农村产业形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尤其是要重视把单打独斗的村民组织起来,把资源、资金、技术、人才有机统一起来,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全力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化发展,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生产、管理、销售方式,提升农业农村生产力水平。

当然,这需要政府尤其是需要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积极主导作用。一方面,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前提下,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完善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民住房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与自愿退出机制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实现方式,明晰集体产权,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结合实际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四)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现有的农村精神文化活动存在不少问题。在私人精神文化上表现为文化形式单一,文化生活时间少,家庭用于文化生活的支出少,一些地方甚至有颓废文化抬头现象。在公共文化生活上,农村很少组织集体的文化活动,缺乏组织,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简陋,没有共同的活动场所,农村文化建设不受重视,缺少对农民进行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的指导。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讲报告会、座谈会、公开栏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村、组、自然寨,向党员和群众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树立人们振兴乡村事业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营造文明乡风。立足乡村文明,组织村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充分利用农闲、重大节庆、民间传统节日,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比赛、体育健身、读书征文等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培育和睦孝悌的家风,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农村文化,营造文明的乡风。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十四

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

近年来,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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