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汇总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16:2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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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一
在进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中,通过有效的信息特征分析,并对整体的记录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规律进程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介于此,在进行这一方面的新制度建立时,就应当考虑到以下几点。
从现代社会的发展角度来看,事业单位的管理体系目标,应当是将以原有的货币计量单位进行有效的信息分析,并从事业单位的运行方式出发来进行有效的经济活动状况分析,从根本的相关性系统统计来实现对整体经济活动的最优化管理。对于这样的制度管理环境,遵循法律规范是其运行的标准指标。新制度下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在财务管理的基础之上,建立符合我国经济管理活动,并保证事业单位自身的财务管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有效的约束以及合理的管理形态来实现对整体的工作的监督。在进行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时,需要建立在有效的依法秩序之上,并依据相应的法律政策监理有效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通过对行政单位财务信息的有效管理,从而实现整体策略上的正确指导。
在进行事业单位内部的运营管理目的,在现有的社会发展目的上来看,建设有效的补充机制,从原有政府补贴形式上跳脱出来,并以自身的运行模式来实现整体的影响力。在市场的经济体系改革中,通过有效的事业单位对现有国有资产上的全面建设,并通过内部的建设,从根本的行政模式上完成对整体风险上的分析,然而对于企业内部的风险,则还难以完成有效的承担。
我国的财政管理工作,过去主要有相关部门进行直接管理,而在现代经济化的发展中,其独立的进行管理后,就缺乏了对合理性财务预测管理的有效建设,对于财政资金的支配形式,也不能够有效的应用到有关部门,这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等,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实际的使用中,往往资金的使用,都会超出预算的评估等级。现阶段,事业单位其财务管理部门虽然全面实施预算编制零基预算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出现偏差。零基预算法短期内难以推广,再加上各地区单位各部门领导观念意识过于落后,其执行力度也大打折扣。同时,在财政预算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与盲目性,对于项目资金的安排极其不合理,许多不应当安排的项目经常性的人为安排,而对于那些急需资金的项目,其预算也不足,严重影响着单位财政预算编报的准确性。
在进行资金的预算过程中,控制力度不够严谨,从而导致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浪费现象。最明显的使用问题出现就是在公款吃喝、高消费、旅游等多个方面,都会出现较大的超额制服,这样就大大的加重了在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运算上的预算标准。当这些单位进行单独的管理过程中,就会直接的产生较大的事业影响。从一方面来看,单位内部的信息是从使用者对于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内部的行政事业管理形式来看,对资产内部的管理形态,还需要站在资金的管理效率上进行国有资金的现象展示,从有效的管理行政形式来进行全面的资金管理,从而实现对资金闲置问题的有效处理,以及实现实际的操作管理。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难以达到相应的实际标准。在进行年终盘点时,常出现资产账务不够完整,出账纳入不符合标准。
虽然在进行整体管理方面已经逐步的实现范围内的有效性,但是其在专项的资金管理上,还不够完整,这都严重影响了自身管理的有效性现象,对于资金的使用管理,也产生了考核问题上的监督缺陷。在进行事业单位内部的财政监督管理上,针对于所从事的检查形态上,还未真正做到位,这是导致管理缺陷的根本所在。
事业单位内部所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制度不配套,进而影响并造成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漏洞。许多财务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重缺失纪律性,对于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不重视,完全凭借着自身经验、习惯来工作。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际工作过程中,对于一些大额开支的项目则使用现金支付的方式,但是在一些基层单位,白条抵库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这就加剧了单位内各部门之间固定资产管理的混乱程度,进而造成出现了设备不齐全、资产闲置等不良现象。
事业单位在进行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操作,并依据单位的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今后的主要管理任务。在管理中,应当做到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这样对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等方面,都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具备科学化的、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必须全面的推进财务管理体系的革新,其革新的方法可以有:(1)集中化管理。全国事业单位制定统一的采取管理办法,全国统一标准,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形成良好的财务管理氛围,从而有效的实现集中化财务管理,降低损耗。(2)加强信息化财务管理认知。严格的区分开信息财务管理与会计电算化,在思想观念里,提升信息化财务管理的地位,创设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并且以信息化财务管理为核心,开展一系列的管理理念宣传活动,增强人们的认知度。总之,建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打好管理基础,在软件、硬件上实现双重强化。
在进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完善中,应当加强对基本财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有效的提高其运行的秩序,从而完善对整体运营成本上的缩减。这样不仅完善了对审计审批工作的有效管理,同时对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管理,都有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在依照原有的计划制度进行相应管理过程中,严格的按照相应的执行标准来进行岗位内部的分离管理,对于提升会计的核算等多个方面,都有很好的落实效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不断加大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约束力,包括各部门、各科室工作人员职权的规范。在预算管理工作方面,坚持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等三个阶段的并重原则,有层次、有目的的彻底根除传统陋习中的“掐头去尾”的预算管理方式。通过不断强化与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单位内部逐步形成一套完备化的相互约束与监督机制。包括对项目资金的管理、项目财产的审批、以及各部门职权与项目审批权限的合理分配等,进而构建健康、科学、规范化的资金筹集、使用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与评价机制。
在进行财务管理运行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审计管理的有效监督。只有对采购、出纳等部门的财务进出项目进行了有效监督,才能够真正的确保管理的合理有效性进展,通过有效的采购形态加强对会计制度的强硬管理,这对于其今后的合理管理等多个方面,都有较好的资产总结管理。而加强了在监督管理工作上的有效完善,也能够从工作的有效性上,真正的做到依法管理。对于事业单位内所出现的不科学、不合理监督管理任务,应当进行及时的取缔,纠正不良形态,最终实现事业单位内部的全面管理。通过监督管理,落实依法执行的力度,对于整体的行政事业管理,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多注重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以及知识技能的更新教育。包括职业素质、道德素质、自身修养的建设,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人员的培训机制,逐步提升财务会计人员专业化素质水平。加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队伍水平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适应社会主义新时期、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发展需求。事业单位的领导者要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现出党员新形象、新面貌,带领着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政、财务以及会计核算方面的业务知识技能,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以此全面提升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以及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自觉性,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财务管理以及依法理财的业务能力水平。只有全员做到认识并重视财务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功用,才能有效的确保整个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下去。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是一个系统的功能,要求财务各项基础性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因此事业单位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化中需要充分把握财务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完善财务分配制度,尤其是事业单位内部之间的管理和控制,优化现有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统一归集。目前事业单位所采用的财务软件呈现多样性,信息资料可比性很差,因此在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中,需要遵循统一原则,注意原有采取软件的升级或者更换,实时处理单位工作,及时了解资金动向。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实时共享是重要的步骤,因此在更新软件基础上,需要建议一体化的共享平台,实现管理网络化,形成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在开展信息化财务管理中,需要合理配置资源。近些年我国经济得到高速发展,因此事业单位有必要中心设定发展策略,采取管理部门有必要合理配置有效资源。事业单位成本管理中,以往事业单位成本管理往往涉及事业单位机会,在开展电子商务推广营销中,需要注意保护自身价值机会,避免单位机会泄露,影响单位发展。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在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上,也逐渐需要从新的管理模式上来进行改革,以此来建设更为全面的财务管理工作。伴随着现代事业单位中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现代信息化建设,也更需要从事业单位的信息管理行情来决定最终的实际管理形式,从根本上来解决这样的一个现实问题。最终在结构的监督管理上,实现对新会计管理制度的落实。在事业的调整上,也是对现有事业单位的已有财务管理工作有效完善。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三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财务会计制度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医院的成本核算受到各界的重视,这就要求医院在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背景下,制定出科学、可靠、系统的成本核算体系。本文对医院开展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和意义、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以及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对医院成本核算的具体应用进行分析与研究,希望为有关医院的成本核算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财务部门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部门,对企业未来的良性发展有重要意义。由于医院的特殊性,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对医院成本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医院必须要加大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力度,对财务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完善成本核算组织体系,保证医院成本核算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深化改革,医院应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与市场经济的实际需求相结合,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创新成本核算、竞争、效益方面的意识。第一,医院开展成本核算,建立成本核算机制,不仅能够适应市场的环境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竞争环境,还能最大限度的获得较小的能耗,实现效益最大化。第二,由于医院的经济收入渠道主要来源于药品收入、财政补助和医疗服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医院的健康发展有限制作用。而医院开展成本核算,能够为政府扶持和制定医疗服务定价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进而促进医院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改革方式日益完善,有效减少医疗、人力资源和管理成本,提升医护人员的日常工作效率,增加医院的经济效益和公益效益,有利于医院的蓬勃发展。第三,成本核算工作在整个医院管理工作占有重要地位,成本核算能够准确剖析某一时期医院各科室的盈亏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医院调整不合理的收入结构和制定财务预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据,充分了解医院当前的成本管理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成本管理管理缺陷,进而实现严格控制医院成本、降低能耗和患者看诊的经济压力。
(一)成本核算的流程。
成本核算是指医院严格按照分摊方法和遵循规范化、细致化、精确化的原则将医院的各项医疗环节、管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整合和分析,计算得出的医院运营成本,最终成为医院科学决策的依据。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可分为总成本、科室成本、医疗服务成本以及病种成本,整个成本核算过程需要经过各科室的协助并进行分摊,最终由临床科室接收各科室转移的成本,其分摊步骤如下:首先:一级分摊,行政科室分摊管理费用至辅助、临床、技术科室中,然后将计入各科室的费用纳入整个核算体系,无法直接计入的费用再进行分摊。其次,二级分摊。根据对照参数和各种价格将辅助科室的内部成本分摊至临床、技术科室。最后,三级分摊,临床科室接收技术科室分摊的内部成本。这种核算流程便于获取医院的成本信息和各科室的具体的成本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医院财务工作的效率。
(二)收入类别和成本类别。
1、收入类别。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将传统的药品收入和医疗收入结合为医疗收入,以医疗收入为基础,二次划分为二级明细科目,即药事服务费和材料收入,由于材料收入所占比重较大,可将其作为独立的二级明细科目,便于财物人员对材料和整个医院收入的管控。医疗收入中药事服务重点在服务,与纯粹的药品收入有所区别,单独管控也具有一定意义。总之,对医院的收入进行精细的分类,保证了数据进行的完整和准确,为医院的整个成本核算提供系统的、完善的数据研究。2.成本类别。财政专项支出、药品支出、医疗支出以及其他支出是医院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划分的四类成本。医院精细的划分主要是为了将医疗服务的收入补偿给药品支出,但现实情况难以将以和药品消耗的成本进行明确的划分。
(一)扎实的做好各项相关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进行核算工作前,利用新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各项相关的准备工作,为后续的成本核算活动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第一,明确划分执行成本核算过程的单位,对各科室的职工采取编码策略,并细致划分各个核算单元,按照医院的规定明确核算工作的具体内容。第二,不断创新成本核算理念,定期组织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专业培训活动,提高财务从业人员核算的专业能力,加强工作人员的成本意识,并对现有工作流程的弊端进行改进,充分发挥财务从业人员的价值。第三,强化管理、清查核算资产,医院的所有资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需要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管理,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将成本核算按照单元进行分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由于医院具有特殊性质,再加上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和成本核算方法,医院人资部门将员工考勤制度落实到位,制定科学的考勤报表,构建完善的人力资源信息库,为后期的人员绩效考核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并对财务人员和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活动,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组织体系。
只有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组织体系,才能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朝着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成本核算组织体系的构建是现代医院发展的必要趋势,完善的成本核算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建立成本核算领导组,领导小组属于医院成本核算组织的领导核心,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副院长;小组成员:各科室具体负责人员组成;成本核算领导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按照规定的核算制度,制定成本核算的具体实行方法。第二,建立成本核算工作组,组长:财务部门领导;副组长;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小组成员;各工作项目的会计从业人员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医院管理、卫生医疗、人力资源的成本进行具体核算工作,准确编制各类成本报表,为成本核算领导组进行正确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第三,建立信息技术小组,由医院信息部门的人员构成,主要负责医院的技术工作,通过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保证医院核算的精确、高效和有序。对成本核算系统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找出并解决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
(三)明确成本核算项目、费用要素以及核算原则。
根据的相关规章制度,将成本核算项目划分为:卫生材料费用、人员经费以及其他费用,费用要素包括折旧费、工资津贴、各项福利待遇、社保费、绩效津贴、日常检修费等,在进行成本核算期间,成本核算人员严格遵循分期核算原则、合法原则、可靠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等,全方位的把握核算内容,确保无任何遗漏,提升医院核算工作的高质高效。此外,成本核算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涉及领域广泛,医院领导应加大成本核算的管理制度,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成本核算工作质量的高低,对促进医院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及医院内部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提升医院医疗设备使用率和资金的利用率以及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8]柯江,严宁。医院财务管理中全面成本核算的应用[j]。财经界(学术版),20xx,(11):202.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四
一方面新会计制度要求固定资产入账。新会计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凭证登记的金额及相关费用入账,针对没有凭证的固定资产,则以该类资产市场价格加相关税费入账;针对缺乏凭证且从市场难以获得同类资产市价的资产,则按照名义金额进行入账。这种做法可有效解决旧会计制度中事业单位某些固定资产不入账的现象,比如无偿捐赠的部分、盘盈获得的固定资产等,最大程度上保证账实相符。新会计制度还对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核算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新添了“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置资产损益”等项目,这类项目的主要作用就是提高事业单位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净资产部分加强的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及流向追踪。新会计制度中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项目”,对事业单位占用的非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还增设了两个净资产科目,即财政补助结转及财政补助结余,并针对这两个科目的处理进一步细化了流程,对结余资金分配的会计核算予以规范。
(二)预算管理。
新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的目的做出较大变动,事业单位的预算包含两大部分,会计核算的目的发生变化,会对预算编制产生直接影响。其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不仅细化的预算编制,而且降低了预算编制的难度。由于资产类会计科目发生了变化,增加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科目,将旧会计制度中的“材料”及“产成品”统一归为“库存”,缩减了预算编制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净资产科目的变动大大提高了预算编制信息的可靠性,对事业单位资产的占用状况予以明确,为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提供参考。此外,新会计制度还对预算管理做出严格规定,即财政拨款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这项规定可有效防止事业单位通过调整财政拨款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数据进行随意调整,保证预算执行数据的真实性。
(三)细化收入与支出部分。
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在各类收入中如包含专项资金收入,则必须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确核算,事业单位的各类收入包括财政补助、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相应的,事业单位如发生相应支出,同样在项目支出明细下进行明细核算,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新会计制度还对财务报表的结构、体系等做出改进,新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将原有的事业、经营支出明细表删除,并对报表中各个栏目、填列方法做出更为详尽的解释与规定。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在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预算管理贯穿于整个财务管理的全过程,更是各项财务活动的依据与基础,因此是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因此,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要做好预算的编制、执行与监督,将预算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突显出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财务资源配置做进一步优化。具体工作中,要对单位内部激励机制及约束机制予以完善,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可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整合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及事后核算等各个环境,最大程度上降低财务管理的风险。此外,还要对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加强监督与控制,可以对预算支出及相关执行加强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建立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完善资产运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进行各项经济活动必须以资产为基础,因此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及效益是保障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通过信息化建设提高资产的管理水平,基于制度层面完善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实现资产控制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可在存量资产与增量资产预算管理之间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以对需购置的资产做出更加准确的预测。
(三)完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在具体的财务管理中,任何误差都有可能导致财务风险,因此财务风险管理也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具体工作中,可以借鉴国际较为先进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在风险管理目标的指导下,建立完善的财务风险监控、评价及预警机制,将财务风险控制在初级阶段,进一步化解风险。此外,还要注意财务风险的应急处理,如果发生突发性的财务风险事件,可最大程度上不影响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比如可在单位内部建立财务风险基金等。
总之,新会计制度下创新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是大势所趋,更是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事业单位挑战与机遇并存,只有通过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认真学习新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才能更好的适应工作岗位,从而更好的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五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账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 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 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 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账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 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 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
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七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具体指法律、法规、行业通行规则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
公司财务制度,是指关于公司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的计算、营业收入的分配、货币的管理、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纳税等方面的规程。
公司会计制度,是指会计记账、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程。
根据《公司法》第164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规范的公司内部财务会计制度的积极意义在于:
1)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特点之一是“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股东虽然投资于公司,但却不一定亲自经营,特别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绝大多数股东都没有机会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由董事会及经理层控制。通过统一规则的财会制度,可使股东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自身的投资境况和权益,以便对董事、经理的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
2)有利于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债权人的最大保证就是公司的资产。要想较为明确、规范地反映公司资产对外往来的变动及盈亏情况,就必须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司财会制度,以便债权人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在必要时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
3)有利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府各有关部门,依其职责负有在法定范围内监督、管理公司经营活动的义务,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交易的安全。而这一职责的有效履行也有赖于规范的公司内部财会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按一定的分类标准和一定的秩序,把公司在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并按规定的编制要求编制而成的。
(2)利润表。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4)相关附表。相关附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补充报表,主要包括利润分配表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所作的解释。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说明;(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6)企业合并、分立;(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第16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8条:“年度会计报告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出”,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最迟应在次年的4月30日前制作完成并依法提交给有关主体。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任何公司不得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公司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公司法》第172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公司若违反法律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165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我国《公司法》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权。《公司法》第34条和第98条分别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作了规定。
《公司法》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仅有权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法》第98条仅赋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并未给予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权。显然,这与公司的性质有关。不同种类公司的股东应按相应的规定来行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
股东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的实现需要公司履行相应的配合义务。《公司法》第16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各类公司必须按法定要求履行提交财务会计报告的义务,以确保股东查阅权的顺利实现。
第二节公积金制度。
一、公积金的定义。
公积金,是公司依照法律、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从公司营业利润或其他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储备金。
我国《公司法》确立了公积金制度。
二、公积金的种类及来源。
1.公积金的分类标准。
1)以是否依法律规定强制提取为标准,可把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是指依据法律规定而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其提取比例(或数额)及用途,都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律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都必须遵守,不允许任何公司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予以取消或加以变通。故法定公积金亦称“强制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是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而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设置或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是否设置以及如何提取和使用全凭公司自由决定,法律不加干涉。但是,任意公积金的提留不得影响或挤占法定公积金的提留。任意公积金的设置与否及其提取比例和用途,由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确定,非经修改公司章程或通过新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者不得任意取消或设置任意公积金,也不得任意改变其提取比例或用途。
2)以公积金的来源为标准,可把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是指公司从其税后的营业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故其来源只能是来自公司的盈余。
资本公积金,是指从公司非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收益中提取的公积金。资本公积金的主要来源有:(1)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收入;(2)公司资产评估后的增值额;(3)处分公司资产所得的溢价收入;(4)因公司合并而接受被吸收公司的财产减去公司因合并而增加的债务和对被吸收公司股东的给付后的余额;(5)公司接受赠与的财产。
2.我国公积金的种类及其来源。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了“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并允许公司自设任意公积金。
1)法定公积金。
我国《公司法》第167条规定的“法定公积金”,实际上属于学理上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范畴。其提取的比例及总额,按《公司法》第167条的规定,应为公司当年税后利润的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资本公积金。
《公司法》第168条对资本公积金及其来源作了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对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及设置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的资本公积金,实际上属于法定公积金的范畴。
3)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中提到的任意公积金属于盈余公积金的范畴,其来源是公司的税后利润。另外,任意公积金,具体提取的顺序必须是在公司依法提取了法定公积金之后,而不得在此之前。
三、公积金的用途。
依我国《公司法》第169条的规定,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是:
1.弥补亏损。
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必须设法弥补,否则有违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但用于弥补亏损的,只能是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要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就必须不断求发展;要发展,就得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不增加资本的情况下,用历年所提取的公积金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疑是一条方便而又快捷的重要途径。
3.增加资本。
公司可在需要时将公积金转增股本。但用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转增股本前须由股东大会就此问题通过决议。董事会无权擅自决定用公积金转增股本。(2)转增股本时,应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3)法定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特殊情况下可用于分配股利。
一般来说,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为维护股票信誉,在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中的“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都属法定公积金的范畴,故其用途只能限于法定范围。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任何违背法定用途使用法定公积金或资本公积金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任意公积金的用途由公司自主决定。
第三节公司分配。
一、公司分配的原则。
“公司分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公司分配,是指公司将其经营所得依法进行分割的整个过程,包括“纳税”、“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向股东分配股利”等内容。
狭义上的公司分配,仅指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分配的原则”,主要是指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1.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的是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的前提条件。公司当年无盈利时,原则上是不得分配股利的,除非法定原因出现。公司当年有盈利的,也并非一定能分配股利,因为此时还要看公司是否有历年遗留的尚未弥补的亏损。从《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的规定来看,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税后利润有剩余的,股东才能依法定或约定比例分配。虽有盈利,但若公司有尚未弥补之亏损存在时,则不得将亏损递延而先行分配股利。
2.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通常,公司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依法缴纳所得税。
2)用当年的税后利润弥补历年所留的亏损。
3)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税后利润补亏后的余额,应当作以下分配:先提取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4)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比率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
5)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之后,即可向股东分配股利。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按照全体股东约定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分配。
《公司法》未涉及优先股的问题。按《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47条的规定,公司若发行优先股的话,其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应当支付优先股股利,然后再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支付普通股股利。因此,若从狭义上去理解公司分配的话,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含义是,优先股股东有优于普通股股东而先得到分配的权利,公司在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利后仍有盈余时,才能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
经以上各项顺序分配后所余利润,可由公司以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
同股同权,是指公司应给予所有持有相同性质股权的`股东以同一顺序分配的机会;而同股同利则是指:除非公司全体股东有约定或者公司章程有规定,否则,所有股东都享有按其出资或所持股份比例参加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权利。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司分配的形式。
公司分配形式是指公司将其利润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的具体方式。我国《公司法》对此问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从学理上及公司实务来看,公司分配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利,是公司股利分配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也是最受股东欢迎的一种分配形式。
2.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是通过发给股票的形式向股东支付股利。这是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常用的一种分配方式。这种股利通常是按现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派的。因此,获得股票股利的股东,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虽有所增加,但他在公司所占权益的份额依旧不变。从公司的角度看,发放股票股利,既不减少公司资产,也不增加公司负债,股东权益总额并不改变。股票股利并没有增加股东的实际收人,股东获得的只是增加未来股利收入的一种可能性。而要实现这种可能性,则有赖于公司未来时期的良好业绩。股票股利除了具有现金股利替代物的作用外,还有调整公司股票市价的作用。
3.财产股利。
财产股利,是公司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向股东发放股利。通常是以支付公司所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证券这一方式来实现的。被公司用作支付股利的证券的作价,一般以市价为准。
4.负债股利。
负债股利,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因其通常是以应付票据的形式来支付的,故负债股利亦称票据股利。作为票据股利的票据,有的带息,有的不带息;有时有规定的到期日,有时无到期日。发放负债(票据)股利,多是因公司已经宣布发放股利,但又面临现金不足,处于难以支付的困境,为了如期发放股利,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
我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对公司分配形式问题并未作明确规定。公司实务中较常见的分配形式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三、违法分配的法律责任。
公司违法分配行为的种类,应包括所有违背公司分配原则的行为,如无盈余而分配,不按法定顺序分配,同股不同权或同股不同利等等。从学理上看,对各种违法分配行为,除了追究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对违法分配的后果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达到惩罚违法者、警示其他公司的目的。
我国《公司法》第167条和第204条指出了公司的两种违法分配行为:一是“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法律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二是“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
对于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违法分配行为,《公司法》规定的补救措施是“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而《公司法》对公司违法分配行为的第二种情况(即不接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所规定的法律责任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八
一、分公司资金拨款标准:
月销售规模为该季度预算销售月平均数,但不包括内销和退货销售。资金拨付额为每季度核定一次。
资金拨付额中不包含会计报表上的累计亏损数和固定资产净值数。
分公司资金总占用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资金规模根椐预算销售规模计算。
总部资金实际拨付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资金。
二、分公司资金拨款的审批:
季度销售预算指标经总裁审批,交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专员备案,在上述拨款标准内的资金调整,由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进行审批。
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预算销售规模经营销总监审批后,参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超过标准和临时性增拨资金,经营销中心总监、财务中心总监审核,由总裁审批后拨款。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营销部门:
(二)财务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对应收返利和费用按标准进行帐扣及催收工作;负责对应收销售款的监控工作;负责对资金分布的状况进行统计、备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门: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相关部门对信息的需求;负责系统商品信息的正确,确保营销和财务部门的监控;(四)总经理:
作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对资金合理分布负责;对分公司预算承担责任,确保各项预算的完成;负责各责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奖罚规定:
分公司之间商品调拨未在30天内清帐的,对财务部经理处罚500元。
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未将借款和超额资金归还总部的,每次处罚2000元。
本规定适用公司家电零售单位。
文档为doc格式。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简短篇九
第一条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七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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