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与中国文学传统的论文汇总 《狂人日记》在文学史上的地位(3篇)

  • 上传日期:2022-12-28 02:5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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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狂人日记与中国文学传统的论文汇总一

《日记》是一部意欲在混沌时代拨云见日,意欲摆脱封建枷锁及形式桎梏的小说。内容上它是以疯人之疯语抨击旧社会;形式上它开创了现代白话小说先例——这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块文坛奇石从天而降,不仅空前震动了中华大地,还震撼了大地上的人们,因为读《日记》的人随鲁迅的笔或多或少地触见自己一些不洁的本质。

鲁迅在序中写道:“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记中语误,一字不易。”,似有推卸责任、明哲保身之感。在这两句的护卫下,作者利用狂人指出社会内质上恐怖的一面。而狂人本身也是鲁迅要讽刺的对象,在狂人身上,我们看到病态心理和怀疑主义的根植与泛滥,看到一个小国民醒而不悟的可怜,察觉一个弱国民反而不抗的可悲。然则如何悟,怎样抗,作者并未多言。且鲁迅确实现实了点儿,退了一步:“狂人”的结局并非死,却是“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

《日记》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与以往小说相比,《日记》是心理独白而非有情节的故事:全篇都是昆仲之弟心中所想,只两字“日记”才将十三部分串接起来,这种成篇方法稍显单调。总体看来,《日记》在鲁迅所有作品里属于较简单的一类。

《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己。别人最平常不过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己的。用现代的话来讲,“狂人”太self-consciousness。“狂人”是如何找寻“怕”的根源的?他的答案就是一个“仇”字。“仇”来自何处?也就是“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然而“狂人”自己也不知道应如何把古久先生与赵贵翁及路人、小孩联系起来,于是就自作孽地假想了一段关系,还把孩子们对他的“仇”归结成“是他们娘老子教的”。总之,他感到自己“怕”,就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认定别人和自己有“仇”,就认定“别人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可以得出结论:“狂人”的逻辑就是反逻辑;“狂人”的主义便是极端个人主义;“狂人”的心态就是极端自私的心态。是什么造成“狂人”这般的扭曲呢?;作者还有下文。

在第三部分中,作者终于通过“狂人”之口说出了“吃人”二字。该部分大体与第二部分一致,更进一层就是讲出了“人要吃人,历史吃人”的惊世之语。鲁迅在这儿似乎想将中国历史社会全面否定,再来个重生。这个有如霹雳的“吃人”的确是给人们的当头一棒。即便如今,只要听见“吃人”一词,我们便会耳鸣,意识到民族的某些劣根性在自己身上仍根存。

四、五部分告知读者“吃人的是我哥哥”、“医生是吃人的人”,不论是治病时、议论时、讲书讲道理时都想着“吃人”。至亲的人要吃“我”,每时每刻都想吃“我”,甚至畜生,也要“吃人”(第六部分)。七、八、九部分便谈了“他们”“吃人”的办法:不是“直截杀了”,而是“逼我自戕”;不是一问一答就能揭穿“吃人”之人的真面目,而是多次相逼他们才会露出狐狸尾巴。

十至十二部分,鲁迅终于说了让我们永远忘不了的话:“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狂人”竟是位思想者: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认为社会的本源仍是善的;“将来”“容不得”既是对现在的失望,又是对未来人不再“吃人”、社会不再“吃人”的憧憬。可见“狂人”背后的鲁迅不仅是刚烈冷峻的批判者,也是位充满希望、信念坚定的先觉者。至少我们在《日记》的结尾可以看出,“狂人”意识到孩子也许还并未陷入(自己已深陷的)成年人间的利益争夺、勾心斗角、势利拍马、自私自贱的.泥潭中——这泥潭是被守旧顽固、自命清高、虚伪做作的封建势力保护着的,二者同流,便媾生了《日记》绝对批判的封建“吃人”观念。具有“吃人”本质的封建主义严重禁锢了新世纪(20世纪)人的心灵,毒害了青年,令青年遭受挫折后处处怀疑自己、怀疑他人、怀疑社会、怀疑真挚善良的存在与否及其正确性,使他们最终相信唯有虚伪这副面具才能保护自己,只有浑浑噩噩这外套才能保暖,不受外界寒风侵袭——《日记》要批判的正是这种观念。鲁迅宣扬的是光明磊落、真诚豁达的处世态度,批驳的是矫情自闭、外热内冷的处世态度。然而那一套封建处世套路已部分根植于全社会的基础上,有人说,那是民族劣根性。

不过“狂人”也有小人物无奈的一面,反抗不成只得自甘堕落;也有愚昧自私的一面,吃人不成便恐惧被吃。他是偏激的,也是被蒙蔽的,突出体现在他“无知者无畏”的心理独白中。在一个蒙昧将开而未开的时代,现出这么个异类是可能的——他是旧体系与新体系冲突的产物,可能象征曙光将至前的混沌状态。

鲁迅对“狂人”也许又爱又恨又悯。爱他是源自同袍之情;恨他缘于他的猥琐自利;怜悯只因在整个大社会下,“狂人”也无奈。

笔者第一次读《日记》,记了句:我看着他的自白苦笑,如同对着哈哈镜苦笑一般。我们心中何尝没有闪现过“狂人”所说的惧怕呢?

也是初读《日记》时,笔者就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一个保险公司小职员看自身、他人、社会时那种莫名的不安,被卡夫卡自己运用表现主义手法绘成人变甲虫的荒诞画。鲁迅同卡夫卡一样,向内挖掘的力度和深度惊人。不同的是卡夫卡写自己却充当了旁观者,鲁迅写别人却站在了自白者的角度。性格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问题不同,所以作品角度不同,这无可厚非。

上文提到:《日记》是鲁迅较为简单直白的作品,虽然比后起之秀冰心的问题小说深刻,却比不上他后来的诸如《阿q正传》等颇圆熟的作品。所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笔者认为,这勇士(《日记》)不一定是强者。

可不管姜子牙的渔具有否鱼钩,总归他是钓到了周文王。即使《狂人日记》不那么成熟,鲁迅也以大无畏的开山精神,为后来者辟出一片新天地。他是斗士,也是旗手,还是守护者。

当代青年,尤其是文艺工作者,具备了这种开山精神么?当代人摆脱了伪装自闭、唯求自保的处世态度了么?是不是封建社会消亡,封建愚昧落后的观念就真正消失于当代人的心中了呢?当代人能否变“吃人”赢利为协作赢利呢?能否建起一个富有民主、法治精神的自由国度呢?但愿“狂人”形象能给当代人以启示,让当代人以健康向上的态度去看世界,而非如“狂人”一般病态扭曲。希望“吃人”的社会已远去,我们将迎来和谐美好的未来。

推荐狂人日记与中国文学传统的论文汇总二

一提到鲁迅的短篇小说,第一个想到的便是《狂人日记》。

民国时期,一位患有“迫害狂”症的病人写下了一册日记,日记中,他的世界到处充满了恐惧。他觉得身边所有的人都要吃掉他,不论亲戚朋友还是街头素不相识的路人,也包括他那现在正在养活整个家的大哥。

狂人想:大哥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有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除了大哥的话,还有那些周围发生的事也让这个丧心病狂的人对“吃人”深信不疑。狼子村打死了一个恶人,几个人把他的心肝挖出来油煎炒了吃;一个女人打她儿子,还骂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一想到这些,狂人便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后来,狂人甚至以为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吃过人,大哥把小时候死去的妹妹的肉体放在饭里给狂人吃。

这位狂人生动的描绘出了一个人吃人的社会,而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可以说,狂人是被当时的非人道主义所逼疯的。那些封建的想法,如:吃恶人心肝可以壮胆,都在记中表现了出来。狂人痛恨那些封建礼教假借道德的名义,宣扬残忍和暴力。日记最后,狂人喊着:“救救孩子”,这是对旧社会的反抗和对新一代的担忧。

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样一句话:“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正义和勇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的勇气正气镇压住了。”狂人所说的这一句话,让我懂得,只要我们有勇气,只要正义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任何歪风邪气、封建迷信都会迎刃而解。

狂人虽然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子,但他并不傻,他懂得什么是人性,什么是真善美,他也知道:应该去追求一个真正美好的社会。也许更多像狂人的人出现,社会才会更有朝气吧。

其实,回过头来再想“狂人”的“狂”,在那个变态的社会中,反而是真正的不“狂”。鲁迅先生只不过想借“狂人”的“狂”来唤醒沉睡的人来推翻那个充满血腥味的社会而已。

最后,借用一下某教材书上的话来作为我的结尾,“犀利的思想与凝炼老辣的语言融为一体,撕开其潜意识里面的自私,冷漠,懦弱等变态性的劣根心理,使他们在惶惶不安之中受到灵魂的折磨。”

推荐狂人日记与中国文学传统的论文汇总三

是鲁迅的第一篇小说,虽说号称白话文,其实文言味道十分浓厚,特别是前面第一部分。但在形式上,却是已经新了:日记体。这样的写法是前所未有的。日记究竟源于哪个年代,我没有钻研过,鲁迅从哪里学来,也是个谜,但他确实是接受了新的东西的影响了。至于小说还能这样写,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然从形式上看,日记体是最灵活多样的,起码可以长话长说,段话短说,《狂人日记》中有三则都只有几句话,长的篇目却从几百到一千多字不等。但从情节上看,这篇小说并不引人入胜,反复的都在说生活中那些想吃作者的人的诡异言行,这大概是这篇小说的弊端。这种从不同角度反复写的方法,对小说可能不太好,对散文,尤其是说理性散文,倒是应该用,使其表达的主题更具有真实性和正确性。

主题上,鲁迅表达的内容就是“人吃人”。这个问题实在不是鲁迅能解决的,恐怕在人类以后很长时间都不能解决。那么,是不是自古以来都有人吃人的情况发生?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我为什么这么肯定,我想,只要肯想一想,答案都是很明白清楚的。读后感·当然,这是人类历史发展中必然存在的问题,或许在今后一百年左右可以实现人不再吃人,也或许出于人的恶的本性,永远都没法解决。而对于当时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这种社会剥削现象却越演越烈,以至于百姓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国家也处于累卵之际,因此,鲁迅的揭露是必须的、时不我待的。后来的历史证明,鲁迅是对的,因为除了鲁迅,很多人也已经觉醒,并投身于革命,誓要打破旧世界,建立新世界,最后在伟大的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这样勇敢的呐喊,还不够伟大吗?

历史上很多时代都需要这样的呐喊,要是没有,悲剧会一代接着一代上演。封建社会的三千年,总的是没有改变本质的,所以鲁迅说“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历史上也确实有人吃人的记载,《本草拾遗》中记有人肉可以治疗痨病,《左传》里有易子而食的典故,讲更古老时代的《封神演义》里明明也写了吃人肉饼的事,春秋那个叫易牙的人,居然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献给齐恒公……1907年被杀的革命者徐锡麟,居然被亲兵挖出心肝炒食,想一想,浑身颤抖,说不出的难受。

在这小说里,人吃人是不分亲疏远近的,即便是亲弟兄,也是要吃的,就连动物,能吃到一部分,也会跟着成为帮凶,比如赵家的狗。鲁迅的思考,是极其彻底的,就连“自己”,也可能在无意之中,吃过了几片人肉,还吃了四千年了。

最后,他还是大声疾呼:“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便是鲁迅的情真意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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