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范文(优秀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24 10: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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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需要准备充分,并以清晰、逻辑、简洁的方式呈现给读者或听众。在报告中,逻辑清晰和结构合理是至关重要的。需要强调的是,范文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写作风格和表达方式都有所差异,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贵行下发的《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行领导在x月下旬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查工作小组,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制建设方面。

我行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在本次自查中,我行全面梳理了相关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各部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规定了xx负责投诉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来自客户关于我行行风方面的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同时处理我行内部投诉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投诉,负责村镇银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质量奖罚),明确xxx为全体员工培训工作负责人。

我行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我行在正式开业之前就制订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投诉类型和处理范例》、《前线员工标准服务流程》、《客户信息保护条例》等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我行人事制度发布的相关投诉处罚标准执行。为了能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我行按照服务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演练,并结合实际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三、金融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情况。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服务热线以及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投诉热线。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登记簿,并由行长定期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查,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我行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上报、整改、优化。

我行自己去年xxxx年x月x日正式营业至今,尚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

四、金融消费教育开展情况。

在金融消费教育工作开展方面,我行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我行一方面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也传达了行领导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

五、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义务履行情况。

在金融消费知情权方面,我行客户在办理业务前,能知悉存、贷款利率,手续费等情况,能在事前了解自己的权利及义务。在公平交易权方面,我行严格遵循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未出现强迫客户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强迫客户接受服务的情况;也未在合同或法律关系中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平的条款。我行切实遵守监管机构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六、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情况。

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中,我行制订了《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施。此外,我行制度中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也补充了相关惩处措施。

我行在系统权限中也对个人金融信息查询、修改等交易进行限制,并严格执行信息查询登记、审批制度;我行连接核心系统的设备均对外接存储设备插口进行屏蔽,并对设备加装监控软件,机房信息传输工作也进行加密,严格保护客户信息。

七、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情况。

我行目前银行卡尚未上线,在银行卡领域中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我行已制订了相关制度,并对行内员工进行培训。

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发现在实际工作中,我行个别员工在金融消费权益工作方面的表现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存在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学习程度不够,主观态度不积极的情况。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金融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另外,我行制订部门问责机制,发现问题立即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进、整改,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正积极的创新相关服务模式,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以上,请人行领导审阅、指导。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二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银行**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银行**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三

近年来,随着依法监管要求越来越高、公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受到了广泛重视,银监会系统通过架构改革、政策传导等手段,持续强化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银行业也意识到服务的重要性,通过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等手段提升了银行业整体形象。但从日常工作来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是片面追求投诉处置满意率而忽视对投诉反映问题的深入调查处置。

在实际工作中,投诉回复满意率是考核评价消保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考核指挥棒直接导致投诉处置特别注重通过协调机构与投诉人协商解决争端、争取投诉人满意,而忽视了争端平息后的后续处置工作。对一些性质不严重、影响范围不大的投诉,平息争端了事也无可厚非。然而,对于一些暴露了银行业严重违规问题的投诉,也只是平息争端了事而不去深入挖掘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理,一方面严重损害了监管权威,导致银行业机构在处理同类投诉时依旧主动性不高,同类投诉重复发生;另一方面也会形成监管不作为的事实,给监管部门带来不小的法律风险。

二是有限的监管权限难以根治投诉反映的问题。

一方面,在现行银行业消保法规框架下,监管部门处理投诉往往处于第三方协调化解的角色,并无裁决职能,在应对高诉求的信访投诉时显得捉襟见肘,监管调解职权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者诉求。另一方面,基层银行业机构往往是消费者的直接投诉对象,也是基层监管部门检查监督的对象,而引起投诉的基层银行业机构有关行为往往是执行上级单位乃至总行的规定,基层银行业机构并没有决定权或发言权。实际投诉处置中,如果发现基层银行业机构因执行上级规定而导致违规的,监管部门往往只能追究基层银行业机构的责任,而不能追究其上级单位乃至总行的责任,致使有关问题只能在基层范围内治标。此外,在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置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并因各监管部门的认识不同而使得监管协调停留于口头之上,使得诸如代理保险之类的投诉只能在银行业层面得以局部解决。

三是基层监管资源不足导致消保工作疲于应付。

面对日益增加的信访投诉和有限的基层监管资源,消保部门难以独立承担消保工作职责,往往需要办公室和监管部门的配合,多部门协作使得投诉处置工作存在流程不畅、职责不明的问题。同时,消保工作往往与舆情交织,迫于维稳压力,投诉处置中或多或少地存在“摁住问题”的现象,采取灵活方式处理,致使部分投诉人“信访不信法”,导致“摁住了这个问题、冒出了那个问题”的现象。

一是认识不足致使矛盾激化。

部分银行业机构认为消保工作不是主业,重业绩发展、轻消费者权益保护,把消保工作看成任务,把处理消费者投诉看成负担,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缺乏耐心;部分一线员工面对客户投诉时冷漠处理,给客户带来不好体验,导致一些本可以在基层网点当场解决或者可以通过机构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的问题非要监管部门介入督促才能解决。

二是能力不足致使投诉多发。

部分银行业机构消费者保护工作缺乏前瞻性,产品设计等事前保护措施不到位;部分业务人员工作不尽职,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收费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在发生争议时服务态度消极。尤其是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银行柜员、大堂经理、理财经理、信贷人员等一线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加强和提高;部分投诉处理人员不具备相关的业务素质和投诉处理能力,投诉处理有效性不足,导致投诉升级。

三是机制不顺致使理念有误。

一方面,考核指挥棒决定了银行业机构员工唯业绩为上,缺乏维护客户权益和提示风险的自觉性,为消费者保护工作埋下隐患。而业绩考核与投诉事项发生的不同步性,也加剧了员工行为的短期化。另一方面,基层银行业机构的消保工作一般是由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牵头部门一般仅承担规则制定和投诉分办督办等职责,具体投诉处理工作往往由业务部门负责,客观上形成了谁引发问题谁处理、“运动员”与“裁判员”一肩挑的现象,致使有关问题被轻描淡写。

一是缺乏金融知识。

银行业消费者对金融专业知识了解不够,没有掌握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基本投资知识,只注意到高收益而忽略了高风险,盲目购买理财产品,脱离书面条款、轻信销售者的承诺购买产品,将预期收益率视为实际收益率,一旦实际收益率不及预期就盲目投诉。

二是缺乏契约精神。

银行业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往往是合同关系,合同一旦生效,消费者应当自负投资理财盈亏,但现实中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缺乏这种“买者自负”的理念,盈利了皆大欢喜,亏损或收益不及预期就找银行赔偿,甚至无理取闹,引发投诉纠纷。

三是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部分消费者没有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盲目追求高收益;部分消费者对个人身份、银行卡等信息保密意识不强,随意连接不明网络热点、点击网站链接等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四、改进建议。

一是深挖投诉所反映的问题。

对消费者投诉暴露出的银行业机构突出问题,除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外,监管部门还应深入调查,对涉事机构和人员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一方面,推动银行业机构审慎合规经营,促使银行业机构在处理消费者初次投诉时更加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切实规避监管不作为的法律风险。

监管方面,要加强监管协调,对基层银行业机构因执行上级单位规定而引起的违规行为,除责令基层银行业机构整改外,还应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反映,追溯基层银行业机构上级单位的有关责任;对代销等跨业业务引起的消费者投诉,应加强与证监、保监等监管部门的协调,厘清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的责任,避免风险转嫁给银行。银行业方面,要加强上下联动,上级单位消保工作部门要强化对下级单位消保工作部门的监督和责任承担,下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单位反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核查结果和有关规定中的不合理因素,推动上级机构及时作出调整,切实避免因执行上级规定而导致的违规行为;要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银行业消费者的维权投诉及从业人员操作行为不规范问题的考核工作,将投诉频次、严重程度、损失大小、满意度回访结果等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并强化责任追溯,解决片面追求业绩的短期化行为;要提升服务人员综合素养,加强业务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强化信息披露。

三是加强公众教育。

通过广泛利用新媒体等途径,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营造“买者自负”的氛围和理念,提升其自主选择判断能力和主动维权意识。加强法治宣传和分类引导,努力提高全社会金融素养,逐步实现金融消费者由“信访”到“信法”的转变,推动消费者更加有序、有效表达诉求。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四

接到通知后,我行首先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市场部、营业部人员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消费者协会对接,利用金寨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的契机,到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站台,以扩大宣传范围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活动当日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行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活动宣传。

1、网点宣传。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其次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2、现场宣传。

3月15日上午8:00-11:30,我行员工来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拉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横幅,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使用手册、理财产品、按揭贷款、存款利率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在金寨的品牌形象。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700人次,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徽商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一方面需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需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能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同时也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需要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我行应定期与其联系,充分提示其产品的风险,询问其对我行业务的满意程度。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五

城区联社:

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银协发[]41号)。同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解公约、行业标准精神实质。我社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银行业公约、行业标准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客户和行业利益。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完善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认真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员工对照检查,反思自身,恪守规章制度,严谨作风。在规范化服务标准的具体学习措施上下功夫。为确保达标,我社制订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了相应的学习。我社在有关利率、汇率、开展中间业务、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等各项工作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我社在员工业务办理中,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规范行为举止,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并要求员工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

三、我社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员工在学习中缺乏全面性。二是部分员工在文优服务方面对待顾客不够积极主动。xx分社、xx分社营业网点的环境仍待改善。

企业文化品牌。并对消费者进行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工作上,普及银行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x省信用社。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六

按照上级行《关于开展3·15征信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2周年之际,我行积极配合“3·15消费权益保护日”开展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行领导重视,精心筹备做好“3·15”征信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于3月12日召开了辖内金融机构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3·15”征信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市中心支行的活动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部署,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起来。

此次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我行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指定“3·15”宣传地点,按照统一要求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并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我行与农行、工行、联社、农发行、龙江银行一起,开展了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农贸市场等宣传,并在中心广场设立了征信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散发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

针对农村新型农业产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农村的金融机构,走进乡村开展征信知识教育活动;针对一批加工厂组织一线工人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农村和工厂进行了普及征信知识。

我行充分利用报纸、交通广播进行媒体宣传,并由“农发行、农行、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业务人员做客“行风热线”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征信知识,进一步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学《条例》、“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维护自身在征信领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使征信工作人员提高窗口服务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更加自觉地按照《条例》开展征信业务。

文档为doc格式。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七

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

20xx年12月人行xx县支行下发了《转发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文件的通知》(x银发[20xx]69号)文件,接到通知后,我行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分管行领导为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对我行进行了全面自评估,现将自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制建设方面。

我行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梳理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各部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二、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在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

三、宣传推动情况。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投诉电话,并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网络等方面,采用广告、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

在“金融知识普及月”方面,我行根据当地社会与客户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持续培养客户选用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消费习惯。

四、存在问题。

我行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个问题,我行一方面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也传达了行领导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

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也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我行正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八

为响应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工作,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延边农商行紧扣“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主题,本着“注重效果,厉行节约”的原则,积极调动员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展示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宣传效果。

安排部署周密。活动开展以来,该行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负责策划、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组织员工观看并下载金融网络平台宣传片,学习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

宣传方式多样。该行通过在网点电视机上播放金融网络安全公益短片,营造出浓厚的金融宣介氛围,引起了金融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开辟活动展示区,印刷了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摆放于营业场所柜面醒目区;安排大堂经理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广大消费者进行金融网络知识讲解;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宣传信息。

宣传成效显著。活动中,该行共举办59场户外宣传,悬挂宣传标语20幅,出动宣传人员1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接受群众咨询90余人次。不仅增强了金融从业人员和金融消费者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以及对网络诈骗的识别和应对能力,也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要时刻树立网络安全意识,扎实构筑坚固的金融网络安全“防火墙”。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九

为增强全员金融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技能,长治黎都农商银行开展了系列信息科技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普及科技信息网络安全知识。该行通过每周三晨会学习,邀请网络安全专员为机关员工讲解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等知识,提升员工网络安全意识。

增强网络防护技能。该行工作人员在营销中主动向客户介绍市场上的主流安全支付工具,并结合该行个人网银、企业网银和手机银行等电子产品,“手把手”教客户如何安全使用,让客户掌握基本的网络防护技能。

开展集中宣传。该行通过宣传横幅、led显示屏和宣传栏等渠道,集中发布主题宣传标语,并专门印制《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500余本,横幅31条;利用网点营业大厅电视和微信公众号播放金融网络安全周刊小剧场之《网络安全行长说》,让员工和客户在轻松的环境中学习金融网络安全知识;设立31个咨询点,并通过在咨询点发放《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对金融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等进行集中宣传。在活动中,共接受咨询800余人次。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十

行领导重视,精心筹备做好“3·15”征信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于3月12日召开了辖内金融机构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3·15”征信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市中心支行的活动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部署,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起来。

此次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我行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指定“3·15”宣传地点,按照统一要求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并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我行与农行、工行、联社、农发行、龙江银行一起,开展了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农贸市场等宣传,并在中心广场设立了征信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散发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等宣传材料20xx多份。

针对农村新型农业产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农村的金融机构,走进乡村开展征信知识教育活动;针对一批加工厂组织一线工人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农村和工厂进行了普及征信知识。

我行充分利用报纸、交通广播进行媒体宣传,并由“农发行、农行、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业务人员做客“行风热线”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征信知识,进一步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学《条例》、“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维护自身在征信领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使征信工作人员提高窗口服务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更加自觉地按照《条例》开展征信业务。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十一

设立网络安全目的是为加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运行。2021信息安全自查报告高度重视,立刻组织我院相关部门对我院网络中的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一是为维护和规范计算机硬件的使用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提高计算机硬件的正常使用、网络系统安全性及日常办公效率,xx成立以由xx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xx各相关部门参与、xx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院各部门开展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为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实行了网络专管员制度、计算机安全保密制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保障制度。同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计算机系统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系统管理员于每周五定期检查中心计算机系统,确保无隐患问题;二是制作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有关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知识,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及早防范风险。同时,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畅通的7*24小时联系渠道,可以确保能及时发现、处置、上报有害信息。二、计算机日常网络及信息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查报告集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按照上级行《关于开展3·15征信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2周年之际,我行积极配合“3·15消费权益保护日”开展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行领导重视,精心筹备做好“3·15”征信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于3月12日召开了辖内金融机构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3·15”征信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市中心支行的活动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部署,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起来。

此次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我行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指定“3·15”宣传地点,按照统一要求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并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我行与农行、工行、联社、农发行、龙江银行一起,开展了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农贸市场等宣传,并在中心广场设立了征信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散发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

针对农村新型农业产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农村的金融机构,走进乡村开展征信知识教育活动;针对一-批加工厂组织一线工人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农村和工厂进行了普及征信知识。

我行充分利用报纸、交通广播进行媒体宣传,并由“农发行、农行、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业务人员做客“行风热线”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征信知识,进一步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学《条例》、“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维护自身在征信领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使征信工作人员提高窗口服务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更加自觉地按照《条例》开展征信业务。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接到通知后,我行首先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市场部、营业部人员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消费者协会对接,利用金寨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活动”的契机,到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站台,以扩大宣传范围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活动当日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行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1、网点宣传。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其次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2、现场宣传。

3月15日上午8:00-11:30,我行员工来到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拉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横幅,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使用手册、理财产品、按揭贷款、存款利率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在金寨的品牌形象。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以及我行反假币、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700人次,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徽商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任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一方面需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需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能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同时也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需要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我行应定期与其联系,充分提示其产品的风险,询问其对我行业务的满意程度。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十二

近期,银监会密集发文,在银行业开展多个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的“双查”方式,全面排查风险。其中,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于6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上查下”以及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工作。整顿范围为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上溯或下延。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今年势必是银行业的监管大年,各类违法违规、资金套利的金融乱象将被严厉整治,尤其是过去两年快速膨胀的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将面临去链条、去杠杆的强监管。

纵观《通知》,其主要原则还是防风险,对当前银行业存在的套利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切实负责同业、理财等通道业务的风控工作,对本机构通道类业务近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检查是否存在过激或与本行风险管控能力不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及规划。通道类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过高且风险管理能力明显跟不上要求的机构,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三方面套利行为展开。具体来看,针对监管套利,重点梳理规避信用风险指标、资本充足指标、流动性风险指标等违规套利行为;针对空转套利,重点梳理信贷空转、票据空转、理财空转、同业空转等套利行为;关联套利则主要涉及违规向关联方授信、转移资产或提供其他服务、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的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过去两年快速发展的同业业务,《通知》对其中存在的违规套利行为重点提及。其中,《通知》要求对于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负债总额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进行梳理。一城商行人士表示,此举意味着同业存单也需计算在内,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银行大规模扩张同业存单。此外,《通知》还表示严禁同业存单空转,要求机构和监管部门检查是否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来进行同业理财投资、委外投资、债市投资,导致期限错配,加剧流动性风险隐患,延长资金链条,使得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上述规定都表明监管已经注意到同业存单前期爆发式增长带来的潜在风险,同业存单的扩张可能会显著放缓。不过,这对市场的冲击有限,因为市场对加强同业存单监管已经有预期和准备,在经历了过去两个月同业存单的冲量后,最近同业存单开始量价齐跌。”上述城商行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华创证券债券分析师屈庆认为,过去两年快速发展的同业链条将面临非常严格的监管。具体来看,一是负债端同业存单的发行将受到更严格的管理,未来发行规模将被动下降;二是委外投资的资产端将严格执行穿透管理,表外理财的资产端将进一步“表内化”管理;三是通过资管产品的多层嵌套延长同业链条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将受到严格限制;四是债券投资的杠杆操作将受到严格管理。

“监管的严格执行将使银行去杠杆速度加快,未来会有更多银行压缩同业链条,资产端也将同步承受抛压,近期银行委外产品已经出现收缩趋势,这对债市来说是利空。”屈庆说。

更多。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十三

2022年9月3至9月9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为营造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邮储银行永州市分行认真履行国有银行社会责任,在全辖积极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该行在遍布城乡的各营业网点循环播放网络安全视频短片,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解答客户疑问,将宣传投放到自助设备终端屏幕上,客户在操作设备等待期间,能了解到网络安全知识;组织宣传队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发放宣传资料,聚焦青少年和老年人群体,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醒谨防网络诈骗。

该行通过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公众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知识水平,为网络安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贡献了邮储力量。

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自查报告篇十四

一、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为思路,在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公司安全制度的检查。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具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较好,公司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比较完善,发现备案存档工作较好,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公布考核成果较好,制度得到落实,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更新,机关和基层单位都能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二、hse管理体系的检查。

hse体系是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指导思想,推崇以人为本,因此加强体系建设尤为重要。公司建立相对健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员工能力评估,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同时加强员工危害识别的能力,让员工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思想,有效消除、削减和控制风险,实现对员工自身健康和安全的有力保障。

三、对蒋总在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会议上所报报告学习情况的检查。

针对蒋总报告所传达的精神,公司特组织学习了中石油三基工作的内涵:加强以党支部建设为核心的基层建设;加强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基础工作;加强以岗位练兵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训练。同时在集团公司以“强三基、反三违、严达标、除隐患”为主题创办安全环保基础年的背景下,加强反违章禁令的执行力度,确保施工安全。

四、隐患排查管理台账的检查。

安全大计,容不得半点马虎,公司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备案;对暂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防护,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对于个别重大隐患由于多方面原因不能的,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整改。

五、对生产作业的检查。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特对生产作业进行如下检查:查思想:员工是否把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操作。员工在生产、作业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作业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查现场,查隐患:查劳动条件、生产、作业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消防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查管理、查制度:检查是否有安全生产、作业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认真落实“五关”管理措施,在公司现建设项目的施工中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情况,安全部门每周都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进行评价,同时上报建设“三同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健康、有序进行。

七、针对“十防”的检查。

防火灾:配备了安全消防灭火器材,并严禁在施工现场生明火、烟花;防触电:对施工现场的电力线路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对老化、破损线路要及时更新,雷雨天要防雷击;防塌方:夏季雷雨多,土方工程施工,做好防坍塌工作,以及雨水冲塌工程和造成人员伤亡;防爆炸:对使用的锅炉、气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修复,以防事故;防坠落: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脚手架上至少设两道安全网,以防高处施工坠落。与此同时,上下班不要拥挤,不要嬉戏打闹,防止发生坠落事故。施工现场每天对落在安全网的物体和临时搁置在高空墙体上的器具进行清理,防止下击伤人和击坏物品;预防中暑和中毒:夏季生产由于气温高,天气严热,必须避开高温期。另外,定期饮具消毒,做好宿舍、厕所的卫生工作,防蝇防蚊,切实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防雷击:防直接雷的主要措施是装设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避雷带。防感应雷的措施主要是将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金属体以及其它保护范围内的金属体可靠接地;防掩溺专项检查:对周边的水库、池塘、沟渠加强检查,对所处环境进行风险分析,对周围环境有可能导致淹溺、危及人员和财产安全的,要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在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示标志。要做好员工在岗期间和非工作期间的管理和教育工作;防重大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对公司员工进行交通安全讲座,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内部准驾制度,严格遵章办事,做到持证从驾。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我们认识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并对不足之处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消除了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死角,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安全工作永无止境,我们必将再接再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意识,坚决贯彻上级指示,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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