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供暖工作保障方案范文(精选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3:1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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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评估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其可行性和效果。在方案编写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提炼和梳理关键信息,以便于理解和实施。对于方案制定来说,下面的实例为您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建议。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能源应急保供的工作要求和系列部署,全力做好全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能需要,根据《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府办函〔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避免液化气、电力、煤炭、成品油等能源供应紧张造成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影响,全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能源应急保供的重要性,按照“统一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急障能力,切实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冬季(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及突发性极端天气、突发性重大灾害(或事故)等时段。

(一)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我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石布依族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大石布依族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架构。

为便于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监站,王新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花健才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常规事务办理,下设各专项工作组(煤炭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液化气供应组、交通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组)负责各领域内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分管领导王新才兼任办公室主任,花健才任办公室副主任,乡安监站、乡村建站、乡经发办、乡交管站、乡社会事务办抽调1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煤炭专项组、电力专项组、油气等燃料专项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安全保障组、民生保障专项组,负责各领域内工作。

(1)煤炭专项组:由乡安监站牵头,乡经发办、县市场监管局六广分局、乡社会事务中心等为主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或调整,下同),当遇特殊天气时,生产经营单位或群众有需要时,积极申请县专项领导小组或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2)液化气等燃料供应专项组:由乡村建站、乡经发办牵头,乡安监站、乡派出所、乡交管站,县内离乡域较近的液化气供应站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3)电力专项组:由乡党政办、乡安监站牵头,六广供电所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乡交管站牵头,乡派出所、乡安监站及各村为主要成员单位为主要成员单位。

(5)安全保障组:由乡安监站、乡派出所牵头,乡经发办、乡村建站、乡执法分局、有关能源单位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6)民生保障组:由乡社会事务办牵头,乡安监站、乡农业中心、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及各村委会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乡能源应急保供中的相关事宜;负责紧急时期全乡煤、电、油、气供应信息的汇总和报送;负责牵头安排全乡能源应急保供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二)各专项组职责。

负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各自行业或领域内的具体工作,包括应急时期的运行调度、信息报送、乡场秩序监管、安全监管、应急方案制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党政办: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能源应急保供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协调指导县级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及应急保供宣传工作。

乡村建站:负责应急时期城镇燃气的日常监测、要素调度、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做好天然气“压非保民”涉及企业可能涉及的限停气工作;梳理企业限停气的名单和顺序,做好相关的解释说明和矛盾化解工作。

乡交管站: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能源运行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乡安监站: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能源主管部门的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协调、指导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能源应急保供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做好应急时期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负责全乡能源市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乡财政分局:负责筹集安排能源应急保供有关经费,负责按程序保障有关资金的及时拨付。

各村委会:负责会同有关牵头单位做好本区域内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能源应急保供方案;负责应急时期本区域内的稳定工作。

(一)提升认识高度。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二)加强运行调度。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运行调度工作,尤其是应急保供时期,更需要将能源要素运行调度常态化、规范化、细致化,为能源供应保障打牢基础。

(三)落实供应保障。

各专项组要负责做好能源供应协调工作,在不断加强对全乡能源需求预测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生产、供应单位的对接联系,务必确保煤、电、油、气充足供应;要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做好能源储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四)夯实安全监管。

(五)细化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充分考虑各类极端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六)抓好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做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的日常宣传;做好应急时期的舆论引导,保障社会稳定。

(七)严格责任追究。

(八)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时期值班值守,要密切关注气候、节假日、重大活动对全乡能源保供的影响,提前部署、及时报送。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能源应急保供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能源供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能源应急保供工作,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乡能源应急保供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能源运行调度及应急保供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各有关部门、各村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县政府部署对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提请乡党委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二

按照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要求以及《衡阳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根据《衡阳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制订本工作方案。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户主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2年(含2年)以上。

(二)享受衡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一)家庭月租赁补贴额为人均补贴标准与每人可享受保障建筑面积及享受低保的家庭人口三者的乘积。

(二)各城区根据今年保障的对象享受低保人口情况分三类确定人均补贴标准,保障人口为1人的定为一类,补贴标准为7元/平方米;保障人口2人的定为二类,补贴标准为5元/平方米;保障人口3人及3人以上的定为三类,补贴标准为4元/平方米。

(三)享受发放租赁补贴的建筑面积,无房户按每人保障10平方米,住房困难户按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与人均可享受保障建筑面积的差额计算。每户保障人数3人及3人以上的按3人计算,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衡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为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决策。办公室设市房产局(以下简称市住保办),市房产局谢选清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房产局副局长汪楚纯、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福顺、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非税局局长何小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市统计局投资科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城区政府成立由政府办牵头,财政、民政、监察、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工作班子,负责对社区居委会申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审定。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审,区工作班子审定,领导小组督查”的程序确定保障对象。今年此项工作从7月1日开始,6月30日全部结束。

(一)社区居委会将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及申报要求在本社区进行公告,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衡阳市廉租住房申报表》一式三份。对去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申请家庭,社区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年审,经年审符合条件者,作为今年保障对象继续予以保障,由社区填写《衡阳市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花名册》向街道办事处办申报,年审工作在6月15日前全部完成。对首次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社区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在本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填写《衡阳市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花名册》连同申报表向街道办事处申报,初审工作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申报的对象进行复审,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汇总,并填制市住保办统一印制的'《衡阳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证》(以下简称《保障证》)一并上报区政府办。复审工作在7月15日前完成。

(三)区政府办牵头组织民政、街道、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对街道办事处申报的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纳入今年保障的对象名单,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汇总填写《衡阳市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花名册》加盖政府办公章连同申报表和《保障证》一并送衡阳市住保办备案和签章(办公室设市房产局611房、614房,联系电话:8275541),区审定工作在7月30日前完成。

(四)市住保办将今年保障的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在9月份对各区保障情况进行督查。

(一)保障时间。20xx年租赁补贴从20xx年7月1日到20xx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障年度。各区从20xx年4月1日开始对本区的保障对象参照低保年审程序进行年审,符合续保条件的,作为20xx年保障对象继续保障。

(二)发放方式。各区保障名单确定以后,由社区居委会给每户保障对象发放《保障证》,由区政府办向市住保办填报拨款计划单,经市住保办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将保障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区政府办要督促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部门将补贴金分两次在20xx年8月底、20xx年1月底前发放给被保障家庭。20xx年租赁补贴一律采取银行存折发放。开户行由各区在国有商业银行中自行确定一家。

(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市、区政府落实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也是今后市、区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城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各城区政府按照本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5%由区财政负责安排工作经费。

(二)这项工作牵涉面广,关系到广大低保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对保障对象的确定,要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摸底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个人和单位,将按照党和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严肃查处。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三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安全生产进行举一反三、自我查摆、建章立制、专项部署,通过加强值班备勤、管网巡查、水质检测、安全监察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就值班备勤、工程抢修、水质检测、水井线路监控等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水厂、热水泵房等生产部门,以及工程队、维修队、水质检验科等生产保障部门,逐个进行查摆、研究、整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安排,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应急、有善后、有奖惩,将责任层层落实,通过常态化的督查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一是统筹调控,确保高峰用水无差错。根据我区历年用水情况分析,节假期间用水量比平时用水量稍高,公司根据节假期间城市用水量变化,及时对输配水量进行调度,确保城市供水水量充足。目前,水保厂平均日供水量达x万吨,保障城区用水需求。

二是值班备勤,确保维修任务更到位。成立由xxx为组长。

的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在接到通知后抢险队员保证在15分钟内到达抢险地点,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全力保证抢修质量与抢修安全,坚决防止因漏水造成水质污染或者导致交通、电力等以外事故;由采购供应科提前采购、备置工程抢修、防火防汛等所需物质,并调配应急抢险车两辆。全天候开通供水服务热线,及时为广大市民提供报修、投诉、咨询等服务,确保用户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实时监控,确保供水水质无差错。加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力度和频次,加强出厂水及主管网水质检测,科学调整水处理工艺,确保水质安全。公司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并针对新建小区及老旧小区重点进行每日水质抽查,确保水质安全。

一是针对供水生产各个环节,逐项查摆,拾遗补缺,进一步完善薄弱环节,通过制度和工作上的强化,来提升安全生产短板,做到各生产环节安全管理齐头并进。公司于节后针对城市供水复杂的输水管线安全问题,研究成立了输水管线稽查大队,专门负责城区外输水管线的巡查、维护工作,实现了对输水管线的动态监控。

二是针对日常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改变检查方式,实行班子成员联查、各科室互查的制度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另按照区领导要求于x月x日预计利用10天时间结合xxx及消防大队对城区消防栓进行联合普查,并申请专项资金进行整改,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是针对13年新施工住宅小区较多的情况,对其施工材质、设计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和供水,把好新建小区“接口”关。

一是适时与电力部门沟通,随时掌握供电情况,采用双路供电措施,做到停电不停水,保证供水。

二是针对供暖热水串入供水管道,污染水质,根据用户反映及随机分片抽查,加强区域水质监控,严防供暖热水倒流现象发生。

三是与气象部门每日沟通,适时掌握天气状况,针对区域天气状况,特别是夏季降雨、冬季降温等情况,对供水闸阀、仪表及管线等进行及时维护,做好防汛、防冻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四是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对管道断裂、水厂停电、水源地水位变化、水源遇到污染等突发性供水事件进行应急演练,做到处理任何突发性事故要心里有数,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发生。

我公司结合自己本单位实际,为了保证各类用户安全用上天然气,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一、节前与供气方进行沟通协调,务必保证节日期间的正常送气,如有管道维修情况需停气情况,及时与我公司通知,以便我公司做好安全宣传,通知各类用户的工作。

二、开展节前大检查工作。检查所有的'设施设备及管道是否正常运行,调压站、柜、箱42台座,阀门井36座。维修好六个漏气的阀门井,检修有问题的调压器十座,一处管线漏气都及时处理修好,消除隐患。

三、对所辖区域的所有工、商福利户入厂进行安全宣传及安全检查,特别是使用双气的用户,对其强调安全性,进行合理使用,以防发生事故。

四、每月十日入用气小区进行安全宣传,并解决疑难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了抢修队伍,与唐山市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和唐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输气管线及站场委托抢修合同,保证抢险队伍的精练,以确保发生应急事故时人员技术都到位,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四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武传浩。

副组长:盛冬青。

成员:各班班主任。

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学校冬季取暖应急工作。

1、取暖方式:

(1)幼儿园采用空调取暖。

开机时间:每天上午7:30—11:00下午2:30—4:00。

(2)小学采用煤炉取暖,安装烟囱、加盖。

2、小学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煤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蜂窝煤。

3、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11月7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4、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检查,采用没录供暖的班级,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没炉烟囱炉盖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5、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7、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8、各班级,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9、当煤炭储量不足时,急时补充足够的煤炭,以保证正常供暖。

10、当煤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五

组长:

副组长: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无安全隐患。

组长:王xx(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刘跃忠,王金磊(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王金磊。

丰国顺(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用电安全)。

1、安全教育,常态有效。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会、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教室空调、电暖器以及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请专业维修人员对其检修,消除了安全隐患。

3、专人负责,取暖科学。安排专人开关各教室空调,空调运行期间必须关闭门窗及灯棍,严禁开窗、开门、开灯使用空调。放学或教室及办公室无人时,管理人、责任人应及时关闭空调,放学后由丰国顺老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空调关闭情况,如发现有未关闭的,应及时关闭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科学取暖,安全与节约并重。

4、为保证用电安全,学校实施错时供暖,先供低年级(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6、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7、对教室及办公室的门窗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跃忠主任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办公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六

供热就是用人工方法向室内供给热量,保持一定的室内温度,以创作适宜的生活条件或工作条件的技术。

供热设备主要由热媒制备(热源)、热媒输送(热网)和热媒利用(散热设备)三部分组成。

1、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的相互位置关系来分。

供热系统可分为局部供热系统和集中式供热系统。

1)局部供热系统。

热媒制备、热媒输送和热媒利用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在构造上都在一起的供热系统成为局部供热系统。

特点是:热量的转化和利用都是在散热设备上实现的。

2)集中供热系统。

热源和散热器分别设置,用热媒管道相连接,由热源向各个房间或各个建筑物供给热量的供热系统,称为集中式供热系统。

2、按热媒种类。

1)热水采热系统。

a.自然循环热水采暖系统。

b.机械循环热水采暖系统。

2)蒸汽采暖系统。

a.低压蒸汽采暖系统(0.05~0.07mpa)。

b.高压蒸汽采暖系统(0.07mpa)。

3)热风采暖系统:以热空气为热媒,把空气加热到适当温度直接送入房间,以满足采暖需要,如暖风机、热风幕。本书不讲。

3、按供热的方式。

按供热系统中散热给室内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对流供热和辐射供热。

1)对流供热方式。

以对流换热为主要方式的供暖称为对流供热。对流供热系统中的散热设备是散热器,因而这种系统也称为散热器供热系统,利用热空气作为热媒,向室内供给热量的供热系统,称为热风供热系统,属于对流。

2)辐射供热方式。

以辐射换热为主要方式的供热,称为辐射供热系统。辐射供热系统的散热设备,主要用金属辐射板或以建筑物部分顶棚、地板或墙壁作为辐射散热器。低、中、高温设备以中温设备为主。

供热工程主要讲授以热水和蒸汽为热媒的集中式散热器供热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设计、运行的基本知识、理论技术、智力能力。

从一个或多个热源(以热水或蒸汽为热媒)通过热网向一个城镇、城市或较大区域供应热能的方式,称为集中供热。

特点:

(1)供热量和范围大,距离长。

(2)热效率高、节省燃料、减少污染。

(3)机械化程度高。

1、集中供热系统的组成:热源、热网、热用户。

1)热源。

热能工程热源:泛指能从中吸取热量的任何物质、装置或天然能源。

供热系统的热源:是指供热热媒的来源,最常用的是区域锅炉房和热电厂。

2)热网(热力网)。

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3)热用户(外网)。

集中供热可使用热能的用户。

2、集中供热系统的划分。

按热源的不同集中供热系统分为:

1)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系统。

以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供热系统。

2)热电厂集中供热系统。

以热电厂为热源的供热系统。

集中供热中,本课程主要讲述整个集中供热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设计、运行的基本知识,并以热网和热用户为主。

直接连接方式。

间接连接方式。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七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八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有关能源保供工作部署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做好能源保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能源保供各项工作。各级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每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如遇极端天及突发性重大灾害(或事故),保供时间由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调整。

(一)领导小组成员。为加强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延安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延安能源发展中心,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重点煤炭生产企业、集中供热企业、供电企业、城燃企业等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因人事调整,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架构。为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具体工作,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同时,下设煤炭、电力、油气、交运保供工作专班,负责各领域具体工作。

1.煤炭保供工作专班:由延安能源发展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子长市、宝塔区、延川县、富县、黄龙县、黄陵县政府,国网延安供电公司、黄陵矿业有限公司、延安能源化工集团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2.电力保供工作专班:由延安能源发展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大唐延安热电厂、黄陵矿业煤矸石电厂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3.油气保供工作专班:由延安能源发展中心、市城管局和市商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交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延安燃气公司、陕燃延安分公司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4.交运保供工作专班:由市交运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延安能源发展中心,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等为主要成员单位。

(一)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能源保供工作;对全市主要能源产品的生产、供应、运输保障情况等进行运行调度,分析预测供需形势,根据能源供需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指导制定相关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及措施,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新闻报道、人员、物资、车辆调度等事项,确保能源保供安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事项;负责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负责汇总和报送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三)各保供工作专班职责。在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各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包括能源保供的具体组织实施、运行调度、信息报送、安全监管、应急方案制定及响应等。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直相关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及能源保供宣传工作。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

(2)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决策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

(3)市发改委(延安能源发展中心):履行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要求,负责组织启动和终止我市能源保供工作时间;负责常态化对接中省相关部门及能源企业,协调能源保供,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相互配合,推动全市能源保供高效完成;按照保障民生用能的原则,提出采暖季有序用能工业企业名单、不可中断工业用户及安全负荷,在用能高峰时期做好减限用能工作;负责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为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提出应对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各级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因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能源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5)市工信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能源产品的日常监测、分析,为市能源保供领导小组提出保供意见和措施;协调全市工业供能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确保能源供应。

(6)市城管局:负责督促城燃企业对接上游气源企业足额签订供气合同;负责落实城燃企业5%应急储气调峰任务,应急情况下,及时做好应急预案响应,组织城燃企业调度5%应急气量;负责指导城燃企业制定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负责督促城燃企业做好天然气供应工作,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负责采暖季城区供热生产运行调度指挥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做好汽车加气的相关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能源生产环境保障工作,做好社会稳定、交通运输等维护保畅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能源保供的资金保障工作。

(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能源生产企业的生态环境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煤改气”、“煤改电”、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10)市交运局:负责做好能源保供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制定能源保供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11)市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及汽车加油市场运行的日常监测、调度,做好市场秩序的稳定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应急保供方案;负责配合市城管局做好汽车加气的相关工作。

(1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及统一计量工作。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报警,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县(市、区)政府职责。

负责履行能源保供属地责任;负责本区域煤、油气、电能源保供资源落实工作;负责能源保供安全;负责制定本区域能源保供方案、应急预案,并指导辖区城燃企业、电力企业同步制定有序用气、用电方案,统筹组织实施。应急状态下,按程序报批启动应急措施;负责落实城燃企业5%应急储气任务;对城燃企业拒不履行保供责任,在用气紧张情况下未完成5%储气任务调用的,未通过市场购买天然气进行补充的,致使用气高峰气源不足时,造成保供受到影响的,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依法依规采取罚款、特许经营权评估减分、取消燃气经营许可,直至取消特许经营权;子长市、宝塔区、延川县、富县、黄龙县、黄陵县等产煤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中省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负责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保障辖区煤、电、油气能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秩序稳定,发生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情况下,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工作;负责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有序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及散煤治理工作;负责保证辖区保供时期舆情稳定。

3.中省相关驻延企业职责。

(1)国网延安供电公司:负责制定我市有序用电方案,组织实施,分级监测管控用电风险,重点保障居民生活、党政军机关、通信、交通以及煤炭、天然气生产企业等重点用户的供电。用电高峰期,重点限制景观亮化、高耗能、高污染、基建项目等用电,最大限度保障电力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设施排查检修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2)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负责做好能源保供铁路运输保障工作。

4.供能企业职责。

(1)黄陵矿业有限公司、延安能源化工集团:负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释放优质产能,优先保障黄陵矿业煤矸石电厂、大唐延安热电厂的“保供煤”供应;延安能源化工集团负责做好城区集中供热工作。

(2)大唐延安热电厂、黄陵矿业煤矸石电厂: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发尽发,确保能源保供,全力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电力热力安全平稳供应。

(3)各县(市、区)城燃企业:负责落实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负责编制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足额签订全年用气需求合同;负责合同内气量足额供应;负责落实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任务,并组织调度供应;在天然气供应紧张时,通过市场购买天然气进行补充,仍无法满足居民用气需求的,按程序报请辖区政府批准启动“压非保民”;负责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供用气管网及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一)认真落实中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全市“一盘棋”,齐抓共管,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确保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各县(市、区)政府和供能企业,要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能源保供工作专班,在非常之时采取非常举措,推动能源保供措施执行到位。

(二)夯实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县区的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的主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执法力度,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保障供应调度。切实做好上游能源供应协调工作,加强与上游生产、供应单位的对接联系,确保能源充足供应;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做好能源储备工作;高度重视能源运行调度工作,为能源供应保障打牢基础;认真做好应急时期值班值守、设备检修、安全维护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四)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做好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的日常宣传;做好应急时期的舆论引导,保障社会稳定。

(五)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措施采取不及时导致能源供应不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社会舆论等影响恶劣的事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触犯法律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20xx-20xx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依据石家庄市供热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社会好评”的工作目标,以保障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

(一)认真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满足供热需求。

热源单位要做足煤炭等各类生产物资的储备,扩大煤灰库容,制定大气预警状态下的燃料存储及运输应急预案。燃气供热单位要科学计划、留有余量,确保燃气供应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稳定供应能力和水平。

发改部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多签、多储、多疏、多增、多开、多减”的原则,确保燃气单位按需足额签订供用气合同;确保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储气量充足,满足应急调峰需求;确保天然气管输能力满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确保“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完善,能够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电网负荷能够满足高峰时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及运行调试,确保按时达标供热。

各供热单位作为责任主体,提前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工作,10月25日前,城区集中供热完成对各换热站保压试水工作,农村“双代”户完成壁挂炉安全检修工作,同时强化产权单位自管热力站的监管,确保10月31日所有供热设备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供热热价监管工作,确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价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执行。县属各机关单位、垂直部门、驻正单位办公和商业采暖价格按县物价局部门核定的价格核算。垂直部门和驻正单位的居民采暖蒸汽价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成本价核算,换热站热价补贴,由本单位和上级部门解决(已移交热源企业管理的换热站除外)。多层建筑居民采暖热费,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计算;有电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积扣减15%公摊计算;平房和单位建筑(包括二层以上)不存在公摊面积,按建筑面积全额缴纳热费。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热隐患,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改善。

各供热单位对上一采暖季运行故障率较高、群众投诉集中、供热效果不佳的老旧小区,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走访到每一户居民家中,检查供热设施,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供热隐患;特别是对今年进行供热设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热居民小区,要认真做好设备调试工作,避免因设备运行不畅影响用户供热效果;运行期间要安排应急保运队伍驻场,及时处置供热问题,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提高。

(五)加强岗位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供热服务水准。

供热单位、燃气单位以及相关物业单位要对负责供热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24小时供暖热线值班值守,及时接听群众诉求,快速反馈处理相关问题。畅通以服务窗口、服务网点、服务热线以及app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线上线下”高标准服务系统,形成申请、受理、维修、收费、咨询及投诉为一体的全方位、系统化办事服务体系,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六)充分发挥供热智能平台作用,确保提高供热管理水平。

各供热单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热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启用准备工作,确保供热设施数据采集完善、居民小区室温采集全覆盖,供热期间指派专人盯守供热智能平台信息,及时掌控热源、热力站、热用户的运行状态,对预警信息、上级转办、督办交办、用户投诉等问题及时处置并反馈结果,提高隐患处置效率。

建立天气、热源智能联动机制,结合室外天气变化、智能平台监测、投诉问题和运行实际等情况,指导热源企业提前调整运行参数,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稳定达标。严禁供热单位因室外温度升高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现象。

(七)不断强化供热运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石家庄市供热服务标准》的各项要求,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推行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供热质量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水平,按照“谁建站、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分包责任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热源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各乡镇是供热工作责任主体。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村“双代”工作、新民居供热工作由各乡(镇)辖区负责;医院、学校等公服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八)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防范。各供热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突发事故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供热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内部无缝隙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运行期全程检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备足额小区服务抢修人员,全力保障供热设备安全运行。

强化应急抢修。坚持“谁供热、谁负责、谁抢修”的原则,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到设备、材料、人员“三落实”,切实与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应急抢修队伍签订合作协议,确保重大突发爆管等事故能够快速及时处置。

强化主干热源热网应急保障。热电联产热源企业要全面加强主、备用设施设备的检修调试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热电联产热源应急保障相关措施。

(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规程,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加强锅炉房、燃煤场、燃煤运输、压力管道维修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一些使用时间长、曾经出现过泄漏的管段,安排专人紧盯,严防死守,确保供热管网安全运行。各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无事故。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属地责任,排查乡村清洁取暖燃气安全问题,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对涉气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问题;燃气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农村燃气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安全用气知识是否宣传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壁挂炉安全检查工作。

(十)积极完善投诉处置制度,确保妥善解决供热问题。

各供热单位在小区显要位置张贴供热明白牌,公布供热咨询服务报修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群众投诉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单位报修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供热主管部门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结合室温监测设备数据分析,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降低服务质量的供热单位予以处罚。

供热主管部门成立投诉舆情小组,健全供热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对媒体、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核实,妥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防止小问题积成大矛盾。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极端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连续作战的作风,切实把冬季供热这一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有力地做实、做细、做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群众供热服务获得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供热工作是当前一项紧迫的民生问题,也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管供热违规行为,确保供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供热单位要转变观念,改善服务,以良好的供热质量取信于民。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热工作的督导调度,对热点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专题督办,建立供热日协调、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供热运行情况。要不定期召开供热工作会议,加强联络协调,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供热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供暖不达标、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造成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供热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为供热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宣传供用热常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用热、安全用热。

供暖工作保障方案篇十

《方案》提出,各县区、各供热经营单位要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国能甘肃电力有限公司兰州第二热电厂、国能甘肃电力有限公司范坪热电厂、大唐西固热电厂要认真做好机组及相关设施检修维护,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符合安全运行技术要求。市热力总公司、范坪热网公司、西热东输经营公司和重点供热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供热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开展打压试水。各供热经营单位要及时开展注水打压,优化管网水力平衡调整,及时发现和整改管网漏点隐患,确保按期达标供热,如遇极端严寒天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适时提前启动供热。

《方案》要求兰州市住建局依托“兰州市智慧供热运行监督管理平台”技术优势,做好供热期日常监督管理。兰州市住建局和各区县要督促各供热单位按时点火供暖。各区县供热管理部门要在供热期开展不定期检查,解决供热质量不达标问题;要对供热质量差、用户投诉多的'供热站及时约谈,限时整改;对供热问题突出、难以保障正常供热的供热站,要联合街道、社区,落实专人重点监管督导,实行供热期全程监督,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要督促各供热站全面推行低温常运行供热,努力提升供热质量。

各区县、各供热经营单位要及时公布供热故障报修投诉电话,在民情通热线设立供热专席,认真解答供热政策咨询,集中受理供热投诉等问题。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各供热经营单位务必于10月25日前公布值班投诉电话,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投诉受理措施,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各区县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内供热投诉的协调处理。各类投诉(除突发爆管外)务必在3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对民情通热线、各媒体转办的投诉,限定3个工作日办结;对市、区供热管理部门直接受理的投诉,限定2个工作日办结;对供热站受理的投诉,要做到随时受理随时处理,影响面较大的投诉采取市区联动集中协调处理)。

从10月25日开始,市供热服务中心要对各区县供热值班情况、投诉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对抽查发现供热经营单位值班不落实、投诉超时办理的,通过相关媒体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提请问责。

《方案》还对落实安全防范责任、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给予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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