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同 对外劳务合同风险处置金无需要购买哪款保险(九篇)

  • 上传日期:2022-12-26 12:58:58 |
  • ZTFB |
  • 13页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一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二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 元的 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协议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三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______ 国(地区)__________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 年____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______ %计算______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 (单位)____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 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四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20xx年10月 19 日,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与湖南子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牛集团”) 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8000万元设立湖南子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30% , 子牛集团 出资56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70% ,双方将协商签订《出资协议》约定出资方式等相关事宜 。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此议案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除公司外其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子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瞿吉辉

成立日期:20xx年2月26日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雄天路1号隆平高科技园内湖南金丹科技创业大厦b栋第3层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品)、农产品、化妆品、工艺品、健身器材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文化活动的策划;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审批文件经营)。(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三名自然人股东,其中,瞿吉辉出资 4400万元, 占比55%; 刘定新出资 2400万元, 占比30%; 王佑增出 资 1200万元,占比15% 。

三、 湖南子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子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子康生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认缴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均以现金方式支物注付。其中: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30%;子牛集团 出资5600万元,占资本总额的70%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吉辉

拟申请的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的研发;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品)、农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工艺品、健身器材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文化活动的策划;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拟签订的协议内容

甲方: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子牛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湖南子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目标公司的经营方向

( 1 )目标公司以直销模式开展运营;

( 2 ) 目标公司成立后依法启动申请直销牌照程序。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五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解释与分析

(一)概述

对外加工装配,是指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承揽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外商销售,而我方收取工缴费的一种经济贸易形式。它主要包括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和来件装配种类。来料加工是由外商/定作方提供原材料、辅料:包括材料以及有关的机器设备等,我方/承揽方按外商要求加工成品,收取工缴费的形式。来样加工则是外商只提出成品的式样、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具体要求,而由我方以自己的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机器设备等加工制造成品交给外商,收取费用的形式。来件装配则是由外商提供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包装材料,由我方按其要求进行装配成品,收取工缴费的一种形式。

(二)关于料、件、成品条款

进口料、件,出口加工成品是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一个中心问题,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多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这类条款是加工装配合同的主要条款,所以要详细订明。具体说来,又可分为几个小问题:

1.质量条款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要包括料、件的质量和成品质量两个方面内容。而且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明确料、件及成品的质量要求,名称规格等。对需要辅料、辅件、包装物件等的,也应订明具体的规格、质量要求。此外,在订立质量条款时一定要注意:1)明确采用的质量标准在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多采用凭商品的标准(还要明确统一好具体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和凭商品的样品(要注意订明封样等具体工作)两种标准形式。2)在明确所采用的标准后,还要订明责任条款,以确保合同能按此质量标准得到履行。

2.料件的供应条款 来料、来件能否按时、如数提供是加工单位能否及时交付成品的关键。因此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合理安排料件供应的品种、数量和时间,以满足设备正常生产能力对每批应交成品所需料、件的要求。同时,为防止意外,要备有一定数量的周转料件。

在料、件供应条款中还应订明验收条款,一般规定加工企业收到料、件后,按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定作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在货到港口后一定日期内提交验收报告。

与其他条款一样,料、件供应条款中也要有责任条款,以明确外商在不能按规定供应料、件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对有关后果(如停产等)应负的责任。

3.料、件损耗 在不对料、件与成品作价的加工装配合同中,材料损耗是双方都关心的重要问题。因为它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在确定料件耗用时一定要合理、适当。在订立这一条款时,要考虑以下因素:1)外商提供的机器设备的情况及我方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2)料件的质量以及对成品的质量要求。在具体计算损耗时,可以通过规定成品合格率或在外商提供合格成品所需原材料之外,再多提供一定数量、质量的原材料的办法。

4.成品包装 合同中要约定成品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等内容,同时要明确包装材料由何方提供,以及有什么具体要求等等。一般来说,包装要按外商的指示进行。

(三)价格条款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所指的价格主要是指以单位产品计算的单价,其中包括加工单价、料件单价、成品单价和定作方提供设备单价等,其中以加工单价为重点,这决定了如何确定工缴费,是对外加工装配合同中的中心问题。

加工单价是指在对外加工装配贸易中,对料件和成品均不作价,由承揽方向定作方收取加工费的单位价格,它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订约谈判中讨价还价的核心。一般来说确定加工单价要考虑这样几个方面:1)参照国际上同类产品的工缴费水平,并考虑定作方对成品的规格、质量、包装等特殊要求而有所增减。同时要注意到外商到我国来进行加工装配,主要是着眼于我国的廉价劳动力,所以,外商在从事这一业务时已经与其他国家的加工费相比较,这样,我方加工单位的工缴费应略低于国际市场水平,以增强竞争力。2)对于批量较大,期限较长,能长期合作的业务,可以分期分批作价,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支付条款

在对外加工装配中,一般都采用以银行为中介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其中主要采用信用证方式,如果对方资信可靠,双方业务较多,也可采用托收方式。但具体到不同的加工装配业务,支付方式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对来料、来件及成品分别作价如结算方法,宜采用对开信用证等方式。又如:对料件和成品均不作价的加工装配贸易,其支付方式则与一般的出口贸易做法相同。另外,贸易双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安全可靠又迅捷的方式,如汇付。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六

对外加工装配协议

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由甲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_________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_________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协议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_________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支,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支的本息,偿还期为_______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协议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和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协议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数量、 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_________。

在协议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协议,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_________。

第五条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_日、_____日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或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交付产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______次(即每月的_____日、______日和_____日)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八条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责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

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_________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_________港元;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或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协议中订明,以港元支付。

第十条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_________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_________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提供的运输工具和付出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_____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协议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协议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七

(甲方)与受聘船员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公司______ 轮任_____职工作事宜,双方自愿签劳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a、负责与船东签订劳务外派协议,负责向乙方解释本外派合同,说明工作性质和内容。维护乙方在外派期间的合法权益。

b 负责办理派遣乙方赴外轮工作的有关出国手续。负责办理乙方的外籍证件。办证费用根据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c 对乙方有绝对领导权,有责任监督乙方在派出期间的行为。

2、已访义务

a 身体健康,具有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远洋船员资格。

b 绝对服从甲方领导,同意并服从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劳务外派协议,同意并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c 遵守所服务的船舶所有者或其管理者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船员的指挥。遵守国际法规,为个人行为负责。

d必须具备海员证、护照、船员服务簿、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船员)等有关证件。所有证件应当符合中国海事局对船员的要求。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办证用照片(自费)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期限为___个月(在船期间)。合同起止日期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协议执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船终止服务。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任何个人原因请求辞职均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下船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负,同时扣发全部合同奖金。

3、乙方如遇配偶或直系尊亲病危或举丧之事,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离船。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

a本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航行中或停靠不方便之港口,则合同自动延续到船舶到达船员可以离船之港口。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远离中国之港口,且几个月后才能抵达远东港口,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船舶回到远东地区方便下船之港口。

b 乙方因工伤、病,且有医生证明或由于船舶原因及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在船工作的,从下船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c 本合同期内,根据船东安排调遣乙方到其它船舶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本合同继续履行。

d 乙方在船上工作时间为 8小时/天,每周七天。因船上工作需要加班时,除非得到船长的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大副、大管轮每天上午安排、带领、监督本部船员工作)。

第三条、乙方待遇

1、在合同期内实行国外工资制,外币工资标准按本合同本条第二款的标准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标准(以美元计算):a=b+c

a 合同工资总额:_ 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b合同奖金:___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c实际每月留船薪:usd____(美元____ 元整) /月

3、乙方的合同奖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暂由甲方保管,待乙方完成合同后,由甲方代船东或其管理者一并发还(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则根据合同规定,酌情扣发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

4、乙方因正常履行合同上、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指接到甲方通知从实际居住地至集结地和返回中国下船港至实际居住地),按甲方规定的标准由甲方负担。

4、甲方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合同期内乙方在国内的其他福利待遇及其家属生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违约条款

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违反船东或甲方的规定或国家外事纪律,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理取闹、不服从指挥以及工作不称职等原因而被遣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同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2、乙方因走私、贩毒、吸毒、嫖娼或违反船舶停靠地法律、法规而被刑事处罚或罚款时,刑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罚款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合同奖金并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完全同意本合同规定的薪酬标准,并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向任何组织就船员薪酬问题提出要求,不接受任何组织或在其影响下由船东或管理者支付的额外报酬。对于在国际组织强行要求下船东或管理者支付的合同工资以外的报酬,乙方有义务全额将此报酬返还船东或管理者。违反本规定者,甲方有权以此数额为标准从乙方合同奖金中扣除,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保险

1、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与船上其他船员同等的劳动保护权利。甲方按船东规定发给乙方工作服或工作服费用。

2、甲方保证船东或其管理者为乙方办理合同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亡,甲方负责向船东或其管理者索要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的保险金,并全部交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病住院,医疗费用由船东或其管理者支付。甲方负责督促船东或其管理者按合同规定执行。

3、甲方不得挪用支付给船员的因工伤、亡赔偿金;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索要超出船东或其管理者赔付标准以外的补偿。

4、乙方在船期间,由于潜在的疾病突发或乙方有意隐瞒的旧病复发,其在船期间的治疗费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规定办理,甲方不再负责其再次发作后的治疗费用,乙方在上船前及合同终止后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合同期内罹患、发现的下列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负:各种性博_艾滋病;镶牙;乙方在未上船前已经患有的各种慢性疾博_

第六条、双方商定补充条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 日在____ 签订,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_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仲裁。

甲方: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外派劳务合同附件:

关于因公伤亡保险赔偿金分配的声明

姓名:

职务:

所服务船舶名称:

本人在__________轮服务期间,如果因意外身亡,根据保险合同应得人身保险金,按如下百分比,在表格所列亲属中分配。本人在船上应得的工资余额及其他私人财物,全部归(妻子_ 父母_子女_ )所有。

序号_ 姓名__ 与本人关系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百分比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手印:

甲方见证人签字:

签字地点:________签字时间:____ 年__ 月__ 日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对外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就融资担保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共同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融资领域内进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承担总额度为伍仟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责任。

三、在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共为 万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还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以选择乙方中的一家公司,为甲方提供相同额度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在履行互为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贷款必须专款专用,担保方有权对被担保方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期满还清贷款本息时,被担保方应主动向担保方提供还贷凭证,以便对方及时了解。

五、任何一方为对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各自财务报表、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企业概况等资料。

六、担保方的继受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受)将受本合同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得到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方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方代被担保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被担保方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对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对外劳务合同(精)九

合同号码: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 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

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 电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

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

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

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

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 月 日至 月 日:18:00,从 月 日至 月 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 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__-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 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

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

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 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

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

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

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