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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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财产管理力度,发挥财产效益,提高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实施公物报修制度。

一、对所有需要维修的公物,均由各处室、年级、班级负责人填写报修单报总务处,由总务处主管领导统一安排维修。

二、根据《公物赔偿制度》的规定,需由个人赔偿的物品,由申请个人持损坏公务赔款通知单到总务处上交赔款后,再填写报修单,由总务处主管领导安排相关人员维修。

三、一般维修在报修的当天或第二天完成维修,特殊的根据情况及时维修。

四、根据公物赔偿制度的规定,需赔偿但无责任人的,由各处室、年级写出书面理由经总务处核实同意后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五、原有物品改动较大的维修或需增加的物品由总务处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或增加。

六、所有维修的公物,总务处将定期书面公布。

七、学校公共使用的物品如水管、护栏、走廊灯、体育设施等如有损坏,希广大师生发现后及时报到总务处。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二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账、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一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三

为讲求财产对教育、教学、生活的适用,提高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特制定如下公物管理制度:

一、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对财产着眼于用,着手于管理,使物尽其用的观念,杜绝那种重钱不重物,用而不管 的现象发生,教职工当发现学生损坏学校公物时,均有责任追究其赔偿和报告主管人员的责任,众抓齐管,把财 产管好用好。

二、学校财产必须按用途、性质归类,造册编号,登记建卡,并采取主管(学校有专职保管员)、兼管(处室、 班级、作业组负责人兼管)和群管(全校师生用物管物)三结合管理。

三、学校所购物品必须首先进入公物室(购货发票非经公物保管员签字则无效),保管员必须填写好物品的入库 单,建立公物台帐。

四、处室、班级、作业组(食堂)或个人领用公物必须登记签名。

五、教室的公物(桌凳、电灯、教具、门窗包括风钩插销等)按班级造册登记或编号,由班主任领取签字,交其 师生使用保管。

六、对于损坏的公物,使用人要及时到总务处报告情况并填写好维修登记卡,属正常损坏的则由总务处安排修复 整理,非正常损坏者则由肇事人照价赔偿或修复。

七、每学期结束时,由公物保管员负责组织公物清理,若有丢失或损坏者,则按本制度第五项规定执行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促进校团常规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l、班级校产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核实班内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汇报,班内多余财产设备,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收回。

2、学生宿舍的校产设备,以宿舍为单位,参照此办法执行。

3、学校公物必须十分爱护,人为损坏、遗失,应严格按价赔偿。经鉴定,属于自然损坏者,不赔偿。

4、损坏公物,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办法,如查无责任人,室内损坏的财产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赔偿,隐田实情者,从重罚赔;严重损坏公物,视情节予以罚款,直到纪律处分。

5、班级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教育,检查督促,班长和劳动委员具体负责班内财产管理。

6、班级校产在每学期初由总务处按标准配备齐全,统一编号,定位使用,向班级校产管理员交点,学期结束时,根据清单验收,并把班级校产管理情况纳入良好、优秀班集体评比条件之一。

7、学期结束时,班级校产管理员,应按学期初核准的财产有序排列,逐项自查,然后交总务处验收。对班级校产管理成组显著的班级及个人,学期结束时,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五

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进行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校长、总务、管理人员各。

执一份。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

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

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有相关人员签字,以备案存查。严禁长期挪用(一般借用期限。

不超过一个月)或任意废弃、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三、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

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四、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门窗、投影仪、饮水。

机等教学、生活用具交给班主任和班长,每月定时.定人、定岗位管理(对号入座。

名单一式三份,教务处、总务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一一。

验收后交还。各处室、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教职工住房。

根据学校情况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责。

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

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

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

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

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

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

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七、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

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

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处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六

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及长期进行“八荣八耻”教育,为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好品质,进一步加强班级公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学期开学,由总务主任、部门管理员和班主任对班内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实,并进行财产登记。期末进行总结,管理情况作为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等考核的依据之一。

2.个班级公物的使用、管理和爱护由班主任负责。

3.加强对板擦、粉笔等教学用品的使用管理,清扫工具每学期配发二次,杜绝浪费及有意损坏。

4.各班每天在下午放学前进行一次公物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公物的损坏、丢失,(各班应成立公物检查小组),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班主任,没有追究到人的,由班集体赔偿。

5.班内公物的`损坏、丢失,班主任要及时追究到人,报总务处,根据规定赔偿(或自己修理),然后由总务处及时更换修理,以保证学生的正常上课和班内的整洁。

6.此制度自2007年3月起施行。

历城区文苑小学。

2006.12.16。

1.各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开关窗时必须轻推轻拉,放学关窗。

2.上下课进出教室轻开、轻关门,不准用脚踢门。

3.全体师生应做到手不摸墙、身不倚墙、脚不踢墙。

4.墙壁按统一要求布置,不准随意乱贴、乱钉。

5.搬重物时,小心轻放,注意保护地面。

6.个室内所设器材,不得随意乱动,开关、电键由专人负责开关。

7.上学放学要依次列队出入校园,严禁攀爬围墙。

8.在楼内、走廊和楼梯上不准进行游戏活动,保持肃静,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9.学生使用桌椅,严禁在桌上乱写、乱画、乱刻,桌椅表面不得随意践踏,坐方凳时不得两腿着地.

10.个班级桌椅由总务处负责分配,班主任负责管理,对无故损坏者,视其轻重,按价赔偿。

11.学校将公物管理纳入一日常规检查评比,表扬、奖励先进班级体,批评差的班级,对有意损坏公物的个人视其情节进行罚款。

12.此制度自20**年3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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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七

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

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偿,如没有责任。

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

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八

一、学校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与经济挂钩,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学校各室负责人、班主任为责任人。

二、各室负责人负责在公物登记表上登记该室的一切公物。交总务处一份,然后总务处负责人审核,并由各室负责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理的依据。

三、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寝室的公物责任到每个教师、学生层层管理,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

四、各室的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随走随锁。学生教室、寝室的钥匙管理,实行多方管理制度即班主任一把,班长或寝室长一把,若一方钥匙遗失,迅速去配。学年结束时,班主任将锁及三把钥匙交总务处,若缺一把锁扣款10元,少一把钥匙扣款2元。

五、对于公物损坏实行责任赔偿制度,具体规定如下:每张床400元(铺板一个50元,铁架子300元);课桌50元(桌面20元,桌腿每个10元,桌衬每个5元),学生用凳20元(凳子面10元,凳子腿每个5元,凳子衬每个2元);办公室、教室门100元(门板60元,竖边每个20元,横边每个10元),办公室、教室、寝室窗子:铝合金窗每扇100元,木窗150元,塑钢窗每扇150元,玻璃每大块5元,每小块3元,办公室桌子每张200元(桌面100元,桌腿每个20元,桌衬每个10元,抽屉每个20元),办公室椅子每个50元(椅面20元,椅腿10元,椅衬5元)。其它各室的仪器、器材、药品、图书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学校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即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平时不定时抽查,做到一损坏就赔偿,谁损坏谁赔偿。对于学生用桌、凳、床及教室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班主任,班主任再找责任人赔偿;对于教师办公室桌、椅、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各办公室负责人,各负责人再找相关责任人赔偿。

七、星期天、节假日放学前所有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窗户一律关闭,否则每扇扣款2元,平时遇到大风天气要迅速关闭。

八、全体学生都要节约用水用电。我们要做到爱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对于不随时关水龙头的罚款一元,打水仗的罚款2元,;该熄灯时不熄灯的每盏罚款1元,点长明灯每盏罚款5元。

九、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无论是教职工及其家属、小孩还是学生,损坏一棵树罚款50—100元,折一支枝罚款5元,摘一朵花罚款2元,并通报批评。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九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精神,构建具有二中特色的选修课程体系,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安全、有序、高效走班选课,从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推动xx省二级特色示范高中的争创,进一步加强选课走班教学管理,规范选课走班教学中教与学的行为,保证选课走班教学有序、高效开展,特制订本细则。现制订奉化二中选修走班管理制度。

1、为了组织师生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走班上课,我们将本着“从小处着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选课、走班原则上在同一年级内进行。

2、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选修课程,自主填报选修课程选择志愿,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并结合师资与场地条件,组建所开设课程的教学班。

3、选修课程教学班管理实行课程导师负责制。课程导师是教学班的核心,是选修课程教学班中教学、纪律、财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课程导师由教学班任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担任几个班的选修课程教学,就相应担任几个班级的课程导师。

4、教学班实行走班小组制管理。选修课程导师应在课程第一讲前,以原行政班为单位,将学生划分为几个走班学习小组,固定学生座位,确定教学班教学座位表,每次教学中学生座位不允许随意调换。

1.随机分班:根据学生网络选课系统的随机报名情况,进行分班。

2.确定座次:教学班学生的座次安排遵循“同一行政班的学生座次相邻,学习小组的成员来自同一行政班”的原则。固定学生在教学班的听课位置,确定学生座次表,注明学生姓名、行政班号。

1.教务处编排出选课走班课程安排表,发放给学生,学生根据年级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个性化的个人课程表,并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2.课程表的编排原则。

(1)同一走班单元同时排课原则:同一走班单元的学生必须同时走班,同时上同一节课,避免出现学生无课可上的现象。

(2)走班教室尽量不连续使用原则:尽量避免走班教室前后两节连续使用(尽量防止前一批学生还未完全退出,后一批学生在门口等待进入现象的发生)。

(3)走班选修课程课时相对集中原则。

1.管理形式。

实行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的“双轨制”管理,从制度上弥补原来班级管理的“真空”,充分发挥学科教师在全员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高班级管理的有效性。行政班和教学班、行政班班主任和课程导师之间是支撑关系和互补关系。

(1)课程导师:

选修课课程导师是教学的核心,是课程教学班中教学、纪律、财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课程导师要求一岗双责:既要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又要承担起对所任的教学班的学生管理的责任。及时将学生的具体情况向原行政班班主任反馈,问题比较突出的要协同行政班班主任及时解决。

主要职责:

1强化德育教育,形成动态稳定的班集体;。

2负责选出教学班班长及各小组组长,组建教学班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3安排好座次;。

4安排好卫生值日;。

5设计考勤登记表,组织好考勤;。

6搞好学生课堂听课评价,维持好教学秩序;。

7组织好学科考试及学分认定等。

(2)教学班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

1班内设一位班长,直接对任课教师负责,如有问题直接和课程导师联系。帮助课程导师做好课前准备、课前考勤、课堂纪律维持、安排值日等常规工作。

2组建教学班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和来自各行政班的学习小组的.组长组成,负责纪律、卫生等各项工作,各小组长每天要向行政班主任汇报本小组成员的学习表现。

3组建教学班学科班长委员会,课代表分别来自不同的行政班。学科班长(课代表)一般由学习小组的组长担任,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收发作业、分发学习材料、加强与老师的信息交流等工作。

(3)教学班学生守则:

1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按指定位置就座,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向行政班班主任、教学班班主任请假。

2认真按照课时计划做好自己的课前准备工作,提前2分钟到达教室,下课1分钟迅速离开教室,保证课间得到休息。

3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公物,不得翻动其他学生物品。

4认真听课,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按时完成并上交作业;自觉认真地参加模块考试(包括修习不合格后的补考)。

5自觉爱护所在教室的环境卫生,不随地乱吐、乱扔东西。走班时自己的课桌上锁、清理好自己桌面,为其他走课同学提供方便。来往走班走廊上安静有序。

(1)学生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仍然由原行政班班主任做好,行政班学生的表现,是考核班主任的主要依据。

(2)行政班班主任不仅要抓好行政班的各项管理工作,还要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自己班级学生所在的教学班中,加强和教学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走班教学中发生的问题。

(1)每一位学生应根据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兴趣特长,在行政班班主任和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科学合理自主选择相关选修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xx省电子选课系统的选课申报,打印所选课程的课程表。

(2)根据选修课程开课安排按时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为保证重要物品安全,在走班教学时段,钱包等重要物品应随身携带。在选修课程学习中,按指定时间、指定教室、指定座位参加学习,不得翻动所在教室行政班学生的物品,自觉维护选修课教学所在教室的卫生与课桌等公共设施,认真按时完成选修课作业(作品)。

(3)自觉遵守选修课程考勤制度。学生如不能按时上课,除按学校日常请假制度规定外,须向行政班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选修课请假二联单”,一份由行政班班主任保管,另一份交走班组长。

(4)学生参加选修课程学习应按时到达上课或活动地点,否则将视为迟到。下课或活动结束前离开将被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按旷课处理。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上课,将视为旷课。迟到、早退三次以旷课一节论处。

(5)选修课考勤与课程学业总评成绩挂钩。考勤分是学业总评成绩的一部分,考勤分规定如下:旷课每节扣2分;请事假每节扣1分;请病假每节扣0.5分;请公假每一课程超过4节的部分,每节扣1分。对于缺课达课程修习总课时(一般为18课时)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本课程修习不能认定学分。

(6)旷课、迟到、早退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视情况将接受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诫勉谈话:旷课1-3节,班主任和课程导师教育辅导。旷课达4节或以上者,行政班班主任和课程导师及时汇报年级组,由年级组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谈话,该课程需要重修方能取得学分。同时根据情节按照校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理。

学分认定采取过程表现及终端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各项之间进行权重分配比例及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的综合成绩(100分)=课程学习过程成绩(满分40分)+终端考试(考查)成绩(满分100x60%)。其中:过程表现成绩(满分40分)包括:出勤分10分(缺勤按规定扣分,扣完为止)、课堂表现15分、作业分15分(不交作业者,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文化课科目所涉及的知识拓展类课程终端评价原则上采用考试形式,测试由课程导师依据课程要求统一命题(满分100分),难度适中,试题力求反映所开课程的核心要求,既能让达到该课程修习最基本要求的学生考试合格,又能让该课程学习优秀的学生考出水平。

3、选修课所涉及的技能、兴趣、实践类课程的评价原则上采用考查形式,由课程导师依据课程学习要求,要求学生通过课程结业表现、作品展示、技能考核等形式进行终端评价。

4、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认定学分。因病假、事假未能达到规定学时的,在课余时间通过补课途径累计后的学时数达到要求的给予认定。对于缺课达课程修习总课时(一般为18课时)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本课程修习不能认定学分。

5、课程结束后,课程导师依据相关规定对选修学生进行课程修习综合成绩评定,选修课程修习综合成绩按照100分计,总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给予学分认定,未达到60分的,不认定学分。对不能认定学分的学生应注明原因后报学校教务处,由学分认定委员会给予复议,对于复议后学分未能认定的学生由行政班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并说明情况。对于因终端考试成绩而影响学分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补考或重考,通过后方可认定学分。

6、课程管理。

课程导师应增强课程意识,建立课程档案,不断完善丰富课程资料。学校对每一课程导师发放档案袋,该课程相关材料放档案袋,每一周期课程教学结束后由课程导师汇总课程档案后交教务处存档。

1、各教学班课程档案袋内材料应包括:

(1)汇总信封袋封面注明:班级名称、授课教师姓名、授课地点、学生数。

(2)班级组成:选课学生名单、教学班班干部名单、座位表。

(3)课程基本情况:课程纲要、课程目录、各课时课程内容和各课时教案。

(4)考勤表。记录每次考勤的时间及每一位学生的出勤情况,学生请假单,最后是出勤统计。

(5)选修课程作业登记表:记录每一次作业的收缴情况并对每一次作业分a、b、c、e进行评价。其中a、b、c、e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6)学生作业原件:每次作业(作品)每行政班选一份作业原件装入档案袋内(具体到一位学生至多选一次)。

(7)课程终端考试(考查)试卷。

(8)课程的综合成绩评价表:含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分、终端考试(考查)成绩、综合评定成绩。

(9)课程自我评价材料和学生课程满意度抽样调查表。

(10)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照片等)。

第二十一条:选修课程应完全开放,学校领导、教师可以随时听课。教学管理人员在不影响教师授课的前提下可进入课堂拍照、进行问卷调查等。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增强学生保护公物意识,爱护大楼及一切附属设备,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和育人环境,熏陶师生情操,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制订如下规定:

1.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有关室场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到班,师生人人有责,互相督促,共同维护。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宿舍直接责任到学生,班负连带责任。各室场由该室场负责人为当然责任人。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在期中和期末进行一次评估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奖惩。

2.保持大楼及设备的整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天面无蜘蛛网,窗门无尘埃,花坛花基无垃圾,墙面无印痕,课桌椅无乱写乱画,整齐划一摆放。每班课室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桶,清洁工具统一放在讲坛内侧墙角的铁架上。

3.爱护楼内设施设备,保证供电线路、电器、门窗、玻璃、桌凳及墙面完好、新颖、耐用。对损坏的物件视损坏程度由当事人或班集体予以赔偿。

4.各班级课室、宿舍及专用室的门锁、门窗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定时开关,放学后或晚修下课及节假日期间必须关好门窗。严禁爬窗进出。

5.不准在墙壁上随意钉铁钉和乱挂杂物。

6.不准私自上楼顶、单车棚面,不准攀爬阳台栏河、铁架、果树,不准在走廊及课室追逐、打闹、拍球,大声喧哗。

7.不准用台凳或其他硬物撞击楼板,不能随意搬动室内铁床,衣柜、桌椅等,不准私自接拉电线。不准在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灯、明火。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一切文具,肆意浪费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处以经济赔偿。不准往花池、落水管倒垃圾。

9.宿舍内的床柜及个人生活用具要“五统一”摆放整齐,宿舍地面、厕所浴室干净完好清洁无异味,水电设施完好畅通。不往防盗网上凉挂衣物。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十二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质,节约学校的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是学校得以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凡非正常损坏的财产均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三、实际中的运作,按照赔偿清单执行。

四、清单中末包含的部分物品的赔偿数额,视其价值及损坏程度而定。

五、损坏物品是一般还是严重由具体维修人员来决定,如有异议,交总务处决定。如无异议,则由责任人或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

六、损坏物品的赔偿交款一律到财务室。凭财务室收据找有关人员维修。有关人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完成维修,否则说明理由。

七、损坏物品的赔偿金额:如果完全损坏(不可维修)则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尚可维修的酌情赔偿。

八、凡因故意破坏的,除实行经济赔偿外,学校还将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九、凡班级财产保管工作搞得好的,除给予表扬还,学校还将适当给予奖励。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篇十四

学校公有财物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公物管理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是公物管理规范化,提高各教师对公物的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包干到人,曾曾夯实责任,学校将办公桌椅、课桌、凳子、电教设施、架子床、卫生工具等一次性配发到各教师办公室、教室、宿舍。班主任、生活老师是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坚持公物(课桌凳)随班随人不更换,学生升级,转班换教室不换桌凳,直至六年级毕业。

三、各教师、班主任、生活老师要随时查看公物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即需修便修,需赔即赔。

四、学校管理人员每期放假逐班、逐宿舍检查、落实赔偿责任。

五、公物损坏由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生活老师落实责任人赔偿,如没有责任人就由该负责人赔偿。

六、班级、各处室及个人使用的公物未经总务人员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和转让。

七、学校所有公物外借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

八、因工作调整,必须履行公物移交手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领取公物清单,

逐项清理后,经总务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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