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的草原情结散文(汇总17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9:3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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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自己,找到提升的方向。如何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保持自信心?下面是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一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所描述的草原模样,让我向往草原的心愿由来已久,几乎是从读到这句大气磅礴的句子,就开始了。

想象蓝天白云羊群,想象蒙古包,想象身着鲜艳民族服装、手捧着哈达和喷香奶茶的蒙古姑娘,还有那低沉粗犷悠扬的马头琴声,我做梦都想去亲眼看看草原。

多少次在梦中,我扑进草原的怀抱,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进齐腰深的绿草的海洋中。沐浴在阳光下的无边绿草,在风的吹拂下,泛着白亮亮的光,如一层层翻卷的碧绿波涛,而我则如绿色汪洋中的一条小船,自由自在地踏浪。

多少次在梦中,我身在草原,看见草原上的格桑花儿,像天空的星星,扑簌簌地掉在草间,而我躺在草丛里,就那么贪婪地边嗅着草香和格桑花香边欣赏雄鹰在辽远的草原天空上翱翔。

我在梦里时,觉得草原很近,近得我能听到看到它的声息和样子,当梦醒了之后,我却觉得草原离我很远很远,远到我向往了几十年,至今都没有走进它的怀抱。

所有草原歌曲我都百听不厌。

一捕捉到草原的模样,我就会不错眼珠儿。

草原梦一直在我的年轮里荡漾,使我的生命里充满了草原的的气息。

有一次我跟一个朋友谈起草原,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真正的草原哪有书上写的和歌中唱的那么漂亮?你说的美丽草原,只在你的想象中。”

这席话无疑如当头泼来一大盆冷水,让我心凉,我不免有些失望,可是,我还是不愿意相信朋友说的是真的。

所以,我对草原的.向往涛声依旧。

可是,前些时候,陪丫丫看了一档子《爸爸我们去哪儿》。我本来不喜欢看这样的节目,但是当丫丫告诉我说这次去的是大草原,我顿时来了兴趣儿。

实事求是地说,节目做的是够煞费苦心了,能够代表草原风情的活动典型的都没拉下,比如,烤全羊、蒙古包、献哈达、篝火舞会,等等一样不少。

然而,我看到盛夏时节草原上本该茂盛的绿草,却是灰啦吧唧地连脚髁都藏不住的样子,而且,也没那么绿,整片草原,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斑秃的大脑壳儿。

我心里很难受,终于不忍再看。

丫丫说:“也许其它地方的草原不这么悲哀呢。”

我知道丫丫是不愿意我伤感,可我更知道做节目都是会选择最好的地方的。

不掩饰地说,经过这一次,我的草原梦坍塌了。

原来计划近期的草原行,也自动破灭了。

我觉得,不去亲历,还可以自欺欺人地保存一份侥幸心理,那就是可以认为草原并不都是我见到的模样,而是还有安然无恙之处。

如果可以,我会一直把美丽的草原梦就这么做下去。

如果可以,我也愿意相信,通过人类的努力,草原美丽的昨天,一定会重现。

到那时,即使我不在了,还会有更多热爱草原的人会由衷地欣喜。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二

不知何时,洛阳的朋友间悄然兴起了这样的旅游热。

提起黄金大草原这个名字,我感到美丽又亲切——那在长长的山坡上随风摇曳的苍茫的大草原,于我再熟悉不过了,那是伴我成长的童年乐园啊!

黄金大草原,其实是偃师南部伏牛山区距我外婆家不远的一片高山草甸。站在院子里抬眼望,就看到了这座青山。从小在外婆家生活、上小学,和这座山、这片草原产生了浓浓的亲情。

那时候,每到春暖花开时,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王建豪就领着同学们去山上踏青。

那时的小草还没长太高,我们沿着长长的山坡向上爬。山很高很陡,同学们爬一段停下来,采摘野小蒜、绵枣,欣赏那五颜六色的`野花。接着又向上攀爬,爬到身上出汗了,就地坐下,山风吹来,感到了春日的清凉。中午时分,同学们就围聚在山上,掏出书包里的馒头、萝卜条、鸡蛋,吃得津津有味。夕阳快落山的时候,我们走下山来。一天的时间,竟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疲累。

夏天不上学的时候,我们几个同学会跟着羊倌去上山放羊。当然,我们的任务不是放羊,而是捡羊粪交到学校,这叫勤工俭学。看到羊群从前面走过,地上撒下黑色的羊粪蛋,大家如获至宝,一把抓起放到篮子里。一直跟到山上,羊群吃着美味的青草,我们也开心极了。因为羊吃了草,就会有羊粪,有了羊粪,我们就可以交到学校又当学费,又有了热爱劳动的荣誉感、自豪感。

秋日,天高云淡,雄鹰展翅,山坡上黄草连天,山枣红艳。金色满眼,是真正的黄金大草原。那时候,怕的是山火,有几次黑夜里看见山上野火燃烧,连绵的几座山成了一条蜿蜒的火龙。第二天,远看山上一片焦黑。但来年春天,山上的草儿春风吹又生。

前年回外婆家看望96岁的外婆,二舅带着我和他的孙辈们去黄金大草原玩。二舅钻进半人多高浓密的草丛里,拿着一把镰刀拨开荆棘给我摘下红红的山枣。他的孙子在大草原上尽情地撒欢,那一刻,我看到了我童年的影子。

我想我的童年多奢侈啊!当别人还没听说黄金大草原的时候,我已经在她宽阔的怀抱里体验着亲情、温暖和快乐。

有人说,旅游就是从你熟悉的地方到别人熟悉的地方去。可是,那种旅游的感受和生于斯长于斯的感受真的是云泥之遥。

尽管生活的轨道拉远了我和故乡的距离,但故乡的黄金大草原永远在我的心里!

呼山不来,我就去山。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三

我们每一个人在工作之余大概都有一点爱好或情趣,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年龄,为了潇洒,打发时间,有的去旅游,有的去钓鱼,有的去打牌,有的去唱歌,有的去作画……而我对这些都不感情趣,却偏偏与文学结下不解之缘,直到现在仍是情有独钟,始终不离不弃。同伴们都在取笑我:这么大岁数了何苦呢!还想当个什么家不成?我憨憨的一笑,其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

父母被折磨的实在没有法子,就叫姐姐们读书、讲故事给我听。不知为什么,一听到姐姐念的课文我就安静下来,还时不时问这问那。特别是每当听到姐姐绘声绘色地讲故事的时候,我会美的如醉如痴,憨态可掬。每每看到这些母亲说她的心就像开了花一样。

父母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于是,姐姐们就有了分工,教我认字、写字、查字典,当听到我朗朗的读书声的时候。高兴的姐姐们一个个捧起我兴奋扭曲的脸,亲吻着我的额头,情不自禁的呼喊着:“我弟弟太聪明了——”

终于,我上学了,那一年我13岁。学校来了位新老师,听说我勤奋好学就主动邀我到她的班里——这位老师叫李广智,是个大姑娘。至今我还记着她。

总算有了一个系统学习的机会和环境,老师说要好好珍惜争取全面发展,父母也说,姐姐们也说。可是,除了语文和语文有关联的政治、历史、地理能学好外,其它算术、珠算、物理等一概不感兴趣,怎么也学不好,不论怎样努力。有一段时间老师把语文课给我停了,专攻算术和珠算,结果还是一样。老师实在没辙了,就对父亲说:“看来这孩子只是与文学有缘了,就随他吧。如果真能把语文学好对于他来说将来也会有用的。从此,老师就对我的语文格外上了心。

记的在四年级的一次春季运动会上,老师留下一篇名题作文《运动场上》。在这篇作文里我大显了一把身手,什么动词,形容词连贯着来,把运动场写的动起来,活起来,热起来了。这篇作文在全校是范文,并在学校的操场上当着全校师生朗读了这篇作文。得到了一致的赞扬。老师笑着拍着我畸形的肩膀:“好好学吧,你会成为一个作家的。”

老师有意无意的一句话,却使我的作家梦做的一发不可收拾。

初中在离家15里地之多的公社。没有办法逾越这种难堪的局面。只好辍学在家。

在家能做什么呢?别人都到生产队里劳动去了 。而我只有把自己埋在文山书海里,因为一心想当个作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除我的孤独、寂寞与痛苦;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眼前的困难、龌蹉与潦倒;只有这样才能活出个名利双收的人样来。我多么希望这一天能够早日到来啊。

于是,我每天除了读就是写,甚至茶不思饭不想,写的焦头烂额,神魂颠倒,昼夜不分。我的执着和痴迷,感动了县文化馆的两位老师,一位是老馆长汪荷清,一位是年轻的创作员于崇军。他们常常把我接到馆里,悉心指导,百般呵护。那时馆里每年都有几次文学讲座,从全国各地请来的大名家。在两位老师的引荐下,我先后认识了刘绍棠,迟松年,李国文,方冰,邓刚,马加等;我市作家李述宽,包泉万,张安阳,张中和,林和平,张忠军,张涛,佟畴等。在这些名家大家的指点下,我的写作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于是,我更加迷恋于这些作家们的鸿雁捎书,鸿雁频繁地传递着作家们的亲切关怀热切希望,又带去我的殷殷期盼苦苦述说。在作家李述宽老师的帮助下,我还免费参加了一连几届的《鸭绿江文学讲习所》函授班和《杜鹃文学讲习所》,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也算个小有名气的文学青年了。正当我和作家、编辑、文学青年们新婚燕尔,交往密切,如胶似漆,难舍难分的时候,家境发生了变化。

姐姐们陆续出嫁了。我是长子,弟弟要结婚,妹妹要上初中。父亲领着我们兄妹三人过活,家庭的窘境和尴尬摆在面前。原来一个劲支持鼓励并千方百计地想办法为我买各种资料、背着我接触作家的父亲,突然改变了态度。坚决命令我开店挣钱,先养活自己。

为了生计,也为了苦难的父亲不再伤心。万般无奈,只好在村口开了一个食杂店。

面对着这一切,父亲很是着急。无论怎么劝,我就是不吱声,已有一个多月没说一句话了。父亲又急又怕又没有办法。偷偷地到市里找来了李述宽老师。

待我醒来发现坐在李老师的怀里,他语重心长地说了很多很多,说指望着文学挣钱,当作家吃饭,是异想天开的事;说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读了几本书,认识了几个作家编辑就一定能成为作家。就你的学历、资历、知识面、生活面等等还相差甚远。我觉得他第一次对我这样刻薄严厉。他还直言不讳地说:“他们出于对你的情面和爱惜,又不愿意伤害你,只能说一些鼓励和恭维的话,你却当真,这就很不值得。人什么时候首先要解决吃饭问题,解决了温饱,才能有心思、有情趣解决文学问题。现在改革开放刚刚开始,已有许多作家诗人纷纷下海经商了。你为什么不能以这个小店为契机?把小店经营管理好,然后成大店,然后在有精力的情况下,再考虑是不是当作家的问题。这样不好吗?”

那一天他古今中外说了许多,也举出很多很多的例子。我的心豁然开朗。是的,自己什么都能做好,为什么就不能在这方面干出一番事业呢!

从此,我兢兢业业,苦心经营,服务周到,待客如宾。几年功夫小店就有了起色。经济条件有了好转,生活条件有了改善,埋藏已久的文学梦又开始复燃,蠢蠢欲动揪着我的心。我不得不挑灯夜战,常常爬格子到天亮。因为,偶尔来的灵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又为突来的思路,妙语连珠,不能及时记录下了而耿耿于怀。所以,就纠结在文学与商业的苦恼中。

朋友打趣说:“就你写的这么杂,究竟要当小说家,散文家,杂文家,还是诗人哪…… 我看还是踏踏实实做个商人吧——”

我调侃道:“这些都写好了不就是文学家了?当个儒商不好吗!”

“轰——就你?”满店的人都笑喷了。

虽然风风雨雨,一路坎坷;有时也是半梦半醒,爱恨交加,经过三十多年的磨砺终于有了今天的衣食无忧,自给有余。在常人看来我不应该再这样清苦和孜孜不倦了,应该满足了,开始消遣享受了。毕竟年岁已去,青春不再。

然而,我却老不守节,旧梦如初,春心浮动,热情洋溢,黄昏情浓,越发不能自拔。虽说已没有了当年的文学气氛与环境,也没有了当年的人脉与激情,甚至找不到了当初的一切。可是我好像越来越能找回自己的感觉,一有闲暇的时间就沉迷在文学书里,还是常常写到深夜。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如何。

现在又学会了电脑,用一个手指头在键盘上捅出行行诗句,篇篇文章既方便又惬意。就是读书查找资料也十分快捷准确。闲来无事,对着电脑美美地想:有这个东西帮忙我该成作家了。哈哈……自己笑了:又是南柯一梦!

这时,想起一位文学家的告诫:“文学只能是精神食粮常常来充实一下自己是可以的……”那么,就这样继续充实下去吧,咱就别提什么家了。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四

恍惚中她仿佛看到了自己小时候的影子,扎了一对长长的麻花辫,围着妈妈又蹦又跳天真无邪的样子。她还喜欢偎依着妈妈看电视剧红楼梦,最是喜欢林黛玉那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样子。可是当看到“黛玉葬花”时妈妈却说那不是好兆头,说凡是有落叶落花的镜头出现时,往往主人公会有天灾人祸或者生离死别的命运的。那时雪儿不懂,只是喜欢陪着妈妈看电视的感觉。可是谁也不会想到许多年后那个令人谈之色变的“癌”字会降临到雪儿的`头上,她可是大家公认的集温柔、善良、温和和宽容于一身的女人啊!苍天何其不公,雪儿何其不幸!

雪儿呆呆的立在窗前,感觉自己一头美丽的秀发开始大把大把地往下掉!地上、沙发上、床上、甚至餐桌上到处都是。她开始害怕照镜子了,她知道自己日渐消瘦、日渐憔悴、日渐烦躁,头发更是日渐稀疏。她再也不是那个一有空就喜欢照镜子的女子了。那时她总是喜欢静静地坐在镜子前散落一头乌黑的秀发,缓缓梳理,再慢慢做出一个精致的发型。顺便摆摆镜子前那个青花瓷的花瓶,给花儿喷点水,哪怕是一束野花。当太阳照进屋子时,就会有一屋子的芬芳一屋子的阳光!

强颜欢笑回到家中,小弟大叫“帅哥来了”,此时姐姐正从包中拿出一个好看的假发发套把她拥到镜前小心地戴上,说“今年大街上正流行各种假发呢!各种发型都有,好看极了,我也买了两个,我们一起赶个时髦吧!”全家人的安慰还是让雪儿冷冷的心溫暖了许多。

又一次的体检报告终于出来结果了,一切恢复正常,雪儿的主治医师兴奋地告诉她像她这种早期的又治疗及时的病例术后康复概率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雪儿是完全没问题的。

从医院中走出,有春风拂面而来,雪儿顿悟此时已是万物复苏的春天了,雪儿的头发也已慢慢变长,在春风中跃跃欲试迎风招展。雪儿发现路旁的柳树已被春风吹绿了,柳丝婆娑,那不正是春天的秀发啊!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五

来回一百二十里的路途,我全是在盯着摩托车的后视镜瞧着自己的头发了。一路上,长发随风飘扬,感觉好极了!

记得小时候,我的头发很长的,而且发丝较多,随便用手一挽便是一大把。小学快毕业时,鬼使神差,我背着母亲偷偷来到邻居家将那一头秀发剪了去,成了所谓的“学生头”,母亲也无可奈何。后来头发慢慢长长。初中时候,因为学习比较紧张,和同桌商量,我俩都把一头秀发剪成了那种短短的很男式化的“青年头”,我俩低着头来到教室,就怕同学们嘲笑。果然不出所料,我们刚进教室门,班里就掀起轩然大波。有同学戏称说班里现在多了两个男生,弄得我和同桌好一阵子别扭。那时候我们这儿的女孩子是不兴剪短发的,男不男女不女成啥样。然而剪了就很难再蓄养起来,这样“不男不女”一直持续了十年。记得后来结婚时,因为没有那一头长发,当然也插不上漂亮的花朵,新娘子的娇媚仿佛一下子逊色很多。于是心中发恨一定要留长发。可惜婚后事情繁多,家庭,工作,孩子,学习,考试……女人的千千心结终究没有时间去梳理。

后来在合肥学习时,看到众多妩媚女郎,心里痒痒。我难道没有女性的温柔么?这样想着,便愤愤然,觉得自己大大咧咧的性格纯粹是因为头发所致。因为发短,所以感情仿佛也就不细腻。你看《红楼梦》中的女子,哪一个不是秀发翩翩?哪一个不是情意绵绵?《长生殿》中,唐明皇和杨贵妃闹别扭,唐明皇将杨贵妃贬出宫门,贵妃娘娘伤心至极。当高力士去看望娘娘时,贵妃唱到:“思将何物传情悃,可感动君?……哦,有了,这一缕青丝香润,曾共君枕上并头相偎衬,曾对君镜里撩云”,于是剪下一绺青丝,装在匣子里,作为她的残丝断魂。那皇帝老儿觑青丝肠断魂迷,重新召见娘娘回宫。可见,青丝对于女人来说极其重要。看《长生殿》这一小段,更让我对长发痴迷。仿佛看到杨玉环悲悲戚戚惹人怜爱的`样子,于是,心中升腾起对长发的渴望。留吧!

同学笑我,说我的性格不适合留长发,可是,自从稍微知道修饰自己的时候起,就有留发的渴望。于是,在理发师的摆弄下,我的三寸短发马上变成了“鸡窝”,枣红色的,卷卷的。姐姐看到我第一眼就说:“嗯,挺不错的,很像玩具洋娃娃。”就这样,我顶着“洋娃娃”的脑袋每天来往于教室寝室之间。“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任务。看着这“洋娃娃”的头发一天天变长,心中就满是欢喜。那么短的头发,每天梳过来捋过去,以为如何如何漂亮,现在想来,当初扎起来的小辫怕真的像老鼠尾巴了。不知道是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呢?头发和渴望一样疯长,半年时间,我的头发就很像样了,长长的秀发披在肩上,自我感觉真的很好!

年初去了一趟六安,在白云商厦一楼,趴在栏杆上向地下超市望,竟然痴痴地看着服务员小姐的长发入了迷。所有的服务员都是长发,而且都用那种咖啡色的带着浅浅的丝网的发卡将头发挽住,现出一个蝴蝶结,显得清爽利索。那种不修自来的气质因为头发的衬托,表现得淋漓尽致。干练,整洁,连人的内心仿佛都梳理的井井有条。当然,一个成日里头发乱蓬蓬的女人是不讨人喜欢的,给人的感觉是不优雅的,最起码反映出她目前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比如说《诗经伯兮》中云:“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因为思念的人儿不在眼前,没有心思装扮自己,就难免蓬头垢面了。于是不觉抚摸自己的头发,这三千万的烦恼丝我该如何去打理呢?女人的心思纤细如发丝,这所谓“剪不断,理还乱。”唯有将这这些丝丝缕缕紧紧编扎捆绑成髻,秀发如云一般高耸,才仿佛将心事打点。

呵呵……女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

女人和秀发仿佛天生就有一种难解的情缘。古人有诗云:

朝起采花对晨妆,褪去金钗三两行。

非是爱他摇曳态,聊借鬓边一支香。

古人借云鬓来展现自己的女装,娴熟和柔媚。现代女性也知道秀发是女人极其重要的装饰,多种多样的发型可以衬托出女人的无限魅力,或柔情似水,或动人心魄。殊不知,每每听到歌曲中有关秀发的唱词内心有多大触动。“你那美丽的麻花辫,缠那缠住我心田,叫我日夜地想念那段天真的童年……”“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你想,当柔软的发丝参差地如瀑布般地披在肩上时,体现出来的那种婀娜多姿该是多么美妙!

写着写着,就又有了去弄头发之心。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六

几天前看报纸,知道台北的宠物店无奇不有,鳄蜥与变色龙一只要价七千元以上。

正在这样想,已经不知不觉走到夜市的尽头,看到有一堆垃圾,周围有两三只狗,四五只猫正在觅食垃圾里的食物。我在旁边仔细地观察着它们。狗是比较无觉的,对于我的注视浑然无知,或者说是懒得理睬。但敏感的猫很快就察觉到,警觉地抬起头来瞄我许久,发现我并没有要赶跑它们的意图,便继续埋首吃垃圾了。

其中有一只,外形特别美丽的,看了我一眼,立刻有些羞涩地跳下垃圾堆,它那跃下来时优雅与敏捷的动作似曾相识,呀!竟是我从前饲养过的那种白色长毛的波斯猫。

我不敢确定波斯猫也会流落到垃圾堆捡食物,不敢确定被称为“白猫王子”的波斯猫竟没有疼惜它的主人,于是跟随它走了一段路,直到灯光灿亮的路灯下才敢确定,没有错!是一只波斯猫!

是因为年纪老了?或者因为生病了?或者,是走失了?亦或是,主人养腻了?这纯种、有着美丽白毛的波斯猫,竟被它的主人弃养,沦落成为街头流浪的野猫。当我思维的时候,白猫垃圾王子,迅速越过街道,消失在对街黑暗的小巷之中。

人间的是非正是如此难以评断,长毛的黄金鼠以一只1800元的价格被当成稀有的宠物;一向被当成宠物的波斯猫,流落在夜市的垃圾中寻找食物,这种相反的生命情境,使我有一种深刻的荒谬之感。

当然,我并没有资格评定动物的贵贱,只是我知道,不管面对什么动物,我们都要有珍惜的心,我相信,不能爱惜猫的人绝对无法疼惜一只老鼠;我也确信,不能爱惜田间青蛙与蜥蜴的人,也绝不可能对变色龙或小丑蛙有真爱的心。

当我们买1800元的老鼠之际,我们是真爱那只老鼠,还是重视那个价钱?如果长毛黄金鼠一只18元,我们还会宠爱它吗?当我们花2500元买一只青蛙的时候,是因为价钱而重视青蛙,还是真爱一只青蛙呢?如果真爱青蛙,市场里多的是,一斤才40元呀!

在人世里,我们重视一个人不也如此吗?往往重视的是附加在人身上的名利、权位,甚至衣服,只有一个人能看透外在的虚妄,进入内在的照见与品质,才是真正的智者呀!

林清玄散文《黄金鼠》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几篇林清玄的文章,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黄金鼠》,因为这篇散文写出了我的心声。

作者在文末说道,不管动物是贵是贱,但是我们人类要用一种善待他们的心态去对待他们。我们家养着一只小狗,我是从它一个月时开始养的,如今已经一岁了,我看着他长大,看着他生活的点点滴滴,看着他每天的一举一动,不管别人怎么看它,但我永远都不会烦他,恨他。在养宠物的同时,我培养了自己的善心,面对那些可怜的人们或者可怜的小动物都心怀悲伤,甚至还想凭一己之力来使他们走出贫困,走出困苦。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七

又是一年春草绿,看着这在春风中摇晃的鹅黄的绿,我的心禁不住诱惑,蠢蠢欲动,我要偕同丈夫孩子一同进山踏青,看新草展绿,听泉水丁冬,只有在空旷的大山,我们才能看见展翅的鸟儿自由地飞翔,听它们欢快的鸣叫,当然也可以顺便采点野菜,尝鲜之余,回味一下我苦涩的少女时代。

丈夫总爱笑我是没有完全进化的人类,对他的取笑,我一笑置之,他怎么会理解我对野菜的那份情呢?我爱野菜,其实是在追忆我的年少时光。小时候,家家都很穷。整个冬天,我们只能吃到白菜土豆和白菜淹渍的酸菜,到了春天,家家都没了下饭的菜蔬是常有的事。这时候,妈妈的能干便显露出来,她常常和别人结伴去采山菜,暖风吹拂的'傍晚,我在小伙伴们羡慕的目光里帮妈妈挑山菜,妈妈教我认各种山菜,清香的荠菜,去火的苦菜,以及猴腿、猫爪子,刺嫩芽,妈妈知道的野菜很多。听妈妈讲山里的故事,倾慕妈妈对山的了解之余,我对上山就存了一份悠然的向往,那个未知世界对我的吸引太大了。溪水潺潺,鸟语花香,对谁没有诱惑呢?我和小伙伴们偷偷的进山了,由于没有经验,我们迷路了,被撂在夜晚荒凉、恐怖的大山上,直到第二天傍晚,大人们才找到我们。我从此再没了进山的机会。多年的渴望,直到自己成家后,才成了可能。

童年的贫穷是普遍的,家家都一样,没有歧视,贫穷不是罪过,而妈妈的能干和巧手改善了我们的餐桌,野菜做的包子,菜团,炖野菜,至今想起还觉得嘴角生香。别人的羡慕,极大的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心。啊,带给我快乐荣耀和无限遐想的野菜哟!那时,我最愿意给同院的邻居送山菜,至今我还能清晰地记起前屋马叔接过菜马上就用手指挑起一棵放在嘴里的情形,对门王婶总会塞给我几块糖、或是一把瓜子,后院的孙奶奶则爱眯缝着眼睛慈爱的摸摸我的头。成长让那甜蜜的一幕消失殆尽,曾经那么熟悉的伙伴天各一方,是生活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我的孩子早已没了我少年时的烦恼,她不愁吃不愁穿,愁的是没有食欲,野菜的滋味才是孩子应该品尝的,我常这么想,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带孩子进山。平时,对孩子的说教她都认为是唠叨,不屑听。可是到了山里,美丽的大自然吸引了她,她变得虚心起来,专心的听你教她认花草,识野菜,听你娓娓道来的童年趣事。让我恐慌的代沟仿佛消失了,母女间的和谐默契多了起来,日常的分歧不快没有了,大山带给我的太多太多,我爱大山,我爱野菜。

不惑将至,我却越来越喜欢回忆过去,经历了众多无奈之后,童年的无忧生活成了我最真的向往,又是野菜飘香时,怎能冷落我亲密的野菜呢!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八

我的老家在北京的南边大约有四百来公里,不远,也不太近。但是在二十四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去过北京。那个时候,北京给的我印象就是课本上的天安门和万里长城,要不就是那神秘而古老的故宫。可以说,我对北京的印象是纯粹而天真的,是心中最美丽的向往。

虽然我小时候没有去过北京,北京给我的信息却是铺天盖地的。毛主席、朱总司令、周总理都住在北京城里,这些可都是经天纬地的伟人呀;戏匣子(收音机)里、报纸上也经常说着北京的消息,天天有,时时新。我感觉,那个时候的北京离我们很远,很远,可能是我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到达的地方。

其实六岁那年,我是有机会去逛北京城的。我爷爷的姐姐也就是我老姑的女儿在解放前就嫁进了北京城,听说还嫁了一个老革命,死后还进了八宝山,日子过得还可以。我六岁那年,爷爷要进北京城去看望他的姐姐。我是爷爷的大孙子,爷爷也想带我去北京城见识一下,开阔一下眼界。爷爷反复地叮嘱我,叫我准备好,和他一起去北京。

那个时候,我们农村没有公共汽车,更没有私人跑交通的个体户。要去北京,得先在村里、公社里开好证明,再早早起床,去我们地区坐通往北京的汽车。那天,爷爷是凌晨四点钟就起了床,当他叫醒我,说要去北京时,我看了一下黑乎乎的天,对爷爷说,天太黑了,我不去北京了。说完,我就又倒下睡着了。

虽然过了好多年,爷爷还一直用这一句话来开我的玩话。爷爷生前经常说,呵呵,当年叫你去北京,你被叫醒了,用手揉了一下眼,说天太黑了,不去北京了,话一说完就倒在炕上呼呼地睡着了,呵呵,呵呵。我小时候,对当年的情况还有一点印象。随着年纪的增大,我对当年的情景印象就越来越模糊了。有的时候,我都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我的进北京情节,在没有开花时,就烟消云散了。后来,我和众多的同龄人一样,开始了紧张而艰苦的求学生涯,开始了从农村到城里的长征。小学、初中、高中,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了下来,对进北京这件事也早就束之高阁,无瑕顾及了。只是到了高三,我在县高中里,碰见了一个北京来的插班生韩勇。

韩勇说一口标准的北京话,儿语音特别显眼,和我们说的话差别很大。韩勇戴一副金边近视眼镜,脸很苍白,人也很瘦,平时和我们的话也不多,上完课就走出校门,回自己在县城大街边上租住的地方睡觉。韩勇说,你们住的宿舍也太脏了,哪有二十多人一起住在一大间房里的,那是人住的地方吗?!我才不敢去你们宿舍睡觉呢。

我们上学回家,还是这么睡的`,韩勇怎么会这么说呢。韩勇说,在北京,孩子从小就睡在自己的房子里,不和父母一起睡的。听到这些,我大吃一惊,心里想,原来北京人是这么讲究呀。

韩勇还说,你们可能感觉你们的县高中不怎么样,可是在我们北京,你们学校的名气可非同小可。韩勇还说,他之所以跑了三四百公里来这里读书,是他爸妈通过熟人走门子、托关系才来到我们学校当插班生的,当个插班生可真的不容易。后来,我听说,韩勇的爸妈是北京协和医院的医生,在医院里好象都是主任级的。

因为我的学习还可以,帮韩勇讲过几道数学题,因此我曾经幸运地成为极少数被邀请进入韩勇宿舍的男生之一。我至今还记得,那是一个单间,就在县城十字大街边上,好象是个二楼,位置很繁华,是当时我们县城的中心区。虽然现在想起来,那个房间也不怎么样,可是在当时我的眼里,自己能够有一间房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里简直就是天堂。

韩勇的学习成绩很是一般,一考试,我们经常在总分上把他拉下二百来分。这个成绩按照我们河北的高考成绩,什么学校也上不了的。可是,韩勇却一点也不在乎,还说自己进步太大了,考上大学一点问题也没有。高考前一个月,韩勇被他的爸妈接回了北京,并一举考上了北京医学院,这个消息把我们班的全体同学惊了一个目瞪口呆。这样的好学校,我们尖子生也不一定能够考得上,而韩勇竟然能够考上了,太不可思异了。

后来我们才明白,原来我们河北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和北京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完全是两回事,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原来北京城里的孩子,比我们拥有多得多的特权。后来,我还听说韩勇大学毕业后去了德国留学,后来就回国做医疗器材生意,听说发了大财,是最早富起来的那一批人。再后来,就再也没有听说韩勇的消息了。

高考后,我去上海上大学,在我们班三十七个同学中就有三个北京同学,说话和韩勇的腔调完全一样,做派却各不相同。他们是三种性格、三种脾气、三种人品,一个孤傲,一个随和,一个好强,以至于就有了三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孤傲的,全班没有一个朋友,男女同学都烦他;随和的,和全班同学的关系都不错;好强的,在班里有多少朋友就不知道了。

三个北京同学的命运也各不相同。孤傲的那个,因为在大二旷课被开除了。这个同学一点也不可惜,因为他根本就不正干,绝对的一个泼皮无赖,据说现在德国流浪,音讯皆无。好强的那个,毕业后去中国公安大学教书,不久就辞职,当了律师,现在好象去加拿大陪孩子读书了,也没有什么联系了。

随和的那个,进大学一个月就因去外边饭店吃饭和一伙刚劳改回来的人打架,被学校记了四年的大过,在大学毕业前一个月,又因故与我班一个男同学打架被开除了,这个就十分可惜。因为我班的那个男同学本来就十分欠揍,人品太差。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那个男生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就因徇私枉法,收了人家的钱,被关进了班房。而这个被开除的同学,虽历经磨难,现在却也是事业有成,在全国各地开了十几个店,相当兴隆。

毕业后,我就来了海口,好象是来到了天边,离北京的距离是越来越远。可是真的没有想到,不到半年,我就有了去北京出差的机会,终于在一九九二年第一次进了北京。当时的北京,四处也是破破的、旧旧的、脏脏的、乱乱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第一次到达北京的晚上,我就喝醉了,醉了个一塌糊涂。我好象记得,第一次进北京,住的是京都饭店。

从此以后,我去北京的机会就越来越多了,也顺便逛了好多地方。北京的天安门、故宫、长城、十三陵、颐和园都已去过,可是,不论我逛多少地方,再也找不到那种童年时的感觉了。特别是近几年,北京的车越来越堵,人越来越多,空气越来越污浊,雾霾越来越浓,环境越来越差,人际关系越来越淡薄。我感觉,现在的北京,早就不是我小时候一心向往的北京了。小时候的北京,早就悄悄地离我而去了。

特别是最近两年,我母亲去了北京,儿子也在北京读书,我进北京的频率越来越勤。这两年去北京的次数,几乎超过了前些年的总和。前几天我去了一趟北京,专门看母亲和儿子。可是,我没呆上几天,就感觉鼻子特别难受,头整天晕晕的难受,象喝醉了一样,一个劲地疼,连呼吸都感到困难。因为亲情使然,我还是咬着牙呆了几天,没有给母亲和儿子说。

我现在越来越感觉到,北京对我来说,绝对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既深爱又有恨,既熟悉又陌生,既向往又背离。我之所以仍然爱着北京,是因为北京城里有我的至亲,有我这一辈子永远也无法报答的人。我之所以恨北京,因为我对这个污染得如此厉害的城市越来越没有感觉了,因为它早就将我小时候的美好向往破坏得体无完肤、支离破碎。说实话,我对北京已经没有感觉了。

我是一个单纯而善良的人,小时候如此,长大后也如此。我喜欢读书,诸子百家,无所不喜;我也喜欢写作,各种文体,都会信笔乱来。但是,我有我的原则和底线,绝对不搞网恋,绝对不会异想天开。我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我也向往我心中的美好。平时有空闲的时候,我喜欢把我的所思所想付于笔端,在夜深人静时,洋洋洒洒,一蹴而就。

今天晚上突然想到了北京,就信笔把我的感想写了下来。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九

不知从何时起,我悄悄地喜欢上了葫芦丝音乐。现在,不但爱听,还喜欢在写作之前自我陶醉地吹奏一曲葫芦丝再动笔。似水流年,聆听时光,品味美好,喜欢的文慢慢品,喜欢的歌静静听,愿文字和音乐相伴一生。

汪国真诗中说:凡是遥远的地方,对我们都是一种诱惑,不是诱惑于美丽,就是诱惑于传说。是啊,在孔雀起飞的地方,彩云之端,钟灵毓秀,人间仙境,那里传说着天上人间不老的故事。在傣族民间流传着一个非常美丽的传说,至今让人感慨和向往:很久以前,一次山洪暴发,一位傣家小伙子抱起一个大葫芦,闯过惊涛骇浪,救出自己的心上人。他忠贞不渝的爱情感动了佛祖,佛祖就把竹管插入金葫芦,送给了勇敢的小伙子。小伙子捧起金葫芦,吹出了美妙的乐声,顿时风平浪静、鲜花盛开、孔雀开屏,都在祝愿这对情侣喜结良缘、吉祥幸福。从此,葫芦丝便在傣族人家世代相传,不管男女老幼都会吹奏,不论是在江中划龙舟,还是在广场上赶摆,或是在竹楼里饮酒欢歌,时时处处都可以听到美妙的葫芦丝声。

十多年前,单位同事从云南旅游归来送给我一盒“月光下的凤尾竹”葫芦丝音乐光盘,还向我绘声绘色地讲起西方版纳的风土人情,听后真让我眼谗,恨不得马上生出一对翅膀飞过去看一看。当时条件差,我家里还没有电脑和网络,只好利用晚上值班的时间在单位办公室一台老式电脑光驱上一遍一遍放着听。

葫芦丝是云南少数民族乐器,被称为“东方萨克斯”,略带鼻音的发音,犹如抖动的丝绸那样飘逸,让人听起来即优美又亲切。古人曾赞“彩云之南独神韵,绕梁三日音不绝”。就着那份皎洁的月光,吹奏着葫芦情丝、梦里水乡、山寨情歌,那婉约浪漫的韵律,令我如醉如痴。

如今,我已人到中年,沧海桑田,花开花落,往事早已淡淡如烟,心事也已淡淡如菊,放下了许多爱好和梦想,唯独对葫芦丝情有独钟。听着葫芦丝那柔和、婉转、淡雅、缠绵、细腻、圆润的音调,脑海中总会出现一幅幅优美的画面和场景,越过时空,透过千山万水,仿佛看到了清清的山泉、皎洁的月光、葱郁的凤尾竹林和独具特色的竹楼。月光如水,洒在西双版纳这片美丽富饶的地方,微风轻拂凤尾竹,像一层绿色的薄雾在舞动。美丽的月色透过竹林,如梦如幻,和着光影的斑驳,摇曳生姿;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竹楼里,美丽的.姑娘深情地凝望窗外,竹楼外,痴情的小伙吹奏起婉转、缠绵的葫芦丝,表达着温柔细腻的情感,倾诉着心中的爱恋;风吹竹动,竹林与风儿一起翩翩起舞,多么优美的旋律,悠远中带着飘渺与空灵,如一壶月光老酒,醉了今夜相约的人儿。葫芦丝那种超凡脱俗、和谐优美、亲切自然的表现力和穿透力,柔肠百转,摄人心魄,醉人心魄!

没有音乐的世界将会一片荒芜。音乐,确实是一种让心灵得以安静和充实的东西。雏鹰,因有翅膀而在蓝天自由飞翔;人,因有梦想而奏响生命的乐章。有人说:“很多的梦,无法遥望,还可以遥想;不能相守,就梦想翅膀。”绝美绝仑的葫芦丝曲子,如月光下静水般天籁之声,就与我的写作梦紧紧地连在了一起,它不但能解除我烦恼的心绪,而且还能修身养性,激发生命的活力。当我夜灯下伏案写作时,一边敲打着键盘,一边放着葫芦丝曲子,那委婉曼妙的乐曲入耳入心,心有一种被丝丝缕缕缠绕的奇妙感觉,激发了我写作的灵感,文字伴着曼妙的音律汩汩而出,行云流水般在屏幕上流淌着,那悠扬委婉、意味深长的音律,清新而柔美,绵长而回旋,引领我走进了一个浑然忘我的自然纯美空间。

走近葫芦丝,就走近了一种高雅的情怀。在生活比较困难的日子里,我用稿费买了一支心仪的葫芦丝,闲暇时间,到书店查阅关于葫芦丝入门的资料,在熟悉了基本指法后,很快就学会了第一支葫芦丝曲子《婚誓》,音符在指尖滑落,浪漫在心头燃烧。一首灵魂最深处的完美音符,犹如良师诤友,让我心静,令我陶醉,所有的烦恼忧愁,皆在葫芦丝的旋律中得到化解。闲暇时间,我就搬一个马扎坐在阳台上,闭上眼睛静静聆听那幽幽的葫芦丝音律,让心灵在一杯香茗中回味,在一首乐曲中沉醉。

葫芦丝就像一件为健身而设、为养生而制的神器。职场的竞争、工作的压力、快节奏的生活,身心疲惫不堪,让优美的旋律在指间流淌,就成为了最好的减压方式。中医学上早就有五音通五脏的医学理论,“脾好音乐、闻声即动而磨食。”葫芦丝演奏中有三大技巧,那就是气息、指头、用舌,这些与经典养生健身方法相一致,养生中有“呼吸到脐,寿与天齐”之说,而吹奏葫芦丝时气息收放正好气沉丹田,是一种极好的有氧运动,增加肺活量。都说“十指连心”,手指与心脏、大脑密切相关,吹奏时手指灵活运动,且舌尖轻抵上额,呵出秽气,鼻引清气,有效地促进了大脑血液循环,减缓大脑萎缩,有助延年益寿。

岁月因经历而懂得,生命因懂得而精彩。现在,我经常在网上下载葫芦丝乐谱,学习演奏生活的乐章。每次吹奏葫芦丝,都会将全身心融入到音乐的世界里,忘掉了年龄,忘掉了烦恼,获得了快乐。如丝绸般飘逸的葫芦丝声,声声入耳,激情和灵感盈满心怀,伴着美妙的音律潜心写作,即使清贫也是一种美妙幸福的享受。在这初冬温暖的阳光下,将成长的每一步串成一首诗行,书成一段文字,组成一曲旋律,在点点滴滴的幸福中感悟生活、享受人生。

飘逸云烟曼妙声,空蒙山水籁天音。小小的葫芦丝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斑斓色彩,把我一颗浮躁的心惭惭带入了一种禅境。虽然没有面向大海的意境,却有春暖花开的惬意。我爱美妙悦耳的葫芦丝,它是我心灵亲密的伴侣,是它让我的生活充满了阳光、生命充满了活力!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十

记不起,何时,散文悄然成了我至密的朋友。每个夜晚,收拾完家务,辅导女儿写完作业,我们便倚在床头,女儿津津有味的看她的故事书,我则捧一本散文书,浸味其中。

之所以爱散文,是爱它的意境美,一朵花,一束绿,一声虫鸣,一个微笑,在散文的世界里,都诠释的淋漓尽致的美,我时常感叹,这些伟大的作者,他们该是有多么细腻的心思和善于发现美的境,那些在世人眼里不足以窥存在的微,在作者的眼里却是一种伟大的力量,这种力量会化为战斗的武器,会成为生命延续的源泉。

品读散文,不像阅读小说,会为某一书中人泪下,会亢奋到想要除掉造逆者。散文则如一位娓娓道来的朋友,当你阅读时,它虽无声息,但却在冥冥之中感觉到有一位至亲的朋友在和你交流、在倾听你心中小小的苦闷,随着阅读的深入,它如母亲那双温柔的`手,轻轻的抚摸你的额头,所有的心悸便空灵而去。

二十年前,在小学课本中我学会了《背影》,我只知道那是一篇课文,我只记得老师说,那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于是便扯开嗓门背的滚瓜烂熟,却不知好在哪里,更不知原来这就是散文。二十年后,当我每每读起它,只是在心里默默的、默默的读,却泪泉眼眶,《背影》已不再单单是朱自清先生父亲的背影,更是天下儿女眼中父母亲的爱的缩影。

如若把散文和一种画风相较,我更觉得它是一幅幅素描,没有流光溢彩的色彩堆垒,只需黑灰白就足以透出最原始的质感,明澈的眼,饱满的突兀,无需色彩强加冲击你的眼睛,慢慢的由黑变灰变亮,你便找到了出口的方向;又如一束白炽灯光,刚刚打开时有些暗冷,慢慢的就明亮起来,温暖起来。

在胡适先生的《差不多先生传》里,我认识了这位经常耳边传详的差不多先生,我知道了自己经常就是那位差不多先生,很多时候,我们总会这样对自己说,“就这样差不多就行”。时间久了,每一次的差不多就行,堆积在一起,才发现自己差了很多,于是改变自己,从输入的每一个数字,从认真的看每一份稿件,从接听每一个电话,从教孩子写好每一笔顺,差不多先生也就悄悄离去。

无论是革命家李大钊的《今》,还是鲁迅先生的《风筝》,亦或是林清玄先生的《发芽的心情》,或是林徽因的《蛛丝与梅花》,每一篇都以不同的风格让我领悟生活的真与美。当感到生活焦躁的乏味时,当天空阴霾的露不出一丝阳光的金边时,何不点一温柔灯,品阅散文情呢!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十一

周末,去五星街寻觅心仪的早点。面对林林总总的早点难提胃口。信步向西,一个不起眼“酸菜搅团”招牌扑入眼帘,再定神细看,果真是卖搅团的,虽然店面不大,装修甚是简朴,但食客还不少,不觉口舌生津,于是进店落座,也没问价钱,便迫不及待地示意老板“来一碗”。

搅团,玉米面食的一种,容易消化,老少皆宜。做法虽简单但做好却也不易。关键要在火候和稀干上做文章。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物质匮乏,玉米面也被人们变花样做成主食,搅团是主要的一种饭食,帮助农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饥荒。

数分后,一碗热腾腾的搅团便摆在面前,外加一碗酸菜汤。学着其它食客的样子,我先从搅团碗里剔一疙瘩搅团,放到酸菜汤里蘸一下,便急急放入口中,这时一股新玉米的香味,酸菜的酸味,大蒜辣子的冲味便在舌尖萦绕开来:还是哪个味,好吃!享受美食的同时,心里由衷佩服这家老板的生意经。物欲横流、竞争激烈、人们讲究吃穿的今天,做生意就得有一种人无我有,人有我新的思想,相信这独树一帜的搅团店,一定会赚的钵满盆满。

一碗搅团告罄,肚了虽胀得不行,但还是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是啊,有年头没吃搅团了。母亲尚在农村老家时,偶尔回家经不起我的死缠烂打,母亲会给我做一顿,但嗔怪还是少不了的:“现杀的土鸡你不吃,偏要吃这个,你看现在谁吃这东西,这点苞谷面还是跑了好几家才寻得,臭小子,尽给我找难题。”母亲的心思我懂。现在,在农人的眼里,搅团已很少有做了,拿它来待客,会伤及自己的面子,我们很少回来一趟,母亲想让我们吃点好的.。得知我们要到家,便捉鸡洗肉,边劳作还不时向路口张望。见我要吃搅团,心里不免有些落寞。现在母亲也进城生活了,想吃一顿母亲做的搅团,便成了一种奢望。记得党校路有一家早点摊子卖有,我光顾过几次,后来党校路拆迁,那家搅团铺子也不知去向了。屈指算了,四个年头未尝其味了,遗憾啊!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家六口人,属于人多地少的家庭。好在父母勤俭持家,日子还是过得去。但三天两头吃搅团是再也寻常不过的事了。每当夜幕降临,母亲对着我们笑呵呵地说:今儿晚吃搅团吧!姐弟几个高兴的手舞足蹈:吃搅团了,吃搅团了。其实,我们几个心在不搅团,而在于搅团出锅后的锅巴。母亲给我们几个分工:老大烧火,老二剥大蒜捣辣子,老三看管老四。这才到厨房洗锅,炒酸菜汤,烧水。待锅里水开后,母亲便将黄澄澄的玉米面倒进锅里,用擀面杖顺着一个方面搅动,一小会儿,搅团糊糊便成型了,它冒着莲花般大小气泡,一阵浓香便在灶间荡漾开来。母亲是做搅团的高手,在我们老家一带小有名气,左邻右舍的大姑娘俏媳妇都是她的徒弟。她做的搅团口感细腻,没有小面粒,炒的酸菜汤爽口开胃,尤其是搅团锅巴黄脆,厚实,香。闻得香味,我们姐弟几个便在锅台上一字排开,耐心等待让人垂涎三尺的搅团锅巴。做搅团的最后一个工序是把搅团糊糊装进水瓢里,再一小片一小片掉到事先准备的一个装有凉水的大水盆里,这时要注意摆臂和用力要均匀,否则搅团会大小不一,一来影响形状,二来影响口感。搅团糊糊在母亲的操作下,一个个母子分离扑进水盆,就好像是夏日里一个个精沟子娃娃扑扑腾腾掉进了池塘。搅团们一个个横七竖八在水盆里躺着“待命”。这时锅巴也炕脆了。由于烧水前在锅底抹了菜油,揭开的锅巴是个整块,呈锅状。我们不哄抢,因为母亲有规定:这锅巴不能吃完,得留上一小半招待客人,我们一人分得一块后四下散开了。父亲当着村上的干部,家里人客大,来客了免不了要做几个下酒菜,肉和蛋类欠缺,留下的搅团锅巴便起了大作用。母亲将这些锅巴掰成小块,用油炸酥,出锅时撒些盐巴,葱花,味精,一盘香喷喷的油炸锅巴便做好了,很受客人青睐。不大功夫,盆里的搅团冷却了,父亲也从田间回来了,一家人围在桌前,你一碗我一碗,一大盆搅团不知不觉底朝天。母亲灶间刷锅洗碗,父亲吆喝我们洗脸洗脚上床睡觉,一天的日了就这样在搅团的酸辣香味中结束了。

问老板:现在搅团还有锅巴没?老板头摇得像拨流鼓:没有,这城市里哪能做得成,包看我这搅团吃的人多,但还是没有农村里铁锅猛火做的好吃。老板说了真话。

是生活水平提高了,还是人们把以前的苦乐日了遗忘了,搅团已慢慢地从人们的生活中淡去,使我百思不得其解,只是搅团这个美食记忆,一直萦绕在心田挥之不去!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十二

在这座喧闹的小城中,嘈杂的音浪惹得我心烦意乱。在多重束缚之下,唯有那葫芦丝是我最好的精神慰藉。

在那棵梧桐树下,妈妈一脸正色地对我说:“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就千万不能退缩,咱们别的东西没有,就是不怕苦!”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课堂上,大家都十分认真地学习,我也不甘落后。老师耐心地一遍遍给我们讲乐谱、教我们按音孔。我看着旁边的同学都露出志在必得的神情,而我却像一只找不到方向的野鸭子,混在人群中,我读不准乐谱,捏不好音孔……响亮的乐曲顿时奏响了,可这声音在我听来却像在宣判我的死刑……第一次的作业是吹奏《金孔雀》。

你相信吗,对音乐一窍不通的我竟然得到了音乐老师的赞扬,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老师温柔的目光,亲切的话语:“小英虽没有过人的天赋,但人家肯努力,也不怕吃苦,所以人家进步飞快……”我的嘴唇再次不住地颤动着,心里默念道:“葫芦丝,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十三

春夏交替时分,我总喜欢带着女儿去田间走走,感受一下春天土壤的那种肥沃和酥软,嗅一嗅被和煦阳光沐浴过的泥土的芳香。

那日晌午过后,天开始阴沉,风已起,窗外树叶沙沙作响。我却忽然有去挖野菜、顺便淋雨的冲动,这种想法马上得到女儿的热烈响应。她一蹦三尺高,习惯性地去找了把铲子,拿了食品袋,换了一双早被冷落的鞋子,做好了出门的准备。我一边穿衣服一边打趣女儿:“不怕弄个落汤鸡?”女儿开心地说:“正好免费洗澡,还能给家里节约水电。”我被她幽默风趣的话语感染着。

娘儿俩下楼,丝丝暖风拂过面庞,我俩的心情完全没有被这天气所影响,女儿一路欢跳,纯真的笑脸完全脱去了每天上学死气沉沉的模样。

这时候的田地,除了麦地还没有任何绿色,只有那规整的一道道刚刚耕耘过的黄色泥土在彰显着它的伟大和活力,边上那些树已是浓郁葱葱,树叶在不停地舞动着唱着它的歌谣。远远望去一副很别致的景观,无形之中让人对生活满是信心和希望。

由于刚刚养种完,地里几乎找不到任何野菜的影子。女儿在地头杂草中终于发现了一片苦菜,高兴得大喊,我一看,苦菜还特别小,但物以稀为贵,于是左手扶着菜头,右手拿着铲子一根不落地挖了。看着女儿在田间欢喜地走来走去,还不住地感叹:“老妈,这地踩上去松软松软,真舒服。”

七十年代,野菜对于农村大多家庭完全不是为了换口味,而是主要菜肴。常常记得这个季节,早晚饭桌上都会有野菜,蒲公英、马齿笕、灰灰菜等等,但最多就是这苦菜。一放学母亲就会递个竹篓,于是我成了我们家挖苦菜的主力军。

当时农村三三两两大人小孩挖苦菜,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只要是我们几个玩伴一起挖苦菜就是最开心的时候,一边挖一边玩耍,说说笑笑一会儿竹篓就满了,刚满的时候苦菜叶子还直愣愣很鲜嫩,为了能多放点,我们按呀按的,直到踏实得按不下去,这时叶子也被按压得无精打采焉儿了。挖满篓子,我们几个便坐在地头,等着太阳落山,只要太阳不下山,是不会回家的。

那时候我们穿得都是直筒裤,我的裤子总是长,记得母亲说为了多穿两年。于是一进地里就得挽起裤卷,等回家时,裤卷里、鞋子里满是泥土,抖落半天才能收拾干净。

接下来就摘菜,把苦菜的黄叶子,根上的胡须都摘掉,然后冲洗干净,下锅烧煮几分钟,捞出来放置在冷水里,等第二天一部分凉拌吃,另一部分用大缸子腌制成酸菜。

最讨厌的就是挖过苦菜的手,泥土和苦菜根上的白色汁液混合粘在手指上,黑乎乎的,不使劲儿搓半天是洗不掉的。但吃着自己亲自挖回的'野菜,虽然很苦,还是特别骄傲和兴奋。

其实,那时候每一次挖野菜就是对大自然的一种亲近,一次回归、一次融入、一次历练。自己与野菜结缘的日子贯穿了整个童年,每每想起总是别有一番滋味,丝丝快乐仍悠然于心。

后来生活条件逐渐好了,我家饭桌上仍然有野菜的影子,但今天的意义已不同往昔。

特别是城里人,大鱼大肉吃多了,肥胖了,“三高”了,才怀念曾经只为填饱肚子的野菜的味道。于是野菜也摇身一变,成了当今饭桌上最令人青睐的一道美味佳肴。就连我也一样,一进饭店,免不了点一盘苦菜拌杏仁。这或许不仅仅是换口味吧,更多的是怀念曾经溜走的时光而已。更或是野菜的功效正迎合了今天人们的健康理念。比如苦菜,清热解毒、凉血、利尿;蒲公英清热解毒;马齿笕凉血止血;灰灰菜补血最好等等,都是食物又是天然药物。如此佳品,怎不让人留恋!

我忘不了野菜的味道,更忘不了童年整天挎着篓子穿梭在田间挖野菜的日子,那是幸福的、快乐的。有关野菜的记忆塞满了我整个童年。

特别是野菜漫山遍野的时候,它总是撩拨着我萌动的心,所以每每这个时候,我不会错过它们。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吃野菜,更多的是,田间地头的野菜总是能唤起我的童心、童趣。我喜欢那种纯真的味道,伴着泥土的芳香,偶尔有柳絮飞过眼前,迷恋着童年那毫无杂念的淡然。

“老妈,雨下大了。”女儿的喊声把我从回忆中拉回。是,雨有点大,头发已经被打湿,衣衫也有了湿气。我并不急于回家,这淋雨好像也是那些年常常有的事情。再者,春雨的拍打并不猛烈,温柔的像娇羞的少女,也恰好潮湿了自己躁动的心。

女儿的小身影还在田间不停地穿梭,一会儿挖、一会儿猫着腰寻找,比起童年的我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也忙起身,废了好大劲才挖了一袋子,总算不虚此行。

回去的路上,雨还在不停地下着,我和女儿约好每周日挖野菜,女儿开心地笑着,露出了那两颗虎牙。相信有一天,她也和我一样,会有一种野菜的情结,更能懂得人生就应该像野菜一样平和自然、像野菜一样沉默与坚韧。唯有这样,才能理解和融入人生真正的春天。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十四

老舍,中国现代小说家、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人民艺术家,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

“我爱北京,我更爱今天的北京。”这是生于北京,并在此生活和工作长达42年的“人民艺术家”老舍生前的一句肺腑之言。爱北京、想北京、写北京,构成了老舍浓厚的北京情结。

在北京长大成人。

182月3日,老舍降生在北京西城护国寺后面的一个名叫“小羊圈”的曲折狭小的胡同。这里的居民大多一天只吃两顿饭,且住在夏漏雨、冬透风的破屋子里。他后来在《勤俭持家》一文中回忆说:“像我家,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然后把所能找到的一点粮或菜叶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从旧社会过来的卖苦力的朋友们都能证明,我说的一点不假。”自幼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使老舍能够更多地接触下层人民,体察生活的艰辛。

老舍1岁半时,在正红旗当皇宫护军的父亲,因抵御八国联军进攻,在镇守北京正阳门的巷战中负伤阵亡。最后,侵略者攻进了城,在挨家挨户烧杀抢掠时,闯入了老舍的家。只因当时熟睡中的老舍恰巧被这些洋鬼子掀翻的一只大木箱子扣在下面,才侥幸躲过了一难。

此后,老舍的母亲每月仅得到清政府发放的饷银一两五钱,比父亲在世时的薪俸少了一半,且发得越来越不准时。为了维持全家人的生计,老舍的母亲不得不拼命地洗衣、缝补,把大批的衣裳揽回来做。

母亲坚强、豪爽、勤劳、诚实、待人热忱的品格,以及爱清洁、爱整齐、守秩序的习性,给老舍以深刻的感染和影响,后来他在《我的母亲》一文中,深怀感谢之情说:“我对一切人和事都取平和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和基本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划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1905年,老舍在正觉寺开始了他近3年的私塾生活,后转入西直门大街市立第二初等小学校、南草厂第十三小学。小学毕业后,亲友们一致认为他应该去学手艺挣钱,以减轻家庭负担。老舍却毅然坚持要继续升学,于1913年1月23日考入北京市第三中学。只上了半年,他又偷偷地考上了一切费用全免的北京师范学校。

5年后,年仅19岁的老舍以品学兼优的成绩毕业,被任命为京师公立第十七高等国民小学校校长。由于工作出色,他于199月30日被提升为北郊劝学员兼教育部京师通俗教育研究会会员、公立北郊通俗教育讲演所所长。

这期间爆发的“五四”运动,深刻地影响了老舍,正如他后来所说的:“没有‘五四’,我不可能变成个作家。‘五四’给我创造了当作家的条件。”在当时勃然兴起、势不可挡的白话文运动的冲击下,已有一定文言体散文和旧体诗词底子的他,开始着了魔似的偷偷用白话文练着写小说。不过,这些习作绝大部分没有发表过,他也没想去投稿。

19春夏之际,老舍从西山养病回来,搬到由自己兼管的京师儿童图书馆去住。当时,他志在学习英文,便参加了缸瓦市基督教堂举办的英文夜校。在夜校,他与宝广林和后来成为著名作家的许地山等结为好友,并通过宝广林结识了“伦敦会”派往燕京大学任教的牧师埃文斯。

客居英国写北京。

通过已返回英国任教授的埃文斯推荐,老舍受聘为英国伦敦大学东方学院华语讲师,聘期5年。他于1924年9月14日乘船来到伦敦,起初与来此留学的许地山合租一套房子,整日沉溺于小说创作的许地山对老舍产生了影响。此后,老舍又搬了几次家,多是廉价的学生公寓。

像许多身在异国他乡的人一样,来伦敦还不足半年,老舍便寂寞难耐,开始想家、想母亲、想朋友、想北京、想故国。正是这种浓烈的思乡之情,激起他最原始的创作冲动。他后来回忆说:“我们幼时所熟悉的地方景物,一木一石,当追忆起来,都足以引起热烈的情感,好多小说是由这种追忆而写成的。我们所最熟悉的社会与地方,不管是多么平凡,总是最亲切的。亲切,所以能产生好的作品……这种作品里,也许是对于一人或一事的回忆,可是地方景况的追念至少也得算写作动机之一。”

1925年,他回忆着自己在北京教育界任职时的一幕幕经历,开始在东方学院图书馆里创作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断断续续一年后才完稿。有关当时的写作情景,他后来回忆说:“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些,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

适逢国内《小说月报》主编郑振铎正在伦敦,老舍就把《老张的哲学》原稿拿给他看,得到的评价是“很好”。不久,这部小说在《小说月报》1926年7月号上,以本名“舒庆春”开始连载,第二期即改署笔名“老舍”,半年后才登完。次年,这部小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因其文风幽默,“京味”十足,对北洋政府统治下的北京教育界的黑暗和混乱状况写作真实、揭露有力,故而轰动一时,销路很好。

此后,老舍继续沿着这条创作路子,又写下了第二部长篇小说《赵子曰》和第三部长篇小说《二马》。当《二马》开始在《小说月报》上连载时,老舍已离开伦敦,在欧洲大陆游历了3个月后,于1930年春返回祖国。

成熟的“京味”作家。

1930年至1937年11月,老舍在济南和青岛工作、生活期间,迎来了他的第一个创作丰收期。其中,《骆驼祥子》的问世,奠定了老舍作为一个成熟的“京味”作家的重要地位,这部作品也成为现代中国文学的经典之作。

《骆驼祥子》的创作灵感来源于老舍与山东大学一位朋友的闲聊,这位朋友在闲谈中,说起他在北平时曾接触过的一个人力车夫的故事。朋友说这个车夫曾买了一辆人力车,后又被迫卖掉,如是者三买三卖,到头来依旧一穷二白。老舍听后脱口说道:“这可以写一篇小说。”继之,这位朋友又说,有一个车夫被军队抓了去,谁料因祸得福,他乘着军队仓促转移之际,顺手偷偷地牵回3匹骆驼。老舍说道:“自此,从春到夏,我心里老在盘算,怎样把那一点简单的故事扩大,成为一篇10多万字的小说。”

老舍开始进行资料积累工作,首先去信向生长于北平西山一带的齐铁恨先生打听骆驼的生活习惯,因为西山脚下有许多养驼人家。很快就得到了回信及有关的简单介绍。由于对骆驼没有真切的认识和感受,老舍感觉到,要写这部小说,就必须以车夫为主,而以骆驼作点缀和陪衬。于是他决定,把骆驼与人力车夫祥子结合在一块儿写,而骆驼只起到引出主要人物的作用。

老舍又分别写信给自己的哥哥、表哥、同学以及有关的专家,打听关于骆驼、洋车、车厂以及人力车夫的琐事,打听有关的口语字、词。他甚至还利用回北平给祖母操办80大寿之机,采访熟悉上述情况的下层百姓。

在此基础上,老舍一鼓作气开始写《骆驼祥子》。这部作品从1937年1月起,始在《宇宙风》杂志上连载,一期两段,年内刊完,后来被陆续翻译成26种文字、以38种不同的译本流传海内外。在这部优秀的小说中,老舍通过对主人公祥子在北平的7次行动路线的具体描写,使人们对书中的古都北京的认识更加立体。

一代“人民艺术家”

1949年7月,客居美国纽约的老舍,收到一封来自解放了的北平的信,信末附有郭沫若、茅盾(沈雁冰)、郑振铎等30多位知己好友的联合签名。信中说:“第一次文代会即将在北平举行,老朋友们已经全部聚在北平了,惟差兄一人,回来吧,老朋友!祖国的文艺繁荣等着我们的笔,包括你的笔……”

这封信就像是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巨大召唤,让老舍归心似箭。他刚做完手术不久,就急匆匆地辗转回国,于当年12月11日抵达北京,很快受到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亲切接见。此后,老舍担任过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务。除了继续写些小说、散文之外,他还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投入大众曲艺事业和话剧创作中。

转眼到了1957年,在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文艺方针指引下,老舍开始创作《茶馆》。他从清朝光绪时期写起,写了北京的一个大茶馆,通过到该茶馆中来的形形色色的人来反映整个社会。

这年7月,《茶馆》剧本在大型文学刊物《收获》创刊号上发表。1958年,它被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搬上话剧舞台,每次演出都是观者如潮,盛况空前。

半个多世纪以来,《茶馆》一共在国内外上演了400多场,它不仅是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保留剧目,而且还曾于20世纪80年代漂洋过海,在联邦德国、法国、瑞士和日本等国上演,颇受欢迎。作为老舍的代表作之一,《茶馆》已然成为新中国话剧史上极富艺术魅力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杰作。

老舍具有浓郁的北京情结,可以说,没有在北京长期生活和工作的经历,就没有老舍那些优秀的作品。是北京古老而厚重的文化沉淀,给了老舍创作的源泉。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十五

那天下午,我和两位嫂子去我们村子的后山沟里挖野菜。

说起我们村子过去的后山沟,荒无人烟的,沟沟坎坎,还有那些黑黑的窑洞洞了,人的确有点害怕。那些窑洞是祖辈用自己的双手修建的幸福家院,在这里,家家户户都有。听老一辈人说住窑洞,冬暖夏凉。现在的我们未曾住过,看见这些窑洞,想起当年人们生活的艰难和困苦。那是祖辈一撅头一撅头挖下的家,现在都成了废墟了。那黑黑的窑洞,曾经是多么的幸福家园啊!

山沟沟的土地是一家分一行子或几行子,家家户户都有地,路又不好走,播种也难,机器进不去,全凭人工播种收割。村民提起就来想哭。不种怪可惜的,种吧累死累活的,一年收不了多少。在说了人们去种地时,都是三五成群的,害怕那些窑洞。

自从前年政府修了路,外地人也承包了地,土地种上了牡丹花。可是路还没完善,还在继续修缮中,人也在沟里进进出出的多了。现代化机器也走进去了。每年的四月份牡丹花开了,这里一块是白牡丹,哪里一方是红牡丹……颜色可多了。每年四五月份来我们后山沟沟赏牡丹,游人还不少了。我们称它“后花园”了。村里的人都说:党的政策就是好!我们山沟沟的小路变大路了,穷沟沟变富沟沟了,路都一直通到北京城去了。

今天我们走小路去挖野菜,因为大路正在修建,不让人走,危险。我和嫂子三人分别提着手提袋子,笼子,拿着小铲子。嫂子们都比较熟悉这山路,因为嫂子经常去这里干活,我在嫂子的带领下,沿着崎岖的山路,一会儿攀援,一会儿下坡,我穿的高跟鞋比较难走,深一脚浅一脚。我第一次走这山路,看着这一层层的梯田上,种满了牡丹花,花蕾才显露出嫩嫩的幼芽儿。在太阳的照射下,那些牡丹花株个个生机怏然,我们生怕踩着或是碰着,小心的走着。山路左一转右一弯的里程,我攀草扶枝的跟在嫂子的`后面。

不过还挺快活的,一会儿,就来到了沟道里。山沟里的两岸上,花可多了,向上看两边的迎春花都开着黄灿灿的,在春风中笑的开心,开的热闹,你拥我挤的。有的花开盛了,春风一吹,落了满地的金黄,我们踩着,我还时不时的捡拾起来,这真是: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古人云:花无百日红!这速速飘落的花,这满地的金黄。

这时,我想起《红楼梦》中林妹妹葬花的情景来!令我伤感了。这满山的崃坎上的花,这一片那一溜的黄中黛绿的迎春花,那墨绿墨绿的颜色,那金黄色的颜色。在枝头绽放,在枝头垂落的。啊!低头又瞧见这星星点点的碎花,颜色也很多,有白色,有红色……,藏于在那深绿色的叶子中,有的竟然偷偷的好像在向我笑。再看这一片,那一片绿油油的野菜,我们快人快手的挖着。

啊!我瞧着,看着,想着,这满山遍野的花开了又落了。落了又开!我就不由自主的唱起了歌曲《葬花吟》了,自觉有些悲伤。又唱了《山丹丹开花红艳艳》。两位嫂子听罢,又给我拍手,又竖起大拇指点赞,叫好。

嫂子说:“你又挖野菜,又折花的,还拍照的……。现在还唱歌,有你来我们真开心啊!你嗓子也真好,声音亮!下星期你放假还带你来呀!你再唱给我两听,你挖了多少野菜了,我看看?”当她两回头一看时,竟然是满满两塑料袋子了。嫂子忍不住又夸奖我了:“你干啥都麻利,挖野菜我们都挖不过。花也看了,相也照了,歌也唱了,菜也没少挖,能媳妇。”夸的我心里美滋滋的。

我们一起回家吧!提着这装满一袋子一袋子的绿色野菜,高高兴兴的走在回家的小路上。走一走,歇一歇我边走边唱着《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歌声在美丽的山沟沟回荡,幸福的生活再向我们招手!在向我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招手啊!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十六

在饶河街夜市,看到一只黄金鼠,全身长着拖地的长毛,背的部分是金黄色,尾端是银白色。它的长毛中分,一丝不乱,显然被仔细地梳理过。

那只金银两色的黄金鼠,引起逛夜市人群的围观,大部分的人议论纷纷:“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老鼠呀。”当大家看到它竟然可以把食物藏在腮边,还可以自己洗脸时。

清洗长毛的时候,更是忍不住惊叹。

根据卖黄金鼠的小贩说,黄金鼠多是短毛的,原产于欧洲,性情乖顺,一般的黄金鼠是灰色或土色,他说:“从中古世纪以来,黄金鼠就是欧洲贵族的宠物,现在则是台北人最时髦的宠物。”

他轻轻抓起那金银两色的黄金鼠,说:“这一只更是稀有、名贵,这是变种的黄金鼠,才会有长毛,还有两种最珍贵的颜色呀!”

有人问说:“这一只要卖多少钱呢?”

小贩笑着说:“一只才1800元。”

“太贵了,哪有老鼠卖这么贵的。”问的人摇摇头,走了。

“这个价钱很公道,因为真的是很稀罕,很稀罕呀!”小贩对围观的人说。

“1800元?”站在一旁的我,也以为是听错,又问了一次。

“是,才1800元。”小贩加强语气说,“你要买便宜的也有哪,这个箱子里的每只150元,那个箱子里小一点的,一只100元。”

我仍然感到吃惊,眼前这只稀罕的黄金鼠虽是变种,又是长毛,也仍然是一只老鼠,一只老鼠卖到1800,在我的想像中是不可思议的。

我随着走过黄金鼠的摊位,隔壁正好是卖大陆陶瓷的摊位,一个米粒烧的瓷杯卖20元,一个很好的宜兴陶壶卖五百元。看着这些来自彼岸的物品,使我想起一只长毛黄金鼠的价格,正好是360元人民币,很多大陆人工作两个月的薪资,还比不上一只老鼠的价钱。这样想,使我感到一种幽微的痛心。住在台湾的人,玩狗、玩鸟、玩猫之不足,玩红龙、玩娃娃鱼,现在竟可以花1800元买一只老鼠了。

我的草原情结散文篇十七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无人的岛就在我的心中酝酿,仿佛母亲孕育胎儿,经过十月怀胎,这个岛也应该面对世人了。

这个岛,应该种上一棵苦楝树,就像我童年的家门前的那棵一样,笔挺,树叶大而颇密,到秋冬时候,就会结一种果,不能吃,但拣拾起来玩耍,甚是有趣,树还可以随意攀爬,矮处枝丫不多,但也会有一两个岔口,盛夏时,天气炎热,双手抱紧树干,两脚跨着树皮,爬到一个不高的岔口躺着,正可以躲过一个毒辣的正午。鸟儿喜欢在我家的.苦楝树上筑窝。我放学分明的听到雏鸟的叫声,很伶俐的很惹人爱怜的像一个弱弱的音符弹出的音乐,我少不得喊上调皮的兄长,搬来木梯,到树上搜,哟,好几个窝!嫩嫩的鸟儿睁开眯缝着的小眼,瞅我,我不忍心惊扰它们,它们的妈妈也许正忙着为它们觅食,回来不见了宝宝怎么办?只好下去,另外找有趣的事情干去。譬如,到池塘边捉蜻蜓等。

这个岛应该还有一条溪涧,就像我童年时随母亲三更半夜到田埂边插秧一路陪着我的那种。溪涧少不了有蚂蝗,贪玩的我不知何时就被母亲落下了,我干脆到溪涧边淌水,好丰茂的野草,用脚一脚踩下去,陷下泥巴,再用力拔起脚时,就隐隐作痛,一只蚂蝗用力地咬住我的小腿不放,用手去抓,一点用处没有,听老人说过,要等蚂蝗松开,得天打旱雷。想起就怕,怕了就哭,沿着田埂放声哭去,把母亲唤来,母亲喊姐姐把我带回家,燃着一根柴火,烧去,蚂蝗就松口了。但下次,我仍不怕,仍在田埂踱步,故意让母亲忘了我。如此,又可以有一个踩野草,淌水,不幸又遇到蚂蝗的清晨。我长大后,问起母亲,为什么就放心让我一个人丢了?母亲说,溪涧的水浅,除了遇到蚂蝗,没有其他危害,农人很多,一个小孩在路上大抵没有事,只是你那时特有情趣。

这个岛应该还有一块空地,上面长满各色各样的野花,就像我童年屋后的那片空地一样。我每逢放学,就绕道去那一片空地一趟,比其他小孩快一步,把那红彤彤的桑果摘了来吃。野蜜蜂也多,摘果子吃时少不了要摘上一条藤子,扎一顶帽子,把整个头、脸遮个严严密密,蜜蜂只管在我头上那一丛绿飞舞,伏在上面也不蜇我,我索性躺在软绵绵的厚绒绒的草垫子上面,吃那熟透的汁多味甜的桑果。等我吃过一轮,动作慢的孩子寻觅着来了,我正好可以回家了。

这个岛应该还有几只鸡毛婆娑的母鸡,在咯咯的歌唱,等着我,就像同我童年溪涧边的那个树丛中的那几只母鸡那样。不知在哪个早晨,一声不哼,脚步轻轻地来到它们身边,逐只捉了,用食指探进它的尾部,确定是否会有蛋生出。知道有蛋的那天正午,我走得比别人快,一个劲儿往空地走,母鸡不很乖,跟我打地道战,往日在树丛中扒开野草就能找到的白生生的圆溜溜的鸡蛋不见了。该没有人来过,得四野寻。沿着溪涧慢慢搜索,远远看到几枚亮闪闪的蛋,被溪水冲刷得光滑、洁净,也不知是否就是母鸡产的蛋。好大的喜悦!我快步冲上去,小心把蛋取上,放在自己的衣兜里,用手一摸,蛮实在,蛮沉重的感觉。

这样的岛在我的生命里,该是很难寻着了。我只好去寻。寻到沙巴去,远离了世俗,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快乐了一回,但,带不回这岛;寻到普吉去,在异国的海边,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情怀,但,也只能是与这岛匆匆一别。那么生活中周边的岛也去看一下吧,于是,少不了逛一下平沙岛、海寿岛、上川岛、下川岛、半月岛……这些岛,都有我心中的岛的影子,相对宁静,相对古朴,但,这还不是我心中的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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