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论文简短 高层建筑暖通空调设计要点分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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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论文简短 高层建筑暖通空调设计要点分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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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高层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论文简短一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单位产(或私产或公产),结构:转混,房屋类型:多层(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居住(或生产或经营),房屋所有权证号日_________号码_________。

1.2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回时状态及违约责任(附件1)。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选项)(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他约定)。

2.2乙方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无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第日_________元身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的损失的,甲还应否则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_________

3.2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担该房屋时,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4.2乙方按下列_______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4、_________。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友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到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___个月及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第五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日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用以抵冲应由乙方承担的_________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_________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_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租赁期间,乙方折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成同意,并拉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折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附件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闭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固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天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日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3、_________

第七条房屋转租及出售

7.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的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购买。

第八条提前解除合同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若约定的情况,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3_________。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营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附件3)。附件1至附件3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履行过程在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本全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试_________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应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机关(章):_________

关于高层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论文简短二

小高层房屋认购协议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________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_号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________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________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高层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论文简短三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广西柳州恒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高层住宅

座落位置:号

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供配电系统、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电梯、设备机房。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停车场、公益性文化设施、安全警示设施。

(四)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七)协助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防火、灭火。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档案的管理。

(九)根据业主的需求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同时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特约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尽力满足业主的需求,费用由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

(十)其它服务事项:

1、参与甲方及相关单位对本小区的接管验收和管理责任移交工作。

2、协助甲方组织购房业主的入伙、交房工作。

3、协助甲方组织购房业主的入伙、交房工作。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两年,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首届业主委员会仍未成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本合同期限延长至新合同签订或新物业公司接手之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

(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并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可委托乙方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在交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甲、乙双方审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四)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五)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六)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甲方应按以下 1、2 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对业主提出的相关问题,按承诺的时间做出安排,减少造成业主损失或对乙方造成不良影响。

(八)本物业竣工验收后,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管理所需要的档案资料。

(九)甲方负责完善本物业内的配套设施,如小区平面示意图,道路、交通标识、小区垃圾桶等的设计和购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分期移交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管理。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三)按《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二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四)在甲方销售商品房或安置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业主关于物业管理的咨询进行解答,并配合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办理相关交房手续。

(五)乙方每周安排工作人员对小区内空置的房屋或住户未领取钥匙的房屋进行管理及维护。具体维护内容为:

1、检查房屋确保未被他人非法侵占和使用;

2、检查供水供电等设施的完整程度;

3、检查门窗是否完好;

4、因空置房门窗关闭会导致室内抹灰开裂或空鼓,物业需将门窗打开使空气流通1—2天;

5、乙方每月将例行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甲方。

(六)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八)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经甲方同意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九)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建立健全各种设施维护,维修记录表格,在合同期内每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记录表格,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十一)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和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对预收的物业管理费用进行结算、多收部份予以返还;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1-8条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甲方配备的一切物资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物业管理条例、法规,乙方承担相应物业管理责任;除业主和乙方签订相关业务保管合同外,乙方不承担对住户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不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有人在房间中企图自杀,物业管理者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他类似上述情况的情形。

(十七)接受甲方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八)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乙方根据品尚名城楼盘的定位及服务品质要求,按《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二级的物业服务标准,具体等级标准如下:

(二)高层住宅

品尚名城物业服务等级(高层住宅)

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基准价

(元/㎡.月)执行价

(元/㎡.月)

一、综合管理服务二级0.130.13

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二级0.200.20

三、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二级0.130.13

四、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二级0.020.03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

(一)公共部位一类0.030.03

(二)电梯升降系统 0.450.45

(三)排水系统 0.030.03

(四)供水系统二类0.030.03

(五)公共照明系统一类0.010.01

(六)消防系统二类0.020.02

(七)智能化系统二类0.040.04

(八)避雷系统按实分摊按实分摊按实分摊

(九)水景(动力)系统按实分摊按实分摊按实分摊

(十)设施设备保险费用按实分摊按实分摊按实分摊

合 计 1.091.10

商业物业服务费1.80元/平方米·月,停车位服务60元/月,化粪池清掏费用40元/年.

具体服务等级标准见《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乙方根据《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二级的物业服务标准,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在本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管理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高层住宅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10元由业主交纳;住宅改商业用途的房屋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0元由业主交纳;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0元由业主交纳;车位物业服务费按每月每个60元由使用的业主交纳。

3、当《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基准价调整后,品尚名城原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基准价调整幅度和柳州市基本工资调整幅度而上调;车位物业服务费随柳州市车辆停放服务费价格调整而增加。

4、车辆停车收费不得高于柳州市物价局审核备案价格标准收取。

5、电梯运行电费、二次加压电费由受益人按户分摊,业主入住率达50%前,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已入住业主收取部分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在业主入住率达50%后,由乙方负责按实际产生金额向受益人收取。

(1)电梯运行电费根据实际产生金额按户按楼层系数分摊。

分摊公式:住户分摊电费=[应分摊电费楼层系数÷(应分摊电费各楼层系数之和×楼层户数)]×本单元电梯电费(备注:一层系数为“1”,每增加一层,系数加0.2)

(2)二次加压电费由受益人按实际发生金额分摊。

分摊公式:电机电量分摊金额=电机电量总金额÷各户水表总吨数×用户用水量

用户的水费为:用水量金额+电机用电量分摊金额

6、消防安全检测费及维护费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实际产生金额分摊。

7、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空置物业,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50%由甲方支付乙方,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办理交房手续后的物业相关费用由乙方按规定向业主收取。

8、如甲方向业主承诺由甲方承担或赠送的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给

乙方,支付方式以转账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

9、公共水电费:

① 绿化带水费:施工及保养期由甲方负责;交付乙方管理后由乙方负责。

② 公共照明、楼道灯电费等公共能耗在在业主入住率达50%前,扣除物业公司应向已入住业主收取部分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在业主入住率达50%后,由乙方负责按实际产生金额向受益人收取。

③ 物业用房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对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收。

11、小区停车位、停车场的经营管理:

①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小区停车位、停车场交付使用后的二年内,由于入住率低,车位使用率较低,所以小区停车位、停车场交付使用后二年内的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用作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

② 小区停车位、停车场交付使用后的第三年起,采取由乙方承包的方式经营管理,具体承包事宜在小区停车位、停车场交付使用满两年后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③ 乙方负责小区停车位、停车场的治安、防火、环保、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12、本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依据国家、地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13、乙方须在每季度结束前与甲方核算本月甲方应支付的费用(包括空置房屋的费用及给业主减免的物业费等),乙方按季度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函及清单等材料,并于每季度5日前向甲方递交上季度物业管理服务报告。甲方应于每季度15日前向乙方支付乙方上个季度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费用。

(二) 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

1、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及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2、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设备;相应单位承担其管理区域内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乙方负责联系执行,产生的大、中修、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小修、小零部件的更换,则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的按维保法规和合同执行,保修期外的由乙方负责)。

3、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及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经简单装修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共m2(使用权),座落位置 乙方负责该房屋的日常维修及养护。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已建设的固定设施设备,并将其移交甲方。如有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

第九条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10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如存在问题,按以下 1、2 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的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共用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6、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7、房屋装修的供水、供电等隐蔽管线图;

8、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未按时按标准支付甲方应承担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中承诺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15 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将已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贰万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五)其他: 无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 柳州市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共10页,一式壹拾贰份,甲方执捌份,乙方执叁份,送交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在合同期满前7个工作日进行告示后撤离或可参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竞聘,并在相同条件下,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享有优先受聘权。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小区道路或公共(共用)部位进行广告等的经营收益,除经营管理成本外,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用,经营期至合同有效期满而终止。小区道路或公共(共用)部位的经营项目及收益报表接受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的检查、监督。

3、在紧急抢修中,甲方、业主同意乙方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物价上涨、市人均工资上涨等因素,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算相关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向业主公示并征求业主意见,如未得到须经占有小区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情况下,乙方严重亏损时,乙方可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例》按相关程序撤出本项目的物业管理。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高层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论文简短四

高层建筑钢筋购销协议书

需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品种、规格、材质

第二条 合同金额

(一)合同总价暂定:(大写) 元,¥ 元;

(二)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并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三)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责任,并自愿与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第三条 钢材数量按第 条规则计算

1.现场设置地磅,按实测吨位计算。

2.圆钢以过磅数量为准;螺纹钢现场点数,计算延长米数,按每米理论重量计算吨位。若现场抽验的每米实际重量误差小于理论重量的97%时,按每米实际重量计算(如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四条 交货规定

(一)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时间按时交货。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停工待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送货至 工地,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到工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卸车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交货时提交送货单,本批次的材质检验单及相应钢材,乙方钢材送到现场后,甲方当场办理验收手续。

第五条 验收方法

现场由监理和甲方按规范标准见证取样、送检。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每月提交一次钢材用量计划,提前叁天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详细数量、规格型号清单及到货日期。在收到乙方准确到货时间通知后组织验收、收货。

(二)甲方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三)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按第六条中第(四)款执行。

(四)乙方延迟供货,每天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的,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主张损失赔偿,乙方延迟或拒绝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违约、赔偿(罚款)损失、班组停(窝)工赔偿损失、租赁设备租杂费损失、管理成本增加带来的损失、更换供应商的损失、物价上涨损失等。

(五)乙方延迟供货超过三日或两次以上未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第六条中第(四)款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擅自延期交货,或停止供货时,按第六条第(四)、(五)款执行。

第八条 为了便于甲方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乙方必须于每月28日前将供货、收款、欠款等情况以传真形式送至甲方,并进行电话确认,甲方传真号为 。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于五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相关许可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 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收款单位:

乙方收款银行名称: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乙方指定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此表必须填写。一律要求支票支付,杜绝现金交易行为。

特别说明:甲方项目部工程技术专用章仅限所涉及工程技术资料专用,仅对本合同相关事项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有效,除此之外的其它事宜处理均属越权,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 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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