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优秀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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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一

3、在活动的开展上,与其他的部门沟通上还不够,我们部门的工作性质决定我们必须和每一个部门都加强沟通交流,这样才能做好各项工作,但是在今年的工作包括以前的工作过程当中我们都没能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当然交流是两方面的事,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各个部门都要讲求正确的工作和交流方法,这样才能做好学生会的工作。

4、在与班级的沟通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没能很好的发挥引领班级进行各项宣传活动开展的作用,存在机械布置任务的问题,由于沟通不够,各班级也不能将行之有效的建议以及对我们的意见提供给我们,对工作的改进是不利的。

5、我部负责与校学生会联系,包括发通讯等新闻稿件,但是工作中我们存在很大的问题,许多工作未能与校学生会及时联系沟通,使得我们院的工作在学校的影响力不够,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会着重改善这一方面的工作。

6.宣传部只沿袭了老的传统,仅仅做好了本职工作,却未能做到创新。并且由于宣传部人员少,致使在有大量宣传工作时人手不够充足,部分干事承担的工作过于繁重。

7.宣传部作为学生会基础部门,其作用不容忽视。它的每项活动都具有重大意义,可以说少了这个部门的工作,就少了学生会与学生间联系的纽带。若是部门工作不到位,就严重削弱了同学对学生会的了解,因而我部总结了工作中出现如宣传方式单一,海报有时不够及时,与兄弟部门联系不够紧密等问题,在以后工作中,我们部应该保持原有好的作风,改进不足之处,让我部工作更加臻于完善,以取得更多成绩。

8.由于宣传部的工作性质为承担系及各部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所以本部部内所组织的活动较少。

9.日常工作不规范。

日常工作的不规范又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工作流程的时间观念不强。由于没有合理论证,采编部截稿日期与技术部排版的截止日期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三周内出一期的软性规定,这导致上学期的报纸很多出现了日期上的拖延。另一方面,例会安排不科学,缺乏地点。导致相互冲突,影响工作。

关于我们的发展方向:

1.分组是必然趋势。

关于分组我觉得可以高效的完成任务,并且不会使有的人忙死忙活,而有的人却闲的没事做,现在我们宣传部分为六组,每个干事负责一组,各带领3~4个宣传委员开展工作。

2.体制建设。

体制建设是建立在分组的基础上的。觉得宣传部的体制还不是很完善,现在的海报,横幅与背景的设计还不能做到流程化,就是把策划与制作分割成两个部分。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一项工作中,而不是设计者一个人的事情。也可以让设计取得更好的效果。

3.争取更多的部门自组的活动。

本学期,宣传部仍是走了传统线路,一直是站在幕后,辅助其他部门做好每次的宣传工作。宣传部希望能打破我们一贯的沉默,自主的策划开展一些活动,一改往日配角的立场。比如适时的开展书法、板报、绘画等形式灵活的比赛,充分挖掘同学们的宣传才华,加强系文化氛围,开发出一片新的宣传阵地。

4.创新宣传。

校园单一的常规宣传模式已经在某种程度上给大家造成了视觉疲劳,如何在宣传方式上的创新,将成为决定宣传效果好坏的重要因素。因此,宣传部将开拓更多的宣传途径,比如改良海报、展板的版面来吸引同学们对于活动信息的关注。

总之,这一学期,宣传部的工作基本上是井然有序的完成了我系的对外宣传工作。宣传部的每位成员都度过了繁忙而愉快的一学期。宣传部在系学生会的领导下,在各位关心宣传部的老师、同学的关心和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此我对这些关心和支持宣传部的老师和,我部将继续发扬好的传统和作风,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注重与各部协调配合工作,同学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同时,在下一学期中希望可以在完成好对外宣传工作的同时可以有多创新,为学生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力争创出校学生会宣传部工作的特色,取得更好的成绩!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学生会的工作也已经告段落。作为我们宣传部也紧张有序的完成了近一段时间的各项工作。

从开学,我们宣传部就做好了迎新生的各项宣传工作,为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部门的所有干事都在认真做着自己的工作。在两天的工作中,我们不尽服务了同学,而且是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充实。

由于学生会的工做量比较大,我们又在08级的新同学中招了一批新成员,在这之前,我们宣传部及时向他们宣传学生的知识,让他们了解学生会工作的重要性,这样使我们招到一批乐意为同学服务的,又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成员,壮大了我们的队伍,我们宣传部也招到了会写会画的干事,更有利于我们的宣传工作。

每年的上半年是学生会最忙的时间,开学到现在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忙,第二就是快!每年的这个学期(上半期)都是学校开展活动最多,最活跃的时期;所以也是学生会工作最忙最累的时间,尤其是宣传部.但是在这忙碌的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不少,成长了很多;虽然工作中免不了有挫折缺陷.我们部门的成长可以从在工作方面反映出,首先我们能够圆满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每次的工作量都完全达标!这段时间我们做的主要工作有日常工作,开展及参与活动,部门管理三个方面来总结:

一:上级通知和协助其他部门出海报,做宣传。今年是第一次四系联合举办迎新晚会,这个重要的工作,要做到要全院的同学知道这是我们的晚会,我们与其他系协调和商讨这次晚会的宣传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是宣传版面的制作,为了达到宣传的效果,我们每个系做了一块版面进行评比,由此我们四系制作的版面也为晚会增色不少。通过这次的宣传,我们也发现了我们的工作仍有很多欠缺的地方,很多不足,我们以后会注意改进这些问题,来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

二:对宣传板,宣传栏海报的制作和管理,我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向同学们传达上级领导和其他部门的活动通知,我们在着方面安排专人在办公室值班,随时等候各部门的活动,为他们制作海报,向同学们宣传通知,让他们做好准备,积极参加。对于一些重要的活动,我们会制作宣传版面,能更形象生动的的表现出活动的主题,吸引的同学参加,更好的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今年的第一届体育节,我们就为体育部做了很多海报,来向同学们传达赛事进程,使的人关注比赛,为我们系加油,我们部为体育节的的胜利也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对于影响面比较大的活动,我们部门不仅做好宣传,还积极参与,协助其他部门主持活动。棋艺大赛是我们系承办的全院性的活动,参赛的人员比较多,我们就协助女生部办好这个活动,向全院展示我们系的承办活动的能力和我们系的风貌。

目前,我们的紧张有序的活动已经告一段落,总结一下这一段时间的经历,我们获益很多,在繁忙的活动中,我们不仅锻炼了自己,充实了自己的生活和思想,还能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在我们围殴他们服务的同时,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可,使同学们更加的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系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的学习环境。在工作中我们也成长着。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更加的努力的工作,认真的总结以前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争取更好的为同学们,为我们机械工程系服务,同时,也要让我们部的成员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以后的人生路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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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在团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服务同学.

第二条本组织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地为同学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领导及各部门与同学们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

第三条凡无特殊需要和情况,所有活动和会议均在学院团委指导下协作开展。

第四条热爱集体,关心同事,踏实工作,一切以组织利益为重。

第五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学生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威信。

第六条以勤劳肯干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第七条具备高效高质完成工作的信心,积极工作的心态。

第八条尊敬师长,虚心学习前辈的成功经验,并进行合理的改革创新。

第九条团结合作,诚实守信,群策群力,勇于实践。增强院领导、学生会各部和同学三者之间的联系,脚踏实地,认真工作。

第十条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积极做好理工杯篮球赛、理工杯足球赛、校运会等大型活动。

第十一条重视自身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立会,有病有事须请假。

第十二条发挥联系学校及各院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讲实效、办实事.

第十三条加强同其它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共同进步。

第十四条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时,体育部人员有义务给予全力支持。

三、体育部成员的权利。

第十五条对体育部组织的任何活动享有知情权。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参与权(包括体育部组织的活动)。

第十七条当对学生会、体育部工作持有不同意见时,享有发言权,提出个人意见的权利。

第十八条对自己部门成员工作中的缺陷享有批评的权利。

第十九条准时必须准时参加部门和学生会要求参与的所有会议。

第二十条会议中认真记录,笃思,勇于提意见。

第二十二条缺勤成员会后应主动向部长或其他成员询问会事,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工作态度:包括到会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对工作的重视和负责情况,执行任务的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第二十四条工作能力:包括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人际关院情况,发现问题或提出意见以及建议情况等。

第二十五条日常记录:主要是日常会议出勤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于以上三点表现出色的体育部成员可推荐为学生会优秀个人。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多次者给予思想教育,情节严重者,实行劝退。

第二十八条踏实做人,积极创新。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三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

乙************************。

第五条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广告的制作、发布。(涉及经营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经营期限:20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货币实物货币实物。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四

二、标志:

三、团训:让我们的创意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xx沙画艺术社团是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活动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方面的修养。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社团的成员: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的权利。

1.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需经个人申请由各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4.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恒德小学的校园文化。

社团培训的原则:

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与练习和自主学习与练习。社团每星期组织一次的培训活动,并以实践活动为主,社团的指导老师必须坚持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和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奖惩的原则:

凡是不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以上不得参与评优活动。凡是社团活动,无特别情况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社团积极分子,要给予适当奖励。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五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三条公司住所:****萱花路xx号。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

乙************************。

第五条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广告的制作、发布。(涉及经营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经营期限:。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货币实物货币实物。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会。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懂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

十、对发行公司的债券做出决议;。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经理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xxx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

缴纳出资期限。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一般自章程签订)。

货币。

例如:2034年3月2日前。

货币。

合计。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可设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3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七

有限公司章程是怎么样的呢?详情内容如下下文所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八

(一)xx卫生职业技术学院《xx音乐社》是我校音乐爱好者自愿组建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属艺术类社团,旨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并通过参与社团活动,结交朋友,为将来从事音乐道路的学生的发展积累财富,在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给广大学生以施展音乐才华,倾吐心声,交流学习的园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情操。

(二)本社团的正式名为:xx音乐社团,xx的声音美妙而独特,体现对音乐的理解与喜爱。

(三)本社团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环境和校园秩序的稳定。

(四)本社团以“领悟音乐,感动生活”为宗旨。

(一)社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的社员出席。

社员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2.审查财务预、决算报告。

3.审查执委会的工作报告。

4.审查对社员开除社籍的处分。

本社团由社员大会通过提名、选举产生执委会,并作为本社团的最高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执委会包括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宣传部、组织部、档案部、策划部,各部部长一名,执委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委会每届任期一年,由社长召集定期召开例会,商议讨论本社团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社长及各部门产生办法:社长需在本社团内有较大影响,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校内处分,对各部门有一定的了解和管理能力。社长是社员大会的执行者,本社团第一任社长由本社团创始人担任,副社长由社长推荐;后任社长由前任社长提名下届社长后选人,然后由全体社员投票选举产生。副社长遵循同样的原则。对于表现突出,贡献较大者可经执委会提名,全体社员投票以决定其是否继续任职。如果社长无故缺席两次正常会议,其他执委有权提出罢免。

各部长的产生由执委提名,全体社员投票产生。若部长无故缺席两次例会,对社团工作敷衍行事,不负责的,执委会有权对其提出罢免。

若有特殊情况提前离任的执委会成员,应经过执委会的商议通过,并向执委会提出申请,并转交工作。新一届执委会产生后,在全校范围内做公示。

(三)社长职责:

1.召集并主持社团执委会,提出议案,并指导他们的工作。

2.召集并主持社员大会,在社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宣读社团活动计划,汇报工作等。

3.组织、监督社团活动及监督财务情况。

4.代表社团与其他组织、个人洽谈有关事物。

(四)副社长职责:

两名副社长分别具体分管两部门的工作。副社长应全力配合、辅助社长工作,在社长不在等一些特殊情况的时候,所有副社长一起负责社团的'一切活动。

(五)部门职责。

1.宣传部: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宣传应做到醒目,易懂,详细,及时,并清晰的展现给各社员和广大同学。负责在网上向校内校外发布我校社团最新动态,以及对每一次宣传的文档进行电子版处理,文档要准确,完整,以备随时调用。在每一次活动前制作海报并搞好我社团的长期专栏,在特定的宣传板上进行我校社团活动及社团文化的宣传。宣传材料(图文)要及时备份。宣传部同时负责社团与其他院校社团的联系和工作,联络校内其他社团和组织;申请教室和会场,做相关疏通工作以保证活动正常开展,负责和相关素质拓展组织保持联系,尽可能的多与外界同性质的社团与组织保持密切且良好的关系,扩大我社的联络网及知识范围。

2.档案部。

档案部主要负责社团内部的财务工作,对每一笔帐物要仔细纪录、核查处理,所有财务都必须有社长签名后报销,存档。每一次活动的所有资料(宣传资料,活动期间的图片,以及活动总结),社团历史资料,社团社员名单进行总结归档,分类处理,建立完整清晰的资料库,以及负责收集和回复社员和非社员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向该部长汇报。

3.组织部:主要负责平时的日常音乐学习,使日常活动能有序和高效的进行,并积极选拔优秀的社员,组织参加各种演出和比赛,以提高本社团社员的水平。

4.策划部:主要负责每次活动前期安排策划等相关事宜,每次活动前期做好策划工作,做好两份计划书,一份交给社长,一份交给宣传部,并且在社团执委会上提出,经社长和各执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各个部门分工共同完成活动。组织部要尽最大可能与各个部门之间进行交流合作,联合社员,促进社团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六)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1.每次例会上,由各部门之间相互交流,理清部门之间的交接以及需要合作的相关事宜。在平时活动中,一定要架好合作的桥梁。

2.每次活动前,策划部将活动计划交一份给社长,一份给宣传部,宣传部应尽快联络相关的部门,确保活动得到学校的支持。及时投入工作,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反馈到组织部和社长手中。各部都要根据相应的情况做好活动准备。策划部在拟定活动计划时,简单拟定各个部门的工作重点。各部门间的交叉工作需部长之间做好协调工作,随机应变。

3.要明确自己的工作,及时,准确的完成,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给别人最大的帮助和支持,各部门之间做好沟通工作。

(七)社员的权利。

1.在社团内部享有入选社团负责人的权利。

2.监督社团工作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3.有权报名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

并获有优先录取权。

4.享有社团为社员提供的其他权益。

5.有权监督执委会成员的工作。

6.有权旁听例会。

(八)社员的义务。

2.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参加社团活动时,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4.社员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到档案部注册报到。

5.社员每学期需交10元社费,档案部需完整记录并公开社团交、付费情况。

6.社员在活动中有三次违反以上行为或其它违纪行为的将被予以处分或开除社籍,并列为社团永不受欢迎对象。

(一)每学期,评出工作优秀的社员给予奖励;选出工作优秀的执委会成员给予奖励,并记录在案。

(二)各部门在新学期开始全面展开工作之前,必须认真组织各部门成员学习本社团章程,并做好明确的分工,方便日后工作。

(三)社团的开销由经手人持有效发票(或收据)经社长签字,找财务人员批复,方可报销;如有大面额的花销(大于30元),必须先经过社长的同意。

(四)社团一切活动必须以安全为第一准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国家法规。不可以做有损害社团形象,学校声誉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利益的活动。

(五)在每学期初,在校区进行招新工作,根据社团组成情况进行招新,具体事宜由执委会讨论决定。

(六)宣传所用材料,请节约使用。每次宣传工作结束后,宣传部应将宣传所用的板、横幅及时回收保管,以便下次使用。

(七)每次日常音乐学习,由组织部做好签到工作,档案部负责新加入社员的报名工作。

(八)社团活动一般都由宣传部通过海报、网络的方式公布信息,社员需定期关注以便及时了解社团活动。如有特殊紧急情况,由组织部负责通知。

(九)各个部门纪录社员的生日,在社员生日的时候,要给予社员祝福等。

(十)本章程于20xx年9月正式开始实施。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九

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特建立xxx担保有限公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地址: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股份制。

第四条公司宗旨:坚持依法经营,引导结构调整,扶持优势行业,扩大经济总量,培植地方财源。

第五条公司坚持以扶持企业发展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自登记机关批准之日起正式成立运营。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xxx(区域内)民营企业贷款担保。

第九条需要调整经营范围时,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十一条出资以股东入股的方式。

第十二条每股万元,多认不限。可以法人入股,也可以自然人入股。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四条公司配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单位名称和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编号、日期。

第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全部和部分出资。

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购买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及授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将授让者在股东名册除名。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的出资人为公司股东,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有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股东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表;。

4、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6、经审查合格,优先获得公司担保;。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八条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

2、公司办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二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每年举行一次,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原则由股东会根据股东出资额多少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制定经理工资报酬标准)。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审议批准贷款额度在万元以上的担保业务;。

11、决定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公司的办公费标准;。

12、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五至九人。董事会每届三年。

董事会原则每个季度一次例会,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处理有关事项。董事会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形成决议。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聘任名誉董事长,名誉董事长可以列席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人代表人,也可委托经理为法人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董事会;。

2、检查股东会、董事会;。

3、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会作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

4、审批万以上、万以下的贷款担保;。

5、董事会、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设经理一人,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不是董事的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3、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业务;。

4、对贷款额度在万元以下的担保,调查员、得审员各有一票同意权,但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

5、聘任和解聘公司工作人员;。

6、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情况;。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贷款担保额度、手续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一般为被担保企业提供贷款额度在万元以下、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担保。特殊情况,报董事长或董事会审定。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十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由产生。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产生。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延伸阅读:

《公司法》修改后进一步放宽和拓展了公司自治的内容。鉴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及人合性的特征,其公司自治内容较股份有限公司要宽泛许多,而公司自治又集中体现为公司章程的法律自治。

一、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上述情况为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表决权的常态。此种状态下考量,现实中放大了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的因素,而忽视了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所以结社创设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人的了解及独立法人财产权形成的有限责任应是主要动力。相比于是否创办公司、与谁合作创办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分配应是下位的概念,因此修订后的《公司法》注意到上述问题,赋予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分红、优先认股及表决的权利。为了避免事发时股东决议形成的困难,更为了公司的持久稳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如果需要对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优先认股、行使表决权做出约定,应明确载于公司章程之上。

二、股东会的召集次数和通知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定期会议召集的次数属于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针对次数的限定,应结合公司规模、股东人数、股东出任董事的人数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人数少,且居住集中的,可以适当规定较多的会议次数;股东人数多,且居住分散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多由主要股东出任的情况,可以适当减少会议次数。但股东会作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定期会议多者不亦超出二个月一次,少者亦不应低于半年一次,建议每季度一次为宜。

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全体股东的时间。定期会议,一般于会议召开前10天为宜;临时会议,因是在非正常情况下的特殊安排,应规定为会议召开前较短的时间,可考虑3至5天为宜。总之,召开股东会会议,《公司法》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的一般性规定较漫长、僵化,因此公司章程很有必要在《公司法》的授权性规范下进行适宜调整。

三、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该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由于股东会议事规则涉及内容较多,放在公司章程正文中易引发各部分内容的失衡和过分悬殊,建议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综合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会议的次数和通知等内容,单列“股东会议事规则”专门文件。

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一般应涵盖以下内容:1、股东会的职权;2、首次股东会;3、会议的次数和通知;4、会议的出席;5、会议的召集和主持;6、会议召集的例外;7、决议的形成;8、非会议形式产生决议的条件;9、会议记录。

四、董事会的组成、产生及董事任期。

董事会既是股东会的执行机关,又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处于公司日常运作的核心地位。公司章程依法要对董事会的组成、产生及董事任期做出准确、适宜、可控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数额,一般状态下,公司章程要在3至13人之间进行确定,中小型企业5人或7人为宜,大型企业一般应为9人以上的单数。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人合性、可控性强的特点,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更有利于股东的信任和器重。尤其是私营中小型公司,一般不宜比照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产生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关于董事的任期,在3年限度内依法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如果多数董事由股东出任的情况下,董事任期按最高上限3年即可。非此情况下,可考虑每年改选一次。

五、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因内容多、又具有独立性和程序性强的特征,宜结合其它相关内容概括为“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形式出现。其基本内容为:1、董事会的职权;2、闭会期间的权力行使问题;3、董事的任期;4、会议的次数和通知;5、会议的出席;6、会议的召集和主持;7、决议的形成;8、会议记录。

六、执行董事的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放弃董事会的设置,仅设一名执行董事。《公司法》并授权公司章程对执行董事的职权做出规定。此种架构下,一般可放弃设经理职位,公司章程将执行董事的职权,宜界定为《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及关于经理职权的结合。执行董事主要行使的权力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七、经理的职权。

经理岗位设置与否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任选项,但现实中一般会设此岗,公司章程在没有特别规定之下,《公司法》赋予的是一个强势经理的概念。鉴于不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征信体系的残缺,职业经理人队伍的不成熟。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股东利益,防范内部人控制公司局面的发生,公司经理的职权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经理的个人情况特别授权,适时调整为宜。若按上述方案操作,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之。

八、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实践中5至7人为宜。应该注意的是,基于建立人本性公司和公司社会属性的理念,《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但对于一些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从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公司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仅设二名监事,应为务实之举。

九、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为“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一部分,与“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同,鉴于其独立性、程序性强的特点,宜以公司章程附件的形式出现。基本内容应含:1、监事会的职权;2、监事的任期;3、会议的次数和通知;4、会议的出席;5、会议的召集和主持;6、决议的形成;7、会议记录。

十、股权转让。

在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资本法定三原则的框架内,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允许股权转让行为。首先,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此种情况下,仅是变更了股东的出资比例或减少了股东数量,不会产生股东之间的信任危机。当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时,股东之间的信任优势将受到冲击,尤其是股东较少的小型公司,由于外人受让股权有可能对公司产生颠覆性危机。然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是无法终局禁止的。原因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虽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章程应因企制宜,对向外人转让股权做出合适规定。现实中,小型公司可以禁止股权外部转让。原因是:股东如果认为其利益受到公司、董事、高管或其他股东的不当侵害,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除此之外,公司的稳定性应是最大的利益选择。至于股东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公司,对股权外转不宜限制过严,但相比公司法的一般性规定,公司章程还是应适当从严。

十一、股东资格的继承。

在公司章程没有事先规制的前提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此种模式,与上述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相似,势必产生有限责任公司的信任危机。因此,继承与否,公司章程若规定需股东表决通过较为适宜。但为了保护死亡股东及其亲属的利益,公司章程应规定死亡股东亲属在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情况下,其他股东按持股的比例负有收购其全部股权的义务;或者公司通过法定减资程序返回死亡股东的股权利益。

大学章程参考范文范本篇十一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九条股东姓名:,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100%,于年月日。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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