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设备检修维修制度(实用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3 09: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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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一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臵、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臵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

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7、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臵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

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

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

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

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臵是否恢复齐全。

4、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

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二

管理人员经常维护保养设备,认真执行设备的'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及时详细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由专职教师保管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专职教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设备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并通知上级,严禁安全设施设备出现现问题。

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首先应由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时间和情况提出,由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保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修计划,并根据设备的停运时间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

检修时间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确定,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时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学校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务部门并请专职人员检查维修。个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否则后果自负。设备检修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进行检修。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三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四

1、目的:。

为了保证机台正常运行,积极开展设备预防性维护,及时维修保养设备,防止设备异常停机和故障重复发生,避免维修操作不当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3、责任者:。

设备工程组、生产部及机电设备使用部门。

4、程序:。

4.1电气维修。

4.1.1检修低压电器设备,应将设备停电后进行,并对可能送电和倒送电的开关断开,熔断器取下,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1.2更换供电电源装置时,必须关闭控制柜的总闸,锁上安全锁,维修人员负责保管钥匙,合闸前由2人检查电气装置安装是否合理,确定准确无误后方能送电。

4.1.3维修主搅拌、研碾机、灌装机时应切断断路器,锁上安全锁。

4.1.4在调味室、空调房或热水房等潮湿场维修电气都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有两人在场一起工作。

4.1.5停电检修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1.7清扫配电箱时,刷子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

4.1.8使用电锤、冲击钻打墙孔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4.1.9拆除线路时,应包扎好线头,清理掉落的铜丝。

4.1.10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必须停电后方准进行。

4.1.11不准带电作业,线路停电后,必须逐个验电,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

4.1.12注意感应高电压,不能绝对信赖绝缘体,不可完全相信装置,各种接地引下线在雷击时不可靠近。

4.1.13检修中,拆卸或组装零、部件时,要保护好易损件和绝缘层。详细检查零部件紧固情况和导线的绝缘有无挤压现象。

4.1.14保持操作现场卫生,不得乱扔包装物、废线头、废零件。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五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臵、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臵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

清洗臵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

7、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臵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

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

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

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0、

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臵是否恢复齐全。

4、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

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六

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2023年2月。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七

1.

目的: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和相关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便于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建材公司各个单位。

3.

职责:由生产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实。

4.

管理内容

4.

1变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

4.

1.1配电室应建立设备包机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分工,并严格落实。

4.

1.2配电室应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清扫周期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重点维护,并严格落实。

4.

1.3控制室、高压室的门窗应随开随关,防止小动物或鸟害事故的发生。

4.

1.4控制室内电气设备及控制、盘正面应每日进行一次清扫除尘工作。

4.

1.5清扫二次线的工具应干燥,金属裸露部分应包好,防止漏电或短路。清扫工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线手套,不戴手表。

4.

1.6高压室、主控室电缆的铺设或退出,要及时封堵好电缆孔洞,以防小动物入侵。

4.

4.

2.1安全用具应妥善保管,以防受潮损坏。

4.

2.2在现场存放的安全用具,必须是不超过试验周期、合格的工具。凡超过试验周期的一律不允许使用。

4.

2.3安全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数据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在“安全工具试验卡”上正确填写相关内容。

4.

2.4每个班次接班时,都要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合格。

4.

2.5安全用具不得外借或作它用,以防影响正常工作或事故处理使用。

4.

2.6其它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都要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并进行完好性检查,如有问题立即落实汇报、整改。

4.

3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4.

3.1、所有试验仪器、仪表、设备必须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设备台帐。

4.

3.2、仪器、仪表、设备在使用前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检察,使其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振动而对设备造成损害。

4.

3.3、仪器、仪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小心谨慎,防止损坏,凡是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根据设备的损坏程度按设备价值的5%-100%进行赔偿。

4.

3.4所有的仪器、仪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验。

4.

2.4电气管理

1.

目的:为了落实我公司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其行为,便于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涉及电气管理的各个单位。

3.

职责:由机电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实。

4.

管理内容

4.

1.电气系统运行

1、

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操作证的员工担任。

5、

电气作业员工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6、

配电室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值班员工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

7、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五制”和各项管理规定。

8、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与否,值班和巡视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9、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员工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

2电气设备检修

1、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员工担任。

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

线路、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

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措施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

在线杆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高空坠落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在登杆,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6)。

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安全距离,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6、

检修变压器及其它充油设备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在其他带电设备附近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认真落实。

7、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8、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八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并认真执行。

1.

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

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

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如井架、塔吊、施工人货两用电梯等)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审核合格的安装单位进行相关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在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首先共同参加验收,做出验收,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报请地方规定的有权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和办理相关手续,检测合格并发放相关检测合格证件并将其复制挂牌后方可使用。

4.

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

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九

1、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本部门以到达班组时间核定),迟到一次考核5分,早退一次考核10分。

2、检修休息室要保持清洁,窗明几净,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桌椅、文件盒、茶杯实行定置管理。当天值班人员进行清扫(7:30前),否则考核5分/次。

3、班组成员请假时需提前10小时进行,电话请假每次考核3分,连续3次电话请假考核15分。未请假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执行公司旷工程序),未在提前10小时请假考核3分/次。

4、早会完毕后及时开始工作,凡未及时开展工作在休息室内抽烟者,考核个人5分/次。

5、对分管的设备巡检、维护保养不到位扣罚10分;导致设备故障的每次考核30分/次。

6、工作期间应严格服从班长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分配,当天的任务当天必须完成,否则考核每人10分。

7、上班期间及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允许饮酒,否则考核50分/次。

8、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周六、日值班人员应按时上班,无故不到者每次考核50分。

9、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串岗。岗位有工作任务时要迅速到达岗位进行处理,无故延迟检修时间每次考核20分/次。

10、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生产或工作的扣罚100分;

11、在部门、班组煽动员工罢工或怠工的,每次考核100分;

12、一个月内累计累计违反工作纪律3次,扣罚100分;

二、巡检纪律。

1.班组成员应以积极主动、认真的态度对待巡检工作,仔细检查每台设备,对有异常、试运行等设备要加强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整改,否则考核10分/次。

2.熟知各包机的巡检内容,能正确判断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到车间,重大缺陷须立即汇报车间领导,否则考核10--20分/次。

3.班组成员应按时巡检,巡检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设备巡检记录表》,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表内,未巡检签字的,每次考核个人10分(车间查处的考核个人20分)。

4.巡检应严格执行五字操作法:听、看、查、摸、闻;

5.有人请假或休息时,班长应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班长未安排考核班长10分/次,代替巡检人员未巡检考核10分/次。

1.检修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内进行检修工作时都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证,一次不办理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重要装置不办理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0分/次。

2.检修工作票证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标准填写,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项,否则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3.检修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与工艺班长联系,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措施落实完毕无危险因素后双方签字,方可开始工作,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4.检修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联系工艺人员试车,确认签字后交付生产使用,工作票证妥善保存,凡月底检查时缺少一张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2分/次。

5.检修工作现场要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容器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动工具要符合规定,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关键设备、部位的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10分/次)。

6.检修完毕后的井、坑、孔、洞要通知工艺人员及时恢复,对不能恢复的要有临时措施,否则每次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次。

7.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未及时恢复的每件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分/件。

8.设备检修完成投入使用时周期不够15天者追究质量责任,根据设备的大、小及重要性分别考核作业人及负责人5d20分。

设备检修维修制度篇十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切实减少设备零部件的损坏,保证设备更加安全、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稳定运行,使维修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加强定期工作,更进一步地明确维修人员重在“维护”的职责,增强维修切实搞好设备的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等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 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26410防爆通风机。

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4、

职责

4.

1 生产部职责

4.

1.1 督促运行和维护加强对设备及系统的定期工作, 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

4.

1.2 协调和组织责任单位消除重大缺陷及隐患。

4.

2 维修单位职责

4.

2.1 各维护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运行或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以便

更好地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

4.

2.2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定期清扫,设备应保持清洁, 不积粉尘,不积水,不积油。

4.

2.3 维修人员巡视检查现场设备,查找设备缺陷及隐患,检查振动、温度是否正常,并提出设备停运后的检查、检修项目,搞好维修保养工作。

4.

2.4定期巡查工作中,发现重大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或危及设备安全的缺陷,维修人员应立即汇报并做好应对措施,具备条件后立即进行处理。

4.

3 组织措施

4.

3.1 维护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校验的设备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校验记录。

4.

3.2在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缺陷,应及时汇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的方案。

5、

尘灰清理

4.

4应对除尘系统残留的尘灰及含尘泥浆进行清理, 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位:

a)应每班清理的部位:

——吸尘罩或吸尘排风柜;

——干式除尘器布袋、灰斗、卸灰收集尘灰的容器(桶) ;

——湿式除尘器的水质过滤池(箱) ;

——纺织粉尘除尘器的滤网、滤尘室;

——木质粉尘单机滤袋吸尘器的滤袋及吸尘通风机。

b)应每周清理的部位:

——除尘器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湿式除尘器的储水池(箱) 。

c )应每月清理的部位:

——除尘器进风管;

——除尘器出风管、通风机;

——干式除尘器输灰装置;

——湿式除尘器的滤网、滤球、喷水嘴。

4.

5清理作业时,除尘系统应停机,应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清扫工具。

4.

6清理收集的尘灰及含尘泥浆,应作无害处理。

6.除尘系统安全使用与维护。

4.

1.3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检维修作业前,应完全清除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作业应按照gb15577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

1.4干式除尘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针对滤袋的吹灰、残留尘灰的状况,更新、更换滤袋。

4.

1.5除尘系统配有的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水量和流速监测报警装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火花熄灭装置、泄压装置、抑爆装置和阻爆装置,在使用期内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校验和维护,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

1.6应确保除尘系统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在安装、改造时进行验收检测,使用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7、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

2.5设备维修记录清单

编号:

4.

2.6粉尘清理记录

编号:

8、

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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