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范文(优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03:2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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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人类情感和思想的载体,我们可以借助文学作品来理解人生。写总结时,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和创造力,展示独特的观点和见解。让我们一起来探索总结的奥秘,共同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一

1、管理好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2、按时开关学生宿舍大门,不擅离岗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搞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盗窃、火灾等事故。

3、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区卫生和个人卫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文明宿舍评比工作。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检查和督促学生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与就寝,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6、热心帮助住宿生解决生活困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二

为保证同学们有正常的生活、休息环境,保持良好的学习精力,按学校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

一、学生寝室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周日至周四晚23:00)。

以电铃声为熄灯信号声,准时熄灭寝室内日光灯,及时就寝休息。

二、同学不得在宿舍从事打牌、酗酒等违反校纪校规性质的活动,熄灯小组成员将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将进行登记并上报给辅导员。

三、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处理:

(一)检查人员由学生会人员和宿管小组成员。

(二)学生宿舍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周日至周四晚进行检查,其他时间将进行抽查。

(三)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处理:

1、违反熄灯制度对学生个体的处理:

(1)宿舍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熄灯制度对寝室的处理:

(1)第一次违规将进行警告,第二次违规起的宿舍则进行登记上报给系辅导员,该宿舍将被取消系优胜宿舍的评比资格,在综合测评中将对相应的宿舍成员进行扣分。

(2)取消当月院优胜宿舍及当年度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四、落实宿舍长责任制,宿舍长负责督促本宿舍成员共同遵守本规定,协调宿舍成员关系,协助学生宿舍管理队伍开展工作。

希望我院全体同学遵守以上实施办法,共同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宿舍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三

为了保证每个职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时也为了职工的身体健康,经项目部领导班子群众讨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每个职工应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搞好个人的卫生,要求每个职工在上班前叠好被子,做到整齐有序。

2、每个寝室由班组长指定或推选一名寝室长,督促指导。每个职工搞好清洁卫生,并且每一天轮流值日清扫寝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养成良好的习惯。

3、职工宿舍不准擅自接电,不准用电炉、电炒锅等;不准用煤油炉、煤气灶烧菜做饭;不准往墙上乱踢乱敲;不准在宿舍里放工具;不准在寝室聚众赌博。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者罚款10—100元。

4、宿舍的卫生负责人每一天都要进行检查、值日生的清扫状况不清洁,不得移交。

5、每半个月由项目部会同各工种负责人及寝室长进行宿舍卫生评比,评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规定进行奖罚处理,并对检查结果预以公布。宿舍内各种活动不得超过10点钟,并且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寝者经管理人员警告不听者处以50—100元的罚款。职工在宿舍内不得进行赌博、卖淫、斗欧、酗酒、进行偷窃行为如发现将被开除或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宿舍内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员住宿。

7、宿舍内,各位职工务必保管好自已的钱物,提高警惕,严防小偷。一经发现有不法行为的将作出除名开除处理,并扣发其全部工资。同时对举报有功者,将进行奖励。

8、职工务必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按规定时间开关电灯。白天上班时,最后一位要关灯,不浪费电源,如被发现白天开灯者,对整个寝室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元。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四

为保证有一个清洁、舒适的住宿环境,进一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严格遵守《盐百集团关于住宿员工的管理规定》,我作为宿舍长,代表我们宿舍承诺:

1、不使用电褥子、电热器、电热锅、电炉子等电器,并作到人离关灯、关电扇、切断一切电源。

2、不向宿舍窗外扔垃圾、泼脏水。

3、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和秩序,做到被褥整洁,摆放美观整齐,物品存放有序。

4、按规定打扫卫生,保持所属环境清洁干净,不留死角。

5、搞好团结,互助友爱,有利于团结的话多说,有利于团结的事多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伙;不玩钱赌博、不酗酒。

6、不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7、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8、上下班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三人以上列队行走。下夜班做到结伴同行。

以上各项承诺,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一经违犯,自愿接受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并取消住宿资格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五

a、患有传染病者。

b、有不良嗜好者。

(二)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三)不得携家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2、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3、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a、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b、留宿亲友者。

c、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d、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5、有关宿舍现有的。

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6、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a、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b、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c、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d、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e、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f、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g、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h、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不得随意破坏或改变宿舍区宿舍区的的布局结构,员工必须按宿舍床位对号入座,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床铺位置。特殊情况需经宿舍长批准后方可调换。

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住宿员工直系亲属确需留宿,经由宿舍长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留宿时间不得超过二天,违者罚款50元。

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和自觉维护水、电及电器设施,确保住宿安全。

宿舍无人时,需关闭门窗及所有水电设施及电器。

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区者,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以上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在宿舍区聚众赌博,违者没收参赌者赌资,并作解雇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六

一、注意清洁卫生,持续宿舍内整洁,不准乱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识,将火灾防患于未然。

三、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四、节约用电,严禁使用功率大于100瓦的电器,以及不能开长夜灯,如发现,罚款50~100元。

五、注意礼貌,不能随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裤到处逛。

六、严禁酗酒、打架、赌博、卖淫、偷盗现象,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情节个性严重者,除罚款外,并开除出工地。

七、用语礼貌,不准说粗言滥语。

八、厨房前的剩饭剩菜不准乱倒,要及时清理门前排水沟,保证环境整洁。

九、厨房内要经常清洗及消毒,保证饮食卫生。

十、行为及作风要礼貌,不准耍流氓行为,否则不发工钱并开除出工地。

十一、不准偷盗工地上及宿舍内的铁钉并相互转卖,违者罚款200~500元。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七

为保证有一个清洁、舒适的住宿环境,进一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严格遵守《盐百集团关于住宿员工的.管理规定》,我作为宿舍长,代表我们宿舍承诺:

1、不使用电褥子、电热器、电热锅、电炉子等电器,并作到人离关灯、关电扇、切断一切电源。

2、不向宿舍窗外扔垃圾、泼脏水。

3、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和秩序,做到被褥整洁,摆放美观整齐,物品存放有序。

4、按规定打扫卫生,保持所属环境清洁干净,不留死角。

5、搞好团结,互助友爱,有利于团结的话多说,有利于团结的事多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伙;不玩钱赌博、不酗酒。

6、不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7、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8、上下班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三人以上列队行走。下夜班做到结伴同行。

以上各项承诺,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一经违犯,自愿接受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并取消住宿资格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

盐百·沧州南门购物中心20xx年10月25日。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八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长明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7、本制度从三月一日起实行。

工地宿舍的规章制度篇九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见》,针对我校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北大学全日制在籍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学生及进修等所有在学生公寓的住宿人员。

第二条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努力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坚持优化公寓育人环境,营造良好学习和生活氛围的原则;坚持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提升学生素质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在公寓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西北大学有关规定,讲文明,守纪律。

第四条学生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公寓管理部门经营、服务、管理质量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门卫值班、设施维护、安全防范、水电卫生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设施,掌握业务技能,关心学生生活,热心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创造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条学生公寓实行楼长负责制,楼长负责公寓楼内的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对管理员的监督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和维护公寓公共设施正常运作,及时协调和妥善处理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后勤处、保卫处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卫生、安全、服务工作的监督。学生处和各院系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学习问题和生活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八条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开展卫生、学风、宿舍文化的组织及检查,配合公寓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因特殊原因申请不在公寓居住者,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持个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和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承担校外居住的.安全责任。如因出国、转学、休学、退学、结婚等特殊情况需要退宿者,持有关证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条入住学生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办理入住手续和宿舍物品领用登记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一条入住学生按指定楼、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因特殊原因。

需变更房间或床位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与公寓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入住学生不得私自调换门锁和私配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不慎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部门,由公寓管理部门另行换锁,由遗失者本人支付成本费;遗失钥匙隐瞒不报导致宿舍失窃,由钥匙遗失者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离校时应交还全部钥匙,如发现所交钥匙缺损的,应赔偿成本费。

第十五条学生有爱护公用设施和设备的义务。家具和设施配齐后,公寓管理部门要建卡登记,由舍长验收签字。学生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按家具设施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缺后,办理离校手续。家具设施未经公寓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拆卸,如有丢失和人为破坏,要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宿舍内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公寓管理部门有提供完备的设备和服务的责任,应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各种维修事项。

第十八条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由舍长组织实施,安排轮流值周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协助公寓管理部门,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内务与卫生,要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标准,每天进行打扫,保持空气流通,摆设整齐,卫生清洁。

第二十条学生要讲公德,讲文明。不得向窗外和公寓公用部位吐痰、倒污水、乱扔杂物、涂写、刻画和乱张贴;不得在宿舍内外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自行车应按指定停车点停放,不得在公寓区内随意停放。

第二十一条公寓区内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打扫,保持环境卫生。公寓管理部门会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各宿舍卫生的检查、督促、评分工作,并及时公布。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宿舍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二十三条学生用电实行定额使用,超支自理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宿舍内,应安全使用公寓配备的设施及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吹风等学习生活用具,严禁私拆、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等各种电加热器具,违者,没收违章电器,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后果自负,并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公寓管理部门维修,学生不得私自维修。

第二十六条学生要有节约用水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浪费现象。

第二十七条公寓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在门口值班,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文明值班,严格把好出入门关,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巡查,防止盗窃等案件发生。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规律,公寓实行熄灯制度,早上6:00开门、开灯,晚上23:30关门、熄灯,节假日熄灯时间延长1小时。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第二十九条学生应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出示学生证,遇到特殊情况晚归,应主动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原因,登记晚归原因和时间,不得(门)进入宿舍,以防发生意外。晚上关门后学生不得外出,特殊原因外出须有本院辅导员或相关领导签字假条。

第三十条学生要讲文明、守纪律,宿舍内禁止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严禁出租床位;严禁攀爬窗户、楼顶及阳台,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第三十一条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须关门、关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可疑人员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乱接电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电热设备及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等。

第三十三条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得在走廊、楼梯口堆放杂物,严禁封堵安全出口。

第三十四条公寓内不得进行买卖、经商、酗酒、斗殴、打麻将、赌博。

第三十五条学生不得复制、传播、观看(听)xxx和迷信、邪教刊物及音像制品,严禁传播迷信思想和伪科学。

第三十六条不得在公寓内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排球等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第三十七条公寓(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动物。

第三十八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损毁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带出。

第四十条因私来访人员进入公寓必须经被访者陪同,查验登记并暂扣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会客时间为11:30-13:30,17:00-21:00;来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公寓须通知公寓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学校鼓励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维护公寓良好秩序和优美环境,对举报危及宿舍和学校稳定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解决公寓内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二条公寓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评比,及时将卫生检查及评比情况张榜。

公布,定期评定“优秀宿舍”,并给予奖励,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并检查、督促其进行整改。院系将学生在学生公寓的卫生及表现情况,作为学生学年度综合考评依据之一。3次以上评为“优秀宿舍”,有资格被推荐参加学校学年度“文明宿舍”的评比,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其承担卫生值日学生,应被扣除学年度德育分,5次以上评为“最差宿舍”的成员,取消参加学年度评奖资格。

第四十三条公寓管理部门对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开出“处罚通知单”,要求其限时整改,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扣除其学年度德育分。对严重违反规定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西北大学后勤集团并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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