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汇总13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22:26:04 |
  • ZTFB |
  • 14页

通过学习语文,我们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写总结时要注重细节,避免遗漏重要的信息和观点。小编希望这些范文能够启发大家思考总结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一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二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三

我校属行政事业性单位初级中学,收取学生各项费用、需经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办公室批准及xx市普陀区物价局核准备案、每学期按市教委版本的收费目录收取学生费用、为规范我校收费项目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校财务室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并悬挂由物价局颁布与备案的收费内容、公示每个学期的收费目录、收费依据。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收费。

二、凡学校收取学生费用,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专用收据。

三、免收xx市户籍、持xx市居住证及持五证的农民工子女学杂费、书本费、外省市学生借读费。收取代办项目费用需经教育局备案,物价局批准、学校公示后、按批准项目收费,学期结束公布代办项目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

四、学校收取的代办费,必须按学生自愿为原则,书面通知家长,召开家长会,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做好帮困工作。代办费发生的劳务费一律返回学生。

五、学生需要在校就餐,学校根据区物价居收费标准,按每月实际天数收取伙食费,每天6元,免收搭伙费。

六、凡未经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办公室批准及xx市物价局核准收费的费用,均属违规收费,已经收取的违规收费应予以退回。

七、学校不得超标收费,不得重复收费、扩大收费。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和统一购买教辅书,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四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要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精神,现就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公示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一)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

(二)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

(三)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

1.延时托管费。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9小时。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延时托管费。

2.校车费。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接送在园幼儿的,可收取校车费。

(四)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餐费(含营养餐点)。幼儿园收取的餐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0日前向家长公布餐费收支情况,学期末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幼儿家长。

2.体检费。指幼儿园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的费用。

3.外出活动费。指幼儿园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所产生的费用。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发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帐,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经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对于未交纳可自愿选择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幼儿,不得进行差别对待。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合法权益的制度。

今年秋季开学前,幼儿园要全面规范收费公示,按照统一格式(如样表)制作收费公示栏(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及范围、减免政策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并置于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栏(牌)应长期、固定设置,如有变化及时更换。同时也应通过网站、媒体和招生简章等途径,将收费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办幼儿园实行收费报告制度,应于每年3-5月份向各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收费情况。

(二)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综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多收费、乱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行为,对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应予以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六

依据《黄陂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年实施方案》和本园制定的《黄陂区直属幼儿园教育管理年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书记为首的教育管理年工作专班,并于4月中旬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照区教育局《20xx年教育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四个规范”内容,结合本园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学思想不端正的问题自查,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多年来,我园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园每年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让教师知法、懂法,既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又用法律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园在长期的办园实践中结合“以儿童发展为原则”的办园理念,确立了“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以创名园、树名牌、展特色”为目标。幼儿园十分注重领导作风、办园理念、园风、学风四个方面软环境建设,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在人才培养规格上强调不拘一格、百花齐放,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我园在区教育局提出的“培名师、育优生、出高质、创名校”工程指导下建立了自己的名师培养体系,把“爱岗敬业、业高技精、品行高尚、幼儿喜爱、社会认可”作为幼儿教师成长的方向。我园在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的同时,积极实施“科研兴教、质量立园”战略,教育教学和保育质量深得上级管理部门和社会的认可,是黄陂区唯一的一所市级一级园、市级校本培训示范学校、03-08连续3个年度被评为区文明单位、区保教十佳园。

(2)面向全体幼儿。我园从新生入园开始,就严格按照一级园的标准进行合理编班。无歧视幼儿现象发生。在办学思想上我校没有发现不端正的问题。

二、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不力的问题的自查。

1、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方面: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我园严格执行《区教育局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执行20xx—20xx学年度课程计划的通知》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没有删减课程、增减课时。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我校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作息时间的规定执行。我园结合本园实际,有效组织幼儿开展户外体育锻炼活动,户外活动。各班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文艺兴趣活动,丰富幼儿的精神生活,保证幼儿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锻炼活动的落实。

(3)严格控制班额。近几年来,由于城区新建、农民工进城务工人数急剧增加等,我园生源暴满,为了避免形成了超级大班,我园采取了限额招生制度,托班25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5人,确保保育保教质量。

2、规范入学招生行为方面。

我园招生是严格按照一级园的标准进行限额招生,做到按计划招生,阳光招生。严格控制非辖区儿童入我园就读。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不落实的问题自查。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四、违规收费和滥发资料问题自查。

(1)收费管理情况。

我园制定了完善的收费制度。开学初,幼儿园在组织幼儿入园报名前,首先召开班主任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向班主任宣传收费政策,明确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要求。其次是财会室在报名前在园门口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在收费上,我园严格执行收费“五统一”制度,即统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统一收费项目、标准,统一收费凭证,统一收费票据,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收费过程中,我园深入各班级督查收费情况。多年来,我园在报名收费过程中从未发现违规收费的现象,也没有一起因收费违规而被举报。

(2)“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本园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将所收的报名费及时上缴到银行专门账户,及时规范整理、装订收费票据,核对收费金额,做到了管理在于严,过程在于实的严谨工作作风。

五、师德师风上存在的问题自查。

我园每年在全体教师中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师风演讲比赛。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激发教师们争做“爱岗敬业、业精技高、品行高尚、幼儿喜爱、社会认可”的好教师的热情,培养广大教师精湛的业务、良好的师德、奋发向上的敬业精神。

(1)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方面。

我园以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以勤、实、公、仁、廉为标准,从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园领导班子成员一向重视自身建设,兢兢业业,严谨自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敬业爱岗、廉政从政”的形象,永葆党员先进性模范带头作用,用自身的人格力量感染教师、引领教师。她们团结进取、善谋实干。在品德上,凡要求教师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肯吃苦,勤培育,做教师的“贴心人”,做无私奉献的先行者,在广大师生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2)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方面。

每学期开学初,我园都要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师德承诺活动,要求全体教师认真对照自己的师德师风情况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人人写出心得体会,从思想深处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做新时期人民满意的教师。值得肯定的是,我园大部分教职工都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有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我园激励教师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到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我们教育广大教师尊重幼儿,热爱幼儿,关心幼儿成长,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现象;倡导教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教育幼儿方面,我们提倡教师与家长适度接触,无索要、吃请等现象发生,无有偿家教、无偿办班的现象。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七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xsx〕3207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面向社会招生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收费项目)。

幼儿园可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

保育教育费是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保育教育费应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代办服务性收费是指为保证幼儿保育教育正常开展,由幼儿园或其他单位提供必备服务,并由幼儿园收取或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除保育教育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具体办法按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定价形式)。

第五条(定价原则)。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根据幼儿园评定等级,适当拉开收费差距。

公办幼儿园制订代办服务性收费,应遵循“确有必要、自愿、非营利”原则。

第六条(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市教委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经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共同报市政府批准。

第七条(成本分担机制)。

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社会、家庭保育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二)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必需用品费用;。

(四)其他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

各区县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落实相关经费,规范学前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

非本市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定价形式)。

第十条(定价原则)。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根据办园成本、办学质量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制订,并列入招生简章,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第十二条(成本补偿机制)。

民办幼儿园实行保育教育成本补偿机制,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

(三)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

(四)幼儿活动及学习、生活用品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幼儿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合理回报比例后取得。

第十三条(收费管理)。

各级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代办服务性收费调整自新学年起执行,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不得跨月预收。幼儿在园天数按照法定工作日计。实际在园天数累计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照半月收取;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照一个月收取。在中小学寒假、暑假的当月,按照幼儿在园天数收取。

区县教育、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资助与减免)。

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各公办幼儿园要对在园贫困家庭幼儿实施收费减免,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鼓励民办幼儿园对贫困家庭幼儿减免收费。

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助,按照国家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全部用于幼儿园保育教育,并向捐助人报告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收费公示)。

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要按照规定,在招生简章和园内醒目位置公示本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投诉电话等与收费相关的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票据与经费管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是教育收费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及时全额上缴同级国库,支出由财政部门通过的部门预算核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代办服务性收费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幼托教育专用收据,公办幼儿园应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向办学所在区(县)教育、价格、财政部门报告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执收情况及其他收费情况。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规范使用税务发票。各区(县)教育、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民办幼儿园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价格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

(一)公办幼儿园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

(二)公办幼儿园超出政府定价范围或幅度收费;。

(五)不按照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其他应公示内容;。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教育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教育部门按照《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办学管理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擅自开办早教班和中外合作班等;。

(二)违反规定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

(三)违反规定增加幼儿园评定级别并实施收费;。

(四)不按照规定将收费列入招生简章;。

(五)各级各类幼儿园不按照规定执行代办服务性收费规定;。

(六)教育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财政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办幼儿园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票据;。

(四)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八

为整顿、规范价格和收费秩序,实现许可合法、政策透明、价格及收费行为规范、社会负担减轻的目标,按照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市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79号)文件要求,决定自20xx年起在全区全面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凡河东区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执行的收费和《河东省定价目录》中涉及的`价格和收费项目都必须实行公示。

二、价格和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各单位向社会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价格)、收费(定价)依据、征收范围、计费(价)单位、监制单位、投诉电话等。特殊行业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行业特点设计适合本行业需要的样式,但公示内容不能删减。公示可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栏(含公示牌、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下同)的设立要以“看得见、说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社区等方便群众阅读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三、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职责分工。

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由区物价管理中心和各收费单位齐抓共管。收费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现有收费(价格)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按规定格式将公示内容制成小样,填写《河东区价格和收费公示审核表》,将审核表和小样一并报送区物价管理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按要求制作并设置公示栏。遇有政策调整或公示栏受损等情况,要及时对公示栏进行维修、更新。区物价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对公示栏进行监制;对公示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xx年我区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宣传发动和审核清理阶段,主要是对现有价格、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公示的内容与收费许可证或有关文件规定相一致,严禁将各种越权定价、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清理后的公示内容要及时报送区物价管理中心审核。区物价管理中心在审核中,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第23号令公布的《20xx年河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规定向社会公示,凡属于在河东市范围内降低的涉企收费标准,按《20xx年河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注明的新标准公示。8月中旬至9月为全面公示阶段,各公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本单位的价格、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等。10月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

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公示工作作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办公室。各收费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使整个工作有组织,有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宣传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力争使公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二、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十

1、如当月您的孩子一天也没有来园(而您不要求保留名额)则视作退学处理,我们将不保留名额,保教费及其他费用都不收。

2、如当月您的孩子连续不来园超过当月工作日的一半,则收取当月保教费的一半,伙食费按实际来园天数计算。(例:1、如当月实际工作日为19天,您的孩子连续不来园9天以上含9天,则按此标准计算。2、如当月实际工作日为22天,您的孩子连续不来园11天以上含11天,则按此标准计算。)。

3、您如果需要办理退学手续应提前一周到园长室填写退学申请单,经园方确认后则不收取下月管理费,请您在7个工作日内至财务室,凭退学申请回执办理退学手续,否则按第一条办法收取幼儿管理费。

4、每年寒和暑假期间我们实施全园放假半月,当月的管理费收取一半,具体放假时间视春节休假或园舍维修需要而定。

5、幼儿意外险、住院保险。

60元/年(属人寿保险陕西分公司);所有在册幼儿都可自愿参加。(保险项目:意外医疗门急诊费用补偿、住院医疗定额给付)。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十一

根据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和劳动保障法的正式实施,结合当前社会的物价水平,我们决定对收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项目的标准如下:

一、日托生。

一餐两点标准:***元/月(其中学费***元/月);

二、接送费:***元/月;

三、生活费等部分按照原来的标准不变。

四、新的收费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具体项目及其标准详见各班级门口或者接待室里公布的收费制度。在新的收费制度执行执行之前,办理入园缴费手续的学生仍然执行原来的收费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通知。

20**年*月*日。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收费前,对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范围通过校园广播、公示栏等形式向家长予以公开。

三、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四、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等均应实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五、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八、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九、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栏,接受内外监督。未经公示,不能收费。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十二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

一、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之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之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公布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明确规定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上有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要求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规定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上有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我校自2015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xxx任组长,书记xxx任副组长,各年级、科室主任为成员。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行政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经过努力,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xxx中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河间二中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治理教育“四乱”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工作。

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我校依据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科室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2、收费方面: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或将学生餐费、水电费与开学报名捆绑收费。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学习生活用品、参加商业保险等现象。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节假日没有任何补课办班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5、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监督电话。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招收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年级、科室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