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人变更登记公告范文(通用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19:28:54 |
  • ZTFB |
  • 14页

社会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人类社会各个领域的方方面面。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范文和优秀案例来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写作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灵感和思路。

法人变更登记公告篇一

注册号:

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万元)(万元)。

经营范围。

主管部门(出资人)。

分支机构增(减)法人/非法人。

增(减)法人/非法人。

增(减)法人/非法人。

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注: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法人变更登记公告篇二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7、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变更登记公告篇三

(四)各表均需填写一式三份:二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五)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b5(182×257mm)纸填写。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封面:

事证第××号:填写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单位名称:填写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本人填写,如因离任、丧失行为能力等原因,不能或者不签署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内页:

变更事项:根据实际变更的事项选项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变更多个事项的依次填写。

现登记情况:填写与变更事项相应的现法人证书上的内容。

拟变更情况:填写变更后的有关事项的内容。(若变更业务范围,应填写全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在此栏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变更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在此栏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除外。

一起推论坛。

封底: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

表格中的其他栏目(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等)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或领证人填写。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户籍所在地:填写有效身份证上的住址。

本人简历:详细填写参加工作后的个人经历,并加盖个人名戳。

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填写“属实”,同时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附件:

一起推论坛。

法人变更登记公告篇四

秦皇岛市商务局: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申请变更法人,原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秦皇岛市百多玻璃有限公司。

法人变更登记公告篇五

秦皇岛市商务局: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申请变更法人,原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秦皇岛市百多玻璃有限公司。

20xx年5月31日。

我新化县燎原海军加油站其法定代表人由游克行同志担任,该同志对工作任劳任怨,为该站的经营管理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因我站扩大了建设规模,加大了工作量,因现任法人年老(已过80岁)体弱、多病缠身,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我们根据法人的意愿同意法人进行变更,拟定新任法人为刘旭章,今特申请前来,请求批准变更为感!

新化县燎原海军加油站2*年**月**日。

法人变更登记公告篇六

项目。

原登记事项。

名称。

住所。

邮政编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万元)。

(万元)。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相关阅读:

1.公司法人名称的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名称如无特殊原因,应当在原名称核准超过一年后提出。

2.注册资金的变更。公司法人实有资金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经济性质的变更。因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如全民所有制的小型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就需办理变更登记。

4.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于种种原因而发生了变化,应办理变更登记。

5.分支机构的变更。公司法人在本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异地(非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核准后,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将结果通知公司法人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公司法人在国外开办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1)公司法人住所在地理位置上没有发生变化,但其住所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街道或路段名称、牌号等发生了变化。

(2)公司法人住所发生了位移,但没有超过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范围。公司法人迁移出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再出具迁移证明,并将公司档案移交公司新址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公司法人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据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公司法人的主管部门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的章程发生变更。如涉及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文件或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8.公司分立、合并或兼并后的登记注册。公司因分立或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或合并而成为新开办的公司,则应申请开业登记;因分立或合并后而终止的公司,应办理申请注销登记。在公司兼并中,兼并方由于吸收了被兼并方的全部产权,扩大了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也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被兼并方则须办理注销手续。如兼并公司将被兼并公司人变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则应由兼并公司向被兼并公司所在地的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手续。

法人变更登记公告篇七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更多公司法人登记变更申请书样本请点击“变更申请”查看。

__地方税务局:

您好!

__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___担任,由于___个人原因,同意将__金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进行变更,法人变更为___,今特申请前来进行公司变更登记,请求予以批准变更。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公司变更登记应由转让方(原股东)向董事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机构)申请变更股东登记,再由公司登记机构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审核。若转让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登记机构应作出同意变更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反之,公司登记机关有作出拒绝的权利。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至于协议是否使用香港仲裁条款,是要以具体的协议条款进行分析的。目前,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了企业募集资本、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之一,股权的转让一定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转让。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法人变更登记公告篇八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事业单位申请改变业已核准登记的事项进行审查,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并对准予变更登记的更换有关证书、有的还要发布有关公告的行政执法行为。与设立登记相比,变更登记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后续性。变更登记以设立登记为前提。经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在登记的事项需要变更时,才发生变更登记;没有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就无从谈起。

(二)经常性。设立登记是一次性行为。经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在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有关登记事项可能发生变化,需要作出相应调整,这就要通过变更登记使之合法化。如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于退休、工作需要、不称职等原因,举办单位作了更换,就应依法及时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三)局部性。设立登记具有整体性,主要体现在登记管理机关对与登记事项相关的所有内容,也就是对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的所有内容都须逐一进行审查。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则只须对其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与注销登记相比,变更登记的主要特点是:事业单位法人主体的延续。事业单位法人的变更登记,只是从法律上确认其某项或某几项原登记事项的变更,一般不涉及其事业单位主体资格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也就是说,事业单位法人主体资格,不会因事业单位申办了一次或多次变更登记而终止;而且,即使在变更登记的受理、审查过程中,事业单位的法人主体资格也不会因此而中断。而事业单位法人一经核准注销登记,就标明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终止。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使登记事项与事业单位法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保证登记事项的连续真实性,使事业单位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实际相符,避免给他人利益和自身利益带来损害。

(一)有利于促进和保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事业单位登记依据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经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的社会活动主体,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同时,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事项是其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责任范围的综合反映。而事业单位在进入市场,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其规模、功能等诸多构成事业单位法人的要素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其民事责任能力的大小和范围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只有及时进行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随时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有关变化和登记事项的调整情况,才能更好地依法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证事业单位的发展。例如,某研究所在设立登记时开办资金为100万元,经过若干时间的发展壮大,已达200万元,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就有利于增加其对外开展合作的吸引力。

(二)有利于保护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维护有关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如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导致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就不仅损害事业单位自身的利益,还会损害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利益。例如,某事业单位由于经营不善,实际资产只剩下100万元,而登记时的开办资金是500万元,不办理变更登记,实际上就是对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欺骗。再如,搬到了新的住所,不办理变更登记及公告,社会各有关方面就会仍按原住所与之联系及执行公务,从而造成无谓的人力、物力损失。只有始终保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准确、真实、合法,才能使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使有关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得到维护。

(三)有利于规范登记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讲,登记是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为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行为方式。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一样,并非一经成立就终生不变。进行变更登记,就使得整个登记活动从一次性服务变为多次性跟踪服务。这是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及社会长期负责的具体体现。

3、哪些情况需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否具有强制性?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四十七条)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未经核准,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事业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第四十八条)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事业单位,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事业单位的资产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名称的变更。因规模、业务范围、举办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事业单位名称需要作出调整。如某省煤炭研究所,在办理了设立登记后,由于业务范围的调整,原名称已不能适应和涵盖新的业务活动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改称某省能源研究所。这种情况就需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住所的变更。事业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需要迁址,并取得新住所使用权证明。

(三)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因情况变化,宗旨和业务范围需进行调整。如某医院原业务范围是骨科、中医等,现又新增了牙科项目,并已经卫生部门许可,此种情况即应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业务范围的变更。

(四)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原法定代表人由于调离、退休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按合法程序产生了新的负责人,就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五)经费来源的变更。如某科研单位,由财政拨付经费,变更为自收自支等。

(六)开办资金的变更。如某市人才交流中心,原核准登记的开办资金为50万元,由于规模扩大,追加了投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开办资金由原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这种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具有强制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行为是一种执法行为,这种执法行为本身就具有强制性,它贯穿于整个登记管理过程中。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是登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强制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属于违法行为。

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一)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住所的,根据住所权属的不同,住所证明的提交分为以下4种情况:

1、属自有房产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2、属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3、属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4、属无偿使用他人租赁的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者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三)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行政职务的文件、申请登记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行政职务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变动的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举办单位变动的证明文件。

提交的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具原件,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变更登记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一)申请。

2、填写表格。

3、提交所填写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1、查验申请表格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五)换证。

2、缴纳有关费用。

(六)公告。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

封面:

事证第××号:填写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单位名称:填写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本人填写,如因离任、丧失行为能力等原因,不能或者不签署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内页:

变更事项:根据实际变更的事项选项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变更多个事项的依次填写。

现登记情况:填写与变更事项相应的现法人证书上的内容。

拟变更情况:填写变更后的有关事项的内容。(若变更业务范围,应填写全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在此栏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变更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在此栏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除外。

封底: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

表格中的其他栏目(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等)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或领证人填写。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