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通用 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及方案(6篇)

  • 上传日期:2022-12-20 04:12:18 |
  • ZTFB |
  • 11页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通用一

推雪板20把,铁锹20把,大扫帚20把,清雪小推车3辆,工业盐5袋。以上工具、物品于下发本预案3日内由物业管理部门准备完备,统一放置库房。

1.总指挥:付红兵(经理)副指挥:李红霞

2、一组:组长:范乾龙(保安主管); 组员:全体保安部成员;

二组:组长:(保洁主管); 组员:全体保洁部成员

三组:组长:(工程主管);组员:全体工程成员及客服部成员。

办公室:随机性,同时补充主干道路扫雪力量。

3.职责

总指挥:负责降雪预警前落实各部门清雪准备工作,清雪总体策划安排及组织实施。

副指挥:除受总指挥委托行使职责权利之外,组织清雪期间,负责全面安全工作、区域划分及任务受领。组 长:负责组织本组成员一同清扫积雪,达到要求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cm-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一)、小雪、中雪

1、昼、夜间降雪的,雪停即刻组织清扫,当值人员组织在岗保安、保洁成员按照区域划分进行清扫。

2.按小区出入口、楼栋门出入道、主干道、顺序进行清扫,积雪可就近堆放草坪或树穴。

3.中小雪无特殊情况不得洒盐水,被污染的积雪不得堆放草坪、树穴。

(二)、大雪或路面结冰

1.以雪为令,各部门尽快组织所有成员进行清雪,铲除路面结冰,必要时喷洒适量盐水。

2.遇有特殊情形,决定调动机械设备进行清除,喷洒过盐水的积雪、冰块不得堆放草坪、树穴。

3.公司对责任区清扫工作验收后,清雪工作完毕。

4.清雪工作讲评、表彰、总结。

1.一组责任区:出入口干道——横主路

2.二组责任区:各楼栋门出入道——与主干道路相接

3.三组责任区:入户大堂前后,物业总公司门前及物业停车场

4.工程部及客服部工作不忙时补充其他部门扫雪工作力量。

5.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工

小雪、中雪12小时,大雪24小时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1、夜间下雪,物业全体上班人员在第二天早晨提前半小时到岗,保洁部到岗后先在各单元门口铺设防滑地垫、摆设防滑警示牌,听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进行紧急清扫。

2、夜间下雪天气保安总值班员统一指挥,并随时性清扫主要位置(岗亭主干道,各楼栋门出入道),保证门口台阶无积雪、无结冰。

3、扫雪工具应谨慎使用,现场不得打闹以防出现安全事故。

4、清理完毕后由物业管理部对扫雪工具进行统一回收,并放置制定地点。

推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通用二

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过冬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指挥下,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区(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应急措施,指挥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3)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根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首都正常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影响正常供暖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暖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供暖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因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难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响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暖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2)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

2.1.2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

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内组建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对供暖应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紧急指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调、指导区(县)、供暖企业(单位)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县)、供暖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政府。

2.1.3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暖应急办”)设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供暖应急办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修订北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县)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组织排查并协调消除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

(3)收集、分析和上报有关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具体组织指挥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暖预警建议。

(6)分析总结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建设供暖应急救助体系;组织建立市级供暖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全市供暖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暖应急保障资金。

(8)联系本系统专家顾问组。

(9)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中央驻京单位的供暖问题。

(2)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协调解决驻京部队的供暖问题。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市供暖燃料总体平衡和应急储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5)市监察局:负责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供暖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负责协助处理因拆迁、建设开发、物业管理等引发的供、用热纠纷。

(10)市市政管委:负责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区(县)供暖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储备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解决供暖事故抢修时的掘路、占道问题。

(12)市审计局:负责对供暖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暖问题。

(16)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供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正常供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暖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19)市热力集团: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0)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21)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暖用电引发的供暖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煤炭、燃油应急储备,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紧急调配和实物救助。

(23)各区(县)政府:按照供暖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正常供暖;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置一般和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重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单位职责

供暖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础上,制定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县)及供暖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暖应急办。

(1)因供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2预警级别

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授权区(县)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冬季供暖期结束后,供暖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以事发区(县)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县)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暖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负责人或市供暖应急办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县)、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暖。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市供暖应急办报告。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4根据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4.3.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暖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3.2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分别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5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区(县),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4.4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4.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暖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4.2必要时,组成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4.4冬季供暖期结束后,对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应急委。

5.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暖情况和动态。依托供暖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供暖动态。

5.2信息报告

5.2.1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市、区(县)两级供暖服务热线或供暖单位电话,报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5.2.2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市供暖应急办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5.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市应急办,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5.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暖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暖。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暖单位必须组建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区(县)两级专业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分别由市、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指挥与管理。

6.3应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区(县)建立两级应急供暖燃料政府储备。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县)政府建立供暖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暖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市供暖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间,供暖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暖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暖。

6.7供暖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暖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7.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其他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推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通用三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xx

组员:...

2、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总指挥:...(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忙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别负责幼儿从各个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经过专题会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本事。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坚持学校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学校资料易滑坡的地方逐点检查,异常要严禁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前。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幼儿园整体滑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景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景,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幼儿园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幼儿园门前台阶架空层下保健室、图书室、科学发现室的设备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立刻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6、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经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灾情严重的情景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本事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本事。在需要时要有勇于献身的精神。

附:抢险救灾突击队名单

队长:

队员:

推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通用四

1、成立幼儿食物中毒处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任务。

2、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①组长:

②副组长:

③成员: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0消防指挥中心和园长室(第一个目击者),并联络值班领导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1、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长:王燕霞

成员:陈锦文

主要职责:利用机关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吴碧珠

成员:钟夏荔

主要职责:迅速与市消防大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3、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何秀真

成员:苏玉燕

主要职责:引导全体师生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4、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苏振奋

成员:陈秋月

主要职责: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消防应急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火灾发生后,幼儿园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推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通用五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培训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教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全校师生进行了相关的应急培训工作,现将我校应急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成立了安全应急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万春

副组长:马 明

组 员:许丽华 华方丽 万维奇

王嘉成 杨景伟 马洪奎

我校从开学到学期末,共进行校园安全应急演练4次。包括消防应急疏散演练、防震应急疏散演练、防暴力进入校园应急演练等。学校全体师生参与,达到全员得到应急演练的目的,全体师生能够熟悉掌握学校逃生路线,基本的灭火和防震自救措施。

我校利用大课间时间,统一对我校乘车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对乘车学生提出要求,乘车时禁止在车内打闹,禁止在车内吃零食等。通过校车应急疏散演练,强和校车司机、跟车教师、及学生得到锻炼。校车司机协助校车教师组织学生按疏散,学生不慌乱、不推撞、打闹、不大声喧哗。

学生到达安全区域后,按先后顺序集结站队。校车照管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上报结果。

我校通过全体教师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消防法》、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内容。针对新颁布《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学校主管安全副校长马明主持,对如何规范用电、如何规范学校用火、如何使用灭火器进行了实地操作和指导。

最后通过本次应急培训,使我校全体师生对应急疏散的知识与技能熟悉,以确保应急组织和所有可能参与应急响应的人员具备并保持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圆满完成我校应急培训任务。

推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通用六

style="color:#125b86">急救知识培训心得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师生的避险能力,为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做出积极贡献。

全面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主动、慎重、科学、有效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地震科普知识、应急避险知识、自救互救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努力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积极防御各种灾害、构建安全和谐校园。

时间:11月11日

地点:教学楼各教室(起点)、学校操场(疏散集合点)

组长:王守国(总指挥)

副组长:张学宏(协助总指挥做好演练实施、调配工作)任红宾(草拟演练方案及具体指导演练工作)

组员:孙月仙高凤琴张玉玺贾淑珍吴萍李海燕

一楼:张学宏负责指挥;二楼:张玉玺责指挥;任红宾负责操场指挥。

1、召开班主任会,做好布置、培训工作。

2、班主任老师向学生作演练动员,讲解动作要领和疏散要求及各项安全注意事项。

3、演练实施及要求:

(1)发布紧急疏散警报。

(2)学校在教学楼各层楼梯口安排疏导员,负责疏散指令的传递,并协助各班老师处置疏散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3)听到紧急疏散警报后,每个教室前面二排同学,以靠门、靠窗各一组为序,同时迅速从前门离开教室;后二排的同学,也以靠门、靠窗各一组为序,同时迅速从后门离开教室。

(4)在楼梯口,要按照疏散顺序,在楼道老师的指挥下,由各班老师组织学生用红领巾、手帕或衣袖等捂着口鼻,护着头猫着腰有序地按指定路线“逃生”。进入楼梯的学生排成靠右的一路,防止学生相互推挤、掉队和踩踏,防止出现摔倒和踩踏事故。

(5)高年级学生要照顾低年级学生,男生要照顾女生;二楼学生下楼时不要冲撞低楼学生。所有师生离开教学楼之后,迅速到操场集中。

(6)在操场建立临时疏散指挥部;各个班级学生在老师带领下按预案规定的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至操场指定区域。各班主任开始清点人数,清点结果后由班主任向校长汇报。

(7)疏散演练完成后,由校长总结。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