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大全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2 17: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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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上班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必须本人亲自签到。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二次以上者每发生一次处以罚款处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罚款50元)。

3、行政工作人员上班须着工作服,佩戴胸牌;车间工作人员上班须着工作服,工作裤,佩戴胸牌,穿劳保鞋及其它防护用品。如不按上述要求穿戴者,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10分钟和下班前10分钟对办公室进行整理与卫生工作,保持整洁,干净的环境。办公桌面不允许乱堆乱放,香烟头不允许乱扔(尤其是花盆里),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6、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的工作人员必须关锁好本部门的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及不必要的浪费。如没关门窗及设备电源,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发现二次以上者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记录人等重要信息。

8、公司员工外出办公时要向领导请示,说明去向,并在公司前台工作簿上登记。

9、公司员工如有特殊私事外出要向领导请假,在公司前台工作簿上登记,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请假制度详见本公司考勤制度)。

10、当天能够完成的工作不得拖延至第二个工作日完成。

11、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2、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3、每周一的公司例会关联人员必须准时出席。无故缺席者,出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出现二次以上者每出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50元人民币);无故迟到者(公司规定的开会时间十分钟后到达的一律视为迟到),出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处分,出现二次以上者每出现一次处以罚款处分(每次罚款20元人民币)。如出现例会因故不能按期召开的情况,例会召集人要及时发出通告。

四、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部。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三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

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

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

(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

必须盖有开票

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如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盖印章。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白条原则上不予报销。

(3)报销附件要齐全。

应附清单的必需附清单。

3、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

(1)有经办人签字,大型开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

(2)送会计审核;

(3)报主管领导审批;

(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四

摘要:在高校管理中,财务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利于提升我国高校的整体管理水平,促进高校的发展。但当前的高校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财务管理水平降低,本文在分析高校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内部控制为视角,分析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内部控制;高校;财务管理。

近年来,随着高校的发展,其财务管理工作也不断地发生变化,复杂性和多样性不断的提升,由此一来,当前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逐渐的暴露出来,并对高校的部分工作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对此,高校应该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科学的分析,从而制定科学的对策,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当前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足。

在内部控制体系中,核心为内部环境,通过有效的控制,保证控制对象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的管理层为实施财务管理的重要人员,其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财务管理水平及财务管理质量[1]。当前,很大一部分高校管理层并未充分的认识到财务管理对高校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措施落后,严重的限制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与发展。并且也缺乏对内部控制正确的认识,单纯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要求及规范既是内部控制,从而在开展内部控制工作时,一味的下达指令,影响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内部控制的有效开展有利于提升整个单位的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对于高校的财务管理来说,通过内部控制的作用,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及有效性,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但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健全,在贯彻与落实时,可操作性比较差,导致财务管理的开展缺乏科学性,频繁的发生各种问题。

(三)财务管理工作合理性比较差。

目前,高校的经费逐渐由财政拨款转变为自主经营,由于高校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工作,导致部分高校在自主经营的过程中发生负债,甚至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当中,影响高校的发展。预算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通过预算的合理进行,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但高校的财务预算工作更多的是形式化的预算,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现阶段,社会上各个企业内部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的比较完善,高校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可充分的借鉴各个企业,结合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建立完善之后,还应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将高校的所有部门囊括进来,在整个高校的内部实施财务管理,从而有效地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高校的发展。

(二)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实施由人来进行,因此,要提升高校人员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首先,高校的管理层要正确的认识内部控制的作用,形成内部控制的观念,从而有效地带动员工提升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财务管理的力度,充分的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2]。内部控制意识形成之后,还应着重的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培训,促使工作人员正确的开展内部控制,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能力,了解最新的财会信息,同时,职业道德素质、责任意识都比较强,有效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工作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在对其进行管理时,要对关键点十分重视,对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严格的控制。具体说来,财务管理的关键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预算,无论高校的经费来源于何处,在使用之前都需要经过科学的预算,高校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时,要对各项经济活动的预算进行科学的分配,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监督,提升预算实施的合理性[3];第二,资金的内部控制,高校在对资金进行管理时,应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正确性,保障高校的正常运转;第三,报销管理,对于高校日常的财务开销,在进行报销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第四,收费管理,收费时,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标准来进行,并加强监督,保证收费的合理性;第五,内部审计控制,加强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做好监督与控制。

尽管在内部控制视角下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但通过相应的改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升财务管理的科学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充分的发挥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促进高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毛丽萍.民办高校财务内部控制问题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12:248.

[2]施薇薇.基于内部控制视角探析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09:194+196.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五

通过对医院预算、内控制度、专项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基建项目等重要经济业务的效益审计,促进医院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近年来,市三院内审工作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思路,有效拓展审计领域,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以审计促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大好局面。

说到底就是在审计工作中要严要求、高标准,确保审计质量。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审计质量为也是审计服务构建和谐社医院、体现服务水平的根本要求”。

当由审计参与后,根据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跟踪,单这一项就为我院节约了数万元资金。印刷品方面,06年前印刷品支出一直居高不下,且库存积压太多,有的能用几十年。通过审计参与,进行印刷品印制招标,从而大大降低了印刷品支出:06年印刷品审减率57.1%(个别品种审减率达86.3%);07年审减率25.1%;08年审减率23.2%。

近年来审计科按照院领导“扎紧口袋”、“关口前移”的要求,使审计工作做到“三个提前”:

审计的项目、范围不断拓宽,在厉行节约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从2008年到目前参与招标比价工作44次,参与议价采购物品43批次,涉及60多个供应商,完成专项项目审计119项,接审各种物资采购、基建维修等总额183.77万元,在总务和财务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审减金额18.16万元,审减幅度为9.88%,最高审减率达43.33%,为医院节约了大量资金。

市场决定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医院要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向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必然会消耗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因此医院的经营过程也就是资源耗费的过程,同时也是成本的形成过程。医院之所以必须注意成本是因为每增加一元的成本不仅会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而且会减少医院的收益,影响医院的长期发展,成本问题解决不好,医院的效益就没有保障,竞争力也会变得低下。

因此,市三院内审工作把医疗服务成本作为基本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大问题,找到损失浪费的主要表现、症结所在,做好综合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和建议,促进医院有效节约与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从而大大提高了医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促进医院的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争创“三甲”专科医院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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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六

随着中石化集团改革的不断推进,近几年来县级支公司在管理上逐步采用了一系列先进的管理手段,企业erp的推行、电子商务的实施、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条块专业化管理模式的推开,使企业管理上有了长足的进步,为支公司费用预算控制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但在运作上支公司离上级公司“精心经营,精细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如在费用管理上标准不够先进、管理不够简约、手段比较落后、工作未落实到位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上有误区。长期以来,对于加强企业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企业的费用预算和控制,有些领导者缺乏应有的认识,在工作中往往重经营、轻管理,而经营之重又仅仅表现在“量”(销量)的追求上。认为费用预算和控制仅仅是财务一条线的事,更有甚者,极少部分人认为费用预算的控制还会影响他们正常地开展经营工作,制约太多。

2、方法上有不足。缺乏先进的预算控制理念,在制定费用方案和进行预算控制中,只将费用划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两部分,对变动费用实行吨油费用进行控制(即实行弹性预算控制),对固定费用采取定额控制,即在上一年实际费用执行的结果上加以适当的调整。这种以过去的水平为基础的调整,实际就是对过去费用执行的承认,即上一年无论费用执行如何都认为是合理的,这种不加分析、不加改进、因循沿袭的做法,容易造成预算的不足或者是安于现状,造成费用预算浪费或失控。

3、信息上不对称。分公司和支公司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费用预算及控制效果,各支公司费用水平客观上存在着差异,而分公司对各支公司掌握的信息要比支公司的经营者所掌握的信息少,支公司的经营者就会充分利用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千方百计在费用预算上做文章,要求提高吨油费率,或提高固定费用项目的预算总额等等于。在执行预算时,往往常对自己有利的变化(客观条件变化使费用下降)不说、不汇报,而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却夸大其辞,使自己在费用预算和控制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样的结果必将加剧企业预算目标落空,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率。

4、时点上不同步。费用预算不能适应实时控制的需要,费用控制滞后。费用预算是按期制定的,费用控制自然也是对规定时期内的费用实行控制,这种方法的明显不足是无法用于日常的费用控制,造成费用控制滞后。由于众多原因,预算往往不能在费用发生之前发挥事前控制的作用,而要在费用发生之后,待经办人持费用单证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时,财务部门才能将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算相对照,检查其是否超过预算。从中可看出按照这种程序操作的控制的滞后性和被动性,使超预算开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在难以控制的情况下,领导及财务部门只有把超支费用推到下一个结算期。这种不在预算执行上下功夫,而是随意违反会计确认及变动会计结算时间,“凑预算”的做法,使预算指导作用大打折扣。

5、考核上不全面。预算考核只注重费用节约额,未考虑其它综合因素。费用预算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预算控制费用,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对费用实行包干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在预算考核中只注重费用节约额而不考虑其它综合因素导致的结果就是有些经营部门为节约费用、得到相应的利益,往往会削减一些必要的经营活动。如为节约修理费用,故意推迟必要的修理项目,甚至不修理,能过则过;为节约电费,减少正常的开灯时间,甚至不开灯等等,从而影响了正常的经营,产生了减少工作、多得利益、消极怠工的矛盾,这与预算和控制的初衷也是不相符的。

二、完善费用预算与控制的原则。

1、费用预算要以明确的经营目标为前提。

费用预算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把费用预算与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在制定费用预算时,要考虑所制定的费用是否必要、合理,预算目标要具有先进性和竞争力。

2、实现业务预算和费用控制的一体化。

要对费用实行动态的预算控制,应以费用发生的动因即业务活动作为费用控制水准,而不是以时间为基准。对大多数发生的费用来说,应根据事先设定的费用预算水准,根据业务的活动量来调整预算水平。即随业务的发生,不断地调整其允许正常开支的费用数额,实现科学的费用动态预算和控制,并且在每笔费用发生前将可能干发生的费用与控制相比较,以此决定费用可否发生,应发生多少。

3、严格执行与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促进费用控制的有效。

实行费用预算与控制,成败与否的关键是看预算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要使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需要有专门部门负责对费用预算及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科学、合理地建立预算考核体系,从而尽可能地区性减少费用预算管理的不利影响,及时准确地揭示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和存在的问题,以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三、如何加强支公司的费用预算与控制。

综上所述,为更好地克服费用预算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支公司的费用预算控制,使支公司费用开支更合理,操作更规范,着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思想引领,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费用预算及控制的意识,提高执行的自觉性,适应新的管理。要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系统的进行宣传教育,阐明费用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企业领导要带头参与降本压费,带头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上到下倡导“节约费用,合理开支”的企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典型,在支公司各部门中营造一个良好的预算管理工作环境。同时要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预算、接受预算、执行预算,实现降本增效,切实体现“省下来就是赚的”这句话的意义。

2、更新理念,积极改进预算编制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费用要采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而不能将预算编制方法模式化。对支公司的各项费用要加以分析、分解,比如加油站电费,要分解成场地照明用电、加油机三相用电、生活用电(包括空调、烧饭、烧开水、电热水器等的使用率)。场地照明用电从基建开始就应考虑灯管、瓦数的配备,设置的数量、位置是否科学合理,要综合考虑其功能性和必要性,达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的目的。总之作为支公司的预算,要在参考历史及同行的先进水平时,尽量推行零底预算。

3、完善监督,杜绝内部人控制信息。实行财务独立,增强监督有效性。发挥财务专业化管理的优势,加强支公司费用的监控。对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支公司财务人员应根据本片区的变化、外地环境的变化及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使分公司能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预算,使费用控制与实际情况更加适应。比如因道路修建缩减运程,财务部门要及时反映信息,使运杂费预算能及时得到减调,使控制更加合理。

4、抓住关键,改善预算控制点。要实现有效的费用预算控制,必须把控制设置在业务发生之前的审批环节,将费用预算控制点前移,做到先审批,后开支。未经审批,业务经办人不得办理业务开支费用,保证每一笔费用的发生都在有效的预算控制之内。

5、完善制度,建立全面、合理的考核体系。建立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实行月度考核和过程预警控制。依托中石化信息系统建立台账,在内部网上及时公布,确保预算开支的公开、透明,费用考核的公平、公正。一方面应当使预算更好地体现计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应当适当掌握预算控制度,使预算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达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实行预算控制时,首先要看其经营活动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只有在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任务下节约费用才会获得适当的奖励,使经营活动和节约费用相互统一。

总之,随着内部控制制度的推行,支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的原则规定多、具体规定少,政策导向多、程序规定少,定性规定多、定量规定少的情况将逐步得到改善,在预算管理控制上形成明制度、守权责、树形象、求规范、负责任的良好氛围。在上级公司的指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中石化企业“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的最终目标。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七

__公司为了坚持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科学地考核和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激发其工作热情和潜能,促进个人绩效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岗人员(包括因请假、停班等月度出勤不足者)。

二、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管理的需要,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业绩考核、素质考核和特殊贡献三部分。

业绩考核主要是指对被考核人员完成的岗位工作、上级交付任务以及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业绩情况。

素质考核主要是指对被考核人员基本业务技能、核心能力、职业道德、特有素质进行综合评议。

特殊贡献主要指对公司发展的特殊贡献及工作过程中的创新、突出亮点等。

三、考核组成部分及权重。

(一)中层管理人员:

1、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由四部分部分组成,即部门月度考核成绩、自评分、月度评议成绩和加减分值。部门月度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自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月度评议成绩占15%,加减分占总成绩的15%,即:

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成绩=部门月度考核成绩×60%+自评考核成绩×10%+月度评议成绩×15%+奖分、扣分(范围为0—15分)。

其中:

(1)部门月度成绩按部门(或单位)月度考核成绩计算,如部门月度考核成绩因特殊情况无法计算时,按85分计算。

(2)自评成绩的考核分数为准;

(3)月度评议成绩由直接主管考核成绩、部门员工评议成绩组成。即月度评议成绩=直接主管考核成绩×60%+部门员工评议成绩×40%。副职的直接主管为本部门正职,正职的直接主管为分管经理。

(4)部门(单位)负责人加减分值以公示的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为准。副职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实绩确定加减分值,部门和下属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考核成绩要附带加减分数明细。

2、如出现职业禁区里规定的情况,情节轻微者,一次扣掉20分;情节较重者,一次扣掉30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本月度考核成绩为零:

(1)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及法规规定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出现职业禁区中规定绝对禁止行为的;

(5)有任何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公司的行为;

(6)在业务交往中私自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

(7)利用公司资源招揽、从事私活,谋取私利的;

(8)不服从工作安排及拒绝执行公司管理规定的。

(9)具有《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的自由主义表现之一者,尤其是具有在公司散播谣言、对上级阳奉阴违、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不利于内部团结,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者。

3、考核等级。

a级(优秀)90—100分工作成绩优异,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占总人数的10%。

b级(良好)80—90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占总人数的65%。

c级(合格)70—80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占总人数的20%。

d级(基本合格)60—70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占总人数的5%。

e级(不合格)60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4、月度考核流程。

注:本流程规定时间随具体情况变化而变化。

(二)员工。

员工考核由各部门、下属各单位参照中层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内容及所占权重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同时,为保证考核工作收到成效、见到实效,以利于激励先进、鼓励后进,员工月度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原则上分别占到总人数的10%、65%、20%;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人数的5%。

四、考核纪律。

(1)考核者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因为个人好恶予以过高或过低评价,一经发现上报考核委员会酌情扣分。

(2)考核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种资料不能按时报送者,每迟报一天扣单位3分,依次类推。

五、考核反馈。

1、申诉。

人力资源部每月公示员工成绩后,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网上或填写申诉表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举报,人力资源部及时进行调查落实,将调查情况上报考核委员会审定。

2、考核面谈。

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员工要及时沟通反馈,沟通主要以面谈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开发部组织面谈。肯定成绩,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八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情况,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校长,在中心学校校长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中心校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2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

(2)、开支200元以上,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由校长负责审批。

2、审批程序。

(1)所有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证明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报账员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账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教代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后,校长批准后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费用由报账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回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1、出差六安车费报20元∕来回1趟。每天生活费20元。

2、培训、学习、考察、参观需集体生活、住宿、坐车、培训费按发票报销。

四、财务原则:

1、账目日清月结,期末整理公布。

2、压低、紧扣支出,民主理财。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篇九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相应的管理与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上确保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一般是由企业的会计部门开展的,主要是对于内部的财务变动进行管理与控制,其具体包括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会计审核结果、资金流动状况等。在企业日常的运行过程中,企业的财务管理覆盖了企业的整个运作流程。企业的会计管理人员通过对企业财务的管理及控制能够实现对企业财务变动状况的及时充分了解,从而能够提前发现企业财务中潜在的一些风险,能够提前进行应对,将财务风险的影响降到最低。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企业会计人员能够对企业的资金流动方向做到全面的了解,从而为企业的投资与发展提供较好的帮助,确保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企业会计部门的内部控制是针对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境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其具体的控制过程如图1所示。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通过内部控制能够使企业的运作更加的规范化,从而确保企业的运作效率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的对企业的运行过程进行优化,有效的降低企业运行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者是内部运作而导致的问题的发生概率,从而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并且,通过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对企业运行过程的合理分析,从而发现企业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企业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对于企业的运行流程进行调整,从而确保企业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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