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工作制度(模板1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7:09:16 |
  • ZTFB |
  • 13页

总结让我们懂得感恩,懂得珍惜,懂得在变化中不断成长。总结时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书面总结、口头总结、图表总结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士总结的成功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一

一、2010工程概况:

路面为改性沥青混凝土sma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原水工程、绿化工程、绿化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和燃气工程等。

二、2010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情况:

2010***项目按计划完成了文博会临时道路、箱涵、原水管、污水管、土方外运等工作,工程进展的速度得到了业主的好评;各项材料送检、试件检测均合格,在各项验收中未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箱涵砼经市质检站回弹检测结果为合格;***对项目投资控制较为严格,并且有一套严谨的程序,任何增加的造价均需通过专题会议讨论,设计院进行造价概算,超过一定数目的变更还需经过审计部门审核,本因设计变更增加的造价在合同允许的范围内。

三、2010监理工作的成绩、经验及不足:

由于2010年5月份***召开***,****旁动漫城为分会场,****要求修建一条临时道路,要求必须5月份前完工,工期十分紧迫,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提前将临时道路完成,得到了业主的好评。由于****在变更上有自己的一套程序,项目开始阶段各单位对变更的程序不是十分了解,在工程变更上进展的较慢,经过对工务局变更程序的学习,项目部对变更程序已有了深刻的了解,目前已将变更工作顺利的向前推动。

四、2010项目好人好事:

甘肃舟曲泥石流灾难发生后,项目部员工感到非常痛心,大家分别为灾区进行了捐款,来表达对灾区人民的一份心意。

五、2010市建设局、质检站、安监站、公司、分公司、外审单位对项。

目的检查情况统计及分析:

市质检站对项目部检查4次,市安监站对项目部检查4次,业主单位对项目部检查2次,分公司对项目部检查2次,检查后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市质检站主要检查过程控制资料,规范、检测仪器、人员到岗情况等;市安监站主要检查设备报审情况、特殊工种证件、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等。

六、2011年的工作计划:

2011计划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安全、保质保量的将***项目完成,争取提前完工,向业主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七、对分公司2011年各项工作的建议。

建议分公司将强对项目部的检查,项目部可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项目部的整体形象。

2011年1月4日。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二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终身监理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不转让监理业务,不承担与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业务。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3、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方案中应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并协助业主组织好图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

5、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归档。

6、发现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章)。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三

1.上班时间应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

2.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准打麻将,打扑克,不准利用电脑、手机玩游戏、看电影、看电视等。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不准高声喧哗,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所有工作人员应廉洁奉公,不行贿、受贿,不拿、卡、压下面施工班组。

5.工作中应认真负责、细致谨慎。

附:作息时间(冬季):

8:00~12:002:00~6:00。

有急办的事或浇筑混凝土,晚上、中午也应安排工作。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四

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的有关要求持证上岗的证书。

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如:吊车司机、上下电梯司机。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五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一次。

监理例会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整理。

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必要时可写在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与会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材料设备的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结束由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初稿编写后,请与会各方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方面,并做好发文记录。

会议纪要最迟不得超过5天报送各单位。

为解决合同实施及工程进行中质量、禁赌等方面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专题会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

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发至与会有关单位,并应有签收手续。

项目监理部内部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业务学习、讨论工程上有关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问题。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将公司召开的总监会的主要精神进行传达,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1)项目监理部结合本工程各专业的特点及图纸文件,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安排旁站监理,并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后,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承包单位的配合人员也应签字。旁站记录要如实写明工艺情况、质量情况、材料情况、试验情况,数据要具体真实。

(3)项目监理部队施工过程的巡视作为一个制度执行。

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分别不少于一次到现场巡视,每天的巡视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定期(每月)检查巡视和旁站记录情况。

公司给每位员工配发专业监理人员日记本。监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当天的主要活动情况,例如巡视、旁站或参加会议,对每次活动的情况都要作简要的记录,巡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等。

每个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指定专人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根据各项目情况,监理日志可以各专业记录在一起或各专业分别记录。记录内容按照公司技术质量部文件要求和监理规程要求进行。由各专业记录人员或专门记录人员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周检查一次并签阅。

我公司在进行iso质量认证、检查、复查及公司的定期检查时,都要检查监理日志的记录情况。

监理规程中和公司管理制度中都有监理资料的管理办法、监理档案的借阅办法与档案保存期限等。

每个项目部的资料员(专职或兼职)都应按照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资料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资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每年的年末或年中,在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审中,对每个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质量记录、档案管理进行检查。

公司年中对项目进行定期抽查及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质量手册》及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时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到项目监理部对资料、档案文件、施工现场的质量体系施工现状进行检查。

项目监理部工作结束后,(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工作总结,对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总的评价。

鉴于监理工作的特性,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了一套培训制度。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获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凡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已在其他监理公司工作过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进行《新上岗人员培训》,介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要求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据需要技术质量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另外还会派出人员到市有关培训班进行培训学习。

1、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同意,未经监理签认的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单,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2、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预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信誉等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认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否则监理有权拒办付款证书,责令总承包单位停工或返工。

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并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然后由总监签认。审批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当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存在问题未经审核时,则严禁施工。

4、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认可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参与选择工作。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鉴定检验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5、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控制。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6、砼、砂浆试块管理审核制度。

现场砼和砂浆配制在开盘前,其配合比必须有资质符合要求的试验室发出,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商品砼的供应厂家必须获得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认证。

砼及砂浆在配制时,必须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做试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试块台账。试块组数应符合工程需要除留置28天标养试块外,还应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和其他需要天数(7天及14天)强度试验的试块。施工应按试块的规定时间进行试压,其试压结果在三天内送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正常判断。

7、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对以下主要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8、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结论。

9、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工程施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在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

1)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3)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当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有关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证据、预防措施)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在48h内签发审批意见;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月计划,并报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5日报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11、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为促进工程及时竣工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督促承包单位完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届时请甲方、[[设计参加),经检查需要局部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保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价制度、仪器设备监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均是公司管理方面的规定,工作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在此不作详细描述。

第十三章监理人员守则。

1)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3)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不乱扔纸屑、烟蒂;

4)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工作环境。不大声喧哗、吵闹,上班时间不打扑克,不玩游戏;

5)工作时间内尽量减少私人电话,缩短电话通话时间;

6)桌面文件、资料要码放整齐,报纸、文具要放置有序;

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积极工作;

8)尊重、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遇事主动与业主沟通,不出现越权和顶牛现象;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六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深基坑开挖、大型支架、临边围护工程、模架制梁、水上作业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

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站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离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

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里上报监理站,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七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不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机具、物资是否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八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

三、审查主要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分包单位的业绩;

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5、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四、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监理组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立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委托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五条公路建设活动及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七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交通部负责全国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采用中外合资、合作、贷款及bot形式的公路建设项目,由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公路建设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章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按职责权限审批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路建设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标投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八)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

(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四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应当报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试运营,未进行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试运营;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前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使用;在试运营期限内未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停止使用。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四章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事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从业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必须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禁止地区分割和行业保护。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和资信登记,并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质量和安全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事故;特别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含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七条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二)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扩大和突破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三)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四)资金筹集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及时;

(七)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制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第二十八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审核、汇总、编报年度公路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审批年度公路建设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拨付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七)督促项目法人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七章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公路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都有权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检举、控告、投诉。

第三十二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建设活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员聘用办法由交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资信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制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从业单位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业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取消1一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能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的,可停止其行使政府监督职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或暂停资金拨付;对从业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1—2年资信登记的警告处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乱摊、乱挤建设成本,责令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并按照施工监理规范的`巡视记录表格填写巡视记录。

二、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二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3、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1、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专责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2、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专责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向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上报公司监理部。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国家安监总局第48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

三、职业危害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申报包括在线申报和纸质申报两种方式。首先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第三项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交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五)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应及时归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的,第一次给予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人警告,第二次起扣除负责人的工作绩效。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四

问题,使工程项目尽快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特制定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月度验收制度。

(1)、单位:工程、计划、技术、监理、建设、施工、综合、财务等有关部门。

(2)、时间:每月25日左右。

(3)、牵头单位:基建科。

(1)、工程进度: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

(2)、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

(3)、工程现场管理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资料、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资料)。

(4)、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采用汇报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办法。在听取建设单位汇报后,实行分组验收、集中讲评,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建议。

4、月度验收情况作为本月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5、执行第八章第五条规定(aq1055—xx)。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五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承包人在开工7天前将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

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师审批。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10天,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开会时共同研究解决。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督促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工程技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难点、设计特点、工艺、工序重点),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有关单位执行。

监理人员审核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对于水泥、外加剂、沙子、碎石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取样并送检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场。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六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5、督促整改制度。

对于发现的工程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部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在隐患消除后,监理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七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更好的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各项施工任务,并创建一个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经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定,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务必准守执行:

1、作息时间安排: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现场施工人员参照施工班组上班时间上班,晚上轮流值班,值班负责人要了解当天施工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未值班和未填写者处罚50元/次罚款。

2、管理人员考勤必须自己签到,不得有意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2次/月作旷工处理,多次者辞退出项目部。

3、要认真学习和了解本项目部及本人的工作任务、职责和目标。

4、现场所有管理人员不准酒后上班,违者处罚200元/次,多次者辞退出项目部。

5、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应跟进班组作业,现场有工人上班就必须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现场指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所有管理人员应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岗位职任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

7、上班时间严禁在项目部喝酒、打牌,违者罚款200元/次,多次者辞退出项目部。

8、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执行“三检制”,各施工人员应严格控制各施工班组的质量安全,做到班前安排、交底,施工中检查、督促。

9、各管理人员每天必须作好施工日志,记录当天施工情况、质量情。

况、安全情况,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停水、停电、设备情况等。

10、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资料、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好各种技术、经济、安全等资料,各种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

11、所有入场工人的入场教育、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工作必须由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并要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参加。

12、严格执行各种申报、报验制度,每项工作、每一分部都必须事前申报,经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作业,完成后经过项目部内部验收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13、所有管理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14、做好每天的考勤及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

15、各管理人员每周六提出下周的材料需用计划,报批后方能采购。

16、所有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聊。

qq、看小说、打游戏等。

17、管理人员休假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休假和有事耽误必须书面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开,任何人不得请霸王假、带信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补上假条。

18、本制度由公司及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北部新区b标准段分区黄桷西路道路工程项目部2014年1月10日。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八

审计项目审理是指审计机关法规部门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业务部门提交的反映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修改,并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的行为。2008年4月,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法制工作会议上提出建议,法制部门对审计项目的复核应向审理转变。随着审计署《审计署2008—2012年审计工作规划》的制定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改进审计复核工作,探索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的工作目标。同年九月,审计署制定了《审计署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审办法发﹝2008)229号,以下简称《审理办法》),开始在审计署各司局试行审计项目审理办法。本文拟结合法规工作实际,参照《审理办法》,通过分析审计项目复核到审计项目审理的主要转变,探讨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提出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以期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有所裨益。

(一)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的转变。刘家义审计长提出,审计质量把关应该从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进行。审计项目复核工作侧重于形式审查,主要围绕审计组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的以下事项开展: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而对于指引审计工作的审计实施方案、形成审计结果所依据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取证材料并不要求法制机构进行审查。在实际工作中,脱离了对这些材料的审查,复核就只能停留在核对数据、核对法规适用等最基础的层次上,无法判定审计项目是否达到了预定的审计目标、是否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形成审计结果,没有充分发挥审计质量控制的作用。针对这一矛盾,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提出了实质审查的要求,在保留了复核审查内容的基础上,更把审计实施方案的合规性、针对性和执行情况、审计证据的四性以及同类问题处理的一致性纳入了法规部门的审查范围,既审查审计结果类文书,也审查审计过程类材料,既审查审计结论的表述、定性和法律适用,又审查支撑审计结论的取证是否充分有效,大大拓宽加深了法规部门的审查广度和深度,提高了审计质量把关的层次。

(二)事后审查向提前介入的转变。审计项目复核工作中,审计机关法制部门介入审计项目开展复核的时点是在审计项目现场审计结束以后。虽然在复核过程中,复核人员必须查阅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但反馈意见由于文件篇幅、文字表述等原因,往往难以全面清晰的从被审计单位角度反映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法谚云“讼听双方”,复核人员能够就审查材料和审计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但和被审计单位缺乏直接的交流,不利于复核人员对审查材料作出全面客观的判断。为此,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要求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审计项目,即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在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之前,如召开交换意见会的,法规部门应当安排审理人员参加会议。笔者所在审计机关曾于去年试行过复核人员参加审计项目交换意见会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复核人员在现场听取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双方的意见,一方面实现了审计质量控制关口前移,在现场就反映问题的定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有效性、适应法规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出意见,既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又方便业务处室在审计现场及时修改完善;另一方面提前熟悉项目情况,更加客观全面的了解审计项目的背景和反映的问题,为复核项目打下良好基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把提前介入审计项目作为制度确定下来,有利于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单一项目审查向同类项目对照审查的转变。在以往的审计项目中,由于对审计处理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缺乏一个比较可行的参照体系,更多依赖于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而不同的审计人员因其对适用法律的认识不一,对问题轻重的判断不同,导致“同事不同罚”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审计项目审理工作中,审计人员要对同类项目审计报告中对同类问题的定性及处理的一致性进行审查。这就要求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不能局限于单一的审计项目,更要关注本机关乃至其他审计机关实施的同类审计项目,以保证审计机关对同类问题统一定性、统一法规适用、统一处理处罚尺度,监督规范审计工作中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规避审计风险。

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既属于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范畴,也属于审计权力约束范畴,是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和结果,对审计全过程的跟踪式复核、评价、审查和监督工作。

(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计实施方案的审理。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和审前调查情况制定的、指引整个审计项目开展实施的“作战计划”,它制定审计目标、评估审计风险、明确审计范围、确定审计重点,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重点审查对象。对审计实施方案的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的合规性。这一环节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的程序性问题。审理时应按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审计署第6号令,以下简称审计署六号令)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的程序性要求,审查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时是否经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是否报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遇有应当调整审计实施方案的情形时是否按规定报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或报经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一环节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的实质性问题。在有审计工作方案的情况下,应首先审查审计实施方案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步骤和方法等方面是否与工作方案保持一致,并结合审前调查情况作出了细化安排。其次,应审查审计实施方案中审计目标是否可行、审计重点是否恰当、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可行、审计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审计分工是否明确,从而判定审计实施方案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是否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并写入审计报告中;其他事项的审计过程和结果是否在审计日记中有完整的记录。

2、审计证据的审理。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收集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作为审计结论基础的材料。对审计证据的审理重点是支撑审计结论的证据是否具备“四性”:

第一、审计证据的客观性。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审计人员的经验判断和主观推断,这是取证材料作为审计证据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属性。

第二、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审计证据用来证明或否定某个审计事项时,必须与该事项之间必然存在的联系,并与审计目标相关联,不具备相关性的材料对审计事实的认定毫无用处。审查证据时应判断取证材料与待证事实是否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剔除冗余证据。

第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数量能够支持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审查时应判断取证是否达到了审计人员形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

第四、审计证据的合法性。审计证据必须依合法的程序取得,以合法的形式固定。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审计事项的依据。没有以合法形式固定的证据,如被审计单位未签字盖章、审计人员也未注明原因的,也不能作为审计证据。

3、审计结果类文书的审理。审计结果类文书包括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对此类文书的审理大部分延续了审计复核的内容,即着重审理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除此之外,还应审理同类项目的同类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是否一致。

(二)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突破了复核工作以查阅卷宗为主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增加了现场交流、沟通询问、会议研究、修改文书等程序方法,更大程度保证了审理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1、参加交换意见会。审理人员在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之前,应参加与被审计单位召开的交换意见会,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反映的意见情况。审理过程中,必要时审理人员可以到审计现场进行审理,或报经分管领导同意直接到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

2、审阅材料。业务部门完成审计结果文书代拟稿后,审理人员应对以下材料进行查阅审理: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组审计报告(即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的书面说明;业务部门出具的书面复核意见;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审计定性、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他相关资料。

3、询问相关审计人员。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应就相关问题及时与审计人员及业务部门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全面了解情况。

4、召开审理会议,出具审理意见书。审理人员应对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就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与业务部门的主要分歧、补充完善或修改问题的方法措施等提出审理意见。法规部门领导主持召开审理会议,在审理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出具审理意见书。

5、修改审计结果类文书。法规部门出具审理意见书后,业务部门应对审理意见书的采纳情况作出书面反馈。涉及审计结果类文书的恰当性、同类项目同类问题定性处理的一致性和其他重要事项等问题,应由法规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反馈意见直接进行修改,对重要修改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与业务部门共同确认。

(三)法规部门和审理人员的审理责任。审计项目复核工作中,法制部门和复核人员对其复核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处理处罚不当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而在审计项目审理工作中,法规部门和审理人员不仅要对出具的审理意见负责,还要对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中审理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对经由法规部门修改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的恰当性负责。

(一)审理会议制度的完善。审计项目审理工作中增加了召开审理会议这一程序,确保了审理意见是法规部门集体讨论决策的结果,而不是个别或几个审理人员的个人判断,增加了审理意见的公信度。审理会议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应进一步明确其形式、内容和职责。审理会议由法规部门领导主持召开,法规部门其他领导、审理人员和审计组有关人员参加,实行民主集中制,会议的讨论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此外,审理会议不仅应就审计项目的审理意见展开讨论研究,更应该承担监督审理行为,总结审理经验,制定审理内部操作规范等职责,为加快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的奠定基础。

(二)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性质对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复核人员队伍已不能满足审理工作的需要。在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上,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审理人员的选配,从专业资质、工作经历、业务素质等方面提高审理人员的选配标准;另一方面要配备兼职审理人员,兼职审理人员应是一些专业审计领域(如金融、工程、财政等)的行家能手,在开展这些专业审计项目的审理时,作为专家充实到审理人员队伍中,参与审理工作,提出专业意见。

(三)审计项目审理准则的出台。目前指导法规部门复核工作的法规主要是《审计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2000年审计署第2号令)、审计署六号令中关于复核的规定和《审理办法》。前两个法规在内容、程序和责任等方面与《审理办法》有很大区别,已不适应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的需要,但前二者是部门规章,其法律效力高于仅属于一般规范性文件的《审理办法》,如不对《审计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和六号令关于复核的规定进行修改,出台审计项目审理准则,必然给实际工作中开展审理工作带来不便,也难以真正建立和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

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篇十九

廊坊市华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一、制度纲要。

六、勘察设计交底及图纸自、会审制度。

七、监理规划编写评审、交底制度。

九、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现场落实制度。

十、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十一、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一、制度纲要。

1、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要完整、准确的理解和执行。

十六字监理方针,圆满完成监理任务。

2、监理项目部实行总监(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总监负。

责,监理员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监对公司负责,监理工作在总监的统一安排下全面开展。

3、严格监理程序,各种审签应按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三级把关制,签认要用监理语言,认定的事项必须定性定量。

4、严格施工现场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周现场巡视不少于三天,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工作,除整理资料和特殊需要外,要坚守工作岗位,立足现场。

或原材料抽检试验必须由见证人员现场取样。

6、及时办理承包商送来的各种检查申请批复单,测量报验单、施工记录、质。

检单、放样报验单、中间交工证书、计量支付报表等,若无特殊情况应当天完成审签。

7、认真审阅办理承包商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开工申请等,一般。

应在三天之内作出明确答复。

8、监理项目部每月原则上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

交流研讨。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问题,项目部全员的语言、行动要一致,不允许各行其是。

9、总监负责全面工作,重视巡视、抽查监理部的日常监理工作,总监代表协。

助总监工作,总监不在,受总监委托总监代表代理总监工作。

10、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监理日记、旁站记录,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核对。

监理日记及检验资料,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各类文件及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存档。

1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要密切联系、紧密配合,及时主动向相关专业提供有关资料。

1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定期向组长汇报监理工作。

14、总监每月按时向公司报送有关资料、报表。

15、监理部应整洁有序,来客主动热情接待;电话有人传达,来电主要内容要。

记录,有问题及时交办。

1、严格监理程序,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到。

眼勤、嘴勤、腿勤、手勤。

承办人知道,并以文字为依据;每分项工程开工前,用文字做好分项工程质量要求的监。

理要点,并对承包商进行一次质量方面的书面指示。

3、严把开工报告批复关,一定要具备了开工条件才能审批。

4、做好监理日记,注明时间、桩号、部位及情况和有关人员,特别把发现的。

问题、整改或处理意见记清楚。

5、充分利用监理通知、批示、指令、现场巡视、旁站等监理手段监控施工,使施工的全过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序进行。

6、特别对质量通病、隐蔽工程、结构工程,作出详细的图文记载和指示,发。

现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要求的,解决返工。

7、工程质量必须用数据说话,有关试验、测量数据,必须认真记录、审核、保管。

8、召开工地会议是监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工地会议记录是体现对整个工程项。

目进行全面管理的重要记录,要能反应出合同各方,特别是承办人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执行情况与监理部对承包人有关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提出的要求和处理意见。

时、正确、文字清楚,不得事后补签。

10、坚持按监理程序监理是监理人员必须遵从的纪律,能否按监理程序监理是。

考查监理人员能否承担监理工作的重要标准,按监理程序处理问题是监理工作有序进行的有力保证。

11、按监理程序监理是对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熟悉监理规范、技术文件、施。

工规范是完成监理任务的基本条件,执行监理规范、施工规范、技术文件、质量评定指。

标是完成监理任务的基本保证。

12、尊重承包商及业主的人格、语言要文明、说话要和气,处理问题要讲究方。

法,有条理,要以理服人不要以权压人。

1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不允许有假资料,不允许为施工单位代做资料,否则后果自负。

14、总监要做好施工全过程工程监理动态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有时间、桩号、名称、部位、现场质量控制评述。

监理人员必须反腐倡廉,才能秉公办事,为了保证公司的信誉、工程质量、全。

面行使监理权力,建立一支优秀的监理队伍,特制定如下规定:

1、不接受承包商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不准想承包商报销任何。

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

2、不得参加承包商或业主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若属因工作原因不能返回。

监理部吃饭,在工地吃工作餐不在此例。

3、不得接受承包商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

4、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不得利用合同或业主赋予的监理权力故意刁难承包人或伙同承包人隐瞒工。

程质量隐患,以满足个人利益。

6、不准向承包商推销各种材料、机械;不准让所辖承包商安排自己的亲友或。

施工队或施工机械。

7、以上行为将作出严肃处理:

(1)接受礼金、礼物的,除追回礼金、礼物外,同时处以等额罚款。(2)接受公款宴请、娱乐的,每次罚款100-200元。(3)属于重犯的,将给予加倍处罚。

8、罚金将从监理人员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9、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的上报公司清退出场,并在公司内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总则。

1、为规范会议管理,明确有关事项,提高会议效率,制定本规定。

2、总监负责会议的管理工作。

(二)工地例会。

3、工地例会每月由总监主持一次,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

有关监理人员参加。监理例会的频率和具体时间由监理部与各相关单位协商决定。

4、监理部记录员负责会议通知及有关筹备事宜。

监理工程师指出工程项目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总监归纳总结并对下期施工提出具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作出指示。

6、监理部记录员负责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形成纪要,经总监审核后,发往各。

承包商并抄报业主。

7、遇紧急事项,总监可召开专题工地会议,讨论重大问题。

加强员工各项考勤管理工作,客观、准确地反应员工各项考勤情况,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确保项目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月休息4天。

2、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3、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4、各项目部必须在每个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考勤表交至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汇总。

5、各项目部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所属项目部总监或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须由公司领导批准。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人,不得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6、对于伪造出勤记录的,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同时,对考勤记录人做出同样的处罚。

7、工地监理人员轮休由总监或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六、勘察设计交底及图纸自、会审制度。

1、经勘察设计单位盖出图章,并经图审通过的施工图纸是监理人员在工程建。

设中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项目监理部在收到设计文件、图纸时,应按提交的资料。

清单核查验收,并登记记录。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

特点,以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对施工图纸进行自审。重点抓住以下内容:

3、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图纸是否经过图审。

4、设计图纸与说明,以及地质勘察资料是否齐全(包括签字齐全)。土建、水、电、暖通、设备安装图纸之间有无矛盾。

5、施工图纸中主要尺寸、位置、标高有无差错,是否与现场相一致。施工图。

中所列各种标准、图集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6、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是否符合地质勘察资料的要求,有无不便施工的技术。

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工期拖延等方面的问题。

7、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8、施工内容是否在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范围内。

9、自审中发现的图纸差错问题及有关建议应进行汇总,并填写图纸自审记。

录,送总工办审核。为了维护公司的声誉,在图纸会审会议上发表意见之前,应事先有。

所准备,讲话要以理服人,体现素质。

10、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及时配合业主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等有关。

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

理员参加,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总工办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应指定专人作好记录,作。

为原始资料存档。首先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

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然后进行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提出。

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后,项目监理部要督促。

施工单位整理填写图纸会审纪要,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各方会签盖。

章后,作为施工和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依据,凡涉及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另出设计变更通知。

七、监理规划编写评审、交底制度。

1、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

监理工作的纲领性论据,是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工程监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后,由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执行监理规划,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定监理细则。

3、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以下各项:监理合同;监理大纲;

施工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政府文件,特别要注意新颁布的规定、法规、法律;工程实施过程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项目业主的正当要求。

4、监理规划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各项: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监理组织;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程序;

主要的监理措施(包括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与控制目标;工程物料的控制原则;重要监理事故的避免或处理;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5、监理规划编写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向公司总工程师提交监理规划,总工程。

师进行评审,再由项目总监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审批后的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送业主签收。

6、项目总监将在监理规划审批定稿后,及时组织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交底、熟悉。

7、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组织实施。项目总监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纠正。

8、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确需进行调整和修改,由项目总监提出修改原因和。

修改意见,报总工程师批准。若涉及监理最终目标调整和修改,还应与业主协商取得认可。

1、监理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各分部工程具体情况和掌。

握的工程信息制定的指导具体监理业务实施的文件。

2、监理细则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应的规范、标准、法规为。

依据,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分专业编制,监理细则应结合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

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监理细则应在相应工程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监理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监理目标;

专业工程的特点及监理工作流程;检查范围、检查手段、检查结果的处理;技术难点、监理要点及监理措施;旁站监理要点规划;应该形成的记录。

5、监理细则应以质量控制内容作为编写重点,质量控制中又以工序质量和物。

料质量检查最为关键,应成为监理细则的核心内容,应做到检查工序和物料的范围、频。

度、比例、检查方法等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6、项目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实施监理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监理细则应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九、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及现场落实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施工单位应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

检验制度,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衔接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意外事件,进行风险分析,以及制定防范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法、施工程序的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计划,主要审核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

应计划是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高峰需求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劳力(包括专业人员)计划是否能满足进度要求。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防护措施,控制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审核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是否。

变更或修改时,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审核过程必须作好记录。

2、施工组织设计现场落实制度。

项目监理部人员检查现场施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执行,并留下记录。

十、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对。

于有疑问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还应进行复检,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十一、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1、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当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时,监理人员应对其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按要求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本工程需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有:桩基施工、土方回填、混凝土浇。

捣、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框架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给排水管道及电线配管隐蔽过程、设备预埋等。

第一条。

为了做好建设项目监理资料管理工作,促进项目监理部规范化建。

设,提高监理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项目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是公司对项目监理部工。

对现场监理资料整理工作负责。

3.2监理文件的日常管理应做到: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同步整理、分类有序。

3.3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规模,设专职或兼职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负责。

收集、整理、保管现场监理资料。

3.4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建设。

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3.5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

保管,并编制目录清单。

3.6对施工单位报验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审核该表格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和有关规范要求,签署后留存一份,其余返还施工单位。

3.7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通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手续。第四条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现场监理资料归档整理内容及要求。4.1项目监理部应设立资料台帐目录,进行分类管理。4.2监理部内部管理资料(第一册)。

4.2.1委托监理合同、公司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

4.2.2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人员任命书、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2.3公司贯标、管理、技术文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等)、公司检。

查不合格项整改单及回复单、业主满意度调查表。4.2.4监理项目部工作制度4.3监理工作管理资料(第二册)。

4.3.1工作依据文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始场地平面图、地。

质勘察资料场地及周边管线资料、临时水电资料、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点及标高。

定及清单;施工图纸及审查报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等)。

4.3.9。

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4.3.10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5.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资料(工程材料报审表、材料进场验。

收记录、质量证明文件、见证取样单、试验报告单、进场材料管理台帐)。

4.5.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资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混凝土施工报审资料。

4.5.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验收方案)。

4.6.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资料(业主向监理和承包商作施工场地交接的。

函件;对承包商的管理、质保、安保体系审核(包括对主要管理人员、工种的资质。

审核)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机械报审资料)。

4.7.3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4.8.2安保体系审核资料(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岗位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4.8.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报审资料。

第五条。

工程监理资料表格填写范例(电子版)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6年3月起执行。

十三、勤政、廉政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公正严明、热。

情尽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荣誉。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不准在监理合同合约之外,以任何名义和借。

口向业主及承包单位索取钱物或要求安排吃喝与消遣性活动。

2、不准利用监理关系接受单位赠送的礼品、礼盒、红包或安排吃喝与消遣性活动。

不准利用职权在工程监理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庇护偷工减料,损害工程业主利益。

3、不准出于私利,利用职权在工程监理中对承包单位蛮加刁难、无理扣减工程费用。

4、不准利用监理关系,介绍施工队伍和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从中谋取私利。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1、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认真履行监理。

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

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施工队伍和施工方法。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馈赠和宴请。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坚持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不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不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

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坚持按合同与规范办事的原则。监理工作的依据是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有关技术规范与法规、监理规划与程序,监理实施细则。

贯彻“一切以事实与数据说话”的原则。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要以文字。

记录和数据事实为依据,做到事实清楚确凿、数据真实可靠。坚持“对口”联系的原则。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和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或指定的代理人“对口”联系,只有在情况紧急,危及施工安全时才直接向作业人员发指令,事后需要向项目经理说明情况。

严格监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监理工作的宗旨是要对国家负责,对业主。

搞中介、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按照监理的职业守则和道德规范办事。

指导与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可为承包单位提供咨询指。

导,使有关人员熟悉合同、规范,理解和适应监理工作程序,明确监理表格的作用与填报传递程序。

国际惯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

同条款时,除了必要的制约以外,还需要更多的协调,使得彼此的风险尽量减少。

争取业主和社会各方面支持与帮助的原则。在监理制推行阶段,争取业主和社。

会的理解,支持与帮助,是顺利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因此,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该。

主动向业主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请示所遇到的,需要业主帮助解决的问题。

4、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定期进行以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及。

员工廉洁自律的对照检查。

公司本部与项目监理部必须将廉洁教育和检查列为例会内容,用民主生活会形。

式,每两个月作一次教育和检查。

公司领导、总监应以身作则,做好廉洁的表率,并负起廉洁教育和检查的领导责任。

5、设立公司纪律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公司员工廉洁自律若干问题的。

规定》的贯彻执行及严肃查处集体和个人的违纪事件。对员工廉洁自律的督查采用日常。

监督与定期检查及内部监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

每一季度结合考察对公司本部和项目监理部的廉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半年分别向工程建设和承包单位征求对项目监理部及所属员工的廉洁行为的评价和意见。

6、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处罚。

凡违反本规定索取、收受或接受吃喝玩乐金额在1000元以内,情节轻微的,给。

予5-10倍罚款,并如数收交全部赃数并扣发年度奖金的处罚。索取、收受或接受吃喝。

监代表以上人员同时免去其所任职务。

凡违反本规定索取、收受或接受吃喝玩乐金额在1000元以上,对工程质量及公。

司声誉和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罚款5-10倍,扣发当月工薪,收回全部赃款,并。

予以开除的处罚。若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罚款200-1000元的处罚。若。

果严重程度给予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7、签订廉政责任书。

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廉政建设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效果,刹住行业不正之风。

1、监理部内部集中学习是指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代的主持下组织所有监理人。

员参加的集体学习;

2、本工程监理部内部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2次,一般定在每月1、15号下午;

3、参加人员: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

f.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提出实施意见;

g.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j.提出下阶段施工难点、要点,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

5、学习要求:

a.监理部所有人员尽量全部参加;b.监理部要做好学习记录;

c.参加学习人员要做好个人学习笔记;

d.监理部所有人员要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学习活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