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燃气安全方案(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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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之前,我们可以先进行小范围的试点和测试,以评估可行性。方案的实施过程需要严格的监控和评估,以及及时的调整和改进。以下是范例方案,供大家参考。

燃气安全方案篇一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安全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373号)及长治市《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建发〔20xx〕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区开展燃气使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治理成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xxx、区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员: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燃气科,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

二、总体目标要求。

近期,太原市发生一起因室内人工煤气泄漏导致3人死亡的事件。为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常态化检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将城镇燃气安全使用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大力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促进燃气用户提高安全用气意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安全用气水平,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城镇燃气使用安全。

三、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主要内容,一是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用气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二是按照“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对居民和公福燃气用户,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的入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排查和治理的重点是:是否存在管道、表具、燃气器具泄漏的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燃气器具的情况;

是否存在橡胶软管老化开裂、穿墙和暗埋、未使用专用管卡固定等情况;

是否存在表后预留阀门未使用的情况;

户内管道穿楼板、穿墙处是否存在腐蚀的情况等。对公福用户还要重点检查燃气用气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用气条件;

燃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强制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防火防爆情况;

燃气设施间有无明火或人居住等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5日至5月15日):各燃气经营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内容,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形成完整的自查整改记录和自查总结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我局燃气科。

(二)集中检查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在各燃气经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对各燃气经营企业的方案贯彻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市局将对我区燃气经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全面的总结报告。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用气宣传。在整治期间,要着力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屏(栏)等公共媒体,进行不间断、滚动式的安全用气宣传,并通过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增加群众安全用气常识,提高群众安全用气能力。特别是还要借助一些典型燃气事故案例的宣传,强化燃气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气意识。对于老年燃气用户等特殊用户群体,要通过派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采取现场教授等方式,使其能够真正掌握安全用气技能。

(二)认真开展入户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履行好入户检查、技术指导、安全宣传的义务,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要将人工煤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老旧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用气作为重点,列为最先安排检查对象。要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和《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的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燃气用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户不落、项不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现场向用户提出书面整改的内容、要求、结果及时限等,并主动提供好相应的指导服务。

(三)切实抓好隐患整改。

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入户检查的结果,按户建立台账,并重点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强化回访、回查,做到逐项销号,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应停止供气,待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供气;

对于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

六、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把燃气使用安全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本次百日安全整治实行月报制度,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分别于5月5日、6月5日将阶段性整治情况的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整治期间,省厅、市局将结合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于7月15日前将全面总结的书面材料报送我局燃气科。

电子邮箱:xxx。

燃气安全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燃气安全方案篇四

燃气公司建成投运以来,由于土地手续及相关许可手续尚未办理好,导致一直处于无证运营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经研究,现重新修订《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成立镇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工业挂帅人同志、安全生产挂帅人同志、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责任人同志任副组长,镇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荀庄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迅速抓好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

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1、综合执法局:迅速对天源燃气再次排查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督促企业立即做好相关隐患整改工作;在管道检测结果没出来期间,组织专人蹲守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对天源燃气安全生产开展常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人:苗大鹏常飞鹏)。

2、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对天源燃气压力容器、供气管道安全性进行检测,提供企业停业整改或边经营边整改决策依据。(责任人:陈标贾淑成)。

3、自然资源分局:做好土地报征、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责任人:陈立龙张丰)。

4、建设局:督促、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合法、合规手续。(责任人:陈立龙汪康康)。

5、经济发展局:核实镇与企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进一步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提交镇应履行义务清单,督促企业办理,提供相关基础必备材料(初设、环评、安评、稳评等)。(责任人:陈标许顺成)。

6、荀庄村:履行安全隐患整改属地责任,配合做好天源燃气隐患整改督促及群众矛盾调处。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预案、应急预案,配备专职安全员,消防设施可正常使用,各类安全生巡查记录完备,储气罐及输气管道每天巡检并有记录。

2、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根据上级部门检测意见,组织人员在镇整改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消防手续,环评、安评、稳评,特许经营许可证等办理工作。

2、消防栓不出水情况:厂区变压器增容后,消防栓连接厂区消防泵,已整改完成;

5、安全制度不健全情况:企业限期完善好安全生产各项台账,已整改完成。

燃气安全方案篇五

根据xxxx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湖北十堰重大燃气事故及近期来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为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城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由xx兼任。

(一)各执法中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餐饮流动摊贩进行安全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制办、督查室及其他成员:负责执法规范、法律法规支持和开展督查、巡查。

(一)全面摸排。

各执法中队要在上一轮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全方位的排查工作,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整改,暂时无法整改完成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

督查室牵头,各相关成员股室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每季度对各执法中队辖区使用燃气流动摊贩等重点安全隐患集中开展联合检查,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流动摊贩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经验。

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于2022年12月2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执法中队要认真落实摸排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全方位摸排,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和制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类工作台账,强化责任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执法中队和成员股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燃气安全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燃气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xx省城镇燃气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遂宁市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xx县城镇燃气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严格规范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坚决杜绝城镇燃气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责任清单制。督促指导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重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

2、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燃气管道及设施、民用气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监控运行;

定期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3、加强居民安全用气管理。督促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消除燃气用户户内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解决燃气使用中的安全问题;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气用气安全知识,提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防止发生居民用气安全事故。

4、提升燃气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机制建立、制度流程建设、应急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检验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燃气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定期开展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会同县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各类经营证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证、压力容器监检、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销售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进行整治,发现责任主体存在无证经营、非法生产、运输、充装液化石油气车用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交执法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3、开展重点场所用气安全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综合商业体、工商业等高风险用气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用气条件、使用不合格燃气具、使用不合格气瓶和使用非法销售的液化石油气等问题进行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

按照《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等标准、规范,进一步查清本辖区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的情况,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对风险分级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标准、技术、管理等措施)进行动态、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点危险源要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实行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等制度,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管。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管道燃气。

(1)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场站和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各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责任。

(2)企业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

(5)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调查及整治情况。

(6)企业是否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活动进行安全监管,是否会同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瓶装燃气。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处理预案,定期演练,做好记录。

(2)生产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齐备;

建构筑物是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无违章搭建;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水泵定期试车、记录完整,水源充足,灭火器材落实“三定”措施,在有效期内;

避雷防静电是否装置完好,按规定定期测试;

电气设备选型及电气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定,装卸台设置静电接地卡,装卸液化石油气用胶管两端(装卸接头与金属管道)间用铜线跨接,烃泵、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和灌装秤与接地装置相连。在用各类受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安全阀、压力表、衡器等定期检验,安全阀下阀门处于全启状态,且铅封固定,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灵敏可靠;

贮罐区水封井水位是否达到水封要求;

备用发电机运行是否正常,定期试车并有记录。

(3)车辆进出生产区是否配制阻火器,齐全有效。

(4)固定通信设施是否完好、畅通。

(5)抢险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有效。

(6)是否标明空瓶、实瓶、待检瓶区域,钢瓶堆放整齐,留有通道,瓶库不堆放其它杂物。是否、实行钢瓶色标管理,色标规范,严格执行二次检斤,检漏制度,出站实瓶塑封。不充装超期未检、无本企业标识、严重腐蚀、损坏、不合格的钢瓶,按规定定期处理残液。

3、燃气汽车加气。

(1)加气站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处理预案,定期演练,做好记录。

(2)进站车辆是否熄火加气,人员不吸烟、带明火。加气工是否穿防静电服、进行防静电检测。

(3)管道法兰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站区设备是否进行防雷检、配备防静电接地。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各种应急救援设施完好有效、报警电话畅通。

(三)加强城镇燃气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城镇燃气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城镇燃气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将工作要求传达至有关单位、燃气企业。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8月31日)。

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涉及城镇燃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跟踪落实整改。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住建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对整治完成的城镇燃气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同时,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评估实际效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开展定期分析、总结燃气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及时报送本次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隐患整改台账。报送的资料须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邮箱:xx。

燃气安全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安全方案篇八

为切实加强我镇2022年度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以全覆盖为目标,在全县组织开展餐饮燃气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连云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要求,把安全宣传、治理整改、规范疏导、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务求消除各类燃气风险隐患,堵住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实现全镇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100%、使用率100%、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100%、隐患排查率100%、查处处罚率100%、联动处置率100%、入户宣教率100%的“七个百分百”目标。着力建立健全餐饮企业燃气监管体系,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见附件4)、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二)深入开展餐饮燃气全面排查整治。

1、摸清辖区范围内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动态掌握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保护装置安装率、使用率、平台智能化监控覆盖率等“七个百分百”情况,建立健全全面准确的辖区餐饮场所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整改;

对疏于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地制宜在餐饮等公共场所推广“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

排查整治重点:联合有关部门,聘请第三方专家,对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安装及使用多个液化气瓶只安装一套保护装置、“灶管阀”不合格、通风环境不合格、违规使用气液两相瓶装燃气、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高层公共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街边摊点气瓶使用不当(侧卧燃烧、缺乏维护、罐体遭受撞击破损)等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经多次劝诫和督促整改,仍拒不整改的,由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业,由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进一步提升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要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全覆盖,镇级指挥平台要加强监测和调度,在接收到报警警示信息后,及时通知发生报警点位的餐饮商户店主以及所处位置的社区网格员,确保应急机制及时响应。

村网格员每周完成一次辖区内餐饮商户燃气检查全覆盖。

(四)加大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宣传。

组织燃气专家举办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月底前完成对村网格员的培训。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氛围营造,于3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商户发放餐饮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册全覆盖。

三、进度安排。

此次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2022年2月1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以实现全镇餐饮场所“七个百分百”为目标,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排查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

广泛发动,建立工作专班,负责xxx庄镇整治行动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压实餐饮燃气商户企业主体责任。要结合前阶段工作和本地实际,进一步摸清餐饮燃气商户底数。对餐饮燃气商户总数、未安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保护装置商户数量进一步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阶段(2月21日至4月30日)。

按照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未安装燃气泄漏自动切断保护装置、未进入智能化监管平台商户进行清零。按各级频次要求展开全面检查,形成全面准确的餐饮燃气问题隐患清单并逐一消除。同时督查抽查整改完成情况,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无遗漏,实现零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30日至5月25日)。

全面完成“七个百分百”目标。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清醒认知现阶段餐饮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仍然突出,零星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餐饮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基础仍然不牢,要增强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全面排查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集中镇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餐饮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

(二)加强督导,增强意识。建立旬报送通报制度,百日攻坚阶段,每旬(每月9、19、29日)向县商务局报送一次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七个百分百”目标完成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要情况即时报送。利用各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普及餐饮燃气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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