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书笔记集合通用(实用15篇)

  • 上传日期:2023-11-11 23: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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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所做的事情进行反思和评估,是我们成长的重要一环。一个好的总结应该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内容准确。对于写总结的朋友来说,以下是一些范文,供您参考,或许会有所启迪。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一

在匆匆忙忙奔走涌动的人群中,我在寻找着一个人。我的视线越过一张张淡漠无神的面庞,我只是在寻找一个跃动的身影,一个鲜亮的灵魂。

小王子。来自b612。小的星球,小的人,小的喜欢,小的爱恋,小的生命,小王子。

我看到你,却觉得你来自很大的地方。大到包容了整个世界。橙色的衣服,金黄的头发,金黄的围巾。那天你站在撒哈拉大沙漠中,炽热的阳光把你的脸映得很红,暖暖地刺伤了我的眼睛。我看到你孤独地站在那里,似乎包容了天底下所有的忧伤。

你是那样地热爱夕阳。把椅子挪动了43次,就有43次夕阳。你说,悲伤的时候,就喜欢不停地看日落。

小王子,你不知道的是,我注视的眼神又多么的心疼。在遥远的b612上,始终没有一个朋友陪伴在你的身边。流浪中,小王子。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二

红楼梦时四大名著之一,读完之后一定有很深的感触。

我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或许“红楼梦”,真的只是红楼的一场梦。

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书中人物的塑造、刻画生动: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追求完美的贾宝玉,风风火火的王熙凤,心胸宽广的薛宝钗特别是林黛玉和贾宝玉这两个人物,是那么深入人心,可以让人为之研究一生。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我读到多愁善感的黛玉时,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一定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令我产生了无比的怜爱。她,无论是自己的离别仇恨,自己的伤心往事,还是草木枯荣,四季更替。她都会黯然泪下。也许她真如书中所写的绛珠草,来到世间“还泪”一般。她切实地向人们显示了那水一般的柔肠,她对于一切世间的丑陋、难堪,就只能是暗自落泪,这不禁让人觉得她有那么点“窝囊”,当然,这词儿并不怎么适合她。哎,黛玉真叫我又爱又恨啊!

相对于书中另一个主人公贾宝玉,他虽不是女孩,但一样是那么细腻柔肠。他与那些灵气、清秀的女孩相差无几,宝玉厌恶他人“男尊女卑”的思想,他对丫环毫不歧视,反而他会挺起胸膛保护她们,怜爱她们当宝玉得知无力帮助她们时,他伤心欲绝。当他失去迎春、晴雯、黛玉时,他比任何人都想挽回这一切,但是他追求完美,他追求独道的美!内心的美,行为的美,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别人没有的美。他不是一位女子,但他更像一位愿意拯救那些女子“美”的勇士。与其他两相比,薛宝钗那宽豁开朗的胸襟无疑让人产生敬佩之情。而心狠手辣的王熙凤恰恰相反,心胸狭窄,贪财,泼辣让人发指!

《红楼梦》,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果然内藏真经,对情节的描述荡气回肠,对人物的刻画细致入微。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不管谁看了都会像我一样爱不释手的!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三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因为书还没有读完,所以,我只能暂且擦一擦嘴角,告诉你,味道还不错!

作者是两位哲学家,他们从哲学、神学、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死亡,让我们能正视生与死。然而,我真的觉得死亡离我很远很远,所以,我正不正视,无关紧要。那就说一说关于生死的一些感觉和回忆吧。

提到生死,我总会想起许多年前读过得一本小说,他的名字叫《活着》,作者的名字叫余华。在那部小说里,我最早对死亡多添了许多感慨,愤怒,遗憾,难过,无奈,富贵从年轻到垂老,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死去,直至最后仅剩与他相伴的老牛------,而在那之前,我以为死亡就是死亡,老到一定年纪,或是生了重病,总要死,正如一句话说完了总要画个句号,而不会是感叹号,省略号等一些矫情的意味深长。

今年又读了余华的另一本书《第七日》,还是关于死,这次升华了,上了些年纪的老余干脆将死亡渲染成另一个生命的开始,那美丽的“死无葬身之地”就是他向我们描绘的乐土。这些天读这本《每个人都会死---》,总会想到余华的这两部作品,多少跟这本书有些契合吧。

信手敲出的文字早已离题千万里,好吧,回到这本书,回到书的名字“每个人都会死,但我总以为自己不会”(书的名字取自美国作家威廉·萨洛扬的遗书中的一句话)也许还算年轻,所以总会生出许多新的希望,对于死亡,我没怎么想起它,当然,也有特殊。

温暖,阳光,幸福,希望------20xx年的冬天几乎将近尾声,可是它永恒的logo却迟迟未到。没有雪的冬天,像没有色彩的生命,所以我知道,它总会来的,哪怕比以往时候更晚一些!所以活着的我们,应该体味着温暖,沐浴着阳光,回忆着幸福,种植着希望。这样,才能算活着!

在拥有这些简单的幸福之前,年少无知的我们,也许要经过幽长阴暗的隧道,没有灯光,没有尽头,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多久,就能看到出口,我们只是需要不停的走着,如果牵强算是有个伴儿的话,这个伴应该就做“焦虑”,没错!“焦虑是我们的终极老师”,孤独的焦虑,升学的焦虑,失恋的焦虑,工作的焦虑,没有人承认是对死亡的焦虑,虽然这是一句大实话。

死亡又怎样,焦虑又怎样?

前两天去见一位过去的同事,也是缘于一件小事要拜托。见面寒暄几句,竟然得知这位老兄新婚刚刚两年的妻子在两个月前暴毙去世了,我还来不及合上自己的下巴,他却已经轻描淡写般调侃“娶个媳妇不容易,还得再找,唉!”

他是否有过这个念头,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以为不会是她!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四

《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五

科学家的故事里面记载了四海八荒的科学家们一些幼年时的故事,和创造了什么奇迹怎么样创造奇迹为我们揭秘。

我最喜欢牛顿的故事因为里面记载牛顿为科学问题献出了自己的最好的年华,有一次,1685年他请司徒克博士来他家吃饭博士一来他让朋友等等自己却回去实验室思考着问题,时间慢慢流去,等牛顿去饭厅的时候,司徒克先生早已离开,他却拍拍脑门便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这段故事体现了牛顿先生为科学废寝忘食,告诫了我们要认真学习,连人家这种家喻户晓的科学家都这么用功学习为人类铺向光明的道路,造福自己的子孙后代人们永远拿他做榜样,拿他做自己的奋斗目标,我们又有河理由不认真学习呢?科学家们向着真理勇往直前的执着,为了科学而刻苦专研,他们推进了社会发展,甚至改变了人们的命运,他们用自己杰出的贡献在人类历史上留了不可磨灭的标记。人们心中都有着这些名人的地位也不可能忘记名人的事迹,名人的创造名人造福人类的贡献。

我认为这本书的好处是可以让我们了解名人的故事成才之路才有昔日的辉煌就像曲婉婷的一句歌词是谁说辉煌背后没有的痛苦,这要为了梦想不服输,再苦也不停止脚步。告诉人们要脚踏实地,不要做让自己心虚的事情。成功的后面也一定会有永久的磨练。

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知道科学家成才的过程,付莹莹为主编,这本书让人们认定目标,不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也可以知道一些名人的故事挣长课外知识理解名人故事从而此中可以找出生命的启迪。大家都看看吧,《科学家的故事》你值得观看。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六

《简.爱》这篇由夏洛蒂.勃朗特著作的一个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是个孤儿,她的舅舅把失去双亲的简带大,舅舅对她所付出的关爱使简把舅舅看成父亲。但舅舅还是逝世了。他临终前忠告舅妈要把简看成亲女儿一样疼爱。

可嘴上答应的舅妈却对简十分厌恶。舅妈的儿子约翰.里德经常欺负简,可怜的简被他像畜牲一样对待,似乎还没有畜牲好。而看在这些一切的舅妈却只批评简,没有“亲人”的简被里德一家欺负。

经过许多挫折和失去好朋友的悲伤,简靠着自己坚持不懈的精神,获得了一份“珍贵”的工作。经过了重重的困难,他获得了他人的认可,也找到了自己的三个亲人,简和另外的三个亲人相处的很好。

后来简的舅妈得了重病,因为约翰.里德成了一个“败家子”把家里的钱都花了,另外的两个女儿也不管他们的亲妈,自己离开了。

而曾经被里德一家虐待的简并没有因为以前受到的伤害而不管,反而更关心。这更体现出了简善良、为他人着想的崇高品质。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七

“我开辟了荒石园来研究活生生的昆虫。在这里,我可以不必担心路人的打扰,可以与蜂交谈,也无需耗费时间去远行,无需急不可待的奔走,我可以编制进攻计划,设置埋伏陷阱,每天时时刻刻观察实验效果。这就是我的愿望,我一直苦苦追求的梦想。”

这是一本语言诙谐幽默的传世经典,是一部笔触细腻的昆虫史诗。它,就是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28年心血写成的《昆虫记》。法布尔从小就热爱昆虫,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文学界的维吉尔”。他拥有哲学家一般的看,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和抒写。在《昆虫记》中,我们看得到昆虫的微妙而又奇特的身体结构,看不到枯燥乏味的科学性讲解。

蝉的一则寓言家喻户晓:蝉夏天不收集食物,而蚂蚁辛辛苦苦地储藏过冬食粮,结果,冬天时蝉饥肠辘辘的去乞讨,但还是冻死了。但在这本书里,事实却截然不同。蝉虽是自由的歌者,但是它从不需要依靠别人的施舍生活。

反而是蚂蚁,它们就是一伙“强盗”;苍蝇向来是传染细菌的始作俑者,是人们讨厌的对象,可谁知它俨然是一位自然的清洁工;萤火虫在人们心中是纯洁浪漫的小使者,可它却丢儿弃女,对后代不闻不问……这是怎么回事呢?一切疑惑,一切好奇,在《昆虫记》中都可以了解到。《昆虫记》就是一个宝库,只要你探索进去,不断开拓,一片闪耀如金的精神财富就会展现在你的面前。

《昆虫记》可以教会我们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极尽笔墨表现虫性的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反观了人性。我很喜欢从中了解每一种昆虫各不相同、妙趣横生的习性,它的情节始终使我聚精会神。法布尔的点滴文字也充满灵性,引人入胜,富有创意,十分有感染力。它告诉我们,所有的虫子都和人类一样,有着微妙的喜怒哀乐,有本能和直觉,为了在自然中生存勇敢地与大自然抗争。所以,我以这本书的众多优点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手中捧着这本书,就是捧著作者的心血;手中捧着这本书,就是捧着云集世界上千万昆虫的知识。这本有趣的书,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人类命运颤音,带领我们走进昆虫的辉煌殿堂。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八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

毕业。

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九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紫岚,她是四只狼崽的母亲,她一向有一个梦想,就是完成她死去丈夫黑桑的遗愿:把自我的后代培养成狼王。

其中有一只全身乌黑的小狼,因为性格和外貌像极了狼王黑桑,所以取名叫黑仔,也得到了紫岚特殊照顾,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她细心照料的黑仔竟命丧老雕嘴里。

她并没有放弃,因为蓝魂儿同样具有狼王的性格,就在蓝魂儿快要成为一代狼王时,他却中了猎人的圈套,死在了捕狼夹下。

紫岚绝望了,媚媚是一只母狼而双毛因为天生的奴仆样,最终死在了自卑手下。

这时的紫岚已经成了一只跛脚狼,当年的美貌已经不在了。就连那个一向追求她的公狼卡鲁鲁也早已认不出她的模样。

紫岚依然没有放弃狼王梦,她期望这个梦能够在狼孙上实现,为了保护后代,她与杀死黑仔的老雕同归于尽。

她把宝贵的青春和生命给了儿女,只为了完成她的狼王梦,紫岚对梦想的执着让我感到震撼,在人们眼中,狼是凶残、冷血、狡猾的,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为梦想而不顾一切的一面。我相信,紫岚的狼王梦必须会实现。

而现实中的我们,是不是在因为一点小挫折就放弃伟大梦想,我相信读到这的你必须会脸红的,也必须会让你重新点燃梦想。

读完《狼王梦》我仿佛还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在充满爱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和紫岚一齐追寻着美丽的狼王梦。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十

《边城》是很久以来我就很想了解的一部小说,可是不知怎么总是不记得去读它,是自己太忙吗,好像不是,是对它的渴望程度不够吗,可我真的喜欢它。直到有一天偶然的与它邂逅,那种兴奋劲我真不知如何描述,我只对同学说了一句话:“一直以来我都在图书馆找一本书,可是我总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它!”

有人说他是山里飘来的一阵风,还带真新鲜泥土的气息。当我翻开《边城》的第一页,我就切身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顿时我好像置身其中,深呼一口气,感觉是那样的清新愉悦,让自己很放松!我的心也就从此刻跟这作者的笔尖跳动着,渐渐的认识的那个小镇,那条河,那里的人们,当然还有老船夫,翠翠,挪送…… 似乎我已成为了他们的朋友,随其乐而乐,随其忧而忧!

现在的社会物质生活充裕,可是心灵的世界似乎并未与物质同行,因而“无聊’”,“寂寞’”,“空虚”成为了我们大多数人口头禅。我也不例外,我时常在这个物质横行的世界中感到疲惫不堪,心力交瘁,而《边城》便是我寻觅已久的一片净土,让我疲惫的心找到了一个可以停歇的驿站!与现在的世界相比,《边城》里的世界似乎什么都没有,或许是人间与天堂的差别,可是哪个是人间,哪个又是天堂呢?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是不统一的。

如果将《边城》比做一个杯子,就好像韩寒一样,我也好想从《边城》这个杯子里窥出理想世界的影子。走进《边城》的世界,总是想找一些词汇去描述它,可我总是失败了,因为 任何华丽的辞藻在此都变得淡然无味,它们切实与这里的一切都不相符。最后我决定换过一个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有人曾说过人物是顺着小说的世界而生的。翠翠那如水一样柔情,明净的双眸,如那个世界的天空一样空灵,广阔的心;老船夫的善良,尽职;挪送的勤劳勇敢;天宝的直爽,憨厚……一切的一切或许就是一个 “净“吧,我并不知我这样的概括是否得体,但它真是我真实的感觉。因为每次读完《边城》后我的心灵就如春雨洗涤过的大地纯净无比,那种感觉真好!

一个世界是不能没有爱情的,因为爱是人类活着永远不可泯灭的永恒的主题!《边城》的世界当然少不了爱情。有人说,《山渣树之恋》是史上最纯美的爱情故事,可是与挪送和翠翠的相比,相信你会有一些新的看法。至今我的脑海里仍时常会浮现翠翠只身一人站在渡口边守望的情景,“他或许明天回来,或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时常孩子气的抱怨到“为什么作者不直接写出结局呢?”这也就是艺术的魅力所在,它留给我们美丽的想象空间,或许这也表现出作者当时矛盾的社会心态吧!

从《边城》的世界里我窥出了许多现实社会没有的东西,当然我不可否认的是那里也有一些和现实世界相似的东西,如他们传统封建的观念,可是,这并不影响这个世界所展示的美丽主题。社会发展的脚步是前进的,我们如今已无法阻挡物质横行这个主流世界的发展,这就好像很难从现实世界与《边城》世界中区分谁是天堂,谁是人间一样。可是,我们是否可以大胆的想象呢,我们为什么不将现实与《边城》相结合,将人间与天堂相融合,共同构筑一个“人间天堂”呢,也就是一个精神与物质同行的世界!从《边城》中窥影,窥出一个理想世界的美丽倒影!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十一

整本书的情节并不恢宏,讲述的仅仅是一个富家子弟从纨绔浪荡到迷途知返却又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过程。

这世界最动听的一个成语大概就是“虚惊一场”。可是当你以为这是一个虚惊一场的故事时却发现,更大的厄运还等着你去对抗。

当福贵叙述自己的一生,他的语气是冰冷的。冰冷的异常平白和简单,冰冷的好像他早已忘记了那些离他而去让他痛及一生的亲人。

可是就是这种冰冷的声音,让每一场悲剧都更加真实的敲击着读者的内心,读起来异常沉重。

他的一生正如他唱到的那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从败坏的地主少爷到九死一生的士兵到后来一个普普通通的贫苦百姓的角色转变,他的经历使他变得逐渐有当担,也更加珍惜“活着”这件事。

当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来发展的时候,命运却又给出了新的当头一击。

儿子、女儿、妻子、女婿接连的死去,到最后外孙因自己而死,他所有的亲人们,都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中一一死去。

在整个故事中,福贵和他的命运之间互相仇恨,但是却始终没有相互抛弃。

如果有一天,你的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那么生活所带给你苍凉和苦涩与你而言也不过是毫发无伤。

无论现在的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十二

“拔一根毫毛,吹出猴万个。眨一眨眼皮,能把鬼识破。翻个跟斗十万八千里,抖一抖威风山崩地也裂……”每当耳边传来这熟悉的旋律,我的脑海里便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睿智勇敢的孙悟空形象。孙悟空在《西游记》里,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猴哥”,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

寒假里,我又一次捧起了这部经典之作,享受这份文化大餐。在我心中,孙悟空是当之无愧的主角。看到孙悟空大闹天宫时,我为他捏了一把汗;读到他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时,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份孤独与痛苦;后来,他被唐僧解救,和猪八戒、沙和尚一起历经磨难,降妖伏魔,最后终于修成正果,取得真经。放下《西游记》的那一瞬,我的心中感慨万千。

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一路上,正是因为有了他,那些妖怪才闻风丧胆。他忠心耿耿地保护师傅西天取经,虽然在取经的道路上遇到了重重困难,偶尔也会耍耍小脾气,但是他始终没有忘记身上的责任,即使师傅责骂他,误会他,甚至赶走他,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再大的风浪,心中有一份信念,仍有希望到达成功的彼岸;再高的山峰,心怀一份憧憬,仍有可能攀越险峻的山顶。人生路,不就是一条打怪的西游之路吗?成长路上遇到的大大小小的困难,就像书中大大小小的妖怪,需要我们用勇敢与智慧战胜它们。

记得我上一年级的那年暑假,我非要拉着爸爸教我学骑自行车。一开始我信心十足,推上小自行车就想骑。谁知我还没站稳,自行车就摔倒了,压到我的脚面,疼得我哇哇直叫。这下我不敢轻举妄动了,央求爸爸帮我扶稳自行车,我才小心翼翼地坐上去。我双脚踩着踏板,心扑通扑通地跳着,仿佛我一张嘴它就会跳出来似的。我不时地回头看爸爸,生怕他松手,不一会儿汗水就像无数蚂蚁一样爬满我的脊背,天哪!原来骑自行车这么累呀!不知道什么时候,爸爸居然放开了手,我顿时手忙脚乱,顷刻间连车带人一股脑儿摔得稀里哗啦,手上脚上的皮都磨破了!我疼得龇牙咧嘴,好不容易站起来后,我再也不想骑自行车了。正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孙悟空的影子出现在我的眼前,他似乎正嘲笑我:“遇到这么点困难就受不了,还算什么男子汉?真让俺老孙看不起你!”不知怎么的,一股神奇的力量支撑着我,扶起自行车,我又开始练习。我向爸爸“取经”,他告诉我注意力要集中,认真盯着前方,双手控制好前进的方向,车身稍微向右倾,尽量保持平衡。除了这些要领,还要记住三个字“不怕摔”,总想着放弃,是学不会骑车的。我重重地点点头,就这样,我摔倒了再爬起来,再摔,再起来……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艰苦练习后,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因为坚持,我成功了。

未来的人生旅途中,磕磕绊绊在所难免。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孙悟空的那种坚持、不服输的精神成了我的信仰,它指引着我,让我“斗罢艰险又出发”。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十三

学完《装满昆虫的衣袋》这篇课文后,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作者——法布尔,老师推荐我们阅读《昆虫记》。我是最讨厌读这种没意思的说明文了,就和说明书一样!我很不情愿的拿起书,漫不经心的读了起来。渐渐地,我就爱上了它,丢都不肯丢,因为法布尔用精炼的语言、有趣的语句、生动的画面带领我进入了昆虫的奇妙世界。

从法布尔长期细致的观察中,我知道了蜘蛛网中的几何学:蜘蛛制造的网挂在半空中,就像是教堂墙上的彩绘玻璃一样美丽,蜘蛛网上有很多同心圆,它们被伸向各个方向的辐条切割成了一个个并挨着的扇形。这样规则的网即使是让设计师用圆规、尺子在纸上画,也画不出来。几何无处不在,小蜘蛛竟然也懂这些东西,让人不得不佩服。事实上,你要让它织个简单的三角形它反而会手足无措,这就是本能,这就是神奇的大自然!

小巧的萤火虫捕食方法也很特别:蜗牛是萤火虫主要食物,萤火虫和人做手术之前一样,先给蜗牛打上一剂药,让蜗牛失去知觉的同时失去抵抗能力,再咀嚼。

黄蜂是怎么建巢的、孔雀蛾又是怎样联络的……这些内容都是我想不到的。

读玩《昆虫记》,我感觉到《昆虫记》这本书几乎包含了法布尔所有的心血,里面的每一个结论都来之不易。

而法布尔的成功与他对昆虫的热爱是离不开的。小时候,法布尔总爱自己一个人在湖边与昆虫“嬉戏玩耍”,有时还寻找与众不同的小虫子带回家细细观赏、研究。尽管父母不同意,厉声责备,他还是坚持不放弃,自己一个人躲起来偷偷玩。法布尔对昆虫的这种痴迷,也是他成为昆虫家的一个重要原因。甘于寂寞和清苦,几十年如一日进行研究与创作,这就是大家所说的“法布尔精神”。

而我却没有那么多的耐心。有一次,妈妈买来了一盆仙人掌,叫我把它每天长高了多少记录下来。一开始我觉得很新鲜,兴致勃勃的拿出笔记本,每天都坚持记录。可是,看到它每天都只长那么一点点,让我对它记录的兴趣越来越淡,甚至连水也不想浇了!慢慢地,仙人掌成长的土都裂开了。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耐心的重要性,一件事情的成功离不开持之以恒的习惯。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十四

周末,我在家里看了《草房子》一书。

《草房子》真是本好书,你一定要去看一看。

读《草房子》——桑桑有感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创作的纯美小说——《草房子》,读完这本书后,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坚强,顽皮的小男孩桑桑,他住在油麻地。桑桑的爸爸是麻油地小学的校长,桑桑喜欢麻油地,喜欢他的同学和老师,这些朋友和老师之间喜怒哀乐,充满着整个校园,整个麻油地。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九章《药寮。》,这章讲了桑桑脖子上长了一个水泡,家人没有在意,可水泡越来越大,疼痛难忍,但桑桑每天都还在上学。有一天桑桑偷了爸爸获得的奖品,爸爸拿起棒子把桑桑打晕了,水泡迅速变大。桑桑的爸爸发现后,立刻带着桑桑前往县城的医院,可都说来的太晚,当爸爸告诉妈妈,她失声痛哭,之后桑桑的爸爸找了许多医生,可都说无药可救,最后桑桑的爸爸决定圆了桑桑的愿望······后来,温幼菊知道有一个医生能治好这病,他们连夜找医生,经过医生的精心治疗,病治好了。

我佩服桑桑的勇敢,而我一觉得困难,就不想干了,所以我要多向他学习。

读书笔记集合通用篇十五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虽然写于清朝,但是细细读之,你会发现它是一本十分具有现代意义的奇书。在清朝那个封建礼教最为严厉的时代,竟然有曹雪芹这样一位作者为当代女子发言,不把当时的女性只当做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当做男性的附庸,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来书写,实在令我感叹和佩服。

作者开篇即言,她是为了怀恋少年时期的闺友闺情,为了身边那些活的精彩的女孩子,不使她们泯灭世间悄然无闻,于是写了此书以作纪念。

书中的女孩子们都是十四五岁的年纪,正直青春年少,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将年少时期的那一段写诗逐梦的美好年华缓缓道来。一个个活泼生动的形象跃然纸上,让人忍不住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故事从林黛玉幼年丧母,坐船北上,投奔祖母开始,描写了当时的一等富贵人家贾府的日常生活。一卷青春的画卷缓缓展开。相信你一定读过林黛玉进贾府的那一段,它被选在了我们的中学课本里。“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生恐被人耻笑了去”短短的一段文字,让我体会到黛玉这个小女孩因为幼年丧母,又初到贾府这个陌生环境那孤苦无依,胆小怯懦的心境。让我想起来小时候离开父母,独自住校时情景,那时候我的心情和黛玉简直一模一样。等黛玉进入贾府,我们借着宝玉的眼光打量黛玉,这一段写的真是美极了。‘两弯似蹙非蹙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我才发觉原来世上还有这样独特的美。真想亲眼一见。然后我们又借着黛玉的眼睛打量宝玉,‘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戏珠金抹额,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嗔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缨络,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不愧是古代的贵公子,虽然说宝玉那优柔寡断的性格不讨我喜欢,但不得不说长的真好看。我不禁想起一句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我回想现在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那些所谓的帅哥美女们,那真是没有什么可比性。相貌气质差了十八条街。现在的这些小鲜肉们,简直长得一模样。你看新版的倚天屠龙记,5个主角,隔远了看,谁能分辨出她们谁是谁。听说现在流行去韩国整容,去的时候还能分出高矮胖瘦,回来的时候却都一个模样,双眼皮,尖下巴,蛇精脸。这不是东施效颦吗?美不仅仅是容貌,更是一种教养和气质。这两段人物描写真是精妙至极,每次读之都不忍赞叹。而且你还能发现作者写作手法的高妙之处在于作者并不从他本人的角度来描述宝玉,黛玉长得多美多漂亮,一切都是依据情节的发展,黛玉进入贾府,我们便通过黛玉的视角看世界,作者也巧妙的通过黛玉的眼睛描述贾府的繁华和众人的样貌,反过来也一样,通过贾府众人的眼睛来描写黛玉之美。仅仅这小小一段便可见红楼梦之精彩。

和许多现今的小说不一样,红楼梦作为古典文学,里面更有许多题诗,对联。我最喜欢的一首就是黛玉写的葬花吟:。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杀葬花人,

独倚花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未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每次读之都潸然泪下。黛玉葬花,也是在葬她自己的青春年华。侬今葬花人笑痴,她年葬侬知是谁?黛玉由落花联想到自己,父母双亡,寄居在祖母家,身世飘零,孤苦无依。平时疼她爱她的宝玉也不理她了,将她关之门外。那她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可留恋的,不如归去。黛玉是清高的,孤绝的。绝不会为了金钱与名利而妥协。若要她笑脸迎人,她宁愿死去。所以当贾府败落,她无缘嫁给宝玉,她焚稿断痴情,魂断潇湘馆。这很像黛玉前世所说,她本是天上一株绛珠草,今朝下凡只为还宝玉灌溉之恩,如今眼泪还完了,是时候归去了。

红楼梦虽然是一本小说,写的却包罗万象,无所不包,所以很具有研究价值.为此专门发展出一门红学,专门研究红楼梦中的各个方面。比如吃食,就有人专门根据红楼梦中的食谱,做出了红楼宴。比如穿着,许多现在流行的汉服穿搭,配色就来自于红楼梦。再比如建筑,贾家宝玉这一辈有四个姐妹,分别是元春,探春,迎春,惜春。其中大姐元春入宫为妃子,皇帝十分喜欢她,为了显示对她的恩宠,特许其在元宵节回家省亲一次。为此,贾家大兴土木,修建省亲别墅,也就是后面宝玉和一种姐妹们所住的大观园。你游览过园林吗?古代建筑之美尽在园林,古人休闲之乐也尽在园林。通过红楼梦,你可以领略一下园林之美。而在今天就有仿照红楼梦盖出来的真正的大观园。

红楼梦就是这样一本奇书,在这个碎片化的时代,您有多久没有读完一本书了,那么请跟随我来一起阅读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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