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散文阅读父女(模板9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9:2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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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宝贵知识。总结要言之有物,避免泛泛而谈。下面是一些著名学者的研究成果和见解,希望能够给您一些新的认识和思考。

散文阅读父女篇一

退休后,老爸一下子闲了下来,看得出他有些怅然若失。

以前,爸爸喜欢在业余时间拉拉二胡,打打太极,劳逸结合,生活倒也惬意。现在时间陡然充裕起来,爸爸除了“旧相识”,最近又有了“新欢”——象棋。

不止一次,我在街头碰到爸爸看别人下象棋。下棋人一人一个小板凳,就地摆开棋局,一兵一卒针锋相对。看客则或站或蹲,围成一圈,看得全神贯注。爸爸看得极为专注,我在他身旁站立许久,他都浑然不觉,叫他几声,他竟听而不闻。

看爸爸饶有兴味,我给他买了一副象棋,让他向邻居韦伯伯讨教,韦伯伯是个象棋高手。

过了个把月,爸爸已经按捺不住,想亲手尝试一番,看棋艺是否有长进。那天下班后我被爸爸一个电话招了去,说要我陪他下棋。一进门,棋局已摆开,一会儿工夫,爸爸就把我这个门外汉杀得落花流水。看着爸爸脸上的光彩,我深感欣慰。

回家后我暗自思忖,既然爸爸的棋下得有了水准,我若是止步不前,逢年过节聚在一起,爸爸没有对手岂不遗憾?于是,我网购了一些书籍,仔细研读,一有空,就请高手指导。而这一切爸爸全然不知。

从此我和爸爸各自苦练棋艺,逢年过节就在一起切磋,老爸的晚年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人也精神了不少。不但如此,我们也在其中感受了别样的父女情。

散文阅读父女篇二

买书多读书少,每每买回一大摞新书,总是很兴奋地计划着如何去读完它,实际情形却大多浅处游狎一番后,便搁下了。

散文集却另当别论。谈到偏爱的读书,散文妙品,尤其是随笔小品,其所赋予我的愉悦和美的享受,的.确是其它任何读物所无法比拟的。随便抽出一本张岱的《陶庵梦忆》,抑或梁实秋的《雅舍小品》,书斋灯下,常自不知不觉晨光熹微方悚然惊悟!而每读至妙处,先乃颔首微笑,继而抚掌雀跃,乃至拍案而起,连声称绝……人生之乐,莫过于此!某期《读书》杂志上说:不可不读董桥的散文。初,不以为然:什么书还非读不可?试着买回一本《董桥散文》,却硬是为我翻得烂熟了。……这一切,全处在一种潜移默化的心态里,没有半点勉强的成份其中。真正“拿起一本书,没有不一口气读完的。”(孙犁《谈读书》)在我还只有散文集。

“学者读书当于无味处致思焉。”(《朱子语类》),这些道理我懂。然而朱熹批评这种读书观为“人言读书当从容玩味,此乃自怠之一说。”——我这种性情使然而偏爱散文的“自怠”弊病,不知何时才能改变。

“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袁宏道随笔》)——当不来学者的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散文阅读父女篇三

小城熟睡的人们即将迎来新一天的朝阳。

我坐在火车中欣赏着仍喃喃着梦呓的北,咀嚼着“北”这个厚实稳重的字。我不清楚远方是否可以带给我一种思绪,“是否”并不重要,我更愿意带着思绪寄予远方。

清亮的窗外,是北方冬日的黎明。迎面,光秃的枝条肆意盘住天空,空旷的荒野中一处瓦房,红瓦的房顶被晨光涂成金色三角,袅袅的炊烟和着土地上浮动的雾气,若隐若现。眨眼的一瞬,树木、房屋、田垄在飞奔中遁入雾色,成为黑色剪影。吐雾的工厂锈迹斑斑,似一个吞吐青烟看似飘渺却衰朽的残念。一场欢腾又落入寂静,身后是黎明,前方仍是黑暗,昼夜在这里回归了融合的本质。自然始终在广袤中,在一隅里,上演着永不谢幕的狂欢。

窗外,是一块萧冷迭代、宁静空旷的土地;一块夏繁冬静、春茂秋衰的土地;一块目送者与被目送者遥望的土地。空气中,是童年时好闻的木柴炉烟的原始气味。

这里是寂冬之北。

我想,已南飞的雁此刻应会盘算何时归入北土,此刻,艳红与新意填满了北方,然而,朱门木朽、红漆褪落、堂前燕迁间是诉说不尽的更迭。

除夕的白天,每家对逝者的祭奠已成传统。

当一年一会的一族人彼此问候,家族的纽带似又拉紧一把。踏入坟地的树林,发觉已缩减不少。凝重灰白的石碑,见证了儿孙心带祈佑的跪拜,见证了家族的繁盛遍布华夏,见证了历史的穿越千年的亲吻。

一片繁杂过后,林地的一隅,一位中年样子的人缓缓行着祭祀之礼,我们一行人从它身边经过时,我看到他黝黑的脸上的半老的皱纹和斑点,手上在乡间的劳作间已不见原样。我朝一旁的墓碑看去,纸钱飞扬、鞭炮震地间,分明是他一人的单薄,分明是这家族烟火轻散的瞬间,分明是亘古不变的代代更迭的历史叹息。

另一处,早已被红瓦混凝土堆起的新房取代,面对森立的水泥房,一行人已无处跪拜,只能在路边燃烧纸钱,洒一壶酒,父亲遥遥地望了一眼,上一眼已是去年,下一眼又是经年,纸钱燃尽的灰烬随尘被风吹乱,洒落,安放。

碑前,已无故土……。

很多事都是最初未期的样子。“拿一部钢琴来说,从琴键开始,又结束。你知道钢琴只有88个键,随便什么琴都没差。它们不是无限的。你才是无限的,在琴键上制作出的音乐是无限的。”下一个音符强弱,音调并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命题,待一曲唱尽,激昂婉转,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

回到老屋时,乡路上三块青石已不见两块,那是童年嬉闹的聚散地。儿时的伙伴相见时仍会唏嘘“多年未见”,令我喟叹的`是,各人已学会了俯仰,在乡音的熟识中被硬插入了无形却窒息的隔膜。我分明听见,铃管猛击硬石那种刺耳的清脆金属疼痛声,久久未绝。

一位健谈的老者,被血栓硬夺去了舌头的柔软灵活,独留失神的人在原地含混不清着再次见面心中的欣喜,眼神失去了那种豁达,他还会找回。

闲来无事种植几根丝瓜的南屋的老奶奶,没少因我偷取损坏丝瓜而生气,却每年深秋都会送粗壮的老丝瓜瓤到我家。清洁碗具,任何化学试剂都难以替代,还有一种自然的气味。如今,只有几杆留下风痕雨迹的干裂的竹竿在砂质的墙壁上硬撑起村庄的痕迹。夏日夜晚,不知蒲扇轻摇,虫声吟吟的老人的棋局还能否聚齐。

有人问,能否不要离别,不要流逝,不要失败,不要褴褛。

然后会有人反驳没有萧冷何来珍惜,何来胜利,何来华裳。

一纸深思熟虑在实际的寒冷冰原中取不得半点光暖,张狂中往往隐含脆弱不堪。最终的乐观是另一码事。伪“深思熟虑”们嘲笑实践者轻率时,“无知者”早已在光阴交加的大道上跌撞了几次,得到了真正的深思。

前者的追问未免太过理性,恐惧。

后者的反驳未免太过狂妄,无力。

就如你是一穗麦谷,在田野之中,周围是众多陌生平凡却无比相似的麦谷。明丽的天空飞着鸟,它在打量哪一穗更为可口。你遥遥望着伫立的神气的稻草人,心想那是你的依靠,你的寄托,当然心中也无比透彻,实际上根本无所寄托。

当鸟俯身而下,置身在偌大的田野,你无处可躲……。

我于一片灯红酒绿间听闻一句“北方还是太浮躁的。”

这声音似牛皮平滑的鼓膜突兀出的顶尖,也许是一声牢骚,也许是一声文人的感悟。但没有下文,似乎点透我恰到好处。

我不知道这句是否可以如雨声淅沥和风声飒沓般,改变我心中自以为满分而确凿的答案。“她就像一个被弃在篮子中的孩子,顺利漂到床榻之岸。”越是简洁轻松无限的东西,越意味着不可承受的重。我未去过,不敢定论。但是,那声音如同秋天一片枯叶,在风中飞舞,与水泥地面擦出清脆的拥有节律的透彻的声音。

人们都会歌颂繁盛而忽视掉春天也有落叶,秋天的农家,当碎金般明澈的阳光洒在那萧瑟之中破壳而出的黄羽之上,凋零之中的新生总是令人敬重。

当人们对趋同的真实加以信誓旦旦的确凿之时,无言的欺骗也在沉寂之中复燃,然后人们会在热烈的火焰前赞叹着壮观。

我目睹这言之凿凿。

城市的夜晚总是华美的。

冷色街灯映得梧桐叶翡翠般翠绿鲜亮,当你踱步在树影斑驳的街道上,空气中点缀的是早秋的夜晚难得的凉意。空气如同结冰般明澈,能够仰望星空。

街上流动的车灯汇成一条归入与出发的光河,光河的源头是万家灯火,奔流的是风击雨搏。人的一生都在这条光河中漂流,偶尔稍歇,追寻捕捞着已定的愿是满分的答案。

然而没有顺理成章的答案。

河岸的少年在撤去雾幕中留下黑影,迎面绯红色的天空展开双臂,在天宇山岫间呼喊,在暗夜光河中流转。然后寂静短暂的黑暗让少年醒来时更加雄壮挺拔。

梦想会被无限放大,被推崇,被看清,被热讽,被抛弃,被“活在当下”的理由切割得体无完肤。它在缩水,在推搡,在淡忘。

不管怎么说,樱花飞舞的早春,我会拉着你的手向远方的花开成海飞奔;风雪的长路,我给你未熄的明灯,接过你予我的斗篷,然后迎面无尽的孤独与理想。无所谓荣辱,一旦停滞在摸索的山洞,火把随时不够用。

迷茫也好,明确也罢。其实,每个人的心中,答案早已昭然。

故事已太多,南辕北辙……。

我无数次去过海边,却未见暴风雨的海怒。

交给我去想象……。

白色翻滚的浪裹挟着沙砾拍击着海岸,暗红色的礁石在白色升腾的浪珠气雾中不断闪现,老旧的船只在怒涛中落叶一般摇曳。天空,墨黑色的乌云团与灰白的阴雨云翻滚融合,如同战场的硝烟。烈风将浪花吹散在空中,扑面在少年的脸上,分不清颜色的外衣在风中被撕扯,席卷,飞扬。

岸边的行道树,落尘在狂风中了无踪迹,树间,是海和大地的气息。

枝杈间,萌发了一点绿芽——冬的墓碑……。

散文阅读父女篇四

秋天的心情再美再浪漫,总伴会随着一些没落,一些惆怅。或许我们迷恋与向往的正是这些没落与惆怅,伤感与怀念,孤寂与凋零。年年四季变化,却怎么也看不够这金色的秋,就算看着落叶伤怀,看着人来人往,感受这秋的诗意,慢慢融化在秋的怀里,微笑着安睡。

四季里,我独爱秋,只因它不似春的娇媚,夏的炙热,冬的寒烈,它就像天空里柔柔软软的云,可以千姿百态的恣意存在。它,总是在一场场的秋雨里渐渐消瘦,缓缓的走向冬季。可是,在这之前你却总能在任何地方看见它的模样。或柔媚,或温熙,或调皮,或忧伤,或欣喜。你看,它总是这般让人猜不透,看不够。

在阳光的照射下,湖面在微风的吹拂下泛起阵阵涟漪,你看那盛开在夏季的田田荷叶像是身受重伤般垂下高傲的头颅,显现这颓败的模样。而你在河边的柳树,似乎还能听见夏蝉那最后悲鸣的欢唱。一切在时间的摧残下,失去了原来的颜色,而秋,却用另一种鲜艳的颜色凸显它的存在。金色,灿烂而耀眼。

秋,在世人的眼里,从来都是收获与希望的代名词。似乎,在这样的季节里,那些沉淀了许久的收获会在这样的季节里破土而出,落入人们的`眼里,心里;而在微风和阳光的滋润下那些希望又会被人们埋在那片片肥沃的土地里,等待下一个秋的来临。周而复始,似乎一切在循序渐进,却又不按规律而来。秋,欢矣。

人常说,最美的不是下雨天,适合你一起度过的屋檐。于是,于秋雨缠绵时,撑一柄油纸伞,和心爱的人走在那细雨幽幽的青石板上。混合着轻灵的雨声,以及那脚步落在道路上的声音,凑成了秋雨里最温馨浪漫的乐章,岂不乐哉。

总是笑言爱秋,那么,不懂秋,又怎会轻易爱上它。与我的眼中,秋像最温柔的女子,看似孱弱却坚韧像钢铁侠,倔强着不愿服输;它像鲁莽的汉子,看似彬彬有礼却肝火旺盛,任性着不愿屈服;它像调皮的孩童,看似纯真却顽劣的让人啼笑,快乐着不愿归家。你看,它总是这样的千变万化,让人抓狂。

也许在悲伤者的眼里,万物萧瑟在秋季,于是在他们的眼里秋是悲凉的秋,可是在快乐者的眼里,万物生长的姿态不一,于是在他们的眼里秋是欢乐的秋。可是,在我的眼里,秋是淡然的秋。它悲伤的时候可以让全世界随着它的节奏哭泣,它快乐的时候晴空万里,蓝天白云,但是不论它是怎样的情绪,它总会回归淡然的模样,静静的悄无声息。

这就是秋,是我眼里最美最真实的秋。我爱它,只是因为它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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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阅读父女篇五

阅读的过程就是吸收消化的过程,来不得半点囫囵吞枣。

阅读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比起看电影,听演讲,自在了许多,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品味,去咀嚼。近日,我去听一个讲座,一位年轻的教授与我讲,现在是快餐时代,无论汲取物质的营养,抑或精神层面的营养,都是讲求速度的,你倘若在那里慢慢品味,思索,甚至回味就会落伍,就会误事。看来,时代阅对阅读时代也提出了挑战。

是的,阅读一旦与人生粘合,加快阅读速度的铃声就会不绝于耳。小区里有一户人家,爷爷到了知天命之年,属于老眼昏花的那种,还雄心勃勃晋正高职称,只争朝夕的'阅读。儿子儿媳从事教育行业,为了深造,拿到更高的学历,自学不辍,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拼命读完一定的资料。那一天他在社区门诊打点滴,还在孜孜不倦的阅读,治病不忘读书的精神让人感动。孙子上小学,不时会看到孩子背着重重的书包放学,却很少见到出来玩耍。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你走进书店,那些铺天盖地的辅导读物、励志读物、理财读物,无不在唤醒人们如何速成,何以快捷地取得成功。物质主义时代的阅读大约就是为了获取物质的。阅读步入这个时代,就直截了当地和物质利益挂起钩了,你不苦读,快读,你就难以进入高等学府,你就难以立足谋生。你不去豁着命阅读,就进不了高级职称,不但戴不上乌纱,看着人家拿到比你多的钞票,心里还纠结,阅读越来越被功利所同化了。人们在通过快速阅读获得物质的同时,却有意无意的淡漠、甚至忘记了另一种更为重要的阅读:陶冶情操,滋养心灵的阅读。

曾经:清风朗月,一卷在手,心与书默默的交融,两耳无闻窗外事,身心皆在阅读中。夜深人静,与文字心语,心情随着读物之中人物的命运起伏,喜怒哀乐,无法自已。让你或漫步于古时的悠远,或置身于当今的喧嚣。让你与金榜题名者一起欢悦,让你于名落孙山者一起遗憾。忘我的阅读,会使你更加的珍惜生命,倍加的珍爱生活。这样的阅读,总会在心灵之春播下爱与善的种子,使你懂得何谓缘分,何谓真诚,何谓丑陋,何为壮观。阅读会给予读者力量和智慧,让读者的人生倍加淡泊与优雅。

阅读状态也是一种生活状态。无论何时,阅读全然不是单纯为了获得物质的一种行为。就像到超市买一袋面粉,进去就拿,拿到就走,而冷落了琳琅满目的商品,甚至忽视了急需购买的商品。有一种教育叫熏陶,有一种成长叫积淀,有一种阅读叫品位。世界如此广阔,生活如此多彩,值得我们细细翻阅,一个劲儿地囫囵吞枣,走马观花,岂不是亵渎了一程风景的旖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心灵的成长更需要耐心。

一个物欲日趋膨胀的时代,更加离不开时代的精神去掌控的。那些真诚,善良,友爱,怜悯等关乎精神境界的章节,因为久远,因为厚重,要有足够的耐心,需要毕生去书写,去阅读的。

无论时代的步伐何以匆匆,阅读该是永葆从容的态势的。在阅读中收获回味,保存记忆,延展鲜活,这大约才是阅读的本真。

散文阅读父女篇六

(一)秘密。

“忍着点。”云溪低沉着声音,小心地拨开伤口,伤口很深,血已经成了暗红色,结成一块一块的。

灰暗的油灯下,青衣男子将头转向了一边,豆大的汗珠正顺着脸颊往下滑落,一颗一颗,溅落在地上。他的脸色苍白,应该是失血过多的缘故,因为疼痛,两道剑眉紧紧地皱在一起,不过,他始终没有喊一声疼。

伤口看着就}人,都可以看见骨头。云溪轻轻地将金疮药往伤口上倒,只见那个青衣男子的身体微微地颤了一下。

“痛就喊出来。记得,下次你保护好自己,我不用你来救。”云溪阴沉着脸,声音中有着丝丝不悦。

“没良心的。”青衣男子转过头骂道,由于动作有些大,牵动了伤口,使得他不由得“嘶”叫了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

青衣男子叫流觞,给他上药的叫云溪。两人都是孤儿,被杀手盟一起带回了总部。成长的残酷与血雨腥风是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换来的,所幸的是,他们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

都说杀手无情、无心,可他们俩一起走过的路实在太多太多,他们也是人,人都有心,而杀手一旦动了心,入了情,会更真。

夜,黑夜笼罩着这个血雨腥风的江湖。疲惫,一种深深地疲惫席上了心头。两人肩并着肩,躺在一起,眼睛盯着屋顶的方向,这是他们放松的一种方式。

“云溪,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流觞,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俩人一起打破了这份沉静。

“嘿嘿!”他们相视一笑。

“你先说!”

“你先说!”

“哈哈。”俩人再次笑出了声。

云溪没有回头,眼睛盯着屋顶道:“你先说,你是弟弟。”

“恩。”流觞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冰冷的脸上漾起一私柔情,他问道:“云,还记得我们月前去总坛接任务吗?”

“恩。”云溪淡淡地应了一声,心中还在想着自己的心事。月前,他们两人一起去总坛接任务,也就是在今天的这次任务中,流觞受伤了。

流觞的眼中流露出一股柔情,与平时做杀手的他截然不同,“你知道吗?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流觞转过头,看了眼身边的兄弟,声音中有着一股甜蜜的味道。是的,他们就是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

云溪没有说话,流觞接着说:“她叫紫燕,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她是盟主的女儿,杀手盟朱雀坛的坛主,紫燕。”

云溪觉得心咯噔一下沉入了谷底,绝美的脸上,忽然漾出一朵凄美的笑容,他喃喃自语着:“紫燕……”

“是啊!”流觞高兴地接过云溪的话语:“就是紫燕,从那天以后,我就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我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至少,可以和她一个高度,我要做玄武坛的坛主,那时候,我才有资格走到她的面前,对她说出我的心事。”

流觞没有发现云溪黯淡的眸子,有着一种压抑的痛。

流觞高兴地说着自己的秘密,忽然,他看了看身边的云溪,问道:“对了,你的秘密是什么?”

“哦,我忘记了!”云溪的声音犹如梦呓一般,浅浅的,有些遥远。

月前,云溪与流觞两人一起去总坛接任务。阳春三月,桃红柳绿,但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风景都只是路过,他们是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美丽的风景的。因为他们的双手粘满了太多的血腥,血腥味注定会污染了这些美好。他们不知道是否还可以看到明天的太阳,他们没有心,没有情,更加不能有爱。

但是,就是在这一天,他们都动了心。没有人可以拒绝美好,没有人可以拒绝心动,更没有人可以拒绝那颗最初萌动的心,哪怕,他们的名字叫做――杀手。

杀手的爱恋,只适合藏在心中。对于杀手来说,他们习惯了冷漠,习惯了孤独,无情似乎是他们的代名词,可是,他们同样是人,他们也渴望着阳光,也渴望着温暖。心,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谁无法去拒绝心动的瞬间。

每天,云溪与流觞除了练武就是接任务,这就是他们全部的生活,为了生存,他们别无选择。但自从那天以后,他们都渴望着属于自己心中的那缕阳光。

云溪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最重要的兄弟同时爱上一个女人。那天晚上,他什么都没有说,这个属于他的秘密,将永远埋在他的心中。他知道,如果是自己先说,流觞也一定会将这个秘密永远埋在心中的。

云溪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百花盛开的日子里,那串银铃般的笑声,如一阵清风掠过了他沉寂已久的心湖。不曾心动,不会知道魂牵梦萦的滋味,那一刻,他清晰的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从此,梦里梦外心中多了一份牵挂与眷恋。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当他抬起头时,看见了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姑娘在秋千上欢笑着,那甜美的笑容,就这般刻入了他的脑海。心,就在那一刻沉沦,时光也仿若不再,他的眼中,只剩下秋千上那个嫣然浅笑的女子。

她是谁?她的笑容是那般的干净。是的,干净!让在刀光血影中活下来的他,心中一片柔软。她的笑就仿佛阳光一般照耀了他黑暗的心,这一刻,他动心了。

惊鸿,一眼万年。终于,当云溪与流觞完成任务归来时,在总坛的议事厅里,他意外的见到了她。原来,她是杀手盟朱雀坛坛主紫燕,也是盟主的女儿。传闻中的紫燕,轻功了得,一身暗器功夫更是出神入化。

云溪仔细地看着一身劲装的紫燕,此时,在她的脸上早已经没有了那天甜美的笑容。她冰冷着脸,看不出一丝喜乐哀愁。云溪的心,在一瞬间,被刺痛了。他知道,此时的紫燕已经带上了杀手的面具,而那天阳光下笑靥如花的她,才是真实的她,才是她,最想要的生活。

(二)生死。

杀手盟在江湖上来说一直都很神秘,不过,他们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可他们这次惹上的对手,是东厂的主子。江湖人称“冷面阎王”。几次交手下来双方各有损失,谁也没有讨到便宜,但这对于杀手盟来说,无疑是惊心的,要知道,杀手盟纵横江湖数十载,几乎没有在谁的手上栽过这么大的跟头。于是,盟主对冷面阎王下了必杀令。

流觞与云溪是玄武坛的杀手,一大早,他们接到坛主命令,将对冷面阎王执行暗杀行动,参加行动的还有朱雀坛坛主紫燕。

行动定在三天以后,这将是一场生死的较量。

行动的前一天晚上,月悬高空,月光皎洁,大地仿佛被镀上了一层白沙。风清云淡,星星眨巴着眼睛,冷冷地注视着世间的万物。

屋顶,两壶酒,一碟牛肉。云溪与流觞开始对饮起来。这是他们这些年来的习惯,每次做任务的头一天晚上,他们就会在屋顶上喝上一壶。

“云,要是这次能够活着回来,我就去跟紫燕说,我要告诉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流觞说着,举起酒壶,喝了一大口,喝得急了,酒一滴一滴溅落在瓦上,酒香弥漫开来。

“说什么呢?我们都会活着回来的。”云溪喝道。酒入愁肠,可今夜的酒是生死酒,他们彼此心中都十分清楚,每次的任务,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次生死的劫难。他们永远不知道前面是否有路,但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前行。

“云,你看,今天的月亮,是不是很美?”流觞说。

“恩。”一个字,里面似乎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无奈。

天为被,地为席。两人就这般畅谈到了天亮。流觞将自己记忆中小时候的事情全部告诉了云溪,并且将自己自小戴在身上的护身符送给了云溪。听流觞说,他小时候也曾有个幸福的家,有着疼爱自己的父母,而护身符更是他父亲亲自给他戴上的,自小没有离开过他,后来仇家追杀,一夕之间家破人亡,而流觞被杀手盟的人带回了回来,从此开始了他的杀手生涯。

夜色,树影婆娑,风吹起树叶沙沙的作响,蛐蛐在草丛中吵闹不休。忽然,夜色中一群黑衣人打破了夜的喧闹。城郊,陆家大院,杀手盟的人悄悄地将屋子包围起来。

静,静,静……。

忽然,一声巨响惊醒了城郊的宁静。烟花在夜空下绽放着美丽的色彩,照耀了半边的天空,好美,如同年轻的生命一般。

好美的烟花,可是没有人来得及去欣赏,这是一场夺命的烟花,随着烟花绽放的瞬间,本来平静的陆家大院里,忽然冒出了众多的锦衣卫。箭,如雨一般的射向了院子里的杀手。惨叫声四下迭起,血,染红了泥土。有的甚至来不及哼一声就倒下了,在他们眼睛最后的色彩里看到的,或许就是那绽放的烟花吧!生命,今夜谁在概叹,死亡之神悄然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年轻的生命。

路,早已经没有了。路,早已经到了尽头,但他们怎能甘心,谁会愿意做任人宰割的羔羊。杀手也是人,从哇哇落地的那一刻,他们的心也曾如一张白纸般纯净,是生活,是命运给了他们别样的人生。生存,只是为了生存,哪怕是用别人的生命来交换。

“云溪,你带着紫燕离开,我去引开他们。”流觞捂着自己受伤的手臂,冷静地对着云溪吩咐着。

“不,你带着她离开,我去引开他们。”云溪说着就准备将已经受伤的紫燕教给流觞。

“云,你武功好,照顾好紫燕,你还记得我们的秘密吧!记得就不要多说,带上紫燕冲出去。”流觞不允许云溪多说一句,话音未落,人已经跃出了藏身的地方。

云溪就这般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不远处的森林,随着传来的还有敌人的吆喝声:“在那里,不要让他跑了……”

(三)无心。

他更冷了,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就连紫燕也无从知道。三年了,云溪在杀手盟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卒,到玄武坛坛主,没有人知道,他的手上究竟沾染了多少生命与鲜血。

杀手盟的人都知道,朱雀坛坛主紫燕,喜欢玄武坛坛主云溪。可是,云溪却从没有给过紫燕好的脸色。

紫燕喜欢上了云溪。她清晰地记得三年前,云溪为她挡下了致命的一击,带着她闯过了重重的包围,但是,当一身是血的他回到总坛第一句话就是“救她”。

三年来,云溪一直收集着所有关于“冷面阎罗”的消息,他们之间的交手,也各有胜负。明天,就在明天,云溪决定再次对“冷面阎罗”展开暗杀行动。

“危险!?”紫燕转向云溪,脸上瞬间绽放出喜悦的笑容,“云溪,你是关心我的,是吗?你看着我的眼睛,你为什么不敢看我,你不许我去,是不是因为你怕我受伤,怕我会死。”

云溪没有说话,冷冷地转过身,向着坛内走去。

“云溪,不许走,你告诉我,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微风轻拂,人影一晃,紫燕已经挡住了云溪的去路。

“云溪,为什么?为什么……”

没有回头,云溪听见了紫燕幽幽地哭泣声,原来,心依旧会痛。

“如果,你一定要问为什么,那么,我只能说,我是个杀手,我本就没有心。”

一句话,犹如铁锤一般重重地落在紫燕的心上。

杀手,无心。紫燕喃喃地自语着,杀手,真的就没有心吗?没有吗?

(四)随心。

陆家老宅,云溪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会回到这里。此时,他肩头的血,已经凝结成了暗红色。他终还是低估了“冷面阎罗”的实力。

他们躲进了陆家的老宅,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夜里,没有风,没有蛐蛐的叫声,有的只是如血的月色,还有血一般盛开的烟花。

透过门缝,云溪冷冷地注视着外面的一切。他们已经被包围了三天了,对方并没有主动攻击他们。云溪心中十分清楚,对手是想从心里瓦解他们,没有吃的,喝的,让他们一点一点感受着死亡的靠近。

忽然,外面一阵嘈杂声响起,云溪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往屋子的方向而来。“是她!”没有来得及思考,身形一闪,云溪已经消失在了屋子里。

紫燕是悄悄跑出来的,他的父亲将她锁在院子里已经三天了。当她寻来的时候,东厂的人已经包围了陆家院子三天了,她顾不上危险,从外面就开始往里面闯。

冷面阎罗冷冷地看着拼命往里面闯的女人,手轻轻一挥,他的人已经停止了动作。这时,一个带着帽子的人走了过来,轻声询问着:“都督,您这是要……”

“她既然想进去,我们就让她进去。猫捉老鼠的游戏,你可曾看到过?”冷面阎罗勾起一丝笑,冷冷地说着。

紫燕还没有呼喊出口,人已经被云溪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门,哐啷一声紧紧地关上了。

“谁叫你……”云溪的话还没有说完,紫燕香软的唇已经覆上了他的唇,疼,有血在唇齿间流窜。

“你不该来这里的。”云溪的眼中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的声音中流露着一种深深地担忧。

四目相对,千言万语在彼此的心头划过。紫燕踮起脚尖,轻柔地吻再次落在云溪的唇上,她已经什么也不管了,即使是死,她也只想和他在一起,她知道自己心中的感觉。

谁也没有说话,紫燕轻轻地倚靠在云溪的怀里,他们都害怕这只是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外面又是一阵喧闹,打杀的声音再次响起。门从外面被推开……。

“明叔,你怎么来了。”紫燕惊喜地看着来人。紫燕口中的明叔是她爹爹身边的高手,他几乎没有出手过,据说,只要他出手,没有不能完成的任务。

“跟我回去。”明叔说。

“不。”紫燕不由得向云溪靠得更近了,她绝美的脸上,刻满的决绝:“明叔,我不会和你回去的,我要和他在一起。”

“你必须跟我回去。”明叔嘴里说着,眼睛却看向了云溪。

紫燕没有想到云溪会忽然出手,只觉得身体一僵,人已经被点了穴道。

“云溪,云溪……”紫燕绝望地呼唤着他的名字,泪,一颗一颗的灼伤了云溪的眼睛。

“明叔,带她走。”云溪不敢看那双绝望的眼睛,转过身,他的身上散发出一丝冰冷的气息,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让人无法靠近的杀手。

(五)诛心。

看着明叔带着紫燕安全的离开了,云溪的心也松了一口气。此时,他的手下已经全部倒下了,路,似乎真的已经到了尽头。但是,作为一个杀手,只要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那么,他的任务就还没有失败。

他的浑身散发着阴狠的气息,倔强地站立着,冷冷地注视着自己的对手,此时他的胸口正汩汩地流着血,或许,这次他是真的,败了。

“你是个不错的对手。”冷面阎罗看着眼前这个倔强的年轻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他的心竟然微微地有些触动,要是,要是他的觞儿没有死,应该也这么大了吧!

“你也很不错。”云溪擦了一下自己嘴角的血珠,吐出了几个字。

“哈哈,哈哈!”冷面阎罗的笑声响了起来,笑声传的很远很远,树上的知了听了,都不由得停止了嘶叫。

风,没有风,阳光显得那般的刺眼,空气中弥漫着,血的味道。

忽然,掐住脖子的那双手,松开了。

“你,你脖子上的护身符是从哪里得来的?”冷面阎罗的声音颤抖着,他的手一把抓下了云溪脖子上的护身符,这个冷血的男人,在这一刻眼中竟然有着点点的泪,就仿佛一个慈祥的父亲,是的,慈祥的父亲,他看着云溪的眼神中,有着父亲才有的眼神。

云溪笑了,原来,只要是人,都会有心的,强大如眼前的这个人。看着他颤抖地拿着护身符热泪盈眶的样子,云溪知道,冷面阎罗已经死了,因为他也有心,就如同自己一样。

“还给我。”云溪冷冷地说着。

“告诉我,告诉我,这是从哪里来的?只要你告诉我,我便不杀你。”冷面阎罗激动地说着。

云溪冷眼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早已经没有了杀人时的狠劲儿了。

“你真的想知道吗?”

“是的!”

“这是我父亲亲手给我的生日礼物,在我六岁的那年。”云溪的话,一字一句的落在冷面阎罗的心上,他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正一点一点被抽离。

“我叫……”云溪顿了一下,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流觞的亲生父亲。

冷面阎罗颤抖地握着护身符,眼睛一闪不闪地盯着云溪。

“不……”冷面阎罗的声音颤抖着,发出了一位父亲最后的呼喊声,只是……。

一瞬间,冷面阎罗老了!他的手下都清楚的知道,江湖上再也不会有冷面阎罗这个人了,因为,他的心,已经死了。

散文阅读父女篇七

春天魅力无穷,有形、有色、有味,可以看得到,听得到,尝得到。

山里人品的第一口春,就是鲜嫩的香椿芽。

香椿树在春日里泛着紫红光泽的嫩芽,是报春的始者。那芽丰厚娇嫩,绿叶红边,状似,一般五或六枝为一株,外观浅棕色,遇热呈绿色,生食熟食均可,初闻异香扑鼻,食之馨香可口,营养丰富。

我老家,许多人家的都栽有香椿树。香椿木的木质色泽偏深红,又细又硬,做家具结实,还不走形。三月的微风吹开春天的门扉,气候渐暖,香椿树的枝丫的顶端就冒出了一个个赤褐色的鲜嫩小芽。春天各家炒的第一把香椿芽,香味浓烈,左邻右舍都能闻得到,诱惑着行人吞口水。

记得早年我家也有棵香椿树,树干弯曲苍老,树皮皴裂多疤,有三粗,长到两米多高,就努力让它分杈,这样树形好看也便于摘香椿。从香椿树上轻轻采摘一段段香椿芽小心地放在篮子里,唯恐折断树枝。摘的仿佛不是树叶子,而是天鹅纤长的羽毛。后来,我到外地求学读书,便离开了家乡原野上熟悉的香椿树,那掰椿芽、吃香椿的情景,已成了遥远的过去,只能在梦中重温。

掰香椿芽,是十分虔诚和圣洁的事情。通常头天晚上先给椿树浇饱水,让它吸收足够的水分,第二天采摘的时候,香椿芽会更加鲜亮。清晨太阳刚露出山头、露水未干的时候采摘时机最佳,这样椿芽味道好、对树损害也轻。清明前后,农家屋前房后的香椿树枝头长满第一茬椿芽,其实每棵树的椿芽口味不同,家人就合计着哪天摘、摘多少,尽享这纯天然的美味。三两天工夫,在风中摇头晃脑、生机勃勃的香椿树,就光秃秃的了。

香椿芽越掰越旺,刚采了一茬,一周时间就能又蓬勃地长出新的一茬。第二茬的春芽就不那么嫩了,颜色也变成了绿色,把最嫩的.那部分采下来,吃法也有不同。通常的吃法就是、,还有拌凉面。真吃不了或者舍不得吃的香椿芽,便被腌制。把香椿芽洗净,晾去水分,加适量精盐一起搓揉,使盐渗进去。小心翼翼地放进干净的瓦罐,盖好,三五天即可食用,能保存大半年。

开春时节,我多次在城里找饭店再品尝香椿芽的美味,无论怎么做,那口味永远没有老家香椿树那独特的香味;节假日在蔬菜市场闲逛,偶尔看到有卖香椿的,但大多已叶片萎缩,且价格昂贵,令人摇头却步。

过去山乡日子穷,乡村人喜欢吃春、品春。春天除了吃香椿芽,还吃刺槐花、榆树钱、地菜、荠荠菜、苦菜、野葱、野韭,尽情享受春天赐予的一切。过去的土吃法,如今,却更有滋有味,更让人留恋,甚至成了一种时尚和新潮。

每到春天,思念故乡、感恩亲人的情感就会像香椿树一样发芽,伸展一树美好的记忆。我们迈着轻盈的脚步,去慢慢品味春光、春花、春风、春月、春水,仔细品味春天的味道,就收获春天蓬勃向上的力量。

岁月总会翩然走过。保持乐观向善的心态,人生的春天就扎根心窝,一生春意盎然。

【习题】: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围绕香椿展开丰富的联想和想象,为读者展现了香椿不同的形态:鲜嫩的香椿芽、苍老的香椿树、明年的小树苗,给人全面而深刻的印象。

b.老家的人掰香椿芽的“虔诚”和“圣洁”表现在掰香椿芽的头天晚上,先给椿树浇饱水,让它吸收足够的水份;使香椿芽更加鲜亮。

c.文章按照时间顺序,分别写了摘第一茬香椿、采第二茬香椿、腌制香椿,现在吃不到儿时的香椿的遗憾,表达了怀念逝去的美好时光的主旨。

d.品春,除了吃香椿外,还可吃刺槐花、榆树钱、地菜、荠荠菜、苦菜、野葱、野韭;除了吃外,还可以看春之形,听春之声。只要乐观向善,即可一生春意盎然。

e.文章如朋友拉家常一样娓娓道来,又时常穿插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使语言兼具平易朴实、生动形象的特点。

2.纵观全文,作者笔下香椿最主要的特点是什么?作者从哪些方面描写出了这一特点?

3.句子“山里人品的第一口春,就是鲜嫩的香椿芽”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4.作者说城里饭店的香椿芽,“那口味永远没有老家香椿树那独特的香味”。这“香味”独特在哪些方面?试结合文本,以自身经历或阅读经验加以探究。

散文阅读父女篇八

最近天公不作美,阴云密布,细雨纷飞。但我校的秋季运动会还是风雨无阻地举行了。

雨前,吹吹风。

清早起来,看得出路面斑驳的痕迹,干一块湿一块的是因为昨天的夜雨。同学们早早来到大田湾体育场门口,相互攀谈,等待运动会的开始。天渐渐睁开了眼,光亮伴着热闹的气氛让大家激动起来。可是风还是狠狠刮着,树叶在风中哭泣飘零,就连空中的鸟也不愿停留太久,盘旋一会儿就飞向远方,不见了踪影。

雨中,加加油。

天气预报不可信,说什么天晴天,比赛正看得入神,突然间,手上脸上就感觉有丝丝凉意,往天上一望,只见灰蒙蒙的一片,点点雨滴刷刷刷地往下掉,我赶紧从书包里把雨衣拿出来穿在身上。雨水落在我的雨衣之上,发出啪啪声响,简直是在敲打我的心房。

无非是风。

无非是雾。

无非几滴雨水。

无非几片落叶。

运动员们不减冲劲,伸伸手,蹬蹬腿,跃跃欲试。这点雨根本算不得什么:台上观众打伞的打伞,披雨衣的披雨衣,玩手机的玩手机,看书的看书,吃零食的吃零食,看比赛的看比赛。

只有到了寒冷的.时候,才见温暖的明朗。

几个同学围在一起,交谈着,打闹着,嘻嘻哈哈不绝于耳,为队友加油也丝毫不落架势:打鼓吹哨,狂吼嘶叫,捶拳拍掌,加油式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雨后,慢慢走。

由于大雨的肆掠,各项比赛提前了时间,这让同学们高兴不已,早就想离开这个空旷冷寂的地方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雨时落时停,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多数同学都已收拾好了行李,站着看比赛,静待放学的时分,多么激动啊!

“在雨中行走,我从不打伞,我有自己的天空,它从不下雨。”

相忘于江湖,

人影在水面泛起涟漪......

散文阅读父女篇九

在我觉着,没什么预备与准备有所想与所安排的事可做,可能就属于时间的空白段。至于不想做,好像也该属于此范畴,总之是自己想给自己身心放假了!

其实,空白没什么不好。至少可以想起什么,便是什么,随意的想象添加与描绘,没有什么可以纠结。所谓的因素与元素,统统可以置之不理,只要这一刻感觉愉悦自在!

难得的空白,那些眷恋我的文字与感言,也会知趣的躲开或出去玩耍。思绪停在最简单的意识里,触摸着具体与现实的感知!

幸运可笑的是,在相对的感觉里,俺还是没忘记为空白叫好!

很久了,每天所触及的,总会有写作与酝酿的冲动,我便认为,大脑亦是被思想占据的。只有今天,是觉着解放了,空旷了,而且此时现刻持续着这种状况!

有感于空白,是在这种情形的差使下,便滋生了眼下这些不成文的文字。空白是一种闲散与舒适,此时完全没有写作的愿望,只有这些实际的理由,愿意充当空白懒惰的说客!瞧瞧……不知不觉的俺又中了文字与思想的圈套!世上真的没有绝对的事情,任何一种感觉,都有其表达的方式!空白也是如此!

生命只是一团泥。

一座深山上有个小庙,庙里住着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徒弟。

这天,来了一个达官贵人,为小庙捐了很多财物。他在庙里住了一段时间,得到了老和尚和小徒弟的热情接待。他告辞后不久,又来了一个书生。

这书生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饿得晕倒在庙门外。老和尚见了,叫小徒弟将他扶进庙里,同样吩咐端上最好的茶,准备最好的斋饭。

书生住在庙里的那段时间,小徒弟没给他好脸色看,有时候趁着师父不注意,就端出已经馊掉的斋饭,还不给他吃饱。

书生告辞后,老和尚用泥巴塑了一个菩萨,放在庙堂正中,对小徒说是庙里新近请的菩萨。

小徒弟每天都很认真地给菩萨上香,对着菩萨叩头,虔诚地念经。

一个月后,老和尚又将那泥菩萨削琢成一只猴子放在庙堂当中。小徒弟发觉菩萨变成了一只猴子,吓了一跳,几天都没去上香。老和尚问:“怎么不去上香了?”“师父,那菩萨变成一只猴子了。”小徒弟回答。

老和尚拿过那猴子,再次削琢,一尊菩萨又栩栩如生地出现在小徒弟的面前。小徒弟愣愣地望着师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老和尚用棍子在小徒弟的头上敲了一下,慢慢念经,不再理他。

这一敲打,使小徒弟顿悟过来。他说:“师父,我明白了。其实每个人的生命就像这团泥,都是一样的,只是塑造了不同的表象而已。心性却是一样的,而我之所以对前面的达官贵人谦恭对后面书生无礼,都是因为被其表象所迷惑啊。”

老和尚笑了:“其实,认识那平平淡淡却奇妙得可以捏塑出无尽形象的觉性奥秘生命之泥,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所在。”

保持一颗宁静心。

宁静是一种感觉,一种人生觉悟之余的获得。

漫漫人生,人生淡淡。在某个生命的路口,某个夕阳西下的黄昏,回望来时路,不等垂暮之年,不等来生可触的悬崖。此时,你想到了什么?童年的无邪、孩提的天真,青春的懵懂、年少的轻狂……那些芬芳印迹繁华旧日,仿佛被时间的碎片凑成了一幕光鲜华丽的电影,在脑海里飞快地穿梭放映,不过那只是一幕剧而已,一幕由你当主角属于你的纪实剧本翻版。忽然一声清脆的汽笛响起,把你从剧中拉回到现实,那回忆却成了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恍然一梦,剩下只是一声叹息或莫名地笑罢了。

宁静是一种心态,一种生活历练之后的坦然。

经历是一种宝贵财富,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教科书。苦乐悲喜,成败得失,经历过才更懂得。失去与收获并存,苦难与欢乐交错,短暂的挫折失意又算得了什么,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样想着,你该坦然,你该庆幸,因为你已经有过这种经历,相比一直生活顺畅的人,你已经少了些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因此你该微笑,笑着说这一路风光独好。

宁静是一种态度,一种浮华社会之外的淡定。

每个人都有向往的远方,每个人都有拼搏的方向。有些人追求物质的享受,有些人追逐官场的威风;有些人钟爱利益的呼风唤雨,有些人偏爱隐者的飘然若仙。凡此种种千姿百态人生相,你我都未能置身于外。在你追我赶讲究速度的时代,某些人成功地抵达了远方,得到了他所愿望的东西,却丢失了最初的单纯。一切所得到头来只是过眼烟云,只有我们在其中经历时品尝的滋味,我们开不开心才应该注重,而不因只看结果。拥有一颗平常心,荣辱不惊坐看世事变幻,得意时淡然,失败时坦然,这样才有更多的快乐追随。

宁静是一种气质,一种不染尘埃的淡雅。当岁月洗去了铅华,时光带走了记忆,风霜侵袭了容颜,似水流年缓缓流淌。曾经的执着慢慢地淡之又淡,最后趋于平静,也许偶尔会泛起一丝丝涟漪,却再无先前的盲目,更多地从容不迫。

宁静是一种懂得,一种知足,一种来自心灵的感恩。保持一颗宁静的心,犹如荷的清香兰的幽雅,不管世俗何等嘈杂纷乱,孤芳自赏怡然自得,也别有一番风味。

平凡像别人。

特立独行是极容易引起别人关注的,只是这些又是极容易骗人的。你会难以分辨特殊与普通、平凡与个性,掩人耳目的劳碌,辛苦的让人感知不到自己的存在。

很多人以为,与众不同的生活是高尚的;可我以为这些或许并非只是存在的话题。因为,简单到生存的时候,任何人都是孤独而无措的;反倒是简单到生存的时候,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莫名忧虑。

我知道不会有人摆脱自身孤独内心的缠绕,拉罗斯福哥认为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内心,这样算来,每个人都是那么特别,那么与众不同。即便你用心引领一场诡异的青春,也抵不住提前夭折的时光如梭后苍白一瞥。

该强调眼神不好,还是思维不善呢?我喜欢看路上的行人,匆匆形色,却是那么实实在在的生活着。可能我们该喜欢上这样的表象,然后加入早起晨练的队伍,加入傍晚下班的队伍。看夕阳,看日出。

朋友说,这或许是一个切到现实的事情,面对这样一个世界,你总免不了俗,也总要活着,总要坚持的融入然后忘我。可我不便认同。就像生活的瑕疵在大部分人心里放大以后一样,你无法释放自我。弗洛伊德对人格结构分析时提出了本我、自我、超我,本我中的一切是完全无意识的,而自我却是制约监督本我的,但自我中还可能有仍处于无意识状态的东西。

无意识的东西是近乎可怕的,本我中一切无意识的看起来会很自然,但谁会冒险呢?可即使如此,谁也不曾否认我们自身欲望的好与坏。如同众多人心中的幸福,否认只能是绝对而蛮不讲理的。你在担心自己的同时,往往是对自身周围世界的恐惧。我们总是标榜自身的特殊性,连吃饭喝水都是要考究一番,反倒做点正经学问是万万不能搞独创的。

今天穿了怎样的衣服和鞋子,戴了帽子吗,走起路来要不要快或慢,步子该大还是小。当然,这必须是要和别人存异的,这样才不能落了套。

有些人总是聪明的让人感到寒冷,那些心照不宣的温暖变得微弱,甚至没有温暖。我们总是不能安静的接受生活,亦不能左右经历属于自己的合适生活,拥有的遇见的多了,空白也越多。

平凡像别人,不是逆来顺受。而是真诚的融入,积极的去生活。有更多的东西我们无奈错过,无私才能无畏,因为特别也是平凡的。平凡像别人,不是模仿,而是如别人在自己眼中的存在一样,坦然经过。

你或许没有把微笑留下,可你会留下一个身影,完全属于你的。平凡是一种大境界,无需赘述。当每一个人都沉浸在任性、叛逆、执拗、特立独行之中,这世界不再是平和的,这让人感到疑惑。

是该换个角度生活的时候了。不用相信什么能逼迫我们就范,那是荒谬,只有脆弱的人才会善变,也只有善变的才会妥协。平凡是大智慧和强控制力的体现,保持安静的状态,不是与众不同,更不是伪装异样。

让一切归于真切吧,即使是春天也未能让我的思维显的多余,却是担心或许是多余的。归于真切,归于平凡是心寻找安逸的方式。这样的安逸不是颓废,是对生活的原始态度,没有疲于奔命,没有歇斯底里。

平凡像别人,没有刻意的做作,没有伪装。别人的`平凡,是悄然经过带走的一阵微风,最值得称道;别人的平凡,是张开嘴就有一脸的微笑,喜怒坦然。

平凡像别人,找得到自己,安的了舒心。不要疲倦的高尚,只有平凡的雅致。

平凡像别人,不必想太多,更不必难过太多。

细雨飘飞,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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