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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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具备系统思维和创新意识,以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在制定方案时,应该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措施。以下方案范文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实用性和参考价值。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一
为规范加班管理 ,提倡高效率的工作,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现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办公室管理人员
二、加班申请与记录
6. 公司员工日常工作时间,每日工作至19:00以后方可计算加班。
三、加班餐补
1. 员工周一至周五,加班至19:00以后的`,可享受加班餐补1份(每份加班餐补标准为15元),单次连续加班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享受餐补2份。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单次连续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享受餐补1份,单次连续加班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享受餐补2份,每人每天最多享受2份加班餐补。
2. 员工已报销加班餐费的,不再享受加班餐补;
3. 加班餐补随月工资发放。
四、加班交通
1. 经部门经理同意,因公司安排加班至晚8:30以后的,可打车回家;
2. 费用报销时,报销人员需填写《交通费用报销明细表》。
五、调休
1. 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的加班,如加班至晚9点-10点,第二天可以晚到公司上班半小时,并以此类推。此调休办法可在不影响部门整体工作的情况下使用。使用方法:
3) 第二天员工上班后,持《加班申请表》到前台处补填《员工休假申请表》并由部门经理补签字。
3. 员工申请调休时,应在《员工休假申请表》注明调休及加班日期;
4. 员工参加公司培训、开会不记加班;
5. 加班年度内有效;
8. 遇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员工遵照执行。
六、加班、调休管理
1. 加班审批权限
1) 员工加班的审批权限为员工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
2) 部门经理加班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3. 员工的加班信息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手机、整理、存档;
7. 违反本制度中相关规定的,违反一次扣除2个绩效分。
为规范党政办公室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 。根据相关规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 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 12 小时补助 100 元。
2. 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电话开通、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带班值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每 12 小时补助50 元的标准发给值班补助。
五、加班补助标准
1. 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 4 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按 20 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 休息日 ( 周六和周日 ) 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 50 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 100 元补助。
六、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 ; 对出差、 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 定。
八、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九、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十、本暂行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二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加班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严格按加班程序执行。
2、法定节假日,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3天),共计11天按100元/天计发加班工资,其余超出工作时间的加班则可以安排调休。
3、本加班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对于公司部长、主任职位以上人员则不适用。
4、加班程序:
凡确需加班者,须在指定日期前填写加班预报表进行申请,经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预报表由人事部核查备案。加班预报表以统一格式为准(详见表一),如不按样表报送的加班均不计入。加班完毕后在考勤表上如实反映登记,月末经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人事部按统计的加班情况,支付加班费。 5、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理可突破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6、本规定从2015年5月 日起实行,原加班的有关规定自本规定实行之日起停用。
1. 目的
1.1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 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 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 。
2.3 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 适用范围
3.1 本公司全体员工。
4. 原则
4.1 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 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 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 内容
5.1 加班种类
5.1.1 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 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 加班认定
5.2.1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 .2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 .3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 .4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 加班审批程序
5.3.1 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 16 : 00 前 , 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 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 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 加班免除
5.4.1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 计算加班工资。
5.4.2 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 .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 .2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 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 5.4.1 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 .1 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 .2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 .3 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 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 .1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 : 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 .5 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 200 %计发工资。
5.5.2 加班调休
5.5.2 .1 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 .2 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5.6 罚则
5.6.1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 并记警告一次处分 , 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5.6.2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 “ 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 “ 虚增工作任务” 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 , 扣罚绩效工资500 元。
5.6.3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 5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 3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 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 .附件
7.1 《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 1 、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 、 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 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 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 、 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 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重庆人力资源管理,加班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kpi绩效指标 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医疗知识 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三
为规范各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20元/天(半天为10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六、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两小时按一天计,两小时以内按半天计。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七、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八、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四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原则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五条加班时间限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
第六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七条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三章加班的种类
第八条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外的延长。
第九条公休日的加班:每周周六、周日的加班。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加班:全年规定的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附件一)(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附件一)(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加班申请单,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每月人力资源部统计加班情况。
第四章 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需安排员工补休,不另行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需按月支付不低于日工资100%的工资报酬。
第六章 补休
第十七条员工补休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补休申请表》(附件二),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员工补休审批权限
情况
审批
请假天数
第十八条补休时数按实际加班时数换同等时数计算,连续补休时数最多不超过三天。
第十九条补休时间以六个月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加班餐费及加班交通费
第二十条加班餐费
1、员工在工作日加班至晚八点以后,可报销15元工作餐费。
3、员工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报销单需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加班交通费
1、员工无论工作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至晚九点以后,打车费采取实报实销。
2、员工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手续,报销单需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签字认可。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1. 目的
1.1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 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 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 。
2.3 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 适用范围
3.1 本公司全体员工。
4. 原则
4.1 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 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 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 内容
5.1 加班种类
5.1.1 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 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 加班认定
5.2.1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 .2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 .3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 .4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 加班审批程序
5.3.1 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 16 : 00 前 , 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 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 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 加班免除
5.4.1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 计算加班工资。
5.4.2 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 .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 .2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 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 5.4.1 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 .1 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 .2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 .3 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 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 .1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 : 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 .5 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 200 %计发工资。
5.5.2 加班调休
5.5.2 .1 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 .2 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5.6 罚则
5.6.1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 并记警告一次处分 , 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5.6.2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 “ 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 “ 虚增工作任务” 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 , 扣罚绩效工资500 元。
5.6.3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 5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 3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 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 .附件
7.1 《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加班申请单(附件一)
申请人(本人签名): 加班类别:口 延长工作时间 口 休息日 口 法定假 年 月
加班时间 | 加班事由 | 结算方式 | 部门经理签字 | 主管副总签字 |
日期 | 小时数 | 补休 | 支付加班工资 |
注: 1 、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 、 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 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 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 、 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 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 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 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十二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视为没有相应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四条周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五条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六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第十七条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八条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分管领导加以额外说明。
第十九条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日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二十条因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十一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没有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二十二条《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五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二十四条加班时间限制:
(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一律不得超过36小时,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时间。否则视为工作效率低下。超过36小时的,按36小时计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二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计算加班工资两种,调休时间按1:1计算。
第二十七条周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如员工当月缺勤的,先作调休扣除缺勤后再计加班。
第二十八条办公文职人员加班调休应在两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以后月度。凡调休的文职人员均应填写《调休申请单》(附表二),并经主管、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审批。
第二十九条加班工资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工资;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加班工资;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加班工资。
第三十条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一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三十二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三十三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十四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处以2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规定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发布,自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七
2、管理职责2.1部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批。
2.2人事部文员负责酒店员工加班及调休的'统计及抽查。
2.3人事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调休事项的审核。
3、操作规程3.1工作时间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用膳时间除外),具体工作由部门安排。
3.2超时工作3.2.1如酒店有需要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员工须与合作,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事培训部审核。
3.2.2员工超时工作1小时由部门作超时工作记录,累计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1天,并在每月26日前报人事培训部。
3.2.3超时的工作时间,可申请补休或由部门经理决定给予补薪。
3.2.4员工在法定假期加班一律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具体加班费标准如下:1)临时工加班费为17元/天。
2)实习生加班费为20元/天。
3)计时工、计件工在原标准上加倍。
4)其他各岗位加班费为40元/天。
5)行政人员(上行政班)、销售人员不发加班费。
6)法定假期间适逢休息天,不再补发调休卡。
3.2.5员工在其他时间加班,不发加班费,部门文员每月根据出勤表统计员工的加班天数,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培训部,经人事部文员审核后发放调休卡(期限为三个月,逾期失效)。
3.2.66级以上管理员加班不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但当值。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八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 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 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 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 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 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 员工服务态度: 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 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 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九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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