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优秀1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2 16: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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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一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内所有部位、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认真整改,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总务处每周一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或值班领导。

4、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5、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电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供电设施、体育器械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和建筑工地作为检查重点。

6、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早、午、晚到校时间的按时“三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处理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传达保卫人员是学校安全的全程安全员,必须每日对学校的安全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解决不了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二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上级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实验室、电脑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本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学校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电脑室及食堂、出租房屋等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并将自检、整改报告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联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我们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食堂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2、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查对确实有事的学生的离校问题,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方可离校。

3、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要重点电脑室、图书馆、食堂、出租房等各项用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校内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就餐、能够安全疏散;楼内应急灯性能良好。

4、值班、值宿工作

值班、值宿人员要高度负责,记录要及时准确,对学校重点部位掌握清楚,并加强巡逻。在值班室明显位置要张贴火警、盗警、派出所电话、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5、食堂卫生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长春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食堂标准〉〉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校领导日常检查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学生食堂管理制度、消毒制度等。严格控制进货渠道,杜绝劣质食品进入校园,从源头上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6、体育设施安全工作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体育场馆和器材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对场馆、器材的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做好记录。

总务后勤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部门或有权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学校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七、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八、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三

通过对防火安全进行“三级”检查,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的隐患。

适用于兰亭颖园管理处所有员工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本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管理处领导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本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管理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及时表扬批评。

4、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每月管理处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四)检查的基本内容

1、存放地点,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2、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3、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消防器材及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5、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6、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四

1.1本指导书规定了xxx公司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栓、灭火器、疏散出口指示灯、自动喷淋系统、消防卷帘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保养要求。

2.1本指导书适用于xx-x公司辖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保养。

3.1监控中心当值人员负责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每班自检,并配合工程组人员对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月检查保养。

3.2保安队负责辖区内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

3.3工程组负责疏散出口指示灯、自动喷淋系统、消防卷帘门、水泵、水阀等检查、保养。

4.1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保养

4.1.1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每班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a)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

b)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4.1.2监控中心当值人员配合工程组人员进行月检查保养

a)完成日检查保养全部内容;

b)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c)进行模拟报警,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d)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进行清扫除尘;线路松动,应进行紧固;对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检查,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报警检查。

4.1.3检查、保养结果由工程组人员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中记录。

4.2消防栓的检查保养

4.2.1保安队长负责组织保安员每月逐个检查一次,并按规定作好记录。

a)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b)检查栓箱内水带、水枪头是否完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c)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d)消防器材的补给;

e)将消防隐患及时报告管理处主任。

4.2.2安全队长负责组织每年逐个打开消防栓检查一次(与管道放水冲洗同步)。

a)完成月检查中栓外检查部分;

c)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d)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通知工程人员修复;

e)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将阀杆上油;

f)将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关上栓门,贴上封条。

4.2.3检查结果在《消防器材检查表》中记录。

4.3灭火器的检查保养

4.3.1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得受到烈日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振动。

4.3.2灭火器悬挂地点的环境温度为-10℃~55℃。

4.3.3灭火器设置地点应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4.3.4对灭火器要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

a)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b)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重新灌装);

c)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e)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4.3.5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无堵塞、腐蚀损坏。

4.3.6灭火器由消防部门按消防法规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重新灌装,并有检定的标识。

4.3.7保安队长负责组织保安员每月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在《消防器材检查表》中记录。

4.4疏散出口指示灯的检查保养

4.4.1保安队长负责组织月检查保养内容;

a)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b)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立即通知工程人员修理;

c)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d)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在装回原位;

e)灯箱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4.4.2月检查保养及每3个月的充放电工作,由工程组进行,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中记录。

4.5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查保养

4.5.1每日检查保养内容;

对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其附属配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4.5.2月检查保养内容;

a)警铃是否正常、报警阀是否灵活;

b)喷头外观检查;

c)放水阀的密封性能;

d)联动控制器各部件的联动性能。

4.5.3自动喷淋系统由工程组进行检查保养,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中记录

4.6防火卷帘的检查保养

4.6.1月检查保养

4.6.1.1手控检查内容;

a)外观检查门轨、门扇有无变形、卡阻,手动按钮箱是否良好上锁;

b)卷帘门电控箱指示讯号是否正常,箱体是否完好;

c)开启按钮箱门,升降卷帘门。

4.6.1.2自控检查内容;

b)待烟感(或温感)信号消除,或复位按钮复位后,方可重新开启卷帘门;

c)消防监控中心按钮操作检查;

d)进行除尘。

4.6.2年保养内容;

a)完成月保养全部内容;

b)对卷帘门控制箱自动按钮、故障报警消音键、复位键专门检查;

c)紧固各电线接头,清洁控制箱内灰尘,检查箱内元件是否齐备。

4.6.3月检、年检由工程组进行,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中记录。

5.1《巡逻记录表》

5.2《消防器材检查表》

5.3《设备保养记录表》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五

1、各项活动均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注视幼儿各项活动。

2、注意园舍、活动场地、活动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避免触电:检查线路、插座、接线板的摆放。

避免砸伤:检查各类物品的摆放。

避免摔伤:检查教师组织幼儿活动时的情况。

避免烫伤:检查饮用水温、饭菜的温度,以及这些物品的摆放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并作好记录。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仔细核对,有毒物品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幼儿易,接触部位。各种消毒药品、幼儿药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师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丢失幼儿。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

(2)接送时间:来园7:30~8:30时。

离园16:00~17:00时。

(3)要求家长按接送时间接送幼儿。

(4)接送幼儿,原则上由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负责,总之接送人员必须稳定,接送人员必须是幼儿认识的。如有特殊情况请人代领,必须事先请幼儿带条或与本班老师联系。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昌秀。

分管组长:

组员:

2、检查时间:每周一次小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

3、专人负责:值周老师。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师。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六

一、为维护本园的校园安全,贯彻“即时发现及时解决”的原则,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本制度下所称“校园安全”包括以下事项:。

l、校园教育教学设施安全;

三、本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应为本园上下教职员工所遵守,作为各级进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指导。

五、幼儿园每年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对校园各处进行抽查。

六、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采用评分表格实行打分评比。校园安全抽查小组应对各部门的安全状况提出意见建议,并由园长负责督促改正。

七、本园应当每学期定期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制作检查报告,由专人保管。本园的安全检查报告,校园安全抽查小组进行抽查时可以进行翻阅检查。

八、本园应当就定期安全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等事项制定出书面的工作依据。

九、本园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中包括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

十、本园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时,邀请相关专人人士作为检查人员参与检查。

十一、本园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园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本园园长。

十三、本园定期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和负责人员为本园的园长。

亲和幼儿园。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七

第一条为防范学校体育运动风险,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是指学校体育运动过程中可能发生人员身体损伤的风险。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指体育运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身体损伤后果的事故。

第三条学校应当依法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学校落实、社会参与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避免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执行。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组织和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落实要求。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选购体育器材设施,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应当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制度,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

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应当严格按照安装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学校应当进行签收,签收结果记录在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帐中。

由教育行政部门采购交由学校使用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将采购安全台帐同期交付。

第九条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学籍档案管理。学生新入学,应当要求学生家长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学校负有保密义务。

对不适合参与体育课或统一规定的体育锻炼的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当减少或免除其体育活动。

第十条学校应当主动公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等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应当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设置相应安全设施及标识;设置现场急救点,安排医务人员现场值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应当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

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饮水、医疗等服务的,应当选择有合格资质的服务机构,依法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具有安全风险的体育器材设施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师指导和保护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结束后应当屏蔽保存或专门保管,不得处于学生可自由使用的状态;不便于屏蔽保存的,应当有安全提示。教师自制的体育器材,应当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安全需要或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和报废相应的体育器材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利用开学教育、校园网络、家长会等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安全知识,宣讲体育运动风险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

第十六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

第十九条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及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建学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仲裁小组,对事故进行公平、公正的调查,提出仲裁意见,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八

一、班组长为现场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进行班前安全确认和班中安全巡视,加强班组安全流程管理,杜绝由于工作流程不合理造成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二、抓好现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负责组织处理,并在现场把存在问题与下班交接清楚。在进行班中巡视时,要做到现场隐患排查不漏项、不漏填。

三、班组长要根据上班的交接情况,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的.安全督查和安全确认,根据现场作业条件,安排好联保互保,交待清楚操作流程及当班注意事项,要做到细致入微不漏项。

四、班组在工作过程中,班组长必须进行巡视检查,对设备运行状态、职工操作行为,认真进行安全评估,指导、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并做好巡查、评估记录。

五、巡视中发现隐患时,要妥善安排人员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要及时向科值班人员汇报。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科值班人员矿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九

安全检查制度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2、检查的重点是检查“三违”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按照“登记―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安全隐患。

校园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通用篇十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庭东

成员:王乐平    杨 刚   闫长民   姜影革

下设两个小组:

一组组长:张泽武(总务处主任)

副 组长: 张  瀛(教导处主任)   郭东超(教导处主任)

成   员: 王双喜   程志明   宋彬杰

负责巡视以下区域:1.校舍(包括:楼梯、教室走廊、窗台、微机室、阅览室、教室办公室、印刷室等)2.食堂。3.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

二组组长::王大铭(德育办副主任,主管安全工作)

副组长:  刘小东(德育办主任)

成员:    赵文彬   王  勇   刘景瑜    钟  声    铁  成

负责巡视以下区域:1、学生学习、活动的任何场所。2.体育场所及运动器材设施。3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巡查时间

第一小组定于每周的周一进行校园巡查并进行记录。

第二小组每天早6:40----20:30,利用早自习、课间、午休、放学(七、八年级4:40放学)及晚自习(九年级)等时间段,在走廊、操场及校园周边等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巡视。

三、具体要求

1.安全检查人员,是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等的安全性。

2.检查工作采用分组密集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人员根据检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检查时间。

3.检查责任人在检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检查责任人的责任。

4.检查责任人在检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组长汇报, 交由学校讨论解决。

5.各组要及时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检查、整改报告制度。

6.学校对检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

7.每周三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学校紧急会议期间,二组教师做好楼层安全巡视工作。

一、主管安全领导要每天巡视校园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做出处理决定,并做好记录。

二、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要在每月第一个星期组织所有相关人员对校园各部位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主管教学活动安全的领导,要每日巡视教师授课状况,与相关人员签订好责任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纪教师要按"教育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

四、主管学生纪律、交通、活动、治安的安全的领导,要每日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主管领导,做好备案,与相关人员签订好责任状。

五、主管安全领导,要经常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与相关教师签订好责任状。

六、主管校舍、用电、消防安全领导要每日检查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对用电,校舍、消防器材、体育器材的安全状况,每月检查一次,并与相关人员签订好责任状。

七、各路主管领导要对重点部位作重点检查,如对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的授课和学生纪律的检查,对各办公室、教室电、水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在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主管安全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九、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不负责任的领导和教师将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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