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单位之间情况汇报范文汇总 向同级单位报告情况(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19:59:17 |
  • ZTFB |
  • 13页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同级单位之间情况汇报范文汇总一

供 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_____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

二、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时间: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到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交货完毕。

收货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供货方送货上门,供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交由指定收货人验收。此外,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2、供方有权要求需方在收到货物时在收货清单上加盖公章或由合同约定的收货联系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明进行签收,否则可以不交接货物并不承担可能造成的延期供货责任。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质量和验收标准依据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一)验收标准:

1、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质量标准;

2、合格证;

3、供方保证一次性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二)提出异议时间截止7天。

四、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需方)交纳中标价5% 的质量保证金, 一年期满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

五、售后服务:

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依据。产品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承诺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供方与需方另可补充达成如下条款: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清单所需要的配置、参数、保质保量供货。

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质量标准。

六、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需方按财政国库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供方未能按供货合同的约定近期完成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供方供应的设备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变更解除合同及解决纠纷方式:

1、供需双方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书面同意。

2、纠纷方式:双方协商□;向授权厂商投诉□;向财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承诺书、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买卖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_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__________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一份,_____县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精选同级单位之间情况汇报范文汇总二

教师岗位聘任书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学校的《教师岗位聘任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甲方×××小学与乙方 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聘约:

一、聘任形式及聘期

甲方同级聘任乙方为××教师,聘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岗位任务、职责、纪律要求

乙方聘期内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受聘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学校 《教师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确定的受聘岗位年度基本教学、科研任务。

三、权利和义务

乙方受聘期间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甲方应当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受聘期间按《教师岗位聘任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的同时,可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和科研奖励津贴待遇。

五、聘约的变更和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在聘期内工作部门或职务级别发生变化时,可随受聘岗位变动变更聘约。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聘约。

(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境或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违纪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聘约: (1)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2)因其他原因申请辞聘的。

4、本聘约在受聘教师聘期届满或本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即行终止。 六、其他。

1、本聘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聘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处或乙方所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 : ××小学乙方 : 校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同级单位之间情况汇报范文汇总三

聘用单位(甲方)

受 聘 人(乙方)

一、合同文本必须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二、此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人签订,无书面委托代签无效。

甲方(聘用单位):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登记证号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确立聘用关系,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属以下第 种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中长期: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结束时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乙方按照岗位职责承担责任,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本岗位职责如下: 。

三、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乙方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

(三)乙方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甲方可以按规定对乙方做出适当的处分、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保健用品,并按照规定保障乙方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的权利。

五、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依据乙方的岗位、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支付相应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

(二)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终止、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调转手续。

(三)乙方应享受的工时、公休节假日、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内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内,甲方被撤销或乙方死亡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担重要专业技术工作或重大科研项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将给甲方带来技术项目的终止、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及可能产生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违约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追偿培训费。

(三)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款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以连续受聘于甲方的时间计算。乙方如系甲方原固定职工,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的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

八、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自争议发生起60日内向当地同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执行。本合同生效后,有关条款若与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为准。

(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由鉴证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审核签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鉴证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同级单位之间情况汇报范文汇总四

采购人(甲方) :                                   

供 应 商(乙方):                                  

项 目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根据成交通知书的内容,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税金、服务、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三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由采购人和乙方共同协商决定 。

第六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质保期:

3.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七条付款方式

1.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

2.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合同金额的30%,项目初验通过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45%,项目终验通过支付合同金额的付款25%。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整(¥                   ),由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并由_                           _账户代管。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__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详看售后服务承诺书)小时内。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 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 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委托第三方 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招标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

第十二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3‰的违约金。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被授权代表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

5.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7.售后服务方案。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同级单位之间情况汇报范文汇总五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承担的具体任务,首要的就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来,xxxx镇着力强化“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切实加大同级监督力度,提高实施和监督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

一是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立足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全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三类清单,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动态考核评价,促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覆盖各部门、各方面。年初,督促党委书记与副职领导签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xx份,涉及xx大类xx个方面内容,确定时间节点,厘清职责边界,持续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倒逼责任落实,做到履责无死角。

二是注重运行监督。督促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将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跟踪问效,推动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对号入座、找准任务、履职尽责。加强与人大、政协及司法等监督机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等“三个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是健全镇党委班子成员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党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同级纪检组织备案,同级纪检组织必要时可按程序进行核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廉政提醒”制,由镇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提前打招呼、敲警钟

(二)加强“三重一大”事项专项监督

一是加强对决策权的监督。镇纪委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政府组织的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会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决策的监督,监督在制定决策过程中,是否严格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是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杏合乎社情民意等。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推进科级干部队伍“廉政档案”建立工作,对本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由镇纪委根据“廉政档案”,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党风廉政情况出具“廉政鉴定”,并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签字背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前的监督。

三是对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等的监督。坚决执行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对本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市区财政投入重点工程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事前警示、过程督查。督察主管科室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纠正查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征地、开发、工程建设等工作中监管不力、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弄虚作假、不政不廉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提高岗位廉政风险意识

一是分层分类分岗教育。从“菜单式”教育入手,针对全体党员干部,分类别、层次和岗位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一把手廉政教育制度,针对全区历年来腐败典型案件、党风廉政政策解渎、作风建设新规等设定宣讲课程,筑牢一把手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找准执纪用权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关键岗位权力行使,建立内控机制,编好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是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基本情况登记备案制度,搭建领导干部“廉情信息库”,全镇科级以上干部及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配偶情况、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房产、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家庭从事或参与的经营性活动等情况上报,建立利益冲突预警机制,做到事前预防,避免造成利益冲突,进一步规范了从政行为。

当前镇纪委在加强同级监督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纪委监督的主观性与党委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同时存在。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盲点较多。因为党委班子之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一块,纪委书记没有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途径,更不便过问和干涉其工作情况。镇纪委监督的领域涉及面广,镇纪检工作人员在部分领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三是监督缺少独立性。镇纪检干部的配备、考核、任免、调动及经费开支等,掌握在被监督对象即同级党委政府手中,容易导致对同级党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敢监督、不愿监督。

(一)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定期举办“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正面典型和反面教材,通过学习讨论、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班子成员正确认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是党的重要组织原则,是党在新形势下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方式,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的重要表现,自觉为同级纪委监督提供条件,创造广开言路、诚纳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提升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自上而下地带动作用,上级要为下级纪委开展同级监督作出刚性规定,对同级党委接受监督作出硬性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方便操作,明确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途径。二是通过开展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搭建监督平台。三是建立完善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深化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过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督促党委按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要求,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重点监督内容措施。扎实做好政治监督,纪委通过参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加强对党委会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党委“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纪委介入的监督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在重大决策上,把监督融入党委决策全过程。在选人用人上,对党委拟提拔、交流的干部人选,明确纪委全程监督的程序和方式。在资金项目上,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规范和解决“钱怎么用、事怎么定”的问题。

(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不断增强同级监督、执纪审查的本领。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力求在同级监督内容上更有针对性,同级监督措施更实。要用好大数据等现代手段,不断提升同级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