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 食堂承包书怎么写(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19: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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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一

“监理”是一个外来组合词。我们所说的监理: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一项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不问,违“理”者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疏导等措施,协助有关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专业化社会化监督管理活动。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特性。

二、政府采购工程推行监理制度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合同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它能使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提高项目建设水平,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我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工程是否需要实施项目监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86号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分别对那些建设工程实行强制监理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政府采购建设项目不管是建设工程还是网络工程,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是为公共服务的,且大多数采购人并不擅长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技术监督,所以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必须推行监理制度,从而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的利益。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采购人在将监理任务委托给监理单位时,必须用书面的形式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三、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特点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它是采购人与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的把一部分工程建设的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行使,由监理单位根据采购人的授权展开工作,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特点:一是监理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都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其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作为受托人都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当与其单位资质相符合;二是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具有依附性;三是建设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它是监理工程师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发包人的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保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四、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要素

由于监理合同是一个受委托代人监督和管理合同的合同,也是一个依附合同的合同。它缔约的条款和内容必须与建设工程合同相一致,所以监理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要素与建设工程合同大体相当,一般也分为三大部分,即协议书、合同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与附录。工程监理合同的协议书较为简单,也由首部、主干部分和尾部组成,其基本内容主要为签约双方的确认、合同的一般性叙述。我主要介绍合同一般条款的必要条款。

1、监理单位的义务

2、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在合同中必须以专门的条款对监理工程师准备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

3、费用(支付的时间、次数和方式)

4、委托人(采购人)的义务

5、维护监理工程师利益的条款

6、维护委托人(采购人)利益的条款

7、一般规定

五、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一致)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监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有关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二

承建(施工)项目: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计划施工日期:

第一章 协议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承包、发包方、的安全责任,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承包方特签订此《安全协议》。

第二条:长春市成泰人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各部门、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 ),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规定;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第三条:本协议不签订,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工程工期超过《安全协议》所预定的工期时,承包方应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办理相应的延期手续。

第二章 安全协议内容如下:

第四条人身安全管理协议:

(一)参加施工承包方的电工、焊工、起重工、机动车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进入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区域作业。

(二)承包方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得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并经过主管部门安全考试(合格);更换或新增加施工人员时,必须得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许可;特种作业人员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对其资质审查、批准。否则一经发现,驱除作业区域,并对承包方罚款10000元。

(三)承包方承包的工程未经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领导、职能部门的同意,不得转包或部分转包给其他方或他人,一经发现给予终止工程合同,并扣除全部安全风险保证金的处罚,同时承担由于终止工程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承包方用于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的施工机具,需经安全检查、校验合格,由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的施工机具,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二)承包方借用的施工机具,必须校验其证件有效后方可使用,借用方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并承担安全责任。

(三)承包方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工作,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方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

(四)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实行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时,作业者应遵守先关规定。

第六条 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职能部门有责任向承包方介绍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情况,包括涉及地下等隐蔽设施的安全情况。

(二)承包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的发放及正确使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三)承包方有责任做好作业现场、周围健康环境的管理、实施工作。

第七条 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协议

(一)进入电厂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到长春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进行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对机动车俩出入厂安全管理制度。

(二)进入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第八条 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厂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油、燃料系统等易燃、易爆的区域,必须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系好,二米以上必须扎安全带。

(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工作人员服装的规定穿着工作服,初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带领。

(四)严禁在高空的平台、设备、楼梯等无护栏区域行走及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严禁私自到非本作业区域外滞留。

(五)承包方要严格执行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有关的工作票合格动火工作票及安全用火、用电、动土、临时电源灯相应条款。动火工作完毕后必须检查火种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六)承包方的工作票签发人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审定、厂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考核后并报请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

(七)承包方不得随意开启、关闭、启动、停止非本承包方所属设施。

(八)承包在开工前,必须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批、落实等必须符合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的规定。

(九)复杂的、带有危险性的、重要设备的作业,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和承包方必须设专人进行全程的监护。

第九条 安全保卫管理

(一)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对承包方进行资质审查后,将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保卫),由安生部发放通行证。承包方负责提供本单位人员姓名、工种、证件号码,以及作业人员个人免冠照片三张。通行证不得转借他人,离厂时交回;如发生转借行为转借者与借证者同时清除厂,并对所在承包方进行每人次500元罚款。

(二)承包方和施工人员不得在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区域内从事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对违反者或单位,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保卫)有权进行处理。

第十条事故、不安全时间的处理

(一)承包方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组织施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承包方故意隐瞒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全部承担,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按同类事件处罚标准加重考核。

(二)承包方事故发生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有权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对肇事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三)发生事故后,双方应通力协作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时候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统计、上报。

第十一条 资质审查登记及安全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协议

承包方在签订该安全协议签,资质审查后,按工程总价的大小,交纳元安全风险保证金(可预留相应工程款作为抵押),待工程终结后,未发生不安全事件及违章、违纪行为时,全部返还安全风险保证金。如发生事故、严重的不安全事件或严重的违章、违纪时,应扣除全部或部分安全风险保证金,同时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相应条款考核。

安全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工程款在十万元以下,应预押五千元,合同工程款在十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及以下,应预押一万元,合同工程款在伍拾万元以上,应按合同工程款0.5%预押。本合同安全保证金为人民币五千元。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措施管理协议

承建(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项目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其制定、审定、审批等必须符合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规定,并对安全措施的实施负责。

第十三条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对承建施工(承包方)单位的安全责任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应遵守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发包方应负的安全责任,包括:做好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系统隔离、安全措施、协调实施、安全监护、安全监督及合同规定的应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负责的其他安全工作等安全责任。

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负荷各项安全要求;

(二)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抽查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准许进入现场;

(三)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地记录或资料,交底的书面记录应经承包方签字确认;

(四)实施必要的系统隔离,保证其正确无误;

(五)在电力生产特殊作业区作业或进行的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安全事故以及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的不安全隐患时,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六)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工作的情况,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

(七)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安全规定,并须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八)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按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九)落实合同中规定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十)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并相互协助”的原则,承包方应按安全协议规定、安全交底内容、作业要求及工作环境状况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审查同意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协议的规定,由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或承包方落实,各负其责。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安全施工负责人。

第十四条 承建施工(承包方)单位对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承包方(承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向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安生部备案;

(二)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三)复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经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四)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下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有关规定。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并经考核合格后方盒进行作业;

(五)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同时向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发包方)提供有效的检验证明。承建(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负责;

(六)严禁使用未成年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七)承包方(承包方)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交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审查,并登记备案;

(八)承包方(承包方)的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负责人者)对安生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九)对施工用电、或设计高压电力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试运或运行中),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试运、运行设备)的同意,不得扩大工作范围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基建工程按规定需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或《热工工作票》的工作,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含动火执行人)各负相应的安全规程的责任。

(十一) 承包方人员在发包方工作期间因违反规章制度或个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工伤、死亡事故由发包方通知承包方,承包方负责及时抢救和治疗,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以工伤保险赔付额度为标准),发包方本承担任何责任。如因非个人因素(设备以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伤事故,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提交仲裁部门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方面安全管理协议

本协议未说明安全事项,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和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并按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应条款考核。承包方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等,造成严重后果而触犯法律的,移交国家安全监察或司法机关,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协力管理

安全协议一式三份,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合同签订部门承建(施工)单位各一份,各方应妥善保管,工程结算时本协议到长春市成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热电厂安生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如丢失,对丢失部门或单位罚款 元。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单独使用无效,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发包方法人或委托人: 承包方法人或委托人: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三

20xx年第一季度,分公司按照省公司20xx年度“两会”工作报告精神和20xx年度人事工作计划,开展各项人事工作,现将本季度的工作情况及第二季度的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 人事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3月11日,分公司共减员6人,新增1人,3月分公司劳动用工 175人,其中网点劳动用工137人,剔除请产假员工4人,网点现当班员工133人。与去年3月同期168人相比网点减少劳动用工31人,与集团公司定员标准基本接近,有效控制网点劳动定员,降低了人工成本,人均纯枪量从去年1至3月11日的54.5吨提升至今年同期的67.6吨,网点劳动效率显著提高。

二、第一季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大部制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1、对机关各岗位开展测时写实工作,量化每个工作岗位的有效工时,分公司机关管理岗位人员(含定编定岗,机动借调,长期借调,临时借调)已达27人,远高于同类分公司管理人员人数,以新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调整为契机,推行分公司管理岗位的竞聘上岗,减少分公司机关管理人员人数。

2、通过参加省公司组织的人事工作分析会、分公司研讨会,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全力打造铜仁分公司发展的“升级版”方案。

(二)搭建竞争及交流平台,狠抓分公司管理队伍建设。

1、制定《分公司机关人员基层联系点方案》,要求管理人员转变工作作风,从“坐班式服务”转变成“走动式服务”,深入油站,深入员工,与网点员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参与正常倒班,为员工办实事解难题,并纳入季度考核。

2、根据《关于印发公司小站目标责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双低站治理经验交流推行会》工作指导以及结合分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对a网点推行合伙承包经营管理。通过举办团队竞选会工作选拔一个团队作为a网点合伙承包经营管理团队。执行后该网点每月可节约劳动定员3人,降低人工成本7535元/月左右。

三、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1、搭建站经理及管理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平台。公司管理人员其平均年龄均在30岁左右,面临人生职业发展的瓶颈。制定合理有效可行的职业平台,调动这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尤为重要。

2、一线员工工作强度大,实际可支配收入少,超时劳动法律风险,目标责任制网点人员减少产生的经营、安全风险依然存在。根据网点具体情况,大力推广股份合伙制承包经营、夫妻站经营形式,实现风险、效益共担,组建较强团队,机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目标责任制站的监督服务职能。

四、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开展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对一些可能成为双低效益的网点推行目标责任制,对销量日均在8t及以上的一些网点推行合伙承包经营管理责任制,提高公司的创效能力,并做好在人员调配工作。

(二)开展培训工作。

1、做好今年网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先报名培训后鉴定的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申报参加鉴定人员进行考前理论模拟测试和操作技能培训。

2、按照20xx年公司培训计划大表,配合财务部、加管部和安全部,组织加油站管理队伍培训工作,并协助做好培训方案、培训结果考核、培训效果评估等工作。

3、加强对员工培训效果的跟踪反馈,把员工培训视为“福利”对待,切实提高员工培训效果,打造分公司培训师队伍,让公司领导、部门主任等公司管理层具备授课能力。

(三)加强组织建设工作,做好上级公司党委和分公司党总支的各项日常工作。按照公司开展的党建“三联”责任点工作方案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分公司工作实际,有条不紊的推进,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基层意见,解决经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今年党员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有关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根据集体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甲方将村集体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积、位置

本块荒坡位于___,土地面积为_亩。

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_。

二、承包期间

承包期间为__年,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亩每年承包费__元,每年承包费共为__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缴纳年承包费共_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张任何权利及干预乙方生产经营,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与交通要道之间有畅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路障及人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后保证合法经营,乙方对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收益权等。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转租该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属物。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权利。

七、若租赁期间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着物,合同到期后,拆除不影响其价值的,乙方无条件拆除,若拆除影响其价值,折价给甲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规划,如该承包坡地被征用,地面附着物费土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九、在承包期限内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及国家征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本宗土地。

十、承包协议期满后,乙方若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该地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协议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协议有效期内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有关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五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也明确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指导内容和范围。法律之所以会作出这一规定,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现行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村民委员会组织定性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谓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就是广大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就是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既然宪法对于村民委员会性质作了如是规定,就使得村民委员会与过去的行政村有了本质的区别,即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因而,不像行政村那样具有行政职能,它不能代表国家向村民实施行政管理,而只能带领村民办理本村的各项内部事务或者协助政府做好有关的行政工作。因此,法律关于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就不能再套用过去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只能确定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这是尊重宪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具体表现。

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上述规定,必须把"指导"性质和"指导"内容及范围即"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衔接起来。一方面要坚持"指导"性质而不能偏离这一性质,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照搬上下级关系,乡镇政府不能对村委会实施行政领导,不能改变或者撤销村委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村规民约,更不能代替、包办属于村委会的工作。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村委会的工作"这一内容和范围指导,而不能超越。

根据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的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大致为: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组织村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作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遵守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委会,应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引导,等等。乡镇政府在如何有效指导村委会的工作问题上,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村委会工作内容和范围,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法,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二、应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村委会对乡镇政府的协助关系

村委会组织法在规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的同时,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一规定,同样既明确了村委会对乡镇政府的协助关系,又明确了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协助内容和范围。法律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根本原因就是基于现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的确认。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基层政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五级(中央、省、市、县、乡)政府中的最低一级。既然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政府如此重要的法律地位,就使得它必然承担着对所辖乡村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责,承担着依法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开展各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政务,把各项具体行政工作落实到千家万户的任务。因此,法律关于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工作的协助关系,就不能不成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委会的法定义务。这也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

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这一规定,也必须把协助的法定义务和协助内容及范围即"乡镇政府工作"衔接起来。一方面要严格落实而不虚置法定的协助义务,更不得以自治为由拒绝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协助的方式包括向村民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向乡镇政府反映本居住地区各项行政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为乡镇政府到本村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必要时可受乡镇政府委托代表乡镇政府办理有关政府事宜等等。另一方面,要立足于乡镇政府工作的内容和范围而不能超越。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大致为: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等。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精神,村民自治内容与范围只限于乡镇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本村村民群众自己的事情,包括通常所说的选人、议事、监督诸项内容,并不是把国家政权组织专属的行政权力交与村民自治,行政权力依然由乡镇政府行使。因此,当乡镇政府要求村委会予以协助诸如征兵、交纳税款、统筹提留、粮油定购、计划生育等政务工作时,村委会应当无条件协助完成。村委会在如何有效协助乡镇政府工作问题上,要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乡镇政府工作内容和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完成任务。

三、应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两者间指导关系与协助关系的统一

根据上述两个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指导关系与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工作的协助关系,是具有不同指向性的,不属于一对范畴。换个角度来看,也就是前者是立足于村民自治角度,后者则立足于基层政权行政工作角度。所以如果我们将二者的关系简单地归纳为"指导与协助关系",就是不完整准确的。但尽管如此,两者间的指导关系与协助关系仍具有统一性。

1.统一于村民的利益。乡镇政府工作和村委会的工作都是代表和体现广大村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坚持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及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工作的协助,二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在乡镇政府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办理好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的落实,使村民自治工作依法进行。在实践中,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和法律,指导村委会工作,把政府的行为变为村民的意志,村委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实现其行政管理目标,这样就把乡镇政府的指导与村委会的协助有机统一起来。

2.统一于宪法和法律。我国的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等,对乡镇政府工作和村委会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从不同的方面保证了各自工作的实现。正因为有了这些规定,两者的工作才有了可靠的法制保障,才能实现统一的国家意志和要求。

3.统一于党的领导。乡镇政府的工作和村委会的工作都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乡镇政府工作和村委会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决定着这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两项工作的开展,都不能与党的大政方针相抵触,必须体现党的主张,代表人民的利益,同时两项工作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监督。

有关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六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将工程技术学院工程中的部分地方材料承包给乙方供应,向乙方采购碎石、河沙材料,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采购事项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要求乙方供应材料及单价见下表: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等相关报告及相关产品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乙方所供给甲方的材料达到相关产品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复检合格,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环境及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第四条甲方对提供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在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因该批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乙方按要求将所供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派为材料员验收人员签字,作为乙方供货结算依据;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由乙方方采取任何方式运输,运费由乙方方承担,由乙方负责材料运输途中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卸货过程前的所有运输安全,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

双方合同约定与相关行业标准在指定地点进行验收。如有异议甲方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在2日内给予解决和答复;

第八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如超出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材料款采用转账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报表,交工程项目部及公司审核合格后方进入结算支付;

第十条付款方式:

办理好支付程序后由项目部转账支付,每月结算次月付款80%,结算月不足30万的次月不付款将转到下月结算支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

2、乙方在非不可抗力因数的情况外货物逾期交付造成甲方工期延后;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

4、其他应依法确认为违约责任的行为。甲、乙双方约定:违约方补偿守约方违约责任金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的停工待料窝工损失加延期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依据甲方的要求,按时按量提供材料,运输材料时要以施工管理人员批准的材料计划单为运输供货依据,结算时提供材料计划单、供货单、入库单经审查无误,方能办理结算支付事宜;

2、乙方材料进场必须由甲方相关材料人员进行收方确认后在指定地点卸货,如没有甲方人员监督检验卸货,乙方不得要求计量。

3、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人员有权随时要求对材料数量、质量进行抽检,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方量偏差超过1%时,前期所有款项按抽检比例统一结算;

4、若发现乙方供相关货人员与甲方收货人员弄虚作假虚报或谎报方量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前期供应的材料款项,并按乙方违约处理,自动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费用补偿,并赔偿甲方5万元的损失;

5、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如果累计3次未按甲方要求时间供货(通过协商甲方同意的除外),甲方有权认为乙方供货能力有限,有权将本合同材料部分或者全部交由其他供应方供应,乙方不得干涉和要求其他任何费用补偿,前期的材料款按约定期支付且单价按0.9系数结算。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

有关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七

关于政府工程装修合同中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_____工期_____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有关承包政府食堂申请书八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

这次会议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史玉波副局长、于晓明副省长分别做出了重要批示,对全省电力安全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刚才,孙永成同志宣读了20xx年度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部分单位作了典型发言,讲得很好,很值得借鉴。在此,我代表山东能源监管办,向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回顾

20xx年,全省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全面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电力安全生产目标,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形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全省电力行业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着力推进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年来,全省电力企业按照国家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核心、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监督考核体系,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国电山东公司开展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大讨论,结合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涵盖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红线”118项,强化各级安全责任落实,构筑了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神华国华电力寿光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安全管理体系要素进行职能分解,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突出风险预控、承包商主体责任,并进行体系要素岗位责任分解,实现“体系无空白、责任无断档”。山东电建一公司积极推进安全责任、技术管理、安全执行、安全监督“四个责任体系”建设,层层传递和落实安全责任,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全省电力行业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和我办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一年来,全系统共排查安全生产隐患60022项,整改58821项,整改率98%,及时堵塞了安全漏洞,确保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全年组织开展各类隐患排查1436次,共排查治理安全隐患3566项,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2916.6万元。大唐山东公司全面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通风、防火防爆、降尘设备设施,普及粉尘、可燃气体防爆知识,共查出问题114项,限期完成整改。山东电建一公司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开展了起重机械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抓好对机械安全装置、保养维护、机械入场审查以及防风防碰撞安全排查,有效提高了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三)电力供应保障有力。面对去年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的不利局面,各级供电企业加强负荷预测,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需求侧管理,全力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各发电企业加强运行管理,加大设备治理维护力度,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发电保障能力,确保在负荷高峰时段满发稳供,没有发生限电拉闸现象,保障了全省各类用户电力供应。山东电力调控中心加强与发电企业的沟通,动态掌握运行和备用机组的状况,不断优化调度方案和运行方式安排,尽量避免临时停机和降出力,加大机组调峰管理力度,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用户供电可靠性。济宁供电公司针对省运会保电工作,从生产、基建、应急、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编制了七个专项工作方案,精心制定和落实保电措施,确保省运会安全可靠供电。国电费县电厂结合发电生产季节特点,开展了设备防汛度夏治理、冬季防冻等改造工程,保证了机组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厂网团结协作,全省全年电力供应稳定可靠,圆满完成了迎峰度夏、迎峰度冬、两会、省运会等重要保电任务。

(四)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增强。全省电力行业进一步加大了应急管理工作力度,应急体系、物资装备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预案管理、培训和演练等工作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各电力企业共修订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2627项,组织应急演练1785次,不断完善应急预警、响应和处置机制,确保电力应急体系的有序、高效运转。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加快制定和出台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市、县级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全省17地市全部制定了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济南、淄博、临沂、莱西等10个市、县先后成功开展政企联动无脚本应急演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成功开展了反恐专项应急演练及现场观摩活动,所属企业全年共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危化品、火灾、交通、触电等应急演练活动200余次,13000余人次参与。威海供电公司成功应对“5.29”山火、“麦德姆”台风等自然灾害侵袭,累计投入应急人员2357人次,出动各类车辆545辆次,对重点部位日夜坚守,保障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民生用电需求。

(五)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一年来,各单位从技术管理、安全监督、安全培训等方面入手,抓基层、强基础,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华能山东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修订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和作业程序,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推动所属五家企业通过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胜利发电厂大力开展星级班组创建工作,以“挂星评级”动态考评为抓手,通过开展“亮点区域”、“亮点指标”、“亮点操作”创建,加强对生产区域、设备现场的治理,创造了安全、舒适、明亮的生产工作环境。国网山东电科院加强对电力安全热点问题的技术支持,针对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后出现的低氮燃烧不稳、高温腐蚀、烟道堵塞等共性和典型性问题,强化技术攻关,从逻辑完善、燃烧调整、检修维护、自动控制优化等方面多措并举,为发电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了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

(六)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20xx年,我办始终把电力安全监管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依法监管,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重新公布了全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名单,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无缝隙。二是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开展了5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各类隐患2083项,下达整改通知书61份,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有力促进了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联合公安厅网警总队、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对12家重点企业进行网络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将网络信息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65个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开展3次的现场督查,共查出和治理安全隐患500余项。首次开展了全省电力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转、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促进电力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五是进一步健全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省17地市全部制定下发了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10个市、县成功开展了政企联动无脚本演练,全面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六是以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为重点,从结构风险、技术风险、设备风险等方面,深入分析和评估当前山东电力系统安全状况,找出薄弱环节并落实防控措施,实现了电网安全风险全过程闭环管控。七是强化电力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制定发布了《山东省电力环保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监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针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1000余人次,指导企业贯彻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取得突出成效。

一年来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不懈努力的结果,也与各级安监部门大力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山东能源监管办向一直关心、支持电力安全和监管工作的省安监局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

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虽然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局面,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部分领域呈现反弹势头。20xx年,全国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7起,设备事故4起,电力安全事件15起。其中,电力建设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7起,死亡30人,同比分别上升113%和173%。从我省情况看,去年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上升2起和2人。这充分说明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然突出,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清醒地看到电力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一)电网运行控制难度不断加大。随着我省电力装机和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稳定特性变化较大,检修和临时方式等安排复杂,运行控制存在较多危险因素,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加剧。随着“三交三直”特高压工程的全面建设,电网结构形态、运行特征将发生重大变化。今年陆续开工建设的特高压工程,需跨越银东直流和菏泽、济宁、聊城等地的多条500千伏电力输送通道,将对全网电力平衡及电力输送产生很大影响,安全和电网控制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区域性电网结构不强,配网较为薄弱,部分220千伏以下变电站单线、单变问题依然突出,局部电网网架依然薄弱。

(二)极端天气和外力破坏对电力安全影响加剧。近年来,山东电网受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发生多起电力系统故障事件。去年7月,我省半岛地区遭受“麦德姆”台风袭击,多条线路停电,造成局部地区电力供应中断。暴雨、雷击、强对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电网故障也时有发生。同时,违章施工、盗窃等外力破坏也成为影响电网安全的重要因素,去年发生的18次输变电设备跳闸有7次是外力破坏引起的。极端恶劣天气和外力破坏已成为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电力供应紧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依然存在。今年我省电网负荷高峰时期可调出力不足,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局势依然存在,预计迎峰度夏期间最大缺口将达到700万千瓦。电网调峰问题日益突出,统调公用电厂中供热机组容量已占64%以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高速增长,电网调峰、调压和稳定运行控制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在节假日等低谷时段,很多电厂都处于最小运行方式状态,随时有全厂停机、停热的危险,对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供热都带来影响。

(四)部分发电企业设备安全隐患呈上升态势。部分发电企业在设备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欠账较多,特别是一些长期运行的老机组设备可靠性降低,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隐患。部分发电企业对涉网设备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因发电设备原因造成电网事故和障碍呈上升趋势。部分企业对新建、改造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因脱硫、脱硝系统故障造成的停机事件增多。

(五)电力建设施工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资质审查不严,个别企业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或违规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现象,特别是对外包工、临时用工缺乏必要的管理和培训。部分单位盲目抢工期,给施工安全带来很大风险。有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管理力量薄弱,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隐患和违章现象较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六)安全基础管理和责任落实还存在薄弱环节。在电力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情况下,部分单位产生了麻痹和松懈思想,个别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安全工作只注重表面文章,基础管理滑坡严重,“两票三制”等基本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在去年安全标准化查评中,甚至有极个别单位操作票没有一份是符合要求的;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个别单位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培训不到位,现场“三违”现象比较严重。去年我省发生的3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都与违章和现场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从管理角度讲,三起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性。此外,个别企业管理机构、岗位变动频繁,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不能同步落实,人员因素带来的安全风险增大。

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实现全省电力安全生产长期稳定。

三、全力做好20xx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

20xx年山东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落实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改革创新,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电力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防止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故及事件,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关系到千家万户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反复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都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努尔·白克力局长、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生产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些都为我们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命脉产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尤其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国家能源战略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新举措,为能源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电力企业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铭记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不可逾越,时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把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铺下身子,严抓严管,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依法治安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于去年的12月1号开始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提出了一系列安全工作新理念、新措施,包括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更加完善、规范和可操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电力企业要把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深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真正使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深入人心,固化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要在开展学习培训的同时,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规程和标准,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法治秩序,提高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这大大加强了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力度。作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等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努尔·白克力局长在今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上强调:“在安全生产领域里任何工作部署都不可能代替人的责任心,责任心是第一位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是主体,责任落实是关键。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中央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一定要落实到位。企业的党政一把手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亲历亲为,亲自动手抓,定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企业每一位分管领导、班子成员,都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各自分管的领域部署、检查工作时,要对安全生产同时部署、同时检查。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真正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无缝隙。同时,必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一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隐患排查、分级、登记、上报、整改和监控等规定要求,把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深入排查整治设备设施、劳动环境和生产作业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科学化”。在抓好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巡检和排查,加强对重要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电网企业要加强对跨省区输电线路、枢纽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等重点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自然灾害、外力破坏易发地区电力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活动、用电高峰等特殊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发电企业要加强对油库、氢站、氨区、灰坝等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长期运行的老旧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电力建设企业要加强对作业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脱硫、脱硝改造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外包工安全培训和现场管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按照省安委会部署,今年我省要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各企业要结合电力系统火灾特点,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变电站、煤场、油库、氨区、氢站、电力建设施工人员聚居场所等关键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在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实效。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依照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预案和期限“五落实”。今年,我办将把隐患整改情况作为监管重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将一律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五)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保障系统安全,防范大面积停电是电力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全网“一盘棋”的大局观念,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风险辨识和防控,特别要加强对银东直流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等关键环节的研究分析,找准薄弱环节,落实防控措施。要针对局部地区自然灾害多发,电网防灾能力不足的问题,采取电网差异化设计、建设和改造措施,有效提高电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超前把握供需变化,严格调度运行管理,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要加强对重要输配电设施的运行监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提高电网整体安全运行水平。

发电企业要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调度指令安排运行方式,确保电力生产组织有序。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关键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深层次治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发电保障能力。要围绕“两个细则”,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机组的稳定性和辅助服务能力。

(六)全面提升电力应急综合能力

应急处置是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能否及时防范和遏制事故升级,减少事故损失。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省政府的部署,大力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能力。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程序,严格执行预案评审和备案制度,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预测预警工作,保持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暴雨、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要加强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和管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的衔接和配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总结重大活动保电工作经验,健全完善重点时期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机制,保证重大活动安全可靠供电。要认真对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理顺信息报送流程,切实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电力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如实上报。

(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安全生产重在基层,重在基础。基层安全工作抓好了,安全基础打牢了,安全生产才能有根本保证。一是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技术装备配置到位,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大力推动“科技兴安”,不断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设备治理、事故预防、现场监控、抢险处置等方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攻关,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要结合当前深化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反违章专项行动,围绕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备设施、人员防灾避险四个重点环节,下大力气治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行为,严肃整治管理性、作业性、装置性违章现象。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教训,突出电力建设、检修任务繁重的重点时段,突出易造成人员触电、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危险作业环节,突出电力生产、施工中事故易发的作业地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禁违章,尤其对习惯性违章现象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查处,及时曝光,严加考核。三是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今年,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对全省电力企业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三种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三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同时,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安全隐患”的理念,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严格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能。要重点加强新进员工、外包工、劳务派遣工的教育培训,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使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严格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八)切实加强对电力安全的监管

一是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电力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增强运用法制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能力,巩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电力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加大电力安全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反新《安全生产法》、拒不执行安全整改指令、无证施工、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电力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追究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二是深化专项监管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安全、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专项监管。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四不两直”,定期、不定期对电力企业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企业和重点部位,组织专家集中会诊,蹲点督导,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坚持和完善“三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现重大隐患及时挂牌、过程督办、慎重摘牌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四是切实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做好重大电力工程项目驻点监管和监督抽查,完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抓好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五是强化应急管理。配合省政府修订《山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推进电力应急平台与省政府应急办平台的对接,增强各部门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健全应急信息收集、报告、反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在怎么说,关键在怎么做。各单位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抓落实当中,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实现电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同志们,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红线意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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