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复核刑事申请书(汇总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8 16: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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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有助于反思并找到改进方法的工具。在写总结时,要注重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夸大夸张。以下是一些相关数据和统计结果,可以为您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一

被申请人:李某、女、57岁,住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某某队,系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驾驶员。

申请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20xx年3月1日16时许,申请人驾驶系桂r100pp中型自卸货车由廷水方向往西乡方向行驶,被申请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从西乡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驶,行至沙廷路和321国道交汇处,因被申请人逆行且操作不当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申请人驾驶的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后轮发生擦挂,导致被申请人身体右侧与申请人驾驶的货车右后轮相撞,造成被申请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伤,住院14天,因被申请人的亲属拒绝手术导致被申请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依法迅速拨打110报告了情况,并及时将被申请人送往西乡县沙河镇医院包扎后又送往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事实存在如下错误。

1、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和被申请人驾驶的车辆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认定为同向而行。

2、被申请人的受伤的部位均是在身体右侧,如果是同向行驶,被申请人所受的伤只能在身体左侧,不可能在身体右侧。

3、申请人是正常驾驶没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过于靠边占道驾驶”。

4、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的'前五天刚在西乡县西镇汽车修配厂进行了保养,其制动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被申请人不是行人,而是无牌照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该车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违背事实的认定被申请人是“推扶轻便两轮摩托车”。

6、被申请人是驾车碰撞在申请人驾驶车辆的后轮上,而不是右前轮,是碰伤,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为右前轮于摩托车后货架相擦挂,右后轮碾压致伤。

三、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申请人不负责任的结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被申请人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违反了上述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道路左侧,违反了上述规定。

综上,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作出的【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起事故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之规定,特申请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xx年五月五日。

1、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3天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3、为保证复核的成功率,最好委托律师复印事故现场材料及相关证据,按交警调查情况书写交通事故。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二

本人参加了青岛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对初试中以下科目的成绩存在疑问,自愿申请对其进行复核并交纳100元/科目的费用。

考生姓名:

联系电话:。

考生编号:

复核科目代码及名称:

交纳费用:(元)。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xx,是xx乡xx村xx人,家中4人,是家庭贫困户、低保户。我的妻子因病常年在家需要药物维持,且需要人照顾,故此我无法外出打工,只能留在家中照顾生病的妻子。

我的大女儿在_读书,现在因胃穿孔住院,家中竟然没有一分钱能够拿出来带给女儿,好在有她的朋友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女儿暂时垫着住院费用,但是之后要还是要把钱还给那些好心人,我想尽办法都拿不出钱来。

我的小儿子还在_读书,每个月都需要给他寄生活费,虽然小儿子很懂事,很节省,但对于现目前没有收入的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现在我已经是走投无路,真的没有办法了,因此向关心农民的各位领导申请,恳请政府给予我经济上的帮助,帮我渡过这个难关,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四

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请求依法撤销公交认字(20xx)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被申请人的(20xx)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起事故的经过为:“20xx年8月6日9时50分许,驾驶号重型半挂车牵引车牵引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龙山往海口方向行驶到事故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同车道由当事人驾驶后载的电动三轮车时,牵引车的右后轮刮碰电动车的.左手把,导致俞、段二人及电动车倒地,其中俞当场死亡,段受伤,发生交通事故。”,继而认定:申请人驾驶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路段超越同车道前车,未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情况下实施超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交通》第43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属于过错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本事故的根本原因,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俞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其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负本起事故责任,段未有交通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

申请人认为,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1、事故发生时的路段并非人行横道路段。

事故发生时双方车辆早已越过人行横道,事故的地点离人行横道足有20米以上。从本复核申请所附的照片上显示,在事故地点事故车辆的后方根本看不见人行横道。

2、事故发生时,申请人的车辆不处在超车状态。

根据事故认定书,发生刮碰的部位是申请人牵引车的右后轮,可见发生事故时,不存在超车情况。

3、没有证据表明发生事故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

从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上无法显示发生事故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

4、当事人俞、段违反法律规定,违法载人和搭乘,应相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据此规定,俞载乘段是违法的。如果俞、段遵守了该规定,段就不会受伤,他们对此应承担此事故相应责任。

5、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交通》第43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但本起事故发生时并非在人行横道上,也不能证明申请人当时正超车,因此不能适用该规定。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违反客观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误认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实与法律,依法撤销公交认字(20xx)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交通事故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五

电话:xxxxxxx

2、恳请贵部核查券四成绩录入、合成是否准确;复核卷四应得分;

3、恳请贵部予以书面通知复核结果。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杭州区考生。于20xx年9月11日,12日在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长德校区参加贵办组织的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号码为:xxxxxxxxxxx,申请人现查询得分卷一至卷四依次为xx、xx、xx、xx,总分计xxx,此为申请人第二次参加司法考试,距司法部部商最高院、最高检后所公布的答案的估分与实际成绩相差巨大。

申请人对卷一、卷二、卷三科目考试成绩亦存有疑义,主要理由是前三券虽系机器阅读,但在系统录入、核校等方面仍由人工辅助完成,工作量大,难免偏差。

且就前三卷微机读卡阅卷,鉴于技术本身即利用红外线感应炭(石墨)技术存在各种误读的可能,申请人亦存有疑义。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并被“电脑读卡设备”进行“阅卷”。读卡设备“读卷”时通过炭对红外线的敏感反应两项指标:指标一,铅笔中炭(石墨)的浓度;指标二,被涂黑区域的面积的大小。正是根据这两项指标对申请人的答题做出判断。但正是这种看似快速的阅卷方式却存在明显误判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但却未被提供2b铅笔,尽管被收取220元考试费,而一支2b铅笔的市场价只有2元左右,因此申请人只能去市场另行购买并使用,但市场上的2b铅笔却充斥大量假货或不合格商品(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部分铅笔中碳浓度不达标,达不到“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中国制笔协会副秘书长陈三元告诉《北京科技报》,“现在虽然一些用假冒的2b铅笔涂写的答题卡阅卷机也能够识别,但是制假者由于缺乏严格的统一质量标准,其生产的铅笔质量并不稳定,他们的铅笔也许某一支的识别率可以达到100%,而另外一支的识别率就只有80%,中国制笔协会的专家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们用真、假2b铅笔在满分为100分的三张答题卡上分别规范填涂了相同的标准答案,让阅卷机进行判分。结果,真2b铅笔填的答题卡得了100分,而假2b铅笔填的答题卡分别得了99分和87分,并且单读识别和连续识别得出的结果都是如此。”(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而申请人考试用铅笔经证实,其中确有一支属不合格商品,铅笔的浓度太浅,接近h级别的铅笔。因此涂出来的笔迹就会稍淡,光标阅读机极有可能将申请人用此铅笔(考试中共有三支铅笔,部分题使用此铅笔)涂得比较淡的答案忽略而当作没有选,“误解”申请人的正确答题意图,从而导致指标一所欲反应的申请人对答案的选择出现误判。

2、针对指标二,考试时申请人被要求按照答题卡填涂“格式

”进行填涂,且同时既被告知要“涂满”,又被告知“不能超出填涂方框”,而格式例为印刷式,在事实填涂过程中,人工不可能完整的涂画出被告知的印刷式格式例。而在上述前提下申请人在考试时并未被告知“涂黑面积”确切大小才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即便是现在,申请人亦不得知“涂黑面积”的恰当大小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而这是国家司法考试,并非美术学院招生,即便是美术学院招生,也难有几个人涂画出完美的“格式”例。因此,考试时被告知的填涂方式本身必然导致申请人的答题意图被“电脑读卡设备”误判。

3、申请人部分题目在重新思考、检查后需要更正,或由于位置填涂错误而需要擦掉重改,因此修改是必然的。但因铅笔浓度及答题卡设置空间等原因,包括题与题设置间隔、选项与选项之间设置的间隔过小等原因。当再要擦掉时就会很难完全擦干净,再用力擦的话,就很有可能会把答题卡擦破,这样一个“错误”的痕迹就留在了答题卡上,光电阅读机在扫描的时候,就“可能”把这一痕迹识别出来而错误地认为申请人的答案是错误的,从而导致其对申请人答案的误判。

4、若答题卡在交卷后被折叠、弄脏、或部分位置被其他异物覆盖(比如相邻两张答题卡的上一张背面粘有异物)、弄破等,导致机器无法读卡或错误读取部分信息,难免偏差。

基于以上四点,仅进行“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而对于前三卷非零分试卷不予复核的权利,难免偏差。

综上,难免偏差,基于“小概率事件必然发生”,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申请人特申请成绩复核,恳请贵部予以处理。

此致

20xx年x月x日

申请书附副本一份

附证据清单及证据一份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六

申请事项:对司法鉴定所被申请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行重新鉴定,重新认定案发时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事实与理由:

一、原鉴定程序不合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原鉴定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三、原鉴定存在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综合上述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此致

公安局。

申请人:

时间: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七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院长对(_____)________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案的诉讼费进行复核,依法对本案诉讼费用重新计算,确认本案诉讼费为____元,并退还申请人已经超额缴纳的`诉讼费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八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我叫刘安荣,身份证号码:是四川省亚成驾校的一名学员,于20xx年2月11日和20xx年2月18日分别参加了两次场地技能考试,均没有通过。

第一次考试的项目为坡道起步、侧方停车、绕圆饼三项,其中侧方停车时车身出线,压了两个圆饼而没有通过;第二次为补考侧方停车和绕圆饼,其中侧方停车没有问题,但又轧两个圆饼而仍然没有通过考试。

对于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没有理由,因为侧方位停车本是没有悬念的,只是看错了杆,是本人疏忽大意而致,轧了两个圆饼是因技术不佳造成的。

对于第二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提出一点意见:

1、公安机关对驾驶证申请人提供考核是依法行使行政权,赋予申请人驾驶资格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一般原则。

据我所知,在最近较长一段时间里,场地考试均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这两项考试,至少2月4日和2月18日的这两次场地考试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的抽考。

为什么2月11日这天突然要进行圆饼的`考试呢?并且是当天进了考场才知道要抽考的。

这样有违行政行为公平原则!

2、对于第二次考试轧两个圆饼,我也有意见:

根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八)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之规定,本人前后轮都轧了第四个圆饼,并没有碰擦其他圆饼,应当为“只轧了一个圆饼”,仅该扣20分,而考试员(没有警号,没穿警服)说只要是两个轮子轧了就算是轧了两个圆饼------本人当场向考试员说明了这种情况只算轧一个圆饼的,但他没有听取我的申辩,依然按他所讲扣了40分。

综上,肯请所领导对本人考试经过进行调查,对本人考试情况进入复核。

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答复。

复核刑事申请书篇九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我叫刘,身份证号码:是xx省亚成驾校的一名学员,于20xx年2月11日和20xx年2月18日分别参加了两次场地技能考试,均没有通过。第一次考试的项目为坡道起步、侧方停车、绕圆饼三项,其中侧方停车时车身出线,压了两个圆饼而没有通过;第二次为补考侧方停车和绕圆饼,其中侧方停车没有问题,但又轧两个圆饼而仍然没有通过考试。

对于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没有理由,因为侧方位停车本是没有悬念的,只是看错了杆,是本人疏忽大意而致,轧了两个圆饼是因技术不佳造成的。

对于第二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提出一点意见:

1、公安机关对驾驶证申请人提供考核是依法行使行政权,赋予申请人驾驶资格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一般原则。

据我所知,在最近较长一段时间里,场地考试均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这两项考试,至少2月4日和2月18日的这两次场地考试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的抽考。为什么2月11日这天突然要进行圆饼的考试呢?并且是当天进了考场才知道要抽考的。这样有违行政行为公平原则!

2、对于第二次考试轧两个圆饼,我也有意见:

根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八)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之规定,本人前后轮都轧了第四个圆饼,并没有碰擦其他圆饼,应当为“只轧了一个圆饼”,仅该扣20分,而考试员(没有警号,没穿警服)说只要是两个轮子轧了就算是轧了两个圆饼------本人当场向考试员说明了这种情况只算轧一个圆饼的,但他没有听取我的申辩,依然按他所讲扣了40分。

综上,肯请所领导对本人考试经过进行调查,对本人考试情况进入复核。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答复。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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