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县残联申请轮椅申请书如何写 残疾轮椅申请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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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向县残联申请轮椅申请书如何写一
xx期间是泗县残联建设不平凡的五年,是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3号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的关键五年,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的重要五年。五年来,泗县残联认真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围绕残疾人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和省残联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保障"的职能。始终树立为残疾人谋福祉,为政府分忧,对残疾人负责的思想。带着热情、感情、激情认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了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 扎实开展两项民生工程(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和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工程)。
(一)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开展近两年来,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此项特别救助工作,任务之重、环节之多、牵扯面之大、信息涉及量之多前所未有、广大残疾人是弱特群体,处在社会的边缘,生活极度困难。所以救助工作及其复杂和繁重。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实施之时正好处在民政低保动态调整扩面进行中以及二代证办理的交错环节使我们的工作难上加难。在经费少、人员少,尤其是熟悉业务人员更少,加之残疾人信息数据库系统完全没有建立,乡镇、村残联组织非常薄弱的情况下。我们残联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放弃了双休日,节假日,白天加班加点,晚上夜以继日,采用白加黒、5十2、的工作方法,放弃节假日,顶烈日冒酷署,顶严寒冒风雪,都在努力地完成评残、办证、救助、资料收集与整理。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们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2019年我们确定上报并实施救助对象城镇942人,农村5120人,共6062人,占任务总数的110%。共发放城镇救助资金565200元,发放农村救助资金1843200元,累计2408400元。超额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工程,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的改善、权益保障有了新的开端,给广大残疾人带来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该项工程2019年经市民生办综合考核位列全市第一名。并荣获2019年度"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xx年泗县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人员6134人(其中城镇949人、农村5185人)。此项救助共涉及救助金额2436000元。省级资金1948800元、县级配套资金487200元,根据各乡镇上报共统计2019年救助对象中死亡、重复及不符合救助条件109人,新增救助对象181人,在2019任务数6062人基础上新增救助对象72人。省级财政与6月下旬下拨了全年总救助金额的80%的80%,为了让我们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早日领到残疾人救助金,残联及时与县政府和财政部门的请示沟通与协调,县财政决定先行垫付省级财政还尚未拨付剩余的20%的残疾人救助资金,共392100元,于7月中旬一次性全额发放到位。6134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已提前领到全年的生活特别救助金。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民生工程实施两年来共救助12196人次 ,救助金额4844400元。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工程的实施是社会反映最好,残疾人受益最多的惠残工程。
主要做法和经验
1、 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贫困重度残疾人特别救助工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民政、卫生、财政、残联为成员单位。同时制定了《泗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方案》,成立了残疾人评定工作组,确定了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精神、智力类评定医院,泗县人民医院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评定医院,具体加强了对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组织领导,步骤实施。
2、加强政策宣传,进行了广泛动员。为了配合民生工程的开展,加快民生工程的宣传,我们县电视台、县民生办等新闻媒体和单位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跟踪宣传,我们及时进行了新闻报道,并制作了光盘报送。为及时反映残联的工作开展情况,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两年共向各相关新闻媒体投送稿件200多余篇,共被各类新闻媒体采用报道120多篇。同时两项民生工程都配合了泗县电视台采访和录制。印制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和会议会标30余条。
3、制定有效措施,保证了政策实施。20xx年10月30日,市民生工程考核组对泗县残联牵头开展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实施考核。考核组一行按照既定的程序,首先对救助对象的人员档案分四组实施检查,档案检查采取逐人逐份进行检查,然后从每村抽两名救助对象按考核项目逐一核查,同时对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领导机构、文件、信息报送、民生工程宣传进行了综合检查。通过联合检察组对泗县15个乡镇、1个开发区,186个村、社区、共同核查,电话回访96人,总计得分97.65分(含信息宣传附加分1.5分)。处于先进位次。
(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xx期间为改善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宿州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实施办法》和县政府《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要求,我们从2019年起先后组织实施了《视觉第一,中国光明行》项目、《安徽省贫困白內障患者免费复明工程》。经过大力宣传,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精心操作。到今年10月止,先后在淮北煤电总院为泗县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手术;宿州眼防所为泗县1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手术;20xx年泗县人民医院第一次又成功地为1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100%,复明率100%,脱盲率100%,达到复明一人,幸福全家,影响一片的目的,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深受广大干群的好评,受益者感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残联,使他她们重见光明"。
2019年8月下旬,由宿州市眼防所所长亲自带队,带领眼防所专家一行7人,安排两天时间,我们分别在黑塔、大庄、大路口、泗城镇设立四个筛查点,展开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筛查,两天时间我们共筛查符合手术对象149名,手术对象筛查完毕之后,我们马上制定向宿州市眼防所输送患者计划和时间表,时间从8月27日开始我们每天组织一个乡镇手术对象到眼防所实施手术,共用16天时间到成功实施手术100例。为28项民生工程之一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20xx年县人民医院首次被批准为贫困白内障手术定点医院。市残联赋予我县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任务100例,县残联作为此项民生工程的牵头单位,为了坚决完成好此项民生工程,县残联会同卫生局、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多次召开协调会,协商解决贫困白内障手术复明前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人民医院高度重视,投资100多万元购买了白内障手术所需的仪器设备,邀请了省防盲组组长温跃春等专家组一行来泗县指导白内障手术免费复明工作,保障了手术任务的完成。同时县残联组织精干力量,保障了白内障手术复明前宣传发动、人员筛查、机构组织建设等各方面工作。通过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10初,我县贫困白内障复明免费手术顺利完成。
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是党的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是党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又一举措。实践证明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工程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
二、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
基层残疾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保证。近年来,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基层残疾人组织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推动了基层残疾人工作顺利开展。随着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残疾人需求的日益增长,对基层残疾人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泗县残联"三有"(有残疾人基层组织机构、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的目标,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县、乡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召开了县、乡残代会。泗县残联在2019年1月底前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聘请名誉主席、副主席,选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理事。此次大会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从16个乡镇所在地乡、镇民政助理员中通过推举产生乡、镇残联理事长,改变了乡镇无残联组织的局面。按残联的工作要求,2019年5月份对政府残工委的人员做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残工委的工作制度和政府主导、残联协调、部门配合、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泗县残联由“五个一”(一张桌、一把椅、一个人、一部电话、一间屋)的局面,实现了现在实有人数9人良好的工作局面。完善的残联组织建设,对加快我县残疾人工作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残字〔2019〕110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年初市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以来,就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和相关部门协调,并于6月份递交政府常务会议,经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乡镇(开发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助理员选聘实施方案》,同时向各乡镇(开发区)转发了市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向政府递交了《关于申请批拨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助理员工资及补贴的请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调,此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目前15个乡镇1个开发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186个村社区残疾人助理员已全部选聘到位。进一步形成了残疾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格局,增强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打造成一支爱岗敬业,稳定实干,乐于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三、积极开展劳动就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488号令和《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政府165号令等文件精神,加大督查力度,想方设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对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维护残疾人的就业权力。五年来泗县残联积极实施《安徽省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共扶持380名残疾人开展特色加工,种养殖业工作,提供每人1000元的创业资金补助。优先考虑有选派干部任职的村镇残疾人,以及有一技之长、下岗、失业、零就业家庭的残疾人。每年底前通过粮补一卡通打卡直接发放到户。同时还培训选送残疾人到南京白象食品集团及本县有安排能力的企业就业。五年来共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170人。技能培训数258人。劳务输出数3145人。集中就业数316人。
20xx年4月9日,市残联、市劳动就业保障局两家单位联合举办了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招聘会在市劳动大厦举行。为了配合此次由市残联、市劳动就业保障局举行的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泗县残联高度重视,于4月初接到市残联通知后,迅速组织残联负责劳动就业的同志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企业取得联系,县开发区银谷服装厂、萨骑服装厂、安徽巴路曼服饰有限公司、安徽新林服装厂等多家企业积极响应,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县残联负责劳动就业同志不辞辛苦,积极与各企业协调,询问企业发展情况,了解职工生活情况,并同时了解如残疾人前来就业会有哪些工作岗位,工作岗位残疾人能不能适应,残疾人的生活和权益能不能维护保障,与各企业进行了深入交谈。通过了解4家企业能够给残疾人提供100多个就业工作岗位,县残联把了解的情况汇总后积极向市残联作了汇报,市残联对泗县残联积极为残疾人谋福利给与了充分的肯定。
通过了解就业招聘会现场当场签约就业协议近30个。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银谷服装厂负责同志、残疾人杨培功说,"市、县残联开展残疾人就业招聘会不仅为我们企业解决了困难,同时也为残疾人的生活带来了希望和实现残疾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梦想,是一件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大好事情啊!希望以后这样的招聘会越办越好"。
四、残疾人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国家要求。为使残疾儿童少年安心就学,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为贫困残疾学生减免费用的政策。资助卢挡、杨硕等9名残疾人学生到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就学,县残联给与每人资助学费1200元;资助盲人王二强到安庆盲校学习文化;安排盲人李帅帅参加省盲人按摩培训班;资助盲人刘奇到省特教中心学习盲文。同时我会与县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县各中小学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不得对因体育加试等项目限制残疾人考生升学,对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减免学费并补助生活费每人每学年500元。县残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办好特殊教育学校、阳光培智学校和随班就读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残工委成员单位为特殊教育学校捐款,在举行庆祝"第十八个全国助残日"向泗县特殊教育学校捐款活动,当日现场捐款现金11万元。支持特教学校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县残联、教育、科技等部门举办的摄影、绘画、电脑制作、工艺制作、音乐等各类比赛及展览100多人次,并取得优异成绩。
五年来通过从省实施的贫困残疾大学生救助工作和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共有13人次残疾大学生享受500-1500元不等的残疾大学生特困救助。
五、康复救助工作
一是五年来我们参与“长江新里程假肢装配公益项目“,共有38名患者获得假肢免费安装。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儿童免费矫治手术,共有6名肢残儿童获得免费矫治。五年共接受了曹仲值基金会轮椅捐助230部,每年通过助残日免费把轮椅发放给肢体残疾人。五年来,共完成白内障光明行免费手术400例,使400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为他们节省手术费用五十多万元。二是完成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建立健全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信息档案。从我们现在已掌握的情况看,家庭有精神病患者已成为一个完整家庭的沉重负担,贫穷之源。2019年为了完成市残联负于我们的139名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任务,我们首先对现在我们已经评残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筛查,到10月10日止我们泗县共评出精神残疾人482名,还有一批精神病患者由于家庭困难未能前往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评残,为了摸清底数,我们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合作,提取了在农村医疗合作管理局报销过的精神病患者人员名单。于此同时我们又确定和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合作提取在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住过院的精神病患者,三块资料核对过之后,确立了139名确实符合省市残联规定药费补助人员名单,每名患者发放药费补助450元。我们又与民政合作利用大病救助政策,将资金按每人3000元直接转入市二院为泗县藉精神病患者提供30万元药费补助,给患者家庭解决了困难,受到了称赞。20xx年市残联赋予我县119名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人员已上报市残联,每人又将获得400元的补助。
同时不断开展节日慰问与临时慰问相结合。同时助残日和中秋春节两节期间走访慰问残疾人和残疾家庭,发放助残慰问金和慰问品。使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救助。xx期间仅助残日、中秋、春节期间,发放特困残疾人慰问金达10万多元,为他们送去党的温暖和关怀。
六、法规、政策宣传与文体工作
xx期间我们对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多视角、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先后在省、市、县的政府、组织部、宣传部、教育等各大网站发稿200多篇、在《今日泗州报》及县、市电视台播放新闻和专题40余条。宣传残疾人有关法规、政策及残联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扶残助残意识,营造了我县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2019年1月县残联报送刘奇演奏的《卡门序曲》参加由教育部、文化部、广电总局、中国残联共同举办的第五届"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获优秀奖。5月县残联报送10幅残疾人书画作品参加省残联、省教育厅举办的"安徽省第二届残疾人书画展",获省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6月报送六套摄影作品参加"安徽省第二届残疾人在祖国怀抱中"摄影大赛,《晓川剪影记》荣获省三等奖。7月报送作品7幅,参加中残联和29届奥委会举办的"全国残疾青少年优秀书画展",听障学生刘宁宁获入围奖。筛选了近30多名的残疾人体育后备力量,建立了残疾人体育人才库。2019年、20xx年配合民生工程宣传我们又向相关新闻媒体投送稿件200多篇,均被省残联网站、中安在线、泗县政府网、拂晓报、泗洲报采用。配合了电视台节目的采访和录制。20xx年10月,我县残疾人运动员田晓站、杨硕在参加省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分别夺取了银牌和铜牌各一枚,改写了我县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残疾人运动会没有获得奖牌的历史。
七、热心开展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
五年来,我县无残疾群众集体上访和无越级上访。信访、稳定、维权工作步入正轨。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共享改革成果的权力,在维权工作上重点抓了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关注。
二是做好残疾人上访接待工作,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并制定时间表,自残联承担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工作以来,此项工作社会敏感度高、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群众对此知晓率不高,许多残疾人来残联询问政策,了解情况的非常多,残联本身人员少,任务重,第一接访人都能够认真接访,了解情况,凡是符合救助条件能够积极协调村镇,给与解决,不符合条件的给与详细解释,告知原因,宣传政策。做好残疾人的权益维护,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不移交,维持残疾人的队伍稳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残联事业的宣传工作,年度时间内积极向相关部门发送信息,及时在各级政府、残联网站上发布残联工作信息和照片。
八、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和保障金征收工作。
2019一20xx年依法征收残保金,扶植残疾人创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二代证办理是残联任务较重的一项工作,自2019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二代残疾人证核发以来,我们泗县各级相关部门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组织了四场艰巨而复杂的攻坚战。
1、2019年1月---2月我们动员各乡镇熟悉残疾人各类信息的人员全面展开全县残疾人摸底工作,共摸排残疾人5万6千余人。涉及残疾人家庭人口达20万人。
2、3月份地点在县人民医院我们展开试点性评残救助工作,4天时间共评出低保内的残疾人1169人。同时我们也感觉到残疾人数量规模之大,残疾人迫切需要评残救助心情非常强烈。
3、为了减少重度残疾人来县城评残路途上的困难。5月18日-6月2日分别由民政、卫生、残联各带一组医院专家、书记员、统计员组成重度残疾人评定工作组,分赴全县15个乡镇、一个开发区,对全县享受城乡低保的各类重度残疾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达到不重、不错、不漏的工作要求。15天时间共评出残疾人8557人,同时我们确定上报第一批低保内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对象2199人。
4、办证点不分星期日和节假日办理,同时收、录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智力类残疾人1130人。
截止到20xx年11月20日我们共录入残疾人系统的残疾人12159人,打出证件11937人,发放证件6965人。
九、积极开展电子政务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年来,泗县残联围绕中组部、市委、县委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察民情、解民忧、 顺民心、保民安"四民活动; "围绕发展尽职责、严守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结合现在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制度建设,整顿工作作风,强化"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我会全体干部通过各种途径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各项有关残疾人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动向、新经验。经常性下基层开展调研,使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部门内明确了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树立了高度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蔼、热情、耐心、细致,为残疾人和基层单位提供良好周到的服务。
办公信息化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满足了电子政务,事业统计,信息服务的要求,机关效能大大提高。2019年3月份开通了"泗县残联信息公开网"。同时规范了残疾人证的登记、发放工作,为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政府已决定从正在建设的民政大楼中划拨近1000余平方给残联,已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预计年底即可投入使用。残联的办公条件也将会得到初步改善。
十、不断地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建设,培养和挖掘以残疾人创业及吸纳残疾人就业、关心下一代残疾人学习成长为代表的实体产业。
五年来,县残联不断地选送具有一技之长的优秀选手参加各级组织的文艺汇演及展示活动,县泗城镇视力残疾人刘其、参加省组织的文艺汇演,县残联残疾人工作者马玉参加上级组织的硬笔书法大赛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广大残疾人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创业、就业、学习成长都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在县残联的培养和关心下,以残疾人创业及吸纳残疾人就业、关心下一代残疾人学习成长的县残疾人创办的白云谷服装厂、县南关培智学校、县残疾人艺术团,县特殊教育学校及聋儿语训中心,都在不断地成长和发展。
十一、切实抓好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为制定残疾人亊业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2019年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皖政秘【2019】56号〕。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领导,成立了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召开了协调会议,并制定了可行性的实施方案。于20xx年10月9日在县行政中心召开了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推进暨培训大会,参加人员为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査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开发区分管负责人、残联理事长、民政助理员、各乡镇业务人员1名参加了会议。副县长李正武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会后各乡镇开发区立即启动并召开了会议对调查员进行了培训,现入户调查登记正在进行。在入户调查登记期间,残联分片联络员不断地深入到各乡镇进行培训检查指导工作。到目前为止入户调查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残联组织扎实的工作,一定能够达到建立系统完整的残疾人数据库系统建设目标。
十二、工作目标及打算。
(一)、继续扎实的做好两项民生工程。力争使两项民生工程打造为民生工程中的精品工程。继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特别救助动态调整及相关后续工作。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工程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全县所有乡镇及千家万户。其工作要求细而又细,实而又实。贫困白内障手术免费复明工程是政府的德政工程,我们须做实做好。
(二)、做好二代残疾人证的办理工作。残疾人新的二代证的办理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作,近两年由于受到两项民生工程特别是贫困重度残疾人特别救助工作的冲突,使我们的人手很难抽出空来办理残疾人二代证的工作,xx期间我们将全面地为残疾人办理二代残疾人证,实现广大残疾人获得尊严及权益保障的需求。
(三)、积极地做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各项软硬件设施配套建设。力争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成为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窗口,为民的窗口。
(四)、做好残疾人基本情况的全面调查数据处理工作。根据全县残疾人情况的摸底调查、全县残疾人在5万6千余人,而此次残疾人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是残联承担的又一项具体而复杂的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信息量大、政策性强。需要层层动员,涉及到组织力量建设、人员培训、表格印制、统计汇总及资料录入等工作。建立各村一盒、各镇一柜的残疾人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档案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残疾人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为各级制定残疾人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拟通过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组织机构。中残联、省残联都相继出台文件要求我们要在20xx年之前建立健全残疾人组织机构。政府机构改革也正在进行,这给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泗县残联相对于周边县市残联,人员少,机构不健全,与上级残联也无对应机构。而承担的工作量又相对较大,广大残疾人迫切需要评残、办二代证、救助、就业、维权、信访、康复的愿望又非常强烈,残联机构、特别是在编的人员较少,(目前在编5人、在岗在位3人),使残联在一时之间难以达到对几万残疾人服务保障的需求。残联工作人员每月都放弃节假日双休日白天加班加点,晚上夜以即日在工作。广大残疾人还是认为我们的工作相对滞后,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今年县残联将借政府机构改革机会,进一步加强县残联本级建设和乡镇残联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和条件。
(五)、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工作,残疾人保障金能否持续征收是残联开展劳动就业和各项工作的基础,相对照周边县市,我县残保金的征收征收工作还相对薄弱,2019年我们计划残保金征收财政代扣20万,地税征收20万,残联本级征收10万,实际到2019年底我们的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到帐19.7万,远远小于我们的预计征收幅度。20xx年残疾人事业任务发展十分繁重,残疾人劳动就业急需要得到加强,残疾人就业能力,经费远远不足,定期培训也达不到。导致我县残疾人就业能力不足,贫困状况也越来越严重,xx期间我们将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用工状况做一个系统的调查和了解,并制定出全县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用工状况清册和征收工作实施方案,保障我们的残保金征收工作能够得到持续加强。
(七)、初步建立并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已于20xx年8月向发改委申报了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康复中心。
(八)、继续做好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维权信访、文化、体育、宣传等各项工作,力争在xx期间开创性地开展涉及到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工作。
残疾人的事业是一个光荣的事业,需要我们付出辛勤的汗水和努力,我们需牢固树立吃大苦的思想,xx期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残疾人事业取得很好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一定会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不足,继续努力,使我县残疾人事业再上一个台阶。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初步完成残疾人、评残、办证、救助、残疾人基本情况全面调查等各项任务及残疾人数据库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搞好残疾人队伍的组织力量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初步建立系统完整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我们需要做的事情任重而道远。
最新向县残联申请轮椅申请书如何写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37号)《黔西南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州府办发〔20xx〕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
(二)坚持制度衔接、资源统筹的原则;
(三)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第四条 临时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家庭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1.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按共同生活人口数,参照当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给予3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有两栋或两栋以上房屋的除外。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即家庭当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共同生活人口数(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参照当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给予1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
2.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且家庭自身难以承担相关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人身意外伤害情形、救助家庭对象困难程度、处理善后事宜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3000-10000元救助。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或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且家庭自身难以承担相关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人身意外伤害情形、救助家庭对象困难程度、处理善后事宜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3000-5000元救助。
3.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 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10000元救助。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自付部分超过50000元(含50000元),基本生活依旧存在严重困难的,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最高限额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10000元救助。
4.因支付子女或支付法定抚养人、扶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或被国家国民教育高校正式录取)合理的境内教育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学生到学校报到的基本交通费用、学费、短期生活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5000元救助。
5.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家庭人口、生活必需支出费用、基本生活困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6.因其他临时性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家庭人口、基本生活困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二)个人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1.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灾祸情形、个人困难程度、紧急处置费用、救助对象病情、医治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2.符合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条 临时救助原则上保障救助家庭对象1-6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对象从发生特殊困难至获得家庭支持前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的,无正当理由不予救助。同一申请中申请事由叠加的,可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在相关申请事由叠加项救助限额之和的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对困难程度特别大,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急需政府救助的急难家庭或个人,救助标准可酌情提高,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50000元。
第七条不属于临时救助范围的对象:
(一)因赌博、吸毒或拒绝就业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因酗酒、打架斗殴、服毒、自杀等伤害事故的。
(三)参与非法组织和活动导致家庭困难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五)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门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人员。
第三章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临时救助申请受理方式。
(一)依申请受理。对于具有当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或有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申请临时救助,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申请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望谟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县户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2.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身份证及居住证(或复印件);
3.收入证明、致贫原因及经济支出证明材料;
4.保险、理赔、受助情况等证明材料;
5.单位和社会救助帮困情况证明等必须材料;
6.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二)主动发现受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新闻媒体应发挥信息来源广泛、信息传递快捷的优势,及时将获悉的救助线索通报救助管理机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程序。
(一)一般审核审批程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走访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情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核实。入户调查至少保证有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居)干部参加。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的临时救助申请,视情况可委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也可由本部门组织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结束后,视情况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的,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救助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但应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救助金额在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上的,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查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情况适时进行入户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应在5个工作日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无当地居住证或未达到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可以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提供救助。
(二)紧急审核审批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第十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等流动人口中的生活困难群众、艾滋病、麻风病、患病弃婴、无主精神病人等实施的临时救助,在认定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审核审批手续程序。
第十一条 各级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情况必须张榜公布,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四章救助方式
第十二条 实施临时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情况特殊的,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实物的方式予以救助。采取实物发放的,除紧急情况外,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要及时转介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转介到有救助意愿的相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第五章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且无力自救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急难救助,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或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同时,建立“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分办、转办流程及办理时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求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畅通求助、报告渠道。
第十五条建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设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政与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要抓紧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开展核对工作,切实提高对象甄别能力。
第十六条 健全个案会商机制。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个案会商机制,对单个救助管理部门难以解决的急难问题,及时开展会商,研究实施综合救助措施。
第十七条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一)支持、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临时救助。要鼓励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成立以“救急难”为宗旨,包括基金会在内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已成立的公益慈善组织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在县级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效帮助解决现有社会救助政策全面实施后仍无法彻底解决的急难问题。
(二)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社会救助需求与社会救助供给信息平台,畅通公益慈善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六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十八条临时救助资金来源。
(一)中央及省级补助;
(二)州、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福彩公益金投入;
(四)社会捐助;
(五)其他。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县级财政按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县级每年应从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临时救助;在保证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的前提下,城乡低保资金有结余的地方,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
第二十条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众,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好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临时救助所需资金,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监察、审计部门分别负责监督、审计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发放。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临时救助的受理、申请对象的审核、规定数额内临时救助的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受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委托,协助承担临时救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依法追回冒领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社会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
第二十三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严格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设立临时救助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谟县临时救助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247号)同时废止。
最新向县残联申请轮椅申请书如何写三
xx年,我镇残疾人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上级残联的具体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xx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残疾人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在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我镇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一、加强领导,机构健全。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确保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年初成立了万安镇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残联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思路,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件件事情有安排落实,各项措施配套,并且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各村、社区也建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妇女主任为成员的残疾人工作小组,从而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
二、做好以白内障复明为重点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残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安排,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和县残联关于开展“复明工程”的号召。切实为全镇白内障患者做实事,办好事,年初就“复明工程”专门召开了干部会议,会上分管残联工作的副镇长就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作了重要讲话。残联理事长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各村、社区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好白内障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将调查情况报镇残联,镇残联再到各患者家里了解情况,动员他们准备好资金尽早做手术,对确实家庭困难的患者,镇残联积极向上级残联汇报,争取上级残联支持。今年全镇有31名白内障患者顺利做了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有31名享受全免费手术,并且各个社区康复活动中心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为残疾人康复起了很大的作用。
三、积极解决残疾人就业难等问题。
残疾人就业是广大残疾人及亲属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残疾人就业,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年初对驻镇单位安置残疾人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作好宣传动员工作,让他们自愿安置残疾人或上交就业保障金。我镇驻镇单位等部门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今年共安置残疾人就业22名,残疾人感到十分满意。
四、认真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
今年5月16日是第二十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为切实搞好本次助残活动,根据罗府发〔〕48号文件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了志愿者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在全镇三职干部参加的工作大会上,分管残联工作的领导就此次活动作了安排,要求各村、社区紧扣加大扶持与救助力度,帮扶农村残疾人,并以目前正值“双抢”时节大力开展助耕活动的良好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具体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对病弱群体的爱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引向深入。会上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在活动期间万安镇党委、政府领导对28名残疾人进行了慰问,给28名残疾人送现金14000余元。整个助残日期间,镇政府慰问残疾人耗资人民币16000余元,与此同时为残疾人收小麦30亩,油菜25亩,栽秧20亩。各村、社区利用广播宣传扶残助残50余次,书写宣传标语70余幅,板报8期。各社区在此期间组织60余名志愿者,为残疾人做好事、打扫清洁卫生等。
五、千方百计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1、根据我镇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对残疾人如何走出困境,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残疾人科技致富。6月20日,在县残联帮助下,万安镇举办了150余名残疾人参加养猪(主是养母猪)技术培训班和果树技术培训,邀请了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授课,内容涉及养殖业和种植业。发放宣传资料80多份。同时还有部分残疾人参加县残联职业技术培训等,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2、帮扶助残人工作。实行县、镇两级帮扶助残。镇政府今年助学帮助8名残疾学生;县残联帮扶28户,共耗资14000余元。结果表明,通过对残疾人帮扶,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每户纯收入去年基础上增加了450元以上,今年以来我镇给残疾人捐轮椅6个,被帮扶的残疾人贫困户常有感触地说:“还是共产党好,党的富民政策好。”他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努力搞好生产,身残志不残,不辜负各级干部的关心帮助,勤劳致富,尽快走上富裕路。
六、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
残疾人的来信来访,主要反映残疾人就业、康复、优惠政策的落实等问题,是反映残疾人心声,联系党和政府与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今年,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15次,主要反映残疾人就业、康复、优惠政策的落实等热点问题,在接待中,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不能解决的给予耐心解释,办成率达100%以上,未出现过残疾人集体上访事件,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今年镇残联和残疾人工作者,认真开展工作,努力做好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向县残联和上级部门写信息5条。
虽然我镇的残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做好方方面面工作,特别是当前我镇正在认真学习贯彻xx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城市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我们今后的残联工作,主要是工作抓落实,把残疾人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促进我镇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
最新向县残联申请轮椅申请书如何写四
尊敬的县委巡察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委安排,今年3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村党总支进行了15天的集中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用行动榜样着我们。今天,各位领导专题反馈巡察意见,这是我们我村党总支认真总结、改进工作难得的契机。在此,我代表我村党总支,向县委巡察组领导和同志们的辛勤工作、悉心指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刚才,组长代表巡察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馈了巡察意见。下面,我代表我村党总支做表态发言。
巡察组对我们党总支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点成绩实事求是,谈问题不遮不掩,促整改严肃认真,完全接受巡察组对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
县委向我们我村党总支派驻巡察组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帮助和支持。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我村党总支将专题召开党组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对待巡察结果,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更不能一阵风、走过场、流于形式。我们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平时业务工作进行结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我有信心、有决心带领班子成员,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振奋精神,克难攻坚,迎难向上,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向县委、政府和巡察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最新向县残联申请轮椅申请书如何写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县委、县政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县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
(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打牢政治生态建设基础。县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计分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厘清责任清单,拧紧责任链条,让下级党组织知道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化、具体化。每年年底,县纪委认真研究制定考核方案,组织检查组,采取听取专题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检查考核,并结合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考评数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汇总出最终成绩。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成绩,并约谈成绩较差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令进行整改,以考核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针对市委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主动负责,全面抓好整改。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积极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现场质询和评议,督促承担责任、廉洁自律。扎实推进报备制度,严格实行月度审查、季度检查,强化了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大问责追究力度,2018年以来,先后名党员干部因履责不力被问责,其中:党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
(二)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层层设置防线,一级一级地进行阻挡和处理,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由量变到质变、由违纪到违法的过程,消除监督的空白地带,最大限度地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一是强化警示教育,树立底线意识。通过组织德廉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发送廉政短信微信等方式,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坚持在县纪检监察网站、“廉洁”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媒体,定期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持续震慑。二是着力抓早抓小,实现关口前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县纪委、组织部派专人参加指导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严明要求和程序,督促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人,占%。三是严格纪律审查,做到破纪必惩。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将违反“六大纪律”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将“三类人”作为重点对象,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及时清除党内“毒瘤”,强化震慑作用。2018年以来,全县共立案起,党政纪处分人。四是深化政治巡察,净化政治生态。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深入了解党委(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重点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党委(党组)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2018年共开展3轮巡察,发现重点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条,党政纪处分人,切实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握政治生态建设关键。严格干部选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德为先、鲜明公正、唯干是举、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队伍内在活力。积极探索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消除干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懈怠心态,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作为各级干部的价值导向。坚持档案审核、了解人选信访情况两个关口前移,重要岗位提前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切实把好干部选任的资格关、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入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去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对本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县人社局对本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有效维护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开展事业单位违规进人专项整治,对2015年以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清查出个单位存在“吃空饷”问题,涉及人员人,追缴资金万元,党纪政纪处分人。
(四)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干部作风优劣是群众对地方政治生态好坏的直观判断,县纪委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进作风建设“新常态”。紧紧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检查,各派驻纪检组分包检查,乡镇(街道)纪(工)委协作互查,并作为县级巡察的重点内容,构建常态化、立体化监督检查机制。2018年以来,共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补贴、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起,党政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逐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治庸治懒治散,提能增效正风气,严肃查处工作日午间饮酒、迟到早退、脱岗等“庸懒散”问题起,党政纪处分人、责令书面检查人,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五)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推进基层政治生态建设。群众是政治生态的直观感受者和直接受益者,县县委、纪委把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施重点督导,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和处置力度,认真办理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和省、市纪委重点督办的问题线索,实行销号管理。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起,党纪处分人,组织处理人。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危房改造等13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数据大搜集、问题大起底、政策大落实,全县共采集数据万余条,核查问题线索件,党政纪处分人。将扶贫政策落实作为县级巡察的重点内容,组织对乡镇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每乡镇3个重点村庄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做好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定期梳理、分析、研判,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销号办理和跟踪督办。目前,已办结为黑社会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案件起,党政纪处分人。
近年来,县县委、县纪委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从总体上看,政治生态的主流是好的,但通过分析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反馈意见及本级巡察、群众信访举报以及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件审查调查情况,县政治生态中一些顽症痼疾还没有彻底根治,县域政治生态实现全面净化和根本性好转还任重而道远。
(一)党内政治生活还未严格落实到位。个别基层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满足于照抄照搬老模式,学习内容不够丰富,党员参与积极性不高,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不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不能及时指出、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
(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不到位。就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来说,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还是党纪处分、组织调整,都要由党委领导和组织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党委认识不深刻、理解不全面,缺乏主动担当的精神和行之有效的落实措施,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就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来说,一些纪检干部执纪观念、方式还未完全转变,未能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贯穿到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未真正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也未能做到用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教育和说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
(三)“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十八大以来,“四风”问题有所好转,“不敢”的震慑效果比较明显,但“不想”、“不愿”的思想自觉尚未真正形成,不良作风积习甚深,一些“四风”问题出现新变种、穿上隐形衣。纠错容错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干部怕犯错担责,认为“分管越多、问责越多;创新越多、错得越多”,存在“不担当,慢作为,怕作为”等行为。服务不主动、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在少数部门和工作人员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基层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向下压力传导不够,部分乡镇(街道)纪(工)委还存在监督执纪不严,选择性审查、久拖不决、查不深入甚至大事查小、小事查无等问题,致使一些群众信访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
(五)用人环境仍有待提升。从现实情况看,目前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干部能上能下的执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好人主义、圈子文化、论资排辈等一些陈规陋习和“潜规则”仍存在一定影响,部分单位干部超编超配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
(六)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较多问题。由于教育、监管、制度落实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等综合因素,农村群众上访量仍然较大,每年反映乡村干部的信访举报数量占全年信访总量的70%以上。
(一)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履行专责监督机关责任,坚持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八项规定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诿、推进不力等情形的严格追究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夯实政治生态建设基础。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经常和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干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抓早抓小,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把纪律的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的自制力,促使党员干部守住底线,对标高标准。坚持日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认真开展约谈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切实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持续正风肃纪,不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回潮。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拍蝇”力度,严惩基层“微腐败”,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真正落实,改善基层政治生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切实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落实选人用人问责制,强化责任倒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规范干部言行。严格执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推动良好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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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县委巡察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县委安排,今年3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村党总支进行了15天的集中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用行动榜样着我们。今天,各位领导专题反馈巡察意见,这是我们我村党总支认真总结、改进工作难得的契机。在此,我代表我村党总支,向县委巡察组领导和同志们的辛勤工作、悉心指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刚才,组长代表巡察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馈了巡察意见。下面,我代表我村党总支做表态发言。
巡察组对我们党总支各项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点成绩实事求是,谈问题不遮不掩,促整改严肃认真,完全接受巡察组对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
县委向我们我村党总支派驻巡察组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帮助和支持。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我村党总支将专题召开党组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对待巡察结果,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更不能一阵风、走过场、流于形式。我们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平时业务工作进行结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我有信心、有决心带领班子成员,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振奋精神,克难攻坚,迎难向上,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向县委、政府和巡察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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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效率,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流程,细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度,根据《隆安县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xx〕89号)和隆安县脱贫摘帽第二片区会议精神,结合古潭乡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循“分级负责、精准识别、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原则,专项精准扶贫资金(以下简称为“资金”)必须安排给极端贫困户扶贫项目使用,项目实施原则上必须经过村、乡两级领导班子集体民主决策。
第三条 本细则仅适用于贫困户一户一增收项目和住房建设补助项目。
第二章 资金使用对象
第四条 资金使用的对象为我乡极端贫困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家中无18周岁至60周岁的有完全劳动行为能力的成员,或有部分家庭成员有部分劳动能力仅可进行简单劳作;
(二)家庭自我发展产业能力严重不足,除国家保障收入外无其他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无稳固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方米(含)且没有自筹建房能力;
(四)经乡领导班子讨论认为符合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资金使用的对象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积极主动、自力更生,有很强的自我发展意愿,不存在“等、靠、要”思想。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项目补助类别和补助标准参照《隆安县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极端贫困户住房建设补助项目每户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第七条 极端贫困户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提交《隆安县精准扶贫贫困户自选发展一户一策产业增收项目申报表》,可以申请一户一增收项目补助:
(一)一户一增收项目确实存在;
(二)通过一户一增收项目可以增加家庭收入;
(三)一户一增收项目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签订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项目帮扶合作协议,帮扶合作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
(四)一户一增收项目通过村级评议,并提交所在村出具的同意申报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项目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极端贫困户向所在村委提出住房建设补助申请,并通过村级评议,提交《隆安县“有住房保障”未达标农户扶持项目申报表》可以申请住房建设补助项目。
第九条 村级评议由第一书记或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主持,评议代表9-15人(单数),由驻村干部、驻村退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村教师和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生产队队长等了解评议对象户情况的人员组成,评议结果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的通过村级评议。村级评议的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申请合作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十条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极端贫困户因自身原因没有寻求到合适的帮扶人结对产业帮扶的,贫困户村民委员会有义务统一作为帮扶组织,统一安排合作项目,合作收益除去极端贫困户的分红外,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章 项目审核
第十一条 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和住房建设补助项目通过村级评议后,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审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极端贫困户一户一增收和住房建设补助项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并公示3日后,可按照项目启动后、项目实施完成后两个阶段分两次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提出补助申请。资金拨付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项目启动后可先预付应得项目补助总额的80%,项目通过村、乡、县三级核查核验后再拨付余下的20%。
第十三条 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帮扶安排的项目,项目启动后可以预付应得项目补助总额的100%。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对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申报计划进行。
第五章 项目的验收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完成后,极端贫困户向村委提出验收申请,村委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完成村级核查,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15日内完成乡镇核验并向县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县级核验。
第十五条 项目合作对象为本村村委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第三方进行村级核验。
第十六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一户一增收项目核验相关增收产业,极端贫困户个人银行账户、合作方项目台账等,听取极端贫困户对产业项目实施的评价,确保极端贫困户达到产业增收;
(二)住房建设补助项目核验“有住房保障”核验实体住房稳固性,以及项目结算单、材料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古潭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隆安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全县脱贫摘帽“两年集中攻坚,一年扫尾巩固”行动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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