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护理进修生招生简章范文(通用12篇)

  • 上传日期:2023-11-21 16: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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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是人类向前发展的引擎,我们需要时刻总结和概括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经验。总结要有所得和启示,能够给读者带来思考和收获。这是一些经验分享,希望对同样遇到问题的人们有所启发。

护理进修生招生简章篇一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院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综合评价、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护理职业学院(chongqingnursingvocationalcollege)。

第四条 教育部代码:14576。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

第八条 基本办学条件: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代码:14576)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毗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学院占地287.95亩,校舍面积近11万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00万元。学院于2016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同年开始招生。现开设有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中医康复技术、社会工作、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9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市招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条 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五条 录取基本原则:学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六条 录取办法。

(一)学院遵守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投档规则。

(二)对于报考我院,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三)新高考改革省市取规则如下:我院严格遵循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排序进行录取。

(四)非新高考改革省市录取规则如下: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因分低未能满足,则参加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参加后序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除以上所有要求外,我院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专业特点,助产专业不招收男生。

3.录取体检标准:我院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身高限制条件录取: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护理、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四肢无残疾。我院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专业调剂或退档。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护理职业学院官网()查询。

第十八条 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社会工作专业10000元/年。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专业1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条 助学保障。

(一)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专升本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分别按照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突发困难临时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招办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东路600号。

邮政编码:402763。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其他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护理进修生招生简章篇二

为帮助大家了解2017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中职的招生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年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中职招生简章,全文如下:

1.学院全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贵阳市卫生学校

2.学院代码:14083

3.学院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类型:普通高职与中职教育

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 制:三年

8.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一)学院简介: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是贵州省第一所独立的卫生类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目标是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的第一线应用型人才。高职设有护理、助产、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等18个专业。中职教育保留原贵阳市卫生学校,设有护理、药剂、农村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助产、卫生保健等专业。2017年中职招生3个专业,即护理、农村医学、药剂。

学院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占地面积380余亩,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食堂、风雨操场和设备齐全的学生公寓等,是一所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配置先进的现代化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按系部建设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管理等专业校内实训基地。其中,护理专业实训基地是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有全省一流的护理模拟病房、重症监护室、生命科学馆、《中国药典》中制剂系列生产线、药剂仿真实验室、美容实训室等。

(二)稳定的实习基地: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生产实习,建有稳固的省内外实习基地60余个,学生实习与就业形成一体化管理,并办有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面向辖区居民开展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能满足各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

(三)多渠道的就业途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学院结合市场需求灵活办学,就业渠道广,就业率高。学生毕业后可在省内、省外各级医院,诊所,卫生院,卫生室,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监督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疾病控制,检测部门,医疗保险,美容中心,康复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卫生监督站,妇幼保健站,医疗器械经营等卫生单位以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委员会,学校,幼儿园,环境保护,饮食,食品生产加工等部门工作。

(四)校训:“明德至善、业精技高”

(五)办学理念:学院始终坚持职业教育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科研优校”。

1.贵阳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2017年贵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贵阳市高中阶段招生网”报名或者到学校各教学点面试报名录取。

2.其他地专州和贵阳市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凭初中毕业证书,到学校各教学点面试报名录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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