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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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审视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总结的目的是从过去的经验中汲取教训,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做好准备。在这里,我们汇总了一些总结的常用表达和写作技巧,供大家参考。

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篇一

××水库位于××××××××的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为东经××××××′,北纬××××*′。××××水库距××*河约1km,水库所在河流为××河的支流××河,属××*海流域,控制流域面积××*km2。,××河东西横贯××*市区,是××××河的一级支流,全长××××km。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的小(*)型水库,工程始建于××××年,××××年竣工。水库下游保护对象有:*个村庄、××××口人、××万亩农田。

主要建筑物由大坝、坝下泄洪涵洞组成。

大坝为粘土心墙坝,坝顶全长××××m,最大坝高××××m(现淤积地面为基准),坝顶高程××××*m(平均高度),防浪墙顶高程××××*m,坝顶宽度××*1m(平均宽度),上游坝坡为*:××××(平均坡度),采用干砌石护坡;下游坝坡为*:××××(平均坡度),采用草皮护坡。

泄洪涵洞位于坝下,为矩形涵洞,断面尺寸为××*m(宽×高)。采用拍门式钢制工作闸门,进口已淤积不能起到泄洪作用。

大坝现场安全检查大坝现场安全检查发现:

1、大坝存在*处渗水点。大坝建于××年代,填筑时就地取材,施工质量差,致使大坝存在渗水点;大坝上游干砌石护坡受风浪冲刷,破损严重。下游草皮护坡全部损坏,水土流失严重;大坝防浪墙为浆砌石结构,现已全部损坏。

2、坝下泄洪涵洞现已淤积,闸门已经堵塞,不能起到泄洪和灌溉的`作用。

3、水库无管理房。

大坝安全分析评价工程质量评价现状上游坝坡为1:××*,下游坝坡为1:××*。坝体心墙为粘土,干容重为*.*g/cm3,渗透系数××*×××-6cm/s。坝壳料为粉土质砂,干容重为*.××g/cm3,渗透系数为*.*×10-3cm/s,填筑质量基本合格。

坝顶宽度为3.××1m,不满足规范要求,上游为干砌石护坡已损坏。坝基与坝肩存在。渗漏问题,未做处理。

坝下泄洪涵洞进口已经淤积,不能泄洪。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不合格。

运行管理评价。

友谊水库从建库以来一直由××*管理,后由××××水务局管理,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通讯、报警器材及交通车辆等。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的规定,大坝运行管理综合评价为“差”。

防洪标准复核。

根据现状库容曲线,经调洪计算,大坝防洪能力仅为*年一遇洪水,不满足防洪要求。

水库大坝现状的抗洪安全性级别评为*级。

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篇二

一、安全生产工作,在大家的共同的努力下,抓得扎实,各作业班组都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将此活动开展得好,希大家继续努力。

二、目前主体施工要求木工组、钢筋组严格按施工方案作业,要求在作业中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三、机械作业组必须做到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在施工中机械的正常运转。

四、外架工对外脚手架的维护,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节日期间,注意工人的思想动态,各作业班组要开好收心会,做到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

单位:绵阳普明建设有限公司时间:

工程名称:绵阳惠东商务中心地点:工地办公室会议主持人:

参加会议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班组负责人。

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篇三

第十五条在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和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专家组应认真审查,充分讨论。对大坝的安全作出综合评价,并评定大坝安全类别,提出安全鉴定报告书。安全鉴定报告书格式见附件。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部颁规范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大坝工程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坝。

第十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主管部门即应进行总结,并将总结和安全鉴定报告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全部鉴定资料成果均应存档,长期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大坝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根据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运行意见和有关措施,对三类大坝,应即立项,安排计划,进行除险加固,限期脱险。在未除险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大坝管理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列经费解决。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鉴定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坝高小于15米、库容1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发电和过船建筑物。

第三条大坝安全鉴定实行分级负责:大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70米以上的中小型水库大坝由盛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中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米以上小型水库大坝由地(市)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大坝,由县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水利部直辖的水库大坝,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鉴定。

第四条大坝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对大坝按期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建成投入运行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运行期间的大坝,原则上每隔6~组织一次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期鉴定的,属违章运行,导致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鉴定的组织和程序。

第五条大坝的安全鉴定应逐个分别进行,鉴定工作由组织鉴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主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第六条大型水库的安全鉴定专家组一般由9~11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中型水库的专家组人数一般由7~9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小型水库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专家组应包括下列各方面的人员:

1.大坝主管部门的`技术负责人;。

2.大坝运行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运行管理单位的专家;。

3.有关设计和施工部门的专家;。

4.有关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的专家;。

专家组中应含有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等各方面的专家。

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的资格应经上级大坝安全主管部门认可,认可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大中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应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程序可适当简化。

1.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主管部门下达安全鉴定任务,编制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

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篇四

**区教育局:

根据**区《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安全工作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安全工作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从建校之日起,我校领导就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由金校长亲自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的.安全工作,确定了工作职责,配备了兼职安全员,实行安全责任和信息反馈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全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查隐患,抓整改。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备设施、食堂卫生、楼梯窗户栏杆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地方。

二、设施制度完善。

为了防火,我校购置了各种消防设备,并建设了加压泵、蓄水池等消防设施。为了防止食物中毒,由校医负责督察食堂卫生,配备了食堂消毒设备(如消毒柜、紫外线照射灯、灭蚊器等)。食堂严把食品采购验收关,注重操作卫生,确保餐具消毒,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建校至今还没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先后制定《安全工作管理条例》、《防火十则》、《火警处理程序》、《消防器材使用办法》等近10项规章制度。

三、措施得力。

在目前的预防非典工作中,由于我校措施得力,高度重视,动手早,本学期开学初,就成立了以金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预防工作长抓不懈。教室、功能室全天候通风换气,每天用紫外线灯、二氧化氯药液两次消毒,每天一次晨检,每周两次凉茶,为教师两次派发预防药品。同时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尽量减少校园大型集会,禁止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同时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利用墙报和广播广泛宣传传染病的危害和预防办法,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卫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此类病情的关注和防治。目前为止,我校还没有发现一例病情和可疑现象。还专门向家长发过两次通知,请家长重视,配合学校工作,并对学校放心。

学校组建了4人组成的保安队伍,均为退伍军人。每天24小时日夜值班巡查,及时制止事故苗头,排除隐患。

我校还对校车接送配备专人,定期培训,加强服务安全意识。

学校饮用水由我校自购双渗透制水机制水,已经过福田区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制水人员人品可靠,专人送到校内各饮水点。

四、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学校安全是长期的。一点也不容马虎。学校通过板报、广播等全方位进行安全宣传,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学校还请来了安居防火公司的专业防火员来校普及防火知识。由于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得到切实保障。

**大学附中**分校。

2006年4月29日。

文档为doc格式。

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篇五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查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

第十五条鉴定审定部门应当将审定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及时印发鉴定组织单位。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及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结果汇总后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调度管理措施,加强大坝安全管理。

对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

第十七条经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改变的,必须自接到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大坝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篇六

一、工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抓得扎实,预防工作搞得好,达到上月的目标,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现进入抹灰阶段,和坡屋面施工,对现场工人进行了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严格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施工。

三、坡屋面施工作业的工人对个人的安全防护,在班前一定要认真仔细的检查,对无防护的作业点、面,严禁违章冒险作业。作业的班组长一定要坚守岗位,并对该施工段的安全要负全责。不在岗时,要落实带班的人。

四、气候炎热,各班组要作好降温防暑工作,在室外作业的工人,各班组一定要安排好作息时间。

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未经项目部批准,严禁私自拆除,希各班组相互监督。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单位:绵阳普明建设有限公司时间:

工程名称:绵阳惠东商务中心地点:工地办公室会议主持人:

参加会议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各专业班组负责人。

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篇七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由水利部修订分布,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水库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事关重大,危险性高,在日常运行管理上必须保证其安全。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三)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五)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也可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鉴定承担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业绩表现差,成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取消其承担大坝安全评价的资格。

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查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

第十五条鉴定审定部门应当将审定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及时印发鉴定组织单位。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及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结果汇总后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调度管理措施,加强大坝安全管理。

对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

第十七条经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改变的,必须自接到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大坝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鉴定组织单位负责筹措,也可在基本建设前期费、工程岁修等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要求进行大坝安全鉴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监管不力,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1995年3月20日发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同时废止。

大坝安全鉴定申请书汇总篇八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三)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二)制定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六)筹措大坝安全鉴定经费;

(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九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二)组织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

(三)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五)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也可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鉴定承担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业绩表现差,成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取消其承担大坝安全评价的资格。

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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