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范文(汇总8篇)

  • 上传日期:2023-11-23 05: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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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并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资源的利用情况,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学习一些优秀的方案,以提升自己的方案制定能力。

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成品油加油站点(以下简称加油站)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有效解决加油站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按照“打非治违”行动计划的要求,县安监局决定在20xx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制定本方案。

坚持整顿规范和发展创新并举,打击取缔和服务引导结合,严厉打击未经安全许可非法建设、无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发展规划并不断推动落实到位,使得加油站布局进一步合理、市场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细化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程序、条件,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进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强化加油站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及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使加油站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专项整治主要对以下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治。

(一)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通过,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3、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6、聘请未取得相应安全资质单位清洗油罐的;

7、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

(二)突出的安全隐患:

2、加油机或油罐设置在室内、油罐未埋地或油罐罐顶不低于周围4米范围地面的;

3、撬装式加油装置油罐未采用双层钢制油罐的;

7、阻隔防爆油罐未加贴阻隔防爆标识牌的。

各乡镇安管办要逐一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加油站,仔细检查加油站安全许可手续、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要按照“依法依规、先停后理、分类处置、务求实效”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突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一律先行立案,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经营,并在查封违法建设项目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设施设备后,区别实际情况和形成原因依法处理。

1、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三个务必”原则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坚决打击取缔:一是务必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二是务必“推倒站房和罩棚、拆除加油和供电设施、清除成品油、挖掉油罐和配套管道”;三是务必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业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且未经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擅自建设的;

(2)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许可范围擅自经营成品油的;

(3)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

(4)未经省安监局批准、擅自设置的撬装式加油装置。

2、责令停产整顿:

(1)已经取得了立项批文但未经安全许可擅自建设的成品油加油站;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向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采购成品油的;

(4)没有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以致存在安全隐患的。

其中安全许可手续不全但能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限期补办安全许可相关手续。逾期仍不能补齐安全许可手续的,纳入提请关闭范围。

3、责令限期改正:

(1)安全标识不完善、不准确的,自助加油配套设施应配未配的;

(2)未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安监部门的;

(3)应急器材配置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进行演练的;

(4)防静电设施损坏或不完善的;

(5)其他事故风险较小、不需要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

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加油站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限期届满的,要及时进行复查。逾期未整改、复查不合格的,依法启动行政处罚;拒不整改的,予以取缔。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分级属地负责原则实施,乡镇安管办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社会投资加油站整治,县安监局负责指导各地及中央驻地相关加油站的整治,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进展情况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办和验收。

专项整治贯穿20xx年全年,分为动员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验收巩固四个阶段。其中动员自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一并实施,各地要在20xx年10月前完成前三个阶段的任务。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底是验收巩固阶段。

1、动员自查。各乡镇安管办按照县安监局的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地企业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本企业开展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县安监局。

2、全面检查。各安管办在彻底摸清辖区内加油站分布和安全许可证照情况后,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治措施进行处置。

3、重点整治。县安监局将组织面上巡查组,对乡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较为严重、安全生产条件普遍较差的地区,危险较大的作业环节和问题,作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4、验收巩固。县安监局对各乡镇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不予验收通过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各地要及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行之有效的做法,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非法违法建设经营死灰复燃、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反弹。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刘庭科同志任组长,吴继辉同志任副组长,危化股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安管办主任为成员。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2、推动综合整治。各乡镇安管办要充分利用安委会办公室的平台,联合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请示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好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注重工作实效。各地既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单位打“大会战”,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加油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搞“特种战”,更要把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的加油站当成“攻坚战”、“持久战”对象,对于不服从安全监管的企业,要上报县安监局进行集中整治。要把整治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查摆问题、整改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从细微处入手,为加油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技术服务,用整改的实际效果说服教育加油站业主,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

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我县加油站安全监管,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县范围内所有加油站。

1、防爆电气安装使用情况。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2、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是否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手机”、“禁止使用相机”等标志;可能产生静电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禁止穿化纤衣服”、“禁止穿带钉鞋”等警示标志。

3、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是否满足每2台加油机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地上储罐是否设置2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地下储罐是否设置1个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分别设置);一、二级加油站是否设置5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三级加油站是否设置2块灭火毯、2立方米消防沙及消防工具。

4、结算支付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加油机上张贴、摆放收款码等现象,是否存在加油工作人员将收款码随身携带,用于现场支付的情形。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8日至10月10日)。

各镇(区、街道)对照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加油站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1日至10月15日)。

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暂时停止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各镇(区、街道)结合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县检察院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压实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加油站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区、街道)要采取专题会议、走访宣传、主要负责人约谈等形式,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手机扫码支付新情况,逐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镇(区、街道)于10月22日前,将本镇(区)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复印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篇三

为了有效的防止山洪、洪水给加油站造成危害和损失确保加油站安全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

安全员:

现场安全员:

现场人员:

防汛物资:铁锹、绳索、塑料布、沙土。

急救物资:急救箱及药品、绷带。

1.加油站人员落实各类救灾物资的配备及到位完好情况。

2.加油站防汛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密切关注灾害信息。

3.安全员负责检查油罐密封情况,检查油站电气设施、检查排水设施是否畅通。

4.加油站现场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油罐上浮如注水等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渗入油罐,副组长负责联系好消防车或抽水泵,随时做好抽水抢险,整理并转移重要设备和资料。

5.洪水来时,安全员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营业。

6.洪水过大时,加油站全体人员撤离加油站。

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篇四

1、当班员工如出现发烧等类似感冒症状,立即到当地市、县确定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防疫中心报告。

2、经核实的非疑似患者,按照防疫指挥中心要求进行治疗或隔离。其他加油员要坚守岗本职岗位,维持正常经营秩序。

1、加油站要立即上报公司及当地疫情防控中心必须在政府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防疫工作。

2、立即对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居住场所和厨房等场所进行高频次杀消。

3、立即对与其接触站内其他员工进行摸排,在该员工隔离未确诊期间,其他员工应进行密切观察,仍在加油站上班的应采取驻站式作业,应安排好员工站内休息和用餐,解决员工后顾之忧,仍在家内的员工最好维持在家进行自我隔离观察14天。

4、认真做好。

员工思想。

工作,从科学防范、科学预防角度做好宣讲,确保。

员工思想。

稳定。购买疾控部门发布的中药药方给员工喝,提前防控。

5、每天向员工和疾控部门获知被隔离员工身体情况,以便进一步采取防控措施,在岗员工上班前和下班后各量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

6、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落实好加油站其他员工个人防护,按照戴口罩、戴手套、勤洗手、勤通风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7、将厨房原先使用的餐具全部停用,全部实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

8、站经理对本站经营排班进行优化,保证安全正产运行,当出现人员紧缺时,可临时招聘或配置顶班人员。

1、立即上报公司及当地疾控部门。加油站应接受当地政府疾控部门的指导,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控制措施。

2、打开窗户使室内通风,用消毒液进行全面喷洒、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实施严格消毒杀毒。

3、第一时间组织该站所有员工医学隔离观察,如医疗机构有特殊处理要求,则按医疗机构要求执行。

4、任何人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发生疫情加油站,尽可能避免与受感染在岗员工直接接触,以防传染。

5、做好现场处置的续报工作,在防疫单位实施有效消毒后,要将保留记录备查。

6、应协助属地社区、乡镇或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病毒感染接触区域和人员排查工作。

7、做好自身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做好顶班人员安排,在有效消毒,站内疫情得到控制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8、站长要积极与地方应急办协调,保障受控区内的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充足、吃、住等生活物品得到保障。

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篇五

一、员工、顾客接触的设备设施每日3次进行消毒,使用频率高的加油枪、加油机按键、触摸屏、卫生间门把手、垃圾篓、加油卡自助终端等设施,视人流和使用情况,至少每四小时消毒1次。

二、便利店、营业室、办公室、厨房、休息室、宿舍等区域要勤于通风,尽量保持门窗敞开通风,每日至少使用消毒液或酒精进行1次消毒清洁。

三、员工上岗前接受体温检测,大于等于37.3°应休息观察,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及时向公司报备。

四、员工必须佩戴医用口罩上岗,口罩应完全覆盖口鼻和下巴。在服务过程中,声音要足够洪亮,保证客户能够听到。对未佩戴口罩的客户,应远距离礼貌提醒客户不下车加油。

五、与顾客交流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最好选择站在上风口,避免飞沫传播和感染。推介顾客使用石油app等移动支付,减少与顾客的接触。

六、员工在接触顾客加油卡、现金、手机等物品后,不要揉捏面部区域,要及时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并用流水冲洗不少于20秒。

七、员工或顾客打喷嚏时,应及时用手肘遮掩面部并远离该区域避免感染。

八、提倡员工错峰就餐或分散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和面对面就餐。员工休息期间少去人群密集场所,外出要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密切留意自己和同事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时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救治机构名单就医。

十、加油站负责人要关注员工情绪,掌握员工情绪变化、思想变化、健康状况等,确保全站员工的身心健康。

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篇六

油库内要严格控制可燃物,杜绝油料渗漏与泼洒。如果发现油罐、油桶、管线及油泵等设备渗漏,应及时检修,洒在地面的油料必须马上处理干净。库区内应将干草、棉纱、手套、杂物及废纸等易燃物彻底清除。

油库内应杜绝火源,周围应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明火或油灯照明。不允许在库内设煤火炉或电炉取暖。

油库中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安全要求。电机、开关、照明灯等应用防爆型的。

严格按容器安全量灌装和运输、贮存。要根据不同的季节,留出5%—7%的气体空间。

修焊油罐或油桶时,必须先把罐、桶洗刷干净。焊补之前还应把桶盖打开,以免发生爆炸,打开油罐(油桶)盖时不得用铁器敲击。

油库内一定要有避雷设备。

1、减少静电产生。在进行汽油收发作业时,一般控油的流速在3m/s以下。特别是在油的温度较高和空气相对温度很小的情况下,更应降低油流速度。在向各种容器灌装汽油时,应将输油管插到接近容器底部,以减少油流的冲击和避免旋转搅动。在开始灌装和灌装到容器的四分之三以后的两段时间内,要适当降低油流速度。

2、防止静电积聚。将贮油罐、输油管、油泵等贮油和输油设备引线和接地极与大地连通,是防止静电积聚量最有效的方法,同时也可以起到防雷电的作用。

油库要有安全防火制度和专人负责防火,要有消防设施和足够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发现残缺、丢失,应及时补足。防火工具严禁挪用。

常备的消防器材主要有: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石棉被、砂箱以及防火工具等。

常备消防设施主要有:消防水源或消防水池、水泵水枪和水带,砂池以及消防标牌、标语和警告标志等。

油料库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油罐、油管及油泵等应该保持密封,防止油料及蒸气渗漏。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进入油罐内操作时,必须事先打开罐盖通风,并戴防毒面具,佩好保险带和信号绳。操作时要有专人在罐外看守。

不用嘴吸油料,严禁用含铅汽油洗手和洗机械零件。使用油料(尤其是含铅汽油)后,必须洗手后,才允许进食。

长期从事油料作业的人员应该定期到医院作健康检查,一旦发现有病症要及时治疗。

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篇七

为迅速贯彻上级关于成品油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治见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全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加油站(点),民营加油站和农村便民加油点等已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重点打击不符合成品油市场和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行为。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行为;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行为。

县局成立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由局长武涛任组长,副局长韩飞、王勇、王辉任副组长,各分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成品油整治的相关工作。一是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侧重查处非法从事柴油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成品油行为;三是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成品油行为。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对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案件查处、指导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信用风险科:负责组织实施对超范围经营成品油或无照经营成品油的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标准计量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计量器具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质量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检验机构对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有关部门查扣的非法经营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局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收集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1.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确保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确保检查过程有资料,有图片;确保边查边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严格依法履职,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站(点)等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经营车用柴油,应予调查处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不论有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调查取证后统一移交应急管理局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分局是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查通报,切实跟踪问效。质量安全科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专项督查,并通报整改情况。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做好专项整治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查,形成整治合力。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大队、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县局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xxx;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

加油站招租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xxx。

全县所有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是否存在培训记录造假;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采取企业自查、县局检查和市局抽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1月4日至2月20日。其中,县局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各级检查组由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具体安排为:

(一)企业自查(1月4日至1月9日)。辖区内加油站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并及时完成整改。

(二)属地检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县应急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家开展检查,要对企业(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闭环管理。

(三)市级抽查(1月10日至2月20日)。市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并聘请专家对全市加油站进行随机抽查,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一)思想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县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管领导直接挂帅,各加油站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县局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对标对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凡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甚至未开展自查的要顶格处罚。对弄虚作假的要“零容忍”,绝不能下不为例;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三)加强信息反馈。县局将在检查过程中遇到反面典型案例,每周五17:00前报市局危化处。2月21日前将专项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市局危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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