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 体系认证首次会议领导发言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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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一

1、注意薪酬结构要合理

薪资体系的构成一般由基本薪、职位薪、绩效薪、年资、加班工资、奖金等组成。尤其是基本薪、职位薪、绩效薪的比例要合理,基本工资对企业来说一般是通用型,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水准,体现薪水的刚性;而职位薪则根据不同职位的工作分析,来分析岗位的价值,做出科学准确的岗位评估,来体现职位薪水的高低,满足员工内部薪资平衡心理,绩效薪是根据绩效结果的达成,来确定绩效工资多少,企业内不同层次的员工,绩效薪占整个薪资总额比例不一样。高层一般占40-50%,中层20-30%,基层10-20%;而年资属于内部普调工资,应体现工资的平衡公平性,加班工资的计算则要体现工资的合法性。

2、注意薪酬水准具竞争力

薪酬水准影响到企业吸引人才的能力和在行业的。竞争力。因此,如果一个企业的薪酬水准低于当地同类型企业和行业市场水准,同时又没有与之相配合的措施如稳定、较高的福利、便利的工作条件、有吸引力和提升性的培训机会等,就容易造成员工流失,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率和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

3、注意执薪公正,做到同工同酬

如果一个企业的薪酬不能做到同工同酬,员工就会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因此,员工在工作中就会产生消极怠工,降低努力程度,在极端情况下将有可能造成辞职。如果这是一名普工的话,或许他的做法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不会太大,但却可能使公司名誉受损。如果这是一名优秀员工或者高级主管,他的消极工作态度,甚至是辞职离去,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

4、注意同级别、同层次员工分工合理,劳逸平均

如果一家企业中,在同一层次和同一级别的员工中,有些人一天到晚忙得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而有些员工却无事可做,喝茶聊天,这说明岗位工作分析出了问题。同级别和层次的员工岗位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岗位职责不一致,其薪酬的公平、公正和薪资对等性肯定存在问题。长此以往,公司的员工一定会是牢骚满腹,轻则造成内部不团结,影响士气,重则造成员工消极、人心不稳,跳槽频繁。

5、注意中高层与基层员工薪资水平差异不能太大

中高层管理或技术人员确是属于企业核心人才,所产生的价值确实不一样,工资水准也不一样。但如果出现企业中高层岗位的薪水与基层员工的差异达到8-10倍以上,则基层员工与管理层的关系疏远甚至僵化,基层员工情绪低落,士气下降,整个公司将出现死气沉沉的局面,而中高层的工作也难以开展。

6、注意调薪有依据,绩效考评公正、公平

企业内岗位的调薪,做好了能激励员工的士气,做不好会动摇部分员工的信心。尤其是毫无根据地随意调薪,或绩效评估不公正,都会导致员工对企业的薪酬系统产生怀疑,甚至不满,调薪必须有依据,讲原则,重激励。

7、注意薪资计算准确,发放及时

企业不能够做到准时发放薪资,薪资计算经常出现错误,都会导致员工对公司的信用产生疑问,很可能致使公司名誉遭受损失,也可能使外部投资者对该企业丧失信心,同时拖欠员工薪水也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得不偿失。

8、注意公司利润与员工适当共享

企业是个利益共同体,利润大家创造,收益共同分享。因此,企业利润要拿出少部分对重要岗位、重要员工和努力工作具良好业绩的员工进行分享。同时,注意分配的度。如果分给员工的过少,可能会导致员工不满,影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分给员工的过多,这样公司自身留取的盈余可能不能满足长远发展的需要,与前者相比,公司的损失更大。一般优秀企业如华为、tcl、联想等企业都会拿出10-20%的利润来进行对员工分配,这同期股期权的激励还不一样。

2023年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就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奉行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温州”和“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794家,医疗机构床位总数44058张(其中重症医学科床位461张),医疗卫生人员总数85431人(其中卫技人员70248人);按户籍人口测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51人,每千人口床位5.29张。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1.71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70.08/10万,孕产妇死亡率3.1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97‰,婴儿死亡率2.01‰,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卫生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受住了空前严峻的考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一)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共设立乡镇卫生院19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9家,村卫生室2281家,“20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投入流动社区卫生服务车151辆,偏远山区、海岛群众实现“家门口就医”。坚持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模式优化。率全省之先建成19个县域医共体,实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瑞安市医共体省级试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洞头区在医共体建设中探索慢病分级诊疗试点等特色做法,获国家、省两级卫健委领导点赞;苍南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与辖区4个医共体的一次性谈判、集体签约,得到省政府成岳冲副省长批示肯定。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基层基本建设投入8.45亿元,新改扩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38家,改造提升村卫生计生室216个。全省首推“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组建队伍2107支,建立基层健康管理服务基地13个、服务点91个,完成15.6万户低收入农户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服务率达38.67%,其中十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75.12%。推进温州-上海嘉定全科医生培养合作项目,每万户籍人口全科医生数同比提高15.43%。全市累计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医生1703人,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现场会在温召开。探索开展慢病医防融合试点,基层糖尿病防治项目通过全国唯一专项评估。2019年,全市县域就诊率平均增幅达5.14%,基层就诊率达65.16%,居全省前列。

(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持续提升。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近335家医疗机构,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全市12家疾控机构均建有pcr实验室,市疾控中心检验能力始终排在全省前列。实施智慧预防接种服务,研发医疗机构产院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县级疾控系统疫苗出入库追溯全覆盖,实现流程更便捷、接种更安全、信息更透明。传染病控制成效明显,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未发生因防控不力导致的甲、乙类暴发疫情,经受住了登革热、新冠肺炎等疫情的严峻考验。慢性病防控效果显著,省级慢病示范县创建实现11个县(市、区)全覆盖,创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个。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学生“明眸皓齿”工程,打造儿童青少年近视和龋齿综合防控的温州样板。职业健康管理不断加强,启动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风险评估县级开展率均达 100%。

(三)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全面加强。院前急救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急救站点增至92个,其中市区17个;抢救监护型救护车增至219辆(其中负压救护车增至19辆),达到每 5 万人配备 1 辆救护车的标准;将洞头区纳入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四个区急救站点120 统一调度;院前急救市区平均反应时间为11.62 分,相比15分钟的国家标准提速3.38分钟,各县市均低于15分钟。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11个县(市、区)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创成国家级卫生应急示范县1个,启动浙南卫生应急保障基地建设,探索形成海陆空立体式快速救援模式。血液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市献血服务点增加到52个,2019年无偿献血首超十万人次,血液采集人次增速领跑全省,临床供血总量稳居全省首位,血液酶免检测覆盖率和血液核酸检测覆盖率达100%。持续升级输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临床精准输血和科学合理用血。

(四)卫生综合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形成全行业综合监管格局,市本级建成“智慧卫监”平台,深入开展医疗乱象整顿、公共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规范医疗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89万人次,监督检查各类机构3.29万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018件。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高频次的执法巡查,执法巡查力度、行政处罚力度及问题检出率均居全省前列。

(五)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不断扩大,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位稳定。精神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37%,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初步形成“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养医签约”的多元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4家,开设床位4533张,设置医疗康复护理型床位6582张,每千名老人医疗康复护理床位达4.35张,打造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获批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启动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获得感和健康水平。

(六)医疗卫生服务质效大幅提高。医学高峰建设加快推进,启动实施区域标志性医学中心、品牌学科建设和市直医院人才学科双倍增行动,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入选浙江省十大医学重点培育专科;温医大附一医呼吸介入科获省级重点实验室,另有2个专业入选省级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高血压专病华东中心落户温州;全市3家医院科技影响力进全国100强,21个临床专科进全国50强,社会办医活力持续释放,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全市共培养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引进“国千”“国万”“省千”“省万”等高层次人才7人,温医大李校堃校长成为第一位本土产生的中国工程院生命健康方向院士。加快融入“长三角”,建立合作专科44个,名医(院士)工作室16个,与上海大学就共建医工结合温州研究院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顺利挂牌成为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2019年全市医疗服务水平同比提高1.31%,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同比降低4.66元。智慧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市级医院高峰排队平均时间2.42分钟,县级医院排队平均时间2.46分钟,门诊和病房智慧结算率分别达72.32%、69.17%;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云平台,实现检验检查互通,获国家健康惠民优秀案例;启动5g云诊疗平台建设,创新智慧医疗新模式,群众看病就医更舒心、更便捷。

(七)健康温州共建共享加速形成。探索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龙湾区被国家卫健委列为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区试点名单,瑞安、乐清等地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教育“百千万”工程和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知晓率和参与度,2019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76%,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洞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综合评估,5个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复审,省级卫生乡镇实现114个乡镇全覆盖。深入实施“五五健康基础工程”,打造各类健康场所、健康元素,全市确定健康县城试点2个、健康乡镇试点21个、健康村(社区)试点69个、健康单位试点60个、健康家庭7072户、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5家、银牌学校57家,创成省健康促进医院6家、市健康促进医院23家。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作,提高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市区通过c级确认,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在这次疫情应对中,我市在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采取坚决有力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全市医疗资源总量逐年提高,但人均资源配置不足,区域医疗布局不够均衡,尤其是基层薄弱问题更为突出。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床位数44058张,千人床位数4.74张,按全省平均5.98张测算,床位数缺口10592张,主要是传染病、精神病、妇女儿童等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综合医院、中医院感染病区专业设施与能力建设相对薄弱,尚不能在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疫情时快速改造成“平战结合”的感染病房,隔离病房、负压病房的数量储备还不充足;部分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亟待加强。

二是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直被视为公共卫生的“守门人”,承担特殊的使命和责任,在防范重大疫情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但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定位还不够清晰,仅作为技术指导机构,没有发布疫情数据和部署防控措施等行政权力,“吹哨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不充分,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相对薄弱,造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引才留才难。

三是医防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医防融合还有很大空间,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还不够紧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传染病诊室、缺乏传染病专业培训,对传染病的早期辨识和筛查能力不足。院前急救体系与重大疫情防控需求还有差距,负压救护车的数量(疫情初期仅6辆,现增至19辆)无法满足病人转运尤其是确诊病人转运的需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亟待加强,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筛查需求。

四是药物器械应急保障体系亟待建立。面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医疗物资储备并不能满足应急需求,保持应对疫情的生产能力尤为重要,而我市药物器械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在这次疫情应对中,医疗物资短缺问题十分突出,在应急医疗物资生产、储备、采购、物流、保障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迫切需要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物资储备供应体系。

目前,我市已启动温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着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推动重大政策创新、重大改革落地、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覆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全过程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治理、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院前急救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求助、应急物资保障“六大能力”全面提升,打造浙南地区公共卫生高地。

(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建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在市疾控中心设立市级公共卫生研究院,搭建公共卫生高层次研究平台,提升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参谋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不同级别和规模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管控等应对处置方案。依法明确应急响应的主体、等级、程序和方式,形成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系统,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布局。优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相关场所、人员、行为、物流和气候等特征分析与疫情追踪,及时监测预警高危区域、高发季节和高风险人群。各级疾控机构依法、独立、准确、及时发布疾病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医疗机构和个人诊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更好发挥医疗机构疫情“吹哨人”的作用。

三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综合应急、卫生健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长三角、市际公共卫生合作,建立防控工作的平时会商和战时会战机制。坚持把城乡社区作为防控工作的最前线,落实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公共卫生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专职网格员、社区全科医生、基层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等多方联动,培育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筑牢公共卫生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疫情、舆情、社情综合管控,统筹防风险、战疫情和保稳定各项工作。

(二)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县域医共体框架下的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到2020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省级标准最低水平以上,2022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设康复护理床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配备编制。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工作,推进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哨点建设。做好学校和托幼托育机构医务室(保健室)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是健全稳定长效的基层卫生运行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定项定额购买的办法给予补偿;对民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合理补助,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三是持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采取新改扩建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基层卫生应急业务用房建设,到2022年底前,中心镇卫生院基本建成标准化感染性疾病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室。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大基层医疗设备配置,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5g 网络全覆盖,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改善基层卫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转型,全面推广互联网+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慢病连续处方、第三方配送和线上续方,落实签约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符合温州市情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强化疾控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统筹、协调、谋划和管理职能,形成具有技术管理为基础和业务管理相协同的新型体制机制。配套落实市、县两级疾控人员编制,至2022年底前逐步配齐配足。推动将疾控机构纳入政府考绩体系,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级疾控、医疗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巩固提升疾控业务水平。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实施疾控网底工程建设,强化以疾控为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干,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为主要救治力量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合理构建统一质控、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打通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人员柔性双向流动通道,允许疾控机构人员在医疗机构执业,建立临床医师在疾控机构的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充分依托和利用温州医科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资源,建立公共卫生人才定向委培机制,培养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每年培养100名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是优化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实施疾控硬件设施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建设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p3 实验室和应急消洗中心,改善仪器装备条件,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提高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信息数据网络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市级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各类公共卫生信息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综合分析和预警研判。

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机制,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联动推进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实施健康温州行动,持续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五五”健康基础工程和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发挥各级爱卫办、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硬件设施提档升级。落实专项经费,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成高效严密的重大传染病三级救治网络。改善县级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二级以上医院建成规范化感染性疾病门诊。提高患者收治能力,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医院具有独立的达标传染病楼(感染病楼),县级医院应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房的能力。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库,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市六医二期和三期、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等市本级,以及25个县级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投用,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能力。

二是加大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强化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储备,按传染病类型组建不同专业医疗救治专家团队。加强常态化备战管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及个人防护培训,组织1次模拟演练。依托温州医科大学优质教学资源优势,继续深化全科医生定向委培、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工作,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可转化病区建设,每个县(市、区)重点改善1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达医院编制床位的2%-5%,并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加快推进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安全性建设,两年内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验室达普通型p2实验室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实验室达加强型p2实验室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办医疗机构作用。

三是构建高效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发挥温州医科大学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依托温医大附一医、附二医等综合医院平台,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开展重症治疗基础、应用和临床研究,切实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大医疗卫生高能级科创平台、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地合作机制,加强联合科研攻关,积极打造浙南闽北医学高地,增强专业力量支撑。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制度,分区域、分层级落实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加强基层采供血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动员献血机制,优化血液采集和血液运输应急保障。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挖掘整理经典中医药预防、救治、康复药方,不断完善中西医联合救治机制。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和视频数据共享,提升医疗救治效率。组建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五)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院前急救体系一体化管理。制定出台温州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与城市国际化水平相匹配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完善院前急救机构三级设置,县(市、区)建立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健全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的建设与管理体制。按标准提升(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急救站点,到2020年底前达到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乡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10-15公里(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设1个急救点)的目标。

二是提升院前急救业务水平。加强院前急救宣传培训阵地建设,市级配置急救科普体验馆,各级院前急救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合理配置急救科普宣传点;推进温州市急救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健全院前、院内联动培养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和法治保障,提高“平战”结合的专业化、常备化水平,培养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研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及激励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海陆空联动急救网络,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水平。

三是加强急救车辆配置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逐年增加急救车辆配置预算投入,逐步配置高性能底盘日常急救车辆、负压救护车和城市应急特种车辆(深涉水救护车、急救指挥车等),到2022年底,争取达到常住人口每4万人/辆的目标,其中负压救护车辆比例争取达20%。科学设置与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急救队伍编制,建立院前急救人员定向委培制度,完善院前急救人员转岗流动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培养经费,鼓励院前急救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

(六)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一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障政策,加大大病保险统筹力度,夯实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个人筹资比重,医保财政补助优先向大病倾斜。进一步调整大病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下调起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保障内容,探索将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疗必需的诊疗项目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是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相应诊疗方案,明确救治必需的药械清单,医保部门可临时将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医保基金预付制度,针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及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三是加大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倾斜机制。适当降低贫困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完善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制度。

(七)加强医疗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针对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建立各类应急物资目录体系并动态调整,科学测算需求规模进行战略储备。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捐赠、定向配备等方式筹集物资,确保医疗机构防护用品储备一般不少于10天用量。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制定物资调拨管理工作、防控应急物资库房管理等制度,实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储备中心采供、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全方位闭环管理。建立生产、流通、储备、使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战时状态下的应急扩容能力。完善基层防控物资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和专项资金。依托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依托大型药械流通配送企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运营机制,按照平战结合的模式,平时可作为药械物流功能合理使用。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建设资金。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加强对统筹调配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基地建设、采购存储、运输调配、管理使用、日常运维等经费投入,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支持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流通储备。

三是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市域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数据共享。搭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为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应急能力提供信息化保障。

2023年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三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迟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        

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2023年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四

为进一步提高南塔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预防、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创造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有效整合防控资源,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形成党工委、政府统一领导,街道综治委具体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以派出所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警防网、人防网紧密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使南塔的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新的跨越,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南塔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经过努力,要求达到以下目标:

1、刑事犯罪受到及时有力的打击,基本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发案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整治,治安问题较多村和企业的面貌明显改观,治安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

3、教育、挽救、改造罪犯,劳教人员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成效,重点群体管理措施到位,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保持较低水平,形势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下降。

4、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突发性治安案件处置得当,正常的生产、生活、教学秩序得到有效保障。

5、社会治安防控力量和措施得到有效整合,机制完善、制度健全、人财物保障有力,我镇整体防范水平显著提高。

6、公民遵纪守法,自觉性和防范意识,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动作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一)健全覆盖各社区的治安防控网络

加强警防网、群防网建设,派出所要最大限度的将警力投入到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以派出所巡警为中心,以村巡逻队为基础,把加强对重点地区社会面的巡控作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巡逻力量,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同时争取警民结合,重点堵卡和游动巡逻相结合,机动车、自行车、步 行巡控相结合等方式,形成点线面全天候防范控制网络。

1、强化巡逻布控。全天单位时段巡逻警力2名,夜间巡逻警力3名,辅警巡逻力量15名。白天重点为社区主要街道及集贸市场,夜间巡逻重点为易发案部位,治安状况复杂区域。

2、加强治安防控预案建设。根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安防控行动预案,保障在打击犯罪,处理突发案件时有章可循,提高防范综合能力。遇到重大节日、突发案件时,根据不同地域,必须保证足够的警力和联防队员在最短时间内,按照责任划分到岗到位,并迅速投入查控处置工作。

(二)健全以社区为单位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

今后一段时期,我南塔的治安防控重点仍然在各个行政村,根据各村特点,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多种防控模式,结合我南塔实际进行联勤防空。

1、合理布局,加强巡逻队伍建设。由复员军人、村干部、党团员、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并由综治委协调派出所具体组织、指导、搞好各村的巡逻防控。派出所抽调2名组织能力强的民警成立巡逻指导组,负责对巡逻队的日常管理,培训和开展巡逻工作。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落实群防群治组织,搞好辖区的治安防控,

2、大力推动“户院联勤”治安防控建设,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在充分发挥派出所、巡逻队等治安防控作用的同时,将每家每户划分成若干个组,调动治安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每户与社区签订治安责任状,增强每家每户的治安责任意识,使人人成为治安员,形成全员抓治安,户户搞防控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企事业单位及重点要害部位,管理防范控制网络。

进一步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防控网络建设的指导推动,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1、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推动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与派出所配合,搞好周边的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监控机制。

2、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派出所、综治委、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严整治无照经营,违规经营场所,坚决查禁“黄、毒、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健全重点群众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网络

今后一段时期,我南塔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群体仍然是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流动人口、近期回归社会的刑事解教人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搞好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意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坚持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方针,共同做好青少年的思想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广泛开辟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阵地,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特别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采取坚决措施。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率,全面实施对轻微犯罪青少年的“挽救工程”,严格预防违法犯罪,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中小学生流失率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引导外来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对流动人口实行有效管理,监督和服务。

3、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坚持组织协调一体化就业安置市场化,帮助教育市场化的思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准管好,预防减少重新犯罪,刑满释放不满5年的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一下。

(五)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网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的治安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强化各项防范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2、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依法调节、行政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重点围绕农村干群关系,涉法、涉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护群众利益,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及各种群体性事件,采取有力措施避免矛盾激化,防止引发重大治安问题。

3、完善各种工作预案。

(一)建立各单位责任机制

各级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综治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派出所作为治安防控工作的主力军,要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力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制度落实到预防为主上来,积极推进警防网、民防网、技防网建设,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司法部门大力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人民调解犯罪社区校正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夯实打牢。

(二)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年终考核,对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工作突出的村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诿、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发生治安问题的村和单位坚决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坚决行使社会治安治理一票否决权。

2023年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劳动

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

管理

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任务,担任 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 元。

3.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

技术

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 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 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 劳动管理

1.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 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

3.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 %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 元,平日加班工资 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 元。

5. 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 ,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 ,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 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3.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 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 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 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2023年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六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订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迟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及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求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执行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公司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要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公司:    工会:

年  月   日 

2023年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 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工种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试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第九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乙方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第十条按照《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发放。

第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

第十二条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十四条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年企业体系认证发言稿范文如何写八

第一条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 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 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 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 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 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 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条 凡是在辖区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国内销售

的),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条 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第三条 对从事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后,方可出厂销售。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审报告。

第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第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和国家要求备案的其他事项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八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第九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第十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必须实施出厂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十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企业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haccp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装。用于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具有标签标识,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四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能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严禁下列行为: (1)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3)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生产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6)生产和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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