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 申请装电梯的报告(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09:4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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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推荐)一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

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 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 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xx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 20xx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 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 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 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提交的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一共四套。

f.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g.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一流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0个月。

16.2卖方保证当无论产品质量、安装或维保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时,由卖方承担本项目最终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直至取消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7、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须在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无偿提供零部件更换服务。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

18、 电梯规格说明:

电梯配置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配置: 1、电梯配置:

电梯的驱动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电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易损件———门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二、轿箱装潢

吊顶后轿内高度达到2400mm;(按标准高度)

轿厢壁及轿厢门:后壁为银色镜面不锈钢,扶手采用末端弯曲的扁平不锈钢。 两侧壁为st4银色发纹不绣钢。

轿厢天花:备吹风机通风,电梯轿厢内吊顶的顶灯采用lf102荧光灯。

轿厢地板:预留20mm凹位、预留200kg装修重量花岗岩(式样为米黄色镜面地砖)

层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层门地坎 硬质铝合金

轿内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外召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 三、技术要求:

1、开门方式:对开门 2、开门宽度:见图 3、载重、速度:见图

4、门保护系统:进口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5、轿箱通风:隐蔽式两侧滚动送风

6、电梯召唤及位置显示器:标准配置 7、轿顶、机房,轿厢内检修运行 8、单元并联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运行 10、到站自动开门

11、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12、本层厅外开门

13、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4、开门按钮开门 15、重复开门

16、错误指令双击取消 17、反向时自动取消指令 18、满载直驶

19、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0、自动返基站

21、速度设定和反馈曲线显示 22、故障历史记录 23、自动精确平层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柜故障显示

26、厅外、轿厢运行方向显示(滚动) 27、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28、自动泊梯

29、五方对讲(出楼栋) 30、断相和错相保护

31、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2、 超载保护装置 33、 轻载防捣乱功能 34、 防打滑保护 35、防终端越程保护

36、 安全回路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37、 调速器故障保护 38、 独立运行

39、 轿厢应急照明 40、 轿厢警铃 41、 锁梯服务

42、 马达堵转和过流、过热保护 43、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44、 低噪音运行

45、 启动力矩补偿功能 46、 关门等待取消 47、门过载保护功能 48、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49、 上下强换同时断开保护功能

50、快慢车检测保护功能 51、无脉冲计数保护功能 52、安全回路断保护功能

53、 超速电气保护,超速机械保护

19、主要部件清单 见附件

20、随机文件清单 a. b. c. d.

装箱清单

电梯操作维护手册

进口零部件须提交有关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 。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 %,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

2)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回全款和利息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的%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5)如买方发现卖方驻现场代表未到岗或未完成相应工作,则按元/次予以罚款,从设备款中扣除。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a、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 b、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c、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 d、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e、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仲裁或诉讼

23.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如有纠纷,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为仲裁依据。

① 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询标承诺;④电梯买卖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2023年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推荐)二

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

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 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 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xx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 20xx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 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 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 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提交的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一共四套。

f.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g.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一流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0个月。

16.2卖方保证当无论产品质量、安装或维保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时,由卖方承担本项目最终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直至取消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7、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须在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无偿提供零部件更换服务。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

18、 电梯规格说明:

电梯配置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配置: 1、电梯配置:

电梯的驱动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电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易损件———门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二、轿箱装潢

吊顶后轿内高度达到2400mm;(按标准高度)

轿厢壁及轿厢门:后壁为银色镜面不锈钢,扶手采用末端弯曲的扁平不锈钢。 两侧壁为st4银色发纹不绣钢。

轿厢天花:备吹风机通风,电梯轿厢内吊顶的顶灯采用lf102荧光灯。

轿厢地板:预留20mm凹位、预留200kg装修重量花岗岩(式样为米黄色镜面地砖)

层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层门地坎 硬质铝合金

轿内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外召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 三、技术要求:

1、开门方式:对开门 2、开门宽度:见图 3、载重、速度:见图

4、门保护系统:进口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5、轿箱通风:隐蔽式两侧滚动送风

6、电梯召唤及位置显示器:标准配置 7、轿顶、机房,轿厢内检修运行 8、单元并联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运行 10、到站自动开门

11、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12、本层厅外开门

13、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4、开门按钮开门 15、重复开门

16、错误指令双击取消 17、反向时自动取消指令 18、满载直驶

19、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0、自动返基站

21、速度设定和反馈曲线显示 22、故障历史记录 23、自动精确平层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柜故障显示

26、厅外、轿厢运行方向显示(滚动) 27、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28、自动泊梯

29、五方对讲(出楼栋) 30、断相和错相保护

31、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2、 超载保护装置 33、 轻载防捣乱功能 34、 防打滑保护 35、防终端越程保护

36、 安全回路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37、 调速器故障保护 38、 独立运行

39、 轿厢应急照明 40、 轿厢警铃 41、 锁梯服务

42、 马达堵转和过流、过热保护 43、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44、 低噪音运行

45、 启动力矩补偿功能 46、 关门等待取消 47、门过载保护功能 48、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49、 上下强换同时断开保护功能

50、快慢车检测保护功能 51、无脉冲计数保护功能 52、安全回路断保护功能

53、 超速电气保护,超速机械保护

19、主要部件清单 见附件

20、随机文件清单 a. b. c. d.

装箱清单

电梯操作维护手册

进口零部件须提交有关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 。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 %,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

2)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回全款和利息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的%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5)如买方发现卖方驻现场代表未到岗或未完成相应工作,则按元/次予以罚款,从设备款中扣除。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a、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 b、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c、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 d、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e、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仲裁或诉讼

23.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如有纠纷,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为仲裁依据。

① 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询标承诺;④电梯买卖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2023年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推荐)三

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

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 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 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xx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 20xx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 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 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 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提交的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一共四套。

f.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g.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一流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0个月。

16.2卖方保证当无论产品质量、安装或维保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时,由卖方承担本项目最终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直至取消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7、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须在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无偿提供零部件更换服务。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

18、 电梯规格说明:

电梯配置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配置: 1、电梯配置:

电梯的驱动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电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易损件———门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二、轿箱装潢

吊顶后轿内高度达到2400mm;(按标准高度)

轿厢壁及轿厢门:后壁为银色镜面不锈钢,扶手采用末端弯曲的扁平不锈钢。 两侧壁为st4银色发纹不绣钢。

轿厢天花:备吹风机通风,电梯轿厢内吊顶的顶灯采用lf102荧光灯。

轿厢地板:预留20mm凹位、预留200kg装修重量花岗岩(式样为米黄色镜面地砖)

层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层门地坎 硬质铝合金

轿内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外召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 三、技术要求:

1、开门方式:对开门 2、开门宽度:见图 3、载重、速度:见图

4、门保护系统:进口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5、轿箱通风:隐蔽式两侧滚动送风

6、电梯召唤及位置显示器:标准配置 7、轿顶、机房,轿厢内检修运行 8、单元并联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运行 10、到站自动开门

11、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12、本层厅外开门

13、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4、开门按钮开门 15、重复开门

16、错误指令双击取消 17、反向时自动取消指令 18、满载直驶

19、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0、自动返基站

21、速度设定和反馈曲线显示 22、故障历史记录 23、自动精确平层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柜故障显示

26、厅外、轿厢运行方向显示(滚动) 27、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28、自动泊梯

29、五方对讲(出楼栋) 30、断相和错相保护

31、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2、 超载保护装置 33、 轻载防捣乱功能 34、 防打滑保护 35、防终端越程保护

36、 安全回路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37、 调速器故障保护 38、 独立运行

39、 轿厢应急照明 40、 轿厢警铃 41、 锁梯服务

42、 马达堵转和过流、过热保护 43、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44、 低噪音运行

45、 启动力矩补偿功能 46、 关门等待取消 47、门过载保护功能 48、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49、 上下强换同时断开保护功能

50、快慢车检测保护功能 51、无脉冲计数保护功能 52、安全回路断保护功能

53、 超速电气保护,超速机械保护

19、主要部件清单 见附件

20、随机文件清单 a. b. c. d.

装箱清单

电梯操作维护手册

进口零部件须提交有关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 。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 %,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

2)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回全款和利息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的%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5)如买方发现卖方驻现场代表未到岗或未完成相应工作,则按元/次予以罚款,从设备款中扣除。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a、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 b、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c、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 d、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e、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仲裁或诉讼

23.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如有纠纷,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为仲裁依据。

① 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询标承诺;④电梯买卖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2023年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推荐)四

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

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 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 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xx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 20xx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 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 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 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提交的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一共四套。

f.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g.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一流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0个月。

16.2卖方保证当无论产品质量、安装或维保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时,由卖方承担本项目最终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直至取消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7、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须在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无偿提供零部件更换服务。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

18、 电梯规格说明:

电梯配置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配置: 1、电梯配置:

电梯的驱动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电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易损件———门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二、轿箱装潢

吊顶后轿内高度达到2400mm;(按标准高度)

轿厢壁及轿厢门:后壁为银色镜面不锈钢,扶手采用末端弯曲的扁平不锈钢。 两侧壁为st4银色发纹不绣钢。

轿厢天花:备吹风机通风,电梯轿厢内吊顶的顶灯采用lf102荧光灯。

轿厢地板:预留20mm凹位、预留200kg装修重量花岗岩(式样为米黄色镜面地砖)

层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层门地坎 硬质铝合金

轿内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外召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 三、技术要求:

1、开门方式:对开门 2、开门宽度:见图 3、载重、速度:见图

4、门保护系统:进口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5、轿箱通风:隐蔽式两侧滚动送风

6、电梯召唤及位置显示器:标准配置 7、轿顶、机房,轿厢内检修运行 8、单元并联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运行 10、到站自动开门

11、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12、本层厅外开门

13、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4、开门按钮开门 15、重复开门

16、错误指令双击取消 17、反向时自动取消指令 18、满载直驶

19、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0、自动返基站

21、速度设定和反馈曲线显示 22、故障历史记录 23、自动精确平层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柜故障显示

26、厅外、轿厢运行方向显示(滚动) 27、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28、自动泊梯

29、五方对讲(出楼栋) 30、断相和错相保护

31、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2、 超载保护装置 33、 轻载防捣乱功能 34、 防打滑保护 35、防终端越程保护

36、 安全回路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37、 调速器故障保护 38、 独立运行

39、 轿厢应急照明 40、 轿厢警铃 41、 锁梯服务

42、 马达堵转和过流、过热保护 43、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44、 低噪音运行

45、 启动力矩补偿功能 46、 关门等待取消 47、门过载保护功能 48、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49、 上下强换同时断开保护功能

50、快慢车检测保护功能 51、无脉冲计数保护功能 52、安全回路断保护功能

53、 超速电气保护,超速机械保护

19、主要部件清单 见附件

20、随机文件清单 a. b. c. d.

装箱清单

电梯操作维护手册

进口零部件须提交有关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 。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 %,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

2)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回全款和利息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的%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5)如买方发现卖方驻现场代表未到岗或未完成相应工作,则按元/次予以罚款,从设备款中扣除。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a、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 b、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c、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 d、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e、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仲裁或诉讼

23.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如有纠纷,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为仲裁依据。

① 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询标承诺;④电梯买卖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2023年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推荐)五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每____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2023年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推荐)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序号品牌型号规格电梯:层/站/门扶梯:倾角及提升高数量(台)单价(元)合计价(元)

3升达sdl20xx/0.5-jxvf (货梯)4/4/4199,45099,450

5迅达9300ae-10-en-35-100-k-r(扶梯)35° 4500mm2163,300326,600

6迅达9300ae-10-en-30-100-k-r(扶梯)30° 5960mm2191,025382,050

合同总价(rmb元):捌拾万零捌仟壹佰圆整(¥808,100.00元)

注:总价包含税金.

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的条款以____________作为双方的确认。

2.1、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执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液压梯执行(gb 21240-20xx)》。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等),由买方于签订合同前确认盖章后提供卖方。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应在签署确认的同时予以确认。

2.2.3、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3.1、付款方式:买方以_汇款_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161,620.00元)作为预付款,其中占合同总价的15%(¥121,215.00元)作为定金。

3.2.2、买方在交货期4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余额(¥646,480.00元)作为提货款。

3.2.3、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满足前述第二条之2.2.1、2.2.2款以及第三条之3.2款的内容后,卖方应于收到预付款后货梯60天内,扶梯80天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向买方交付合同标的。

4.2、卖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若有异议或者届时可能引起的价格变动,由双方另行协商:

4.2.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5.1、卖方须按期交货,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安装方负责,送达地点:广东省z市z买方指定工地z广场买方自提,提货地点: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买方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倘若约定由卖方保管时,买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并保证货到工地7日内能够进场安装;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

6.3、卖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不视为迟延履行。

7.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按卖方确认的电梯或扶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或卖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加装电(扶)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概不负责。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负责三包保修一年,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保修期一年完后卖方再免费保养维修一年,不含电梯配件费用。如因买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或不能按时报检的,则保修期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十八个月失效。

8.2、未经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或电(扶)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9.3、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合同总额每日百分之一计算。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卖方不能交货超过1个月,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买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所处置的标的物所得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时,卖方有权对买方继续追索。

9.5、买方未按照第3.2条履行付款或要求延迟发货超过21天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仓储费:电梯每台每月1500元;扶梯每台每月3000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9.6、买方未按照第3.2条履行付款或要求延迟发货超过90天或以上时,除按前项计算仓储费和违约金外,另须支付因仓储时间超过90天卖方为确保合同标的物质量而作检验所发生的费用每台3000元。

9.7、买方未支付上述9.5、9.6条所产生的仓储费及检验费前,卖方有权留置标的物。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人民法院解决。

电梯验收合格后卖方负责买两年的电梯保险,受益人为买方

1、技术规格(电梯)。

2、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市____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____市____大道南____号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经办人日期:__________

2023年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推荐)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之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和包装:

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按适合铁路、公路或海运的条件设计。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1.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电梯技术条件10058》标准。

2.技术资料:买方应当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将所有土建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卖方。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1.付款方式:买方以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付款时,应当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的合同经办人。

2.付款期限:

买方应当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给卖方作为首期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______%作为合同定金。

卖方于交付货物前_______日内发出结算通知书,买方在接到结算通知书日起天内支付合同货价的___________%,款到按合同规定发货。

货到工地,检验齐备并符合安装要求后第__________天买方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给卖方。

四、交货期限:

1.交货时间: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买方交付合同标的。

2.交货时间顺延:卖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得顺延交货时间。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提交技术资料。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履行付款义务。

五、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卖方应当按期交货,买方应当按期办理提货。买方提货的方式是:

卖方负责运输,运达港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负责运输时,安装现场如需办理特种公安运输许可证或其它手续的,由卖方负责。

2.注意事项:买方收到卖方代办托运的货物后,若发现包装箱损坏和缺件,应即时记录缺损情况,并要求运输部门出具有效证明,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同时联系当地保险公司实地勘查,在______________天内向当地保险公司备案并索赔,买方予以必要协助。

六、检验:

1.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2.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卖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不视为延迟履行。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按卖方确认的电梯或扶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电梯应当由卖方负责安装,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3.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概不负责。

4.合同标的由于买方原因放置时间过长或保管不当而影响正常安装,或者出现质量问题,由买方负责。

八、保修:

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负责三包保修______年,保修期间每季度巡检一次。如因买方原因不能于交付货后________个月内完成安装,或者因买方原因不能按时报检的,则保修期从交付货物起_______个月后失效。未经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不负责保修,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买方负责。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予以有偿修复。

2.卖方在保修期内提供抢修热线服务,在接到买方及电梯使用人的抢修电话后,卖方应在___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出应急处置,并保证在_________小时内修复。如卖方不履行抢修及保修义务,则质保金不予支付,且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1.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__________%计算。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者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或退货的货价总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迟延履行超过__________天可以视为不能交货或中途退货。

4.买方未按照第第五条第1款办理提货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仓租;电梯每台每月__________元;扶梯每台每月___________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供货期后_________月内,卖方免费为买方存放合同标的物。供货期后第_______天起,因买方原因逾期提货的,买方应按第九条第4款支付仓租及滞纳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在买方根据第三条第二款第项支付定金及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十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电梯产品技术要求。

十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加装电梯电表申请书(推荐)八

立委托保养合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养《 项目名称 》toshiba电梯事务,双方同意订立合同,议定条款如下:

一、保养电梯规格明细及费用

.电梯规格:

保养单价:

二、保养期限

此保养服务从免费保养结束日开始,合约期一年。

三、 付款方式:

合约总价:人民币 元整,即 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保养费, 季度保养费: 元整。甲方未依照约定履行时,乙方可终止保养合约,并免除一切责任。

四、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

1.本合约采用:五十项保养,费用均包含在保养费中。

2.乙方每月 2次派遣技术人员。按我国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有关条例为依据对本电梯设备做机电上之安全检查及各机件之加油润滑、清理点检、性能调整等作业,并作好相应记录。保养范围如附件“电梯保养维修工作范围表”。

3.保养时间:乙方在甲方商定的工作日和常规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4.乙方对升降机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除了关人等紧急故障30分钟到达现场维修外,一般故障均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所有后果由乙方负责。

5.向甲方有偿提供五十项以外的备品备件以及本合同不包含项目的部品更换。

6.保养期限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提供保养服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保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

五、遵请甲方配合项目

1.乙方在保养时,甲方应给予工作上的方便。

2.为确实维护自身利益和电梯品质,甲方应采用正厂指定使用之零件及润滑油类。如因使用之零部件与原设计规格不符而造成之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3.保养期限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准许任何人对电梯进行任何装修、翻新、修理、更换,否则乙方对电梯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通知甲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4.官方年度安全检查及限速器校验所须支付之指定代检费均由甲方支付;乙方确保电梯通过年度安全检查,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除外。

六、本合约不承担之项目

1.下列的涂装、规整、修理、更换。

a.轿厢 b.各层厅门 c.门框 d.地坎 e.呼梯盒面板 f.操纵盘面板

g.观光电梯各部分玻璃清洁(电梯井道等)

2.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3.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一切翻新、修理、装饰、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4.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5.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

6.非乙方承造和安装的设施。

7.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种种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也无需对此因素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七.服务费用变更

改变时,经双方协商后应于变更。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协议。

2.本电梯若发生任何意外或纠纷,双方无法解决时,以公正单位鉴定为准或由法院判决责任制归属。

3.本契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为准。本约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效力。

4.本约文字如有删改、未经双方同意签章者:无效。

甲 方 乙 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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