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每月补贴协议书 岗位补贴协议书(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17 09: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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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工资每月补贴协议书(推荐)一

您好!

是时间做出选择了,我的故事是在这里结束还是不确定地继续下去?我已作出了决定!我已经在这里工作近2个月了,然而我有很多想法准备放弃。打工是一种生活的方式,我为其而生活~我不能与你再合作下去已经成为事实。每天从早到晚我都在仔细地思考:我的工作很不与自己原来所想象的所值;因为专业和工作本身;我是一个用心去做工作的人;知识积累上的满足应该比金钱更重要! 我无数次地考虑过这一个月以来的境遇,我认识到了我一生中想要做的事。我出卖自己的脑力~我不会因为那浅薄的工资而继续停留,因为一个想在别的地方闪耀的人,一个与别人有着不同价值观的人。除了贪婪、瞧不起自己,我什么都能接受。

对你来说,商业,金钱的事情是最重要的。你只感到为你的金钱事业骄傲,而不是去想了解和给予了别人什么。这个多月以来的日日夜夜已经很清楚地想通了。我简直不能在为加任何班了。

我确信这样做无论对你还是对我都是最大的宽慰。不幸的是,只有你一个人高兴,我们都郁闷!你高兴地在我们背后笑着,有时心情不爽还拿我们当出气筒!我的糟糕日子已经够长了。然而,只要我的激情还在燃烧,我就要向往更好的工作并继续下去。所以,在这里为你付出和合作已经没有意义了。

在此,使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思考和做事。这样我最失望的,我不想使自己凋谢。这个决定不是我值得骄傲的事,这个决定是我想了很久做出的。请求放生吧~工资别少我的..~

祝愿你的生活和老板生涯有滋有色。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xx年x月x日

关于工资每月补贴协议书(推荐)二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员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职员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五条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

(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总额基数(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薪酬浮动系数)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薪酬浮动系数根楼堂馆所建设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职员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企业净利润额以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确定。

第十一条企业和职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由职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支付。

企业和职员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二条企业职员薪酬为税前收入。职员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职工人数及个人岗位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间确定。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的具体确定,按照《xx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政府〔20xx〕140号)、《xx市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政府〔20xx〕43号)执行。

第十五条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需提高的,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审核;年度职务消费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并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兼职人员,是指受持有国有产权的派出单位的委派(下称派出单位),在其子企业中兼职的人员。

经批准在子企业中任职、并已转移了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兼职人员。

第十九条派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员在子企业兼职,对确需在子企业兼职的,应当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xx市国资党通〔xxxx〕4号)的规定,报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条兼职人员应当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按照兼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将在兼职企业获得的薪酬作为管理费全额上缴派出单位。

第二十一条派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薪酬水平、兼职人员所兼职位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从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10%-50%补贴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在兼职企业没有取得管理费收入的,派出单位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兼职人员的具体补贴标准,由派出单位提出意见(如派出单位有上一级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须逐级审核),报市国资委审批。

兼职人员的总薪酬,应控制在派出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2倍以内。

第二十二条企业薪酬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年终决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初,企业应当在深入分析预测全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订当年的薪酬预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预算及兼职人员薪酬预算,应当在薪酬预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草案,应当送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薪酬储备金制度,薪酬发放应当留有余地,以丰补歉。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改变结余薪酬储备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上年度的薪酬决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决算及兼职人员薪酬决算,应当在薪酬决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草案,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依据市国资委批准的年度薪酬决算,对全年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清算,超额计提的予以调整,超额发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和发放薪酬,不得超标准计提和发放。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十条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对其全资、控股企业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一条企业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超额计提薪酬的,超提部分冲减企业当年成本;超标准发放薪酬的,责令企业收回超过标准部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关于工资每月补贴协议书(推荐)三

致:

为确保_________工程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我公司/个人郑重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我公司/个人雇佣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我公司/个人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我公司/个人在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个人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我公司/个人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个人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个人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个人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个人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我公司/个人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贵公司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贵公司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10、我司/本人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我司/本人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用工和管理工作,按时足额支付其雇佣民工工资,安排好民工生活,做好民工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放劳动保护和安全用品。

11、我司/本人承诺将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绩效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之一,如我司/本人违反承诺,则同意由贵司暂扣工程款或进度款,待我司/本人发放民工工资完毕并提供相关凭证后再行支付。一旦出现我司/本人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因欠薪闹事,由我司/个人自行解决协调。如我司/本人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对贵司造成一定影响或导致安全事故,我司/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以上承诺由我司/本人自愿作出,若有违反,由我司/本人向贵司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贵司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贵司有权解除主合同,并按此条与主合同一并追究违约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承诺人:

(企业盖章/个人签字)

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

关于工资每月补贴协议书(推荐)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正式向您提交我的辞职信。之所以今天才提交我的是因为我前几天一直在犹豫。我很想找出可以让我留下来的理由!可惜-很少呀!

这里的食宿还可以之外,其他的没有可以吸引我的了。除了工资低之外,最让我忍受不了的是生产和管理!生产方面出现问题总是处理不了!管理方面出现问题总是要把各级领导都要问候一遍,我不想把精力都浪费在和领导的沟通上!

再有就是,我在这里工作总觉得很孤独!总觉得不是在高阳县工作!而是在邢台工作!有时候还有一种被歧视或者敌视的感觉。总之心情很压抑!也许只有我自己是这种感觉,我适应不了"邢台标准"或者说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工人。对此我感到很遗憾!我对我旷工的行为感到很抱歉!请领导按照规定给予我处罚。我的工资请按照国家和企业相关规定给予结算!对此我将非常感谢。

我知道领导批准还要一定的时间,但是我希望自我提交辞职报告之日起1各月内解除我与麦迪生巾被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请领导批准。

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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